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分析
银行业公司治理有特殊性
银行业公司治理有特殊性谈与银行业的公司治理,X明康强调,与普通的工商企业相比较,银行业有三个方面的内在特点,其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
首先是基于银行脆弱性的特点。
银行由于其高杠杆性和“短借长用”的特点,具有内在的脆弱性,这种内在的脆弱性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是基于银行外部性的特点。
由于银行出现风险甚至倒闭具有极强的传染效应,各国政府一般都建立了安全网对银行进行保护,安全网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银行的市场约束,从而进一步凸显了银行内部治理的重要性。
再次是基于银行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特点。
相比于非金融企业,银行由于其业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突出,从而对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更高。
公司治理包含六项要素基于银行业公司治理的特殊要求,X明康认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主要包括六项要素:一、健全的组织架构。
目前各商业银行已经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内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中设立了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同时建立了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在内的多个委员会,公司治理组织架构日益健全。
二、清晰的职责边界。
X明康认为清晰的职责边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职责明确。
二是履职要求明确。
三是问责明确。
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尽职的,应当规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处罚程序。
三、清晰的决策规则和程序。
与决策规则和程序密切相关的是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近年来,商业银行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多个委员会。
但是,在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中,委员会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是作为董事会的咨询机构还是可以独立对银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是简单地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环节还是可以做出最终决策,这些都需要明确。
四、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当前银行股权激励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的推出,改变了过去激励短期化的特点,有利于实现管理人员和员工利益与银行长期利益的一致性。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分析
是这样的联系和影 响 ,使得商业银 行受到来 自经济与社 会的 ,远比工商企业更 多 、 复杂也更难 测的风险因素 更 的影响和制约。第三 , 业务 活动中的高负债率 , 商业 使
[ 收稿 日 ]2o—O一 人利益保 护。对存款 人利益的保 护是商 业银 行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与机 制建设 中有别于一般公 司 治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因此 ,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结构 与 机制的设计 ,必须充分考虑促使商业银 行在业务经营过 程中 ,有效地 衡对盈利 的追逐与 资金流动性需要之 间
风险。
二 、商 业银 行 公 司 治 理 的 特 殊 性
人士。
第二 ,社 会商 品的运 动是商品实物运动与价值运动
即货币运动的统一。由于货币克服了商品实物不利于运 动 的诸多 缺陷 , 而使得 货币与一般商品实物相 比,有着
“ 时不在 ,无孔 不入” 的 巨大 的运动领 域和空 间 ,这 无 就决 定了商业银行 的经营活动与经济的各行各业 ,社会 的千家万户有着十分密切而复杂的联系和影响 ,而也正
等 ,同样适用于它 。但商业银行 与工商企业相 比 ,又却 有其特殊性 ,这就 决定了其公司治理所相应具有的特殊 性 。对这一问题加 以充分认识和把握 ,在当前 我国商业 银行 。 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已走向股份制改革之路 ,及 强力重构其 内部治理结构的现实情况下 ,无疑具有非常 重要 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根源于其业务经营对象—— 货 币与其他商品相 比具有 的特殊性 ,而这种特殊性对商 业银行 而言集 中体现在其经营活动 的高风险性上 ,因而 强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的健全和完善 ,对 于 商业银行来 说 ,也就 具有 远 比工商 企业 更为 重要 的意 义。具体来说,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可从以下几个主要方 面来加 以分析 :第一 ,市场经济社会中 ,货币作为商 品 价值的一般代表,社会财富的一般象征,在货币拜物教 客观存在的现实社会 中,决定 了专 门以货币为经营对象 的商业银行 ,特别容易成为来 自银行 内外不法分子集 中 侵犯 的对象 。从过去到现在 ,国内到国外所发生的无数 的商业银行风险事件 中,我们都可 以找到这些不法分子 的踪迹 ,而且往往 不乏所谓道貌岸然的社会高层或知名
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现状分析及改革建议
责,形成相互制衡的权力约束机制;然后 要确保各方的权力得到有效施展。做好董 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拔工作,明确其权 利和义务,保证为其提供详尽的所需信 息,建立合理的评价制度。政府的监管是 银行治理中重要的一环,精简监管机构, 合理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 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监管水平,切实保 护相关者利益。 配套措施主要有 #" 配套措施的跟进。 、 如下内容:! 政府要尽快修订《公司法 》 《商业银行法 》 《破产法 》 《并购法 》 、 、 等相 关法规条例,为商业银行的治理和监管提 供法律依据。"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的外 部监管,促进各部门的分工与合作,向公 众提供准确、 及时、 全面的信息, 以对银行 的经营者构成可置信的威胁机制。# 尽快 建立存款保险体系,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使银行为其经营风险承担相应的风险,减 轻对国家信用的依赖。$ 大力发展资本市 场,为银行的外部治理提供良好的市场环 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受资本市场 发展不完善和法律法规对投资者保护不 足等因素影响,使得如并购、破产保护等 治理手段在银行业内难以有效运作,目前 还不能做到多种治理措施结合使用。但从 国外的经验来看,目前还不存在一种最好 的完美的治理机制,需要多种形式的治理 手段并用才能达到有效治理。因此,政府 应致力于为各种治理机制提供外部支持, 多种治理措施并用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 作者单位: 广州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系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的 公 司 治 理 现 状 分 析 及 改 革 建 议
! 雷 彩 萍
特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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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希望经营好银行,在两者冲突时管理者 就会选择前者,这种双重目标的激励是低 效的。在这种缺乏激励、监管不足和权责 不清的情况下,管理者更容易为谋私利做 出侵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银行内 !" 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部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董事会和监事会 形同虚设,受到管理层控制,没有起到使 各方权力制衡的功能。董事会作为国有资 本的代表者,董事会成员的人选通常是由 政府派出或由政府提名,其决策在很大程 度上受政府干预。监事会的功能偏重于财 务监督, 没有真正起到约束制衡作用。所 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和董事会监事会功 能缺失等问题导致了银行内部没有形成 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各方都利用手中的 权力为自己谋利益。 #" 信息披露与信息共享问题。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几乎没有明确的 规定可遵循。除了上市的几家上市银行按 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公布信息外, 其他银行 在信息披露的规定过于简单。一些有厉害 关系的信息经过了管理层或大股东的“加 工 ”才公之于众,造成银行经营信息在大 股东、管理层与中小股东、公众等利益相 关者之间的分布严重不对称。同时,对于 银行的消极披露或隐瞒重要信息缺乏有 效的监督惩罚机制。政府在对银行的监督 稽查的分工不够明确,各部门功能重叠又 缺乏相互配合沟通和信息共享, 造成有些 方面无人监管,有些方面多个部门监管, 效率低下, 资源浪费。 三、 构建我国商业银行有效公司治理 的思路及改革建议 综上 所述,我国 商业银行公 司治理 中,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和各种激励 约束机制不完善,造成了其治理效率低 下,严重制约了历史遗留下来问题的解 决。因此, 完善我国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要 先解决最根本的问题,然后再整顿内外部 治理机制。 在改革其治理结构过程中, 特别要注 意保护中小股东、存款者等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权益以及保证人力资本有充分的发
我国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对其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R E G I O N A L D E V E L O P M E N T 区域发展FI N A N C I A L A N D R E V E N U E R E S E A R C H 金融财税研究2010年第9期改革与战略NO.9,2010第26卷(总第205期)REFO RMATION &S TRATEGY(Cumulatively,NO.205)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世界性的银行破产以及国际间银行业的兼并重组等诸多情况纷纷涌现,唤醒了人们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视,政策层面也很快进入推广阶段,巴塞尔委员会1999年发布的《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2008年由美国次级抵押贷款而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2008年美国共有25家银行倒闭;2009年美国银行倒闭总数多达140家,创20年来新高;截至2010年2月26日,美国倒闭银行22家,显示出商业银行脆弱的公司治理水平,使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再次成为全球金融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就我国而言,公司治理不完善是导致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落后、经营风险积聚、约束机制弱化和运营效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司治理的改革和完善是商业银行实现经营模式转变、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绩效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因此,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现状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研究中,银行往往被作为公司治理的外部因素,特别是在银行主导型国家,公司的股权主要是由机构股东(包括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中介机构)集中持有,这些机构之间又相互交叉持股,主银行既拥有公司的大量股权,还持有公司的大量债权,从而银行有动力和能力去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成为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
①在20世纪90年代前,以银行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普遍被看成是优越的。
然而,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俄罗斯、巴西等国的金融危机,让人们看到银行自身薄弱的管理和较低的公司治理水平将导致储蓄和信贷危机,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以及整个银行体系的脆弱性,一个国家甚至多个国家可能因此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其治理模式的选择
治理结构的研 究。本文将从企 业制度 ( 交易成本) 大量资金 需求 的压 力 。 英 国也于 14 和 8 4年颁 发 了其 第一 部公 的演变 过程 出发 , 探讨商 业银行 的 要解决 前一 问题 , 在 可以通过 德姆塞 茨 司法—— ( ( 公司法》 首 次允 许普 合股 , 特殊性 的基础上 , 宏观层 次上探讨 所 说 的产 权 的重新调整 : 一次法律 通商人 注册成 立公 司。 由此可见 , 从 第 公 我国商业 银行 治理结 构模 式的选择 。 修 正使 企业 的决 策权 向较小 的管理 团 司的设立反映 了国家的政治和经济 目 本文结 构如下 : 第一 部分对 作为 体 转移 。但要解 决第二个 问题 , 无 的 , 在 并在 一定程度 上反映 了国家的经 自然演变 和制度安排结果 的公司治理 法 从市场融 资或 投资 者不 愿放 弃对企 济利益。 进行 了分 析 , 第二部 分探析 了我 国商 业 控制权 的情 况下 , 只能再 增加合 伙 回顾 企业制度 的演 变过程 , 我们 业银行 治理结构 的特殊性 , 三部分 人 ,而这 将使搭 便车现象 更为严 重 。 可 以看 到 , 第 企业 的发展 史实 际上反映 研究 了我 国商 业 银行 治理 模 式 的选 此 时公司制企 业的出现已是一种必 然 了企业对其管理活动的 内在要求 。按
影 响 也 日益 加 经 营和管理 活动 全面负责 , 并由此享 律修正表 现为股 东 的有限 责任 , 它使
剧 ,对商 业银行 受所有 的收益 并承担 全部 的风险。但 管理 的外部性 成本 降低 , 同时也引 但 治理结 构 问题 的 由于个人 资金和 能力方 面的 限制 , 企 出了不在位的所有者如何激励代理人 探讨也 成为一个 业 不易扩 大 ; 而业 主对 其经营 后果 负 并如 何分 配 未来 收 益 的 问题 ,即委 重要课题 。在商 担 的无限责任则使其不愿 经营 风险较 托—— 代理 问题 。 业银行 治理的早 大 的业务 , 从而 限制 了其规模 的扩大 。 从企业制度的形成过程 中可 以看 期文献 中 ( 肖腾 要 想取得 规模经 济的好处 , 私人业主 出 , 业主 制和合伙 制企业 的发展 过程
关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探讨
、
有 权 , 这 当 中 就 避 免 不 了 存 在 行 政 干 预 和 行 (三 )外 部 治 理 环 境 过 于 僵 硬 , 风 险 性 政 照 顾 , 也 就 是 说 , 政 府 为 了 其 自身 的 利 益 监 管 能力 较 差 可 以凭 借权 力 给予 国有 控股 商业 银 行 特殊 的 1 外 部 制 度 环 境 存 在 的 问 题 。 外 部 制 度 照 顾 和 相 对 优 惠 的 政 策 , 这 不 仅 影 响 了 银 行 环 境 主 要 是 指 公 司 治 理 所 处 的 法 律 、 政 策 环 说 , 特 别 是 我 国 国 有 控 股 商 业 银 行 来 说 最 业 市 场 的 竞 争 性 , 也 会 淡 化 其 他 商 业 银 行 , 境 。 一 方 面 我 国 国 有 控 股 银 行 业 具 有 金 融 监 重 要 的 就 是 要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建 立 科 学 包 括 国 有 控 股 商 业 银 行 在 内 的 银 行 经 营 者 的 管 机 关 的 职 能 部 门 与 独 立 经 济 产 业 的 双 重 角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 提 高 我 国 国 有 控 股 商 业 银 竞 争 意 识 和 经 营 管 理 效 率 , 造 成 国 有 控 股 商 色 , 是 兼 具 有 宏 观 调 控 责 任 的 金 融 企 业 。 定 行 抵 御 金 融 风 险 的 能 力 。 因 此 , 完 善 公 司 治 业 银 行 经 营 的 政 策 化 , 银 行 机 构 组 织 的 行 政 位 的 偏 差 使 得 企 业 经 营 目标 产 生 混 乱 。 比 如 理 是 国 有 控 股 商 业 银 行 改 革 的 核 心 , 也 是 我 化 等 问题 的 出 现 。 对 于 购 买 商 业 银 行 流 通 股 的 股 东 而 言 , 购 买 国 目前 金 融 体 制 改 革 的 重 要 任 务 , 这 已逐 步 (二 )内 部 制 衡 机 制 薄 弱 , 内 部 人 控 制 股 票 的 目 的 就 是 获 利 。 从 股 东 利 益 的 角 度 成 为监 管 层 、 银 行 业 和 学 术 界 的 一 种 共 识 。 严 重 看 , 银 行 应 该 作 为 一 个 完 全 以 盈 利 为 目的 的 国有 控 股 商业 银行 除 了存 在 国有 股 “ 一 企 业 , 为 此 , 银 行 所 承 担 的 宏 观 调 控 的 职 能 股 独 大 ” 的 情 况 , 还 存 在 相 应 的 “ 部 人 控 就 是 强 加 股 东 身 上 的 额 外 负 担 。 另 ~ 方 面 , 内 制 问 题 ” , 这 种 情 况 同 样 可 能 会 使 设 计 较 为 各 种 法 律 、 法 规 、 指 引 产 生 冲 突 ,造 成 了 司 我 国 国 有 控 股 商 业 银 行 在 股 改 前 的 产 权 科 学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流 于 形 式 , 有 效 的 内 法 效 率 落 后 , 在 法 律 监 管 环 节 上 , 我 国 的 银 性 质 为 “ 有 独 资 ” 和 “ 民 所 有 ” , 所 有 部 制 衡 机制 难 以形 成 。 我国 《公司 法 》要求 行 同 时 受 到 人 大 立 法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和 银 监 国 全 者 为 全 体 人 民 , 其 资 产 的 分 散 性 就 决 定 了 无 所 有 上 市 公 司 都 应 成 立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所 组 会 部 门 行 政 法 规 、 银 监 局 文 件 、 地 方 政 府 法 论 作 为 全 体 人 民 ,还 是 作 为 银 行 内 部 管 理 人 成 双 层 组 织 结 构 , 形 成 “ 会 四 权 ” 的 制 衡 规 等 多 重 制 约 。 三 员 都 不 具 备 财 产 所 有 者 所 应 有 的 行 为 能 力 。 机 制 , 即 股 东 会 、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2 外 部 市 场 环 境 存 在 的 问 题 。 外 部 市 场 . 这 种 以 全 民 所 有 制 为 特 征 的 产 权 组 织 形 式 , 理 层 分 别 行 使 最 终 控 制 权 、 经 营 决 策 权 、 监 环 境 是 指 影 响 公 司 治 理 的 相 关 市 场 的 发 展 状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研究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迅速,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但同时,随着商业银行特性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也受到了高度的关注。
公司治理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对监管、投资者及服务客户等各方来说都是重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为我国商业银行提供治理模式及改进建议。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内涵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不同的治理结构、治理政策及机制,通过有效分配职权、激励利益、考核绩效、维护投资者权益、实施监管等措施来改善商业银行的决策制定,确保商业银行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规范有效的管理。
它是商业银行决策秩序的基础和指导,是保障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点1.法定实体性:公司治理机制要遵循政府有关政策和法律,确保公司法定程序正确。
2.责任自律性:公司治理需要有责任心和自律性,健全自律机制,控制由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等商业银行的内部主体承担的社会责任。
3.分管责任性:公司治理应该建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者等分管责任架构,实现分管责任,分散风险风险。
4.可行性:公司治理机制要贴合商业银行经营实际,合理安排人员配置,建立内部有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策略1.学完善治理框架:建立更加严格的董事会治理框架,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定位和职责分工,明确董事会与管理层各自的职责,限制管理层权力,保证董事会有效行使全面监督职权。
2.强公司治理激励:建立以行为为基础的治理激励结构,通过激励提高商业银行员工的绩效,加强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的一致性,保障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3.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监管,建立健全双重治理机制,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更加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落实反洗钱与反腐败等监管措施,保障商业银行合规经营。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体系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目录
CONTENTS
•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概述 • 商业银行的公司结构 •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 •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风险与挑战 •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优化路径 •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案例研究
0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概述
公司治理的定义与重要性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 完整性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准确、完整 ,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对于重 大事项,应及时、准确地披露。
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遵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同时,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会计准 则,提高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使股东 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银行 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多种渠道 进行信息披露,如年度报告、季 度报告、临时公告等,以满足不 同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 理的核心问题之一,有效的 风险管理可以降低银行的风 险损失和提高银行的稳健性
。
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包括信 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 险等,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 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有效的
管理。
提高风险管理的效果需要加 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 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建立 风险预警机制等。
利益。
信息披露机制
定期报告
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发布财务报告、经营情况报告等,向 公众和监管机构披露相关信息。
临时公告
商业银行对于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等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向公众 和监管机构报告。
信息披露规范
商业银行遵守信息披露规范,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中匡特色及其优化对策
中 国成 立 后 的很 长 一段 时期 , 我 国 的经济 在 单 一 的 计 划体 制 下运 行 , 造 成银 行 体 系完 全依 赖 于 行 政力 量 的管 制 , 银 行 的公 司治 理远 没有 得 到重 视 。由于 缺 乏市 场竞 争 和 激励 约 束机 制 , 银 行 的商 业 化运 作 远 没 有 得 到 实 现 。行 政 力 量 的干 预 使 得 银 行 的产
于 国家 和政 府 。银 行 管理 人 员均 由国家 指 派 , 银 行 业绩 以是 否完成 中央 的计 划任 务 为准 。由于缺 乏 内 部 激 励 机 制 ,管 理 层 和 员 工 的工 资 基 本 上 没 有 区 别 。银 行 的监管 也 主要 来 自上级 主管 部 门 , 银 行 缺
权、 内部 管 理 处 于 混 沌 状 态 之 中 . 各 项 权 利 都 集 中
以及 市 场 约 束 等 问 题 还 有 待 进 一 步 在 实 践 中进 行
研 究 和完 善 。因此 , 对 我 国国有 商业 银 行 公 司治 理
的现状 、特 点和 问 题等 进 行 系统 地 总结 和 归 纳 , 提
排_ l ) l 。 它是 商业 银 行 建立 现 代企 业 制度 的主 要 内 容 和核 心 评判 因素 。近 年来 , 关 于商业 银 行 公 司治
理 的研 究 比比 皆是 , 形成 了较 为广 泛 的共 识 和学 术
我 国 国有 商 业银 行 的公 司治 理 是 在 长 期 的 改 革 中形成 的一种 制 度 安排 。 因此 , 研 究 我 国 国有 商
出下 一 步 治理 重 点 和应 该 注 意 的问题 , 关 系着 国有
商业 银行 改革 是 否 彻 底 、 经营是否健康稳健 、 金 融 系统 是 否 安全 等 重 大 问题 。本 文 基 于 1 9 4 9年 新 中 国成 立 至今 的 国有商 业 银行 改 革 历程 , 对 当前 我 国
中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实证研究
2 信 息 不 对 称 的复 杂 性 。信 息 不 对 称所 导 致 的 公 司所 有 者 与
1 高 负债 的资 金 结构 。 商业 银 行 自有 资 本所 占 比重 较低 ,按 著 正 相 关 关 系 。 比例不 得低 于 8 ,这意 味 着商 业银 行最 高 负债率 可 高达 9 % 。资 相 关 性 。 % 2 所 有 权 与 管 理 权 分 离 是 现 代 企 业 的 基 本 特 征 ,所 有 者 与 管
理 者 之 间 的 委 托 代 理 问 题 也 是 引发 公 司 治 理 问 题 的 根 源 所 在 .
因 此 ,现 代 公 司 治 理 理 论 通 常 主张 通 过 合理 的 管 理 者 薪 酬 设 计
来 促 使 公 司 所 有 者 与 管 理 者 的 利 益 实 现 统 一 .从 而 实 现 委 托 代
商 业 银 行 与 金融 市 场 本 身 存在 的 特 殊 性 ,传 统经 典 公 司治 理 理 论 使 得 企 业面 临更 大 的 财 务 风 险 .因 此 高 负 债 率 通 常 与 企业 业 绩
显 著 负相 关 。而 商 业 银 行 作 为信 用 中介 .吸 收 存 款 、 发放 贷 款 是 商业 银 行 的 主 要 业 务 .其 资产 负债 率 显 著 高 于 其他 行业 公 司 。 在 满足 8 核心 资本 的 基 本 前提 下 . 负债 率 更 高 ,说 明商 业银 行 可 % 发 放 的贷 款 比 率 越 高 ,其 潜在 业 绩 也 就 越 高 。 因此 ,从 理 论 上 来 说 商 业 银 行 负债 率 应 与 其 业 绩 不 存 在显 著相 关 性 ,或 是 存 在 显
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分析
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分析一问题提出从1984年开始,中国银行改革一直是国内改革重中之重,但是,10多年过去了,其困难与问题依然如故。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股份制银行的出现与成长,人们逐渐地把国内银行改革的目光转向如何建立起有效的银行治理机制上。
经过几年来的改制与发展,一些国内商业银行逐渐走上了公司治理之路,加入WTO后,受外国银行业进入中国的冲击,中国银行业有效治理机制的建立已经成为中国银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共识及必由之路。
可以说,中国银行业有效治理机制的形成与建立,是中国银行业改革最为重要的一步,也是中国银行业真正走向市场化最为重要的方面。
这种机制的建立对中国银行业乃至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一定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文的任务,就是在研究现行的中国银行治理机制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来建立起适应中国有效的银行治理机制,研究新的银行治理机制对未来国内金融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中国银行业治理结构的现状(一)银行治理结构含义从现代公司产生以来,如何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既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又有利于激励企业经理努力工作,一直是现代公司制度无法破解的难题。
而如何来解决这个难题就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般来说,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在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职业的经理人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
如何解决所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即如何在公司内建立一套制度,既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又能激励代理人在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实现委托人的目标,从而实现股东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竞争力。
因此,从狭义角度来看,银行治理结构是有关银行董事会的功能、结构以及股东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从广义来看,银行治理结构是有关银行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它是解决所有者、管理者、监督者和生产者等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受益、决策、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问题。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两者有本质上的不同。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其公司治理改革
现在 以下两点上:首先是商业银行 信息不 对 称 的程 度 很 高 ;其 次 ,商 业 银 行 受 到 政 府 的监 管更为严厉 。Ar n a d T r e u n unr (0 2 认 为银行治理所遵循的基本思路是 20) 从商业银行与一般公司相 比较所体现的特 殊性着 手来研究 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 问题 。 Ma e n Ha a(0 1 cy a d O’ r 2 0 )认为银行 公 司治理应适用 广义的公司治理概念 , 并指 的 风 险 。 出由于银行独 特的契约形式 , 行公司治 银 理机制应同时考虑股东 和储户等其他 利益 相 关 者 的 利益 。 由 B S MF以 及 世 界 银 I 、I 行公布 的全球银行监管 的标准都主张政府 对 商业 银行 进行 严格 的监 管 ;然而 , L vn 2 0 ) C p i 、 e ie av n e ie(0 3, a r L vn 和L e e o (0 3 2 0 )的研 究表明 , 当政府对银行业过度 监管 时 , 会对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带 来负 也 面 影响 : 第一 ,对股 权集 中的限制不 利于 股东行使 治理 权;第二 ,存款保 险不 利于 存款 人 治理 作用 的发 挥 。张建 伟 、李妍 (0 2 2 0 )通 过 对 中 国商 业 银 行 的 研 究 , 出 提 由于商业银行 自身的特殊性 , 在商业银行 的 公 司 治 理 中 应摈 弃 “ 东 至 上 主 义 ”而 股 强调“ 权人主义” 李维 安、 债 。 曹廷 求(0 5 20) 提 出 由于商业银行 在合约 、 品和资本结 产 构等方面所表现 的特殊性 , 行管理者的 银 道 德 风 险问题 不 能只通 过行 业管 制来 缓 解,而应从治理机制 内部着 手 , 根本上 从 解 决 问题 。 2 国 内外关于 商业银 行公司治理 的研 究 国 内外关于商业银 行股 权安排 、 董事 会制度 、管理 人员薪酬 、信息披露 制度 等 对公司治理绩效和银行价值 的影响的研 究 也 较 多 。如 Ad ms a d Me r n (0 3 a n h a 20 ) 研 究了美国银行业董事会规模 及其 与银行 绩效 的关 系。B ro(9 0 ar 19 )的研究 发现 , 银行 C O的报酬和 绩效之 间存在正相 关 E 关系 。 蔡鄂生等(0 3 2 0 )从 公司治理 的基本
试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
以 大 陆 法 系 为 基 础 的 法 德 模 式 或 称 欧 洲 模 式 ,其 特 点 和 全 能 银 行 制 有 关 ;一 种 是 以 英 美 法 系 为 基 础 的 英
美 模 式 ,其 特 点 和 资 本 市 场 高 度 发 展 有 关 : 日本 、韩 国 的 公 司治 理 则 有 其 特 殊 性 , 日本 、 韩 国 采 用 的 是
主要 表 现 的 定 义 ,公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是 一 种 据 以对 公 司 企 业 进 行 管 理 和 控 制 的体 系 ,它 明确 规 定 了公 司 各 个 参 与 者 的责 任 和 权 利 分 布 ,诸 如 董 事 会 、经 理 会 、投 资 者 股 东 和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及 其 制 衡 ,并 且 清 楚 地 规 定 和 说 明决 策 公 司 事 物 时 所 应 遵 循 规 则 和 程 序 ,这 样 就 在 这 些 规 则 和 程 序 的 基 础 之 上 形 成 各 具 特 色 的公 司 治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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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
在
合
原
度 及 金 融 体 系 ,这 既 和 各 国 的经 济 随 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问 题 讨 论 的 深 入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的 公 司 治 理 问 题 日益 提 到 日程 上 来 。 银 行 作 为 国 发 展 历 史 有 关 ,也 和 各 国 所 依 据 的 公 司 法 渊 源 有 关 。 发 达 国 家 的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可 分 为 三 种 模 式 。一 种 是
从 发 达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实 践 来
看 , 无 论 是 一 般 工 商 企 业 还 是 金 融
企 业 都 有 着 自 己 的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及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与完善
我 国 国有商业银 行公 司 治理 的特殊 性 与完善
杨 沁
( 北京大学金融班 , 北京 1 0 8 ) 08 0
【 摘
热点。
要】 商业银行是一个 国家经济运行的枢纽, 商业银 行 系统能否稳健 的运行 直接 关 系到 国家福 利的增减和人 民生活水平
的提 高, 商业银行 治理 已经成为公 司治理的重要研 究方向之 一, 银行体 系的稳健 性以及银 行业 自身的治理 问题也成为全球 关注的 【 关键 词】 国有 商业银行; 司治理 ; 公 特殊性; 完善
不 需 要 完 全 的 保 证 偿 付 能 力 , 行 商业 银 行 的 股 东 更 易 形 成 承 同 , 行 提 供 的产 品 几 乎 是 寡 头 垄 断 , 些 产 品 比一 般 企 业 产 银 银 这
担更多风 险的冲动 : 因为 即使银行 因风险过大 而倒 闭, 较低 的 品 的信 息 不 对 称 程 度 更 为严 重 。信 贷 产 品 的质 量 在 相 当 长 的 时
存 款 利 息 , 风 险 所 伴 随 的高 收益 则会 给 拥 有剩 余 索 取 权 的股 量 机 制 ,储 户 或 股 东 都难 以全 面 了解 产 品 的所 包 含 的 风 险 , 高 难 东 带 来丰 厚 的 风 险 回报 。另 一 方 面 从 债 权 人 的角 度 看 , 户 作 以对 管 理 层 公 司 治 理 形 成有 效 的约 束 。 储
近年来 , 国多家投资银行 和商业银 行相继倒 闭 , 美 以及 由 人 一方 代 表 委 托 人 一 方 的 利 益 而 行 使 某 些 决 策 权 , 则委 托 代 理 美 国 次 级 债 引 发 的 这 场 全 球 金 融危 机 再 次 将 人 们 关 注 的 焦 点 关 系就 随之 而 产 生 。委 托 人和 代 理 人 之 间存 在着 非 对 称 信 息 , 转 向 了银 行 治 理上 。 作 为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的 一 种 , 业 银 行 的公 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 问非对称信 息的存在 , 商 可能使代理人在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探讨——基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视角
综 合 国 内外 基 于 对 商 业银 行 特 殊 性 及 其 对 公 司治理 的影 响分 析 , 文将商 业银 行 的特 殊性 主要 本
总结 为 : 行 公 司 治 理 的 目标 多元 化 , 既 要 实 现 银 即
竞 争 的根本 和实 现银 行稳 健 经 营 的主要 手段 , 而现 代 银行 制度 的核 心就 是 现代公 司治 理机 制 。 因此 ,
一
、
引 言
银行 不 仅作 为一 般 公 司治理 的重 要参 与力 量 , 而且 成为 了公 司治理 理 论应 用 的对象 之一 。 然 而 , 业 银 行 属 于受 高 管 制 的产 业 , 理 资 商 管 产 比一般 企 业庞 大 , 资 本 除来 自于股 东 外 , 有 其 还 来 自融市 场 的资 本 与存 款 ; 而且 , 于 融产 业 之 特 鉴 殊 性 , 别融 机构 的危机 往往 会形 成 系统性 风 险 而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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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e n h p cfct fCo m e ca n s d o t e S e i iy o m i r i lBa ksC iWe- Nhomakorabea ii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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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我 国商 业银 行 公 司治 理模 式 的完善 措施 , 我 国 对 商 业银 行 治理 结 构 改革有 所 贡献 。
二、 商业 银行 特 殊性 及 商业银 行 公 司治理 涵 义
引起 了对商 业银 行 自身 公 司 治 理 问 题 的全 球 性关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治理对策
二、 商业银 行 自身的特 殊性
款时说 明的用途去使用贷款资金 ,也可能将贷
款 挪作他 用 ,无 形 中增加 了商业 银行 资金 的风
险。
商业银行是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 ,以追求 利润为 目 标的综合性 、 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商业 银行最重要的职能是提供资金从储蓄者向借款
由于商 业银行 的存 款大部 分来 自分散 的公 众储
界开始关注 商业银行 自身 的公 司治理 问题 , 19 年开始的东南 亚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 了 97
对这一 问题 的思考 。 对危 机 的原 因进行分 析后 ,
学者们认识到稳健的银行体系与银行 的公司治 理密切 相关 。 此 , 不仅 是一 般公 司治理 的 从 银行
一
很不一样 。 有的贷款长达几十年 , 因此即使贷款
已经变成 了不 良贷款,也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后 才能暴露 出来 , 即它的风险具有延迟性。 但风险
一
旦暴露 , 牵扯 的面就 比较 广 , 理难 度也 比较 处
般公司制企业的一些特征。
一
大, 容易 引起社 会恐 慌 。 ຫໍສະໝຸດ 1 — 0维普资讯
商银公治明巯及理策 业 行 司 理 特 胜 治 对
口 童 月红
[ 摘 要】 在 1 9 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 7 9 银行更多的是被 当作公司治理的外部 监督角色来进行研 究的。 危机之后, 商业银行 自 身的治理 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商业
另一方面 ,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业务的一 个特征是 , 从资产方面来看, 商业银行贷款时限
者顺畅转移,并把相应 的回报从借款者返回储 蓄者 的渠 道 。现 代商业 银行 普遍 采取 了公 司制
对公司治理基本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基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分析
参考文献 :
[] 1 白重恩 , 汪德华 , 钱震杰. 公共 财政 促进结构转 变的若干 问题[ ] 比较 ,00,3 . J, 21 ( )
济时代 的遗 产也是 造成生 产型政府 的原 因 。 五、 国家与社 会 的边 界 回顾 过 去三 十多 年 的改 革历 程 , 主要 有 两个 方 面: 一是 国际上实 施 了对 外 开放 , 出了封 闭 ; 走 二是
有 非常 高的资产 负债 比 , 营运 资 金大 部分 来 自于 其 存 款人 , 自有资本金 所 占 比重偏低 , 按照 巴塞尔协议 的规 定 , 银行 资本充 足率 为 8 即可满 足要 求 。 商业 % 股东 依靠如 此低 的投 入就独 揽公 司治理权显 然会损 害其 他主体 的利益 , 以传统 的公 司治 理理 论所 主 所
在做 这件事情 的时候 , 实际上 有很大 的收益 : 高速的 经济增 长 , 国家实力 的不 断增 强 , 最终政 府 的合 法性 问题也 得到 了解决 。未 来 改革 的问题 在 于 , 要对 政
另外 , 各个 国家一 般都 有针 对 商业 银行 的各 种 隐含 的或者 明确 的存 款 保 险制 度 , 诺一 旦 银行 出 承 现问题 , 政府或 者保 险 机构 就必 须 要 对商 业 银行 进 行接管 或赔付 , 且 政府 还 是 商业 银行 的最 后贷 款 并
识 ” 是 存 在 问 题 的 , 界 希 望 出 现 一 个 “ 买 共 都 学 孟
传统的对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理解 , 如信息不 对称 问题严重 、 在 多重 委 托—— 代理 关 系 等并 不 存 是真正的特殊性 , 它们的存在只是使得治理模式或 机制更加复杂。能够对现有的治理理论产生冲击的 特殊性 只有两点 : 一是 资本 结构 的特殊性 ; 二是危 机 时受到公共 救 助 的特征 。首 先 , 业银 行 的 资本结 商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与监管合规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受到各国央 行和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以确保金 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利益相关方众多
商业银行的利益相关方不仅包括股东 、客户、员工,还包括存款人、监管 机构等,因此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诉 求。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国际标准与监管要求
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银行业监管的重要标准,旨在提高银行 的风险管理能力,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
欧盟银行法
欧盟银行法对欧盟成员国的商业银行提出了公司治理和监 管合规的要求,以确保银行稳健经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中国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的主要 法律依据,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 管理体系。
02
CATALOGUE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 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商业银行 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
晋升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晋升机制, 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激发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股权激励
对于高级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 商业银行可以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 ,将个人的利益与银行的长期发展 紧密结合。
监督机制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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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
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审计 部门,对银行的业务活动 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监 督和评价。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治理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商业银行遵守监管规 定,降低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优化董事会结构和职能
良好的公司治理应优化董事会结构和职能,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和监管合规能力。
强化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公司治理要求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更加严格,以确保商业银行的风 险管理和合规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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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行 的经 营基 础脆 弱 抗 风 险损 失 的 能 力相对 较 差 商 业 银 行 资本 比 率 一 般在 左 右 而 普 通企 业通 常 一 以 上 这 意味着商业 银 行 以 其 资 本 去承 受 在 经 营 风 险损失 的能力相 比 于 工商 企 业 为 低 反 言之其债 权人承 受着更 大 的 风险 因此 商 业 银行 正 常 的业 务 活 动 在更大 的程 度上 建 立 在 债权 人 对 商 业银 行 的信 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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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银 行来 说 义 具 体 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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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也 就具有 远 比 工 商 企 业 更为 重 要 的意 商业 银 行的特 殊 性 可从 以 下几个 主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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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来加 以 分析
市场 经济 社会 中 货币作为 商 品 价值 的一 般代表 社 会财 富 的一 般 象征 在货币 拜 物 教 客 观存 在 的 现 实社会中 决定 了 专 门 以 货币为经营 对 象 的 商业 银行 特 别 容易成为来 自银行内外 不 法分子集中 侵犯 的对象 从 过去到现在 国 内到 国外所 发 生 的 无数 的 商业 银 行 风 险事件 中 我们都 可 以 找到这些不 法 分 子 的 踪迹 而且 往往 不乏 所 谓 道貌岸 然 的社 会 高层 或 知名
如何 健全 商 业银行公 司 治理机 制 完善公 司治 理结 已 成 为 当今西 方商 业银行 强 化 战略 管 理 的共 识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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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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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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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 融企业 商业 银行与 一般 的 工 商企业具有共性 的特 征 所 以 与公 司治 理有关的 一 般 性原 则 政策 和 规 定 的 如世 界 经 合 组 织 公 司 治 理原 则 等 同样适用 于 它 但 商业银行与 工商 企业相 比 又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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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 权结构 明 晰 产权 关 系 建立 起 决策 执 行 监 督 三 权 分离 相 互 制衡 的 现 代公 司 的企 业 制度 对 国有商 业 银行来说 这有 利 于 国有 产 权 的人格化 和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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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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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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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社 会 商 品 的运 动是商 品 实物运 动 与价 值运 动 即 货 币运 动 的统 一 由 于 货币克服 了 商 品实物不 利 于 运 动的诸 多缺 陷 而 使得 货 币 与一 般 商 品实 物 相 比 有 着 无 时 不在 无孔 不 人 的 巨 大 的 运 动 领 域 和 空 间 这 就决定 了商业 银 行 的 经营 活 动 与经 济的各行 各业 社会 的千家 万 户 有 着十 分密切 而 复杂 的联系和影 响 而 也 正 是 这样 的联系 和影 响 使得 商业 银行受到来 自经 济 与社 会 的 远 比工 商 企业更多 更复杂 也更 难 测 的风 险 因 素 的影 响 和制 约 第 三 业 务 活动 中的 高负 债率 使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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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心 里因素 的 基 础之上 而 在竞 争激烈 变化 莫测 的市 场 环 境 中 这 样 的经营 基 础 显然 是 脆 弱 的 第 四 商 业银 行 作 为企业 其利 润 的 获得 从 世 界 范 围来看 仍没 有摆 脱 主要 来 自存贷 款 利差的格 局 收 费性 服 务也 主 要 有 赖于 以 存 贷款业务为基 础 银行 存 贷 款 利差 从 世 界 范 围 来看 平均 在 一 左 右 扣除 一 用 支 出 资 产的 平 均 收益 率仅 为 约 成本费 之间 远 低 于 工 商企业 由此 而 产 生 以 下 两 个 问题 一是为获 取 同样数 量的利 润 商 业 银行要 比 工 商 企业投 人更 多的 资 产 而 冒更 大 的 资产 损失风 险 二 是要 获取更 多 的 利 润 只 有加 大 以 短 存 长 贷 为基 础 的 资 产 负 债 期 限 而这 又 使 商 业银 行 面 临更大 的流 动 性 结 构的 错 配 风险 二 商业 银 行公 司 治 理 的特 殊性 如 上 所述 在 市场 经 济社会 中 正 是 由于 商业银 行 经 营 对 象 的特 殊性 使其 业 务活 动具 有远 比 工商 企业 重 又 由于 其 业 务 经 营 的 高 风 险 要得多 的 社会公共性 因 而使 得 商 业银行在 世 界各 国都 既 受到政 府 的严 格 性 监 管 又 得到政府 的严 格保护 这正 如 巴 塞 尔银行 监 管 委员 会 在 其 发 布 的 健 全 银行 机构公 司 治 理 》 中所 说 的 银行 体 系对 国民 经 济 的 重 要 性 体 现 在 银行业是 一个 受到 特殊 监 管 的 行业并受 到政府安全 网 的保 护 这 实 际上 就 构建 商业银 行公 司 治 理机 制 与结 构 的特殊性予 以 了 明确 的肯 定 具 体 地 讲 笔 者 以 为 与一 般 工 商企 业的 公 司治 理 结构 与机 制相 比较 而言 商 业银行公 司 治 理 的特 殊 性 至少 应 体 现 在 以 下 的 重 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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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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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 日期
刃
一
第 一 存款 人 利益 保 护 对 存款 人利益的保护是商 业银 行 完 善公 司治 理结 构与 机 制建 设 中有 别 于一 般 公 司 治理的一 个重要 特点 因此 商 业 银 行公 司治 理结构与 机制 的 设计 必 须充分考 虑 促使商 业银行在业 务 经 营过 程 中 有效 地平 衡 对盈 利 的 追逐与 资金流动性需 要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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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银行 经 营的特殊性 商 业银行 经 营 的特 殊性根源 于 其业 务 经 营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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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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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币与 其 他 商 品相 比 具有的特殊性 而这 种特 殊 性 对商 业银行 而 言集 中体 现在 其 经营活动 的 高风 险性 上 因而
强化 商业 银行公 司 治理结构 与机 制 的健 全 和完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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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 特 殊 性 这就 决 定 了其公 司 治 理所相应具 有的 特殊 性 对这一问题 加 以 充 分认识 和 把握 在 当前 我 国商业 银行 尤 其是 国有商业 银 行 已 走 向股份 制改革 之 路 及 强力重 构其 内部治理结构的现实情 况 下 无 疑具有 非 常 重要 的理 论 和现 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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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化 解 决 所有 者 或委 托 人 缺位 问 题 的种种 弊端 从 而 真 正切 实 地 确保 国有 资 产 的保值 和增 值 第 二 形成 一整套 对银行 经理 层 进 行激励与 约 束的 有 效机 制 对经理层 人员 既 缺 乏 有 效 的 激励 也 缺少 有力 的监督 这 是 目前 国有商业 银 行公 司 治 理 中存在的 严 重缺 陷 为 此 须 在借鉴 国 内外 商 业银 行 成功 的公 司 治 理经 验的基 础 上 结合 国有 商 业银行的 实际 情 况 做 好 以 下 有 关方 面的工 作 一 是健全 合 乎市 场化 竞争 性 的 银行 高 级经 理 层选 择机 制 逐步淡 化 经理 人 员 的行政 级 别 实 现 在广 泛的 范 围 内优 选 管 理者 有 效 防止行政 性 任免 二是按照银 行发展 战略 目标与 规 划 制定 明确 的经理 层经 营 目标 和业 绩 评价 体 系 并分阶段实施考 察 和 评估 三是 在承 认 高级 经 理人 员 作 为 经 济人 具 有 独立经 济利 益的 前提 下 明确 其应享有 的行为权 利 并 通过 制 定与其 业 绩 相称 的薪酬水平 采 用赋 予其 适 当 的银 行 股 权 或期 权等 多种激励办 法 将 经 理人 员 可 能获 取 的隐 形 收 人尽 量 公 开 化 规 范 化 货 币 化 和 长期化 使 他们 对银行 剩余 的 控 制 权 与 索 取权有机 地 结 合 起来 从 而解决 代理 人 缺 位 问题 促 使 他 们 忠 实 尽 职 地履 行 职 责 使其 行 为与 银 行中长期利益相一致 四 是 强 化 对经 理层 的稽核 审计 和 监督制度 对 经 理层的 道 德 风 险 代 理 成 本 等 问 题 予 以 有 力地 约 束 有 效 防 止 内部人 控 制 对 国有银行 产 生的 危害 第 三 健 全 和完 善科 学 高 效 的组 织架构 和管理体 制 对庞大 的分 支机 构 网 络实施 有 效 的 内 部 监 管与 控 制 由 于历史的 政 治 的 等原 因 国有 商 业银 行 组 织结 构 至 今仍带有 明显 的行政 区 划特 征 而管理 体制 也 具 有 较浓 厚 的行政 性色彩 整 个组 织 规模 不 经济 管 理 水平 落 后 效益 效 率低 下 因此 国有 商 业银行 公 司 治理 的 一个 重要 内容在 于 确 保形成 与不 断完善科 学 而 高效 的 组 织架构与管理体 制 为此 国有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理 结构与 机制 的 建设 须 重点解决 以 下 问题 一 是重新 整 合 分支 机构及 网 点 布 局 全行 经 营资 源 向金融 资 源 丰 富 的 高价 值 地 区 转移 改 变按行政 区 划摆摊设 点 的现有格 局 二 是 实施机构 扁 平化 管 理 弱 化县 级 支 行 和 资 源相 对缺 乏 地 区 二 级分 行 管 理 职 能 以 强 化 其 营 销职 能 提升全行经 营管 理层次 三是 建 立营销 管 理功能强 大的省分行 和 总行 内设 职能 部 门按客 户 与 市场 导 向原 则 以 最 有利 于 为 客户 创 造价 值 的业务 运 作 流 程 来 设 计 形成横 向的前 后 台 矩 阵 式 职 能 部 门结 构 纵向的 垂 直 型 专 业 化 的事业 部制 业 务 管 理 体 系 四 是 健 全 和完 善全行性财 务核 算 信贷管理 风险监 控 等信 息与 管理技术 系 统 充分利 用 现代信 息 通信 等 高 科技技术 打通 银 行 系 统 内部管理与控 制 的时 空 与 区 域 屏 障 按 照 下 管 一 级 监 控 两级 的模 式 实 现 对 整个 系统 庞大分支 机构 网络业务 风 险 质量 与效 益 等 运 行 过程及 状况 的适时 而 有效监督 管 理 和控 制 【 辑 雷 春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