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督办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7]12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7〕12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搞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努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事故,加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凡是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个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监部门和公安、海事、交通、煤监、煤炭、民航、铁路、林业、农机、海洋与渔业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28-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1、阳谷五岳特钢钎钢有限公司(制氧车间)
(三)茌平县(2家)
1、茌平县恒昌气体有限公司
2、山东信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的总体部署,市安监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械、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确定了89家重点企业作为2011年度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任务,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结合实际,按照全市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管,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本辖区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确保2011年底全部完成达标任务。
4、山东哈鲁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5、临清市中远精铸有限公司
6、山东临清福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临清市锦鹏棉纺织有限公司
8、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9、临清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
(三)冠县(8家)
1、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二级)
2、山东中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山东东鼎轧钢有限公司
4、山东冠县柳林轴承有限公司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聊安监发[2011]53号
关于公布全市2011年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附件: 2011年全市重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2011年全市重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89家)
一、工商贸企业(84家)
(一)东昌府区(9家)
1、聊城鑫鹏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省2024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要点六考试题
山东省2024年平安工程师:《平安生产管理》学问要点六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特殊凿井法是在不稳定或含水量很大的地层中,采纳__的特殊技术与丁艺的凿井方法。
A.钻爆法B.非钻爆法C.放电法D.挤压法2、信息网络建成之后,__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针对一、二级危急源的状况和监察信息进行了解,有重点地进行现场监察。
A.省级B.县级C.市级D.国家级3、生产经营单位必需具备__。
A.生产条件B.一切平安生产条件C.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D.法定的平安生产条件4、__对煤矿企业实际生产条件和平安条件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煤炭生产许可证条件。
A.国土资源管理局B.劳动保障部门C.煤矿平安监察机构D.煤炭管理部门5、《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划分生产平安事故等级的主要依据是人员伤亡或__。
A.干脆经济损失B.间接经济损失C.社会影响范围D.环境破坏程度6、重视和爱护从业人员的__,是贯穿《平安生产法》的主线。
A.名誉权B.控告权C.生命权D.健康权7、职业平安健康__的目的是制定和实施职业平安健康支配,确保职业平安健康目标的实现。
A.目标B.管理方案C.运行限制D.应急预案8、对于重大危急源,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__,确保重大危急源与居民区和其他工作场所、机场、水库等公共设施平安隔离。
A.应急措施方案B.风险评估制度C.土地运用政策D.监督管理方案9、据前苏联调查资料,平原、丘陵与山地三类道路交通事故率分别为__,18%和25%,主要缘由是下坡来不及制动或制动失灵。
A.7%B.10%C.11%D.12%10、金属温度,系指容器受压元件沿截面厚度的__温度。
任何状况下,金属元件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钢材的允许运用温度。
A.最高B.最低C.平均D.设计11、《国家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是突发公共事务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值班和事故信息报
告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安监明电[2015]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9.23
【实施日期】2015.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鲁安监明电〔2015〕3号)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函[2015]141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重要节假日要实行值班岗位主、副班和业务科(处)室值班备班制度,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原则上应在铃声响起3声内接听电
话、熟悉值班操作规程和有关应急处置方案,接到事故或重要紧急事项信息,要科学研判,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各市安监局要督促指导县(市、区)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配强值班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为值班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
二、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提升信息报告时效性
事发地安监部门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事故相关情况,。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三篇)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聊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聊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聊安委办发〔2018〕32号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支持发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级标杆企业组建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支持发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级标杆企业组建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鲁安办发﹝2018﹞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和帮扶作用,加快推进全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步伐。
聊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6月20日—1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鲁安办发〔2018〕39号关于支持发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级标杆企业组建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为充分发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省级标杆企业(以下简称省级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和帮扶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步伐,现就支持发展省级标杆企业组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工作部署,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壮大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培育、扶持发展省级标杆—2 —企业建立一批专业服务机构,为各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培训、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帮助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的企业有效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任务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交通等行业领域标杆企业作为母体,注册成立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机构),培育形成门类齐全、服务规范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机构,建立一支以标杆企业实际参与体系建设的人员为业务骨干的技术人员队伍,向其他企业提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81-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督查活动,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相关的督导检查工作。市安监局负责集中督查之外的企业,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照市局做法,明确重点,认真组织县、乡两级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检查。聊城城区其他社会加油站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与东昌府区安监局负责检查。中石化、中石油聊城分公司所属加油站由中石油、中石化聊城分公司负责检查,并按时向市安监局上报有关检查总结材料。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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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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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翟荣忠 13963006988
具体负责检查以下单位:
(一)莘县(4家):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莘县圣凯达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冠华蛋白有限公司、莘县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二)阳谷县(4家):山东华信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天源钢结构有限公司、山东三山集团有限公司、阳谷景阳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聊城市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
聊城市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切实解决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属地安全监管力度不大,行业监管不到位,打非治违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聊城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聊发〔〕号)、《山东省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督导办法》(鲁安办发〔〕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重点关注单位的确认、约谈、终止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县(市、区)”,包含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
本办法所称“乡镇”,包含街道、县属各开发区、工业园区。
本办法所称“行业监管部门”是指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的部门。
第四条纳入重点关注的县(市、区)、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统称为“重点关注对象”。
第五条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重点关注对象的提出、督导等事项。
第六条重点关注期限原则为个月。
第二章重点关注条件第七条县(市、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点关注:(一)辖区个月内发生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除外)的;(二)省级及以上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三)被省政府安委会重点关注的。
出现上述(一)、(三)项情形之一的,实行“黄牌警告”。
第八条市行业监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点关注:(一)行业领域个月内发生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除外)的;(二)行业领域内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三)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重大违法行为且逾期不整改的;(四)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五)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明显不到位,在人、财、物方面没有有效保障的;(六)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其他严重问题,认为有必要纳入重点关注的。
出现上述(一)、(三)、(四)项情形之一的,实行“黄牌警告”。
(安全生产)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聊安监发[2009]58号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市局各科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各有关企业:为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的举办,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聊安委发〔2009〕15号)要求,经市安监局党组研究确定,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监管行业以及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
现将《全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全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方案国庆六十周年即将来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也将召开。
这一时期,各类节庆活动多,人流和物流将进入高峰,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段,也是政治敏感期。
为做好重点监管行业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治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到9月20日,各级安监部门动员和组织监管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安全生产自查活动。
9月21日至9月30日,市、县两级安监局组织力量对监管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
其中,市安监局组织力量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
二、自查与督查内容(一)企业自查重点内容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查重点内容:(1)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签订责任状。
重点检查是否明确落实了重大危险源(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责任,是否做到隐患治理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2)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等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是否对特种设备和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依法定期检测、检验。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修正)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3年2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公布根据2016年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责任、安全生产投入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依法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必须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和考核。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聊城市政府直属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对聊城市各个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下面我将着重介绍该机构的职责、工作内容和取得的成绩。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该机构还承担着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与推广等工作。
为了完成上述任务,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首先,他们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对各企业进行巡查,检查企业的安全隐患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他们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此外,他们还积极参与了各类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海报、手册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安全知识。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在安全监管方面,他们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大大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在安全培训方面,他们举办了大量的培训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此外,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他们提高了市民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在未来,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管和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发展。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成立和工作对于保障聊城市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聊城市政府对人民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该机构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为聊城市的发展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21年)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施行日期】2021.08.0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根据2021年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四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
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聊城安全生产电话号码
聊城安全生产电话号码聊城市安全生产电话号码是12350。
聊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了12350安全生产热线电话,是全市范围内最重要且最常用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的安全举报渠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2350安全生产热线电话是聊城市政府设立的一个直接链接广大市民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桥梁。
这条热线电话的设置,为聊城市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安全举报的途径,同时也为政府部门提供了一个了解民意、及时回应市民关切的平台。
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50安全生产热线电话,向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也可以获得及时有效的解决和维权。
12350安全生产热线电话的设立,重点推动了聊城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市场经济时期安全监管的力度。
市民可以通过这一电话号码咨询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生产经营的安全保障、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也可以报告危险品泄漏、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情况。
市民的举报将有助于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加强安全监管,避免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12350安全生产热线电话,聊城市政府及时了解民意、举报案情,便于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市民对社会的安全生产有更多的了解与关注,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相关的事故隐患及早发现、及早解决,避免了不必要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对于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2350安全生产热线电话的设立,让市民在面临危险和困难时有了一个可以依靠和寻求帮助的渠道。
市民可以通过拨打这一电话号码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热线工作人员会及时解答市民的疑问和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市民理清思路,消除顾虑,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350安全生产热线电话的设立,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安全举报渠道,展示了聊城市政府的责任和担当,也提醒了广大市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自身责任。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保障了安全,才能让市民拥有更好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聊城安全生产单位排名
聊城安全生产单位排名聊城市是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安全生产一直是聊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
为了提高安全意识和加强安全管理,聊城市将各安全生产单位进行了排名,并对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彰。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聊城市安全生产单位的排名情况。
首先,聊城市政府将排名的指标划分为两大类:事故发生率指标和事故处理效果指标。
事故发生率指标主要考察单位发生事故的频率和事故的严重程度,如事故次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而事故处理效果指标主要考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的能力。
在聊城市各区域内,根据事故发生率指标和事故处理效果指标对安全生产单位进行评估,并给予不同的得分。
根据评估结果,将单位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级为优秀单位,B等级为良好单位,C等级为一般单位。
同时,还对A等级单位进行进一步排名,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按照聊城市安全生产单位的排名情况,以下是排名前几位的单位:第一名:聊城市安全生产管理局聊城市安全生产管理局一直是聊城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头羊,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该单位成立多年来,始终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努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在事故发生率指标和事故处理效果指标方面表现突出,因此在安全生产单位排名中名列第一。
第二名:聊城市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聊城市是山东省的煤炭产业重镇,煤矿安全一直是聊城市政府关注的重点。
聊城市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负责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致力于提升煤矿安全水平,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该单位在事故发生率指标和事故处理效果指标方面表现突出,因此在安全生产单位排名中名列第二。
第三名:聊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一直是聊城市的重要工作之一,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聊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措施,预防和减少危化品事故的发生。
聊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聊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省安监局《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奖惩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市、县(市、区)安监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聊政字〔2018〕39 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现对我市事故高发或存在监管盲区的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如下:一、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在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的指导下,市经信委作为电力行业监管主管部门,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市质监局负责对生产领域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具体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有责任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监督指导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县级公安机关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山东省聊城安监局焊工证查询你需要提供名字和身份证编号我可以帮你查询或者你自己百度搜索聊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
安监局操作证考试报名。
2、山东聊城东阿办焊工证需要多少钱在聊城东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百考焊工证,收培训费约1000-1200元。
因为焊工证是属度专业技术就业的上岗资格证件,一般是需要经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知领取的。
(一般是由安监局统一指定的培训学校培训考,正规证件,网上道是可查的)加上焊工证,是焊工特种行业操作证的简称,可以从事厂矿生产、制造、维修、建筑专安装行业等工、农、商业等行业人员上岗所需的证件之一属。
发证机构是全国各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
3、聊城叉车证换证到哪里?叉车年审需向质监部门提交审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证申请表》;2、照片两张;3、身份证复印件;4、操作证原件;5、本人亲自参加培训结业单。
叉车专驾驶证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
按照规定,叉车驾驶证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属复审,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件期满1个月前申请复审,逾期不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将给予注销作废处理。
4、聊城在哪办理塔吊信号证在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站)办理。
因为塔吊信号证是属建筑安全行业职能部门管理,也是属安全施工,安全指挥塔吊信号的重要一环。
......5、张涛的主要履历1998年07月茌平县博平镇政府镇长助制理2001年百10月中共茌平县委宣传部科员2002年01月中共茌平县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2003年09月聊城市招商局副主任科员2005年07月聊城市安度全生产问执法监察答支队副主任科员2007年12月聊城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综合执法室主任2008年08月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挂职)2009年11月聊城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2011年03月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6、山东聊城怎样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客户准备):1、人员培训:a、4个人员的报名表格;b、4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两张2寸的彩照;2、经营单位:a、企业注册地的租赁合同、产权证和租赁经营场所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者“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派出所专用)的复印件;b、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c、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d、企业所经营的产品MSDS(根据MSDS查询产品类项或者企业直接告知产品类项)。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八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八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6.07
•【字号】聊政办字〔2022〕20号
•【施行日期】2022.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八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聊城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聊城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聊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聊城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聊城市森林草原(草地)火灾应急预案》《聊城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06月0 7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07]62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07〕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最近一个时期,全省连续发生了几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影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虽然我市近期没有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但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确保全市生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和谐聊城建设。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
为确保这次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企业分级管理”原则,通过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进行检查,排查和整改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整治步骤整治活动自2007年8月25日开始到10月22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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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聊安监发[2009]28号
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督办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市安监局各科室、监察支队:《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督办制度》已经市安监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07]65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无论对事故情况掌握是否完整,事故性质是否明确,应立即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事故概况,并在2小时内将事故书面快报上报市安监局(值班电话:2127886;传真:8210635),同时要迅速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及时向市安监局续报事故有关情况。
三、事故报告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县市区、乡镇、企业单位、车间等);
(三)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以及单位的合法性、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等);
(四)事故类别(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淹溺、灼烫、容器爆炸、锅炉爆炸、坍塌等);
(五)事故现场情况和事故简要经过;
(六)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死亡、失踪、重伤、轻伤、急性工业中毒等);
(七)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市安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正常工作时间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信息装备科,由信息装备科向分管领导汇报。
公休日、节假日以及夜间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
五、市安监局分管信息装备科或值班带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作出处理意见。
对于一般事故(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安排工作人员对事故有关情况及时进行督促续报。
对于较大事故(指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对尚未处理结束,且可能引发较多人员伤亡以及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安排工作人员迅速向市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8288501 8223452)报告
事故概况。
六、市安监局主要领导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带领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参与或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安排信息装备科做好事故逐级上报工作。
七、发生一般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单位所属行业不同,由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拟定对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对如何汲取事故教训、整改事故隐患提出明确意见。
《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统一由市安监局综合科下达,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有关整改指令书和整改报告(一式四份)由综合科牵头汇总整理,分别交局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和信息装备科存档。
八、信息装备科负责事故的逐级上报工作,并督促对有关事故情况的补报。
每月底负责对当月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及时上报省安监局信息科技处。
九、对于一般事故,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上级部门转交督办、群众举报的瞒报事故和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由市安监局建议市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
理。
十、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调查组组长应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十一、市安监局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会同综合科和信息装备科听取一般事故调查情况的汇报,审议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审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调查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责任认定是否准确;
(三)证据材料是否确凿;
(四)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措施建议是否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审议结果由牵头业务科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没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即可根据纪要要求正式批复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安委会决定。
十二、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实行备案制。
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后,由县(市、区)事故调查组负责人于15日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一式四份)报市安监局信息装备科备案。
十三、较大事故调查形成的事故调查报告,市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有关部门应到省安监局汇报事故调查情况,报送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市政府根据省安监局会议纪要正式批复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经市政府批复后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按要求报省安监局备案。
十四、对较大事故的调查案卷材料,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局办公室存档,有关材料复印件交信息装备科、相关业务科室存档。
十五、市安监局应加强对一般事故结案批复后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能否落实到位,并加强对有关事故案例的分析,及时向同类企业单位通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十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