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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1.08.15
•【字号】穗人社发[2011]112号
•【施行日期】2011.08.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1〕112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局清理并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2.18•【字号】穗人社发[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要根据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设置具体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名称、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等。

要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备案。

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可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对争议较大的实施方案,须经职代会通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岗位设置情况:包括岗位总量,三类岗位等级、总量和结构比例,三类岗位内部不同层级岗位等级、数量、名称和结构比例,单位内设机构岗位分解设置情况,岗位任职条件等。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等。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任广州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任广州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任广州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5.11.15•【字号】穗劳社函[2005]907号•【施行日期】2005.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任广州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的通知(穗劳社函〔2005〕90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查、评估、督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作用,为劳动保障部门对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和本局《关于推荐广州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的通知》(穗劳社函〔2005〕125号)精神,经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局审定,现决定聘任李木杰等29人为广州市技工教育评审专家组成员,聘任马玉枰等33人为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组(以下统称专家组)成员,聘用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

专家组为非常设机构,在本局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专家组成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修养,忠于职守,公道办事,廉洁自律。

专家组由本局不定期选派,对我市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教学评估督导,开展专业支持、专业指导、咨询服务和资格审核服务,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和决策提供意见。

评审专家组的工作报酬由本局负责,各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专家组的工作,有关评审专家的工作情况可随时与本局联系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附件1附件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4.28•【字号】穗人社发[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1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力求建立公开、公正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努力打造“阳光职称”品牌,根据省市职称政策,在继续执行《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一)时间安排1. 申报人(含报市外评委会评审人员)登陆我局门户网站“广州职称”栏目“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为当年4月30日17:00时。

2. 我市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受理系统申报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时。

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可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材料受理具体时间。

3. 我市在系统上受理送省(外)评委会的申报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日17:00时,通过审核后方可下载打印评审表并自行送评委会。

4. 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少年宫、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的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纳入改革试点统筹安排。

申报人及各级职称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提交申报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1. 所有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截至申报当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申报当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穗人社函[2012]1366号【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07.13【实施日期】2012.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2〕1366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综合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 号,见我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7月17日至9月17日。

需报省高、中级评委会评审和需进行评前审核的材料,须于9月7日前报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申报教师系列的材料报送时间延长至9月17日)。

(二)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开放起止时间:7月17日9:00时至9月 17日17:00时。

申报人、各有关单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务必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提交材料和生成表格。

系统关闭前,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须报送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各有关单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受理纸质材料时,须与系统提交的材料同步审核;如申报人未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则不得受理其纸质材料。

系统关闭后,各有关单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得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评审时间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即日起筹备评审活动,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二、有关政策(一)今年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要求执行。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关闭职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关闭职
85590613
2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9号
37631711
3
天河区
天河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4009-5室
38622393
4
海珠区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34371347
5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一楼办事大厅
81376119
6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道白云大道南11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7楼8号窗口
86360913
7
黄埔区
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A区403室(广州国际演艺中心北侧)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关闭职称业务窗口公告
为畅通职称评审通道,简化申报手续,2018年起已在全市11个区、南方人才市场设立非公人才职称申报点(见附件),我中心负责的职称业务已实现全流程网办,自2019年10月10日起关闭我中心所有职称业务窗口。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按单位属地化原则就近办理职称业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2019年9月25日附件Biblioteka 职称申报点一览表序号
所属区
受理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业务已实现无纸化办理,不再现场受理纸质材料
83543605

广东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广东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一、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目前设置的专业技术资格共29个系列。

每一专业技术职务又分为高、中、初级三个级别,其中有的系列高级资格又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档次,有的系列初级资格又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档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所学专业、学历资历、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成果,申请通过评审、认定、考试等方式取得资格。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备注:
1、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靠用图书、文物博物系列;
2、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系列;
3、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系列;
4、计量检定技术人员靠用工程系列;
5、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系列;
6、电影电视部分专业人员、文学创作人员靠用艺术系列;
7、2001年起我省开评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
8、2005开始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9、2008年起我省开展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副高)评审试点;
10、2009年起我省开展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试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试点启用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试点启用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试点启用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9.10•【字号】穗人社函[2013]1954号•【施行日期】201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试点启用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954号)各区、县级市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各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为创新职称和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减少人工办理环节,优化网上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增强业务系统的应用安全,我市今年将探索开展部分业务系统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

现就办理和启用电子印章,开展无纸化业务申报试点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启用电子印章开展无纸化业务申报试点范围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291号)、《关于做好“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届中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634号)、《关于开展2013年我市博士后站评估工作的通知》(穗博管办〔2013〕1号)有关规定,今年将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121后备人才考核评估”和“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考核评估”业务)中探索启用电子印章相关功能,逐步推进业务工作无纸化申报工作。

二、电子印章的应用说明开展无纸化业务的相关单位,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全程通过系统完成业务申报、材料审核与盖章等工作。

其中,各单位须使用电子印章进行在线盖章,盖章时需使用对应的数字证书介质(EKEY)。

电子印章是应用电子签名技术,结合数字证书和模拟传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其管理、使用方式类似实物印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电子印章与实物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操作流程(个人)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操作流程(个人)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操作流程(用户类型:个人)一、注册(一)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二)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三)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

共三项。

(四)在“填写帐号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记住“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登录(一)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界面(在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界面左边是用户登录选项,右边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二)“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一)登录后,界面左边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边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二)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三)专业技术资格确认:1.路径:高级/中级/初级2.“基本信息”栏:上传照片、所有空格都要填写,若该项没有内容的,请填写“无”或选“空值”。

“工作情况小结”不得少于500字。

3.“主要工作简历”栏: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工作岗位尚未结束时,“结束时间”为空值;“现工作单位”记录顺序号应为“1”。

4.“学历学位情况”栏:学历从初中填起;最高学历记录顺序号应为“1”。

5.“证书、证明材料”栏:按系统要求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附件。

四、送审“完成并送审”栏:完成申报数据录入,选择“同意”个人承诺,便可点击“送审”。

个人网上信息将传送至“基本信息”所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整个申报流程如下:个人 ----法人单位----区县所属单位的主管部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区县人事部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

姓名
王宏莲 叶凤萍 陈新 刘泳生 张毅 黄启辉 陆志强 谭光尧 张建梅 陈良威 冯敏仪 刘晓晨 黄嘉莹 胡嘉欣 罗冬梅 邓瑞丽 劳逸雅 陈汝杭 史莉 龚伟志 刘琼 冯芳 徐珊 杨兰 陈海洋 谢钦娜 黄瑾 朱小津 徐彬 贺朝新 王琦 谢桂琼 吴丽锋 周海鹰 高华燕 林呈辉 周慧敏 阎俊峰 姚仕真 袁晓燕 陆景 张穗文 陈翰菁 李姣月 蔡漫槐 黎载辉 冯玉梅 吴杰娜
招考岗位
电类专业一体化教师 汽车一体化教师 汽车一体化教师 会展专业教师 平面设计专业教师 文娱活动组织策划 机电类一体化教师 机电类一体化教师 汽车一体化教师 园林专业教师 物流专业教师 心理咨询教师 校医 机电实习指导教师(设备维修方向) 机电实习指导教师(设备维修方向) 机电实习指导教师(数控机床维修方向)专业教师 兽医专业教师 模具设计教师 数控技术(数控铣床、加工中心)实习指导教师 数控技术(数控铣床、加工中心)实习指导教师 动漫制作教师 动漫制作教师 维修电工实习教师 食品加工与检测教师 医务人员 汽车维修理论教师(汽车电气方向) 数控技术(数控铣床、加工中心)实习指导教师 动漫制作教师 专职信息管理员 汽车商务英语专业教师 汽车商务英语专业教师 会展服务英语专业教师 国际商务英语专业教师 核心能力(数学)教师 文秘(宣传策划)专业教师 文秘(宣传策划)专业教师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心理咨询指导教师 网络技术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动漫专业教师 动漫专业教师 动漫专业教师 动漫专业教师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室内设计专业教师 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 会计专业教师 职业教育专业教师 橡胶工艺专业教师 数控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数控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序号
招考单位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证书附件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证书附件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证书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附件一、证书基本信息1. 证书名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 颁发机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 证书有效期:五年4. 证书编号:XXXXXX5. 颁发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二、申请人基本信息1. 姓名:XXX2. 性别:男/女3.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4. 国籍:XXX5. 工作单位:XXX6. 职务:XXX7. 学历:XXX8. 工作经历:XXXX年至今 XXXX公司/机构任职三、职业背景1. 描述申请人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中的工作经验和职责。

2. 强调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技术知识。

四、申请资格1. 阐述申请人符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2. 引用相关法规、标准或要求,证明申请人经评估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的认证条件。

五、专业技术能力评估1. 描述申请人参加的专业技术评估考试情况,包括考试科目、成绩等。

2. 强调申请人在评估中所展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知识水平。

六、专业能力提升1. 描述申请人在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之后,所参与的进修、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2. 强调申请人在这些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和对专业能力的提升。

七、申请书附件清单1.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2. 推荐信(来自雇主、上级领导或同行专家)3. 相关工作成果证明(包括项目经验、发表论文等)4. 专业技术资格评估考试成绩单(如适用)5. 专业能力提升证书或培训证明(如适用)八、申请流程1. 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并附上所需附件。

2.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申请办公机构。

3. 申请办公机构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完整。

4.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被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估考试(如适用)。

5. 考试结束后,申请办公机构将对考试成绩进行评估。

6. 如考试成绩符合相关标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 证书颁发后,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对公)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查办事指南

(对公)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查办事指南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查办事指南
一、范围及对象
广州市人事局颁发的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我市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执)业资格证书(以证书相片骑缝钢印为准)。

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二、受理部门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受广州市人事局委托)。

三、办理程序
单位经办人请携带下列材料到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办理:
(一)《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查申请表》1式1份(见附件);
(二)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需核查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单位申请一份,来函抬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受理申请材料。

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83551200、83553813。

附件:《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查申请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人社部发〔2017〕68号-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人社部发〔2017〕68号-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 注册土木工程师 运输部、水利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勘 察 注册化工工程师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15 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册 工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司法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 检验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
准入类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7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
资格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后材料审核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后材料审核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后材料审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1.26•【字号】穗人社函[2013]2514号•【施行日期】2013.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后材料审核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2514号)各区、县级市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各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291号),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顺利开展,部分高、中级评委会已完成评审活动并报送评后材料。

为保证评后材料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后材料审核工作的质量、效率,我市近期将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后材料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后材料审核小组组成评后材料审核小组由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综合管理部门、部分市直主管单位和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评后材料报送程序各评委会在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交评审情况。

同时,按照穗人社函〔2011〕1164号文的要求报送评后审核发证所需相关材料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待审。

三、评后材料审核程序各评委会评后材料报送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后,评后材料审核小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广州职称”频道(http:///gzzc/)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1月26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1.29•【字号】穗人社发[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99号)等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我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月29日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99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优质服务为核心,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教育培训、诚信制度建设、诚信评比和诚信典型宣传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

二、目标任务2013年6月底前,所有服务机构必须完成诚信状况评估,建立完善诚信档案。

从业人员接受诚信教育培训和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均达100%的“双百”目标。

《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22

《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22

《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一、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类资格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自然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含计算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翻译、广播电视播音、出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律师、公证员、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艺术专业人员、海关人员、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等28个系列。

二、执业资格(一)准入类法律职业资格、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注册会计师、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师、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拍卖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航空人员资格(空勤人员、地面人员、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二)水平评价类(非助理级)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税务师、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翻译专业资格三、高技能人才(一)高级工/三级焊工(含电焊工、气焊工、化工检修焊工)、轨道列车司机(含动车组司机、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城市轨道列车司机)、锅炉设备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含天车工、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内燃装卸机械司机)、水生产处理工、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模具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含热处理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数控铣床操作工)、钳工(含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制剂药品生产车间维修工、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化工检修钳工)、磨工、冲压工(含冷作钣金工、冷作工、船舶钣金工、化工检修铆工)、电切削工、中药炮制工、制冷工、手工木工(含精细木工)、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机场运行指挥员(二)技师/二级上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一)项的目录以及有害生物防制员、药物制剂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消防员、森林消防员、应急救援员(三)高级技师/一级上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一)、(二)项的目录以及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桥隧工、防水工、电线电缆制造工、电子产品制版工、印制电路制作工四、紧缺工种(职业)动车组机械师、车站值班员(含助理值班员)、客车检车员、货车检车员、接触网工(城轨接触网检修工)、信号工(铁路信号工)、铁路通信工、铁路桥隧工、铁路线路工、大型线路机械司机、轨道车司机、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大型养路机械司机、信号设备组调工、动车组维修师、车站调度员、机车调度员、电动列车电气钳工、内燃机车钳工、航空安全员、飞机驾驶员、飞行机械员、飞行签派员、飞机维修员、民航乘务员。

广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核发证书业务流程

广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核发证书业务流程

广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核发证书的业务流程如下:
1.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或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进行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需领取纸质证书的考生,请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注册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网上申请邮寄领取证书(邮费到付),证书将按照网上登记先后顺序分批寄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广东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表

广东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表

广东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表标题:广东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探讨在当今社会,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广东省作为中国改革开发的前沿阵地,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评价和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广东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表。

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一对应关系表,并探讨其对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职业资格和职称的概念。

职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的综合体现,是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而职称则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成就的一种认可,反映了一个人在某一领域内的专业水平和地位。

广东省制定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表,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以满足各类人才的发展需求。

这个对应关系表覆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包括工程、经济、会计、卫生等多个领域,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业晋升路径。

例如,在工程领域,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才,可以被认定为高级工程师;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才,则可以被认定为工程师。

这种对应关系不仅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晋升路径,也为其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同时,这一对应关系表也有利于提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通过设定一定的职业资格门槛,可以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这对于提升广东省整体的专业技术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个对应关系表并非一成不变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些新的职业和岗位正在不断出现,这就需要我们适时调整和完善这个对应关系表,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总的来说,广东省制定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表,对于提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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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报务员
限用报务员
三等引航 员 三级飞行员 三级领航员 三级飞行机械员
助理引航员 四级飞行员 四级领航员 四级飞行通信员 四级飞行机械员
二级飞行机 三级飞行机械员 械员
4
5
11
14
卫生技术人员
15 16 17
新闻专业人员 体育教练员 翻译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广播电 18 视播音 编审 出版专 19 技术编辑 业人员 工艺美术 20 21 22 专业人员 律师 公证员 图书资料专业人 员 文物博物 24 专业人员 档案专 业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一级律师 一级公证员 研究馆 员 研究馆 员 研究馆 员 一级编 剧 一级作 曲 一级导 演 一级演 员 一级演 奏员 一级指 挥 一级美 术师 一级舞 美设计 师 二级律师 二级公证员 公证员 副研究 馆员 馆员 副研究 馆员 馆员 副研究 馆员 馆员 二级编剧 二级作曲 二级导演 二级演员 二级演奏员 二级指挥 二级美术师 二级舞美设计师 主任舞 27 海关 高级关务监督 高级船长 高级轮船长 高级电机员 28 船舶技术人员 高级报务员 关务监督 船长、大副
管理员
三级编剧 三级作曲 三级导演 三级演员 三级演奏员 三级指挥 三级美术师 三级舞美设计师 舞台技师 助理关务监督 二副 二管轮 二等电机员
26
艺术专业人员
高级引航员 一级飞行员 一级领航员 29 民用航空飞行技 术人员 一级飞行通信员 一级飞行机械员
通用电机员 、一等电机 员 通用报务员 、一等报务 员 一等引航员 、二等引航 员 二级飞行员 二级领航员 二级飞行 通信员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序号 系列 1 2 3 高等学校教师 中等专业学校教 师 中学教师 小学(幼儿园) 教师 实验技术人员 自然科学 6 研究人员 社会科学 7 研究人员 技工学 8 校教师 指导教师 工程技 9 术人员 经济专 10 业人员 会计专 业人员 审计专 业人员 统计专 12 业人员 农业技 13 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高级农艺师 高级兽医师 高级畜牧师 副主任 主任医师 医师 副主任 主任药师 药师 副主任 主任护师 护师 副主任 主任技师 技师 高级记者 主任记者 高级编辑 主任编辑 国家级教练 译审 高级教练 副译审 统计师 农艺师 兽医师 畜牧师 主治医师、 主管医师 主管药师 主管护师 主管技师 记者 编辑 一级教练 翻译 二级教练 助理翻译 助理统计师 助理农艺师 助理兽医师 助理畜牧师 医师 药师 护师 技师 助理记者 助理编辑 三级教练 统计员 农业技术员 兽医技术员 畜牧技术员 医士 药士 护士 技士 高级经济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 经济师 会计师 审计师 助理经济师 助理会计师 助理审计师 经济员 会计员 审计员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高级讲师 高级实习 研究员 副研究员 研究员 讲师 一级实习 助理讲师 二级实习 教员 三级实习 研究员 副研究员 研究员 助理 研究实习员 高级实验师 教授 高级讲师 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 副教授 中级 讲师 讲师 中学一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幼儿园高级教师 实验师 助理 研究实习员 助理讲师 中学二级教师 小学一级教师 幼儿园一级教 师 助理实验员 初级 助教 教员 中学三级教师 小学二级教 小学三级教 师 师 幼儿园二级 幼儿园三级 教师 教师 实验员
轮机长、大管轮
主任 播音指导 播音员 副编审
一级 播音员 编辑
二级 三级播音员 播音员 助理编辑 助理技 技术设计员 术编辑 二级校对 助理工艺 工艺美术员 美术师 四级律师 四级公证员 三级校对
一级校对 工艺 美术师 三级律师 三级
律师助理 公证员助理
23
助理馆员
管理员
助理馆员
管理员
25
助理馆员 四级编剧 四级作曲 四级导演 四级演员 四级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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