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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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8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术追求和理想抱负水平,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精神,培养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学生创新需求,激活学生创新潜质,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创造,鼓励和支持不同兴趣、特长、禀赋、潜力的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

第三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程序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所有加减分项有效时间段皆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第五条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小组一般由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代表等5人左右组成,负责对全班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后将结果上报学院。

第六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对全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章测评细则第七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第八条 德育模块德育分 = 导师评分+任职分+奖惩分+文明寝室分 1.导师评分由导师填写德育评语表,结合实际评分,满分为5分。

2.任职分=职务分+考核加减分 干部等级 具体岗位职务分 考核加减分 一类 校研究生会主席5 考核为A 加2分,B 加1分,C 不加分。

考核为D 的任二类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分会主席、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中心主任、年级工作部部长;4三类校研会校区副主席、院研分会副主席、班长、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年级工作部副部长;3四类校研究生会部长、校级社团负责人、院研分会部2长、研究生公寓自治委员会楼长、党支部干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纪检委员);职分计0分。

网络化水平与议价能力的关系研究——基于浙江工业企业产品调查问卷

网络化水平与议价能力的关系研究——基于浙江工业企业产品调查问卷

网络 化水 平 与议 价 能力 的关 系研 究
— —
基 于浙 江工业 企 业 产 品调查 问卷
池仁 勇 竺 学锋
( 浙江工 业大 学,杭州 302) 103
[ 摘 要 】 为 了研 究网络化水平与议 价能力的关 系,本文基 于浙江工业企业产 品调查 问卷 。根 据 问
卷所得 的数据 ,分别分析议价能力的影 响因素和 网络化水平的影响 因素 ,利 用层 次分析法计算各个影响 因
第6 ( 期 总第 24 ) 2期
2 1 6月 0 2年
工业 技 术经 济
0 I d s il e h oo i Nhomakorabeal c n mis f n u t a e n lc a o o c r T c E
N . Gnrl o24 o6( eea,N .2 )
J n .0 2 u e2 1
业 议价 能力 等 问题 ,本 文 基 于 浙 江工 业 企 业调 查
的参与度决定 了一个企业 的发展 ,因此企业越来 越倾向于通过增加营销 布点数量、提高互联 网销
收稿 日期 :2 1— 0— 1 o2 3 9 基金项 目: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 “ 创新要素集聚方式、区域创新网络开放性与中小企业集群动态能力’ 项 目编 号:7 139 ) ’( 17 14 ;浙 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基地 ,技术创新与企业 国际化研究中心的课题 阶段成果。 作者简 介:池仁勇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副院长 , 教授 ,管理学博士 , 博士生导师。研究方 向 :中小企业创业管理 、投资项 目 管理 。竺学锋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 向 :中小企业投资项 目管理。
至棉花种植 ,纺织等上游产业 ,以并购香港金马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专业:产业经济学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注:1、上课时间从2007年9月17日第一周开始,节假日按学校规定执行。

(研究生院网上选课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如选课冲突,请及时与研究生秘书联系)2、考试课程在计划课时外进行考试,考查课程可以在计划课时内的最后一次课进行。

3、已学过《经济学》的学生请选修《经济学原理Ⅰ》1班(王治平,博C204),未学过《经济学》的学生请选上2班(陈多长、博C403)4、日语周一下午6-8节(1班朝晖校区教1304,2班屏峰校区健B105)。

德语周五下午6-8节(朝晖校区教1304)。

5、请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网上选课。

培养计划一旦制订完成,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退选或调整个人培养计划,请到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表格”中下载《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学习调整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学院备案。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专业:国际贸易学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注:1、上课时间从2007年9月17日第一周开始,节假日按学校规定执行。

(研究生院网上选课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如选课冲突,请及时与研究生秘书联系)2、考试课程在计划课时外进行考试,考查课程可以在计划课时内的最后一次课进行。

3、已学过《经济学》的学生请选修《经济学原理Ⅰ》1班(王治平,博C204),未学过《经济学》的学生请选上2班(陈多长、博C403)4、日语周一下午6-8节(1班朝晖校区教1304,2班屏峰校区健B105)。

德语周五下午6-8节(朝晖校区教1304)。

5、请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网上选课。

培养计划一旦制订完成,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退选或调整个人培养计划,请到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表格”中下载《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学习调整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学院备案。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8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术追求和理想抱负水平,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精神,培养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学生创新需求,激活学生创新潜质,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创造,鼓励和支持不同兴趣、特长、禀赋、潜力的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

第三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程序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所有加减分项有效时间段皆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第五条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小组一般由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代表等5人左右组成,负责对全班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后将结果上报学院。

第六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对全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章测评细则第七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第八条 德育模块德育分 = 导师评分+任职分+奖惩分+文明寝室分 1.导师评分由导师填写德育评语表,结合实际评分,满分为5分。

2.任职分=职务分+考核加减分 干部等级 具体岗位职务分 考核加减分 一类 校研究生会主席5 考核为A 加2分,B 加1分,C 不加分。

考核为D 的任二类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分会主席、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中心主任、年级工作部部长;4三类校研会校区副主席、院研分会副主席、班长、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年级工作部副部长;3四类校研究生会部长、校级社团负责人、院研分会部2长、研究生公寓自治委员会楼长、党支部干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纪检委员);职分计0分。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11级起使用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11级起使用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2)青年志愿者及公益类活动。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一般每次计3分,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每次计5分。

因参加志愿者活动受到表彰的,参照实践活动表彰加分。

(3)第二校园经历。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换生项目、学院组织的赴国外高校短期交流项目和赴国内985高校访学项目等计10分。

6、技能训练。

指学生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各类资格技能论证考试,分别按照下表进行计分(同一项目多次考试不重复加分):
第六条本办法由经贸管理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学生综合测评分(简称综合分)=德育测评得分+智育测评得分+体育测评得分+综合素质测评得分。

德育测评学期德育测评得分=班级等级得分+班级学生民主互评得分学期班级等级得分折算方法如下:注:班级等级得分取两学期之和。

学年班级学生民主互评得分折算方法如下:智育测评智育测评得分=学年平均绩点×12注:学年平均绩点以第一学期开学初学院教务秘书提供为准(教务原创系统导出)。

体育测评体育测评得分=早锻炼得分+ 体育课成绩得分,若学期早锻炼得分为零,则学期体育课成绩得分为零。

学期体育课成绩得分折算方法如下:综合素质测评一、课外科技注:①团队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成员分别计相应分值的100%、80%、60%,其他成员计相应分值的50%。

②一学年内,同一作品在同一赛事的不同级别中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大学生多媒体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

一学期内,同一级别同一赛事多次举办,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学院ACM程序设计竞赛月赛。

③竞赛环节中涉及课题立项,结题加分与获奖加分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校“运河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④申请鼓励奖加分的需经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如全国高数竞赛优胜奖,ACM程序设计竞赛参赛奖不加分。

⑤A类、B类刊物参照学校人事处认定的期刊名录,一般刊物指有正式刊号的刊物。

文章加分以正式录用录用函为准。

⑥软件著作加分以登记证书为准,专利加分以授权书为准,专著加分以出版合同为准。

⑦以下竞赛加分下调一个级别:全国数学竞赛、浙江省高数竞赛、浙江省物理创新竞赛、全国英语竞赛。

ACM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预选赛加分按国家级竞赛计。

二、文体竞赛三、水平考试注:①考级考证加分参照第一次通过时成绩,时间认定参照成绩发布日,通过后再次考试不再加分。

②经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后,同一考级考证中不同类别科目考试通过可以累计加分,如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软件考试。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2016年修订版)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原则是力求体现测评体系的科学性、测评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的可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方法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由个人基础素质积分与个人发展素质积分加和组成。

详细积分规则见附件《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指标考核细则》。

第五条测评程序。

学院综合测评采用网络和书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如下:1、学院于每学年末(7月)发布综合测评工作通知。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工系统提交测评内容的各项资料,同时将书面证明材料由班级收齐后上交学院。

3、学院通过证明材料逐项确认网上材料。

4、系统确认完毕后,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书面汇总表,由学生签字确认。

5、学院以学生确认成绩为依据,制作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同时在网上和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6、学生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六条学院综合测评组织管理机构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以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共同组成。

机构人员组成如下:1、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辅导员为小组成员,学院团委组织部的学生干部为工作人员。

2、年级综合测评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年级工作部部长,学科团总支副书记为小组长,各年级工作部成员,各班班长、团支书为小组成员。

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为测评小组成员。

第七条各机构的职责。

1、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全面工作的安排及部署、系统操作的培训、系统内数据的收集与导入、学生资料的确认、测评结果的汇总与公示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解释。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智育总分
三、体育
体育及
其它
序号
项目名称(证明材料编号)
级别
名次
时间
证明人
分值
米()
校级

李方敏
减分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编号)
分值
无()
文体总分
四、
综合测评总分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填写要求
1、填写此表,请参照《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2、提交发表的论文请复印当期刊物封面(有刊号),目录及论文首页,按顺序装订;发表多篇论文者,按表格中填写的顺序装订所有论文。
3、会议论文请复印论文集(有刊号)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4、专著或教材请复印书籍封面,目录及前言或序等中提及章节分工的部分。
5、在任职一栏中,校研究生会主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班长及团支书由分管教师证明,其他职务由上一级组织负责人证明。
6、奖项及荣誉一栏请附奖状及证书复印件,按填写顺序装订。
学院团委
院级
院级
*
序号
寝室号(证明材料编号)
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
证明人
档位
分值
东()
邱君媛
减分情况说明
分值

德育总分
二、智育
导师评分证明材料编号()
、课程成绩(二年级除外)证明材料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绩点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绩点
运筹学
自然辩证法
Σ(学位课学分×绩点×非学位课学分×绩点×)
序号
文章名称(证明材料编号)
刊物名称
刊物级别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科目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科目

首页加入收藏•首页•聚焦工大o校园风光研究生教育动态工大学子学科介绍o学科学位点导师队伍招考信息o招生简章拟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专业课历年真题复试科目o往年录取信息推荐免试相关下载招考查询o网上报名准考查询初试成绩查询复试资格查询拟录取查询调剂预报名调剂报名推荐免试查询培养情况o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工程研究生德育国际交流就业情况o就业前景校园生活o游学杭城交通示意图校园服务周边住宿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发布时间:2012-9-15 10:03:28发布者:admin来源:yzb浏览次数:13072013年硕士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001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 1002机械工程学院.. 2003信息工程学院.. 4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004经贸管理学院.. 7005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9006建筑工程学院.. 12007药学院.. 14009理学院.. 16010人文学院.. 1701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8012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18014法学院.. 19015艺术学院.. 19099MBA教育中心.. 20001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070302分析化学 070303 有机化学 070304 物理化学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090403农药学 085216化学工程一、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1.复试科目:英语听力、专业英语、专业综合知识与实验技能。

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1.加试科目:①化学工程基础;②化学综合2.参考书目:①化学工程基础:《化工原理》,何潮洪等编,科学出版社,2001。

②化学综合:《无机及分析化学》(第一版),浙江大学编,高教出版社,2003;《分析化学》(第六版),华东理工、成都科大物化教研室组编,高教出版社,2009;《基础有机化学》(第二版),邢其毅,高教出版社;《有机化学》(第二版),徐寿昌,高教出版社,1993;《物理化学》(第五版),天津大学物化教研室,高教出版社,2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级)为了全面贯彻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级)为了全面贯彻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10级)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创造精神和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和计算方法1、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测评、智育测评、文体测评、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总分=品德测评×20%+智育测评×60%+文体测评×5%+能力测评×15%二、合测评素质的评比标准(一)品德测评1、品德测评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品德测评总分=基础分(60)+奖惩分(40)基础分测评标准参照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奖惩分=本人原始奖惩分 / 班级最高原始奖惩分×100×0.42、品德测评奖励分标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协助组织,做好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工作,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各种违法行为有突出表现受到社会报道表扬的加10分,受学校点名表扬的加5分。

(2)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党章学习班等党的知识培训者,未结业不加分,全勤且结业加4分,优秀学员另加1分。

参加学院组织的党的知识培训班的学习者,合格结业者加2分,优秀学员另加1分。

(参加上述1个以上的,只取一个最高级别的学习班,不得累计加分)(3)被评为校文明寝室、校优秀示范寝室和优秀寝室的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2、2、0.5分,寝室长加倍奖励。

同类评比重复获奖者,不得累计加分(以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为准)。

寝室卫生检查(学院):95分以上,一次加1分,寝室长加1.5分;90~95分,每次加0.5分,寝室长加1分;85~90分,每次减0.5分,寝室长减1分;85分以下,每次减1分,寝室长减1.5分。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组织实施第一条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教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为组员。

第二条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定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的普通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体系第三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由德育模块、智育模块、素质拓展模块和创新模块组成,各模块根据研究生培养类型的不同被赋予不同权重。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总分S=W1×S1+ W2×S2+ W3×S3+ S4第三章德育模块第四条德育模块主要考察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表现,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

具体计分方法如下:德育模块分数S1=评议成绩+记实成绩说明:评议成绩满分60分,记实考核满分40分。

(一)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1.评议内容为政治素养、法制观念、诚实守信和团队协作。

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思想积极向上,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法制观念:具有法制意识,爱护校园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为人真诚,待人友善,品行正直,诺守诚信,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团队协作:关心班集体,关心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遵守团队规则,尊重团队利益,积极参加各类团队活动,善于沟通和协作;2.评议办法:评议由本人导师、研究生代表评价、辅导员评价构成,三部分之和满分为60分,其中导师评分满分为30分,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评分满分均为15分。

研究生代表除班长、团支书指定参加(若班级建有党支部,则支部书记也指定参加),其余代表由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评人数的20%,研究生代表评议分计算方法为除去最高、最低得分,取平均分。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攻读本校学位的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学分和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按本规定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第二章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第三条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术成果达到入学当年学校和本学科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经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并准备相关答辩材料。

第四条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入学当年学校和本学科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毕业并参加就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

第三章学位论文评阅第五条博士学位论文应送不少于5位本专业校外专家评阅。

论文评阅人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第六条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送不少于2位本专业校外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应送不少于2位本专业(领域)或相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校外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位为相关行业的专家。

第七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是否已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能否参加答辩提出具体意见。

评阅人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对论文进行评议:(一)论文选题是否具有前沿性,其对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二)论文是否具有创造性成果,论文的工作量和难度;(三)作者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研究动态了解的程度;(四)论文写作是否科学规范,总结、提炼及文字组织表达能力;(五)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及相应修改意见。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为适应学校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进一步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完善学生评教办法,学校决定修订《浙江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双向评价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价指导思想1. 有利于建立以研究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进而提升本科教育质量,适应学校发展目标对本科教育之要求,实现“以评促教”。

2. 有利于学生发展,真正在教学环节践行“育人为本”,实现“以学促教”。

二、评价范围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含理论课程、实验课程、体育课程),不包括实习和毕业环节。

三、评价指标根据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从学生角度来测评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共设10个指标,每个指标由高到低分7档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见附件)。

四、评价方案的实施1.组织领导:评价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协调,各学院具体负责。

2.评教安排:学生评教通过原创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安排在每学期第11-14周学生选课前,具体时间由教务处通知。

3.学生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汇总后反馈给各学院(部)。

4.教师可以凭自己的工号、密码进入原创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开设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

五、评价结果处理为了保证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在统计学生评教结果时,分别去掉5%最高分和5%最低分,最后按总分的高低进行排序。

六、其他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浙江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双向评价实施办法》(浙工大教[2005]99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评教指标浙工大教[2011]20号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现将《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 学生评教 实施办法抄送: 校领导,校办。

教务处2011年4月27日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5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调动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踊跃性,培育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促使研究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个人评选,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综合鉴定和就业推荐的依据。

第二章测评程序第三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按照计分细则,研究生本人自评,填写综合测评明细表,并将该表上报班级测评小组。

第四条各班成立由班长和四名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组成的测评小组,对全班同窗自评成绩进行审核。

将审核结果上报学院,并告知本人。

第五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对全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终稿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章测评细则第六条测评指标体系:第七条德育计分(一)德育分计算一、德育分 = 大体分+ 加减分。

二、德育分大体分为10分,满分为30分,出现负分以0分计。

3、德育大体分评分要求:(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修改说明:此条修改参考其他高校将德育大体分具体化)(1)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尽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尽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知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2) 酷爱祖国,服务人民。

保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背“四项大体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知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3)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踊跃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知足此款要求可加2分。

(4) 遵纪遵法,宏扬正气。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知足此款要求可加1分。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遵从学术规范,固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利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501设计综合(学硕)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501设计综合(学硕)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名
称: 501 设计综合
专业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
适用专业: 设计学
一、基本内容,考试要求(包括考试时间、总分、考试方式、题型、分数比例等),主要参考书目
《设计综合》考卷包含4个专业方向的考题,所有方向
的试题均在一份试卷上,考生请根据自己所填报的专业方向,
完成本方向的试题即可。

初试总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6小时(包含中餐时间)。

一、工业设计研究
(一)考试基本内容:
考察学生对工业设计基本理论和设计表现的掌握能力、
创新设计能力和设计研究能力。

要求能运用设计的基本理论
知识,从使用方式、功能、造型、色彩、人体工程学、材料
工艺等方面提出产品设计的解决方案。

设计强调方案的独创
性和合理性,同时注重手头表现和绘制图形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包括题型、分数比例等):
要求在6小时内完成快题设计,用手绘和文字方式表现,计150分。

1、设计研究与设计定位50%;
2、设计方案和表达50%。

关于校研究生会(屏峰校区)060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公示

关于校研究生会(屏峰校区)060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公示

关于校研究生会(屏峰校区)06/0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公示
各学院:
校研究生会成员考核是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研究生会成员等级评定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研究生会综合考核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研会内部民主综合考评所得,考核成绩真实有效。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校研究生会(屏峰校区)成员06/0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情况公示如下:
注:①李鹏华:2007年6月暂停职务,任职8个月,加分为5*8/12=3.3(参见附表二)。

②陈亚青因2007年2月自行辞职,任职一个学期,加分为4*1/2=2(参见附表二)。

③陈蓓蓓自2007年3月任职,任职一个学期,加分为4*1/2=2(参见附表二)。

请各学院依照以上公示,对本学院在我研会任职同学如实加分。

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校研究生会所有。

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研究生会
2007年9月。

浙江工业大学各专业考研综合介绍

浙江工业大学各专业考研综合介绍

浙江工业大学各专业考研综合介绍本学科由我校最早设立的管理学教育发展而来,立足于在我国体制转轨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浙江管理创新实践,强化引领当代管理学发展的现代企业理论研究,形成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密切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渗透、深化科研与优化教学关联互动的传统办学特色和学科发展机制。

目前设有现代企业制度与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所、企业战略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与现代营销研究所、现代管理咨询中心、浙江省企业家培训基地、浙江省管理再教育中心。

拥有教授4名,副教授7名。

博士、在读博士11名。

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各1名。

学科在现代企业组织与管理模式创新、中小企业成长与集群发展、企业创新复合型人力资源全景评价等研究领域,享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

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在整合工商、行政、事业和科技攻关等众多领域团队知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中,显示了极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近五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与省部级研究项目50余项,在《管理世界》和《经济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纵向、横向科研经费300多万元。

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优秀科研成果奖30余项。

学位点负责人:梁祖晨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是浙江省重点扶植学科,是我校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高级管理人才的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之一。

设有智能信息与决策优化研究所,拥有教授5名,副教授4名。

十余年来,不仅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而且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国家、省、市和企业委托的科研项目三十余项,在国际学术刊物和有关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国家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被SCI收录8篇,EI收录20篇。

该学科在新型生产与组织方式及其系统结构设计与优化、移动计算与移动商务、智能决策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研究、企业计算机辅助管理集成系统的开发和研究、信息技术支持下供应链管理集成优化研究等方面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研究成果有相当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部分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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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8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术追求和理想抱负水平,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精神,培养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学生创新需求,激活学生创新潜质,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创造,鼓励和支持不同兴趣、特长、禀赋、潜力的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

第三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程序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所有加减分项有效时间段皆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第五条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小组一般由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代表等5人左右组成,负责对全班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后将结果上报学院。

第六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对全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章测评细则第七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第八条 德育模块德育分 = 导师评分+任职分+奖惩分+文明寝室分 1.导师评分由导师填写德育评语表,结合实际评分,满分为5分。

2.任职分=职务分+考核加减分 干部等级 具体岗位职务分 考核加减分 一类 校研究生会主席5 考核为A 加2分,B 加1分,C 不加分。

考核为D 的任二类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分会主席、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中心主任、年级工作部部长;4三类校研会校区副主席、院研分会副主席、班长、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年级工作部副部长;3四类校研究生会部长、校级社团负责人、院研分会部2长、研究生公寓自治委员会楼长、党支部干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纪检委员);职分计0分。

五类校研究生会副部长、院研分会副部长、研究生公寓自治委员会层长、党建联系人;1六类校研究生会成员、院研分会成员、寝室长。

0.5注:(1)如有两个及以上任职,职务分不累加,取最高值;考核分取最高工作考核分和第二高的考核分的1/2累加,(即:A+B+C/2,其中,A代表最高职务分,B代表最高考核分,C代表次高考核分)。

任职半年不足一年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半年不予加分。

(2)考核等级中,A等原则上不超过该组织中总人数的30%,C和D不少于20%;党建工作中心、年级工作部单独考评。

3.奖惩分奖励处分特等功 5 留校查看-5一等功 4 记过-4二等功 3 严重警告-3三等功 2 警告-2 校、院级通报表扬0.5 校、院级通报批评-0.5校十佳(团干、团员、志愿者)、省级及以上荣誉3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团干、团员、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其他市级荣誉2校优秀志愿者,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优秀团干、团员,院优秀党员、校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成员、校优秀寝室成员、校级优秀党(团)支部成员1院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成员、院优秀寝室成员、院级优秀党(团)支部成员0.5注:(1)荣誉加分不包括上一学年因奖学金评定产生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加分,仅包括学术科研、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好人好事嘉奖等方面。

(2)各项奖励与处分以学院存档为准。

(3)校、院级通报表扬一学年累计最高分为1.5分,通报批评学年内累减。

(4)同类别称号取最高值,不同类别称号分值可以累加。

4. 文明寝室分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90以上80-89 70-79 60-69 60以下分值 2 1.5 1 0 -1.0注:寝室卫生等级由综合测评学年各次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按分值决定。

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后勤楼管平时卫生检查结果,优秀计90分,良好计75分,合格计60分,不合格计0分;学校、学院学生公寓自治委员会的检查结果按照实际分值计分(四舍五入至个位),学年统计以上分值并计算平均分。

(2)经过学院备案的校外住宿学生,文明寝室分计0分。

第九条智育模块一年级硕、博士生:智育分 = 导师评分(满分10分)+ 平均绩点×10 + 专利、软件著作权加分+科研活动加分+科技获奖加分+发表作品加分+社会实践分+减分情况二年级以上硕、博士生:智育分 = 基本分(20分)+ 导师评分(满分20分)+专利、软件著作权加分+科研活动加分+科技获奖加分+发表作品加分+社会实践分+减分情况1.平均绩点(1)课程成绩绩点换算百分制成绩90 -100分80 -89分70 -79分60 -69分60分以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0五分制成绩优秀(A)良好(B)中等(C)及格(P)不及格(F)绩点 4.5 3.5 2.5 1.5 0.0 (2)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平均绩点= Σ(学位课学分×绩点×0.7+非学位课学分×绩点×0.3)Σ学位课学分×0.7+Σ非学位课学分×0.32.专利、软件著作权加分(1)研究生获得国家专利(受理)加分明细表分类发明专利授权(受理)第一完成人第二完成人其他完成人加分6(2)3(1)1(0)分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受理)第一完成人第二完成人其他完成人加分3(1)2(0.5)1(0)(2)研究生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加3分,集体获得著作权每个成员得分按50%计算。

(3)同一个项目获得专利受理,第二年获得授权情况下,第二年取两类差值加分。

(4)本评定办法所指各类专利、软著加分须与专业相符、与学院科研现状相符。

作者单位须标注“浙江工业大学”。

证明材料包含申请人姓名方为有效。

(5)经学院认定的第一导师、第二导师不计入排名,其他教师和学生计入排名。

3.科研立项加分科研立项项目加分明细表等级项目排名国家省级市(厅)级校级院级学生主持项目负责人20 10 3 1 0.5第二155 1.5 0.5 0 第三10第四、五 5 3 0参与学院教师项目第二10 3 10 0 第三 5 2 0.5第四至九 3 1 0注:(1)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立项,以最高级别的立项对应加分;同一种类科研立项多个,上限为2项加分(如:多个不同项目的运河杯立项,上限2个项目加分)。

(2)项目立项和按期完成结题时各加相应分值的50%。

(3)学生参与教师项目,每年最多统计1个立项项目和1个结题项目,以社科院、科研院或其他机构证明为准。

(4)上述情况均以课题立项书(申报书)或结题表出现的名字排序为准。

4.科技获奖加分奖项国际、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特等奖20 10 5 42 一等奖15 8 4 3二等奖10 6 3 2 1三等奖 6 4 2 1 0.5优胜奖 2 0 0 0 0注:(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运河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运河杯创业计划大赛按照上表计分。

其他竞赛项目获奖经学院认定,最高按照50%给予加分。

(2)团队获奖的,负责人加满分,其余加50%。

获奖团队成员加分以比赛限定人数为准。

(3)同一奖学金评比年度内,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层次分;同一类科技竞赛不同项目获奖,最多加2项分数。

(4)相关赛事在设一、二、三等奖外又设单项奖的按三等奖计。

(5)英语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竞赛,按照科技获奖规则降级加分(如:国家级比赛等同于表格中省级比赛加分)。

(6)所有比赛获奖证书均须有参赛者姓名或证明参赛者信息,无法证明参赛者信息的不予承认。

5.发表作品加分论文SCI/SSCI(A、B档) 20论文、出版物第一作者须署名为浙江工业大学。

第一作者(主编)系数1,第二作者(副主编)系数0.5,第三作者(参编)系数0.25(导师不记入排名)。

SCI/SSCI(除A、B档)15权威期刊A类期刊10B类期刊 3其他公开刊物 1.5CSSCI 5EI期刊8EI会议 4ISTP会议 4出版物著作15编著10注:(1)论文认定标准为见刊、或录用通知、或校图书馆论文鉴定机构认定承认,方为有效。

(2)论文有效时间期限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评比当年8月31日,同一篇文章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时使用过的,不能再在第二学年的综合测评中使用。

若同一篇文章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时使用过,第二学年被SCI、EI检索,可加差额分。

(3)论文认定标准为图书馆2014年版期刊目录。

(4)B类以下期刊论文最多一篇计入发表著作加分。

(4)经学院认定的第一导师、第二导师不计入排名,其他教师和学生计入排名。

(5)作者单位须标注“浙江工业大学”。

6. 社会实践分参加由学校、研工部、学院推荐在政府机关、企业挂职者,或担任学校兼职辅导员、助理辅导员,考核合格按1分/学期给予加分(每期挂职时间要求两个月以上)。

参加学院学术锻炼,且考核合格加0.5分。

一学期内社会实习(挂职属于实习)最多记一次,社会实践最多记一次。

7.减分情况(1)课程不及格减1分/门,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

(2)研究生参加学生课外科研作品竞赛立项,立项成功未按期结题者,团队每一位成员均予以减分,1分/项。

若有多个立项未按期结题,累计减分。

第十条文体模块1.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竞赛)获奖奖项国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特等奖8 5 31 一等奖 6 4 2二等奖 5 3 10.5三等奖 4 2 0.5注:同一文体项目取最高值,竞赛奖名次和等级转换见下表:所取名次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赛取前三第1名第2名第3名比赛取前六第1名第2、3名第4、5、6名比赛取前八第1名第2、3、4名第5至8名比赛取前十第1名第2、3、4名第5至10名注:(1)团队在文化比赛中获奖:负责人加满分,其余加50%,团队成员加分以比赛限定人数为准。

团队在体育比赛中获奖:按照实际参赛人数进行加分,负责人(队长)加满分,其余加50%,替补未上场者25%(队长签字认定为准)。

(2)同一奖学金评比年度内,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层次分;同一类竞赛不同项目获奖,最多加2项分数。

2.学院各类活动参与度(1)学院要求每人必须参加的集体性活动,无故不到者或未请假不到者每人每次扣除0.3分。

(2)学院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参与者,每人每次加0.3分,上限1.5分。

3.减分情况无故缺席各类竞赛,造成不良后果减1 分/次。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5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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