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位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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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方面政策法规[1]

建筑材料方面政策法规[1]

建筑材料方面政策法规目录1、上海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装拆及检测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第007号 (2)2、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告知要求 (6)3、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 (24)4、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64号 (27)5、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实施办法沪建安质监(2006)第165号 (29)6、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89号 (31)7、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沪建安质监(2006)第060号 (34)8、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42号 (39)9、本市2005年度首批通过评估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机构名单 (42)10、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通知沪建建管(2005)第154号 (47)11、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 (2005) (49)12、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2004.1.1) (50)1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进沪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4)第027号 (53)1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规定沪建研(2004)261号修正 (56)15、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台帐及质量保证书管理的通知沪建材质监字(2003)第047号 (57)16、关于预制混凝土构件产品实行准用的通知(2003.10.22) (65)17、关于实施饰面石材备案管理的通知沪建材质监字(2003)第038号 (66)18、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商品粉煤灰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材办(2003)第004号 (67)19、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67)沪建建管(2007)第00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装拆及检测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装拆及检测工作程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免费下载)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

(免费下载)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

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沪建安质监[2007]第02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6]9号)精神,加快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节能工艺、节能材料,淘汰落后的工艺、材料,结合推进本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规定》,我们组织编制了《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

现在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相关部门做好培训等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O0七年二月七日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一、总则1.1 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及应用规程,确保外墙保温工程节能效果、各节能技术系统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符合工程使用要求,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

1.3 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及承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

1.4 本导则未涉及的其他技术要求,按相关标准执行。

二、基本规定2.1 设计单位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134-2001)、《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补充规定》进行设计,并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2.2 承担建筑节能保温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岗位证书。

2.3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保温施工图设计。

当确需变更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重新办理相应审查手续。

施工单位应认真审核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若发现问题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洽谈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2.4 建筑节能保温工程应纳人工程监理范围,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检测和评估。

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强制

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强制

附件一: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强制性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3.1.2 建议修改为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并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4.1.12 建议修改为4.1.12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且板材类厚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mm;浆料类最小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厚度的90%。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的粘贴面积应不小于表4.1.12-2的规定。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表4.1.12-2 保温板面胶粘剂粘贴面积(%)3 保温浆料(砂浆)干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浆料(砂浆)应分层施工,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埋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规格、位置、数量、有效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后置锚固件的锚固力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或抗拉强度以及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内保温保温板或复合板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级或C级,且组成材料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

5.2.2 建议修改为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6.2.2 建议修改为6.2.2 外窗(包括阳台门)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中空玻璃遮阳系数、中空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编制说明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专业篇)》(以下简称《上海审查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上海审查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图审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

3、《上海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上海地方规范、规程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并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

三、《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上海住宅外围护结构的保温监理要点

上海住宅外围护结构的保温监理要点

住宅节能保温工程的监理要点引言我国建筑能耗一直居高不下,建筑能耗已占全国总能耗的30%,和气候相近的发达国家相比较达2~3倍,而建筑热舒适度则远不如他们,节能潜力巨大。

高能耗建筑物对社会造成沉重的能源负担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从全球能源形势来看,二年多来油价高速上涨,为了应对日趋紧张的能源形势,各国在加紧研究替代能源、清洁能源的同时,强化节能工作也成重要措施。

我国历来强调“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能源的利用率”的方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的舒适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故节能工作不应降低人们的居住舒适性。

近二年来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相继颁发了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上海市建委2005年4月15日印发的《进一步加强上海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行政主管单位的相关职责。

对监理单位,要求“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监理”。

质监站、市节能办等相关单位在巡查、监督过程中均对监理单位提出了节能保温工程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的要求。

本文就住宅工程节能保温监理工作结合使用较多的有聚苯板(EPS、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或保温浆料内(外)保温系统谈谈心得和体会。

节能监理工作依据规范及标准类:住宅节能保温新规范、规定较多,可能有新规范标准在制定中,监理单位要注意收集更新,目前上海地区现行主要规范、规定及标准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143号令)《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50号令)《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TJ08-205-2000)《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DG/TJ08-801-2004)《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设计文件类:经施工图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以及经相关各方签署确认的技术核定单。

适用于上海地区保温形式及材料比选

适用于上海地区保温形式及材料比选
1. 造价低,施工方便,结合内装施工,无需搭建脚手架 2. 对材料的耐候性、防水性、防火性能要求不甚高,一般可选用B1级材料,
材料选择面较宽 3. 施工位于室内,受天气影响小 4. 利用内保温的夹层布置设备管线,做到设备管线敷设与结构体脱离,方便
今后内装移位改造及管线维修替换。
内保温的缺点:
1. 保温薄弱点多,容易在墙角产生结露发霉现象 2. 关键部位节点处理较为复杂 3. 影响套内有效使用空间 4. 业主二次装修改造过程对保温层的破坏严重
预制夹心外墙保温的优点:
1. 通工业化生产,质量稳定,精度高,尺寸可控制在±2mm以 内
2. 内叶墙、保温层及外叶墙一次成型,通过可靠的连接件进行 连接形成一个整体,无需再做外墙保温,并且保温层和外饰 面与结构同寿命,几乎不用维修。
3. 可采用瓷砖反打的方法将外饰面的瓷砖一次成形,也可将外 饰面做成凹凸、条纹或各种花纹样式,使外饰面造型多样化
6.7.5 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涂料外墙面) 1. 住宅建筑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6.7.6 ……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干挂石材外墙) 1). 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通过PC反打技术将外保温材料与墙体一并浇筑成型,可提高保温 材料与墙体的粘结力和锚固力,有较高的安全度。不过反打技术对于 施工工艺要求较高,在构件设计时会考虑防水做法,但是在构件生产 和现场施工时,若施工人员技术不到位,容易造成保温层与墙体界面 渗水,影响构件安全性,另外对PC墙板的运输、堆放和吊装等整个过 程都有较高要求。特殊部位节点处理较为复杂。

沪建安质监[2010]134号外墙保温要求

沪建安质监[2010]134号外墙保温要求

沪建安质监[2010]134号关于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通字[2009]46号《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范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设计和施工,现将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工程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和施工。

二、防火设计要求(一)在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项说明中,应当明确外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二)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须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其设计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在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设计专项说明中,应当明确防火隔离带的保温材料和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2、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标明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标高和高度。

3、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有防火隔离带的构造详图。

在构造详图中,应当反映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系统不同材料交接处的防水、抗裂和安全性等技术处理措施。

4、高度小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A级或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

高度小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包含幕墙式建筑),当采用A级或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

5、当防火隔离带采用钢筋混凝土挑口时,其外挑长度和高度应当满足防火设计要求。

(三)计算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时,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当是包括主墙体、结构性热桥和防火隔离带在内的平均传热系数。

三、防火隔离带的施工要求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须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其施工质量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施工应当由同一施工单位总承包,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防火隔离带的保温材料使用岩(矿)棉和泡沫玻璃等板材的,板材应当与基层墙体满粘,岩(矿)棉板应加锚栓,保温板的粘结强度及锚栓应当做现场拉拔试验。

(三)防火隔离带施工质量应当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要求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要求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要求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传染病防控正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要求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要求如下:一、开复工要求各类住宅修缮项目不得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复工或新开工,应急抢险项目应报市住宅修缮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2 月 10 日以后,鼓励住宅修缮项目根据疫情形势,结合项目实际,因地制宜,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

项目未复工前,除现场值班人员外的其他相关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项目现场。

项目开、复工需经区住宅修缮管理部门确定,报市住宅修缮管理部门同意,并落实工地防疫措施后方可开、复工,具体要求如下:(一)复工条件1、组织管理项目现场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住宅修缮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小组由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项目经理、总监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镇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居村委、业委会及物业公司。

2、人员管控疫情防控小组应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在沪隔离观察(留验)14 天,不得进入项目现场。

发现未隔离观察(留验)过的重点地区人员,立即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位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60号

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位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60号

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位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60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060号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各区、县、专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和规范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与方法,统一监督标准,现将《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2附件: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一、监督检查依据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6、《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8、《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9、《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DG/TJ08—801—2004)10、《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沪建建(2005)第649号文件二、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时间要求1、居住建筑1)外环线以内新建居住建筑(住宅、集体宿舍、招待所、托幼建筑、敬老院等,余同)建设项目从2004年2月1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04年2月1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04年4月1日以后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当按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外环线以外新建居住建筑建设项目从2005年5月15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05年5月15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05年7月315日以后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当按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公布日期】2006.05.12
•【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060号
•【施行日期】2006.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060号各区、县、专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和规范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与方法,统一监督标准,现将《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

上海地区外墙外保温技术技术标准

上海地区外墙外保温技术技术标准

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技术标1。

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各单情况体汇总如下:1.4 工程范围: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面砖饰面)1。

5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2。

编制依据2.1《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02J121—1)2。

2《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2.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2.4《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2.5《建筑外墙外保温技术导则》(RISN—TG001-2005)2。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2。

7沪建安质监[2007]第020号文《关于印发〈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的通知》及建筑设计施工图纸。

3。

系统构造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见下表:4。

保温系统各种材料性能指标要求用于墙体节能分项工程的节能材料(系统)应经上海相关主管部门建材备案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1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EPS板),板厚60mm:采用耐碱玻纤网格布增强聚苯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粘贴饰面砖,系统各组成材料除了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外,保温板的压缩强度应在150kPa至250kPa之间,吸水率(浸水96h)应小于1.5%。

4。

2胶粉颗粒保温砂浆:4。

3保温浆料界面砂浆:4。

4聚苯板胶粘剂:4。

5聚合物抗裂砂浆:外墙外保温专用砂浆除满足《外墙外保温专用砂浆技术要求》(DB31/366-2006)要求外,还应满足下表各项技术指标:4。

6耐碱玻纤网格布:耐碱玻纤网格布的ZrO含量不应小于14.5%,且表面须经涂塑处理。

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满足下表要求:5.施工工艺要求(注:本节施工工艺标准为通用技术标准,各投标企业应根据自身外墙外保温系统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同商务标一起送至我司招标部门)5。

1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前,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报业主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监理建筑节能工程控制要点

监理建筑节能工程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菜单(1)—建筑节能工程:工作阶段监理工作内容控制要点准备阶段1、节能标准与技术专业知识培训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学习: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参考2007-11下发的项目监理机构学习记录表)2、《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参考2007-4下发的项目监理机构学习记录表)2、配备法规文件与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理现场应有: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007-11 已下发)2、“关于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26号(2007-11 已下发)3、“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要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58号(2006-6 已下发)4、《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2006-11已下发)5、“关于启用《上海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竣工资料》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34号(2006-4 已下发)6、“关于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出具建筑节能专项质量评估报告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19号(2006-10 已下发)7、“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8)第19号(2008-2 已下发)3、设计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1、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备案总监应督促建筑节能备案工作:1、本市民用建筑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通过在线施工图审查备案系统,备案建筑节能信息;2、《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流转程序: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单位工程分别打印带条形码的《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建设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分别盖章确认后,在项目实施前交监理单位,工程完成后监理签署核查意见并作为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一;3、总监应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加强门窗气密性等级,屋顶、外墙、窗玻璃、窗框等保温材料及其它方面的工程质量控制。

民用建筑安装质量监督要点

民用建筑安装质量监督要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试行》的通知2007-8—25【大中小】发文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文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101号发布日期:2007—8—25执行日期:2007—8-25各区、县质监站及相关专业质监站:为统一本市民用建筑安装的质量监督,克服水电安装中常见的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本市安装工程质量,总站编制了《民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于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各质监站应在执行国家规范、标准的同时,认真贯彻本监督要点,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市安质监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民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试行)》第一部分管道安装工程第一条设备与管道连接时应无应力连接,不得强行对接。

有减振设施的水泵、冷水机组等与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补偿软接管。

补偿软接管应就近水平安装;其中,设备侧的管道不得设置支、吊架固定,必要时可采用托架,但托架必须设有避震措施;软接管外端应就近设固定支架。

第二条通过热介质的卧式容器(包括分水器、分汽缸、集水器等)基座的固定应保证有一侧可顺其主膨胀或收缩方向位移的装置并设置金属滑动面,移动量应满足其膨胀/伸缩量。

第三条碳钢管道焊接管道组对内错边量不宜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应根据钢管的壁厚在对口处留有一定的间隙(一般为1.5~3mm),当壁厚≥3.5mm时管道应坡口,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如下要求:咬边;深度≤0。

5mm连续长度≤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焊缝应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

第四条紫铜及黄铜的切割和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或等离子切割.焊件及两侧不小于20mm范围内的表面及焊丝应除去油污。

管道组对内错边量不宜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外墙保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外墙保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华漕镇爱博家园三期配套商品房商业用房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容参考:工程概况与特点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和规定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2013-11-13目录目录 (1)一、工程概况与特点 (2)二、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和规定 (2)三、监理工作的流程 (2)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3)六、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14)一、工程概况与特点华漕镇爱博家园三期配套商品房东块项目工程位于闵行区华漕镇北翟路北、横沥港西。

开发商为上海申都置业有限公司,由上海中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由上海衡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华漕镇爱博家园三期配套商品房商业项目1#楼、2#楼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建筑热工类别为乙类,无集中空调装置,建筑外墙采用内外保温。

节能计算总建筑面积:13997.26 M\U+00E42\U+00E5,建筑表面积:7549.08M\U+00E42\U+00E5,节能计算总体积: 58061.22 M\U+00E43\U+00E5。

体型系数:0.20。

本工程项目地处气候分区:上海(北纬=31.00°,东经=121.00°)所在气候分区为,夏热冬冷地区。

建筑朝向:南偏西49.3度。

完成后的外墙热工性能符合规范规定。

二、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J-etc玻化微珠保温砂浆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CT051-2008)《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JG158-20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外墙外保温专用砂浆技术要求》(DB31/T366-2006)《建筑装饰修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B50210-20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J408-200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沪建安质监【2007】第020号沪建安(2006)765号文三、监理工作流程1.外保温工程施工资质、人员资格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明确本市建筑工程电力(气)、燃气、給水安装工程监督范围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明确本市建筑工程电力(气)、燃气、給水安装工程监督范围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明确本市建筑工程电力(气)、燃气、給水安装工程监督范围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4.18•【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045号•【施行日期】200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明确本市建筑工程电力(气)、燃气、給水安装工程监督范围的补充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45号各区(县)、专业质量监督站:为明确本市各安装工程受监质监站,在建筑工程电力(气)、燃气、給水安装工程上的监督管理范围,落实监督职责。

现就各站监督范围明确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由城市10千伏及以上电网输入至建筑工程变配电装置及柜、箱的电力安装工程,由市电力建设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变配电装置及柜、箱的输出端起至建筑内外全部电气安装工程,由区(县)、相关专业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二、由城市0.38千伏及以下电网输入至建筑工程配电间第一只受电配电柜、箱的电力安装工程,由市电力建设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配电间第一只受电配电柜、箱的输出端起至建筑内外全部电气安装工程,由区(县)、相关专业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由市园林绿化质监站受监的小区绿化工程内的照明电气安装由该站负责监督管理)。

三、住宅建筑内的給水及地下出墙管至输水管网阀前的安装工程,由区(县)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输水管网阀及上游給水输配管安装工程,由市公用事业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四、非住宅建筑规划红线外侧计量表前的給水安装工程,由区(县)、相关专业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规划红线外侧计量表及上游給水输配管安装工程,由市公用事业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五、户外燃气柔性补偿器及上游引入输配管安装工程,由市公用事业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柔性补偿器至建筑内的进户燃气管安装工程,由区(县)、相关专业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目录1.1.1 管理措施 (1)1.1.2 技术措施 (3)1.1.3 实测实量保证措施 (20)1、混凝土结构工程 (21)2、施工控制线 (21)3、砌筑工程 (21)4、门窗工程 (21)5、抹灰工程 (21)6、防水工程 (22)1.1.4 质量保修承诺 (22)1.1.1管理措施1实行样板先行和样板展示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样板展示区,分为分项工程样板区和材料、成品、半成品样板区等。

分项工程样板包括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主体一结构、二次结构、内外免粉刷、保温节能、屋面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做法。

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工程师,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样板施工,待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对此分项工程进行大面积施工。

2 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和实测实量制度(1)自检:在每一项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需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班组长填写自检记录表。

(2)互检: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在项目经理部专职质量员的组织下,由各班组长及质量员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上下工序班组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

(3)交接检:上下工序班组通过互检认为符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在双方填写交接检记录,经各班组长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项目专职质量员要亲自参与监督。

(4)成立实测实量小组,由专职质量员带领,根据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对室内所有房间进行测量,主要为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的平整度、垂直度、顶板水平度、楼板厚度;砌筑工程的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外墙门窗洞口尺寸;装饰工程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和地面平整度,发现不合格项,立即进行修整,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3 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会诊制度、质量讲评制度(1)每周生产例会质量讲评项目经理部将每周召开生产例会,现场经理把质量讲评放在例会的重要议事议程上,除布置生产任务外,还要对上周工地质量动态作一全面的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并形成会议记要,以便在召开下周例会时逐项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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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2006]第060号
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的通知
各区、县、专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和规范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与方法,统一监督标准,现将《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一、监督检查依据
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
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
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6、《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
8、《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
9、《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DG/TJ08—801—2004)
10、《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沪建建(2005)第649号文件
二、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时间要求
1、居住建筑
1)外环线以内新建居住建筑(住宅、集体宿舍、招待所、托幼建筑、敬老院等,余同)建设项目从2004年2月1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04年2月1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04年4月1日以后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当按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外环线以外新建居住建筑建设项目从2005年5月15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05年5月15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05年7月15日以后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当按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公共建筑
1)从2005年7月1日起,本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重点是新建办公建筑)项目,应当执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从2006年7月1日起,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的新建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以及工业项目中配套的办公建筑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设计和建造。

3)从2007年1月1日起,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的其他新建公共建筑,如: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等),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设计和建造。

4)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

3、改建、扩建民用建筑
本市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物,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应当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根据民用建筑分类,实施时间参照本条第1、2款。

三、现场质保体系
1、现场应具备通过审查合格的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涉及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更改时,必须出具设计变更手续并重新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外墙内保温工程禁止使用保温浆体材料(保温砂浆)。

2、施工现场应具备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以及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各项审批手续齐全。

四、质量控制资料
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

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E的规定。

进场复检报告抽样数量要求如下:1)膨胀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脂硬泡体每5000m2为一批;
2)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
3)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
4)外保温系统的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
5)内保温系统的粘结石膏、粉刷石膏砂浆、耐水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
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
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
2)采用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
3)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4)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4.0.6条。

3、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
1)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

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取样做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检验。

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
于180kg/m3。

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4、各节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齐全。

五、工程实物质量
1、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

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2、EPS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

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

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3、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

4、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

5、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

6、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C。

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7、外保温工程宜设置抗裂分隔缝。

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还宜按墙面积(30㎡)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

8、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1)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部位宜采用锚栓辅助固定;
2)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
板面积的40%;
3)板材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粘贴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4)墙角处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板材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型,板材接缝应离开角部距离至少200mm。

9、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1)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过100mm。

2)施工时应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大于24h,每遍厚度不宜超过20mm。

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后一遍应找平,并用大杠搓平。

10、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1)板材两面必须预喷刷界面砂浆;
2)板材高度宜为建筑物层高,宽度宜为1.2m,每平方米应设2~3个锚栓。

11、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监督要点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6.4、6.5条有关规定。

12、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查验建设单位递交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是否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以及是否具有《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和施工图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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