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B级
急救站基本建设标准
急救站基本建设标准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求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至少配备5辆能正常运转的急救车;
(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后门要有医疗急救标记;
(三)每急救车单元设备:
急救箱(包)简易产包(含消毒手套)
听诊器表式血压计
体温计氧气袋(瓶)
给氧鼻导管(塞)简易呼吸机
口对面罩吹气管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开口器
拉舌钳环甲膜穿刺针
张力性气胸穿刺针静脉输液器
心内注射针20ml注射器
5ml注射器止血带
砂轮片胶布
酒精盒脱脂棉
敷料(大、中、小)绷带
三角巾敷料剪
镊子药勺
针炙针夹板
敷料箱手电筒
软担架移动式担架床
(四)每急救车单元药品:
盐酸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可拉明洛贝林
多巴胺阿拉明
利血平速尿
西地兰安定注射液
非那根杜冷丁
镇痛新复方氨基比林
氨茶碱灭吐灵
阿托品止血敏
安络血地塞米松
解磷定利多卡因
10%葡萄糖酸钙10%葡萄糖注射液安定片潘生丁片
心痛定片扑尔敏片
异搏定片麝香保心丸。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
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
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
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
二、急救站(一)急救站建设标准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
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外、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
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
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
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
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
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
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8年报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七章相关指标附件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急救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
第五条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
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
第七条急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政策,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新建急救中心应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需求的关系。
现有急救中心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八条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有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
第十条急救中心规模按城市应配备救护车的总数来确定,具体可分为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和60辆以上等。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用房包括指挥调度、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行政、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和后勤保障功能用房组成。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8年报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七章相关指标附件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急救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
第五条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
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
第七条急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政策,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新建急救中心应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需求的关系。
现有急救中心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八条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有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
第十条急救中心规模按城市应配备救护车的总数来确定,具体可分为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和60辆以上等。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用房包括指挥调度、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行政、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和后勤保障功能用房组成。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第五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和消防 5.1 一般规定
第5.1.1.1条 急救中心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应对急救中心范围 内的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和消防工程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第5.1.1.2条 急救中心建筑的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和消防等工 程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方米计算。 表 3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表
5辆 建筑面积 400
10 辆 700
20 辆 950
30 辆 1150
40 辆 1300
50 辆 60 辆 1500 1800
三、行政管理用房主要包括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用房。 四、后勤保障用房包括各类物资库房和其他服务用房
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多年来急救中心建筑设计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 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 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包括 6 章和 1 个附录。主要内容适用于医疗急救机构建筑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医疗 急救机构建设项目的组成、分级和技术指标,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 计,空调通风与空气净化,给水排水与气体供应,电气和自动控制, 安全消防设计,施工与验收等技术要求。附录的内容为急救中心的建 设标准。
6
第二章 选址与总平面
第一节选 址 第2.1.1条 急救中心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区域卫生规 划的要求。 第2.1.2条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利于车辆迅速出发。并便 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二、环境安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应设在 易燃、易爆的建筑设施上风(或侧风)向不小于200米以外的位置。 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避免强电磁场干扰,避免通讯信号的干 扰; 三、地形宜规整; 四、宜设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便于发挥急救作用; 五、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六、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七章相关指标附件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急救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1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
第五条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
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
第七条急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政策,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新建急救中心应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需求的关系。
现有急救中心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八条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有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
第十条急救中心规模按城市应配备救护车的总数来确定,具体可分为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和60辆以上等。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用房包括指挥调度、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2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行政、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和后勤保障功能用房组成。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8年报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七章相关指标附件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急救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
第五条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
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
第七条急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政策,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新建急救中心应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需求的关系。
现有急救中心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八条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有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
第十条急救中心规模按城市应配备救护车的总数来确定,具体可分为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和60辆以上等。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用房包括指挥调度、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行政、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和后勤保障功能用房组成。
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建设标准急救中心是一个关键的医疗设施,用于提供紧急急救和救援服务。
它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建设,以确保设施的高效运作和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建设的标准:1. 建筑设计和设备安装:急救站点应该建在易于访问的位置,远离人口密集的地区,以便快速响应紧急情况。
建筑物应具备耐火、防水和防震的特性。
设备安装应包括呼叫设备、监控设备、通信系统、氧气和吸引设备等。
2. 建筑布局:急救中心的建筑物应具备明确的区域设置,包括接收区、治疗区、手术室、药品库房等。
每个区域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以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3. 人员配备:急救中心应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并且他们应该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认证。
人员配备应根据急救站点的大小和工作负载进行计算,以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提供充足的急救服务。
4. 储备物资:急救中心应保持充足的储备物资,包括药品、医疗设备、消毒材料等。
储备物资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以确保每个物资都处于良好的状况。
5. 卫生标准:急救中心应遵守卫生标准,包括建筑物的清洁、废物处理、医疗设备的消毒等。
定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应进行,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交叉感染。
6. 应急设备和训练:急救中心应该配备应急设备,如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急救药物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的急救培训,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7. 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急救中心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联络和合作关系。
对于一些更复杂的急症情况,急救中心需要能够及时转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总之,建设急救中心急救站点需要满足以上标准,以确保设施的高效运作和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医疗救援服务。
这些标准是基于科学和实践经验的,应为急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
8. 建立有效的通信系统:急救中心的通信系统是急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建立完善的电话、无线电和互联网网络,并确保可靠性和快速性。
南阳市120急救站(B级)考评细则
项目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扣分原因
得分
(一)
组
织
管
理
(10分)
建立健全医院急救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一名业务院长负责急救站工作。
2
查看医院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缺一项扣1分。
院前急救要与院内急诊实现无缝对接。有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设备、设施调配方案。
2
查相关文件,缺一项扣1分。
有急救站人员培训计划并落实。
4
重点查看急救站或医院内部自身培训相关记录及文字资料,未有效开展的酌情扣分。
(四)
救
护
车
设
施
配
备
(20分)
监护型救护车≥1辆,普通型救护车3~4辆。救护车性能良好,技术要求符合规定。必须保障至少有3辆救护车同时值班(含1辆监护型救护车)。
4
现场查看,车辆数达不到标准,缺少1辆或1辆不符合扣2分。
5
现场查看,设置不合理不得分。
救护车待命区域有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2
现场查看,未设置或不能正常运行均扣2分。
急救站引导标示明显,有“微急救”等急诊急救知识宣传。
2
现场查看,标示不清或未有急诊急救宣传酌情扣分。
急救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设有医护办公室、调度室、医护值班室、司机值班室、急救物品准备室、急救人员培训室等。
院前急救学术科研成果情况。
本年度获得与院前急救有关专业国家、省部、市级科研成果,分别加10、8、5分。
总分
备注
检查人:时间:年月日
附件1:救护车抢救设备及物品目录(每个急救车单元)
序号
设备及物品名称
规格
现行急救站 设计标准有哪些
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有哪些现行急救站的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设施标准:急救站应具备医疗设备室、急诊治疗室、观察室、手术室、备用室、洗手间、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同时需要合理规划出入口、通道、楼梯、电梯等。
2. 环境条件标准:急救站必须保持清洁、安静、无异味的环境,可以通过空调、风扇等设备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和通风,并且要求有充足的自然光线和良好的照明设施。
3. 消防安全标准:为了保证急救站内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急救站需要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如防火墙、灭火器、疏散通道等,并需严格遵守火灾防控相关规范。
4. 应急设备标准:急救站要具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例如心肺复苏设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急救车辆等,以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急救工作。
5. 医疗设备标准:急救站需要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如输液设备、吸氧设备、心电监护仪、血压计等,以及相关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6. 通信网络标准:急救站应具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如电话、无线对讲机等,以便和其他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
7. 人员配备标准:急救站需要配备合理数量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等,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 无障碍设施标准:急救站需要考虑到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通道、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9. 卫生管理标准:急救站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相应的废物处理和感染控制制度。
10. 便捷交通标准:急救站应尽量选择交通便利、路况畅通的地段,方便急救车辆出入,并与公共交通网络相连。
总之,现行急救站的设计标准旨在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急救环境,保证及时救治和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这些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域条件、医疗需求和人口规模来确定,并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
急救站点建设方案
急救站点建设方案一、建设目标。
咱们建这个急救站点啊,就像给城市安上一个个“救命小站”。
目标就是要让突发疾病或者遭遇意外的人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专业的急救服务,让每一个生命都有被及时挽救的机会,把死神的脚步给死死拦住。
二、选址要点。
1. 人口密集区。
咱们得把急救站点建在人多的地方,像那些大型居民区啊,一个小区里老老少少的,万一谁有点事儿,能很快就找到咱急救站。
还有商业街,人来人往的,逛着街突然有人不舒服了,咱站点就在附近,那多方便。
就好比在鱼多的地方撒网,一有情况就能迅速出击。
2. 交通枢纽。
火车站、汽车站还有机场这些地方,那都是人流量大而且人来自天南地北的。
旅客们舟车劳顿的,很可能出现身体不适,在这些地方设急救站点,就像是给来来往往的人们吃了颗“定心丸”。
而且交通方便,急救车进出也顺畅,这就像是给急救工作开了“绿色通道”。
3. 学校和企业集中区。
学校里有那么多学生和老师,孩子活泼好动,磕磕碰碰的事儿少不了,老师工作压力大也可能突然生病。
企业呢,员工们忙起来连轴转,健康风险也大。
把急救站点建在这些地方附近,就像给他们身边安排了个健康“保镖”。
三、站点布局。
1. 功能分区。
首先是急救车停放区,这就像急救车的“专属小窝”,得宽敞点,方便车辆快速进出。
然后是急救处理区,这里要有足够的空间放置急救设备,像担架啊、除颤仪啊、氧气瓶啥的。
医护人员在这儿能迅速对患者进行初步处理。
还有候诊区,虽然咱希望患者能尽快被转运,但有时候可能需要稍微等一下家属或者做一些简单的交接,这个区域就得弄得舒适点,让患者和家属心里不那么慌。
2. 人员配置。
每个急救站点啊,得有经验丰富的急救医生和护士。
医生就像急救队伍的“指挥官”,得有临危不乱的本事,护士就像“得力助手”,手脚麻利地配合医生工作。
另外,还得有司机,这司机可不能是一般的司机,那得是车技超棒的,就像电影里的“赛车手”一样,能在马路上快速又安全地把急救车开到目的地。
四、设备与物资配备。
关于标准化急救站建设方案
关于标准化急救站建设方案一、急救站建设的重要性。
1.1 急救站就像生命的守护站。
在紧急时刻,每一秒都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存亡。
这时候,一个标准化的急救站就如同黑暗中的灯塔,给患者带来生的希望。
咱们老百姓谁没个头疼脑热、突发意外的时候,要是身边没有靠谱的急救站,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1.2 它是整个医疗体系的前沿阵地。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突发疾病,急救站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这就好比打仗的时候,前沿的哨所最先发现敌情,然后发出警报,急救站就是这个起着关键预警和救援作用的哨所。
二、选址与布局。
2.1 选址要方便快捷到达。
急救站的位置得是那种交通便利的地方,就像俗话说的“近水楼台先得月”,离居民区、学校、工厂这些人口密集的地方不能太远。
要是急救车出去救援,还得在路上堵个半天,那可就误了大事了。
2.2 布局要有条理。
从患者进门的那一刻起,就得有一个清晰的流程。
挂号、初步诊断、急救处理等区域要一目了然,不能让患者和医护人员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转。
这就像盖房子,基础的框架结构得搭建好,各个房间的功能得明确。
2.3 还要考虑到未来的扩展性。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急救站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
所以在建设的时候,得留一手,有点前瞻性的眼光,不能一开始就把空间都占满了,要为以后的设备更新、人员扩充等留有余地。
三、人员与设备。
3.1 人员的专业素养是关键。
急救站的医护人员那得是精兵强将,不仅要有扎实的医学知识,还得有临危不乱的心理素质。
这就像练武功,光有花架子可不行,得有真本事。
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判断病情,做出正确的急救措施。
3.2 设备要齐全且先进。
从最基本的担架、氧气设备,到先进的心脏除颤仪等,一样都不能少。
设备就像是战士的武器,要是武器不行,那在战场上肯定要吃亏。
而且这些设备得定期检查维护,不能到了用的时候才发现是坏的,那可就成了“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反面例子了。
四、管理与协作。
4.1 管理要规范化。
现行急救站 设计标准最新
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最新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最新(700字)急救站是一个为紧急病人提供救治的场所,其设计标准应该能够满足高效、安全和舒适的要求。
以下是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的最新要求。
1. 急救站的位置应选择在易于访问的地点,如医院附近或市区中心。
它应该易于被救护车和其他救援车辆找到,并且有充足的停车位。
2. 急救站的外观和标志应清晰可见,可以被人们快速识别。
外部建筑物应该带有明显的急救标志,如大型急救十字标志或LED屏幕显示紧急情况。
3. 急救站的建筑物应符合建筑结构的安全标准,设计成能够承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影响。
建筑物应采用耐火材料和抗震设计。
4. 急救站应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紧急病人和急救队员。
包括一间大型接待室、医生办公室、急诊手术室、观察室、化验室、药房、器械库等。
5. 急救站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如包括心电图仪、除颤器、呼吸机、输液泵等。
同时,还应提供紧急药品和急救用具。
6. 急救站应有一套紧急通信系统,可以与医院、警察局和消防局进行快速联系。
该系统应该是可靠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持通信畅通。
7. 急救站应有24小时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急救队员。
他们应该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认证,以提供高质量的急救服务。
8. 急救站的内部应具有洁净、舒适的环境。
它应该有足够的灯光和通风系统,以确保工作人员可以高效地工作,并为病人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
9. 急救站应有足够的储存空间,用于存放急救药品、器械和其他紧急用品。
这些物品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管理和储存。
10. 急救站应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和灭火系统,以防止火灾发生。
火警和紧急疏散指示牌应明显可见,并且有适当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器。
以上是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的最新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急救站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急救服务,并为工作人员和病人提供安全和舒适的环境。
建标177-2016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7-2016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提高急救中心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急救中心基本功能需要,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服务全国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急救中心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规划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和急救站。
非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急救中心建设应满足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急救中心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七条急救中心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八条急救中心的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急救中心救护车辆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每5万人~10万人配备1辆。
第十条急救中心救护车辆规模分为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和60辆以上。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跑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功能用房、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等。
河南省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B级
《河南省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试行)》B级急救站一、组织管理1、建立健全医院急救指挥系统,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急诊站工作2、有应急人员、主要设备、设施调配方案3、建立健全医政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急救站工作的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4、急救站主任须正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5、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资格6、有急救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7、按所在地院前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要求着装。
二、制度、职责、应急预案健全1、急救站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救护车管理制度、急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等制度健全。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急救站主任职责、护士长职责、医师职责、护士职责、调度员职责、司机职责、急救员职责。
3、有各种急救应急预案:突发重大灾害事故的急救工作应急预案、常见急性化学中毒应急预案、常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急危重症病人应急预案(复合伤、心跳骤停、创伤性休克、开放性骨折、急性喉梗塞、溺水、电击伤等)。
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到位。
三、急救站(中心)人员准入及人力资源配置急救站实行2 4小时应诊制,专业人员配备与急救工作量、功能任务相匹配,工作人员经急诊急救专业岗位培训,并相对固定。
(一)急救站人员配备医师≥6人护士≥6人调度员≥4人司机≥6人急救员≥2~4人(二)急救医师准入条件1、年龄5 0岁以下,身体健康。
2、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以上。
3、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4、必须取得急诊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有较熟练的英语会话能力。
(三)急救护士准入条件1、年龄4 0岁以下,身体健康。
2、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工作二年以上。
3、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4、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急诊急救护理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一般英语会话能力。
(四)调度员准入条件1、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
2、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试行)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
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
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二、急救站(一)急救站建设标准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
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夕卜、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
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
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
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
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
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试行)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
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
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
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二、急救站(一)急救站建设标准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外、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
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
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8、急救指挥系统终端设备:微机、打印机、UPS电源齐全,120急救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9、急救站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医疗护理诊疗规范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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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B级急救站
一、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医院急救指挥系统,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急诊
站工作
2、有应急人员、主要设备、设施调配方案
3、建立健全医政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急救站工作的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4、急救站主任须正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
5、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资格
6、有急救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7、按所在地院前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要求着装。
二、制度、职责、应急预案健全
1、急救站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救护车管理制度、急救及
特殊事件报告处理等制度健全。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急救站主任职责、护
士长职责、医师职责、护士职责、调度员职责、司机职责、急救
员职责。
3、有各种急救应急预案:突发重大灾害事故的急救工作应急预案、常见急性化学中毒应急预案、常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急危重
症病人应急预案(复合伤、心跳骤停、创伤性休克、开放性骨折、急性喉梗塞、溺水、电击伤等)。
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到位。
三、急救站(中心)人员准入及人力资源配置
急救站实行2 4小时应诊制,专业人员配备与急救工作量、功能任务相匹配,工作人员经急诊急救专业岗位培训,并相对固定。
(一)急救站人员配备
医师≥6人护士≥6人调度员≥4人
司机≥6人急救员≥2~4人
(二)急救医师准入条件
1、年龄5 0岁以下,身体健康。
2、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以上。
3、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4、必须取得急诊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有较熟练的英语会话能力。
(三)急救护士准入条件
1、年龄4 0岁以下,身体健康。
2、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工作二年以上。
3、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4、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急诊急救护理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一般英语会话能力。
(四)调度员准入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
2、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4、经过相关急救知识培训。
5、普通话标准、流利。
6、具有简单的英语会话能力。
(五)急救司机准入条件
1、年龄5 0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2、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
3、经过急诊急救相关知识培训。
(六)急救员准入条件
1、年龄4 5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经过急诊急救相关知识培训。
(七)急救站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抢救程序、抢救药品和抢救设施的使用,心肺复苏技能水平人人达标。
(八)有急救站人员培训计划并落实
四、急救站基本建设与布局
(一)急救站应设在急救能力强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
(二)急救站应设医院一侧或前部,紧邻急诊科。
(三)有足够的专用停车场,形成独立区域,道路平坦、宽敞,救护车可直达急诊科门前,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四)急救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设有医护办公室、调度室、医护值班室、司机值班室、急救物品准备室、急救人员培训室等。
五、急救站救护车配置设施齐全,处于功能状态
(一)监护型救护车1辆以上,普通型救护车3~4辆。
(二)救护车抢救设备及物品齐全(见附件1)。
(三)救护车抢救药品齐全(见附件2)。
(四)救护车性能良好、技术要求符合规定(见附件3)。
六、急救站通讯设施
1、必须确保通讯设备2 4小时正常运行,通讯联系畅通无阻,接到急救指挥中心(或急救)电话后3分钟内出诊。
2、至少配备三部电话,一部与“12 0"急救指挥中心直通,
一部为外部直拨电话,一部为内线专用电话。
3、值班急救车配备移动电话及车载电台各一部。
4、配置符合急救站标准的计算机一台,装配急救运行统一软件。
5、按“1 2 0”急救指挥中心要求,救护车统一配置:GPS、车载电台、无线对讲。
七、教学科研
(一)具有培训各类急救人员急救知识及技能的师资及能力。
(二)具有急救科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