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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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全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和产业链、价值链延伸,不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政策体系,积极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台州样板”。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全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更加完备,内生动力更加激发,发展方式更加绿色,综合实力和综合效益明显提高,乡村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产业化。

区域化布局基本形成,规模化经营水平逐步提高,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70%,规模以上主体达到100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比重达到80%。

——绿色化。

建成300个“台九鲜”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20个美丽牧场。

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分别达到92%、95%、85%。

绿色食品认证达到250个。

——品牌化。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台九鲜”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3个,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达到30个以上。

——科技化。

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覆盖面扩大,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以上。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5•【字号】台市委办[2005]87号•【施行日期】2005.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台市委办〔2005〕87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台州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9月5日台州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中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村级组织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的章程进行工作,在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依法自治的原则。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范围内,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在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中,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四)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相信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开展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台政办发[2011]198号【发布部门】台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2.26【实施日期】2011.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台市委发〔2010〕68号)和《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办〔2011〕59号)精神,深入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的生态台州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并不断拓展提升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类绿色创建活动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一批在全省具有较强示范性、典型性的绿色创建示范点;培育和传播生态文化的机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基本原则--全民参与、以人为本。

坚持多方联动、整体推进,注重把绿色创建活动与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绿色创建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突出特色、因地制宜。

坚持绿色创建活动与各地实际结合,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社会条件,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1•【字号】台政办发〔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日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为进一步深化制造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有效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加快产业大脑建设,打造以“未来工厂”引领、智能工厂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政策如下:一、加大示范奖励力度。

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对列入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试点企业评为省“未来工厂”后按差额补足奖励)。

对列入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加大技改补助力度。

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的企业,分别按其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的20%、15%,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予以补助。

三、加大用地保障支持力度。

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的企业,其用地指标由市、县两级统筹保障;对需新增用地的项目,在项目建成后,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剔除已享受技改补助设备)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加大研发支持力度。

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在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15%以上、并且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信息录入正常的,按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7•【字号】台政办发〔2021〕7 号•【施行日期】2021.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7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7日附件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全省通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77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打破属地化管理限制,建立便民高效、标准规范、协同互信的“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工作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坚持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综合集成,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以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推进流程再造和审批结果电子化,着力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打造线下“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融合发展、本地异地同步的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模式,建立具有台州特色的“跨区域通办”工作体系,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建设,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不断巩固“全市通办”成果。

2021 年底前实现省定民生事项100%“全市通办”,其他事项(除负面清单事项外)100% “全市通办”,并逐步减少负面清单事项。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23•【字号】台政办发[2006]178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台政办发〔2006〕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作如下分工:虞选凌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

协助市长处理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财政局、审计局、编委办,咨询委。

赵加福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主持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日常工作。

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公安、国家安全、监察、司法、人事、税务、人民武装、信访、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人事局、驻外机构、信访局、地方志办、房委办,军分区、驻台部队、预备役二团、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国家安全局、老干部局、老龄工委、无线电管理处。

叶建斐副秘书长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主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陈连清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贸易、粮食、流通、旅游、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金融保险等方面工作。

联系贸易与粮食局、旅游局、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检站、工商局、烟草局、各金融保险机构、石油公司。

徐小力副秘书长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重点工程、工业经济、信息化建设、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发改委(物价局)、经委、国资委、统计局、重点办、铁路办(甬台温铁路建设指挥部)、机场办、民航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建设指挥部、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建设管委会。

“6+1”体系推动台州文化产业大发展·台州晚报

“6+1”体系推动台州文化产业大发展·台州晚报

“6+1”体系推动台州文化产业大发展·台州晚报2020年文化产业力争成为重要支柱产业说到“梦工厂”,就让人联想到好莱坞;提到西湖和宋城千古情,就让人联想到“人间天堂”的杭州……台州文化产业现状如何?未来如何发展、要达成哪些目标?近日,记者走访两家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触摸到一串串鲜活的数据——记者王樱霓王晓峰2020年文化产业力争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台州地处“长三角”,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足。

加上文化底蕴深厚,有着独特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据台州市统计局2013年反映的数据显示,就在当年,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共实现增加值128.5亿元,同比增加16.73亿元,增幅为14.4%,占我市GDP比重为4.08%。

其中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有29家,超千万元的有313家,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共计13.18万。

与省内各市相比:文化产业增加值列第7位,占GDP比重为第7位。

时间退回到2011年,台州市政府印发了《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为“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或超过6%,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对GDP贡献率达到或超过10%,成为台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从数据来看,规划期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完成。

“6+1”体系是高铁火车头,带动各节“车厢”一路奔跑台州的文化产业总体布局为“6+1”体系。

“6”即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新闻传媒、文化会展、演出娱乐、印刷服务和工艺美术品六大行业,“1”则是重点培育创意设计业。

在文化旅游方面,我市的天台山、神仙居景区被评为国家5A级风景区,山海文化、海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不断被开发利用。

台州绿心生态文化养生村、温岭石塘曙光新城、神仙居SPA养生度假基地等3个项目已签约。

2014年,全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70.5亿元,完成计划的100.71%。

在影视制作领域,继电视连续剧《戚继光》投拍以后,《海之谣》、《一江山之战》等反映台州历史事件和人文精神的影视作品正在酝酿之中。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根据台州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发展的需求,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

(二)坚持示范带动与产业助推相结合。

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基地建设和项目示范带动助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深度发展。

(三)坚持产业升级与协调发展相结合。

用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建筑业,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工作目标(四)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五)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

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副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副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心 、 浙 江 清 华 长 三 角 研 究 院 台 州 创 新 中 心 。
分管 市府 办 综合 三处 。
黄 人 川 市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协 助 分 管 副 市 长 处 理 农 村 农 业 民 政 水 利 林




业 海洋 、
与 渔业 生态环保 、
扶贫







辛 鸿 翔 市 政 府 办 公室 副 主 任

责办公室 公
文办理
、 政务
信息
政报编


保 密

管理 党风廉 政 行政财 务 老 干 部等工作




分管 市府 办 秘 书 一处
信息处

机关党委

机 关 工

会 机 关妇 委 会 市 政 府 公 报 室 协 助 主 任 分 管 秘 书 二
市政府部 分副 秘 书 长
办公室副 主仟和副调研员
r 作 .

作 如 下分工 :
王 方 林 市 政 府 副 秘 5 长 1
协助分 符副
市长 处理公 安

法 K 】
信访

_ 家 安

全 消 防等方 面的 工作


联 系 市 公安局
司 、
法局
综治办

信访局

国 家 安

全局 高速交警 台州 支队 消防 支队



分管 市 府 办 社 会 治 观 处
张 国 兵 市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0•【字号】台市委办[2007]115号•【施行日期】200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台市委办〔2007〕115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作出了新的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临海市关工委等 41 个单位为“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林兆银等 74 名同志为“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椒江区洪家街道上洋桥村等 15 个单位为“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社区)”荣誉称号。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谦虚谨慎,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先进村(社区)名单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2月20日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先进村(社区)名单一、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41个)临海市关工委温岭市关工委天台县关工委玉环县关工委黄岩区关工委椒江区关工委市教育局关工委市公安局关工委椒江区洪家街道关工委椒江区白云街道关工委飞跃集团关工委黄岩区教育局关工委黄岩区宁溪镇关工委黄岩区新前街道关工委路桥区教育局关工委路桥区路桥街道关工委路桥区金清镇关工委临海市教育局关工委临海市公安局关工委临海市涌泉镇关工委临海市杜桥镇关工委临海市东塍镇关工委临海市古城街道关工委温岭市公安局关工委温岭市退教协太平二分会关工委温岭市太平街道关工委温岭市大溪镇关工委温岭市箬横镇关工委温岭市滨海镇关工委玉环县教育局关工委玉环县大麦屿经济开发区关工委玉环县坎门办事处关工委天台县公安局关工委天台县平桥镇关工委天台县街头镇关工委仙居县教育局关工委仙居县安洲街道关工委仙居县白塔镇关工委三门县公安局关工委三门县珠岙镇关工委三门县沿赤乡关工委二、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74名)林兆银(市关工委顾问)高仁涌(市关工委顾问)郑仁波(市关工委顾问)谢茂顺(市关工委副主任)梅方展(市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裘传鑫(市公安局关工委副主任)李丙清(台州电业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洪莲芳(市直机关关工委副主任)钱锦銮(台州医院关工委副主任)杨森(台州学院关工委副主任)卢立佐(台州学院关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吴祥彪(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副主任)梁肇文(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工委副主任)罗维江(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关工委副主任)车佳安(椒江区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金观(椒江区教育局关工委主任)杨莲芳(椒江区下陈街道关工委副主任)宋献民(椒江区葭芷街道关工委副主任)邱开德(椒江区洪家街道关工委副主任)阮吉方(椒江区白云街道关工委副主任)葛莉(黄岩区关工委专职副主任)牟加法(黄岩区关工委科技指导团团长)殷佩珍(黄岩区关工委文艺宣传团团长)洪流(黄岩区关工委关爱工作团副团长)钟永珏(黄岩区宁溪镇关工委副主任)童根土(黄岩区新前街道关工委副主任)吴幸(路桥区关工委副秘书长)余纪春(路桥区螺洋街道关工委副主任)王学齐(路桥区峰江街道关工委副主任)梁景芳(路桥区横街镇关工委副主任)鲍文陆(路桥区桐屿街道关工委委员)吴贞芳(路桥区蓬街中学关工委主任)朱汝滔(临海市关工委副主任)王金兰(临海市关工委副主任)项柳传(临海市公安局关工委委员)姚庆安(临海市河头镇中心校关工委委员)李宏卓(临海市大田中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郭世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张先森(临海市杜桥镇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陈朝全(临海市杜桥镇前进村关工委主任)蒋友法(临海市尤溪镇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吴复生(温岭市关工委主任)陆灵凤(温岭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黄兆宝(温岭市公安局关工委副主任)卢荣发(温岭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副主任)陈人斋(温岭市箬横镇关工委委员)瞿冬初(温岭市松门镇关工委委员)陈荣廉(温岭市坞根镇茅陶村关工委副主任)林一清(温岭市大溪镇山市管理区关工委副主任)孙才元(温岭市新河小学关工委副主任)苏为勋(玉环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郭口顺(玉环县关工委副主任)陈岩洲(玉环县直机关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董招春(玉环县城关办事处关工委副主任)曾怀鹏(玉环县坎门办事处关工委副主任)唐永娴(玉环县大麦屿经济开发区关工委副主任)陈孝恭(天台县教育局关工委副主任)余启渊(天台县平桥镇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姚太岳(天台县街头镇关工委副主任)王林泉(天台县白鹤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忠根(天台县坦头镇关工委副主任)张礼杭(天台县始丰街道关工委副主任)姚善庆(仙居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直连(仙居县公安局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应金高(仙居县南峰街道关工委主任)吴相来(仙居县白塔镇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陈金木(仙居县上张乡关工委副主任)陈玉兰(仙居县下各镇黄梁陈村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祈明(三门县教育局关工委秘书长)杨义明(三门县亭旁镇关工委副主任)陈前进(三门县浬浦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柯甫桂(三门县泗淋乡关工委副主任)金晓华(三门县健跳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雪芳(三门县海游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三、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社区)(15个)椒江区洪家街道上洋桥村黄岩区东城街道山亭社区黄岩区院桥镇前庄居委会临海市杜桥镇杜下浦村临海市古城街道南门社区临海市杜桥镇前进村温岭市石塘镇流水坑村温岭市箬横镇街龙头村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玉环县坎门办事处坎门社区玉环县大麦屿开发区双峰社区天台县平桥镇八角亭村天台县福溪街道桥南社区仙居县白塔镇圳口村三门县珠岙镇娄坑村。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7〕93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7〕93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7〕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30日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台州中央创新区(以下简称“创新区”)开发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主城区城市形象,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要求,对创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实施收储,对被收储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以下简称“权利人”)依法给予补偿。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台州市市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试行)》(台政办发〔2017〕14号)等规定,结合创新区更新改造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创新区更新改造范围为东至二条河、南至现代大道、西至东环大道、北至市府大道,划分为城市更新、城市建设、城市改造三个单元(详见附件)。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区更新改造工作领导,成立台州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四条土地收储工作机构为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创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收储工作。

创新区内“城中村”改造工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施。

城镇个人房屋征收政策另行制定。

第五条土地收储程序。

(一)发布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06•【字号】台政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台政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台州市第四届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6日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依据《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制定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订,是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参考,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迎来撤地建市二十周年的关键节点。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全市上下围绕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台州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实干论英雄”为载体,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着力稳增长、促转型、抓改革、惠民生,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

综合经济实力跨上新台阶。

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分别达3558.13亿元、59570元,年均增长7.5%、6.9%,实现从高速向中高速的平稳过渡;预算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539.78亿元、298.02亿元,年均增长11.7%和1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6.68亿元,年均增长13.7%;进出口总额211.66亿美元,年均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7520.20亿元,年均增长20.2%。

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8•【字号】台政办发〔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16〕37号)精神,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台州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16〕191号)精神,设立台州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市政府职能机构,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 增加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责。

2. 将市区(台州经济开发区、绿心旅游度假区、台州湾产业集聚区、高教园区除外)规划执法处罚权下移给椒江、黄岩、路桥三区政府。

(二)市城市管理局。

1. 划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职责。

2. 划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物业管理、数字城管建设管理职责。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0•【字号】台政办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10日台州市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确保市域铁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域铁路的规划、建设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域铁路建设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政策扶持、综合开发的原则。

第四条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市市域铁路规划、建设、运营、综合开发等涉及的重大事项。

市域铁路沿线县(市、区)政府应当设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协助市政府实施本办法,牵头做好本辖区内市域铁路政策处理、土地征用、房屋征收与安置、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处置、社会稳定等工作。

第五条市轨道交通集团按照本办法具体负责实施市域铁路融资、建设、开发经营、运营等工作,并协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做好市域铁路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承担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经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域铁路沿线各级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域铁路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域铁路建设、运营和综合开发,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七条市域铁路规划体系包括市域铁路线网规划、市域铁路建设规划、市域铁路用地控制规划、站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





推动
区域
协调




进实施

村振
兴战

作 出积极贡献 。
二 实 施 范 围 和 工 作 目 标 、
重 点 支 持 我 市 对 口 帮 扶 的 东 西 部 扶 贫 协 作 结 对
地区

四川


个市 (

)7
个县



区 )


阿坝州

潘县
茂县



山市
峨边县

广 元市 朝 天
直营 店
专卖店

销 售


网 点 不 少 于 40 个 。 2 020 年 的 目 标 任 务 将 根 据 上 级 指
示 精 神 结 合 台 州 实 际 另 行 确 定 。


三 重 点 任 务 、


“ )
五 进”

接促销

组织开展对


区 农 特 产

进机
关 进企业 、
进学校
给你们 请认 真贯彻落实 。 ,
台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年 2 0 1 9
8 月 2 3 曰
台 州 市 深入开 展 消 费 扶 贫 助 力 对 口 地 区 脱贫 攻 坚加 快 区 域协调 发 展 实 施方 案
为深人开展 消费扶贫
扩大我市对 口扶 贫地 区 、

山 海 协 作 地 区 产 品 和服 务 消 费 促 进 贫 困 人 口 稳 定 脱 ,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台市委发[2014]57号【发布部门】台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9.12【实施日期】2014.09.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市委发〔2014〕57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12日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2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从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努力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特制定如下意见:第一条从事文化产业的商事主体在申请商事登记时,适用《公司法》及《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3〕38号)有关规定。

进一步放宽文化企业尤其是新兴业态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核定标准,允许文化企业名称使用体现其行业特点或表明其文化内容与经营方式的新兴行业用语,包括“创意”、“基地”、“园”、“中心”等字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允许文化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大、中、小类申请经营范围。

简化文化企业注册审批程序,申办企业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在承诺的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第二条鼓励我市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鼓励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鼓励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

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台州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76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台州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76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台州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台州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3年台州市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4日2013年台州市体制改革要点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

根据党的十八大、市四届二次党代会、市四届四次人代会精神,提出2013年台州市体制改革要点: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台州的奋斗目标,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难题,以创新的举措迎挑战,勇于攻坚克难,着力在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构建海洋开发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9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再创台州体制机制新优势。

二、重点任务(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三提工程”建设,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集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减少审批层级、审批环节、审批条件和前置审批的改革。

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效能最优化比对制度,完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行全程代理代办、会商会审、并联审批、虚拟业主等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备案制试点。

探索审批中介机构规范服务和统一监管。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等)(二)申报“国家民间投资创新示范区”。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8•【字号】台政办发[2011]155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市金融办)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授权,台州市金融办负责全市金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地方金融业的意见和部署;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本市金融发展相关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加强与在台中央金融管理机构的联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县(市、区)金融办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加强与在台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创造条件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

(三)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和融资平台为台州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和中小企业、“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负责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

(四)指导和推动台州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指导;牵头提出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协调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引导本市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推动金融集聚区、金融后援服务区和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设。

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试题

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试题

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施行时间是()。

A.2007年10月1日 B.2008年10月28日 C.2008年4月1日 D.2007年10月28日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共分()。

A.5章53条 B.6章43条 C.6章53条 D.7章87条3、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提倡()的消费方式。

A.经济型B.环保型C.清洁型D.节约型4、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放在更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A. 减少污染排放B. 加快经济建设C. 保护生态环境D. 节约能源资源5、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A.以身作则开展节能工作 B.严格要求节能工作部门C.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 D.加强对各个部门的示范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A.环保义务 B.节能义务 C.监督义务 D.举报义务7、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市级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的紧急通知》精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要同步加强对2009年电表用量()万千瓦时以下的公共机构的用电检测工作。

A.5万B.10万C.15万D.20万8、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A.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 B.财政部门 C.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D.建设主管部门9、国家鼓励在()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A.钢架建筑B. 砖混建筑C. 框架建筑和钢架建筑D. 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10、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A.社会团体 B.政府组织 C.单位和个人 D.公司法人1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的能耗。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
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7.23
•【字号】台政办发〔2018〕49号
•【施行日期】2018.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
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台政办发〔201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改善提升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城市雨洪灾害防灾能力,加快推进“山海水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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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各 地 要 把 全 民 健 身 工 作 列 人 重要 议

的 新思 路


新办 法


及 时 解 决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困 难 和 问 事
、 、

程 定 期 听 取 汇 报 及 时 研 究 解 决工 作 中 的 困 难 和
, , ,
题 落 实 政 策 保 障 人 员 配 备 资金 投 人 监 督 奖 励 等 措 问 题 加 强 工 作考 核 对 为全 民 健 身 事 业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施 并 建立



体 化 的 的 途 径 多 渠道 增 加 全 民 健 身 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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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财 政 金 融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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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民 健 身 公 共 服务 体 系

以 提 高 农 民 身 心 健康 为 重 点

土 地 等 优 惠 政 策 鼓 励 和 引 导 社会 力 量捐 资

出 资 兴办
深 人实 施 农 民 体 育 健 身 工 程 扎 实 推 进 小 康 体 育 村 村 全 民 健 身 事 业


各 级 体 育行 政 部 门 要会 同 有 关 部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要 依 照 本 计 划 结 合 当 地 实际 制 定 本 门

单位对


台 州 市 全 民 健身 实 施计划
20



2 0 20
行 政 区 域全 民 健 身 实 施 计 划

并 责成 体 育 主 管 部 门 会 年







政 府 向 社 会 力 量 购买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指

四 保 障 措 施 导 性 目 录 内 的 项



交 给 社 会 力 量 去 承办 并 加 大 对 各
, ,


加强 组织领导

市 全 民 健 身 计 划 领 导 小 组要 级 各类 体 育 类 组 织 的 扶 持 力 度

引 人 社 会 务新 机 制

要 积 极 转 变 政 府 职能 创 新 服 务 方 式 逐 步


资 本 兴 办 体 育健 身 服 务 业 推 动 体 育 健身 产 业 发 展
加 加 大 政 府 向 社 会 力 量 购 买 全 民 健 身 公共 服 务 的 范 围 和

快 推 行 体育 服 务 质 量 认 证 制 度

应 当 依法 按

定 比 例用 于 全 民 健 身 事
服 务 要 素 的 协 调 配置 做 好 优 势 互 补 资 源 共 享 努 力 业 并 加 强监 督 管 理



扩 大社 会 资 源 进 人全 民 健 身 事 业

缩 小 城 乡 之 间 区 域 之 间 差 距 逐 步 建成 城 乡







责 任 单 位 市 体 育 局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府 政府








九 大 力 促进 全 民 健 身 服 务 业 发 展


扶 持 大 众 化




建立 和 完善 政 府 向 社 会 购 买 全 民 健 身 公 共 服

盈 利 性 体育 健 身 场所 和 体 育 健 身 用 品 开 发
: ,




高 度重 视 全 民 健 身事 业

各 部 门 各 行 业 要 结 合实 际




四 加 强成 效评估


建 立健 全 全 民 健 身 计 划 实 施
制 订 相 应 的 全 民 健 身 工 作 计 划 并 认 真 组 织 实施
( 、 )


各 县 效果 评估 考 核 机 制


建 立 和 完 善 体 育 服 务 数 量 将 公 益 性 全 民 健 身 体 育 活 动 的 组 织 与 承 办 公 共


规 范 提 高 全 民 健身 服 务 水 平 体 育 设 施 的 运 营 和 管 理

民 办 体 育 机构 提 供 的 免 费 或
责 任单 位 市 体 育 局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低 收 费 服 务 等

充 分调 动 全 社会 兴 办 全 民 健 身 事 业 的
级 体 育 俱 乐 部 升 级 工 作 积极 开 展 体育 下 基 层 活 动 积 极 性
“ ”



办 好基 层 运 动 会 和 各 类 活 动 责 任 单 位 市 体 育 局 市 财 政局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和 本 区 域 实 施 计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检 查 指 导 并

同 有 关 部 门 团 体共 同 组织 实 施
, ,
全 市 各 级 体 育 行 政 部 在
20


年对 实 施成 效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将 评 估 报 告报 本

门 要 提 高 认 识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积极 探 索 全 民 健 身 工 作 级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系 的 投 人 力 度





对 公 益 性 全 民 健 身事 业 单 位 和 服 务 机


( )
统 筹 推进 城


全民 健 身 公共 服务均 衡发展


构 给 予 必 要 的 政 策扶 持

留 归 各 级 体育 主 管 部 门 使 用

促 进 城 乡 健 身 设施 建设 组 织 健 身 指 导 等 公 共 资 源 及 的 彩 票 公 益 金


标 责任 制 签 订 责 任 书 实 行
, , :

标 考核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进 行 表 彰 奖 励
健 康 管 理 和 慢 性 病 防 治 发 展 规 划 《 全 民 健 身 条 例 》 规 定 将 全 民 健 身 工 作 所 需 经 费列 人


责 任 单 位 市 体 育 局 市委 宣 传 部 市 卫ຫໍສະໝຸດ 生 计 生 委 本 级 财 政 预 算





加 大 公共 财 政 对 全 民 健 身 公 共 服 务 体

促进 体 育 类 社 会 组 织
切 实加 强 全 民 健 身 实 施 计 划 工作 的 组织 领 导
, ,
各 成 员 蓬 勃 发 展


单 位 要 根 据 职 责 分 工 落 实 相 关 责 任 强 化 统 筹 协 调 责任 单 位 市 体 育 局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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