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河区毒麻药品质控检查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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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麻药品管理规定

毒麻药品管理规定

毒麻药品管理规定是指对于具有麻醉、麻痹、兴奋、镇静、催眠、抑郁、致幻、麻木、排毒等药理作用的物质的管理政策和规范。

这些药品可能对人体产生一定的药物依赖性和药物滥用风险,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等具有潜在的危害性。

毒麻药品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对毒麻药品的管理和监控,防范和打击药物犯罪活动,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下面是对毒麻药品管理规定的一份____字的详细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毒麻药品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毒麻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管,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防范和打击药物犯罪活动。

第二条毒麻药品的范围包括具有麻醉、麻痹、兴奋、镇静、催眠、抑郁、致幻、麻木、排毒等药理作用的物质。

第三条毒麻药品的管理分为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环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毒麻药品的监控和监管。

第四条毒麻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第五条涉及毒麻药品的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打击,相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建立健全相应的打击机制。

第六条公众对于毒麻药品的滥用和药物依赖问题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意识和认知。

第七条毒麻药品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开。

第二章生产环节管理第八条毒麻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生产许可证件的要求,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毒麻药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第九条生产毒麻药品的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第十条生产毒麻药品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生产毒麻药品的企业必须建立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汇报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生产毒麻药品的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及时分享国内外的新技术和新发现,提高生产技术和能力。

第十三条生产毒麻药品的企业应加强对外国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建立和维护国际间的良好关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云南省医院护理质量控制手册》制订本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毒、麻、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的品种范围应根据《中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临床科室储备的毒、麻、精神药品,仅限该科室常用和急救用的品种,并建卡建册,实行“四专”:即专柜双锁、专人保管、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

用后凭处方、安瓿和登记本向药房领取。

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3.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

4.外出执行临时任务,确需携带毒、麻、精神药品时,需经医务科同意,严格掌握使用管理,并填写登记清楚。

完成任务后,凭处方、安瓿报销。

5.此类药品标签有明显标记,在标签显著位置上分别注明“毒”或“麻”的字样,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药盒外注明各药名称、剂量、数量。

本制度自2013年7月1日执行。

护理部
2013年6月。

C41-0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细则

C41-0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细则

1.目的: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的管理。

2.范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过程。

3.内容:3.1抽取原则:3.1.1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采用随机原则逐批号抽取。

3.1.2到货在2件以下,全部抽取;2件至50件以下抽取2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增加抽取1件,不足50件以50件计算,最多抽取5件。

3.1.3对外包装破损、污染、渗液或封条损坏的整件药品,应逐件拆箱检查,检查到每一基本销售包装。

3.1.4对抽取的整件药品应开箱抽样,从每件上、中、下的不同位置随机抽取3个最小销售单元;发现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现象时,应加倍抽样。

3.2验收内容3.2.1验收员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药品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3.2.2货品外包装箱检查:包装箱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贮藏条件、包装规格、储存图示标志、特殊管理药品标识、外用药品等标记。

3.2.3货品内包装箱应检查: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最小销售单元封口是否严密,包装印字是否清晰,瓶签粘贴是否牢固。

3.2.4每一整件药品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3.2.5每一最小销售单元应有标签和说明书。

3.2.6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识。

3.2.7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应有符合规定的证明或文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准许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以上证明或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

3.2.8到货后立刻进行验收,除大批量到货外,验收时限0.5小时。

3.2.9对于没有计划或资料缺失的,立即通知麻精采购人员。

3.2.10验收完毕,封签归位,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整件药品外包装上盖“验收合格”章。

2015药事质控检查细则

2015药事质控检查细则

数据收集、上报、统计、分析准确及时。(2 分)
1.5 信息化建设体 系(15 分)
1) 1)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电子化管理 2) 2)实现电子化手段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 3) 3)实现电子化手段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 4) 4)实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网上会诊 5) 5)实现电子化抗菌药物处方点评 6) 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统计 7) 7)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统计 8) 8)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统计 9) 9)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统计并排名 10) 1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比例统计 11) 11)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金额排名 12) 12)I 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统计 13) 13)I 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时机合理率统计 1.5.1 抗菌药物医嘱 (处方) 14) 14)I 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疗程合理率统计 信息化管理。 15) 15)抗菌药物使用病例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统计 三级医院 ≥12 项 15 分 ≥8 项 10 分 ≥6 项 7分 ≥4 项 3分 <4 项 0分 二级医院 ≥10 项 15 分 ≥7 项 10 分 ≥5 项 7分 ≥2 项 3分 <2 项 0分
1.3.4 落 实抗菌药 物 处方点评制度。 (6 分) 每个月组织对本机构 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 每名医师不少于 50 份处方、医嘱。(3 分)
定期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有记 录。(1 分)
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问题进行通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 施。严格执行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和调剂资格有关规定。(2 分)
具体情况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合理,符合规定。(1 分) 医务、药学等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制,工作机制具有操作性。(1 分) 组织开展工作并有详细记录。(1 分) 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师、药师职称晋升、聘任、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 入分配、绩效考核体系,有具体落实办法。(1 分) 否则扣 300 分 所有临床科室均已签署责任状。(1 分) 责任状指标设定科学,能够结合 2014 年责任状情况持续改进。(1 分) 对各临床科室 2015 年责任状完成情况有考核、有评估、有干预措施。(3 分) 否则扣 300 分 对医师或药师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 1 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医院相关工作制度,修订本制度。

一、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组负责组织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每月检查药学部药品库和各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记录于专项检查表,每年度存档。

三、每月检查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记录于专项检查表,每年度存档。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应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每年年终汇总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应用情况。

五、根据工作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防范措施,消除隐患,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到位。

六、检查情况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部门,作为相关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七、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检查标准.docx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检查标准.docx

.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检查标准(2015 版)总分值: 100 分检查内容与要求分值一、管理体系建设30(一)组织建设5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3应成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成员由医疗行政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人员组成,并指定专人承担本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定期开展活动,持续改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如每季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二)制度建设15 1. 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适合本单位10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发放、调剂、使用、督查、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

2. 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的应2急预案。

3. 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包括:采购、保管、3药房专职管理人员、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 。

检查方法及扣分标准检查结果及扣分记录1.查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否下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查看其正式文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是否齐全。

无成立组织文件扣 3 分。

有组织但职责不明确扣 2 分;人员组成不合理扣 1 分。

2.查看检查记录,一年不少于 4 次,缺 1 次扣 0.5 分,无记录或未体现持续改进扣2 分。

1.查看各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制度完整、符合要求得10 分;无制度扣 10 分;有制度但不符合要求,发现 1 处扣 2 分,扣完为止。

2.查看应急预案,无应急预案或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3.查看相关各岗位职责建立情况。

未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各岗位人员职责扣 3 分。

有岗位职责但不符合要求,发现 1 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三)人员管理1.执业医师和药师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

麻醉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住院部各科及手术室要对麻醉药品管理定期进行自查
麻醉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麻醉管理小组,每季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
1、麻醉药品处方开具是否符合规定;
2、药库、药房、住院部各科及手术室储存的麻醉药品管理是否规范;
3、麻录是否规范;
5、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药库、药房、住院部各科及手术室要对麻醉药品管理定期进行自查。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麻醉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毒麻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合法使用和安全保管。

对于毒麻药品的购进、入库、分发、使用、记录等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流程。

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二、定义1. 毒麻药品: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毒品和麻醉药品范畴的药品。

2. 毒麻药品管理责任人:指公司内负责毒麻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员。

三、购进1. 毒麻药品的购进必须依法合规进行,必须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和渠道购买。

2. 毒麻药品的进货凭证必须齐全,包括供应商提供的合法购进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3. 购进的毒麻药品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四、入库1. 毒麻药品的入库必须在专门的仓库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毒麻药品的入库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包括验收人员填写入库记录、检查产品的完好性和包装是否完好等。

3. 入库后的毒麻药品必须进行分类存储,不同类别的药品必须分开放置,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

五、分发和使用1. 毒麻药品的分发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以保障临床使用为前提,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

2. 分发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操作规范进行,不得私自变更使用用途。

3. 毒麻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合格的医疗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接触和使用。

六、安全保管1. 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必须放在专门设计的保管柜或保管室内,严禁私自将药品带离工作场所。

2. 毒麻药品的保管柜或保管室必须设有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设施和设备。

3. 每位毒麻药品管理责任人必须定期检查和清点药品库存,确保药品数量和质量的准确。

七、毒麻药品管理责任人的职责1. 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内部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负责监管毒麻药品的购进、入库、分发、使用和记录等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负责培训相关人员,提高其对毒麻药品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毒麻及精神药品的管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毒麻品管理1. 毒麻品的定义和分类毒麻品是指对人体具有一定毒性或成瘾性的物质,包括各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毒品,如海洛因、冰毒等;以及医疗用途但具有成瘾性的药品,如鸦片类药物、苯丙胺类药物等。

2. 毒麻品管理的法律依据区卫生系统毒麻品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3. 毒麻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规定区卫生系统毒麻品管理主要由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责任包括监管、协调、执法和宣传等。

对于罪责人员,依法应予以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 毒麻品的采购、配送和使用区卫生系统毒麻品的采购、配送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许可证明,并且在管理、操作、储存和运输环节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措施。

三、精神药品管理1. 精神药品的定义和分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调节人的情绪和心理状态、改善精神障碍等作用的药物,包括镇静安眠药、抗焦虑药、抗抑郁药等多种类型。

2. 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区卫生系统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3. 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区卫生系统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并且在管理、操作、储存和运输等环节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措施。

同时,还需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监管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精神药品的正确认识和使用。

四、管理制度的完善为了进一步加强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的管理,需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1. 制定并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管理的主体、范围和责任。

2. 建立健全毒麻及精神药品的登记、备案和审批制度,确保其合法合规。

3.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毒麻及精神药品在医疗领域中作用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这类药品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和滥用可能,区卫生系统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首先,毒麻及精神药品的采购和储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区卫生系统应该建立药品医疗机构配药审核和专业技术审批制度,确保药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同时,为了避免药品被滥用,区卫生系统应制定严格的进货数量和储存期限的规定,确保药品不过期。

在储存时,应严格按照药品的药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存放,避免药品相互污染。

其次,对于毒麻及精神药品的配药、销售等环节,应该实行严格的审核和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该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建立用药知情制度,告知患者药品的用途、剂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此外,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药品知识培训课程,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技能。

除此之外,区卫生系统还应建立完善的药品流向监管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药品流向记录,并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严密监控药品的领用、销售等流程,避免药品流向失控。

最后,针对毒麻及精神药品的报损废品,区卫生系统应逐级报告和审核,并做好废品处理和记录工作,杜绝废品流向其他非法途径。

综上所述,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才能强化患者用药安全,避免药品滥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毒麻药品质控检查细则

毒麻药品质控检查细则

2011年沈河区毒麻药品质控检查细则一、麻精药品规章制度是否健全(6分)1.检查方法:现场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相关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调配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②医疗机构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和具有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的正式授权文件③医师、药师签名留样备案是否及时④医师、药师人员相关资料备案是否完善二、有无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2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医疗机构是否设置麻精药品管理机构以及人员职责②各岗位人员职责——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部门责任人职责——保卫值班巡查人员岗位职责——药剂科主任职责——药品采购人员职责——药库保管人员职责——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调剂人员职责——处方医师职责三、有无专职人员(2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文件及现场查看2.检查内容:医疗机构配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专职人员至少2人四、有无定期自查(要求医疗机构质控部门协同药局负责人共同完成)(10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并要求有记录五、定期自查记录是否完整(10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记录要求装订成册②质控检查内容是否详细(包括病房、药局备药等科室),要求根据此考核细则十四项进行逐一检查,不得漏项③记录是否详细、全面,有无整改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领导审阅签字是否及时等六、入库验收是否规范(10分)1.检查方法:查看入库记录本,现场考核相关人员2.检查内容:①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毒麻药品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毒麻药品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医院 毒麻药品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合格分≥90分)
项目 分值 检查方法
内容及质量要求
评分标准
毒麻药 品管理
15分
10
1.毒麻药品实行“五专”管理
查看资料
5
2.启用交接登记本及使用登记本,填写项 目齐全
不符合要求 一处扣1分
毒麻药 品储存 及交接
35分
5
1.毒麻药品专柜放置,柜内整洁

1.使用毒麻药品需双人核对,记录并双签 名
毒麻药 品领取 及使用
50分
10
2.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物后,领药护士和核对护士双人 签名确认
5
5.使用无基数的毒麻药品时,遵医嘱临时 领取,如未使用及时退回药房。
不符合要求 一处扣1分
不符合要求
一处扣1分
5
2.多种毒麻药品放置有序,标识清晰
钥匙未随身携带扣10
10
现场检查 3.毒麻药柜专柜加锁,钥匙专人管理,随 身携带
分; 专柜未加锁扣10分;
未专柜保管扣5分。
15
4.严格执行交、接班双人同时清点交接并 签名,账物相符
未执行双人同时清点 交接扣10分; 提前签名扣5分。
15
提问护士 并现场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第一条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纠正。

第二条药库储存条件检查:专用设备、双人双锁、防盗设施等。

第三条采购管理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是否合格,是否定点采购,是否保持合理库存。

“麻醉药
否完整。

第八条对过期、损坏、回收和销毁相关手续是否完善。

第九条对病历管理规定和处方领用规定进行检查。

第十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失窃报告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检查。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毒麻药品、急救器材质量检查标准

毒麻药品、急救器材质量检查标准
药柜整洁无混放
5
不合要求扣2分
抢救
器材
药品
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定期保养、清洁
3
不合要求扣1分
抢救用物、药品班班清点、检查、登记、签名
6
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抢救车清洁整齐无杂物
3
不合要求扣1分
抢救车内无过期物品
10
一处不合要求扣2分
抢救药物无变色、混浊、破损及过期
10
一处不合要求扣2分
抢救药品及物品数量与基数卡相符
毒麻药品、急救器材质量检查标准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扣分原因
麻醉
第一
类精
神药

设立药品基数卡
3
不合要求扣1分
专人负责、专册专柜专锁
5
不合要求不得分
班班交接有记录、有签名
5
缺一次扣1分
药品无过期变质
7
不合要求不得分
药品及安瓿与基数卡相符
5
不合要求扣2分
使用后记录无错、漏项
6
错、缺一项扣1分
抢救完毕,及时补充各种物资,保证随时可以投入抢救状态
3
不合要求扣2分
总分
受检科室检查者实得分日期
6
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氧气、吸引器性能完好,处在备用状态
5
不合要求扣2分
舌钳、开口器等使用后进行高压灭菌
5
不合要求扣2分
备灭菌注射用水并无过期变质
5
不合要求扣2分
血压计性能良好
2
不合要求扣1分
备氧气枕、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筒
2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备插线板并保持性能良好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篇)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篇)

区卫生系统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区卫生系统对毒麻及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的,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下面我将从制度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背景毒麻及精神药品是一类具有一定危害性和成瘾性的药物,其合理使用和管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防止毒麻及精神药品的滥用、非法交易和侵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要求各级卫生系统严格执行,从而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制度目的1. 维护公共安全:毒麻及精神药品的非法交易和滥用行为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犯罪增加,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严格管控,防止毒麻及精神药品流入社会,减少潜在的危害和风险。

2. 保障公众健康:毒麻及精神药品具有一定的成瘾性和副作用,合理使用和管理能够减少患者依赖性和滥用的风险,同时保护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3. 加强药品监管:区卫生系统作为监管机构,执行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能够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和控制,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制度主要内容1. 毒麻及精神药品分级管理:根据药品的危险性和成瘾性,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实现分类管理和监管。

2. 药品销售与处方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在销售和发放毒麻及精神药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处方和控制数量,严禁非法销售和滥用。

3. 药品进口和出口管理:对进口和出口的毒麻及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合法和安全。

4. 监测与报告:建立毒麻及精神药品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药品的使用情况和滥用的迹象,以便采取预防和救治措施。

5. 罚款与处罚: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和滥用行为,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从而强化法律的约束力和威慑效果。

四、执行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毒麻及精神药品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交易和滥用行为。

2. 宣传教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毒麻及精神药品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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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河区毒麻药品质控检查细则一、麻精药品规章制度是否健全(6分)1.检查方法:现场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相关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调配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②医疗机构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和具有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的正式授权文件③医师、药师签名留样备案是否及时④医师、药师人员相关资料备案是否完善二、有无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2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医疗机构是否设置麻精药品管理机构以及人员职责②各岗位人员职责——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部门责任人职责——保卫值班巡查人员岗位职责——药剂科主任职责——药品采购人员职责——药库保管人员职责——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调剂人员职责——处方医师职责三、有无专职人员(2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文件及现场查看2.检查内容:医疗机构配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专职人员至少2人四、有无定期自查(要求医疗机构质控部门协同药局负责人共同完成)(10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并要求有记录五、定期自查记录是否完整(10分)1.检查方法: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记录要求装订成册②质控检查内容是否详细(包括病房、药局备药等科室),要求根据此考核细则十四项进行逐一检查,不得漏项③记录是否详细、全面,有无整改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领导审阅签字是否及时等六、入库验收是否规范(10分)1.检查方法:查看入库记录本,现场考核相关人员2.检查内容:①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记录要求完整,不得漏项,不得有涂改。

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④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⑤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七、储存、保管是否规范(10分)1.检查方法:现场查看相关设施和材料2.检查内容:①“三铁一器”是否具备,设施是否完好;设有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精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②麻精药品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专库和专柜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③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入库记录本),进出逐笔登记,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是否做到帐物相符。

④药房、病区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根据用量规定固定基数(备药),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记录。

八、调配、使用是否规范(10分)1.检查方法:现场查看相关设施和材料2.检查内容:①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各病区、手术室等有备药部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当固定基数(备药)需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②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否使用专用处方。

处方格式及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③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④药局、病房、手术室等部门使用登记本、逐日消耗登记本、注射剂登记本、交接班记录本等是否记录及时、规范、完整⑤住院手术病人术中使用麻醉药品,麻醉医嘱单等是否有记录,有余量的是否正确处理,是否见证人、患者或家属双方签字⑥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详细填写空安瓿回收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收回的麻精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定期监督销毁,详细填写空安瓿销毁记录。

以下为经批准授予门诊癌痛患者处方权单位考核细则⑦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是否建立相应的病历,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知情同意书》(原件)⑧门诊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为其建立的病历是否按照《沈阳市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书写,注:治疗处理意见中为患者开具的药品应写清药品的名称、数量、剂型、用法、用量等;是否按照此病历相关规定进行复诊记录(要求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超过3个月以上,此病历自动作废)⑨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是否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销毁处理;各病区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九、销毁是否有登记,登记是否规范(5分)1.检查方法:现场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期或损坏的,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上交报损申请表,详见附件三),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详细登记报损记录本、销毁记录本,要求字迹工整,规范,完整。

②门诊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精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③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应定期(原则上当月使用当月销毁,并在每月上交统计表上填写销毁数量)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药库负责销毁。

销毁时,应有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派人监督,并详细填写空安瓿回收、销毁记录,要求字迹工整,规范,完整。

十、处方书写、使用是否规范(10分)1.检查方法:现场抽查处方2.检查内容: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注:①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②患者一般情况、诊断等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录相一致③字迹清楚,不得涂改④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用法用量一律使用中文规范书写,单位、剂型不得省略⑤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⑥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⑧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十一、相关人员有无培训,培训是否有记录(5分)1.检查方法:现场查看相关材料2.检查内容:①备案人员要求有培训,有讲义、有考核、有试卷,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②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知情同意书)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③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

成绩合格者方可分别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及调配资格。

④医疗机构或者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十二、帐物是否相符(10分)1.检查方法:现场抽查药品与登记本2.检查内容:核对麻精药品与专用账册是否相符十三、记录本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及时、规范10分1.检查方法:现场检查相关记录本2.检查内容:①记录本是否齐全——使用登记本——逐日消耗登记本——报损登记本——销毁登记本——入库验收登记本——出库验收登记本——空白处方登记本——空安瓿回收记录本——空安瓿销毁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注射剂登记本②记录本登记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有随意涂改,若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③病房、手术室等有备药的科室,应建立相应的记录本(使用登记本或注射剂登记本、交接班登记等)十四、发生麻精药品流弊案件不得分附件一:规章制度1.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制度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调配制度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制度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制度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管理制度1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1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1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1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17.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1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部门责任人职责19.保卫值班巡查人员岗位职责20.药剂科主任职责21.药品采购人员职责22.药库保管人员职责23.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24.调剂人员职责25.处方医师职责附件二:麻精药品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名称麻精药品质量检查记录检查时间质控人员受检科室检查情况负责人签字:改进意见领导阅签:附件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审批申请表报损机构名称报损原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品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药单位报损数量药剂科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损医疗机构意见单位公章主管院长签字:年月日卫生行政部门意见主管科室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此表一式两份,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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