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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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企业的营销实践中,品牌与商标的基本目的也都是为了区别商品来源,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以利于竞争。但品牌并不完全等同于商标。

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

商标是品牌中的标志和名称部分,便于消费者识别。但品牌的内涵远不止于此,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易于区分的名称和符号,更是一个综合的象征,需要赋予其形象、个性、生命。品牌标志和品牌名称的设计只是建立品牌的第一道工作,但要真正成为品牌,还要着手品牌个性、品牌认同、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管理等各方面内容的完善。这样,消费者对品牌的认识,才会由形式到内容、有感性到理性、完成有未知到理解、购买的转变,形成品牌忠诚。

⑵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是市场概念

商标是法律概念,它强调对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品牌是市场概念,它强调企业(生产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与发展。

商标的法律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商标专用权的确立、续展、转让、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使生产经营者保护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

在与商标有关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商标显现出法律的庄严与不可侵犯。

品牌的市场作用表现在:品牌有益于促进销售,增加品牌效益;有利于强化顾客品牌认知,引导顾客选购商品,并建立顾客品牌忠诚。

⑶商标掌握在企业手中,而品牌有利于消费者的

商标的所有权属于企业,属于注册者,而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它只存在于消费者的头脑中,当消费者不再重视你的品牌时,品牌就一无所值了。

品牌与商标的区别

悬赏分:0 | 提问时间:2008-9-23 14:16 | 提问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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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这不是我的回答,我转贴而已,商标和品牌是两个内涵不完全重叠的概念。品牌必须使用而无须注册,品牌一经注册即成为商标;商标只有注册后方可受法律保护并享有商标专用权,仅注册不使用的商标不是品牌,一个企业品牌和商标可以一致,也可以不同,品牌比商标有更宽泛的外延。

品牌不等同于商标

在我们国内,20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商标的呼声比较高;到了90年代中后期,则是品牌的呼声比较高。在80年代中后期,部分企业已开始具备向海外拓展自己市场领地的能力和实力,最具有这种能力的是一些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国外企业了解到这一信息,就在外国抢先注册我们中国的著名商标,比如日本注册中国近300个商标,马来西亚、新加坡也注册了我国上百个商标,这就意味着中国这类商标的产品在这些国家的市场上被封杀。如同仁堂被日本给抢注了,这就意味着我们中国的药再不能打着“同仁堂”三个字在日本销售,否则是侵权。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商标局大声疾呼企业要重视商标注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又如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青年文摘》受青年人的喜爱,可是它没有转化成商标,没有获得国家商标法合法的保护,由于外国已经有人注册,所以这家出版社不得不忍痛割爱,把《青年文摘》改成了《读者》。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它涉及到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护的问题,所以国家商标局要提醒企业重视商标注册,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品牌的呼声比较高。这一呼声主要来自企业,因为企业认识到品牌连接着顾客,要想赢得市场必须做好品牌,使品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因此,品牌是市场的范畴,它强调企业与顾客、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的建立、维系与发展。只有品牌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才能积累起较好的市场利益,而这部分市场利益又必须转化为商标才能获得最基本的保护。

1.商标与品牌的区别

商标和品牌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1)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品牌积累的是市场利益。

(2)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通过商标来保护品牌积累的市场利益。所以品牌只有转化为商标,其积累的市场利益才能得到合法的保护。但品牌转化为商标,必须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有些企业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其品牌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从数量的角度来说,品牌和商标的数量是不等的;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是品牌当中获得了商标专用权的那一部分。品牌要想做活、做长、做久、做远、做大的话,必须转化成商标,只有获得合法的保护才能够使品牌延续下去。

2.注册商标需要考虑的问题

要想让品牌受到合法的保护,必须转化为商标,这就需要给商标注册。注册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是否进行多样化注册,也就是防御注册

如娃哈哈集团,为了不使利益丢失,在注册时,把娃哈哈、哈娃哈、哈哈娃,统统都注册了,这样就使竞争对手无机可乘,这叫多样化注册。

(2)是否进行跨域注册

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但只是在法律的辖区内获得保护,超越了法律辖区就不能获得保护了。比如说某个品牌,在中国国内市场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你把它注册成商标,就可以在中国法律管辖区域之内获得合法的权益保护,但在日本、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我国的商标法就无力加以保护了。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登陆国际市场,就必须把商标拿到国外进行注册。

(3)是否进行多品注册

商品有42类,其中有形产品34类,无形产品8类,因此要考虑注册类别。我们强调一品一注册,这就涉及到一个抉择。如果只注册一个商品类别,当你的品牌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的时候,可能就会有一个重名注册的另一类商品商标对你实行侵权,使你的合法权益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但是,如果你注册全部42类商品,又存在支付过多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抉择。这些都是企业应该考虑和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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