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挑战及对我国的启示
域外观察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挑战及对我国的启示□沈洁B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始于2000年,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减轻家庭对需要护理老人的护理负担,探索老人护理社会化、专业的路径。
介护保险对象分为两种, 65岁以上为第一号被保险者,40~64岁为第二号被保险者,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进入40岁以后,必须要加入介护保险。
护理保险财政由被保险者缴纳的保险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三者共同承担,遵循共济互助原则,实行全国统筹。
介护保险制度推入以后,减轻了家庭对老人护理的负担,极大地改善了有护理需求老人的生活质量。
但问题的另一面是参保人缴费负担以及政府财政负担越来越重。
进入2010年以后,护理财源入不敷出问题日益凸显,政府为了维持制度的持续性,在2018对介护保险进行了大幅改革。
同时对未来30年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和风险进研究预测,并及时将研究结果告知国民,呼吁国民与国家一起来应对未来老龄社会的挑战。
长期护理制度已经成为后现代化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的不断深化将直接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价值观取向。
有学者称其是全方位的社会改革。
由于篇幅限制,本文重点分析日本介护保险制度面临的各种挑战,并提出我们在建构护理保险制度时需要以为鉴的问题。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面临的四大挑战挑战一:深度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日本的少子老龄化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它始终困扰着日本。
研究显示,到2040年,曰本人口结构将2019.01中国民政-53•域外观察变化为类似不规则橄榄球形状的畸形结构,即75岁以上人口预计将从2015年的1632万人增长至2239万人,60至70岁占人口比例最多,而59岁以下人口均呈现逐年缩小趋势。
近年来,日本为解决深度老龄化问题,进行了以下的政策调整。
一是重塑人生百年时代的老年形象。
目前正处在酝酿将65岁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到70岁的延长退休年龄政策,这项举措实际上也是重新塑造老年人和老龄化概念的政治舆论过程。
二是提高健康寿命。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介护保险是指对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士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而在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并实施了20多年时间,成为了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本文就就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介护保险制度是针对需要长期护理的人群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包括居家护理服务、居家服务事业、居住型长期护理服务、设施入住型长期护理服务和日间护理服务等。
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各地方自治体,由政府制定标准,地方自治体负责具体的服务实施和管理。
而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为参保者的自己缴费、家庭成员的自费以及政府的财政支持。
在发展过程中,日本还不断改进和完善了介护保险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
1. 精细化评估: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了精细化的评估标准,将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分为了7个等级,以此来确定不同等级的护理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这种精细化评估可以更准确地满足被保险人的不同护理需求,确保了资源的合理分配。
2. 多元化护理服务: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包括了各种类型的护理服务,包括居家护理服务、日间护理服务和居住型长期护理服务等。
这种多元化的护理服务可以更好地满足被保险人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护理保障。
3. 公私合作: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地方自治体,同时还借鉴了民间的力量,包括了社会福利机构和私营企业。
这种公私合作的运作模式可以更好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宣传:作为全民保险制度,介护保险有助于提高民众的保险意识,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介护保险方面的做法,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民众的介护保险认知水平,增加参保人员的比例,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长期护理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人口老龄化视阈下的日本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人口老龄化视阈下的日本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日本是全世界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老龄化问题给日本的养老制度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为此,日本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改革。
研究日本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应对人口老龄化所采取的措施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以及日益面临老龄化挑战下的我国养老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从人口发展趋势看,21世纪将是一个人口老龄化的世纪。
联合国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的现象称为“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将会给社会再生产、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老年人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产生极大的挑战。
20世纪以来,日本构建了完备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但是,作为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养老金的入不敷出导致了养老金的财政危机、年轻人对养老金的信任危机导致了养老金的空洞化等。
为此,日本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也凸显出一些问题。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方面,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日本高,但中、日两国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都呈现出高速、高龄、老年抚养比例大等特点。
研究日本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以及老龄化压力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当代养老保险制度的构成及其内涵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层的保险制度:第一层是作为基础养老保险的国民养老保险,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日本公民都必须强制加入;第二层是与收入连动的厚生养老保险和共济养老保险,其中厚生养老保险的对象是私营公司的职员,共济养老保险的对象是公务员和私营学校的教员;第三个层次是其他可选择性较强的企业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国民养老保险基金、厚生养老保险基金、适格退职养老保险、确定缴纳养老保险、确定给付企业养老保险等。
日本养老保险立法的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养老保险立法的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日本通过颁布一系列养老保险法令,逐渐形成了“全民皆保险”的格局。
近年来,日本养老保险立法的重心向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转变,形成了理念全新的养老保险年金制度。
关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我国学界存在很大争议,在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享受养老金的条件、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方式、保险费率等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
借鉴日本经验,我国应尽早出台综合性的《养老保险法》,使每个公民不因身份、职业、所处地域等的区别而同等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应将农村养老保险纳入整个社会保险法制体系框架,考虑农村养老保险立法的独立性。
关键词:养老保险;立法演变;制度建设一、日本养老保险立法的演变及其特点日本养老保险立法始于明治政府1875年颁布的《海军退休金令》、1876年颁布的《陆军退休金令》、1884年颁布的《文官退休金令》三个法令,这是日本养老保险法的萌芽。
1923年日本政府将这三个法令统一起来,制定了《退休金法》,这是日本较早的养老金法令。
1876年日本关于养老金的“恩给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由中央政府出钱,对退役军人和政府官员支付老年生活费,作为国家对忠诚于国家利益的军人和官吏的一种恩赏。
①日本1939年制定的《船员保险法》、1941年制定的《劳动者年金保险法》是最早以民间劳动者为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法律,这些法律保证民间企业受雇者在年老、受到伤害或死亡时,本人或其家属可以领到养老金。
日本劳动省1941年颁布、1942年正式实施的《工人养老金保险法》标志着日本从此在私营企业中实施了老年社会保险制度,但该法只适用于男性劳动者。
1944年,日本厚生省接管养老保险事业,推出了新的养老保险法——《厚生年金法》,该法把养老保险制度的对象扩展到普通工薪人员,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劳动者。
②二战后,日本国民的生活陷入了极度困难中,国家只得围绕着生存权重新开展社会保障活动。
1956年日本制定了新《国民健康保险法》,1959年制定了《国民养老保险法》,这两部法律均自1961年4月全面实施,目的是使全体国民都成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的适用者。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是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老龄人口,特别是需要长期看护的中高龄老人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该制度触及到许多层面的问题,包括资金来源、保险范围、服务提供者等。
通过研究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收收入。
在介护保险制度推行之前,日本政府就通过多方面的财政手段,如提高社保费率等来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
这一点对我国也有启示,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和优化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费率等手段来增加介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较为广泛,在日本被认为是全民参保制度。
不仅包括老年人,也包括残疾人等需要特殊看护的人群。
这一点对我国来说也非常重要,我们需要在制定介护保险制度时,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的人群,从而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长期看护需求。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注重了家庭看护的支持。
在制度设计中,日本允许居家护理服务,并为提供此类服务的家庭成员提供支持和补贴。
这一点对我国来说也很重要,考虑到我国的家庭中普遍存在对老人关心的传统观念,我们可以通过类似的政策来鼓励居家护理服务,减轻社区长期护理机构的压力。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中还有一项重要措施是建立了介护保险支付制度,即通过介护保险制度向服务提供者支付看护费用。
这一点对我国也有启示,我们需要建立类似的支付制度,以确保看护费用的公平支付,并提高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注重专业人员的培养和支持。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日本政府加大对护理职业教育的投入,并提供相关奖励和支持措施。
这一点对我国也非常重要,我们可以加大对护理职业教育的投入,并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资金来源、覆盖范围、家庭看护支持、支付制度和专业人员培养等方面为我国的介护保险制度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借鉴这些经验,我国可以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长期看护需求,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较为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一,对于我国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构建社会福利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文将介绍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为了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而设立的,该制度于2000年正式实施。
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社会共同的力量来共担长期护理成本,使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当的护理服务。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有以下主要特点:适度的保险费用。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种每人每月缴纳保险费的方式,缴费金额根据个人收入和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
这种分级缴费的方式可以确保年轻人和贫困人口能够负担得起保险费用,从而实现社会公平。
全面的服务范围。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包括了从家庭护理到机构护理的全面服务范围。
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也可以选择去护理机构接受护理。
这一制度还提供了人员培训、康复辅助器具和住宿服务等多项保障,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公平的评估和认定。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通过评估来确定老年人是否符合享受护理保险的条件,评估项目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和健康状况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老年人享受护理保险的依据,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鼓励社区和私人企业成立介护服务机构,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选择。
这种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既可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可以促进市场竞争,进一步推动护理行业的发展。
我国应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需要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可以为我国提供一个可行的参考模式。
我国应提高社会福利保障的公平性。
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应该以公平为原则,通过合理的分级缴费和评估认定,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适当的护理保险服务。
我国应注重提高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
护理人员是实施护理服务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培养和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一个高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介护保险制度是由日本政府制定,为了解决老年人和残疾人士的护理问题。
介护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士提供护理服务,并为他们支付部分护理费用。
在这个制度下,日本政府与公共和私人部门合作提供护理服务,以减轻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照顾负担。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得到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广泛认可。
在制度实施的早期阶段,政府制定了政策,对机构安置和个人服务进行优惠性资金支持。
除此之外,政府还加强了介护参与者的培训,并设立了专门的介护服务机构。
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改变了家庭护理的格局,由家庭为主变为政府为主导,同时促进了护理业的发展,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
从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首先,护理服务是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志愿组织共同合作。
尤其是在老龄化社会中,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规划,提供多元化的护理服务,支持公共和私人部门提供护理服务。
其次,需要强化服务质量和监管机制,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和利益。
从长远来看,需要加强护理服务的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化程度。
最后,还需要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例如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保障。
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变革的推进,介护保险制度必将成为解决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问题的重要途径。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介护保险制度,加强政府引导,提供多元化的护理服务,强化服务质量和监管机制,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推动老龄化社会的健康发展。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一个高度老龄化社会,因此其介护保险制度备受关注。
介绍介护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需要从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的历史、构成、运行机制、政策调整等方面展开。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历史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1997年,当时,日本政府颁布了《长寿社会基本法》并立即开始研究实施介护保险制度。
2000年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推出了介护保险制度,成为全球第一个实施介护保险的国家。
此后,日本政府对介护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包括增加介护服务种类、扩大受益人群、提高介护服务质量等。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三个层面构成。
国家负责制定介护保险的政策和法规,统筹规划全国范围内的介护保险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实施介护保险制度,包括组织介护服务、管理介护设施等;私人机构则是提供介护服务的主体,包括家庭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机构等。
在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中,最突出的特点是“现金介护”制度。
即通过介护保险,居住在自己家中或介护机构的需求者可以获得现金补助,用于支付介护服务或购买护理用品。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日本的老年人提供了更为灵活、方便的介护服务选择,也减轻了家庭成员的负担。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主要由介护保险制度法和介护服务法构成,介护保险制度法规定了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介护保险的资助,介护服务法则规定了介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根据这两项法律,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介护服务评估”制度,即通过对需求者的生活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估,确定其介护等级,再根据介护等级提供相应的介护服务和资助。
除了“现金介护”制度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还实行了“居家护理综合服务”和“长期护理医疗制度”,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随着日本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介护保险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总体情况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在2000年4月正式实施的,主要面向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60岁以上的残疾人。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持续性的护理服务和设施,帮助老年人和残疾人活得更加自主、独立和舒适。
同时,该制度旨在分担家庭对老年人照顾的经济负担,鼓励家庭成员发挥更大的积极性,减轻民间团体的负担,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发展。
(一)缴费方式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通过社会保险缴费的方式实现的,缴费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其雇主。
在被保险人达到65岁及以上时,他们将被注销其社会保险,同时转为介护保险,由其缴纳介护保险费。
(二)服务内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提供了多种护理服务和设施,包括在家护理服务、日间照顾服务、短期住宿服务、长期住宿服务等,其中在家护理服务是最受欢迎的一种。
此外,被保险人还可以享受必需的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施了评估制度,包括对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和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在介护保险制度下,被保险人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其等级和服务内容,以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政策调整尽管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受到广泛的赞誉,但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健康保健费用的不断上涨,该制度也面临一些困难。
近年来,日本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政策调整,以改进介护保险制度。
例如,取消重视细节的过度审查、实行“不医不补”政策等措施,以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二)家庭照顾和社区照顾的平衡日本政府注重发挥家庭照顾和社区照顾的双重作用,实现了社区和家庭之间照顾的平衡。
政府政策的重点是:让居家护理和医疗护理成为可选项,并提供警报设备、轮椅等帮助老人自主生活的工具,让他们获得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培训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广泛地开展了消息宣传和培训措施,以保证服务质量。
例如,政府重视提高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并在需要时为培训提供补贴。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全球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医疗、护理等需求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于2000年10月实行了“介护保险制度”,旨在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疗养、护理服务等保障。
该制度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长期护理,延长了生命期,减轻了家庭护理的负担,这对我国老龄化社会来说有着重要的启示。
一、实行强制参加制度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为全民强制参加,覆盖所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
而我国的社保制度虽然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但由于参保人口不足和缴费意愿低下,致使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加强民众的保险意识,实行强制参加制度,确保保障的覆盖面。
二、实行财源多元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行财源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
政府负责补贴低收入者,企业提供员工的医疗护理保险计划,并支付社保费用,个人也需要缴纳保险费用。
因此,我国可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建立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保障老年人的福利。
三、区分不同等级的照护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区分轻度、中度、重度等不同等级的照护,并制定了相应的护理计划和付费标准。
轻度照护主要包括家庭陪护和日间护理等,中度照护则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帮助,而重度照护则需要提供全天候的护理服务,包括有专业服务的养老院。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重视轻度和中度照护,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减轻全社会对护理人力和资源的压力。
总之,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有效措施,为我国构建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需要积极消除保险意识薄弱、参保率低的问题,实施强制参加制度、多元化财源,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完善照护级别制度,缓解养老压力,使老年人在晚年无忧。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一,它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全面的护理服务和经济支持。
该制度实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国范围内的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残疾的人群,为他们提供全方面的护理和服务。
该制度在促进社会长期照护和老龄化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和长期护理问题上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政策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注重了社会参与和社区协作。
我国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需要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建立多层次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可以借鉴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经验,在政府的指导下,组织社会各界的参与,包括公共机构、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等,建立长期护理服务的社区网络。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提高社会的长期护理服务水平。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服务内容和质量管理上进行了规范和监督。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参与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监督。
我国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也需要加强服务内容和质量管理,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
只有提高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老年人才能得到更好的护理服务,社会的老龄化问题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经济支持方面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了公共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经济支持体系。
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护理保险金,老年人也需要缴纳一定的护理保险费用。
这种方式既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又能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我国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也应该考虑实行公共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经济支持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合理的经济支持。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还注重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保障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要有一支专业的护理人员队伍,而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
我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和长期护理问题时也需要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的护理服务。
日本介护模式对改善我国老年人生活质量启示
日本介护模式对改善我国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启示【摘要】本文通过对日本介护的发展历程及内容的探究,结合我国老年人生活质量现状,提出几点日本介护模式对提高我国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启示【关键词】日本介护;老年人;生活质量【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2-0536-02改革开放不仅创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奇迹,也创造了世界人口发展史上的奇迹,我国提前迎来了人口老龄化时代,根据联合国制定的人口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7%以上即为老龄社会。
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13.26%[1],如何让老人享受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已是现代社会必须关注的问题。
笔者参加了“上海市红十字会老年介护师资培训班”,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介护工作的重要性,如果能将日本介护模式理念发展应用到中国来,将大大改善我国老年人目前的生活质量1 日本介护的发展及内容1.1日本介护的起源20世纪60年代开始,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及家庭结构的改变,导致日本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
为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日本政府制定了《老年福利法》。
“介护”一词最早出现在这部《老年福利法》中,“介护”作为概念词用以阐明特别养老院的功能[2]1.2日本介护的概念及理念介护是指对独立生活有困难者提供帮助,通过专业性援助来满足被介护者身体、精神、社会各方面要求,其目标是提高被介护者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的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3]。
介护的理念是以支持老年人自立为基本。
目的是使老年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自理,满足精神需要,提高其生活质量[4]1.3日本介护的现状通过对家庭和养老机构提供的介护服务,日本目前建立了“新型保健—医疗—介护”综合社会保障体系,以减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医疗和介护问题[5]。
日本已有500多所介护士学校,通过2~3年的学习,完成1650学时,其中介护实习450学时[6]。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介护制度产生的背景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进入老龄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增长迅速。
2010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7.3%,到了2016年这一比例发展为27.3%,预计2025年将超过30%。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如1963年颁布的《老人福祉法》,规定设立养老院并免费收容低收入老人;1973年实施老年人免费医疗政策;1982年废止免费医疗政策,颁布的《老年人保健法》规定了老年人就医的自付比例,要求医院提供医疗与护理的一体化服务,费用由医疗保险承担;1989年颁布的《高龄者保险福祉推进10年计划(黄金计划)》,提出进一步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居家型养老服务业发展。
这些政策对稳定社会、改善老年人生存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客观上加大了政府的公共开支。
特别是实施老年人免费医疗以来,住院老人激增。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财政尚可满足医保需求,但是自90年代经济泡沫破灭以来,日本经济由高增长转变为低增长、负增长,在经济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日本医疗保障财源出现“空心化”。
在此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结构性改革,介护保险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二、介护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介护”一词最早出现在日本1963年制定的《老年人福祉法》中,“介护”有看护、照顾的意思,是指以照顾日常生活起居为主、为独立生活存在困难的人提供相应的帮助。
介护和护理本是同根同源的两个词,但是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二者逐渐有了区分,护理更加趋向于遵循医嘱进行专业的医疗处置,介护更加趋向于对病弱且身体机能有障碍的老人进行长期的、日常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
介护更加注重发挥老年人现有的生活能力,不包办代替,激发其生活意愿。
自20世纪70年代实施老年人免费医疗政策以来,引发了“社会性住院”①现象,老年人因顾及出院后无人照料而长期占用医院床位,高额的住院费用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启示
科 技 视 界
科技・ 探索・ 争鸣
日 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启示
胡义 芳 1 , 2
』 % 蒂 . 类 ຫໍສະໝຸດ 群 村 ( 1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 湖北 武汉 4 3 0 0 7 3 ; 2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金融系, 河南 郑州 4 5 1 4 6 4 )
1 日本 的介 护保 险 制度
日 本 的介护保险制度相对 于其他发达国家产生的较晚 , 但却有 自 身的独特之处 在 1 9 9 7 年 日本政府提 出关于建立介护保 险的议案 . 历 经三年, 于2 0 0 0 年4 月 1日 开始实施。介护保 险制度 的推 出主要是为 了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 会医疗 和护理问题 。 为老年人提供治疗和照顾 服务。其 主要的参保对象是两类人群 . 第一类是 6 5 岁的人群 , 第二类 是4 O 一 6 4 岁已经参加 医疗保险的人群 . 其 中第一类人群被纳入强制性 保险 . 而第二类人群则是申请被保 险。介护保险主要 向这两类人群提 供 居家服务和设施 服务 。 具体包括家庭访 问 , 上门服务 . 养生 指导 , 对 老年痴呆人群的介护 , 医疗设施 的介护 、 短期 入所等服务 。 在待 遇给付方面 . 保险金 的缴纳 因参保人所属 的类别不 同 . 缴纳 费用的 比例也不同 . 其 中最高 的是第 二类人群 . 其缴纳 比例如图 1 所 示。在支付保险金方面则是根据支援水平分为六级即需要介护 、 介护 1 、 介护 2 、 介护 3 、 介护 4 、 介护 5 。 这六个 等级都有各 自护理费用 的规 定。 在整个介护保险范围内 , 个人负担 1 0 %的服务费 。 剩余 9 0 % 均 由介 护保险负担 。超出介 护服务范 围的费用全部由个人 承担 , 入住专业机 构时. 个人需缴纳伙食费和生活费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日本政府也引入了介护保险制度,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
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基本福利,充分体现了政府的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对我国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简述介护保险制度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是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的作用以支持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生活。
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日本强调从“老人赡养”向“老人保障”转变。
介护保险制度是指,政府以一种全民基本保险制度的形式,在社会保险中增设了一项特别支出――介护保险,旨在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和生活支援服务。
通过按年龄和神经系统疾病等进行分类,采取基本保险+公共保险的结合方式,保障了老年人和残疾人从轻度到重度的各个阶段的需求。
同时,政府还鼓励家庭、社会和个人参与护理和服务,提升全体人民的护理和支援能力,建立了一个全民参与的介护保险制度。
启示对我国对我国来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老年人的保障。
与日本不同的是,我国目前处于社会医疗保障的初级阶段,各阶段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应引入类似于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
首先,应增加社会保险项目,建立老年人的保障制度。
我们应该考虑增加类似于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险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
这样不仅能够支持老年人,减轻他们的负担,也保证了他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其次,发挥家庭、社会和个人在老年人保障中的作用。
针对我国家庭护理资源的丰富性,应当充分发挥家庭在老年人生活中的作用,同时也应当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提升社区的老年人服务水平,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老人的保障中来,以形成一个全民参与的政策机制。
最后,应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和标准化。
将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标准纳入法律框架,明确权利和义务,提高社会保障保障的实现程度。
同时,需要统筹人员、经费、技术等因素,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保障机制。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介护保险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或残障人士能够得到必要的服务和照顾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因此其介护保险制度备受关注。
本文将介绍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1. 产生背景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在1997年开始实施的。
当时,日本的老龄化问题已经非常突出,老年人口数量庞大,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口增加,而家庭护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决定建立介护保险制度,通过社会化的方式为需要长期护理的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照顾。
2. 制度设计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有65岁以上的人都必须参加介护保险,缴纳保险费;二是保险费的缴纳和介护服务提供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三是介护保险制度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长期护理机构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护理员和护理设施。
3. 实施效果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家庭护理的负担,提高了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生活质量。
由于介护保险制度的支持,一大批护理员和护理设施得以培养和建立,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1. 加强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障机制我国目前的长期护理保障主要依靠家庭护理和社会救助,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相对薄弱。
通过借鉴日本的经验,我国应当加强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完善的介护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提供更加全面和可持续的长期护理服务。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具有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介护保险法、相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
我国在推动介护保险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也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为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介护保险制度需要有足够的基础设施和人才支撑,包括护理员、护理设施、护理用品等。
2000介护保険制度
2000介護保険制度一、概述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起源和目的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起源于1995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保障老年人基本的生活和护理需求。
通过建立全民参与的保险制度,日本政府旨在分担家庭养老的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介绍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成和运作方式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主要由保险基金、保险机构和保险受益人三部分组成。
保险基金来源于参保人员的保费,用于支付护理服务费用。
保险机构负责提供护理服务,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等。
保险受益人则为需要护理的老年人。
运作方式上,日本介护保险制度采用分级报销机制。
即根据护理服务的类型和等级,保险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受益人的护理费用。
同时,政府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险政策,以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护理需求压力。
三、分析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老年护理需求的应对措施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护理需求,日本介护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通过设立护理等级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进行科学评估,为其提供针对性服务。
其次,建立多元化的护理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提高服务质量。
最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护理服务的智能化和远程化,降低护理成本。
四、评价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实践中的优缺点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缓解了家庭养老负担,促进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护理人员短缺、服务价格波动较大、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
五、探讨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我国养老保障的启示面对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经验:1.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3.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4.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养老服务的智能化和远程化发展。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浙江省养老事业的启示
ECONOMIC RESEARCH GUIDE2021年第04期No.04袁2021经济研究导刊一、浙江省养老事业现状分析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下面临的社会性问题之一。
而浙江省作为老龄化阵营前线的选手,早在1987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比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还早12年。
如今,随着浙江省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技术的发展等,浙江省老龄人口数目激增,养老问题暴露,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形势刻不容缓。
1.家庭养老等传统养老方式不再完全适应当今的养老局面。
中国人根深蒂固承袭至今的传统养老方式不再完全适用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
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单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上下两代人抚养与赡养交替反复进行而存在的传统反馈型养老模式。
但是结合现实,从当前的社会整体大环境来看,家庭养老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一方面,随着浙江省各方面的发展,出现了城乡间发展不平衡这一问题。
为了谋求发展,许多农村年轻人独身外出打工,如此一来,养老主要动力的流失,使得许多传统养老的家庭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浙江省严格实施早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浙江省出生率降低,新生儿数量下降,这不仅间接推动人口老龄化的进度,还催生了新的家庭构成模式———“4-2-1”倒金字塔模式,即当两个独生子女家庭相结合时,两位成年人需要赡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
相对于从前的好几个兄弟姐妹及其另一半赡养家里的老人,在“4-2-1”模式中,赡养老人的沉重负担反映出家庭养老的可行性愈来愈差,传统的养老方式将不适应当今时代的变化。
2.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
浙江省要想解决好养老难题,就需要从社会基础养老设施及养老服务体系上寻找突破口。
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共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588家,居家养老服务站2万余个,能提供上门服务的仅有7500家。
全省90个县(市、区)仅有52个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系统[1]。
而截至2017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千万,单从数字层面来分析,现有的养老体系并不能满足年老者的需求,浙江省养老供能明显不足。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作者:杨慧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07期摘要: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就在不断探寻养老模式,并提出了介护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了财政压力,解决了照顾老年人的难题,促进了就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一方面在减轻家庭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降低政府财政压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对促进就业、拉动介护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日本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已步入老龄化的人口大国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关键词: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老龄化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9)07-0065-04一、介护制度产生的背景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进入老龄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增长迅速。
2010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7.3%,到了2016年这一比例发展为27.3%,预计2025年将超过30%。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如1963年颁布的《老人福祉法》,规定设立养老院并免费收容低收入老人;1973年实施老年人免费医疗政策;1982年废止免费医疗政策,颁布的《老年人保健法》规定了老年人就医的自付比例,要求医院提供医疗与护理的一体化服务,费用由医疗保险承担;1989年颁布的《高龄者保险福祉推进10年计划(黄金计划)》,提出进一步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居家型养老服务业发展。
这些政策对稳定社会、改善老年人生存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客观上加大了政府的公共开支。
特别是实施老年人免费医疗以来,住院老人激增。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财政尚可满足医保需求,但是自90年代经济泡沫破灭以来,日本经济由高增长转变为低增长、负增长,在经济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日本医疗保障财源出现“空心化”。
在此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结构性改革,介护保险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健全中国老年照顾体系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健全中国老年照顾体系的启示谢红孟开日本东京医科齿科大学医疗经济学系摘要20世纪70年代,日本进入高龄化社会后引发的医疗及长期照护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通过对日本现行的介护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现状和实施效果的介绍,旨在对我国政策的修订起借鉴作用,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和务实的措施解决中国老年人长期照顾的难题。
关键词介护保险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照顾老龄化社会是指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大于7%或60岁以上人口大于10%的社会。
中国200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7%[1],预计今后还将以年均3%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2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可达218亿,占总人口的1814%左右[2],中国已名副其实地成为/老龄化0国家。
人口老龄化及其快速发展趋势对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影响。
十几年前日本就进入高龄化社会,该国很早就开始重视老年人照顾问题,2000年4月开始实行的介护保险制度,在照顾对象的全社会覆盖,资金的运用,介护程度的认定、评价及专业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老年人照顾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工作极富战略性和挑战性,我国应该借鉴介护保险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尽早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体制来保障我国老年人享有公平、合理的照顾服务。
1日本介护制度的现状和效果分析111日本老龄化社会现状日本人口总数1128亿,平均寿命男性78132岁,女性84123岁,其中65岁以上人口243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9%[3]。
20世纪90年代后受经济和人口急剧老龄化的影响,使老龄照护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2000年全国有280万老年人需他人护理,以后还将以每年315%的比例增加,到2025年将达到530万人[4]。
少子化的后果使独居老年人的家庭不断增加,家庭护理者的年龄结构偏大,很多是老年人照料老年人,能力和水平均有限;同时,由于文化的影响,日本老年人喜欢居家护理,但社会的进步使承担家庭护理绝对主力的女性进入社会的机会增大,老年人在家已很难找到合适的照顾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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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启示
【摘要】随着老龄化问题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各国都相继推出了符合自身国情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日本也不例外,与2000年出台具有社会性质的高龄护理保险法案即“介护保险”。
介护保险成功地解决了日本老年人的护理需求问题。
目前,我国也处于老龄化的高峰期,老年人护理需求的为问题已成为热点问题,如何解决老年护理的问题,是否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来解决该问题?文章通过对日本老年护理的介绍,阐述了日本老年护理给我国构建老年护理保险带来的启示,以及就我国目前存在的老年人对晚年护理的需求、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的转变、医疗改革尚未完成等积极因素进行了分析,以论证我国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能性。
【关键词】介护保险;老龄化;养老护理
老龄化问题在20实际90年代就困扰着世界各国,为了解决该问题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方案措施,而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日本2000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高龄护理保险(Long-term-care Insurance,国际上简称为LTCI)法案,日语解释为“介护保险”。
该法案的推行将护理服务模式由单纯的“处置”服务转变为“契约”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我国目前也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阶段,并即将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期。
面对这一状况,在与日本文化背景极其相似的情况下,我国是否可以借鉴日本的介护保险来解决我国老龄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呢?这是一个亟待考证的问题。
1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产生的较晚,但却有自身的独特之处。
在1997年日本政府提出关于建立介护保险的议案,历经三年,于2000年4月1日开始实施。
介护保险制度的推出主要是为了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医疗和护理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治疗和照顾服务。
其主要的参保对象是两类人群,第一类是65岁的人群,第二类是40-64岁已经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其中第一类人群被纳入强制性保险,而第二类人群则是申请被保险。
介护保险主要向这两类人群提供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具体包括家庭访问,上门服务,养生指导,对老年痴呆人群的介护,医疗设施的介护、短期入所等服务。
在待遇给付方面,保险金的缴纳因参保人所属的类别不同,缴纳费用的比例也不同,其中最高的是第二类人群,其缴纳比例如图1所示。
在支付保险金方面则是根据支援水平分为六级即需要介护、介护1、介护2、介护3、介护4、介护5,这六个等级都有各自护理费用的规定。
在整个介护保险范围内,个人负担10%的服务费,剩余90%均由介护保险负担。
超出介护服务范围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入住专业机构时,个人需缴纳伙食费和生活费。
图1 日本不同人群保费缴纳比例
2 我国养老护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在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只有少数发达的省市实行了养老护理,建立了养老院等机构,例如大连市的“居家养老院”。
但是在我国类似于这样的养老护理的数量还微乎其微,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过农村地区大批的中青年劳动力都涌向城镇,出现了“空巢家庭”的状况,加之在农村地区并无养老保险,这使在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农村老年然出现了吃饭难、上厕所难、穿衣难等困难。
相对于农村而言,城市老年护理问题也不容乐观。
虽然在城市的养老机构要多于农村,但只是在发达地区,并且我国养老机构缺乏大量的专业护理人员,并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其所需要的护理服务。
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养老机构少,医院的医疗护理费用过高,造成多数城市老年人选择依靠自身护理,这势必也在城市出现了老年人吃饭难,上厕所难,穿衣难、洗澡难等现象。
3 日本介护保险对我国养老护理的启示
日本历经三年于2000年出台的《高龄护理保险法案》,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例如费用过快增长。
但是,该法案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日本老龄化危机,满足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因此,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是具有借鉴作用的。
3.1 具有社会性质的保险制度
日本的介护保险不同于美国的护理保险,美国的护理保险是具有商业性质的,而日本的介护保险具有社会性质。
这意味着在缴费方面国家负担较多,从而缓解了家庭因为缴纳保险费而带来的经济的压力,最终使大多数人参加到介护保险中来。
实现了大多数人享受老年护理的目标,解决了多数老年人由于年老而带来的生活不便的困难。
3.2 介护保险具有法律效力
日本在推出介护保险时,是以法律的形式推出的,具有法律效力。
在该法案中明确规定了介护保险的对象、服务内容,给付办法等内容,使工作人员能够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同时,在该法案中还对护理人员的专业级别做了明确规定,使参保人可以放心参保,避免因为担心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而放弃参保的可能性。
3.3 服务项目健全
日本介护保险的服务项目包括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护理人员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等级不同提供不同的服务,这样满足了参保人因年老带来的不同护理需求,使老年人在身体健康和心理需求都得到了满足,特别是居家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在家中获得护理需求,解决了老年人不愿意在陌生环境中养老的问题。
服务项目的
健全解决了由于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生活困难,身体健康和心灵空虚等各种问题,缓解了老龄化危机,加强了社会的稳定性。
4 介护保险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期,老年人的护理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特别在医疗保险的不完善,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依然存在的情况下,老年人看病难,护理难的问题日趋严重,特别是农村的“空巢家庭”,由于护理机构少,老年人生活上缺乏照顾,心理空虚的现象更为严重。
因此,实行介护保险势在必行。
4.1 我国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目前,由于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推行、现代人观念的转变、医疗条件的改善等因素的影响。
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四二一”、“四二二”、甚至“八四二一”的家庭结构,这样的家庭结构不但加重了子女的养老负担,也使老年人在晚年生活和心理关怀方面存在着风险。
此外,随着人类生活脚步的加快,工作压力大,空气污染指数高等环境因素也日益影响着人类的身体健康,易在晚年发病,这必然对家庭提出了特殊的护理需求,但是特殊的家庭结构使得老年人的此类生活照顾存在着缺失。
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在晚年提供保健等服务,满足老龄化的需求。
4.2 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改变
意识形态可以改变推行方与惠及方之间的交易费用并保证新制度的推行使用。
目前中国的城市居民大多处于子女与父母分居而住的状态,农村则多是“空巢家庭”。
这种状况促使大多数老年人改变了依靠子女照顾的观念,而是依靠自身养老,更有一部分老年人选择住进养老院。
传统依靠子女养老的观念的改变有利与我国推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提高老年护理保险的参保率,从而解决老年人希望在家获得养老护理的问题,促进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4.3 高额的医疗护理费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告诉发展,国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高额的医疗护理费用,仍使许多需要老年护理的家庭入不敷出,最终选择放弃医疗护理。
这促使我国必须要寻找一条满足老年人护理需求的道路,建立具有社会性质的老年护理保险,加大财政对老年护理保险的支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为老年护理而带来的家庭经济危机。
同时,也能够使由于经济困年而放弃老年医疗护理的人群得到想应的健康和心理护理。
4.4 医疗保险改革尚未完成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且还在不断的进行医疗保险的改革,以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人们“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如果将老年人的护理保险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不但可
以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还解决了推行一项新制度所带来的成本问题。
一项新制度的单独推行,会花费较大的成本,如果将其作为新医改方案的一项内容,调高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则会相对节约由与推出新制度所带来的高成本,同时也使人们更容易参加到护理保险中来。
4.5 满足就业需求
老年护理保险的推行,必然要求大量的具有良好素质,良好技术水平的护理人员,这就为具有该方面技术水平的人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
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问题,缓解了我国目前由于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老龄化的日趋严重和我国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缺失,决定了我国保险市场对老年护理保险的需求。
但是,由于护理保险的费用较高,必然要求我国要建立具有社会性质的老年护理保险,以解决我国存在的医疗护理费用过高,老年人在生活,健康等方面需要帮助甚至部分人就业的问题,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而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完成,老年人传统居家养老观念的改变也为建立老年护理保险提供了时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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