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循环经济促进法_主要制度解析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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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2022年)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2022年)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3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2022修正)(2013年7月30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4月27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循环经济发展工作。

第三条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

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

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
循环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循环经济领域立法的法律。

该法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定义循环经济的概念和范围:循环经济是指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以优化资源流和物质流、增强经济系统的再生能力、提升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的发展模式。

法律将循环经济的范围明确界定在物资和能源领域。

二、建立循环经济的法律框架和政策支持体系:法律重点加强了政府的分级管理、产业引导、政策激励、法治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形成了循环经济的法制框架和政策支持体系。

三、加强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法律明确了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循环经济领域的规范和监管。

四、加强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法律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五、促进区域协同和国际合作:法律倡导区域协同和国际合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共同研究、共同开发和共同应用。

六、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的提升:法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支持。

总的来说,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法律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资源利用结构,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成效及修订建议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成效及修订建议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成效及修订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现在请你输出中关于的内容。

1.2 研究意义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高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而《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成效进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全面了解该法律的实际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研究《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成效,有助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促进循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成效,并提出修订建议,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分析《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的效果,探讨其对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评估该法的实施成效,为未来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并为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本研究还旨在探讨《循环经济促进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提出相应的修订建议,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 正文2.1 《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成效分析自《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来,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该法规定了产业发展要优先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鼓励企业进行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了我国经济向绿色、低碳发展方向转变。

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也为就业提供了新的动力,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在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该法规定了企业要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保护环境。

通过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我国在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为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框架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框架

1.《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框架归纳起来,《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减量化优先的原则。

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一般侧重于废物再生利用,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能耗物耗过高,资源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前端减量化的潜力很大,要特别重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能耗高、污染重、影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对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

三是法律规范要有力度,对高消耗、高排放的行为要有硬约束。

同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激励政策,为企业或个人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提供指导规范,支持和推动企业等有关主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四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和公众以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作为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已经由全国人大批准的一系列法律性文件所确认,最能体现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

为此,《循环经济促进法》按照实施“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顺序设计该法的法律框架,并以此为主线解决发展循环经济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2.《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内容一部法律,离不开若干重要的法律制度作支撑。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

循环经济规划是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进行的安排和部署,是政府进行评价考核和实施鼓励、限制或禁止措施的重要依据。

为此,《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程序和内容,为政府及部门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依据。

二是建立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调控制度。

我国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过度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上的,对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必须有实在而有效的总量控制措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据上级政府制定的本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和调整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产业结构。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循环经济促进法》形成六项制度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循环经济促进法》形成六项制度
循 环经济 的发展 。2 0 0 5年 底 .全 国人 大 常委会 决定 将制定 循环 经济 法纳入立 法规 划 ,并 明确 由全 国人大 环境 与资源 保 护委 员会组 织起 草 工作 。《 循环 经济 法》 制定 了一 系列制 度 :
第 六项 制度 是强化 经 济激 励措 施 。比如 建立 循环经 济 专项发展 基金 资金 提供 财政 支持 .提 供税 收优 惠 ,国家 进行金 融 和投 资方 面的 支持 。 同时 .还 实 行有 利于循 环经 济发 展 的价格 、收 费 以及 押 金等 制度 .同时 还有政 府采 购 和表彰 奖励 制度 等等 。
纯 的生产 阶段 、 品 的使 用阶段 . 产 逐步 延伸到产 品废弃后 的回收 , 利
用和处置 阶段 。相 应地 .对产 品的设 计也提 出了更 高的一些 要求 。
第 五项 制度 是对 高耗 能 高耗水 企业 设立 一项 重要 和重 点的监 管 制度 。 我们 国家现 在正 处在 工业 化加速 发展 的 时期 , 钢铁 , 像 有色
要法律 。颁布实施 《 循环经济促 进法》 是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 中的一件 .
大事 . 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 依法推进经 济社会 又好又快发展 的现实
第 三项 制度 是循环 经济 的评 价和 考核 制度 。 建立循 环经 济 的评 价考核 制度 , 有助 于推 动解 决单纯 以GD 指 标来 衡量各 地 的经济 发 P
金 属等 企业 资源 消耗 高 、污染 物排 放大 .其 中 的大企业 所承 担 的节
任 委员倪 岳峰 先介 绍说 .发展 循环 经济 是转 变经 济增 长模 式 的一个 突破 口,是贯 彻科 学发 展观 ,构 建资源 节约 型 、环境 友好 型社 会 的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六制度 促进中国循环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六制度 促进中国循环经济发展

等高污染行业的状况类似。环保压力有助于高污
染 行业 的产能 向 优势 企 业 集 中 , 因为 只有 优 势企 业 才有 足够 的技 术 和规 模 优 势 扩 大 产 能 , 而抑 从 制 全行 业 的扩产 冲动 , 助 于延 长 行业 景气 周期 , 有 提 高行 业进 入 的壁 垒 。亚氨基 二 乙腈 新装置 的投
向优势 企业集 中 , 带 来 宝 贵 的技 术输 入 和全 球 并
化市场机会。因此 , 优势企业应抓住发展机遇 , 降
低 生产成 本 , 积极 推进 清 洁生产 , 一步 提升产 品 进 市场 竞争 力 , 应 千方 百计 创造 条件 , 并 以产 品 的质
能自 建上下游一体的草甘膦生产线 , 而合作渠道 也 没 有建 立 , 在草甘 膦需 求增加 , 型企 业纷 纷加 大 大生产负荷或者通过别种方式增产之 时, 小企业 在原料供应 方面就难 以保证 了。因此 , 建议 我国 石 化行 业 的丙烯 腈生 产企业 利用 自身 的原料 优势
[] 3 投研工作室. 第一农 药 的中国机会 [ B O ] [ 0 8 5 2 . E / L . 20- - ]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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腈的原料来源 , 还能大大降低生产成本 。
5 3 产 业发展 必须 注重环保 要 求 .
料, 将使生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终处于被动局面 , 具有一定的市场 风 险 。同时 , 在原料 获取 方 面 , 型生产 企 业都 有 大
自己的 固定原 料 供 应厂 商 或 自产 自销 , 新 进 入 而 该行 业 的小企 业 , 由于 资金规模 不 足 , 本 上不 可 基
产除了有高工艺成本外 , 环境处理成本也是一笔 巨大的投资 , 而环保要求 的不断提高将保证产能

解读《循环经济促进法》推进可持续发展

解读《循环经济促进法》推进可持续发展
, 。
推行清

我 国 目前正 处在工 业 化 加 速 发 展 的阶

但 是

我 国经 济

钢 铁 建材



有 色 金 属 建筑


煤 炭

电 力

石 油 加 工


增长 的资源环 境代 价 过 大


传统 的高 消耗
高排


造纸

印染等主要 工 业 行业 资源

低 效率 的粗 放型增 长 方 式仍 未根 本 转 变



实 现 经
效率 方面
我 国 目前钢 铁

电力

水 泥 等 高耗 能 行 业 的



建设 资源 节 约 型和 环 境 友

单 位 产 品 能 耗 比 国 外 先 进 水 平 平 均 高 2 0 % 左 右:工 业 用

也有助 于 解 决 当前 对循 环

的 问题
第 四项 制度是 以生产者 为主的责任 延 伸制度 在传统 的法律领域 的质量 承担责任



理 的激励 机 制

调 动 各行 各 业 的积 极性


鼓励 走
产 品 的生 产者 只对 产 品本 身
循环 经 济 的发 展 道路
了 比较 具 体 的规 定

法律第五 章对激励政 策作
但现 代 生产者还 应依法承 担产

主 要 包 括 :建 立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品 废 弃 后 的 回 收
利 用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分析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分析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分析一、循环经济发展的意义与目标循环经济是指在资源利用中,尽可能地减少污染和废弃物的产生,并在废弃物的利用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

循环经济的发展能够带来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多重效益,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国家制定的循环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循环经济系统建设基本完善、初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体系,重点行业和地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资源环境约束能力显著增强,循环经济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二、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保障为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法规保障。

例如,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财政投入,出台了有关税收和金融服务的政策,对循环经济领域的企业进行了资金的扶持和鼓励。

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重点行业包括能源、建筑、交通、钢铁、电子、纺织等领域。

这些行业的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量较大,也是能否实施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

以钢铁行业为例,在钢铁生产的过程中,由于炼钢需要高温,导致钢铁行业的能源消耗较大。

而且钢铁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废渣、废渣等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程度仍然不足。

因此,对于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和政策支持,实现能源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区域循环经济是以地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多个企业和产业链组成的循环经济体系。

在我国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中,一些地方的循环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等;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废弃物管理比较混乱、循环经济产业链不够完善等。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管理,鼓励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着重解决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再利用问题。

五、循环经济创新实践与经验分享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多方面。

解读《循环经济促进法》

解读《循环经济促进法》

据介绍 ,对如何保 证生产者责任延 伸制度 落到实 处 , 循环 经济促 进法》 《 也
做了相关的约束性规定 。
与 此 同时 , 还在 “ 利用 与 资源化” 再
章 节中明确规定 :企业应 当按 照国家规
定 ,对 生产 过程 中产生 的粉煤 灰 、煤矸
次 性 消 费 品 将 受 限
观用水使 用。 同时还 规定 , 筑设 计 、 设 、 工 建 建 施 等单位 应 当按 照 国家有关 规定 和标 准 ,
门会 同国务院财政 、环境 保护等有关 主 管部 门制定 。 该法还规定 , 对列入规定名
以往产 品的生产者主要对产 品本 身 的质量承担责任 。 现代生产者 的责任 , 已 经从单纯 的生产 阶段 、 品的使 用阶段 , 产 逐步延伸 到产 品废弃后 的回收 、利用 和 处置阶段 。 因此 ,循环经济促进法》 以 《 对 生产者为主 的责任延 伸制度 ,做 了原则
上个世纪 8 0年代 以来 , 国经济快 我 速增长 , 各项 建设 取得 了巨大 的成就 , 同


对其设计 、 、 工的建筑物及构筑 物 建设 施
采用节能 、 节水 、 节地 、 节材 的技术工艺 和
囊 时也付 出 了很 大 的资源 和环境 代价 , 经
济 发 展 与 资 源 环 境 的矛 盾 日趋 尖 锐 。
规定生产者 自行回收 、利用和
《 循环经济促进法》 规定 , 对符合相关 标准 , 并且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 , 政 府不能“ 想拆就拆” 。城市人 民政府和建筑 物的所有者或使用者 , 应当采取措施 , 加强 建筑物维护管理, 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 。 对 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 , 在合理使 用寿命 内的建筑物 , 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
职 责 的重要手段 和依据 。 很多 国家在重要资源开发 、 基础
设施建设等战略性 和涉及 国民经济重要布局的问题上
环经济 、 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实践也表明 , 循环经济发展
需要规划发挥强有力 的指导作用。
都采取了编制规划 的措施 。发展循环经济的涉及 面十
2 ;l 4循 经 I环 济
同级人 民政府批准后公 布施行 。

《经 进的 制 循 济 法主 度 环 促 》要
以满足该 区域 的环境质 量要 求和资 源可持 续利用要
展 与其他社会经济 活动 、 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
发展 的原则进行编制 。循 环经济发展规划 编制后 , 报
规划和指导 ,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规 划 ,根据我 “
国环保工作 的需要 , 组织制定推进循环经 济发展 、 建设
环境友好型社会 的战略和计划” 。 目前 ,循环经济规划已经成 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 的重要 内容和有效工具 。 国、 德 日本等发达 国家发展循
l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制 度
社会 4 个组成部分 。
20 05年 , 国务 院发布 的《 于加 快发 展循 环经济 关
的若干意见》 明确提出 , “ 要 把发 展循环经济 作为编制
作者简介 : 丹(9 6 )女 , 林 17 一 , 江苏人 , 究方 向: 研 环境 资源立法研究。
再 生 赉 潦 与 循 环 经 济
当前我 国正面临国际金融危机 的严峻挑战 。大力 发展循环经济 , 推动经 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 是
有关规划 的重要指导原则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 门要用 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 “ 十一五”规划和各类 区域规
我们应对挑 战的重要手 段 。2 0 年 8 2 08 月 9日,循环 《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六制度 促进中国循环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六制度 促进中国循环经济发展

策 ,引导单位和个人 节约和合理 使用水 、 电 、气等资源性产品 。
上海化工
Sha n ghm Che m ic ~ In du s tr y
V o l _3 3 N o .经济促进法黼 立六制度 促进中国循环经济发展
2 0 0 8 年 8 月 2 9 日循 环 经 济促 进 法 在 十一 届 全 国人 大 常委 会 第
四次会议上 获得通过 。 循环 经 济促进法确立 了六 项制度促进循环 经
标来衡量 各地 的经 济发展 水平 的弊端 。
(4 ) 以生 产者为主 的责任延 伸制度
传统上 ,产 品 的生 产者主要 对产 品本身的质量 承担责任 。 现 代生
产 者 的责任 , 已 经 从 单 纯 的生 产 阶段 、 产 品 的使用 阶段 逐 , 步延 伸 到
产 品废弃后 的 回收 、 利用 和 处 置 阶段 。 相 应 的 , 对 产 品 的设 计 也 提 出
了更 高的一 些 要 求 。
(5 ) 对 高耗 能 、 高耗水企 业 设 立 重 点监 管制度
(6 ) 强 化经 济措施
-
促进循环 经 济 的发展 ,仅仅靠行政强制手段是远 远 不 够 的。 应 当
建立 激励机制 ,鼓励走循环 经 济 的发展 道路 。
新 通 过 循 环 经 济促进法 着力强 调
减 化 利 资 “
济。 这六 项制度是 :
( 1 ) 循环 经 济的规划制度
循 环 经 济规戈Ⅱ是 国家对 循环 经 济发 展 目标 、 重 点任务 和保 障措
施进行 的安排 和部署 ,是政府进行评价 、 考核 ,并且 实施 奖励 、 限制或
者禁止措施 的一 个重要依据 。
(2 ) 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3.21•【分类】修改意见的报告正文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3年6月25日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闵光新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4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上,共有2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57条次意见和建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了17条意见和建议。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常委会副主任张河洁的带领下,开展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和相关的调研工作。

一是将办法(草案)送常委会立法顾问组征求意见。

二是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将办法(草案)送市纪委、市检察院征求制度廉洁性方面的意见。

四是组织召开了5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市政协委员,部分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企业、重点节能企业负责人,部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公共机构和社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实地调研了东西湖区新沟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部分企业。

五是通过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通过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征求区代表意见。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法制委员会还采取了新措施:一是通过最近设立的武汉人大立法微博广泛征求意见;二是通过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三是在常委会研究室的支持下,组织新闻媒体对审议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报道,引导公众参与讨论。

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各省市也在积极探索和实施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 规。
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存在的挑战
01
02
03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但还 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之处 ,需要进一步完善。
执法力度不够
由于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 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 企业和个人仍然存在违法 排放等行为。
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 主要内容:《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等原则
,并建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能效标准和标识管理制度等。同时, 还针对不同行业和产品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 实践效果:《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是促进了企业加强资源回收和再利用;二 是推动了清洁生产和能源节约;三是加强了政府管理和监督;四是提高 了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参与度。
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 的主要法律法规之一。该法规定了循环经济的定义、基本原 则、政策措施等,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意义
促进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有助于推动 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与环境保 护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
展的目标。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保护的底线和边界,加强生态保护监 管。
生态补偿制度
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对生态保护地区和生态受益地区之间的经 济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实现生态保护的公平和可持续性。
自然保护区制度
设立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防止生态破坏 和环境污染。
绿色生产法律制度
清洁生产促进制度
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颁布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实现循环经济较大规模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当前,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发展循环经济还将推动形成一批新产业和新产品,对拉动内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解决民生问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具有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也是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活动的总称。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是在我国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利用的经济增长模式所带来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背景下提出来的。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成就显著,但同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也日趋尖锐。

环境污染加重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2008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5.0%;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饮用水源地取水仍有23.6%超过Ⅲ类标准;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

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土壤污染日趋严重。

危险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持续增加。

党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在这一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势必会持续增长,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生态破坏问题日趋严重。

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显示,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08%,耕地质量退化趋势不断加重。

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只有18.21%,相当于世界森林平均覆盖率(27%)的67.4%;我国90%的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出现退化,其中严重退化草原近1.8亿公顷。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主要内容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主要内容

5.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的减量化要求 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节水、 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 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禁止损毁耕地烧砖。禁止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 限和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粘土砖。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法上述规定的,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 续生产、销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循环经济促进法还对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和节肥节药、国家机关节能与 节水、服务性企业的节能及节水、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作出了鼓励、引 导的规定。
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措施
1.财政措施 (1)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专项资金, 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 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 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2)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安排财政性资金 支持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列入国 家或者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利用财政性资金引进循环经济 重大技术、装备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调机制,对重大技术、 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实行统筹协调,并给予资金支持。 2、税收优惠 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 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 口。企业采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 艺、设备和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08.29•【文号】主席令第4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三章减量化第四章再利用和资源化第五章激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第三条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

第四条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

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第五条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

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制度探析

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制度探析

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制度探析p[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一、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循环经济法之中,体现循环经济法立法目的,反映循环经济法的性质、基本特征,对循环经济立法、守法、执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准则。

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应遵循如下原则:1.应反映循环经济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即循环经济从本质上讲是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2.应体现循环经济立法的目的和根本的价值取向。

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3.应反映循环经济法的性质,体现经济和环境资源一体化思想。

即循环经济法是一部环境资源法与经济法交叉的专项立法,规范和调整资源与环境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4.应贯穿全部循环经济法律规范,指导整个循环经济法立法、司法活动,作为循环经济整个法律活动的根本依据。

基于上述要求,可以把我国循环经济法特有的基本原则归纳为: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责任原则、“3R”原则。

二、循环经济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内涵(一)公众参与原则循环经济法中的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循环经济的建设与实现过程中,社会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活动,并有义务承担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最终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循环经济法中贯穿公众参与原则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必然要求。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模式,公众是其推行的主体和强大的社会基础,公众能否积极参与以及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循环经济发展与实现的进程。

国外丰富的循环经济立法经验和循环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公众在参与决策、实施消费和进行监督等方面大大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我国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并没有形成普遍的意识与氛围,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废物利用以及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认识和行动还有所欠缺,公众参与的领域、形式和途径都比较单一,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公众参与的热情不高。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第四,循环经济是一种力求循环使用资源的生产观。传统工业经济的生产观念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而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念是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
在生产中要求尽可能地利用可循环再生的资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如利用太阳能、风能和农家肥等,使生产合理地依托在自然生态循环之上;尽可能地利用高科技,尽可能地以知识投入来替代物质投入,以达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和谐统一,使人类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真正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循环经济的特征与原则
具体而言,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自身特征。
第一,循环经济是一种大系统观。循环是指在一定系统内的运动过程,循环经济的系统是由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
循环经济观要求人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再置身于这一大系统之外,而是将自己作为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来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将“退田还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系统建设作为维持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PART ONE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我国就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些问题主要与我国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密切相关。在此资源状况下,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积极参与实施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动的清洁生产行动计划,并制定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等一些规范性文件。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与实例谈论结合方法。
[重点和难点] 本章重点为循环经济的涵义、特征及其奉行的原则,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遵循的原则,实行的基本管理制度,推行的激励机制。本章难点为我国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原因及其意义,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遵循的原则,实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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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发展, 也在一定 ’() 增长速度长期位居世界前列。但同时, 程度上造成单纯以 ’() 指标来衡量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 弊端。有些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 高污染为代价的。 而传统的 ’() 指标不能全面反映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促进法 》 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 第 !* 条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统计、 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 系。上级人民政府根据前款规定的循环经济主要评价指标, 对下级人民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状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主 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 评价的内容。 至于循环经济评价及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还需进 一步实践和研究。国外的学者也都提出了一些综合经济、社 (+(,) 、 主观幸 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指标。如: 人文发展指标 (-./) (-001) 福指标 、 联合国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 等。我 国也于 $&&2 年上 3 月,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 《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 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了 , 主 要从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 * 个方 为全 面入手, 在宏观层面上规定了 $$ 个循环经济评价指标, 社会和各地发展循环经济状况提供评价依据;在工业园区方 面规定了 !* 个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发展 的定量评价。这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循环经济促进法 》 和循环经济考核制度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现已实施,还应根据该法的精神和原则对循环经济评价与考 核的主体、评价与考核的程序、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的制度和 法律效力等进一步作出规定。 !""
企业经济
《循环经济促进法 》 主要制度解析及完善 经营成本。由于我国还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还处 于现代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如果现在要求所有产品都采取强 制生产者回收、利用和处置的措施是不现实的,也必然降低 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 根据 《循环经济促进法 》 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 规定由国务院 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根据产品对环境的危害程度、企 业的承受能力、回收利用的可操作性,制定强制回收的产品 和包装物的名录及管理办法,循序渐进地推行以生产者为主 的责任延伸制度。目前, 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五、 对高能耗、 高水耗企业设立重点监管制度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阶段,而发达国家 出于成本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考虑也把大量工业生产基地转 移到我国。其中, 钢铁、 有色金属、 煤炭、 电力、 石油加工、 化 工、 建材、 建筑、 造纸、 印染等主要工业行业资源消耗高、 资源 利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大企业在资源消耗中又占很 大比重。对这些高能耗、 高水耗的大企业进行实时、 有效地监 管,对节能减排的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必然会取得事半功倍 《循环经济促进法 》 的效果。因此, 第 !" 条规定了国家对以上 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用水量超过国家规定总量的重点企 业, 实行能耗、 水耗的重点监督管理制度。受监管的重点企业 应定期向循环经济管理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而且监 管部门也应派驻专门的监管人员到受监管的重点企业实时、 长期地进行监督。 六、 循环经济产业引导与激励制度 《循环经济促进法 》 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 的 《循环 内容多属于引导、 促进、 激励的规定。所以, 有学者评价 “胡萝卜加大棒 ” 经济促进法 》 是一部 的法律。现阶段, 促进循 环经济的发展,不仅靠行政强制手段,更需要通过国家的产 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社会 积极性,让更多企业投入到循环经济的发展之中,促使诸如 产品回收、 再利用、 废品处置等产业化, 形成自我造血机能。 《 》 第 !# 条规定了国家制定产 为此, 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 " 条、 业政策淘汰限制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产 业。 鼓励引导企业投资和发展循环经济。 同时, 法律第五章对 激励政策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建立循环经济发 展专项资金;加大循环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对促进循环经 济发展的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在金融方面有重点地投资和支 持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项目;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 格、 收费和押金制度;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等。 七、 一些制度的缺失及构建 《循环经济促进法 》 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 确立的是 基本制度及政策框架。 不宜规定得过细。 但笔者认为, 有些具 《循环经济促进法 》 体制度还是应在 中有所规定, 以体现政策 导向性及一定程度的前瞻性。 此项制度也叫水电气累 !$ 构建水电气价阶梯收费制度。 参考文献: ) ! * 郭晓宇 $ 解读循环经济法 ) - * $ 法制日报,&,,# . ,/ . ,!$ ) & * 冯之浚 $ 循环经济导论 ) 0 * $ 北京:人民出版社, &,,+$ ) ( * 朱磊 $ 循环经济法草案更名为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 ) - * $ 法制日报, &,,# . ,# . &"$ ) + * 徐祥民, 任庆, 孟庆垒 $ 可持续发展: 从发展观到法 (第 ! 卷 ) )2* $ 律制度 ) 1 * $ 徐祥民 $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责任编辑: 李小玉 * !"# 进加价收费制度, 但笔者认为, 阶梯收费制度这一名称更为 科学。 因为水电气价格杠杆的应用, 应允许其价格在基准价 格基础上上下浮动。 根据使用情况既可以加价也可以减价, 《 循环经济促进法 》 形成科学的价格阶梯体系。 这项制度在 草 案审议中争议颇大, 最后二次审议稿中没有被采纳。 理由是: (! ) % & ’ 技术不成熟, %(’ 资源节约效果不明显。 实施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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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 当代企业不仅仅要在生产中对环境负责,而且要对所生 产的产品在其使用期间以及报废之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负 《循环经济促进 责, 这就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基本内涵。 法》 第 !4 条规定了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 该制度包 括以下主要内容: 《循环经济促进法 》 第 !5 生产者的回收和再利用责任。 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 !4 条第 ! 款规定: 的企业,必须对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负责回收;对其中可 以利用的,由该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 件而不适合利用的,由该生产企业负责无害化处置。明确规 定了产品生产企业除了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外,还应该承 担生产产品延伸的环境责任,包括产品完整生命周期中的污 染责任、生态破坏、资源和能源高效和合理利用责任等。同 时,由于企业个体情况不同,有的生产者可以建立自己独立 的专用的产品回收利用体系,而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 由于企业规模、产品特性等原因则难以独立完成产品回收利 用。针对这些企业在本条第 $ 款又规定:对前款规定的废弃 产品或者包装物,生产者委托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回收 的,或者委托废物利用或者处置企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受托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负 责回收或者利用、处置。以避免难以独立完成产品回收利用 的企业退出市场, 造成其他社会问题。 但是, 此法律只规定销售者受生产者委托进行产品回收 及利用处置, 却没有明确规定销售者的回收利用责任。 笔者认 “谁污染谁治理 ” “谁受益 为: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改 的模式为 谁治理 ” 的模式, 作为产品流通环节的销售者在没有生产者委 托的情况下无疑也应承担回收利用责任。 这样, 即使生产企业 破产终止, 则其产品的回收利用及处置责任也可以由销售者 承担。 同理, 立法也应明确产品的进口者承担此项责任。 《循环经济促进法 》 在规定 $5 消费者的回收和利用责任。 了生产者的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责任的同时, 也在第 !4 条第 对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 消费者应当 " 款规定: 将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销 售者或者其他组织。因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仅仅涉及到 生产者的责任,还涉及到产品的流通及使用环节,其中消费 者在这个过程中使用、 消费了产品, 从产品中受了益, 那么产 品的消费者就和生产者及销售者承担一个共同责任。但是, 三者承担责任的程度是不同的,由于消费者的受益程度、能 力、技术和自身素质等原因,法律只要求消费者承担将废弃 产品或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其委托回收的销售或者其他组 织, 不能擅自丢弃的义务。所以, 法律中规定的生产者责任延 伸制度,实质上是以生产者为主,销售者及消费者为辅的责 任延伸制度。但是, 具体到消费者如何交付, 法律还没有具体 规定, 有待于配套法规的完善。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给生产企业增加 "5 强制回收目录。 了新的义务,在循环经济的初级阶段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已于 %))$ 年 ( 月 ( 日开始施行了。这部法律明 确了循环经济的定义, 即在生产、 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 再利用、 资源化活 ( 568:6 ) 《 循环经济促进法 》 、 再利用 、 资源化 , 确定了减量化( 567896 ) 动的总称( 第 % 条) . 569;9<6 / 的 2= 原则 , 构建了一系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 旨在有效利用资 源, 保护环境。 一、 循环经济的规划制度 循环经济规划是国家制定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全面而长远的计划。我国幅员辽阔, 各区域发展不平衡, 需要从基本国情出发,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 统一规划, 分情况、 分步骤地 《循环经济 引导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合理布局, 推进循环经济的深入发展。在 促进法 》 的第 * 条、 第 (% 条也都分别确立了发展循环经济在综合性规划中的地位, 明确了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职能部门和具体内容。 《循环经济促进法 》 虽然总体上对循环经济规划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 但是, 具体到某 一行业、 某一地区, 对循环经济的调整与规划就未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因此, 当前首要的 任务是, 抓紧制定专项法规, 促使建立生产、 流通、 消费等环节中的各循环经济保障制度, 如 对节水、 节能、 废物循环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规划。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或修订 规章, 连同已制定正在实施的 *- 项, 共有 $) 项法规、 规章和规划为循 %* 项有关配套法规、 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保驾护航。此外, 环境保护等部门已把 2)) 多项相关标准列入了编制 !( " 《循环经济促进法 》 计划, 这都需要强有力的规划措施。 还鼓励地方政府针对本地区条件 和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划,特别是资源型地区及工业集中地区,应作为重点区域进行 规划, 促进地方循环经济发展。 二、 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循环经济的有效运行, 首要原则即是减量化原则, 即在生产、 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 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人类的生产活动必然要消耗一定资源并产生废物, 一定区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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