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的合作机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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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

论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

论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公共危机是指突发性的、具有破坏性的事件,可能会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这些危机往往需要迅速而有效地解决,否则可能会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都有责任参与和解决公共危机。

然而,在实践中,他们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合作,这对于危机的解决和预防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

一、共同目标的重要性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在危机治理中需要确立共同目标,达成合作共识,以便更好地协作。

共同目标的确定有助于双方理解彼此的角色和责任,并轻松地分配任务和资源。

在确定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双方应仔细考虑危机的性质和程度,例如危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破坏,对公众的影响有多大,然后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定每个组织的角色和责任。

二、信息共享的必要性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在危机治理中需要随时进行信息共享。

相关的信息可能包括社区需求、资源分配和运输路径等等。

随着危机的发展,信息共享将变得更加重要,因为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资源和专业知识。

正确地分享信息可以帮助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快速做出决策,并将资源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

三、资源共享的必要性危机期间,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可能会发送物资和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共享尤为重要。

政府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源,包括资金和人力资源。

但是,非营利组织也有宝贵的资源,例如志愿者劳动力、社区参与和可信度。

合理、公平地分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可以让干预效果更好。

四、沟通的重要性危机中,沟通是必不可少的。

相互理解的共识是危机管理成功的基础。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处理完同样的危机事件时,常常存在不同的观点和方法,这可能会导致沟通成为一个困难。

这时,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此外,应在沟通协调机制中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以保障公众了解危机处理进程,提高公众的投入和参与。

五、评估与反思的重要性危机处理结束后,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需要一起反思危机事件,评估危机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并互相深入理解。

浅析公共危机背景下政府与NGO的协调路径

浅析公共危机背景下政府与NGO的协调路径

了 民政 部管 理 的职 责 范 围 和管 理 能力 ; 同时 , 设立 专 门的 政 府 部 门对 N O进 行管 理 , 可 以切 实 起 到研 究 和 制 定 G 既
有利于 N O发展的政策和法规 的作用 , G 又可起到让政府 会保障制度。 ②政府要对参与公共危机管理 的 N O进行 在 政 治层 面释 疑之 功 效 。 G 整合 。③建立 N O及其市民参与 的危机管理社会网络。 G ②N O要在 实践 中应发挥独特作用 , G 彰显其不 可替 ④建立交流渠道 , 保障信息共享。 ⑤政府管理者要转变官 代性。 如让公众有机会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 通过不可 僚思 想 。 替 代 的 活动 、以 丰富 的互 动 方式 和组 织 化 的 民意 来 推 动

作 用 。根 据 国 外 的经 验 , G N O在 公共 危 机 事 件 管 理 中 显
示 出 了 良好 的社 会 效果 , 几 年来 的 时间 也 证 明 , 国 的 近 我
3 政 府 与 NGO 协调 的路 径选 择
由于 NG O具有 某 些 政 府 没 有 的独 特 优 势 , 以救 灾 所
爆 发 , 府 已经 在 慢慢 改 变 对 N 政 GO的 看 法 , 府 要 充 分 更多的政府资源和更强的协调能力 ,这种需 要已经超越 政
发 挥 和利 用 N O参 与 公 共 危 机 管 理 , 从理 念 、 制 等 G 要 机 方 面做 出相应 的 调整 。 ① 关 注 并扩 大 N O 的 发 展 空 间 并 给 予 其 合 理 的 社 G
TEEH NOLOGI CAL DEVELOPMENT T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O N E P IE FE T R RS

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协作

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协作

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协作[内容提要]伴随着全球社团革命的兴起及治理理念的提出,现代公共危机的治理主体不仅涉指政府,非政府组织正在成为一股重要的参与与协作的力量。

非政府组织不仅以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以及公民社会发展等多种理论获得支持,实践中它还通过在公共危机发生前进行宣传与预警、公共危机发生时进行社会动员与整合、公共危机结束后进行善后修复与回应反馈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要实现公共危机的多元共治,需要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伙伴关系,形成良好的互动应对机制;克服制度性缺陷,在非政府组织内部建立完整的危机应对机制以及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制度保障,为非政府组织参与治理提供助力。

[关键词]公共危机非政府组织多元治理公共危机是相对于人类生活中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形成的一个概念,它一般是指由于内部或外部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共同利益和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境况和紧张状态。

[①]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社会几乎都面临着无法预料的各种重大的自然灾害、人为灾难、恐怖袭击、烈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等等公共危机的威胁,从美国9·11事件到印度洋海啸灾难,从SARS病毒及禽流感肆虐、煤矿透水或瓦斯爆炸频发、松花江水受污染到九江地震,表明了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复杂化和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公共危机已由非常态化的偶发转变为常态化的频发,因而公共危机治理也成为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重要社会行动。

传统的管理理论认为,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针对潜在的或者当前的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控制行动。

而伴随着治理理念的提出,社会日益达成的共识是:公共危机治理是指政府、非政府组织等主体通过对公共危机的预测、预防、控制、处理、以及达到避免、减缓危机危害和弥补危机损失的行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危机治理主体除了政府之外,非政府组织以及公司、企业甚至公民个人都将涵盖在内。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理论基石非政府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

谈公共危机治理中非营利组织和政府的合作

谈公共危机治理中非营利组织和政府的合作

谈公共危机治理中非营利组织和政府的合作作者:甘先明铁脚拉乐来源:《科教导刊》2009年第29期摘要要实现更好的公共危机治理,市场、政府、非盈利组织三者都是必不可少的。

必须将三者的作用联合起来,加强非营利组织在危机治理中的参与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共危机治理的目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危机治理政府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1 公共危机治理中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合作的现状及问题(1)在公共危机的预测预防中,非营利组织缺乏与政府的沟通,没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政策选择。

面对公共危机,非营利组织想要发挥作用就必需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和一定程度上人财物的支持。

由于非盈利组织一直处于政府的管理之下,缺乏足够的参与政策选择的机会,造成许多政策无法保证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在危机治理中的发挥,甚至限制了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较高的“准入制度”就限制了很多距离公共危机事发地点较近的基层民众自发组织的非营利组织的成立,以致发挥不到应有的作用。

而这些组织地处公共危机的发生地点,对危机的实际情况有更加切实的了解,能对危机治理产生很实际的积极影响。

(2)在公共危机的控制和处理中,非营利组织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缺乏独立性。

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的依赖主要体现在资金来源方面依赖政府部门。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拨款和补贴,社会捐赠和自己的营业收入很少。

在应对公共危机的时候,往往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导致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更加严重。

有的非营利组织甚至因为得不到政府的拨款或者补贴而无法正常运转。

(3)在公共危机治理的整个过程中,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双重管制政策,限制了其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作用的发挥。

双重管理体制,始于1989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在1998年修改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新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得到强化。

对这一体制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问题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问题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问题研究近年来,我国公共危机事件频发,给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失,对社会生活的正常有序开展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制约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因此合理有效的治理公共危机事件成为必然要求。

面对公共危机事件的频发,一方面,政府凭借其拥有的强大能力在危机管理中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公共危机事件拥有的突发性、破坏性强、波及面广等的特点,使得只依靠政府这个单一主体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不断蓬勃发展,释放活力,在近年来的我国历次重大公共危机性事件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治理公共危机事件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现阶段,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和社会组织如何更好的进行合作,解决好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保证合作的有效进行,切实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

基于此,本文以“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问题研究”为题,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政府失灵理论、志愿失灵理论、公民社会理论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石,从理论上的分析阐述了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理论基础。

接着运用文献研究法、归纳对比法和案例研究法,指出我国现阶段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深入了解了我国现阶段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现状。

随后分析了国外日本和美国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的经验,以此为鉴,阐述了对我国的启示。

以期寻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对策思路。

文章从合作地位不平等;合作内容缺乏广度和深度;合作主体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缺乏统一协调;合作缺乏社会认同这几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并从政府层面,社会组织自身层面以及相关的制度保障层面等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全能型政府理念的偏差;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影响了合作的能力;合作缺乏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合作缺乏制度保障;合作参与社会文化的缺失,导致合作缺乏社会认同。

论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关系

论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关系

论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关系
公共危机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互动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和非
政府组织可以相互协作,互相支持,以有效的方式应对公共危机。

他们的互动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支持非政府组织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经费支持、政策引导等方式来支持非政府组
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

政府的支持可以提高非政府组织的信誉度,
增强组织的实力。

同时,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其独特的资源和优势,为政府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2.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可以共同制定和实施公共危机应对方案。


府可以将自身的资源与非政府组织的专业能力相结合,发挥各自的
优势。

3.非政府组织独立运作
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和协作,此时非
政府组织可以独立开展公共危机应对工作。

非政府组织可以凭借其
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开展救助、救援工作等。

政府也应该尊重非政
府组织的独立运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总之,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关系是相
互支持、协作和尊重的关系。

他们应该建立起合作机制,发挥各自
的优势,共同应对公共危机,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研究:以我国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路径为视角【文献综述】

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研究:以我国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路径为视角【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行政管理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研究:以我国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路径为视角一、引言公共危机多发已成为社会管理活动中不可避免的重大挑战,公共危机对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的危害无疑是巨大的,造成的损失也往往是难以估量的。

如何有效地进行危机管理,一直是我国学术界值得研究探讨的一大课题。

在2003年的非典危机爆发后,社会各层面都关注着危机管理,研究也越来越多,政府也颁布了大量的应急条例,以减少突发的危机所带来的损失。

但是对比国外,我国的危机管理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

特别是,在我国已形成了危机管理的“政府中心论”,政府是公权力的代表,但是社会是产生危机的根源,也是危机产生后的直接受害者。

因此,有效的危机管理需要政府、公民社会、企业、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的协作伙伴关系,实现危机的协同治理。

在协同治理的多元主体中,公民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一支力量,其广泛参与,可以解决政府在一些危机事件处理中的失灵状态。

基于这些想法,本文笔者是在基于危机管理协同治理的前提下,对政府与公民社会如何建立良性关系这一角度来阐述的。

二、主题当前,中国正处于危机多发的时期,如何把握机遇,变危机为契机是如今政府危机管理的一大课题。

中国当前危机管理面临着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在过去,政府在危机管理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忽视其他社会组织的参与。

然而,随着我国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格局和民主观念的深入,单纯依靠政府应对危机事件忽视其他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已成为过去,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危机管理的有效性离不开其他组织的积极参与。

危机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公民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既是危机协同治理的基本性措施,又是提高有效危机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应对公共危机具有长足有效的意义。

我国在经历非典危机后,社会各界产生了对危机管理的高度关注和研究,也开始了更多的探索。

也让我们更多的意识到,在强调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的同时,必须形成最大可能地调动社会资源,努力扩展社会参与渠道,形成全民动员、集体参与、共度难关的局面,协调合作应对危机,实现危机协同治理。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研究当今社会,随着公共危机事件突发性加剧、破坏程度的提高,公共危机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政府通过运用公共权力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着积极且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有限政府的弊端也日益显露。

在这样的背景下,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力量,凭借自身专业性、动员性强,反应迅速等特点,能够弥补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不足。

因此,加强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对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非营利组织发展和公共危机的有效管理都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分为五个章节对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问题进行阐述。

第一章在分析选题背景、意义和整理国内外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梳理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对本文所涉及的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非营利组织等概念进行界定,提出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理论基础。

分析了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独特优势。

第三章详细阐述了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具体包括:合作过程中二者职能定位不清、合作缺乏长期性与持续性、合作过程中资源整合力度不足、合作沟通不畅、合作缺乏社会基础;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总结出原因所在,主要包括: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作为合作的保障、二者在目标和管理方式上存在差异、合作机制不健全、非营利组织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第四章通过介绍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先进经验,旨在对我国的合作管理提出合理的启示。

第五章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在合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公共危机管理合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具体情况,提出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树立公共危机管理的合作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专门的公共危机管理机构、加强非营利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研究近些年来,我国公共危机事件不断地发生,公共危机这概念遭到媒体与学者的热议,怎么控制公共危机的发生的高频率,怎么把危机事件得到有效的治理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政治诉求,因公共危机事件情形一般比较复杂,所以能不能有效的管理公共危机事件也成为衡量国家公共部门是不是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因我国特殊的政治环境我国社会事务上政府一直站在主体位置,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也是整个危机处理中的决策者,调控者。

但随着社会发展,公共危机事件日益复杂化,我国政府官僚化管理体制下有很多细节上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力不从心,我们需要能够帮助政府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组织参与其中,非政府组织便是最合适的选择。

非政府组织是指区别于企业和营利性组织的,无盈利,实现最大大众利益的草根组织。

非政府组织整个组织活动不参与一切营利性活动。

非政府组织比较与于政府有更大的灵活性,专业性,能够在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助手,如何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使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实现良好的合作,是本文的研究核心。

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研究

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研究

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研究在当今时代,社会矛盾凸显,公共危机事件层出不穷,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主体,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非营利组织作为我国公民社会中典型的重要力量,在以往参与公共危机救助工作有着不同于政府的独特优势,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不足,因此政府要积极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工作中,与非营利组织形成友好、高效的合作关系。

但就目前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而言,由于传统思想文化、登记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方式等问题的制约,非营利组织并未完全发挥自己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因此,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合作过程中,政府要转变职能,改革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方式,给予非营利组织充分的自由,确保两者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帮助非营利组织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公信力,为更好的配合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做好准备。

本文基于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现状,通过对汶川地震中三个非营利组织参与抗震救灾案例的描述,对二者的合作状况进行概括分析,详细阐述了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针对问题进一步分析了制约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合作的主要因素,分别从政府层面、非营利组织层面及社会层面三大方面入手;并结合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具体情况,在分析出现问题原因的基础上,也分别从政府层面、非营利组织层面及社会层面三大方面提出了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对策。

公共危机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治理

公共危机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治理

Re e r h o o e a i n Re a i n h p b t e i s s a c n Co p r t l to s i e we n Ch ne e o
Go e n e s a d NGO si b i ii a a e e t v r m nt n n Pu l CrssM n g m n c
Abs r c :W ih t e eir to fn t r le io me n h r d le r e c fc nr dito n t o i f ta t t he d tro ain o a u a nvr n nta d te g a ua me g n e o o ta cinsi he d man o poiis,e o o n de o y, v ro s c ie c u r q e l n r c n e r . Si e p lc rss ltc c n my a d i olg a iu rs s o c r fe u nt i e e ty a s y nc ub i c ii ma g me s na e nti
露 , 种 类 型 的 公 共 危 机 呈 现 出 高发 态 势 。其 应 对和 处 置 越 来 越 趋 于 复 杂 , 凭 政 府 的 力量 已难 以应 对 , 须 各 仅 必
发 动 全 社 会 的 力量 , 能 有 效 地 化 解 危 机 。 以 治 理理 论 为 理 论 基 础 , 才 结合 中 国 国情 , 公 共 危 机 中政 府 与 非 政 对
c mpe ,i r e ors lecii,w a et rn h o o lx n od rt eov r s e h v obigte c mmu i n i zn no pa ,n tjs rl n gv r— s nt a dct e sit ly o ut ey o oen y i

浅析公共危机背景下政府与NGO的协调路径

浅析公共危机背景下政府与NGO的协调路径

浅析公共危机背景下政府与NGO的协调路径1政府对NGO态度的转变政府对NGO一直存在着偏见,在政府看来,NGO的大量存在无异于是在政府之外树立了新的权威,从而带来了治理上的困难。

但经过这几年公共危机事件的频繁爆发,政府已经在慢慢改变对NGO的看法,政府要充分发挥和利用NGO参与公共危机管理,要从理念、机制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

①关注并扩大NGO的发展空间并给予其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

②政府要对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NGO进行整合。

③建立NGO及其市民参与的危机管理社会网络。

④建立交流渠道,保障信息共享。

⑤政府管理者要转变官僚思想。

2政府与NGO之间合作的可能性2.1NGO的作用毫无疑问,政府应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但是公共危机事件不仅是对政府能力的挑战,更是对全社会整体能力的综合考验。

缺乏NGO这种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任何公共管理都不能有效实现,公共危机管理尤其如此。

①应对危机并向灾民提供服务。

②使用公共资源和督促、监督公共服务绩效。

③灾后重建工作中,NGO组织发挥着参与功能。

④NGO可以更好的表达民意和监督政府。

2.2政府与NGO合作的障碍任何国家面临灾难时,公共财政肯定是救灾的主导力量,特别在紧急的时候,比如说有些道路需要封锁、戒严,需要控制疫情,需要整体控制地大规模宏观调动资源,其拥有大规模的物质和资金,由于受政府指引更能有效地控制局势,并担当强有力的协调者角色。

但政府毕竟不是万能的,在灾害特别是巨灾面前,NGO往往能给政府大规模的资金救助及有力的配合,并成为灾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然而现存的政策和法律上的缺陷以及政府对NGO的管理模式,是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最大障碍。

3政府与NGO协调的路径选择由于NGO具有某些政府没有的独特优势,所以救灾过程中政府与NGO的协调就显得特别重要。

为了加强这二者的协调使用,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以上这种种情况,要使这两个主体协调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①在政府政治层面,需要推动建立独立的专事NGO管理的政府部门。

论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

论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

论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速,公共危机事件越来越频繁地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影响。

如何有效地治理公共危机,减少损失,是摆在当代社会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非营利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合作这一议题展开探讨。

一、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分工公共危机治理工作需要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共同完成,然而不同的组织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政府机构负责指导和决策,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以及组织和调配资源来应对危机。

而非营利组织则是在政府和市场之外,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它们可以在直接服务社区的同时,收集有关灾害、疾病和社会事件的信息,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契机。

二、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必要性1.提高效率政府机构通常受限于其机构体系和层级制度,而非营利组织具有灵活性和社区代表性,能够更快速地掌握状况和需求,调配人力、物力和资金等资源,以最小化受影响者的损失和最大限度地拯救生命。

2. 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公共危机在社会中引起的恐慌和患者的失落情绪,需要及时的安抚和鼓舞。

政府机构过于正式,非营利组织则在十分主动地负责承担此项任务,通过给予适当的安全感、做一些小的美好事物、甚至传递一些鼓舞人心的语言,使社会逐渐稳定。

3.改善管理由于非营利组织在公共危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关系必须加强,以实现有力的沟通和协调,并协调管理和组织。

这种努力有助于减少重复工作和精简流程,促进沟通,使管理变得更有效率和更集中。

三、加强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合作的措施1.拓宽渠道结合新兴的通讯和信息传递方式,政府部门需要开发新的和现代的包括语音、信息网络在内的跨部门之间的交流渠道。

通过及时交流灾情,分析形势,调配市场资源,使社会能够更快地响应采取紧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区域公共危机视域中的府际合作治理机制文献综述

区域公共危机视域中的府际合作治理机制文献综述

区域公共危机视域中的府际合作治理机制文献综述现今区域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很多学者开始意识到公共危机跨界传播,并认识到实现对跨界公共危机的府际合作治理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从相关概念的界定、区域公共危机治理研究、区域公共危机治理个案研究、区域公共危机的府际合作治理机制研究四个部分进行文献综述,为今后区域公共危机的府际合作治理研究提供参考。

标签:区域公共危机;府际合作治理;机制一、相关概念界定(一)府际合作治理从府际合作治理的研究成果来看,理论界对府际合作治理的界定大多以府际关系为焦点。

何精华认为府际合作治理是构建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间以及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营利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战略伙伴关系,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或增进公共利益[1]。

汪伪全基于谢庆奎教授提出的“四重关系”[2]的府际关系理论,认为府际合作治理的本质是包括政治、经济、甚至生态环境等多重利益诉求,它也是府际合作治理的基础[3]。

王蕾指出地方利益在不同领域具有差异性,但它们都可以划分为一致性利益和差异性利益两种,而府际合作治理是对政府间的一致性利益构建合作双赢机制的治理方式,而对地方差异性利益则应构建良性竞争机制[4]。

一些学者认为府际合作治理是府际关系和现代治理两个理念交融发展的产物,因此,他们从府际关系和治理这两个概念解读来界定府际合作治理。

还有学者从博弈论视角界定府际合作治理,认为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从“零和博弈”转向“非零和博弈”的治理。

例如刘祖云提出了政府间关系的“十字型博弈”框架,她认为政府间关系不仅仅是纵向的上下级政府间关系,也不仅仅是横向的同级政府间关系,而是一个十字型的关系模式,府际合作治理是在这种政府间博弈关系中实现从“零和博弈”转向“非零和博弈”的治理[5]。

何精华、张明军等对府际合作治理的特点进行概括,何精华认为府际合作治理具有不可分割的公共性、跨越区域的外部效益、政治性特点,府际合作治理的属性可以概括为府际合作治理的权力主体趋于多元化、府际合作治理是作为工具的治理、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制度设计、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网络治理、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多中心治理、合作与协调是府际治理的主要管理方式[1]。

论NGO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与政府互动时的角色定位

论NGO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与政府互动时的角色定位


引言
人类诞生至今 , 社会 中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公共危机 , 在现代 国 家建立的情况下 , 同时建立 了公共危机 的应急机制管理 。 在公共危 机管理中 , 政府作为社会综合管理者, 是处理和解决公共危机的第 责任主体 和核心力量。 但在实践 中, 政府 即便拥有了强大的资金 和物质 ,但却不足以将公共服务和公共物 品覆盖社会需求所有 的 方面 ,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在某些方面或领域会出现政府失灵和不足的问题 。因 此, 现代公共危机的多种治理主体就应运而生, 这其 中最重要 的主 体就是非营利组织 ( 以下简称 N G O ) 。某种程度上或者某些方面 , N G O承接 和替代了政府 的角色 ,参与到公共服务和物 品的供给 , 由于服务和供给的高品质 和高效率 ,从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

N G O在 此过程 中 应当 从 什 么角度参与其
中一直是研究重点。 文章重点探讨 了 NGO
与 政 府 的 关 系和 互 动 领 域 ,从 而 为 NGO
提 出明确 定位 。促进 其 在 公 共危 机 管理 中 与政府互动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 词 : NGO 政府 角 色定 位 公 共危 机 管 理 中 图分 类 号 : F 0 6 2 . 6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o 0 4 — 4 9 1 4 ( 2 0 1 7 ) 0 6 — 0 5 7 — 0 2
●李 金惠 陈 忠
基本模式 : 一是政府支配模式 。这一模式 中, 政府是 占据着支配性 地位的, 重点是在社会服务的资金筹措和服务方面 。 二是非营利组 织支配模式。这个模式中, 在资金筹措和服务提供 中, 非营利组织 发挥的是支配 『 生的作用。 三是双重模式 。 这是一种介于政府支配和 非营利组织支配中间的一种模式 。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类是政府无 法达到顾 客需求的服务 , 由非营利组织来提供这类服务 , 起到补充 政府服务的作用 ; 二类是政府本身没有 的服务 , 由非营利组织来提 供这类服务 , 起到补足政府服务的作用 。四是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 中, 政府和非 营利组织是一种合作关系 , 两者共 同开展公共服务。 如政府负责提供资金支持 , 非营利组织具体负责提供相关 的服务 。 综合来看 , N G O与政府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两种情形 ,一种 为两者的对立冲突, 另一种则是两者的友好合作。 在对立冲突的情 况下 , 或是政府强势 , 或是 N G O强势 , 或者是两者平衡 。当政府强 势时 , 即极权 主义 , 政治权力渗透到社会每一个领域 , 社会秩序完 全由政府来达成 ,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也就不需要 N G O的参与 , 甚 至会认为 N G O对政府统治产生负面作用。 当N G O强势时 , 譬如上 述观点中的 N G O对抗政府模式 ,托马斯 ・ 潘恩提出的社民社会反 抗 国家理论认 为理想的国家是最低限度的国家 ,社会对政府存在 种不信任 的状态 ,因此 , N G O在公共危机管理 中应该承担起更 大的责任 。当 N G O与政府两者平衡时 , 比如上述观点 中的共生共 强模式 ,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诸多利益和价值 的冲突 , N G O作 为更贴近社会上 的受害者应该与政府拥有 同样的话语权 ,这样才 能最好地发挥他们的功能。在友好合作的情况下 , 或是政府主导 , 或是 N G O支配 , 或者仅仅是一种合 同契约关系。在政府主导 的情 况下 , 政府在资金筹措调度和服务提供 中明显更具优势 , 同时其作 为公权力者 、宏观管理者的角色,也更利于调度社会资源,包括 N G O 。在 N G O支配的情况下 , N G O由于更贴近社会 , 以及在细节 上更加的专业 , 因此 , 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由 N G O支配更能发挥资 源的效用 , 满足民众需求。当两者仅是契约合作关系时 , 在公共危 机管理中, 政府提供资金给 N G O , 由N G O提供政府无法满足的服 务以补充政府职能 , 或者是 N G O提供政府所没有提供的服务以填

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管理的途径探索

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管理的途径探索

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管理的途径探索
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将给社会公众的整体生活以及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影响。

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这些特性要求政府必须要认真看待公共危机事件,并通过对公共权力的合理运用,加强公共危机管理工作,以控制公共危机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和冲击。

不可否认,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管理上负有重要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发挥着主导作用。

然而,单纯的依靠政府进行公共危机管理显然力不从心。

因此,适当的引入社会组织,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对于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不足,提升公共危机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社会组织公信力不足、政府合作积极性不高、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合作交流不畅等问题,导致社会组织在公共危机事件管理中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因此,为提高我国公共危机管理质量,首先要明确社会组织地位,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重视程度,通过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组织的权利,使社会组织有充分发挥能力的空间。

其次,构建监督部门以及工作信息平台,保证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更加顺畅,从而有效应对公共危机带来的挑战。

本文就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管理展开分析和探讨,通过对公共危机管理方面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必要性的客观分析,以及对国外公共危机管理经验的分析和借鉴,在总结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的同时,提出了中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途径的建议,以确保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整体效果,降低合作风险,真正做好公共危机管理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NGO协作问题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NGO协作问题研究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NGO协作问题研究二十一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大大的加快了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国际社会形式复杂多变,很多国家和地区社会危机与冲突频频发生,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更是此起彼伏。

我国同时也进入了社会转型以及经济转轨的关键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皆处于新的变革与发展中,诸多不稳定因素急剧增加,公共危机事件的频频发生已严重威胁到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及发展。

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起着主导作用,然而由于现代公共危机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广泛性、突发性的特征,仅凭政府机构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危机事件做出及时高效的处理。

因此,政府要广泛吸纳全社会的资源与力量,由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向多元主体共同合作的治理模式转变。

近些年来,NGO作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团体,以民间力量代表的重要身份加入其中。

NGO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标,倡导利他理念,以积极的社会实践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但是有由于NGO自身发展条件的限制以及与政府合作经验的不足,使得公共危机管理中NGO与政府协作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因此,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NGO协作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提出了政府与NGO协作的必要性。

通过整理国内外公共危机管理的各种文献资料,对比了国内外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现状以及政府与NGO协作的研究现状。

通过运用案例研究法和系统研究法,对我国政府与NGO协作问题进行研究。

第二章,主要通过对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NGO等相关概念进行具体的论述和界定,并以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志愿失灵、治理与善治理论,为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NGO的协作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章,通过分析政府在公共危机应对中的不足以及NGO的功能优势来论证政府与NGO合作的必要性,具体阐述了公共危机中政府与NGO有效合作可以产生降低危机风险、加快危机信息传播、提高公共危机应对效率和提供充足的资金物质保证的积极意义。

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公共关系【文献综述】

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公共关系【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行政管理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公共关系一、前言本毕业论文题目是《公共危机下政府的公共关系》。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逐渐显现并不断激化,公共危机多发时期。

特别是2008年后几次大的公共危机给中国民众和社会带来的更广泛和深入的影响,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也随之进入了高潮。

从目前我国学者对公共危机应对理论研究的情况看,研究的重点是以政府危机管理为核心而展开,理论探讨和案例分析活动都十分丰富。

但是专门对公共危机中政府公共关系的研究比较缺乏,说明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是比较滞后的。

加强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如何科学应对并及时、有效地运用政府公共危机处理公共危机,构建一个反应快速、运行高效、统一协调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是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这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题(一)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公共关系的内涵及其特征罗森塔尔在《The Management of Disasters》认为,“危机”是对一个社会系统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构架所产生的严重威胁,并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做出关键决策的相关事件。

王晓成在《论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公共关系》提到,“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或外部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共同利益和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境况和紧张状态。

关于政府公共关系的定义《大英百科全书》中对于公共关系的定义是:“公共关系旨在传递有关个人、公司、政府机构或其它组织的信息,以改善公众对他们的态度的一种政策和活动。

”格伦·布鲁姆等三位公关专家认为:“公共关系是这样一种管理功能,它建立并维护一个组织和决定其成败的各类公众之间的互利互惠关系。

这个概念式的定义把公共关系实践中的许多活动和目标定位于管理功能。

”关于政府公共关系概念的内容相当广泛,众学者对此的定义大相径庭。

在上述学者观点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政府公共关系”指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发挥传播沟通、监测、决策等职能,与社会组织和民众建立良好双向沟通关系,以维护政府良好形象,体现政府管理思想的一种传播活动。

群体性事件治理中政府与NGO的合作机制研究

群体性事件治理中政府与NGO的合作机制研究

群体性事件治理中政府与NGO的合作机制研究目前,关于NGO参与公共服务与公共危机研究比较多,这些成果对于群体性事件治理中政府与NGO合作关系的建立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存在一个很大的不足:不是以群体性事件作为直接研究对象。

群体性事件社会敏感度高,政府与NGO 的合作意愿不强,NGO的参与机会少。

鉴于这方面相关实例比较缺乏,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以文献分析法为主。

文章首先概述了我国政府与NGO关系的历史演变,然后阐述了群体性事件治理中,政府与NGO合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主客观因素解析。

当前的不足之处体现在NGO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有限,二者在价值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冲突以及合作中互信关系的缺失。

主观原因表现为政府与NGO在利益代表取向上不同,认知上互相存在偏差。

客观因素归结为管理制度与国内文化环境的限制,NGO社会影响力的不够。

机制构建需要从机理、规制、操作三个层面来设定。

从机理层面看,构建机制所依据的思想为法团主义,而机制的运行则以政府授权为基础,在服务上形成查漏补缺,同时以监督和指导式的方式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从规制层面看,首先,必须对政府与NGO的相关合作关系进行清晰界定,这是建立合作关系的前提。

然后,分析如何构建制度化的合作体系,确保长期合作关系的形成。

从操作层面看,主要工作是对政府与NGO在合作中的角色与功能进行科学定位,保证二者在互动过程中能够达到主导与自主的平衡。

操作的核心环节是确定政府与NGO的合作模式以及参与方式,在群体性事件不同阶段,模式与方式都会有所不同,这是一个动态的选择过程。

以此合作机制模型为基础,文章继续分析了机制如何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过程中得以运用的,并根据危机管理的三段流程尝试构建了机制的运行结构:事前的危机预控系统,事中的应急控制系统,事后的善后管理系统。

最后,文章详细分析了机制的运行结构,危机三阶段的运行机理与具体操作。

当然,机制的运行还需要制度与环境作保障,包括塑造政府与NGO的合作环境,加强对NGO的培育,构建制度化信息披露机制以及界定政府与NGO在合作中应该遵循的原则。

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中的沟通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中的沟通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中的沟通机制研究文献综述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类社会所遇到的各种危机事件日益增多,这些危机事件不仅仅包括一些自然灾害,还包括很多人为的事件,由于危机事件的增多就对于政府单位处理危机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政府单位在处理危机实践过程中的不足也逐步暴露出来,尤其是政府单位在对于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当中不能够很好的协调沟通信息和沟通环境之间的关系,这样一来,就使得政府单位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不能作很好地满足当前的生活需要,政府体制构架上的弊端暴露出来,由此,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各界所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

从政府单位组织机构的角度上来看,我国的政府单位拥有十分复杂的组织构架,从国务院到省、市、县、乡等各级人民政府,分层分级,节节管辖。

在这样的组织系统当中,能够有利于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沟通,通过党中央的集中领导能够保证政务处理方向的正确性,通过层层节制的部门构架方式,能够很好地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虽然这种构架模式拥有极大的优势,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大程度的不足,由于,组织层次分布过于严格,导致整个组织机构显得比较臃肿,这就使得在处理一些危机事务的时候容易误时误事,组织上下机构之间的沟通显得十分的不便,由于这种沟通的不顺畅心往往会导致对于事物的判断过于草率,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保证其时效性。

一、国外的研究现状西方社会对于公共危机理论的研究比较早,因此西方学者在这个方面的研究上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果,从公共危机理论的历史角度来看,这才是人们所关注的公共危机,主要是指政治层面的公共危机,包括国内的政治变革和冲突,国家外部的战争和争端,最开始人们希望通过对于这个理论的研究,能够更好的找到政治危机产生的根源,从而找到一些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政治上的争端。

但是在早期人们并没有对于灾害学理论进行研究,一直持续到上世纪末,人们才开始将灾害学理论作为一个研究的方向来进行研究,但是在这个阶段,只是研究灾害学理论的相关概念或定义,产生了一些学说,重点还是对于防范自然灾害的技术进行研究,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西方学术界,才开始涌现出大量关于危机管理理论的研究资料,而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则是由于当时的历史环境所导致的,在这个时期,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动荡不安,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在国际上的竞争日益激烈,都想实现全球制霸,而一些比较落后的国家,比如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这些国家在完成民族独立战争之后,内部政局十分的不稳定,国内冲突不断,战争也在持续,全球的南北差距过大,各个国家之间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加剧,并且伴随着美国国内的种族冲突,能源危机的情况出现,在这一时期,对于危机事件的研究成为当时国际范围内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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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行政管理
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的合作机制—基于对汶川地震的个案
研究
一、引言
非政府组织是20世纪后半期兴起的社会民间组织,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其为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提供了新的可能。

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治理的主体,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改革以及社会整合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非政府组织作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正在兴起并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和灾害救援等任务。

随着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非政府组织在一些公共危机事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相比于一些西方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在救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还是显得有些力微。

归纳出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所具有的显著特性:一是政府主导非政府组织的生成和发展,二是非政府组织具有“官民二重性”的结构模式。

对于如何构建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关系,本文分别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两个维度进行了探讨。

政府应该提供制度支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完善法律政策、完善资金支持体系、强化竞争。

非政府组织自身应加强组织建设,增强自身能力,着力点在于明确组织使命、完善自律机制以及强化筹资能力。

二、主题
美国特拉华大学社会学教授E.L.克兰特利(E.L.Quarantelli)从社会学角度对非政府组织在各类灾害的紧急应对中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表有关论文一百多篇,研究涉及大规模危机疏散过程中的社会支持系统、社区灾害紧急应对行动中的市民组织的危机管理、剧毒化学药品突发事件中社区组织的预备和应对行动、救灾中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互动作用等方面。

以罗森塔尔(Uriel Rosenthal)为首的几位学者也于1989年编辑出版了研究论文集《处理危机:灾害、暴乱及恐怖主义管理》一书,该书首次对组织结构和危机管理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指出了传统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在突发事件紧急应对中暴露出的问题,强调了影响危机有效应对的深层次的社会管理系统问题。

90年代各国学者们开始从宏观层面上探询本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情况。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美国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M.Salamon)教授主持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国际比较项目,此项目囊括了41个国家。

基于对41个国家的分析,萨拉蒙发现: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里,都存在一个由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庞大的非营利部门,这些非政府组织对包括危机治理在内的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美国发生了9.11恐怖袭击事件,国外学者加强了针对恐怖主义突发事件应对的研究,强调非政府组织在灾难的防备、紧急计划以及灾后处理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同时,美国联邦政府也更加注重非政府组织在应对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市民团队”(Citizen Corps)计划,力图通过政府的引导将非政府组织更好的协调起来,在危机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发育相对完备,西方学者对于非政府组织在危机治理中的作用认识比较早,研究也相对成熟,有许多值的我们借鉴的方面。

但我们也应认识到各个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发展情况不同,好的理论应该与本国非政府组织的特点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况且国外学者的研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

国内学者对于危机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晚,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

最初这些研究大都是围绕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危机管理,着眼于构建政府危机管理体制,对于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当时学界还没有系统深入地研究。

但政府是有限的政府,所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有时并不能够满足需求,应对危机也同样如此,政府同样需要依靠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来共同应对。

2003年“非典”危机之后,关于危机治理的研究进一步展开,学者开始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危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张成福教授在《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一文中强调,要实行整合的危机管理(integrated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危机管理是政府的职责,各级政府在危机管理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有效的危机管理需要政府、公民社会、企业、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协作伙伴关系(working partnership)”,其原因在于危机是没有边界的,受危机影响的是各种利害关系人,危机应对需要调动各种资源。

因此,作为公民社会主体的非政府组织理应在危机治理中发挥作用。

薛澜等学者著的《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一书中指出:要最大可能地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形成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网络。

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危机应对中的作用,认为“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不仅体现在危机事件已经发生后所采取的减灾、救灾和灾后的各项恢复重建活动中,也同样体现在危机意识的社会宣传、危机萌芽状态的预警和监控等各个阶段”,并且比较了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异同。

政府因其职责、地位和手段之所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必然起主导作用。

但政府是有限的政府,所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有时并不能够满足需求,应对危机也同样如此,政府同样需要依靠社会组织的力量来共同应对。

当然有的学者一也一意识到这一问题的研究意义,如张成福在《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一文中、毛寿龙在《危机呼唤市民社会》一文中、薛澜等在《美国危机管理体系的结构》一文中、龙太江在《社会动员与危机管理》一文中都提出了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应该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

但对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这一专题进行研究得并不多见,笔者所见只有安建增的《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作用的探析》,石奎的《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顾亮、刘善堂的《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之困境及对策研究一以非典时期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为研究个案》,以及卢汉桥等的《非营利组织参与危机管理的途径和影响分析》,沈荣华的《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均对此做出了初步研究。

从以上国内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2003年“非典”以后,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在危机治理中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

但对于如何让民间力量有序、有效的参与到危机治理中来,特别是如何在政府的引导下,让民间力量成为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的危机治理主体,学者研究的还比较少。

因此,本文在学者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借鉴若干思想和观点,以危机治理中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研究为选题,试图以5.12汶川大地震后民间组织的参与状况为例,同时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对危机治理中非政府组织的参与问题做一些探索,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三、总结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关于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之间合作机制的研究为本文写作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文献和论点支持,并且通过对上述文献的阅读,较为全面地认识了政府与NGO的合作机制所涉及的发展过程、原因及利弊问题。

在此基础上,对汶川川地震紧急救援阶段NGO与政府协作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对不同类型的NGO与政府的合作进行案例分析,总结归纳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详细借鉴境外抗震救灾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成功经验,得出对于我国抗灾中
二者合作的有益启示。

然后紧密结合抗灾实际,为了实现二者的良性合作,本文在论述政府、非政府组织的内外部治理、合作关系确立的基础上,构建出抗灾抢险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机制。

[参考文献]
[1] 罗伯特·希斯.危机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18-19.
[2] 罗伯特·希斯著.危机管理[M].中信出版社,2004:3.
[3]饶鹏,罗林敏.非政府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综述[J].发展改革,2006(12).
[4]L. M. Salamon. The Rise of the Nonprofit Sector[J]. Foreign Affairs, 1994(4):109.
[5]徐伟宏.非政府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管理的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
[6]徐伟宏.非政府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管理的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
[7]民政部.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R].2006.
[8]朱冠琪.我国NGO发展现状及路径选择[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1).
[9]杨婷,张欣.欠发达地区公共危机管理中的NGO——以凝冻灾害为例[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8(2).
[10]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120.
[11]范丽珠.全球化下社会变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57.
[12]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53-54.
[13]杨正喜,唐鸣.论我国NGO发展面临的法律障碍及解决途径[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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