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合集下载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9•【字号】黄政办[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4.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黄政办〔2010〕32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工作,州政府决定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多杰才让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副组长:陈渠元州政府副州长朱小青州政府副州长杜会锋州政府秘书长成员:王继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志军州财政局局长韩福祥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主任赛日尖参州教育局局长娘麦州监察局局长万玛州民政局局长蒋明宽州林业局局长贡保端智州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文生州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才布旦州交通局局长周加才让州水利局局长拉结加州农牧局党组书记XXX生州文化体育局局长刘炜州广播电视局局长卓玛州卫生局局长雷延鹏州审计局局长闹日州扶贫开发局局长曹冀青州旅游局局长李国林坎布拉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局长更太同仁县政府县长李加尖扎县政府县长桑德合泽库县政府县长关却加河南县政府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继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同时,为了加强对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和州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特制定《黄南州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和《黄南州州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现一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1:黄南州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融资管理,有效规避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信用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国内外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招商引资及其他单位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行的融资及其相关行为,结合黄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7•【字号】黄政办〔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关于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7日关于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

为加快推动“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实现“开门红”,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结合“十三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聚焦“四个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内容,进一步树牢攻坚意识,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为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百日攻坚”行动既是一项阶段性任务,也是做好全年工作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抓好以下几点: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州党代会精神。

这是全州政府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不断在“结合”和“转化”上下功夫见成效,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在我州的具体体现,紧紧抓住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个“牛鼻子”,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级领导联系督导重点项目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级领导联系督导重点项目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级领导联系督导重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11.30•【字号】黄政办通字〔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级领导联系督导重点项目的通知黄政办通字〔2021〕59号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做好全州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的支撑和拉动作用,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对全州61项重点项目实行了州级领导联系督导制度,现因人事变动和工作分工调整,对州级领导具体联系督导重点项目作相应调整。

各督导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包干责任,亲自协调落实,亲自督导推进,确保每个重点项目按时序顺利推进。

各责任地区和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紧盯任务,千方百计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州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暗访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和约谈。

附件:1. 黄南州2021年州级领导督导联系重点项目表(续建)2. 黄南州2021年州级领导督导联系重点项目表(新建)3. 黄南州2021年州级领导督导联系重大前期项目表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8日附件1. 黄南州2021年州级领导督导联系重点项目表(续建)2. 黄南州2021年州级领导督导联系重点项目表(新建)3. 黄南州2021年州级领导督导联系重大前期项目表单位:万元。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黄政办通字[2013]1号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黄政办通字[2013]1号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正文:----------------------------------------------------------------------------------------------------------------------------------------------------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黄政办通字〔2013〕1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切实加强全州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坚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南州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成员组成如下:总召集人:尕玛朋措州政府副州长召集人:才让多杰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拉龙当周州文化体育局局长成员:王继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赛日尖参州教育局局长张仕清州科技局局长李永杰州公安局局长连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张文生州财政局局长李新华州国土资源局局长谈仓州环境保护局局长韩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更太州交通局局长周加才让州水利局局长刘炜州广播电视局局长李红欣州卫生局局长曹冀青州旅游局局长赵显祥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管委会副主任卡则加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董国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万玛仁增同仁县政府县长李加尖扎县政府县长桑德合泽库县政府县长阿琼河南县政府县长斗文俊州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文化体育局,斗文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主要任务:1、全州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2、统筹协调全州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

3、贯彻国家和省上文物保护政策,编制全州文物保护规划,拟定全州文物保护工作方案和措施。

4、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6•【字号】黄政办〔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黄政办〔2021〕8号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乔学智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业经州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连同计划、财政报告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6日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9日在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州长乔学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和“十三五”工作回顾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我们走过了一段令人难忘又极不平凡的历程,困难超出预期,结果好于预期。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时、非常之事,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集中精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建设“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在大战大考中经受住了严峻挑战,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交出了一份体现黄南效率、彰显黄南担当、展现黄南力量的答卷。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09.4亿元,增长5.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7亿元,增长1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5亿元,增长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4亿元,增长36.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9.6亿元,同口径增长17.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31元,增长7.5%,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万元大关,达到10708元,增长7.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2.6%。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黄政办〔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文化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4日黄南州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青海省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青政办〔2020〕35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97号)精神,全面推动全州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以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为抓手,着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文化旅游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改善文旅消费环境,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全州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3年,力争文化和旅游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城乡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重达到10%,旅游总收入达到34亿元。

二、试点范围以黄南州城乡居民为主要文化旅游消费主体,文化旅游机构主动参与,引导城乡居民共同开展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工作。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黄政办通字[2014]37号【发布部门】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4.08.15【实施日期】2014.08.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黄政办通字〔2014〕37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青政〔2012〕4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质量工作的领导,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推进和实施质量发展战略,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南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其成员组成如下:总召集人:马金刚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协助召集人:才让多杰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俞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成员:胡宝林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春生州目标考核办公室副主任张成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公室主任佘东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阚广宏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副主任陆来海州教育局副局长岁多州科技局副局长刘金忠州财政局副局长南加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杜俊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郝仲虎州交通局副局长黎琮州水利局副局长海显源州农牧局副局长梅华青州林业局副局长卓尕加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邱品德州统计局副局长谢春生州旅游局副局长王守瑾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生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国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万玛多杰州工商局副局长张庄才州工商局副局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李国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联席会议主要。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项目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项目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项目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黄政办〔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项目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黄政办〔2023〕39号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已经州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7日黄南州项目协同推进机制为切实做好全州项目建设工作,突出项目推进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运行调度统筹协调长效机制,促进项目有序落地、顺利建设,现结合我州实际,建立如下机制。

一、强化对项目协同推进的组织领导建立项目协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推进和组织协调,在第一时间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组长:才让索南副组长:韩海宏、王岐岳、更智才让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局、州水利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林草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政务服务监管局。

二、工作机制(一)健全完善储备申报机制1. 精准对接中央、省级资金投向和行业规划,每年8月各县(市)、各行业部门按照项目导向,分级分类进行项目谋划储备,州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储备总库。

依托重大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深度对接,以五年远期储备、三年滚动储备、年度计划储备为主要框架,紧扣国家战略和投资导向,持续开展项目谋划攻坚、前期攻坚专项行动,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梯次推进的项目格局,努力提高储备质量,提升项目转化率。

全州项目储备总量动态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其中,同仁市、尖扎县各动态保持在350亿元以上,泽库县、河南县各动态保持在200亿元以上。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黄政〔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八项制度经州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日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黄南州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工作规则》《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结合州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州政府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州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策、决议和决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四战略”,扎实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六富”要求、巩固提升“一核三治”,全面建设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州政府工作要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州政府各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电子政务。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8.26
•【字号】黄政办通字〔2015〕39号
•【施行日期】2015.08.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成立黄南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政办通字〔2015〕3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黄南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洪涛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张成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才让多杰州金融办主任
王子广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钱光明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行长
何代英银监局黄南分局局长
王吉德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申丽玲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玉斌州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马源林州监察局副局长
张剑利州发改委副主任
阚广宏州经商委副主任
刘金忠州财政局副局长
梅华青州林业局副局长
王旭龄州住建局副局长
海显渊州农牧局副局长
万玛昂杰州工商局副局长
才旦州信访局副局长
徐春元州国税局副局长
祁于州地税局副局长
扎西措毛州法院副院长
王树平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万盛州金融办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金融办,才让多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2015年8月26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09•【字号】黄政办〔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州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及规定(一)公开方式1. 各县、各部门应当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2 主动公开类的政府信息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进行公开。

3应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等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 州县政府网站和部门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和渠道。

各政府网站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青海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青政办〔2017〕193号)做好开办、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域内政府网站的做好网站建设相关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政府网站建设标准的部门政府网站,予以强制关停。

(二)公开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公开。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两项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两项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28•【字号】黄政〔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两项制度的通知黄政〔2015〕42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州政府研究制定了《黄南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新修订了《黄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流程》,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8月28日黄南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急需解决、急需明确的重大事项管理工作,确保州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并快速处置各类紧急重大事项,根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更不得虚报、谎报。

应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一事一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三条凡需州政府审批的事项必须经书面请示同意后实施,严禁先办后报和口头请示。

特殊情况下的急办事项,承办人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妥善处理,事后立即按程序报告情况。

第四条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及时汇总各县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上报的重大事项,并按程序报送州政府领导阅批。

第五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为:各县政府以及州政府各部门向州政府报告;州政府向州委、州人大和上级机关报告,并通报州政协;副州长、秘书长向州长报告;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向分管副州长、秘书长报告。

第六条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重大突发事件我州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州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黄政办〔2019〕42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9〕10号)要求,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将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州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杨志军任协调小组组长,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敏通宫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州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才旦,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彭毛才让、巨克敦,州发展改革委主任李鑫,州教育局局长万玛尖措,州科技局局长辛海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郑立新,州公安局政委严金源,州民政局局长周云洽,州司法局局长王强,州财政局局长索南达吉,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芦光辉,州自然资源局局长尼么才让,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林占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阚广宏,州交通运输局局长马进贤,州农牧局局长张海渊,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昂智,州卫生健康委主任赵建国,州市场监管局局长郭代,州医保局局长哈进芬,人行黄南中心支行行长许卫星,黄南银保监分局局长黎珲,国家税务总局黄南州税务局局长陈翔,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李海波。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三区建设”战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黄政办[2015]50号【发布部门】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2【实施日期】2015.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黄政办〔2015〕5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州委、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落实,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5〕97号)要求,州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州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洪涛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州政府秘书长蒋明宽担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才让多杰、桑林青、黄小平、张成,州编办主任胡卓成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统筹研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四县和州直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州政府办公室,从州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州政府审改办主任(州编办主任)胡卓成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州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南州边界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等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南州边界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等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南州边界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等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黄政办通字〔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南州边界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等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因人事变动和工作分工调整,经州政府研究,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一、黄南州边界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扎西才让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副组长:王桂莲州政府副州长成员:杨坤州民政局局长赵建国同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陆宁尖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尼玛才仁泽库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钢夫河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苟廷强州公安局副局长更登多杰州民政局副局长才让东智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占兴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海渊州农牧局局长拉却加州林草局局长赵斌州政府督查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杨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黄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组长:李鑫州政府副州长副组长:丁永红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诺布尖措州水利局局长成员:全青华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扎西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白亚玲州财政局副局长才让东智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秦建军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夏吾乃旦州农牧局副局长彭元宁州林草局副局长周靖州统计局副局长李建龙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扎本加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王国栋州水利局执法监督局局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诺布尖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黄南州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桂莲州政府副州长副组长:黄建芬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杨坤州民政局局长成员:孟生奇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多拉太州教育局副局长扎西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杨卫武州公安局副局长XXX 州民政局副局长三旦卓玛州司法局副局长白亚玲州财政局副局长张志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才让东智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文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桑德合州农牧局副局长戴建华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曹保生州应急局副局长张生有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靖州统计局副局长白守泰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张敏州医保局副局长吴艳萍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副局长贺翠红州总工会副主席韩英俊州残联副理事长仁青卓玛州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景武国家税务总局黄南州税务局总经济师韩喜宏人行黄南中心支行副行长史忠黄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黄政[2010]8号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黄政[2010]8号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黄政〔2010〕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黄南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州政府机构设置工作已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现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多杰才让州长领导州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李青林副州长负责州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信访、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州地震局、州信访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黄南管理处。

协助州长分管州监察局。

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州法院、州检察院,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

开哇副州长负责农牧、水利、林业、扶贫、生态建设、统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农牧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扶贫开发局、州统计局、州农牧业区划办公室。

联系州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黄南调查队。

王华平副州长负责工业、商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环境保护局、州卫生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经济协作办公室(州招商局)。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陈继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陈继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陈继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10•【字号】黄政〔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陈继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接黄委〔2021〕97号、黄委〔2021〕104号通知,提名:陈继勤同志为黄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人选。

任命:胡伟东同志为黄南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黄建芬同志为黄南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何万义同志为黄南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付伟卫同志为黄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黄南州招商局局长;王宏伟同志为黄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黄南州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斗格杰同志为黄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仁青才郎同志为黄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华太加同志为黄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赵德龙同志为黄南州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马洪同志为黄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佘东生同志为黄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芦茂忠同志为黄南州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刘智勇同志为黄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免去:彭毛才让同志黄南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仁青卓玛同志黄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黄南州招商局局长职务;拉玛杰同志黄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黄南州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祁乐荣同志黄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陈继勤同志黄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职务。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6月10日。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黄南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黄南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黄南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27
•【字号】黄政办[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黄南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黄政办〔2013〕14号)
四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文新遗〔2013〕1号)要求,现将《黄南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请你们认真落实责任,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意识,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黄南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一览表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附件
黄南州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一览表。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万玛尖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万玛尖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万玛尖措等同志职务任
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0.07
•【字号】黄政〔2023〕46号
•【施行日期】2023.10.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万玛尖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黄政〔2023〕46号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经州政府党组研究通过,任命:
万玛尖措同志为黄南州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周海同志为黄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兼招商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免去:
王岩海同志黄南州司法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职务。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办公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办公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办公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办通字[2013]40号
【发布部门】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15
【实施日期】2013.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办公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黄政办通字〔2013〕40号)
州政府办公室系统各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为了扎实推进州政府办公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根据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成立州政府办公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
1 /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
席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黄政办通字[2013]1号
【发布部门】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08
【实施日期】2013.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黄政办通字〔2013〕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加强全州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坚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南州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成员组成如下:
总召集人:
尕玛朋措州政府副州长
召集人:
才让多杰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拉龙当周州文化体育局局长
成员:
王继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赛日尖参州教育局局长
张仕清州科技局局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