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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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沪教委办〔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2〕59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完成2012年上海教育工作任务,现将《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上海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附件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2012年下半年,本市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市十次党代会要求,积极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针,继续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及任务,深化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为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根据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下半年工作情况,现制订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一、深入实施中长期规划纲要,推进部市共建工作1.推进部市共建工作。

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2012年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按照中央对上海的战略部署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进2012年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包括深化省级政府统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优化地方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全面增强学校发展后劲与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改革、积极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试点审批办法、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探索构建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机制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2.落实中长期规划纲要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9号)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后方基地、各高等学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市教育发展的实际,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探索建立与高等教育普及化相匹配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深化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经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本市自2009年开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已经基本覆盖高中学生,达到了比较系统地检验高中学生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目的,起到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作用。

为切实减轻高中学生的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本市2012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中取消“综合能力测试”。

调整后本科类别的考试科目定为“3+1”门,即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等3门,以及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等6个科目中的1门。

各门科目满分仍为150分,总分满分为600分。

高职(专科)类别的考试科目定为“3”门,即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

各门科目满分仍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50分。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专科层次自主招生中的应用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其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实行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试点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2.26•【字号】沪教委高[2006]89号•【施行日期】200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06〕89号)各高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06〕70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和专家评审,我委决定批准复旦大学《生物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与实践》等88项课题为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并对其中51项重点项目予以经费资助。

开展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与实践工作是上海贯彻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和《上海实施科教学兴市战略行动纲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培育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举措,其重点在于研究与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理念与目标、培养模式与途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突出创新人才培养的整体性、科学性和示范性。

希望获得课题项目的各高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项目,落实项目经费。

我委将于2007年第四季度进行中期检查,并于2008年年底组织成果验收。

附件: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汇总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上海高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项目汇总表┌─┬─┬──────┬───────────────────┬───┬────────┐│项│学│学校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审核意见││目│校│││├───┬────┤│序│序││││重点项│一般项目││号│号││││目││├─┼─┼──────┼───────────────────┼───┼───┼────┤│1 │1 │复旦大学│生物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与实践│乔守怡│*││├─┤│├───────────────────┼───┼───┼────┤│2 │││多规格本科数学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楼红卫││*│├─┤│├───────────────────┼───┼───┼────┤│3 │││基础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实践│鲁映青│*││├─┤│├───────────────────┼───┼───┼────┤│4 │││创建多层次、多学科交叉的本科生科研训练│徐华龙│*││││││平台││││├─┼─┼──────┼───────────────────┼───┼───┼────┤│5 │2 │上海交通大学│工程及创新能力培养的电子实践教学体系建│徐昌庆│*││││││设││││├─┤│├───────────────────┼───┼───┼────┤│6 │││信息安全新专业及综合实践创新平台建设│薛质│*││├─┤│├───────────────────┼───┼───┼────┤│7 │││以人为本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傅育熙│*││├─┤│├───────────────────┼───┼───┼────┤│8 │││现代农业科学本科研究型教学体系的构建│唐克轩│*││├─┼─┼──────┼───────────────────┼───┼───┼────┤│9 │3 │同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廖宗廷│*││├─┤│├───────────────────┼───┼───┼────┤│10│││土木工程创新人才立体化培养研究与实践│何敏娟│*││├─┤│├───────────────────┼───┼───┼────┤│11│││环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长效运行机制│赵建夫│*││├─┤│├───────────────────┼───┼───┼────┤│12│││医学生人文科学的实践性教育研究│于德华││*│├─┼─┼──────┼───────────────────┼───┼───┼────┤│13│4 │华东师范大学│基于完全学分制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戴立益│*││├─┤│├───────────────────┼───┼───┼────┤│14│││基于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何积丰│*││├─┤│├───────────────────┼───┼───┼────┤│15│││生物学科实验教学体系与内容的改革与实践│袁崇刚│*││├─┤│├───────────────────┼───┼───┼────┤│16│││构建适应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体育专业│季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17│5 │华东理工大学│理工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涂善东│*││├─┤│├───────────────────┼───┼───┼────┤│18│││构建连锁开放的实验平台、培养创新人才│乐清华│*││├─┤│├───────────────────┼───┼───┼────┤│19│││产学合作教育的模式、价值与质量监督机制│何仁龙││*│││││的研究││││├─┤│├───────────────────┼───┼───┼────┤│20│││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新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沈本贤││*│├─┼─┼──────┼───────────────────┼───┼───┼────┤│21│6 │上海外国语大│国际化背景下中国英语专业本科教育创新人│梅德明│*│││││学│才培养模式研究││││├─┤│├───────────────────┼───┼───┼────┤│22│││上海非通用外语紧缺人才培养策略和实践研│陆经生││*│││││究││││├─┤│├───────────────────┼───┼───┼────┤│23│││国际化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实证研究│姜智彬││*│├─┤│├───────────────────┼───┼───┼────┤│24│││国际政治专业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窦晖││*│├─┼─┼──────┼───────────────────┼───┼───┼────┤│25│7 │东华大学│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下本科新专业建设的研│邱高│*││││││究与实践││││├─┤│├───────────────────┼───┼───┼────┤│26│││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与网络平台建设│何瑾馨││*│├─┤│├───────────────────┼───┼───┼────┤│27│││材料类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沈新元│*││├─┤│├───────────────────┼───┼───┼────┤│28│││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新专业建设│靳向煜││*│├─┼─┼──────┼───────────────────┼───┼───┼────┤│29│8 │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型财经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孙铮│*││├─┤│├───────────────────┼───┼───┼────┤│30│││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国际化人才│陈信元││*│├─┤│├───────────────────┼───┼───┼────┤│31│││创新人才培养与经济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田国强││*│├─┤│├───────────────────┼───┼───┼────┤│32│││高校创业教育研究-模式、内容和方法的创│楼尊│*││││││新││││├─┼─┼──────┼───────────────────┼───┼───┼────┤│33│9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实践创新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粱岗│*││││││践││││├─┤│├───────────────────┼───┼───┼────┤│34│││航运经济与管理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研究│曲林迟│*││├─┼─┼──────┼───────────────────┼───┼───┼────┤│35│10│上海音乐学院│新媒体艺术(音乐)创意人才培养工程│吴粤北│*││├─┤│├───────────────────┼───┼───┼────┤│36│││艺术管理实践中心建设(一期)│郑新文││*│├─┼─┼──────┼───────────────────┼───┼───┼────┤│37│11│上海体育学院│基于计算机技术的《运动技战术分析》课程│吕季东│*││││││创建││││├─┤│├───────────────────┼───┼───┼────┤│38│││关于创建体育休闲专业的研究│卫志强││*│├─┼─┼──────┼───────────────────┼───┼───┼────┤│39│12│华东政法学院│“以法科为依托,凸显其他专业的特色”的│王立民││*│││││研究与实践││││├─┤│├───────────────────┼───┼───┼────┤│40│││文科院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新探│杜志淳│*││├─┼─┼──────┼───────────────────┼───┼───┼────┤│41│13│上海水产大学│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程裕东│*││││││索││││├─┤│├───────────────────┼───┼───┼────┤│42│││涉海专业实践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改革与实│杨红│*││││││践││││├─┼─┼──────┼───────────────────┼───┼───┼────┤│43│14│上海电力学院│建立产学研学生创新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任建兴│*││├─┤│├───────────────────┼───┼───┼────┤│44│││应用型高等学校本科定制教育的研究与实践│靳希││*│├─┼─┼──────┼───────────────────┼───┼───┼────┤│45│15│上海大学│新形势下本科专业设置标准与建设的研究与│叶志明│*││││││探索││││├─┤│├───────────────────┼───┼───┼────┤│46│││强化基础宽口径培养理科创新人才模式的探│张金仓││*│││││索││││├─┤│├───────────────────┼───┼───┼────┤│47│││综合性大学本科人文通识教育体系改革研究│王光东││*│├─┤│├───────────────────┼───┼───┼────┤│48│││大学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实践│陈泉林│*││├─┼─┼──────┼───────────────────┼───┼───┼────┤│49│16│上海中医药大│中医人才创新素质培养平台建设的研究│谢建群│*││├─┤│学├───────────────────┼───┼───┼────┤│50│││针灸经典、临床、实验三位一体探究式教学│徐平│*││││││模式研究││││├─┼─┼──────┼───────────────────┼───┼───┼────┤│51│17│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创新的研究与实践│项家祥││*│├─┤│├───────────────────┼───┼───┼────┤│52│││本科教学质量管理运行机制研究│丛玉豪│*││├─┼─┼──────┼───────────────────┼───┼───┼────┤│53│18│上海对外贸易│对外贸易应用型专门人才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徐小薇│*│││││学院│创新探索││││├─┤│├───────────────────┼───┼───┼────┤│54│││商科类院校本科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乔宝杰││*│├─┼─┼──────┼───────────────────┼───┼───┼────┤│55│19│上海工程技术│地方高等院校中外合作本科学历教育模式的│汪泓││*││││大学│比较研究││││├─┤│├───────────────────┼───┼───┼────┤│56│││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创建工程实训示范│郝建平│*││││││中心││││├─┼─┼──────┼───────────────────┼───┼───┼────┤│57│20│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电子技术科技创新园建设│居滋培│*││├─┤│├───────────────────┼───┼───┼────┤│58│││机械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多模块实践教学的深│李郝林││*│││││化││││├─┼─┼──────┼───────────────────┼───┼───┼────┤│59│21│上海应用技术│基于创业教育的应用型本科创新人才培养│魏栓成│*││├─┤│学院├───────────────────┼───┼───┼────┤│60│││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制的建设与│王霞││*│││││实施││││├─┼─┼──────┼───────────────────┼───┼───┼────┤│61│22│上海第二工业│产学研合作教育课程理论与实践研究│朱懿心│*││├─┤│大学├───────────────────┼───┼───┼────┤│62│││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和平台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莫惠林││*│├─┼─┼──────┼───────────────────┼───┼───┼────┤│63│23│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贺琪││*│├─┤│├───────────────────┼───┼───┼────┤│64│││经济管理类大学创新人才人文素质培养的研│储敏伟│*││││││究与探索││││├─┼─┼──────┼───────────────────┼───┼───┼────┤│65│24│上海立信会计│会计专业创新实践型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李江萍│*│││││学院│││││├─┼─┼──────┼───────────────────┼───┼───┼────┤│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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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沪教委高[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51号)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与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成就与问题“十一五”时期,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实施由外延扩展为主向内涵建设为主的战略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主要成就1.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上海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为97.76万人。

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为51.57万人和11.17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5%和41.9%;每十万人在校大学生数为4580人。

“十一五”期间,上海继续完善包括各类奖、助、贷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了全覆盖。

2.高等教育发展方式探索转型“十一五”期间,上海高校办学条件整体得到提升,形态布局调整基本完成。

2010年上海高校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含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为3948.36万平方米和2147.49万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11.9%和19.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上海市高校招生改革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上海市高校招生改革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上海市高校招生改革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沪教委学[2012]66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上海市高校招生改革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6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根据本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深化改革,市教委开展了2012年高校招生改革项目评选工作。

依照分类指导原则,经综合材料评审、现场答辩、专家组评审和市教委研究决定,现将立项项目结果公布如下:一、2012年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建设基地(一)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库平台建设基地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报的“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综合服务系统”;2.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报的“专升本报名库”;3.复旦大学申报的“插班生报名库”。

(二)艺体类招生工作建设基地1.上海商学院申报的“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基地”;2.上海大学申报的“编导类专业招生考试基地”;3.上海音乐学院申报的“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基地”;4.上海戏剧学院申报的“表演类专业招生考试基地”;5.上海体育学院申报的“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基地”;6.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申报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示范基地”。

(三)标准化高招面试建设基地1.复旦大学申报的“标准化高校招生面试(远程)建设基地”;2.华东师范大学申报的“标准化高校招生面试建设基地”。

二、2012年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研究课题(一)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专题上海市教委申报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此课题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执行。

(二)春季招生考试工作专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申报的“深化上海市春季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28•【字号】沪教委科[2012]44号•【施行日期】2012.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44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其他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16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评议,我委确定28项市级重点项目、144项市级项目、65项规划项目。

同时,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设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的通知》(沪委宣〔2009〕188号),本次确立的28项市级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现将各类项目名单(见附件1、2、3)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电话:64184439联系人:苏忱、劳南怡、熊立敏附件:1.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3.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附件2:附件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22•【字号】沪教委高[2012]64号•【施行日期】201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沪教委高〔2012〕64号)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2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贯彻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落实《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主要任务,以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为统筹协调平台,以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为重点,紧密结合“10+10+27”项目,全力推进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在年初印发的《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现制定下半年工作补充要点:一、加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建设1.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2012年重点工作和有关国家教改试点项目,做好本市教育改革发展典型经验总结和报送工作。

落实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关于本市财政教育经费安排、“十二五”期间本市地方高校土地置换、保留等工作。

梳理本市行业高校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的行业高校运行机制。

2.推进院校设置工作。

报请教育部批准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积极支持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力学院更名为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等工作。

稳步推进上海科技大学创建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学[2012]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1.17【实施日期】2012.0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我委制定了《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附件: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所需配套政策的函?的复函》(教发函〔1999〕1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9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试点应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100号)(以下简称“通知2”)等文件精神,2012年本市将继续在部分高校专科层次继续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一、指导思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有利于高校招生考试安全稳定开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沪教委高[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4号)各本科高等学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全面总结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开展的教育高地建设的经验,大力推进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的进程,切实提高上海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决定组织开展《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与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进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在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创新教学理念和管理机制。

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前瞻研究和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

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并将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验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着重研究与探索新形势下实验教学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作用、途径与方法,大力推动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

(三)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与实践。

充分发挥上海产业资源的优势,研究与探索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模式和运行机制,吸引有影响的企业、研究单位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实习教育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实践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平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
创新项目(产学研类)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11]7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2.29
【实施日期】2011.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的通

(沪教委科〔2011〕7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确定19个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试点团队的通知》(沪教科〔2010〕66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校知识服务团队试点工作,增强高校知识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由试点团队申报的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经专家评审,我委审定,现确定华东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19个项目为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

每个项目资助15万元,先期拨款10万元,待达到各项考核指标通过验收后,再拨5万元。

现将确定的项目
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希望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支持知识服务团队的试点工作,结合《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有效结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目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
(产学研类)目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2]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1.12【实施日期】2012.0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1号)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将《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附件: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2012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任务,以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为统筹协调平台,以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为抓手,紧密结合27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0个“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和10个“重点发展项目”中涉及高等教育部分的重点项目,全力推进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深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校自主发展能力,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积极推进高教改革1.推进规划实施工作。

以“10+10+27”项目为抓手,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关项目。

全面完成高校“十二五”建设规划编制及项目梳理工作。

完成《上海市院校设置“十二五”规划(初稿)》。

开展本市委属学校“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2.实施高校重点基本建设项目。

力争完成8个高校知识创新平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手续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沪教委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1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其他有关单位:为了做好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为了使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更好地服务和引导本市当前的教育改革与发展,2012年度项目除了继续设立自主选择研究内容的项目外,同时设立2012年引导性项目,供研究者参考(详见附件)。

三、上海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市级项目、规划项目。

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的基础,申报人当年限额申报一项。

为鼓励更多人员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对已承担过两次以上市级项目的申报人从严控制(重点项目、攻关项目、委托项目、决策咨询项目不在此范围)。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沪教委学[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12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校的招生工作,我委制定了《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切实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附件: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附件: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教育部关于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做好平行志愿、高校自主招生和应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高招改革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开展,促进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并探索试行招生考试改革,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2012年度本市市属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规模约5.2万人。

各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的专业。

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和志愿填报(一)报名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112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4.23
•【字号】沪教委高[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3〕14号)
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3〕4号),本年度教育部备案或审批上海市属高校新增本科专业36个(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高校加强对新增本科专业的投入和管理,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的上海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基础条件专项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基础条件专项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基础条件专项建设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基础条件专项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0号)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为了大力推进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进程,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本市市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的基础条件,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利用国家财政奖励经费,开展2012年度市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基础条件专项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范围建设范围为改善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教学基础条件,重点支持包括课程中心、多媒体教室、课程录播系统等与“本科教学工程”相配套的教学基础条件。

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能与“085工程”建设项目重合,如确有重合,必须说明建设内容的不同点,并另行报备。

二、经费使用(一)建设项目经费由我委按生均额度下拨,纳入我委专项经费管理范畴,经费分配表见附件2。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核定的经费额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费预算,并按规定实施经费预算管理。

(二)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用于本单位运行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捐款、赞助、投资以及各种福利性支出。

三、其他(一)请各市属高校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筹划建设项目,于2012年10月15日之前将《上海市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基础条件专项建设计划书》(样式见附件1)报我委高等教育处。

(二)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各市属本科高校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在2013年月7底完成校级验收。

我委将在学校验收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和经费审计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08•【字号】沪教委科[2012]30号•【施行日期】2012.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30号)各有关本科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接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动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使若干学科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我委决定实施“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现将《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本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1.请各高校根据《方案》的要求,按申报额度遴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并经校内公示后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2.申报额度:(校名)的一流学科(A类)申报额度不多于个,一流学科(B类)申报额度不多于个。

3.各申报学科需提交《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申报书》(样式见附件2)或《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申报书》(样式见附件3)一式5份及电子文件,其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

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要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以上材料请于6月11日前送达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20室。

本通知在“上海教育”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查找,其附件《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申报书》及《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申报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刘唯聪,23116745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科技管理办公室张伟萍,56627216附件:1.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方案2.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申报书3.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申报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五月八日附件1: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一、建设定位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是上海市高校创新能力提升工作的专项计划之一,是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重点发展项目“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

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


支持。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1 年 月 日
公章
审专 意家 见评
—7—
专家组(签字) 2021 年 月 日
—8—

合计

本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规范使用项目经费,按时完成项目申请书所列的

各项研究与建设工作,提交教改研究与实施分析报告及相关成果,并担任 1 次
目 负
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的主讲教师,分享相关教改研究

成果。
人 承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1 年 月 日
本单位已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意推荐申报,并将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
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其中人员费比例不超过
60%,业务费不能用于购置设备),并严格执行预算。学校将按此预算拨
付。
经费类别
开支项目
金额 (元)
测算依据及主要用途
如:专家咨询费
人员费
如:劳务费……
八、 经费预算
小计:

如:图书资料费
如:办公耗材费业务费如:印刷费如:交通费……
小计:
附件 1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项目类别:
课程建设类 实验实践教学类
项目起止时间:
申报日期:
教指委 20 年 月制
—1—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申请人 最高学历 所在单位 手机
项目负责人 主要教学工
作简历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务 电话
性别 高校教龄
工号 E-MAIL
项目负责人 主要教育教 学研究领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30•【字号】沪教委高[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22号)各本科高等学校:为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实施上海市教委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51号)精神,我委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

现将2012年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 申报建设示范性全英语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应是高校本科非语言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教好。

2. 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一定的海外教学工作经历。

申报课程应有人员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参与全英语课程的教学工作。

3.优先扶持列入“085工程”中重点专业建设的相关课程、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相关课程,重点鼓励信息、金融、法律、生物科学等学科领域课程。

申报课程应有一套科学完整的教改方案,在改革教学理念,吸收先进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考核手段,提升教学水平方面具有示范作用。

4.申报课程的其他具体条件参见《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详见沪教委高〔2009〕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1. 2012年我委计划立项建设50门左右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全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

其中部属高校每校申报课程不超过3门,市属高校每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

每名课程负责人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已经担任市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推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推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推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推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5号)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为引导高校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现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遴选推荐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并已纳入上海高校内涵建设“085”工程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二、建设经费市属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由上海高校内涵建设“085”工程中专项经费支持,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三、推荐办法1.以学校为单位推荐。

学校应在“085”工程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基础上,依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充分论证和完善项目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26•【字号】沪教委高[2012]60号•【施行日期】201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60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2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在认真总结2011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情况基础上,我委决定实施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要求,“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二、同意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和上海政法学院等3所高校加入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

请所有参与高校以加入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契机,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并积极建立院(系)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三、我委在综合考虑各高校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的各类活动、年度小结、项目具体执行进展等)基础上,确定2012年度各参与高校经费资助额度(具体见附件1)。

四、请各高校认真做好2012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项目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委高教处,电子版发送至:***************.cn。

附件:1.2012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下达经费表2.2012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1:附件2:2012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注:1. 项目编号规则:2012+学校编码+3位流水号2.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3. 项目其他成员信息:姓名1(学号1)、姓名2(学号2)、…4. 项目所属一级学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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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
革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2]1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20
【实施日期】2012.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2〕16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了加快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的实施进程,切实提高上海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组织开展《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应在总结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规划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总体方案遴选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在项目遴选过程中,应建立校内竞争机制、论证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以保证项目遴选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具有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并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优先鼓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及承担一线教学任务的教师领衔申报项目。

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领衔申报,凡2011年已立项的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应与“085”内涵建设项目有效衔接,具体内容参照沪教委高〔2011〕44号文件的要求,今年还将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一)结合今年我委将试行的《上海高校教学质量年报》制度,各高校可专题立项。

(二)有关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评价方法与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四、各高校应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申报额度(附件1)进行申报。

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的基本要求,应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条件,应符合人才培养规律,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对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具有促进作用,并具有与之相对应的具体成果。

五、请各校于2012年4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附件2,一式3份)以及汇总表(附件3)报我委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联系人邮箱。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立项。

六、凡立项项目,市教委将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不足部分由学校补充。

项目经费应编制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与实施项目有关的业务费用支出,并纳入专项经费管理范畴。

七、立项项目待我委审核同意后启动,2012年12月底之前结题。

我委将组织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附件:1.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额度
2.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略)
3.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额度
(单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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