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word版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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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学校公章的使用,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形象,保证公章的安全和有效性。

所有学校内部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公章的使用原则1. 公章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严禁滥用公章权力。

2. 公章使用必须符合学校工作需要,确保合法、准确地表达意思。

3. 公章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公章的使用范围1. 公章主要用于学校行政事务、合同签署、证明文件等工作中。

2. 公章不得用于与学校无关的个人事务,不得私自借用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3. 公章使用必须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不能随意盖章、乱用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权限1. 学校公章由专门负责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带离学校,确保公章的安全性。

2. 具体单位的公章使用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授权,明确责任人和使用范围。

3. 公章使用时必须经过授权人的书面批准,并在相应的档案中予以记录。

五、公章使用的程序和要求1. 公章使用前,必须明确公章使用的事由和目的,确保合法有效。

2. 公章使用时必须明确签章人身份,核对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 公章使用必须将盖章位置和日期清晰书写,并确保字迹清晰可辨。

4. 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将公章归还给专门负责人,并填好使用情况登记表。

六、公章的报废和更换1. 公章损坏、丢失或被盗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更换。

2. 公章报废时,必须进行严格的销毁程序,防止被他人盗用或滥用。

3. 公章更换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公章的违规使用和处罚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管理规定擅自使用公章,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2. 对于滥用公章权力、私自印制、重复盖章等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于公章被他人盗用、冒用等情况,学校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公章的使用,维护学校公章的安全和权益,保证公章的规范、合法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公章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学校内部事务和与外部单位的合作事务。

第二条学校内部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人事、财务、学生信息管理等事务。

第三条学校与外部单位的合作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作协议、办理法律手续、申请证照等事务。

第三章公章使用权限第一条学校公章的使用权限分为主章使用权限和副章使用权限。

第二条学校主章的使用权限包括校长、副校长、秘书长。

第三条学校副章的使用权限包括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

第四条学校公章的使用权限通过书面授权形式授予,授权表明使用范围、用途和期限。

第四章公章使用流程第一条公章使用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禁违规使用、乱用公章。

第二条公章使用流程一般为申请、审批、领取、归还。

第三条公章使用申请应按指定格式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使用理由和依据。

第四条公章使用审批应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批准,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第五条公章领取应由公章使用权限人员亲自领取,领取人员应对公章的安全负责。

第六条公章归还应在使用事宜结束后及时归还,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章公章保管与安全第一条公章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保管人应具备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二条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严禁私自带离。

第三条公章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公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四条公章保管人应将使用权限的变更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保证公章的合法使用。

第六章公章丧失、损坏和滥用的处理第一条公章丧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二条公章损坏或不能使用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并进行修复或重新制作。

第三条公章滥用或超越权限使用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七章公章法律责任第一条非使用权限人员擅自使用公章的,学校主管部门应严肃追责,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4篇)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4篇)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印章的管理,规范学校印章的使用,保证学校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校印章的管理第二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重要资产,所有学校的印章必须统一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条学校印章包括校名章、法定章、校级章等各种类型,不同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不同,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条学校印章必须制作精良,图案清晰,不得有毛糙、模糊、变形等情况,以保证印章印刷的合格度。

第五条学校印章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存放,存放地点必须安全,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

第六条学校印章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学校印章台账,详细记录印章的编号、名称、制作单位、制作日期、存放位置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对印章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印章的数量与台账上的记录一致。

第九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权限,确保印章的使用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建立高效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印章的使用事项经过严格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印章使用记录,详细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事项、使用人员等。

第十二章学校印章的使用第十二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必须使用指定的印章,不得私自制作、买卖、使用境内外的非法印章。

(二)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超出权限擅自使用印章。

(三)必须确认使用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用印违法、违规,损害学校利益。

(四)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使用印章,不得私自更改印章上的内容。

(五)必须妥善保管好印章,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

第十三条学校印章的使用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详细描述使用事项的内容、理由、时间等,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印章管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申请人的身份和使用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4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4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学校印章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学校内部行政工作,确保合法权益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法定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特定教研、校区等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印章。

第三条学校印章的管理、保管、使用和废止,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印章的管理机构为校长办公室,具体承担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五条校长办公室应当成立学校印章管理专职部门,明确人员分工,建立相关制度和规范。

第六条印章管理专职部门负责学校印章的统一管理、保管、监督和审批。

第三章印章的申领和保管第七条各单位和部门需要使用印章,必须提前向印章管理专职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第八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单位章程(如有)、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等。

第九条印章管理专职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策。

第十条单位经批准使用的印章,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取,并在印章专用柜中保管。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和授权第十一条学校印章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校长、副校长或经授权的单位负责人的签署下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印章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三条使用印章前,必须核实印章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印章真实有效。

第十四条校长办公室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和核算制度,对使用印章的内容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五章印章的保密和保管第十五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重要资产,必须严格保密和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必须熟知印章的种类、用途和保管要求,并接受保管责任。

第十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性和准确性,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如果印章丢失、损毁或被盗窃,必须立即向印章管理专职部门报告,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章的使用管理,加强学校各级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章的种类和用途第二条学校的公章包括校章、行政公章、财务公章。

第三条校章是学校的标志,用于表示学校的官方意义,由学校名称和标志性图案组成。

第四条行政公章是学校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务的专用印章,用于给予公文、证书、合同等文件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财务公章是学校财务部门办理财务事务的专用印章,用于给予财务凭证、票据等文件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公章的使用必须合法、合规、合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制作、使用、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公章。

第七条公章不得丢失、损坏、滥用或挪用,核销、更换、注销公章需经过合法程序和权限的审批。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权限第八条学校设立公章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负责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权限的确定,具体职责如下:(一)确定公章的种类、规格、样式和制作单位,保管牌照;(二)制定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三)审批公章的核销、更换、注销申请;(四)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五)负责公章的保管、调拨和处置工作;第九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有行政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并且应当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条行政公章在办理行政事务时,必须由使用该公章的人员亲自在其中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程序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包括以下步骤:(一)办事申请:使用行政公章的人员根据办理事项的需要,在相关申请书上填写相关内容,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二)行文拟批:申请书交由主管部门进行行文拟批,由相应的工作人员填写相关内容。

(三)审批签字:行文拟批通过后,申请书交至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印章的管理,保护学校印章的安全,规范学校印章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权威标志和法律意义的证明,它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确保印章的真实、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学校内所有的印章必须经过后勤部门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制作、套用或滥用印章。

第五条所有使用印章的人员必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印章,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或者私自移交印章。

第六条学校印章必须妥善保存,不得将印章交给他人保管。

第七条凡损坏、遗失或者停用的印章,必须及时报告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理。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和用途第八条学校内设有以下印章:(一)校章:用于学校重要文件及证件上的印章,具有特殊的法律意义。

(二)公章:用于学校与外界进行交涉及签署文件、合同等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三)校长名章:校长的个人名章,用于签署重要的文件。

(四)财务章:用于签署与学校财务相关的文件、合同等的印章。

(五)其他章: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印章。

第九条不同种类的印章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权限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十条使用学校印章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原则:印章的使用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故意篡改或伪造。

(二)规范使用原则: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超越权限使用。

(三)安全保密原则: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交、借用或滥用印章。

第十一条申请使用学校印章的人员必须填写《学校印章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等信息,并由直接责任人签字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与文件内容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否决。

第十三条使用学校印章的人员必须检查印章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发现印章损坏、丢失或者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后勤部门。

学校公章使用的管理制度

学校公章使用的管理制度

XXX中学公章使用的管理制度学校公章是学校对外行使法人权利的标志,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学校的利益,现就学校公章(行政章)使用与管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一、公章的保管、交接1、保管(1)学校公章由校长安排专人专柜保管,保管人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由单位主要领导人员暂时代管,实行AB岗,以免耽误工作。

(3)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2、交接(1)公章保管人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2)公章移交须签署移交证明。

公章交接时要将公章使用记录一并交接。

二、公章使用1、使用范围凡属以单位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证明材料,签署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代表单位上报各种材料等均应按要求在位置加盖学校行政章。

2、使用要求(1)用章前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填写《上海市七宝中学附属鑫都实验中学学校公章使用记录》后方可盖章,用时需将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不提供复印件者,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3)严禁(个人)私自将公章带出单位使用。

如果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公章带出记录,由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带出。

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使用后应及时上交公章保管人。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三、责任追究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1、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学校档案(资料)室存档。

2、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立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公立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公立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公立学校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印章是学校法人资格的象征,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按规定盖章。

第三条学校印章必须由学校法人发给,并登记于印章管理登记簿中。

第四条学校印章仅限用于与学校有关的事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

第五条学校印章分为正式印章和临时印章。

正式印章由学校法人保管,临时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

第二章学校印章的制作和管理第六条学校印章的制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印章制作单位完成。

第七条学校印章制作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由学校法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学校印章制作完毕后,必须出具印章制作质量检验报告,并由学校法人进行检验验收。

第九条单位印章和个人名章需在印章上刻有单位或个人名称全称,不得简化、缩写。

第十条校长负责对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进行管理,临时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转借、丢失或损坏。

第三章学校印章的使用第十一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十二条除了规定的重要文件、合同、证书等需要盖章的事务外,其他文件一律不得盖章。

第十三条盖章人必须确认所盖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并对盖章行为负责。

第十四条校长有权对学校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四章学校印章的保管和处置第十五条学校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被盗。

第十六条学校印章的保管人必须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性和使用情况,并填写印章台账。

第十七条学校印章被盗或丢失时,必须立即报告学校法人和有关部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学校印章的损坏或无法使用时,必须及时向学校法人报告,由学校法人决定是否重新制作。

第五章学校印章的违规行为和处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学校印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私自使用、转借学校印章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三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三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学校印章的权威性和安全性,确保印章的正常运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和用途学校设立统一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票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名誉章等印章。

各类印章的用途如下:1. 公章:用于文件的正式签署、证明、承诺、合同及其他法律行为等正式文件的签章事项。

2. 法人章:学校法人章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学校党委会决议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办理事务等法人身份的事项。

3. 合同专用章:用于学校与他人签订合同等相关事项。

4. 票据专用章:用于学校与他人签发的各类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支票、存折、付款委托书、收款委托书等)的签章事项。

5. 财务专用章:用于学校财务相关事项的签章使用。

6. 名誉章:学校设立的名誉章用于特定荣誉和奖励的颁发等事项。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1. 学校印章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印章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印章的规划、管理、使用的制定和审定;印章的申请、使用和报废的审批;印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等。

2. 学校印章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印章管理的决策和监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操作。

3. 学校印章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和批准印章有关事项,并制定相关文件和规定。

4. 学校印章管理委员会设立专责,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印章管理工作,确保印章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5.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对所负责的印章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改动、外借或擅自使用。

6. 学校印章不得私自制作、擅自印制或擅自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申请使用。

7. 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授权,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随意擅自使用。

8. 各部门、单位对印章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印章管理委员会报告,确保印章的使用安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1. 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印章管理规定和程序。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

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公章刻制第四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

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公章管理第六条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

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校级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九条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校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

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校办公室发文公示。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公章使用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

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以学校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必须填写《发文稿纸》,各类证明材料则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3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3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学校行政印章、学校党总支印章、工会印章、团委印章、政教处印章、教务处印章、教科室印章、校长公务私章、签字章。

第三条校务办公室是学校各类印章的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保管、使用学校行政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需要刻制印章的,应由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校务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后刻制,由校务办公室统一刻制并对印章进行压印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印章负有监管责任,制定专人保管,监印人要确保印章存放安全,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学校办公室报告。

第六条使用印章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事由、印数、用印部门、批办人、经办人。

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

监印人员盖章时要规范,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

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骑年压月”。

第七条监印人员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当事人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时,用印部门、单位须出具申请,由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八条掌管印章的工作人员变动,必须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第九条学校印章主要用于学校公文公函、各级各类学生毕业证件、学校行为合同或协议、项目申报书(表)、成果申报或鉴定书(表)、专利申请书、师生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校发奖励证书、教职工工作证及学生证等用印。

第十条除学校授权的印章外,学校下属各职能部门印章原则上不对外使用,只能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使用。

严禁使用各职能部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及其它契约类文书。

第十一条校长公务私章、签字章属于学校的公务章,代表学校法人代表的身份,是行使职务的标志。

第十二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要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报分管校长审批,方可使用校印。

第十三条凡学校颁发的各种证书、证件用印,经承办部门造册、编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校长审批,方可使用校印。

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范文

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范文

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范文学校公章是学校的重要财产之一,对学校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保证学校公章的安全、规范使用,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是必要且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章的安全和合法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公章是学校的重要财产,包括校章、行政章、财务章等。

各单位和个人在行使校内事务时,必须使用公章,不得私自制作、使用、转借或伪造学校公章。

第三条学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校内与校外文件、证件的签发、盖章以及其他与学校行政工作相关的事务。

第四条学校公章使用的权限范围依据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等因素划定,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进行具体分工和授权。

第五条各职能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学校公章,不能擅自改变公章的份数、形式、用途等。

第六条学校公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外借、转交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或转交他人使用,必须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并制定借用或转交公章的借用单,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使用外借的学校公章。

第七条对于用于签发文件、证件的公章,必须对各项事项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使用公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学校公章使用过程中,发现公章被盗、丢失,或出现异常使用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班子,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第九条所有使用公章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公章的构造和样式。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于使用公章不当、滥用职权、破坏公章安全等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追究。

第二章公章使用权限的划定第十一条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公章使用的最高权限,负责对学校公章进行统一管理和授权。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组织机构,划定各单位对公章的使用权限,并进行书面公告。

第十三条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公章的统一管理和使用,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的授权安排,定期对各单位及个人的公章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检查。

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严格管理大学印章,保证印章的合法使用,维护大学的形象和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学印章是大学的重要标识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

大学印章的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印章的安全、完整和规范使用。

第三条大学印章主要包括校徽、公章、行政章和文书专用章等。

大学各类印章的设计、制作、使用和保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印章的设计和制作第四条大学的校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特点和理念进行设计。

校徽的制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校徽的质量和规范。

第五条大学的公章是大学的法定代表,具有法律效力。

公章的设计和制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公章的真实、准确和独特性。

公章的制作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六条大学的行政章和文书专用章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和制作。

行政章和文书专用章的制作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确保印章的清晰和规范。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七条大学印章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进行。

未经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大学的印章。

第八条大学印章应当按照功能和使用范围划分,明确不同印章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场所。

不同印章的使用权限应当由具体岗位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大学印章的使用应当注重保密工作,防止印章的失密和泄露。

印章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盗用大学印章。

对于违反规定进行伪造、篡改、盗用大学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记录第十一条大学印章应当设立专门的保管机构或保管人员,负责印章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保管机构或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责任意识,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大学印章的保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印章的安全和防伪工作。

印章的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和登记,确保印章的完好和规范使用。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法定标志,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伪造、转让、买卖、出租或使用学校印章。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四条学校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章、部门章等,由校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学校公章由校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其他印章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或安全可靠的场所,并设置密码,确保印章安全。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私自复制、伪造、变造、损坏印章;(二)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三)不得在空白纸张上盖印;(四)不得在非工作时间内携带印章;(五)因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八条印章使用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用印申请,填写《学校印章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文件;(二)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三)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四)校办公室专人办理用印手续,并在《学校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第三章印章使用范围第九条学校印章主要用于以下范围:(一)以学校名义上报、发送的文件、材料、报表、证书等;(二)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委托书等;(三)学校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财务等方面的文件;(四)学校举办各类活动、会议的邀请函、通知等。

第十条以下情况不得使用学校印章:(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二)与学校无关的私事;(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文件。

第四章印章保管与销毁第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应当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办公室。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离岗或离职时,应当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确保印章安全。

第十三条印章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需要销毁时,应当由校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负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调离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刻制、伪造、转让、买卖、出租或使用学校印章的;(二)泄露印章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反印章使用程序,擅自使用印章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印章制度】大学印章管理规定(WORD4页)

【印章制度】大学印章管理规定(WORD4页)

【印章制度】大学印章管理规定(WORD4页)大学印章管理规定(修订稿)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组织机构的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维护印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明确用印审批权限,规范用印程序,增强印章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印章管理规定。

一、印章的制发(一)学校党委印章和学校行政印章由上级机关刻制下发。

(二)学校各单位、部门、专门委员会印章和各种专用章,根据机构设置文件,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统一制发。

财务专用章的刻制,应征得财务处同意;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应征得审计处同意。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章。

二、印章的式样和规格(一)印章的式样,按《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规格,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精神,学校党、政印章直径为45毫米;学校各单位、部门机构印章直径为42毫米;校级各种专门委员会印章直径为42毫米;学校各单位、部门内设组织机构印章直径为40毫米。

三、印章的名称、字体和材质(一)印章所刊名称以学校文件规定的机构名称为准。

(二)学校党政印章的印文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

领导签字印章的印文使用签字体。

(三)印章的材质,由制发单位决定。

四、印章的启用(一)新刻制的党群部门印章,须由党委办公室下发启用通知后方能启用。

(二)新刻制的各单位、部门行政印章,各专门委员会印章以及专用印章,须由校长办公室下发启用通知后方能启用。

五、印章的管理(一)学校党委、行政各类印章和学校领导印章、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印章由党委(校长)办公室机要科专人负责管理。

(二)学校各专门委员会印章由相关组织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学校各单位、部门党政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四)未经领导批准,管理印章人员不得擅自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

管理印章人员工作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印章的使用,确保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象征,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伪造、变造或销毁。

第二章印章的保管第四条学校印章由校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专人负责保管,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

第五条印章应放置在安全、隐秘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确保印章安全。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二)不得私自复制、翻印印章;(三)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四)不得擅自修改印章的印文、印色、印材等。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七条印章使用需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印章使用范围包括:(一)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二)学校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三)学校对外宣传、招生、捐赠、奖励等活动;(四)学校对外交往、接待、会务、展览等事宜。

第九条印章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印章前,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二)使用印章时,需由印章保管人员监印,确保印章使用正确;(三)使用印章后,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和印章样本交印章保管人员存档;(四)严禁在空白文件、凭证上使用印章;(五)严禁将印章用于与学校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印章的销毁第十条印章因损坏、遗失、报废等原因需要销毁时,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销毁印章前,需进行以下程序:(一)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说明销毁原因;(二)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印章销毁申请表》和印章样本交校办备案;(三)校办组织专人监督销毁印章,确保印章被彻底销毁。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伪造、变造或销毁印章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人员未履行保管职责,导致印章遗失、损坏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章的使用,保障学校公章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学校公章的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公章是学校的法定印鉴,仅限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依法使用。

第三条:公章使用人员应该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使用、监督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信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公章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保管,严格控制公章的数量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依法规范,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学校公章的制作、使用、保管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公章的种类和制作第八条:学校公章分为公共章和私章两种。

公共章主要用于学校行政管理、学籍办理、法律事务和金融交易等方面,严禁私自改动、篡改或擅自制作。

私章主要用于学校领导的日常办公,不得用于公共事务。

第九条:学校公章制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印章的清晰、真实、准确。

第十条:学校公章的制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印章制作单位完成,不得委托个人或其他单位制作。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和保管第十一条:学校公章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员使用,非法使用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风险。

第十二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在使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转借、转让或丢失。

第十四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根据具体事项和需要,确保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在规定的场合和范围内使用,严禁擅自改动、篡改或滥用公章。

第十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公章使用的记录和档案,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七条:学校公章的保管必须严格按照保密和安全的原则进行,不得私藏、私放或与他人共用。

第十八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并报告公章的使用情况和存放情况。

第四章:公章的丢失和滥用处罚第十九条:学校公章的丢失或遗失必须立即向学校财务部门报告,并登报公告,同时报案。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文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学校公章的安全和准确性,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学校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公章是学校的重要资源,是对外发表意见、签署协议和合同、核准文件等行为的法定证明。

第四条学校公章的申领、使用、保管、报废等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

第二章公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第五条学校设置以下几种类型的公章:1. 学校图章:由学校名字、校徽组成,用于正式文件的签章。

2. 部门公章:由部门名字、学校名字、图案组成,用于各部门的正式文件签章。

3. 职称公章:由个人姓名、职称、工号组成,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文件上使用。

第六条公章的使用范围:1. 学校图章只能由学校正式授权人员使用,用于学校重大决策、文件签署等事项。

2. 各部门公章只能由各部门正式授权人员使用,用于部门内重要文件的签章。

3. 职称公章只能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授权人员使用,用于职称评审等文件的签章。

第三章公章的申领和管理第七条公章的申领:1. 各部门申领学校图章和部门公章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由上级部门负责人签署。

2. 职称公章的申领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要经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公章的领用和归还:1. 公章由申请部门或个人直接到公章管理办公室领用。

2. 领用人应当仔细核对公章的规格、名称和数量,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 公章的归还应当在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由公章领用人亲自到公章管理办公室归还。

第九条公章的保管:1. 公章应当交由公章领用人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

2. 公章保管人应当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公章保管人应当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公章,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使用。

4. 公章保管人应当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公章密码和使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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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
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

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公章刻制
第四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

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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