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办法0901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公文的起草、审批、发布和归档工作,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指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过程中发出的文件、函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的文件。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公文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公文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传阅、发文、收文、登记和归档均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严格遵循工作纪律和规范。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高公文质量意识,加强对公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公文管理环境。
第六条具体公文的起草、审批、发布和归档工作需要参照本办法制定的相应细则进行操作。
第二章公文的起草第七条公文的起草一般由相关部门负责,负责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明确公文的目的、内容、形式和传达方式。
第八条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准确、简练、得体、易读原则,杜绝错误、不清晰、冗长的表述,确保文风规范、用语准确。
第九条公文起草要注重层次清楚、结构合理、逻辑严密,遵循从简从快的原则,力求言简意赅,不得使用赘述的语句。
第十条公文起草要注重思想内容的表达和文体的规范,严禁出现语句重复、措辞模糊、表述含糊的情况。
第十一条公文必须准确反映事实,不得散布不实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名誉。
第三章公文的审核和签发第十二条公文的审核和签发由负责人或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发人员要负责对公文的内容、格式和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公文的审核要重点检查文本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合理性,审查公文的用语、格式和附件是否规范,确保公文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十四条公文的签发必须由有签发权限的负责人或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签发人员要对公文的内容和形式负责,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
第十五条公文的签发要注重时效性和权威性,签发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签发,确保公文能够及时传达并得到执行。
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0901实施)
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7月28日发布2003年9月1日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有效维护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公文,是指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配置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第三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应指定有关部门或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公文归档工作,将电子公文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纳入机关文书处理程序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
机关档案部门应参与和指导电子公文的形成、办理、收集和归档等各工作环节。
第四条副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移交前由形成部门负责,移交后由档案部门负责。
第五条电子公文参照国家有关纸质文件的归档范围进行归档并划定保管期限。
第六条电子公文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即时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
第七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与原电子公文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
第八条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电子公文,应在每一个存储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机读目录。
第九条电子公文的收发登记表、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应与相对应的电子公文一同归档保存。
第十条电子公文的归档应在“全国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电子邮件系统”平台上进行,各电子公文形成单位档案部门应配置足够容量和处理能力及相对安全的系统设备。
第十一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应在运行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硬件环境中设置足够容量、安全的暂存存储器,存放处理完毕应归档保存的电子公文,以保证归档电子公文的完整、安全。
第十二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应在电子公文处理系统中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日志,随时自动记录对电子公文实时操作的人员、时间、设备、项目、内容等,以保证归档电子公文的真实性。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公司正常、高效运行,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事务作用的文书,包括收到的文件(以下简称“收文”)及发出的文件(以下简称“发文”)第三条公司内部所涉及到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定、决议、通知、意见、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措施;下达指令、决定,指导安排部署工作;向上级反映情况、问题或请示、报告工作,沟通公司内外部情况以及交流信息,商洽、协调、联系工作的主要工具。
第七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发文,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公司各部门对公司发文一律报送公司办公室。
上报公司请示类公文,不得同时抄送或发给与请示事项有关的单位。
第九条请示类公文应一文一事, 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请示应在成文日期下空一行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呈送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应为规范性文件,一律送公司办公室报批。
如遇特殊情况,直接报送领导已经批示的请示、报告等,事后送档案室保存管理。
第十一条对上级机关需贯彻的来文,如无具体贯彻意见,可将原文翻印下发,只在文件首页左上角加盖转发登记印章,注明日期即可,不必另外发文转发。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十二条公文处理管理包括对发文的格式的要求、发文管理、收文处理及公文的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发文的格式要求是指按照发文的标准化、统一性,对发文的格式进行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发文管理涉及发文的拟稿、审核、签发及保密性管理等。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严格行文规则和办理程序,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以有效的公文运行促进XXX检测公司高效运转,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规范公文规范公文办理程序第二条公司公文收发必须严格执行蓝凌OA办公系统文件报送、文件发布流程。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或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涉密项、重大突发事件及其他事项外,一律按程序办理。
第三章规范公文审核第三条拟稿。
拟稿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和要求,要明确提出拟文观点和意见,行文关系、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要准确、规范,公文用语应力求准确、规范、精炼。
第四条核稿。
核稿一般由拟稿部门负责人负责。
重点核查文稿的内容是否符合拟文意图和工作实际。
第五条审核。
审核一般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审核的重点:一是确定是否有发文的必要;二是行文方式是否妥当(上行、下行、文种);三是确定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四是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第六条根据以上审核内容,确定是否进入办文程序。
对不符合发文必要或行文规则的公文,可退回呈报部门不予发文或重新起草。
第七条签发。
签发前重点审阅看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拟稿部门负责人是否核稿把关,是否经过党政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复核。
复核由党政办公室文印人员负责。
复核的重点:一是检查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二是检查附件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检查公文格式是否齐全;四是规定格式套版、印刷。
第九条校对。
校对本着“谁拟稿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以签发的文稿为标准,对印制的清样进行核对。
校对的重点:文件内容、主(抄)送单位、错别字、字体、标点符号、版式、时间等。
第十条严格退文制度公文报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办公室不予受理:(一)公文行文格式不规范的。
(二)公文要素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以保证文件格式流转的顺利、秩序,营造优良的公文管理氛围和良好的审批形式为宗旨,特制定有关公文管理办法。
一、公文标准:
1、每份公文必须按照要求认真整理、排版,形式标准统一。
2、公文文字必须正确、清楚,书写规范,语言文字规范,不准加入无关内容。
3、每份公文必须有主题、日期、秘书签发栏,必要时还需有密级、发文字号等其他项目,以确保文书形式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二、公文流转:
1、公文的收发必须正确完成,保证公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文收发记录必须完整,应由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3、必要时可以建立正规的文档管理制度,以实现文书公文的便捷管理。
三、公文归档:
1、对公文按照时间、形式、主题等不同的分类,进行归档,保存安全可靠。
2、公文的存档必须有统一的格式,并及时备份,以预防公文信息的丢失。
3、文件的保管期限要明确,方便检索找齐,以确保文书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对违反本办法的,由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其他必要的处罚。
以上是关于公文管理办法的讨论,希望大家能够真正遵守,确保文书流转顺利、有序,推动工作的高效进行。
公文管理办法0901
1. 目的:为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办法中的公文泛指公司红头文件、制度、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 责任:3.1 公司营运管理部是公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文工作制度,加强公文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按期进行汇总分析,保证公文处理工作高效运转。
3.2 公司营运管理部配备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正派、保密观念强且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3.3 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红头文件、制度;3.4 各部门负责人可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部门级别的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5 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负责各类公文执行有效性的跟踪、反馈、督导。
4. 内容:4.1 定义: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2 公文处理的原则:4.2.1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4.2.2 公文由营运管理部统一编号、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3 公司各类发文在有效期内均实行受控管理。
4.3.1 所谓受控文件就是指有效文件。
有效文件是指正在执行的指导和布置公司工作的文件。
4.3.2 有效文件分两类,一是有效的业务或职能指导性文件、规章制度:二是有效的工作安排性文件。
公司任何正式出台的文件均受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的稽核检查,通过受控的方式管理公文,是防止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级机构出现执行无效文件的主要措施。
4.4 公文种类及使用范围4.4.1 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决议、通告、报告、请示、通知、通报、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4.4.2 各类公文使用范围4.4.2.1 命令(令)。
适用于采取重大或强制性措施嘉奖或惩戒管理权限内的有关人员;撤销分公司不适当的决定等。
4.4.2.2 决定、决议。
(完整版)公文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管理办法原版已签字...........有限公司公⽂管理办法司规字第02号第⼀章总则第⼀条为做好公司公⽂处理⼯作,明确公⽂的种类、格式、⾏⽂规则等,提⾼公⽂质量和⼯作效率,使公⽂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公⽂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和规范体式的⽂书,是依法治企和进⾏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具。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公⽂处理是指公⽂的办理、管理、整理(⽴卷)、归档等⼀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经营管理科负责各类公⽂起草的组织、各项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督促、检查公⽂运转和办理情况,统⼀管理公⽂收发、审核、⽤印、归档和销毁等⼯作。
第五条公司⽂员、内勤应不断提⾼公⽂专业知识、技能,专(兼)职负责公⽂处理⼯作。
处理公⽂⼈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效的原则,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处理必须严格执⾏有关保密规定。
第⼆章公⽂种类第七条公⽂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命令(令)适⽤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重⼤强制性⾏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员。
⼆)决定适⽤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科室及⼈员,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适⽤于经过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制定和形成的意见及要求贯彻执⾏的事项。
四)通知适⽤于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公⽂;传达要求公司有关科室、公司周知或者执⾏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员等。
五)通报适⽤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议案适⽤于向股东代表⼤会及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
七)报告适⽤于各科室或公司汇报⼯作,反映情况,答复股东代表⼤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询问。
⼋)请⽰适⽤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给予答复、审核与批准,主要包括:申请开办新业务、新产品,对规章制度有疑问或执⾏中存在问题,以及⼈事需求、机构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等经营管理⽅⾯的事项。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的起草、审核、批准和管理程序,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文的合法、准确、及时、完整,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与用途第二条公文分为命令、决议、通告、通知、指示、批复、报告、请示、函件等类型。
第三条公文的用途包括领导决策、组织协调、行政批准、信息传递以及其他必要的沟通。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第四条公文的起草要遵循准确、简明、规范的原则,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排版整齐清晰。
第五条公文的起草应遵循逻辑清晰、层次分明、事实准确、立场鲜明等要求。
第四章公文的审核第六条公文的审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内容、格式、语言、逻辑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七条公文的审核人员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保证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公文的批准第八条公文的批准权限应明确,由合适的领导层级进行批准。
第九条公文的批准人员要对公文的内容进行仔细审阅,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
第六章公文的印发和归档第十条公文的印发应确保印件质量,防止错误和遗漏,同时要注意保密和文件流转的安全。
第十一条公文应根据归档要求及时归档,并建立归档管理系统,方便查阅和调取。
附件:附件1:公文起草规范示例附件2:公文审核注意事项附件3:公文批准权限表格附件4:公文印发流程图附件5:公文归档标准及要求法律名词及注释:1.领导层级:指组织机构中各级别的领导层次,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
2.印发:指将公文正式制作成印刷品并投放使用。
3.归档:指对公文进行分类整理,将其存档管理。
4.保密:指对涉及机密信息的公文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本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办法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办法。
第二章收文管理第三条收文管理一般包括传递、签发、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四条本公司所收到的公文审批时,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
其他审批人圈阅,应当视为同意。
第三章传文管理第五条本公司所收到的相关公文,传文时要严格按照本公司组织机构程序传文。
第六条传文时必须做到公文的保密性。
第四章发文管理第七条发文管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八条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部门自行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需副总经理审批的事项,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文。
第五章公文草拟第九条草拟公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办法,如提出新的决策办法,要切实可行,并附注说明。
第十条草拟公文须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第十一条公文内文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文应当先引标题、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第十二条公文内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公司。
用词用字准确、规范。
文内所有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第十三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它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第十四条公文的标题使用二号字体,公文正文使用小三号字。
第六章公文签发第十五条各部门所发公文一般由本部门草拟,然后交部门负责人校队签发。
第十六条草拟、修改和签批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在文稿修订线外书写。
第七章保密第十七条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管理,提高公文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公文是公司党政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制定自身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司公文管理包括发文和收文涉及到的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保密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党和国家以及企业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公文的管理机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是公文审核环节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审核本部门主办的公文,并指导做好本部门公文提纲的拟定、起草、修订、校对、归档等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及格式第八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九)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抄送机关、印制版记、页码等组成。
公文管理办法
ABC股份有限公司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公文运转时效,明确公文承办要求,实施公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文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约束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公司依法经营、实施管理和对外交往沟通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的种类及定义(一)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定、决议、通知、通报、会议纪要。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重大行为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用于传达领导指示,要求各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和共同执行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五)会议纪要:记录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
第四条公文管理应当坚持“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公文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文管理部门及职责(一)综合管理部为公司行政公文管理部门,并对各专业平台的公文办理的规范性进行指导。
(二)负责公文收发、分办、传递、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四)公司其它各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自行对外正式发文。
第三章公文发文流程第六条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分发等流程。
第七条发文处理主要程序:(一)由归口部门拟写公文,并对发文事项进行初审;(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稿;(三)总经理审批;(四)综合管理部负责文件的制作、盖章及发布。
第四章公文归档和管理第八条公文归档和管理公文归档:(一)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二)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
(三)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应符合存档要求。
公文管理:(一)公文由综合管理部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二)综合管理部建立的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本制度针对公司对外发文的格式等要求,基本依照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二、对于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的函件、通知,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通用格式。
第二条公司文件的发文一、公司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用印、分发、传递、分类保管和立卷归档,并在《公文处理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文件签批、印发情况。
二、公文签发(签发单见附件)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排版套红打印,打印完后送回拟稿部门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登记盖章。
文件拟稿部门负责填写《文件签发单》(需写清拟稿单位、拟稿人、文件标题、主送及抄送部门、附件、份数)。
三、以公司为发文单位的办文程序为:(一)拟稿。
公司需要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各部门通知或公告事项时,拟稿部门为公司负责该事项的责任部门。
(二)审核:拟稿部门负责人负责发文稿的审核、签字,并确定文件的抄送单位。
(三)会签:由拟稿部门负责办理文件的会签手续,拟稿部门将完成会签手续的文件交综合管理部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签发:公司的所有公开发布的文件由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签发。
(五)发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格式审核、登记,并按顺序编好文号、打印、登记、分发。
(六)归档、立卷:综合管理部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办理。
第三条公文的排版及装订要求一、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一)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
(二)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二、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三、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一)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条公文管理是指公文的办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是公文管理部门,主管并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为确保公司内部信息准备传递,各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递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文的主要形式为公司文件、公司党委文件、公司纪委文件、公司工会文件、信函式公文。
第四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定、决议、规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第五条公文各部分规格和格式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执行。
第六条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公司办公室可以退回呈报单位。
第七条发文办理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拟办、签发、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八条公文实行二级核稿制度,不得先签后核,涉密公文须经公司保密办审核。
公文经本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后,依据管理职权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党委书记签发。
公文印制时拟稿人再次校核,校对无误应签字确认。
第九条公司内部发文应当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出;涉密公文通过机要渠道发出;对外单位发文,在登记备案后由相关部门直接报第十条不得以单位名义向公司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各单位应当向本级领导请示问题,未经本级领导同意或授权,不得越级请示。
第十一条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分发、传阅、承办、督办等程序。
第十二条收文由公文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特别紧急的公文,所属单位和个人可在办理的同时补办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办理完毕后,定期整理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十四条一般公文、紧急公文、特别紧急公文应分别在5、2、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文所涉事项有具体时限要求的,从其要求。
公文会签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
第十五条机构合并撤销时,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或移交档案部门。
个人工作调整时应及时移交暂存、借用的公文。
公文销毁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公文。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责任部门二、公文分类与命名规则2.1 公文分类2.2 公文命名规则三、公文处理流程3.1 公文拟稿3.2 公文审核3.3 公文签发3.4 公文印发3.5 公文归档四、公文格式与规范4.1 公文格式4.2 公文内容规范五、公文管理与保密5.1 公文管理5.2 公文保密六、公文处理设备与用品管理6.1 公文处理设备6.2 公文处理用品七、附则附件一:公文处理流程图附件二:公文格式规范示例正文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公文的处理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报告、请示、函、会议纪要等。
1.3 责任部门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公文处理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公文分类与命名规则2.1 公文分类(1)通知类:用于发布公司内部重要事项、通知和通报;(2)报告类:用于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3)请示类:用于向上级或相关部门请示决策、意见和指导;(4)函类: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5)会议纪要类:用于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事项。
2.2 公文命名规则(1)公文名称应简洁明了,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2)公文名称应包含发文单位、发文日期和序号;(3)公文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三、公文处理流程3.1 公文拟稿拟稿人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公文初稿,并提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
3.2 公文审核审核人应对拟稿人提交的公文初稿进行审核,包括内容、格式、用词等方面,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应根据审核后的公文初稿,进行审批签发,并对公文的正式发文负责。
3.4 公文印发印发人应根据签发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文的打印、盖章和分发等工作。
3.5 公文归档归档人应根据公文的类别和编号,将公文进行归档保存,并建立档案索引,便于查阅和利用。
公文管理办法
深圳市CX科技公文管理方法第一条总那么1.1为适应公司开展的需要,实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文种类2. 1第三条公文格式3. 1公司公文格式,由公文用纸、公文排版、公文要素、公文页码和公文表格标准组成。
3.2公文用纸3.2公文排版每页排22行,每行排27个字。
3. 2公文要素,由公文眉首、公文主体和公文版记组成。
4. 2. 1公文眉首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以上的各要素,按其排列顺序:发文机 构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和红色反线(令、函类无红色反线)。
a 发文机构标识。
发文机构用32号文鼎新艺体简体字(红色)。
发文机构标识位置:b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构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发文字号标识位置:代字标识,见机构标识代字。
以下公文种类免标代字标识: 令、公告、通告、通报和会议纪要。
代字用3号仿宋体字。
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以下公文种类免标年份标识: 令、公告、通告、通报和会议纪要。
序号不编虚位,除令、公告、通告和通报外,不加“第”字。
c 签发人,由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组成。
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居右空1字(仅用于上行文:报告和请示)。
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
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d红色反线红色反线,指公文眉首与公文主体之间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线(0.75磅)。
正中点缀钻石标。
置于发文机构标识下空3行,水平绝对位置一页面右侧28 mm;垂直绝对位置一段落下侧5 mm或9 mni (仅用于发文字号居中排布)。
3. 3公文主体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以上的各要素,按其排列顺序:标题、主送、正文、附件、成文日期、行文印章和附注。
a标题置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居中排布,用2号宋体字,宽度不超过版心。
2行以上的标题,回行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b主送置于标题下空1行,居左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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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办法中的公文泛指公司红头文件、制度、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 责任:3.1 公司营运管理部是公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文工作制度,加强公文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按期进行汇总分析,保证公文处理工作高效运转。
3.2 公司营运管理部配备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正派、保密观念强且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3.3 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红头文件、制度;3.4 各部门负责人可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部门级别的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5 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负责各类公文执行有效性的跟踪、反馈、督导。
4. 内容:4.1 定义: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2 公文处理的原则:4.2.1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4.2.2 公文由营运管理部统一编号、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3 公司各类发文在有效期内均实行受控管理。
4.3.1 所谓受控文件就是指有效文件。
有效文件是指正在执行的指导和布置公司工作的文件。
4.3.2 有效文件分两类,一是有效的业务或职能指导性文件、规章制度:二是有效的工作安排性文件。
公司任何正式出台的文件均受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的稽核检查,通过受控的方式管理公文,是防止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级机构出现执行无效文件的主要措施。
4.4 公文种类及使用范围4.4.1 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决议、通告、报告、请示、通知、通报、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4.4.2 各类公文使用范围4.4.2.1 命令(令)。
适用于采取重大或强制性措施嘉奖或惩戒管理权限内的有关人员;撤销分公司不适当的决定等。
4.4.2.2 决定、决议。
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的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4.4.2.3 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向员工或者往来单位公布应当遵守或者需要知晓的事项。
4.4.2.4 通知。
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章程、规程、细则等)和措施;传达上级有关单位的指示;要求下级单位办理或者需要知晓的事项;转发上级有关单位、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印发公司领导的讲话;人事任免事项等。
4.4.2.5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4.4.2.6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回复上级单位询问或交办事项的处理结果。
4.4.2.7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
4.4.2.8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或相关单位的请示事项。
4.4.2.9 函。
适用于平级单位之间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4.4.2.10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4.3 公司的公文类别主要包括:4.4.3.1 红头文件(格式见附件一)。
公司的发字文件文种代号为“川安发字[xxxx]xxx号”。
公司人事劳资配备单独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为“川安人字[xxxx]xxx号”。
4.4.3.2 规章制度(格式见附件二)规章制度的编号按《制度编写、审核及发放》的相关规定执行。
4.4.3.3 内部通启(格式见附件三)内部通启一般不用编号,各部门发布的通启可根据部门内需要自行编号管理。
4.4.3.4 会议纪要(格式见附件四)需在全公司范围内传达会议精神的会议纪要应按发文程序办理并交行政管理室发文,会议纪要通报报文种代号为“川安会字[xxxx]xxx号”。
4.4.4 公文格式4.4.4.1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文件编号)、标题、正文、发文单位、印章、主题词、主送、抄送、拟稿、签发人、校核等部分组成。
(各类格式详见附件)4.4.4.2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密级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绝密”、“机密”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是否定为密级文件由拟稿部门和营运管理部根据公文内容共同掌握。
4.4.4.3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4.4.4.4 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
4.4.4.5 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由营运管理部统一编号。
4.4.4.6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4.4.4.7 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4.4.4.8 主送单位置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排列。
有些不便于在首页列出主送单位的公文,如决定、决议、会议纪要、法规性文件等,主送单位可以写在公文末页抄送单位之前。
主送、抄送一律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4.4.4.9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4.4.4.10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内部通启外,应当加盖印章。
红头文件使用公司公章,规章制度、规范类文件使用公司营运管理部印章。
4.4.4.11 公文成文日期原则上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特殊情况应在正文中明确说明。
4.4.4.12 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4.4.4.13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
4.4.5 公文行文4.4.5.1 要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一般不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越过的机关。
4.4.5.2 公司发文行文规则:a. 凡是对全公司范围内发文,如公司发布指令、决定、决议等使用红头文件;b. 颁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用制度格式。
c. 报告、请示等使用内部通启,应根据内容写明主送单位,如需同时发送其他单位,还应写明抄送单位。
“请示”应坚持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请示”不得抄送下级单位。
d.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e. 精简公文。
对可发可不发的和能用电话、面谈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事项,不要行文。
4.5 发文办理4.5.1 发文办理是指以本文所列种类的各类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校对、用印、传递、登记、立卷存档等程序。
4.5.2 拟稿。
拟稿一般按照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和日常工作程序,谁主管谁主办。
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应以一个部门为主,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再办理行文。
4.5.3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4.5.3.1 符合公司《公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5.3.2 情况属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4.5.3.3 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然后再引公文中的内容。
4.5.3.4 除规章制度按照《制度编写、修改及发放管理规范》的相关编号规则以外,其他公文结构层次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4.5.3.5 公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4.5.3.6 公文呈批要按照《文件拟发意见单》(附件五)要求,详细、准确填写有关内容。
4.5.3.7 公文拟稿应采用A4纸型,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版文件;会签、核稿、签发必须用钢笔、签字笔书写,签名应写清姓名、日期。
4.5.3.8 对公司重大事项或涉及多个部门,又需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填写《文件拟发意见单》后再签报主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根据情况签署是否发文或提出处理意见。
如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发文,则由主办部门按本办法的相关格式要求拟定电子文稿、《文件拟发意见单》以及经公司领导签字获批的纸质文件一并交至营运管理部行政管理室文档管理员。
4.5.4 公文审核。
4.5.4.1 公文审核实行层层负责制。
拟文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对所拟公文进行初审,对发文的必要性、文稿内容、文内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签名后送营运管理部行政管理室。
4.5.4.2 各类发文在送营运管理部行政管理室后,由行政管理室文档管理员负责核稿把关。
4.5.4.3 核稿工作要求。
a. 审核文稿与纸质签批文件的口径是否一致;b. 审核文稿内容是否需要行文;c. 审核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有关政策;d. 审核文稿内容部门间的一致性;e. 审核文稿中所提解决问题的意见、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f. 审核文稿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精练,专用术语和引文是否正确,标点使用是否正确,文字书写是否规范;g. 审核公文主送、抄送单位等发送范围是否恰当等等。
h. 营运管理部预对文稿做大的改动,应征求主办部门的意见;对不合格的文稿,营运管理部有权退回拟稿部门进行修改。
4.5.5 发文编号、打印、校对、盖章、分发。
4.5.5.1 公文打印、编号由营运管理部负责。
密级公文要指定专人打印,并根据先急后平、先上报后下发、先公文后资料的原则进行安排。
急件随到随办。
4.5.5.2 公文校对由拟稿人或拟稿部门负责。
4.5.5.3 属于密级的公文和上报的各类报表均由经办人亲自校对,要求做到准确无误;4.5.5.4 校对人如发现原稿有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动。
4.5.5.5 公文盖章按《公司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4.5.5.6 公文分发:a. 拟稿人通过OA发送发文协同时应明确分发范围。
b. 行政管理室应通过OA发文系统发放公文,公文一律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保存方式,对于已发放的公文须由行政管理室打印并盖章后存档。
4.5.5.7 发放公文时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见附件六)上登记分发部门,名。
4.5.6 公文的更改。
4.5.6.1 公文的更改应由文件原起草部门拟定文件修改稿或补充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发。
4.5.6.2 文件修改稿或补充稿应在原文件受控范围内发放,即保证修改后的文件发放到所有拥有原文件及原文件复印件的各分公司、各机构和各部门。
4.6 公文管理4.6.1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4.6.2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个人不得保存文件。
5. 其他:5.1 本规定试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试行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发布正式版;5.2 由公司营运管理部负责解释。
6. 相关文件:《制度编写、审核及发放程序》7. 附件:7.1 附件一:红头文件格式7.2 附件二:内部通启格式7.3 附件三:会议纪要格式7.4 附件四:《文件拟发意见单》7.5 附件五:《文件发放登记表》川安发字[XXXX]XXX号标题(仿宋体,小二号字体,加粗)主送单位:(仿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仿宋体,四号字体)发文机关(仿宋体,四号字体)日期(仿宋体,四号字体)主题词:主送:抄送:拟稿:签发人:校核:(未经许可不得翻印)会议标题----------------------------精选资料纪要[会议日期]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议程主题[指定的时间][议程主题] [提出者][指定的时间][议程主题] [提出者]文件拟发意见单公文发放登记表精选资料精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