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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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棚户区改造目标

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芜政办秘[2018]121号

【发布部门】芜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09

【实施日期】2018.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8〕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做好促消费、调结构、扩投资、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认芜湖市2018年棚改项目列入国家棚改年度计划的复函》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市2018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2670套。现将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委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工作,市征收办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2018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棚户区改造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年5月9日

附件

2018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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