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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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复习题

选择题

1.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 A )。

A.初始依据

B.最后依据

C.粗略依据

D.次要依据

2.国际货物检验时间与地点有多种规定办法,其中照顾买卖双方利益、比较公平合理的规定办法是( D )。

A.在出口国产地检验

B.在装运地检验

C.在目的地检验

D.在装运地检验,货到目的地后复验

3.商检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 C )。

A.质量、规格、数量、尺码

B.质量、规格、数量、体积

C.质量、规格、数量、包装

D.质量、规格、数量、装潢

4.某年9月我某外贸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规定当年10月至12月交货,后因10月份以后价格猛涨,外贸公司因高亏不能出口,经查8月份产地曾发生严重水灾,货源受损。因此,( B )。

A.我方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免除责任

B.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免除责任

C.只要本省贸促会能出具不可抗力证书,我方可以免除责任

D.我方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减少承担的责任

5.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因此( C )

A.仲裁协议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

B.仲裁协议只能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

C.仲裁协议即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发生争议之后达成

D.仲裁协议不能独立于合同外

6.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途径很多,其中对双方当事人相对不利的一种是( D )。

A.友好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7.关于违约的形式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违约划分为( C )

A.不履行债务和延迟履行债务

B.轻微的违约和重大的违约

C. 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D. 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

8.罚金的数额通常取决于( A )

A.违约时间的长短

B.违约事件的严重程度

C.违约事件的起因

D.当时当地的政策

9.下列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范围的有( ABDE)

A.火灾

B.战争

C.能源危机引起的石油价格暴涨

D.政府禁令

E.罢工

四、简答题

1.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是什么?

答: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是(1)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2)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3)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规定什么?

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规定(1)不可抗力的范围;(2)不可抗力的处理;(3)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3.仲裁协议的有哪几种形式,其作用分别是什么?

答: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提交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表明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自愿提交仲裁,约束双方当事人在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2)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任何仲裁机构无权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3)可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4.我国涉外仲裁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我国的涉外仲裁案件,主要来自不同合同主体所签经济合同及其法律关系方面的争议。根据我国多年来的涉外仲裁实践,结合受理上述各有关合同的争议,我国的涉外仲裁案件基本上有以下几种类型: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而不论他们是否具有相同的国籍;中国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具有涉外因素的仲裁案件;港、澳或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相互之间,或其与内地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或其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

5.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提请仲裁的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规则的适用、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仲裁费用的承担等。

案例讨论

1.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B公司向A公司供应一批化工产品,货款价值10万美元。A公司向B公司交纳了1万美元的定金,并与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违约金1.5万美元。后来,B公司违约,不能向A公司发货。A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试问,A公司是否可以向B公司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承担违约金?如何选择?

答案要点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根据有关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具有双向担保的作用,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违约行为,而在于担保或督促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均构成对设定定金担保目的的违反。此外,如果在合同中同时签订了定金和违约金,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金责任不能与定金责任并用。不能并用是指不能要求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罚则。不过,受损害方有权选择适用二者之一,要求对方承担。至于选择哪一种责任,要求违约方承担,一般依据的是有利于非违约方的原则。在本案中,A公司可以向B 公司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同时不能要求B公司再承担违约金。

案例讨论

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后来,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对此,你认为我公司该如何处理?简述理由。

答案要点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裁决是终局的, 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对方不执行裁决, 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 要求予以强制执行。在我国, 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既包括当事人双方为解决争议而特意签订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之间以书面达成的其他形式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三方面作用是互相联系的,其中,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的管辖权是很关键的,就是说,只要双方订立了仲裁条款或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就不能把有关争议案件提交法院审理,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司法诉讼程序,把有关争议案发还仲裁庭审理。在本案中,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因此,外商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是不成立的。

案例讨论

3.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CIF术语的合同。合同规定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合同订立后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了信用证,其内容与合同相符。信用证中的装运条件规定为:数量7000箱,1-7月等量装运。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在1-5月每月装运了1000箱,银行已分批议付了货款。对于第六批货物,原订于6月28日装运出港。但由于台风影响,该批货物延至7月2日装运出港。卖方凭7月2日的装运提单向银行要求议付货款时,遭到拒绝。卖方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再次议付也遭到拒绝。试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银行有无拒绝付款的权利?为什么?(3)卖方能否授引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为什么?(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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