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及其资金管理探析
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及其资金管理探析棚户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改善城市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房供应水平和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及其资金管理是该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本文将通过对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及其资金管理的探析,来探讨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及运用。
一、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1.政府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涉及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此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提供大量的融资支持。
政府资金支持是棚户区改造中最主要的融资模式之一,通过政府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可以促进改造工作的快速推进。
2.金融机构贷款除了政府资金支持外,棚户区改造还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来融资。
政府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到棚户区改造中,通过发行专项债券、银行信贷等方式筹集资金,从而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进行。
3.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资本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融资来源之一,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来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实现资金的多元化来源。
4.土地资源开发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和开发棚户区周边的闲置土地资源,可以带来一定的资金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土地出让、土地增值等方式融资,来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资金管理探析1.风险管理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将资金运用到具体的改造项目中,因此需要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要合理评估项目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项目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用。
2.资金使用在资金使用方面,需要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要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有效。
3.绩效评估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方案。
4.投资回报对于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需要进行投资回报评估。
要根据资金投入和改造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投入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建设管理的严肃性,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着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实际的城市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
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发展理念先进、空间布局合理、城市功能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建筑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二、强化城市规划工作(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
依法及时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健全规划编制体系,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提升规划编制质量,不断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09•【字号】甘政办发〔2020〕102号•【施行日期】202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改造任务(一)工作目标。
通过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力争用5年时间,把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城镇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整洁、安全健康、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居住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20个,涉及居民17.45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1.基础类。
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2.完善类。
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到户等。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主要包括:(一)社会公益服务;(二)公共基础设施;(三)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五)重大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六)社会管理;(七)国家安全;(八)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其他需要支持的公共领域项目。
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统筹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甘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关于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建宿舍扩食堂”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的实施方案》《关于改造建设100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实施方案》《关于继续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的实施方案》《关于万名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项目的实施方案》《关于20万名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建成投用景电二期提质增效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2024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的实施方案》等10件为民实事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办好为民实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七有”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举措,是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体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实施进度,有效提升为民实事推进实效。
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督帮结合提升质效,一件接着一件、一项接着一项办实办好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26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方案是指政府为实施PPP 项目编制的计划性文件,由于PPP项目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专业性较强,实施周期漫长,为保证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有必要针对PPP项目拟定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逐步推进PPP项目的实施。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情况发展需求,以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因此,项目实施方案一般是由政府确定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负责编制。
而实施方案的内容,参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实施机构;(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四)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五)可行性分析,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分析估算等;(六)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及特许经营期限;(七)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八)政府承诺和保障;(九)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十)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虽然特许经营属于PPP模式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操作模式,但其规定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涵盖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即实践中PPP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包括项目概况、风险基本分配框架、项目运作方式、项目合作期限、交易机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及采购方式选择等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一、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PPP项目概况(一)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PPP项目基本情况(二)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PPP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三)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PPP项目公司股权情况二、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PPP项目风险分担与利益共享(一)风险分担1、政策风险2、汇率风险3、技术风险4、财务风险5、营运风险6、环境风险7、社会风险8、法律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二)利益共享三、棚户区改造综合功能区建设PPP项目运作方式实践中,常见的项目运作方式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形式。
甘肃省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甘肃省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甘肃省城市更新已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重
要课题。
为了促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实施,我省制定了一系列的
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期实现城市更新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和可
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的投入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和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公共
设施更新等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顺
利进行。
其次,我们将优化城市更新规划,注重提升城市更新的整体效益。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更新项目,提升城市更新项目的综合
效益,推动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城市形象的改善,为城市居民提供更
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同时,我们将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城市更新
项目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估,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我们将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在城市更
新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推动城市更新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城市更新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最后,我们将加强城市更新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更新政策和成果的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
总之,甘肃省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制定,将为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更新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希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目前,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户区46.35万户(含城市危房、城中村22.3万户)、农村危房63.35万户,改造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进一步加快全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国家加快实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强化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明确三个“三年计划”。
一是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2.85万户。
其中2015年11.63万户、2016—2017年21.22万户。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42万户,每年完成改造不低于14万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8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8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现就我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实现“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目标。
——到2020年,我省年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下的设市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其他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城市严重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
到2030年,所有设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竞争性评选的方式,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住宅区、海绵型道路广场等示范建设。
以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
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市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嘉峪关棚户区改造
市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嘉峪关棚户区改造一、项目背景嘉峪关,这座位于河西走廊的古城,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变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城区的棚户区现象日益严重,危房数量逐年增加。
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我们决定启动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目标1.完成嘉峪关市内所有棚户区改造任务,消除危房安全隐患。
2.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三、项目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对嘉峪关市内的棚户区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危房数量、居民需求等信息。
2.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包括拆除、新建、维修等。
3.征收补偿:对涉及改造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确保居民权益。
4.施工建设:按照设计方案,开展房屋拆除、新建、维修等工作。
5.基础设施配套:在改造区域完善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6.环境整治:对改造区域进行绿化、美化,提升居住环境。
7.搬迁安置:协助居民完成搬迁安置,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四、项目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资金保障:合理估算项目资金需求,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3.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建筑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项目质量。
4.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设计方案和进度顺利进行。
5.宣传引导:加强项目宣传,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五、项目预期效果1.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4.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提升城市凝聚力。
六、项目风险评估1.政策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需密切关注政策动态。
2.资金风险: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可能存在资金筹集困难的风险。
3.技术风险:项目涉及拆除、新建等环节,可能存在技术风险。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5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抢抓国家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机遇,有效改善我省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2008年以来,全省改造各类棚户区近26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积极评价。
但全省仍有近20万户群众居住在棚户区,房屋简陋、环境卫生条件较差、防震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
各地要从大局出发,立足本地实际,把棚户区改造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原则,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等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坚持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一)棚户区改造规划要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都从不同方面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和任务,界定了约束条件和保障措施。
各地在编制和实施棚户区改造规划中要注意做好与上述规划的衔接,避免引发矛盾。
(二)棚户区改造规划要与城镇总体规划相衔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2•【字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进一步做好全市PPP项目的推广应用,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37号)文件随文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认真学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化解地方债务、拉动投资、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的出台,对指导全市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规范作用。
《导则》对PPP项目的适用范围、实施方式、职责分工、项目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都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理清PPP项目工作思路,规范PPP项目工作流程,科学管理PPP项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细则和工作规范。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导则》,充分认识PPP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熟悉掌握导则内容,精准把握工作流程,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切实抓好PPP项目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做好酒泉市PPP模式推广应用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酒泉市PPP项目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PPP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重大事项。
白银市平川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白银市平川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白银市平川区的棚户区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平川区政府决定实施棚户区改造计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白银市平川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方案。
二、背景和目标2.1 背景白银市平川区是一个发展较为滞后的区域,棚户区问题严重。
这些棚户区大多数是由于历史因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居民的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2.2 目标棚户区改造的主要目标是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通过改造,还能改善城市的肌理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三、实施方案3.1 建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川区政府将成立专门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由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2 制定改造总体规划为了明确棚户区改造的方向和目标,平川区政府将组织专家编制改造总体规划。
改造总体规划将从城市发展、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划,确保改造工作符合国家政策和发展要求。
3.3 组织资金支持为了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平川区政府将组织多方资金投入。
首先,政府将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将引入社会资本,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实现多元化的资金支持。
3.4 居民搬迁和安置在改造过程中,部分居民需要搬迁,平川区政府将组织专门的搬迁工作组,负责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在搬迁过程中,将尊重居民的意愿,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平川区政府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改造区域的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还将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升公共交通的便利性。
3.6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为了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平川区政府将提升改造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
2024年棚户区改造情况总结
2024年棚户区改造情况总结2024年是中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一个重要年份。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投入和力度。
通过多渠道融资,整合各类资源,大规模推进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总体概况2024年是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高峰期,全国各地的改造项目如火如荼地进行。
据统计,2024年全国范围内共有200个城市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预计改造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
改造涉及的居民户数超过500万户,涉及人口逾1500万,其中贫困人口占比较高。
二、政策支持2024年,国家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在资金方面,国家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的财政补贴力度,确保资金的到位和使用。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降低了财政压力。
其次,在政策配套方面,国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三、改造进展2024年,棚户区改造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在城市层面,各级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改造方案和时间表,确保改造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项目实施方面,按照“住户驱动、按户安置”的原则,注重居民的参与和利益保护,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交流。
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了改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改造成果2024年,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果显著。
在住房方面,改造项目为居民提供了更宽敞、更舒适、更安全的居住环境,大部分居民实现了从棚户区到商品房的跃升,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在基础设施方面,改造工作重点提升了棚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解决了居民生活中的诸多问题。
同时,改造项目还注意保护和改善了棚区周边的环境,建设了公共绿地、休闲娱乐设施等,提升了街区整体形象。
五、社会效益2024年棚户区改造不仅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也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首先,改造项目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带动了相关产业的繁荣和就业的增加。
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及其资金管理探析
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及其资金管理探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已成为各大城市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因为棚户区在城市规划和生态环境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改造来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水平。
棚户区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传统的政府融资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
探索新的融资模式以及有效的资金管理对于棚户区改造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一、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1. 政府融资模式政府融资是棚户区改造的传统融资模式,通常采用政府投资、城市债券、土地出让等方式进行融资。
政府借款和城市债券是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债务规模过大,使得政府融资模式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2. PPP模式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在棚户区改造中,PPP模式可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分担政府的融资压力,实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共赢。
3. 社会资本融资模式社会资本融资模式是指利用社会资本进行融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社会资本融资模式可以包括银行贷款、证券发行、信托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
二、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管理探析1. 资金募集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其资金主要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融资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募集。
在资金募集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确保项目融资顺利进行。
2. 资金使用在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使用过程中,需要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规范和高效。
还需要严格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
3. 资金回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回报主要通过收益回报和社会效益回报来体现。
在资金回报过程中,需要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和社会效益,使得资金回报能够实现长期稳定的增长。
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及其资金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社会资本和银行等多方应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和资金回报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向前发展,从而实现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
棚户区改造融资方案
棚户区改造融资方案1. 背景介绍棚户区是指由于历史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城市中生活环境恶劣、住房条件差的区域。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同时,棚户区改造成为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提升城市形象。
然而,由于改造项目规模庞大、投资金额较高,融资方案的制定显得尤为关键。
2. 目标定位棚户区改造融资方案的目标是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尽可能减少财政负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资金多元化来源。
3. 融资来源3.1 政府资金政府资金是为棚户区改造投入的基础资金。
根据城市规模、改造规模和改造进度等因素,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地方债券或基金设立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3.2 社会资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是增加融资来源的重要途径。
可以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与政府合作或进行合资合作,共同进行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3 金融机构贷款通过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获得商业贷款或低息贷款,解决资金需求。
3.4 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行棚户区改造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吸引社会资金的参与。
4. 融资模式棚户区改造融资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具体选择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市场需求来确定。
4.1 公开招标模式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资本征集合作伙伴。
社会资本可以独立承担投资建设和运营责任,政府提供适量的经济扶持和政策支持。
4.2 私人-公共合作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投资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合作方式可以是BOT (建设-运营-转让)、PPP(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
4.3 基金模式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基金可以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合夥企业或股权投资等形式,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4.4 债务重组模式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募集资金,进行债务重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可负担能力。
4.5 创新融资模式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如绿色金融、城市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
5. 政策支持为了促进棚户区改造融资,政府可以提供以下政策支持:•减免税费: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0•【字号】甘政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甘政发〔2010〕1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共在甘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按照居者有其屋的要求,结合全省城镇化逐步加快的大背景,针对我省小户型住房短缺,低收入家庭租房难的实际,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的市场供应。
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
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动工和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金的20%征收。
已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用地,无偿收回。
对虽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严格按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
要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的机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周转房、限价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有效供给。
结合房地产开发规划建设用地和人居总规模,适当控制住宅小区的建设面积、户型。
今后全省的住房结构体系,原则上应将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面积60-90平方米的住房控制在50%左右,用于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面积90-120平方米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较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将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控制在10%左右,用于解决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浅谈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法律障碍与对策
浅谈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法律障碍与对策棚户区改造是解决我国城市住房困难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而社会资本的参与是推动棚户区改造的有效途径。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法律障碍。
本文将对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法律障碍进行浅谈,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对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存在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由政府统一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需要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需要经过土地拍卖、招标等程序,时间较长且手续繁琐。
在城市更新中,一些老旧小区的土地权属不明确,难以确定使用权归属,给社会资本参与棚改带来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快相关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和流转机制,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老旧小区土地权属的归属问题。
我国现有的棚改政策对于社会资本的参与并不够友好。
目前,我国的棚改政策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进行,给予住房困难群体补贴。
这种模式下,社会资本没有足够的动力参与,尤其是对于纯市场化的开发商。
为了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可以通过改革棚改政策,引入市场机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例如对社会资本提供土地使用优惠和资金补贴,降低社会资本参与的成本。
可以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居民等利益相关方合作共建,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中的法律风险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社会资本参与棚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给付等复杂的法律事务。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社会资本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导致投资风险加大。
为了减少法律风险,可以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款和配套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法律透明度和预测性,引导各方依法合作,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对于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法律障碍,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社会资本可能存在盈利至上的倾向,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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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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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房地产·综合版》2015年第10期
据8月30日新华网:鉴于棚户区改造数量众多,甘肃省开始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构建多元化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
甘肃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进一步放开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引导棚户区改造配套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发包,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资建设。
在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同时,甘肃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服务,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协调中央驻甘企业和省属企业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政策,提升职工的住房质量,改善企业发展的基础条件,鼓励林业、垦区、独立工矿区以及三线企业搞好本系统、本企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数据显示,目前,甘肃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有46.35万户(含城市危房、城中村22.3万户),其中2015年到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2.85万户,改造建设任务十分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