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贸易
【VIP专享】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2、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含义:保险标的受损后并未完全灭失,但进行施 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加上 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预计会超过货物到达目的 地的价值。
推定全损包括下列情况: – 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后,估计完全灭失将是 不可避免的 – 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 这一所有权所花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 保险标的受损后,其修理或救助费用分别或两 项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
由于国际货物采取的运输方式很多,其中包括海 洋运输、陆上运输、航空运输和邮包运输等,因 此,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也相应地分为海运货物保 险、陆运货物保险、航空货运保险和邮包运输保 险。
海上保险又称水险,是指以同海洋运输有关的财 产(船舶或货ຫໍສະໝຸດ )、利益或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分为运输货物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险、责任 保险、保障与赔偿保险
1、实际全损 Actual Total Loss
含义: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者货物不能归还 原货主等情况
有以下四种情况: – 保险标的的实体已经全部灭失; – 保险标的丧失;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 – 保险标的发生质变,丧失商业价值或原有用途; – 船舶失踪超过一定期限。
1、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G.A.
含义: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财产遭遇 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 施救措施,由此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 殊费用
条件: –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是存在的,而不是臆 测的 – 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 危险,有意采取的,合理的 – 必须是非正常的损失 – 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六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04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 履行
承运人的义务
适航义务
承运人应提供适航的船舶,确 保船舶的结构、设备和性能符 合相关规定,以保障货物安全
运输。
妥善管理货物义务
承运人应妥善保管、照料货物 ,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 损坏。
及时通知义务
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关于 货物的到达时间和地点,以便 收货人及时提货。
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的情况下,如果违约行为符合免责条款的条 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法定免责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如对方过错、第 三人侵权等。
06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 争议解决
和解与调解
和解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优点
快速、成本低、保密性强。
调解
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合同应当包括货物的名称 、数量、重量、体积、包 装、价值、运输方式、运 费、保险费等条款。
合同效力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 者盖章时成立,并应当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或者 其他原因,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 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优点
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强制执行。
缺点
时间长、费用高、程序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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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保险义务
托运人可以自行办理货物的保险,或 者委托承运人代为办理。
双方共同义务
遵守法律和规章义务
双方应遵守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规章,以确保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合法性和 有效性。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03
投保方式
通常采用“门到门条款”,即保险责任 自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 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至目的地收货人 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范围
主要承保航空运输中的风险,包括飞机坠毁、爆炸等意外事故以及 盗窃、雨淋、遗失等风险。
主要险种
包括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航空运输险只承保航空运输过 程中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获得保险单
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将出 具保险单,作为货物运输保险 的凭证。
保险单据的填写
填写完整准确
确保投保单和保险单上的信息完整、准 确,包括被保险人、货物描述、运输方
式和路线等。
保留副本
填写完毕后,保留一份投保单或保险 单的副本,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遵循保险公司要求
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填写指南或要求 进行填写,避免因填写不规范导致保 险无效或产生纠纷。
0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 范围
保障的风险
自然灾害
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这些风 险可能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意外事故
如火灾、爆炸、船舶碰撞等意外事故,也可 能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运输延误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运输延误,可能会影响 货物的及时到达和交付。
政治风险
由于进口国政治不稳定或政策变化,可能对 货物造成损失或损坏。
04
物联网技术可以用于实时监测货物的状态和位置,提高保险公司的理 赔效率和准确性。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未来展望
01 02 03 04
随着全球化和数字化的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 挑战。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将更加注重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捷、 快速和个性化的服务。
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第六章 进出口货物海运业务-PPT精选文档
六、出口报关和装船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人必须备妥出口货物 报关单、发票、装货单、装箱单(或磅码单)、 检验检疫证及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 经海关人员对货物查验合格后,在装货单上 加盖放行章方可装船。 七、装船通知与投保 发货人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如因发货人 延迟或没有发出装船通知,致使收货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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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或没有投保而造成损失,发货人应承担 责任。如由发货人负责投保,一般应在船舶 配妥后即予投保。
对需要预付运费的出口货物,船公司或其 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签给托运人运费 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货物,则在提单 上注明运费到付,其运费由船公司卸港代理 人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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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凡以CIF或CFR条件成交的进口合同,则 由国外卖方安排运输事宜;凡以FOB条件 成交的进口公司,则由买方租船订船,派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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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出口货物可联系港区提前发货;对可以 直接装船的货物,按照装船时间将货物直接 送至港区船边现装;对需特殊运输工具、起重 设备和舱位的特殊商品,如危险品、重大件、 冷冻货或鲜活商品、散油等,应事先联系安排 好调运、接卸和装船作业。发货前要按票核对 货物品名、数量、标记、配载船名、装货单号 等各项内容,做到单、货相符和船、货相符。 同时还要注意发货质量,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 6 破损现象,发货人要负责修理或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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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货、报验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要按信用证上规定的 交货期及时备好出口货物,并按合同及信用证
对需要检验检疫的出口货物,在货物备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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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租船、订舱 以CIF和CFR条件成交的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要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期(或 装运期),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对出口数量多、 需要整船装运的大宗货物,可洽租适当的船舶 装运;对成交批量不大的件杂货,则可洽订 班轮舱位。租整船运输出口货物,一般是委托 租船经纪人在国际租船市场上洽租所需船舶。
国际贸易实务 第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平安险。 平安险。 平安险 ⑴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若被保 险的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时, 险的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时,则每一驳船所装的货 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⑵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 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 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 全部或部分损失。 全部或部分损失。 ⑶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 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 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 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 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 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船长有意采 取合理的救助措施, 取合理的救助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 支付的特殊 费用。 费用。 共同海损必须具有下列特点: 共同海损必须具有下列特点: 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了共同危险。 ①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了共同危险。 ②为了船货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采取了有意而合 理的措施。 理的措施。 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特殊的,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③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特殊的,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措施必须最终获得效果。 ④措施必须最终获得效果。
(B)险的除外责任方面,除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的责任不负责外, )险的除外责任方面,除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的责任不负责外, 其余均与( )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其余均与(A)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课件
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特定风险和损失,如战争、核辐射等特殊风险。
02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种类
平安险
平安险是最基本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主要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 致的损失。
平安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 碰撞、触礁、沉没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相关的施救、救助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购买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经济补 偿。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运输方式和路线,降低单 一运输方式或路线的风险集中度,减 少潜在损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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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价值的100%。
一切险
一切险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承保范围最广的一种保险。
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除了特别约定的除外责任外,所有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外来风险和施救、救助费用造成的损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切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货物价值的150%。
其他附加险
其他附加险是指在基本险的基 础上,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 过程中的特殊风险,增加特定 的保险条款。
费用。
平安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货物价值 的110%。
水渍险
水渍险是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 加了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
致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 损失,包括海上风险和内陆风险
。
水渍险的保险金额也是按照货物 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
核对信息
保险公司核对保险单的信息和 资料,确保准确无误。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6.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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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一、风险、损失和费用
(三)损失和费用
2.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Charge)。是指当被保险标
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 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 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 承保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 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之后,由被救 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 和浪击落海等。
2.意外事故(Accidents)。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 体物体,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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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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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条款
三、邮包运输保险
其责任起讫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 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 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当日午夜起 算为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处所时, 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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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三、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
短差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
国际贸易与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实际全损的4种情形
▪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 Ex:船只遇海难后沉没,货物同时沉入海底。 ▪ 2.保险标的物的丧失已无法挽回 ▪ Ex:船只被海盗劫走,货物被敌方扣押 ▪ 3.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商业价值 ▪ Ex:茶叶经海水浸泡 ▪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期限 ▪ Ex:一般认为船舶失踪达到6个月以上,可视为
问:以上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
案例三 解析
本题中,A舱钢材应为共同海损;组织船 上人员堵塞产生的费用应为共同海损;请 来的拯救队施救费用5万为共同海损,B舱 货物为单独海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为单 独海损。
二、外来风险和损失
▪ 外来风险和损失,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 它各种外来的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外 来风险和损失包括下列两种类型:
• C.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 行为。
• D.共同海损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 ⑵单独海损 •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
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类别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致损 原因
由所承保的风险直 为解除或减轻风险, 接导致船、货受损 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
▪ 1.一般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这 类风险损失,通常是指偷窃、短量、破碎、 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渗 漏、钩损和锈损等。
▪ 2.特殊的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这类 风险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 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原因所致的风险损失, 如战争和罢工等。
三、海上费用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主要内容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 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和条款 3.保险费的计算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要点总结——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风险和损失一、风险(一)海上风险(海难)(perils of the sea) 船舶、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发生的风险海上风险并不包括一切在海上发生的风险,同时又不局限于在航海中发生的风险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海上风险以外的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1、一般外来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由于货物本身特点和内在缺陷所造成的货损等,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二、损失和费用(一)全部损失(全损)(total loss)运输途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二)部分损失(分损)(partial loss)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尚未达到全损的程度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为解除船货危险,人为造成的损失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货物的安全或是使航程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并且合理地作出某些特殊牺牲或支付一定的特殊费用,这些特殊牺牲和费用即为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1、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实有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2、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意识地并且合理地采取的3、所作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是额外支付的,而且牺牲和费用支出必须有效果共同海损分摊(G.A contribution):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有关获救受益方(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2、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P.A) 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直接造成的损失共同海损单独海损造成海损的原因为解除船货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承担损失的责任由各受益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由受损方自行承担(三)费用损失(charge loss) 在遭受灾害和事故时为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而产生的费用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0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
一、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五)保险索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 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1)损失通知。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4)备妥索赔单证。 (5)代位追偿。
二、合同中保险条款
(一)合同中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及订立的方法 1、FOB、FCA、CFR、CPT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新修订的“协会货物条款”共有六种保险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简称ICC(A)); 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 简称ICC(B)); 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简称ICC(C));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在以上6种保险条款中,前三种,即A,B,C是主险,战争险条款,罢工 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为附加险。前5种可以单独投保,第六不能单独投 保。
二、合同中保险条款
(二)订立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订立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注意下列内容: (1)确定依据何种保险条款进行投保。例如,按CIC条款或 ICC条款,应予以明确说明。 (2)明确投保险别。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平安险、水 渍险或一切险,如需另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也应同时写明。 (3)规定投保加成率,如超过按发票金额10%的加成,要说 明由此而产生的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4)明确保险单据形式。合同中明确注明投保人应提交保险 单据的名称,例如,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等。 (5)保险单所采用的币种通常与发票币种一致。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一、引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损坏所引起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保障。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货物所有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保障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本讲义将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原则、类型以及索赔流程等内容。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为货物所有者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担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保险合同中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内容。
货物所有者需要购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来保障货物的安全。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1. 最高诚信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遵循最高诚信原则,即保险合同各方应诚实、真实地向对方披露相关信息,遵循合同约定的义务。
2.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确保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受到保险金赔付的人。
3. 共同利益原则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并通过合作解决问题。
四、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全险全险是指保险公司对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负责,包括自然灾害、海盗袭击、运输工具事故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2. 战争险战争险是指保险公司对由于战争、敌对行动或与之相关的事件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
3. 罢工险罢工险是指保险公司对由于罢工、工人骚乱等事件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
4. 综合险综合险是指将全险、战争险、罢工险等多种险种进行组合,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五、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1.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2. 报案货物所有者在发现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报案进行审核,核实货物损失情况,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赔偿金额。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六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六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六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一节总则1.1 本节主要介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和基本特点。
1.1.1 定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海上运输货物的约定。
1.1.2 基本特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国际性、双方协商自由、货物必须符合运输条件等特点。
第二节合同成立和效力2.1 合同成立的条件2.1.1 承运人确认托运人的要约2.1.2 合同条款的明确2.1.3 合同的书面形式2.2 合同效力的约定2.2.1 合同的有效期限2.2.2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第三节托运人的义务3.1 提供货物信息3.1.1 货物的描述3.1.2 货物的数量和重量3.1.3 货物的包装和标记3.2 缴付运费3.2.1 运费计算方法3.2.2 运费的支付方式3.3 提供必要的运输文件3.3.1 装船通知3.3.2 提单3.3.3 货物保险单第四节承运人的义务4.1 按时运输货物4.1.1 运输船期的约定4.1.2 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处理4.2 保护货物安全4.2.1 正确装卸货物4.2.2 适当保管货物4.3 出具运输文件4.3.1 装船通知4.3.2 提单4.3.3 运单第五节货物的承担风险5.1 货物的承运风险5.1.1 承运前的风险5.1.2 承运期间的风险5.1.3 交付后的风险5.2 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毁损或丢失5.2.1 不可抗力的定义5.2.2 不可抗力的后果第六节运费和赔偿6.1 运费的计算和支付6.1.1 运费计算标准6.1.2 运费的支付方式6.2 货物毁损或丢失的赔偿6.2.1 货物毁损的赔偿6.2.2 货物丢失的赔偿6.3 违约责任的处理6.3.1 托运人的违约责任6.3.2 承运人的违约责任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合同附件,具体内容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承运人:指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托运人:指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的当事人。
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
一切险 + 特殊附加险
三.陆、空、邮运保险
1.陆运险 基本险:陆运险、陆运一切险…. 战争险(限铁路)
承保范围。“仓至仓条款”,到目的地车站 60天。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目的地车站后10天。 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火车),不卸离,午 夜起48小时。中途站满10天
2.空运:基本险:空运险、空运一切 险…. 战争险 承保范围:“仓至仓条款”,卸离飞机 30天。 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不卸离午夜起15 天。
索赔时效: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 海轮后起算,不超过两年 * 我国《海商法》:索赔时效自保险事故发生之 日起计算
(1)一般附加险:由一般外来风险 所造成的损失 11种
碰损、破碎险 淡水雨淋险 短量险 串味险 偷窃、提货不着险 渗漏险
混杂、沾污险
受潮受热险
钩损险
锈损险
包装破裂险
(2)特殊附加险:由特殊外来风险 所造成的损失 8种
1. 基本险: (1)平安险(F.P.A.) (2)水渍险(W.A. Or W.P.A.)
(3)一切险(All Risks)
2. 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3. 海运专门险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1. 自然灾害 - -〉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 意外事故 - -〉全损或部分损失 3. 意外事故 + 自然灾害 - -〉部分损失 4. 货物落海 - -〉全损或部分损失 5. 施救费用 ( 不超过保险金额)、救助 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和分摊 6. “船舶互撞责任” 条款 - -〉货方偿还船 方的损失
费用: 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
(1)施救费用: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 人、雇用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对保险标的 所采取的各种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 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此负责赔 偿 (2)救助费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救助措施并获成功而 向其支付的报酬。保险人对此也负责赔偿
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06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06国际货物运 输保险
v (二)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 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 人运用运输契约 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 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 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 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的规定:
• •
• 根据1974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载货船舶 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 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 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被称 为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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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06国际货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06国际货物运 输保险
被保险人的义务
v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
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 赔偿。 (一) 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 保险人应及时提货, 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 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 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 (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 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 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 3种基本险的承保范围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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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06国际货物运 输保险
除外责任
v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责任: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
国际商法第三版ppt 6第六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2.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1)《海牙规则》:钩至钩。
(2)《汉堡规则》:接至交。
3.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1) 《海牙规则》: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赔偿100 英镑,除非当事人在提单中注明了更高价值。
(2)《维斯比规则》:每件或每一单位为1万金法郎, 或按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较高者为准。
待运提单:承运人收到并掌管托运货物 等待装船期间,经托运人要求所签发的 提单。
记名提单:指记名货物交付或指定给具 体人的凭证。
不记名提单:指发货人没有指明任何收 货人,收货人栏内仅注明“交与持有人” (to bearer)的 提单。
(3)指示提单:指根据托运人、收货人 或其他有权处理提单所列货物的人经背 书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
(3)天灾和海难。
(4)战争等免责事由: 包括战争、公敌 行为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管部门 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 暴动和骚乱。
(5)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 理人的行为。
(6)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7)包装不善或标志不清 。 (8)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9)任何其他非承运人过失原因——杂项
(1)预付运费 (2)到付运费 (3)比例运费 4.提取货物
三、租船合同
《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在“航次 开始之前和开始当时” 谨慎处理船 舶适航。
《汉堡规则》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的义务贯穿于整个航程之中。
(2)管货义务
1)承运人应当妥善地和谨慎地装载 (load)、操作(Handle)、积载 (Stow)、运送(carry)、保管 (Keep)、照料(care for)和 卸下 (Discharge)所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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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IF贸易术语下保额的计算 (一)不加成的CIF价格计算和保额计算 (二)加成的CIF价格计算和保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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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贸易
第三节 货物报价、 货物报价、保额和保费计算
(一)不加成的CIF价格计算和保额计算 C 发票价格、成本价 F 运价表(从运输公司获得) I 是未知的 C+F CFR CIF=C+I+F=C+F+CIF×R CIF= 1 − R = 1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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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三、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术语 货交承运人:FCA CPT CIP (一)FCA (二)CPT (三)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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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四、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应履行的保险义务 (一)投保险别是承保范围最小的险别,可按我国 CIC条款的平安险投保,也可按ICC条款的C险 投保。 (二)根据买方的要求可以加保其他险别,费用由买 方承担。 (三)按CIF价格或CIF价格加成来确定保额。 (四)保费的支付以买卖合同的货币为准,即交付保 费的币种与贸易合同的币种一致。 (五)保险期限必须和货运合同的期限一致。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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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
(一)中国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CIC)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2、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3、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4、活牲畜、家禽的海上、陆上和航空运输保险条款 5、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条款 6、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7、邮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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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二)CIF(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加保费价格、 运费保费在内价格、离岸保费运费价格、到岸 价格 1、买方的责任义务:承担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卖方的责任义务: (1)负责托运并支付运费; (2)负责投保并支付保费; (3)负责装船; (4)承担装船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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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一)FOB(Free on Board) 3、对装船的不同解释(最为常用的四种): (1)卖方把货物运到吊钩下或者挂上吊钩,即以 吊钩为交货点、风险点。 (2) 货物起吊并越过船舷,即以船舷为交货点、 风险点。 (3)卖方将货物放在舱面上,即以舱面为交货点、 风险点。 (4)卖方将货物放在舱内(舱底),即以舱底为 交货点、风险点。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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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二、国际贸易术语 (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 的分组
1、E组贸易术语:EXW(工厂交货) 2、F组贸易术语: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3、C组贸易术语: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加保险费运 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4、D组贸易术语: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已完税交 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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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贸易
课后复习思考题 1、国际贸易中的三种贸易术语是如何规定买卖双方的责任的? 请在托运、投保及承担装船前后的风险等方面进行比较。 2、对装船概念的解释一般有哪四种?按国际惯例应如何解释? 按国际惯例应如何安排CIF贸易术语的投保事项? 3、掌握CIF贸易术语下货物价格的计算、保额计算和保费计算 的公式;掌握费率常数表使用的保额和保费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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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一、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三个合同 (一)国际贸易合同:货主作为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 同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主作为托运人与承运人 签订的合同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货主作为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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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三、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术语 起运港交货:FOB CIF CFR (一)FOB (二)CIF (三)C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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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一)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价格(指定起 运港)或离岸价格 1、买方的责任义务: (1)负责办理托运事项并支付运费; (2)负责办理保险事项并支付保费; (3)承担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卖方的责任义务: (1)负责装船; (2)承担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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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
(二)国际上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1、英国协会货物条款(1982年ICC) (1)协会货物A险条款 (2)协会货物B险条款 (3)协会货物C险条款 (4)协会货物战争险条款 (5)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 2、美国协会货物条款(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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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贸易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货物报价、 货物报价、保额和保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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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险别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 1、一般的海上货运险:各种贸易和非贸易货物 2、专门的海上货运险:海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和海 上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1、我国海上货运险险别: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 一切险)、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2、英国协会货物保险险别:基本险(A险、B险、C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险)、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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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物报价、 货物报价、保额和保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计算
四、费率常数表的使用 (一)费率常数表的定义 是将CFR价格换算为CIF价格的速算表,通常附印 在保险公司的《出口货物保险费率表》之后,可分为 不加成投保和加一成投保两种类型。 (二)费率常数表的使用 CIF = CFR ×费率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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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物报价、 货物报价、保额和保费计算
三、保费计算 (一) 保费I = 保额×费率 或者保费I= CIF-CFR (二)不加成投保情况下 保费I = CIF ×费率 或者保费I= CIF-CFR (三)加成投保情况下 保费I = CIF ×(1+加成) ×费率 或者保费I= CIF-C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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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点: 本章概括地介绍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贸易的关系。通过 本章教学,应达到以下要求: 1、了解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险种、险别和条款类型。 2、掌握国际贸易中的三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 3、掌握对装船概念的一般解释以及国际惯例的解释。 4、掌握CIF贸易术语下货物的价格、保额、保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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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物报价、 货物报价、保额和保费计算
一、货物价格的计算 (一)三种术语的价格构成 (二)三种术语的价格换算 1、FOB换算为CFR或反之 2、FOB换算为CIF或反之 3、CFR换算为CIF或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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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物报价、 货物报价、保额和保费计算
CFR 1、CIF= 1− R
(R为费率)
2、保额=CIF
例:一批货物出口,发票价为10万美元,运杂费1万 美元,费率为0.85%,买方未要求加成投保。卖方应 如何向买方报价?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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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物报价、 货物报价、保额和保费计算
(二)加成的CIF价格计算和保额计算 CFR 1、CIF= 1 − (1 + 加成) × R 例:一批货物发票价10万美元,运杂费1万美元,费 率为0.85%,买方要求加成投保。CIF=? 2、保额=CIF×(1+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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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复习思考题
4、一批货物出口至英国利物浦港口,CFR价为320万英镑,买方要求 按CIF价不加成或加一成投保,费率为6%,请分别求出两种情况 下卖方的CIF报价、投保保额和保费。 5、一批出口货物的CIF为1200万法郎,按发票金额加两成投保一切 险附加战争险,前者费率为0.6%,后者费率为0.04%,求保额和 保费分别是多少? 6、一批货物的CFR为9219000英镑,费率为0.03%,货主要求不加成 或加一成投保,请用费率常数表求CIF,并确定保额和保费。 7、一批货物的CIF为235000美元,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费率为0.7%, 客户要求改报CFR价,则报价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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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运险相关的贸易术语
(三)C&F(1990年前) C&Fr CFR(便于电脑处理) 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价、离岸运费 价、运费在内价格 1、买方的责任义务: (1)负责投保并支付保费; (2)承担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卖方的责任义务: (1)负责托运并支付运费; (2)负责装船; (3)承担装船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