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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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1.当事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或其他人员协助收集。

2.视情况而定,仲裁庭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证据。

3.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

二、证据的保全

1.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庭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2.证据保全申请应当提供具体事实和证据,有必要的,应当提供担保。

三、证据的提取和鉴定

1.当事人可以申请提取证据,仲裁庭可以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当事人应当提供有效证据,鉴定机构应当依法鉴定。

四、证据的运用

1.仲裁庭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排除无效证据。

2.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证,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3.仲裁庭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具体裁决。

以上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从而最终实现公正、公平、合法的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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