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信用卡诈骗罪——以相关信用卡犯罪案例为视角-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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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用卡诈骗案件看信用卡风险防范

从信用卡诈骗案件看信用卡风险防范
额1 4万余 元 ,但 蔡 某仅 是 伪 造信 用 卡 的 使 用者 ,伪造 环 屡屡 见诸 报端 。与 此 同时 ,公 民还 没 有建 立起 个人 信 息保 节 中的其他 参与人 员均难 以查 明 。 护 意识 ,随 意将 自己的 身份证 件 提供 给他 人 ,给 冒用他 人 身份证 件 申办 信用卡 的犯 罪行 为带来 方便 。
进行 诈 骗 活动 的 犯 罪 。2 0 0 5年 2月 2 8日,全 国人 大 常委

信用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1 .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 占绝大多数
所谓 冒用 型信 用卡 诈 骗案 ,是指 非持 卡人 以持卡 人 的
会 通过 了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刑法 修正 案 ( ) 五 ,将 “ 用 使
信 息技 术的 快速 发展 ,使 得获 取 他人 资料 变得 非 常容
犯 罪的源 头难 以查 获 。如被 告人 蔡某 使 用多张 伪造 的境 外 易 ,一 些 企业 因业 务原 因掌 握 了大量 客 户信 息 ,在未 经容
信 用卡 先 后 1 次 在 各 大 商场 刷 卡 购买 大 宗 物 品 ,涉案 金 许 的情 况 下 ,将信 息提 供给 其他 商家 ,个 人信 息泄 露事 件 9
3 .信 用卡发 放 审核机 制存在 漏洞 商 业银 行 为 了增加 发卡 量 ,纷纷 降 低信 用卡 发卡 门槛
伪 造信 用卡 诈 骗需 要伪 造 国际信 用 卡空 白卡 、窃 取境 和 申请 条件 。草率 的 发卡 行为 是导 致信 用卡 诈骗 案件 不断 外 持卡人 的数据 资料 、再加 工伪 造 、套取现 金等 多个环 节 , 此 类信 用卡 犯罪 已呈现 了境 内外互 相 勾结 、集 团化 、专业 化 的趋 势 。 由于组 织严 密 、 工细 致 , 但 分 调查 取证难 等 因素 , 上升 的主要 因素 之一 。 4 .个 人信息 保护意 识不 强

2020信用卡诈骗罪的论文开题报告(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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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信用卡诈骗罪的论文开题报告(推荐5篇)第一篇:2020信用卡诈骗罪的论文开题报告2020信用卡诈骗罪的论文开题报告范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

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选题意义背景:近年来,随着信用卡产业的快速发展,信用卡诈骗呈现高发、多发态势,成为当前金融犯罪中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不仅严重侵犯了银行信用卡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还是产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诱因。

面对这种境况,作为一名法律人,从自己专业角度来分析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之道甚为必要,以尽应有的社会责任。

意义: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中新提出的一条罪名,目的在于有效预防和打击金融类诈骗。

随着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增长,各类银行卡犯罪也日趋严重,但由于信用卡诈骗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各个犯罪环节上的表现形式的不同,在具体适用刑法时存在一定困难,不能一概定为罪与非罪。

而通过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研究,可以填补我国在金融类犯罪领域的空白之处,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强大的理论基础。

通过研究,可以促进我国司法实践活动在金融类犯罪领域的有效开展,为司法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理论保障。

只有司法机关和金融主管部门对这一犯罪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和司法认定,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信用卡金融犯罪行为,有效地预防信用卡诈骗的发生。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1、国内研究现状:(1)中国政法大学,梁华仁教授,郭亚教授2004年在《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中,通过对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认定中有关具体问题的研究提出了几点观点,如: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两位教授认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是一复合行为,由盗窃行为和使用行为组成。

盗窃只是为取得财产提供了可能,使用才是占有财产的关键,使用行为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特征,故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

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

日通 过 的 《 于 惩 治 破 坏 金 融 秩 序 犯 罪 的 决 定 》增 加 关
了信 用 卡 诈 骗 罪 , 1 9 9 7年 3月 1 日修 订 后 的刑 法 典 4 f 以下 简 称 新 刑 法 ) 1 6条 保 留 了这 一 犯 罪 。 第 9 新 刑 法 第 1 6条 规 定 ,信 用 卡 诈 骗 罪 是 指 以 非 法 9
般 以诈 骗 罪 论 处 。 不过 ,信 用 卡诈 骗 犯 罪 与 普 通 的
财产诈骗犯罪虽然都 归属于诈骗犯罪 的范畴 ,但 与普
通 诈 骗 罪 相 比 。信 用 卡诈 骗 罪 无 论 是 在 犯 罪 手 段 、行 为方 式 、侵 犯 的客 体 还 是 在 社 会 危 害 性 都 具 有 自身 的特 点 , 因而 ,在 立 法 上 科 学 的 作 法 应 是 将 信 用 卡诈 骗 罪 从 普 通 诈 骗 罪 中分 离 出 来 ,作 为一 种 独 立 的 犯 罪 加 以规 定 。基 于此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1 9 9 5年 6月 3 O
刘祥 红
( 东商学院,广 东 广州 5 0 2 ) 广 130

摘 簧:信 是 发展爨 _ j 用卡 辫今 快的 项鑫融 务之 着倍 的快速发 产生了 新型的 ☆ 韭 随 朋卡 展, 一种 犯

罪 用 诈 罪 彝 _精 卡 骗 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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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囊 金上上的势典较 的会 害。文介信 卡 在 和 额 量 升 趋 ' 有 大 社 危 性 本 从 绍 用
生 。鉴于我 国 l7 9 9年刑 法 中并没有 关于信用 卡诈 骗
罪 的规 定 , 司法 实 践 中 对 构 成 犯 罪 的信 用 卡诈 骗 行 为

融 的 管 理 制 度 ,也 包 括 公 私 财 产 的 所 有 权 。 信 用 卡 诈

信用卡诈骗罪案例

信用卡诈骗罪案例

信用卡诈骗罪案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通过虚假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而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取款。

这种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也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真实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例,以警示大家提高警惕,防范此类犯罪行为。

某市民小张在一天收到了一封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称小张的信用卡存在异常交易,需要核实信息。

小张由于平时繁忙,对信用卡的使用并不是很了解,便按照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了回拨。

对方自称需要核实小张的身份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小张出于信任便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有效期和CVV码等信息。

随后,小张的信用卡账户上出现了大额消费记录,小张感到异常,赶紧联系银行进行了查询,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信用卡诈骗的受害者。

经过调查,小张才得知之前接到的电话其实是诈骗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实施的诈骗行为。

由于小张提供了个人信用卡信息,导致了财产损失和信用记录受损,给小张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持卡人提供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提供的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财产和隐私的信息。

为了防范信用卡诈骗,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不随意泄露个人信用卡信息,及时关注信用卡的账单和交易记录,定期更换信用卡密码和CVV码,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银行进行核实等。

只有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总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信用卡信息,及时关注账单和交易记录,以免成为诈骗分子的下一个目标。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大家对信用卡诈骗的重视,有效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信用卡犯罪案例

信用卡犯罪案例

信用卡犯罪案例目前,随着我国的各种金融活动日益频繁和信用卡使用的日益普遍,信用卡犯罪已经成为一种多发犯罪。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信用卡犯罪案例篇1: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两起涉信用卡犯罪案件,其中一起案件被告人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并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另一起案件被告人利用POS机为他人提供有偿套现服务。

两起案件被告人最后都被判刑并处罚金。

信用卡发行量剧增的同时,因信用卡透支引发的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也呈逐年上升之势。

市中区人民法院调研发现,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等呈多发趋势,20xx年,市中法院全年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达295件,20xx年第一季度受理56件,诉讼标的额由原来的几千元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断增长。

案件一两年透支信用卡28万余元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强(化名)于20xx年4月、6月先后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明,申办中国工商银行(5.48,-0.04,-0.72%)的信用卡2张。

此后,徐强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多次在商场套取现金或消费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截至案发前,徐强使用2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本金数额共计288278.09元。

20xx年5月,徐强陪同王军(化名)申办中国建设银行(6.95,-0.05,-0.71%)、交通银行(7.05,-0.06,-0.84%)、中国光大银行[微博](5.43,-0.05,-0.91%)的信用卡各1张,并安排王军在申办过程中填写他所提供的邮寄地址。

徐强收到3张信用卡后,在王军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3张信用卡套取现金或消费透支。

截至案发前,徐强冒用王军信用卡诈骗本金共计92364.4元。

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徐强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银行业务竞争激烈,由于考核数据不,为抢占信用卡市场份额,部分金融机构将信用卡业务外包,导致办理程序不规范。

信用卡风险 毕业论文

信用卡风险 毕业论文

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信用卡作为当今社会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的便捷和快捷性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但是,在背后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好这些风险,很容易导致消费者的信用卡债务和银行的信贷风险。

本文从信用卡的定义、信用卡风险的类型以及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信用卡的定义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信贷功能的一种银行卡。

它可以让持卡人使用未来收入来进行消费,使得我们可以通过信用卡透支,来适度地增加个人消费,提高个人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

与此同时,信用卡也是一种方便实用的支付方式,它可以在POS机、ATM机、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多种场景下使用,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效率。

二、信用卡风险的类型1.透支风险透支风险是指持卡人通过信用卡透支消费,但无法按期偿还欠款或者透支超过了个人的能力,导致透支负担加剧的风险。

对于银行来说,透支风险也就是信贷风险,它会导致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增加,对银行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巨大影响。

2.非授权使用风险非授权使用风险是指持卡人信用卡账户被恶意盗刷、盗号或者失窃,导致信用卡被他人非法使用的风险。

这种风险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持卡人的消费信用,甚至会导致持卡人在商业信用方面的不良记录。

对于银行来说,非授权使用风险也会影响其信用卡的使用安全性和信誉。

3.欺诈风险欺诈风险是指银行或者商家将无关卡持有者的信用卡信息用于欺诈行为的风险。

这种风险往往发生在网络购物或电话购物中,所以处理信用卡信息的商家和连锁店必须具备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来保证信用卡信息不被泄露,以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

三、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1.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银行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机制,来对信用卡用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这样可以避免发放信用卡给负债过重或者信用较差的用户,从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

2.提高支付安全性银行和商家需提高支付安全性,防止信用卡账户信息被恶意攻击。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付方式之一。

然而,伴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信用卡诈骗犯罪也屡屡发生。

信用卡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本篇文档将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内容。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在未经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采用欺骗、误导等手段获取信用卡信息或者利用信用卡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该罪行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且罪行情节较为严重者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某人借助欺骗、误导等手段获取他人的信用卡信息;2.恶意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非法交易;3.造成持卡人经济损失。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手法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法非常多样,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法:1. 冒充银行客服诈骗诈骗者通过冒充银行客服的身份,向持卡人骗取信用卡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利用这些信息完成非法消费。

2. 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卡号诈骗诈骗者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卡号,比如通过社交媒体、公开网站等,随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3. ATM机窃取银行卡信息诈骗者使用一种叫做插卡器的设备植入到ATM机内部,用于窃取银行卡和密码等信用卡信息。

随后,诈骗者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4. 社交网络诈骗诈骗者通过社交网络的方式,透过各类诱人的诈骗信息,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防范措施要想有效地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信息,不随意泄漏;2.不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等信息,并保持警惕;3.不在ATM机等公共场所借他人的银行卡;4.定期更新密码,以防密码被盗用;5.注意身边人员的举动,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除了每个人应该注意的防范措施之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强安全措施,比如完善安全机制、提高员工识别诈骗能力等措施,以遏制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相关问题浅析

信用卡诈骗罪相关问题浅析
法机关更好 的适用法律 ,惩治此类犯罪 。
根据刑法规定 ,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并处 2万元以上 2 0万元 以下罚金 ;数额 巨大的处五年 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 5 万元 以上 5 O万元 以下 罚金 ;数额特别 巨大 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 5万元 以上 5 O万元 以下罚金 或 者没收财产 。笔者个人认 为并处罚金的数额较大 ,不利于社会矛盾纠纷 的化解和社会 的和谐稳定。在信用卡诈骗罪案件 , 大多数 的案件都 是数 额较大的 ,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都努力给银行偿还 本金 利息 ,但 是在判决后却发现要交最低 2 万元 的罚金 ,这无疑给他们生 活带来沉重 的压力 ,也不利于人权的保障。故而 ,笔者建议对信用卡诈骗并 处罚金 的处罚 ,可以考 虑按 照本金的百分 比计算 ,罚金 的数额应 当在 犯罪嫌疑 人还清或者尽力还 清银行本 金及利 息的基础按 照一 定的百分 比有 所降 低 ,反之应该加大罚金 的处罚 ,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矛盾 纠纷 的解决。


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分析
根据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 关信用卡 问题的解释 , 刑法 中规定 的 “ 信 用卡 ”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 、信用贷款、转账结算 、存取 现金 等全 部功 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不仅包括 国际通行意义上 的具 有透 支功能的信用卡 ,也包括不具有透支功能 的借记卡 , 可 以看 出刑法中的 信用卡比较狭义 的信用卡其范围是有所扩大的。信用卡诈骗 罪侵犯的客 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司财产 的所有权。客观方 面表 现为用虚构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的方法 ,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 , 骗取 财物数额较大的 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 四种行为①使用伪造 的信用卡 ,或者使用 以虚假 的身份证明骗领 的信用卡 ;②使用作废 的信用卡 的; ③ 冒用他人信用卡 的;④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单位不能构成本 罪 的主体。主观方 面由故意构成 ,过失不构成本罪。

浅议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及防范措施

浅议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及防范措施

浅议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及防范措施【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信用卡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务的重要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便利。

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个新兴的产物,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实施诈骗,给当事人带来重大的财产损失。

本文列举了信用卡诈骗的常见手段,分析了犯罪的特点,并提出了预防该类犯罪的建议,希望对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特点;防范措施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近年来,不少犯罪嫌疑人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自助银行、ATM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对银行个人客户的信用卡内资金实施诈骗的案件呈不断递增趋势,严重侵害了银行客户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1.常见的几种类型(1)发送手机短信骗取卡内信息。

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虚假的消费提示或中奖提示,诱骗客户拨打假冒的银行客服电话、银联信息卡管理中心、公安部门等部门的咨询电话,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等信息进行诈骗。

(2)在ATM机上贴虚假告示。

在ATM机上以银行名义张贴虚假提示,谎称“银行的业务系统正在升级”,诱骗客户按操作程序,将账户内资金转入指定活期账号。

(3)利用电话截取银行卡密码。

通过电话连接各银行的电话,截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从而盗取客户账户内的资金。

(4)利用假网站实施犯罪。

不法分子先行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虚假银行网站,诱使客户提供账号和密码,或诱使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计算机病毒,使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被窃。

(5)通过互联网上交易骗取信用卡信息。

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提示要将交易款存入客户的个人借记卡中,同时向客户提供咨询电话,告知客户通过该电话查询交易款是否入账,由此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进行诈骗。

(6)克隆银行卡窃取资金。

通过拾取被丢弃的取款凭条等手段窃取客户银行卡号及密码,克隆银行卡窃取客户资金。

浅谈信用卡诈骗罪

浅谈信用卡诈骗罪

浅谈信用卡诈骗罪论文关键词:信用卡 诈骗罪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论文摘要: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具有下列特征: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具有下列特征:1、犯罪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及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的对象是信用卡。

信用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发给用户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信用凭证,通常是发给在键盘 一定数量存款、信用较可靠的个人或单位。

信用卡具有使用方便、灵活,有利流通的特点。

但是,它是以使用人的信用为基础的。

在使用时,无须支付现金即可购物、取得服务或提取现金,因而发卡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有些不法之徒正是利用这一特点,以信用卡作为工具,达到其诈骗财物或骗取有偿性服务的目的。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活动。

具体方式包括下列几种:(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包括使用自己伪造的信用卡,以及使用明知是他人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购物、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信用卡可以因种种因而是失去效用,不能继续使用,包括因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持 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内停止继续使用,将卡退回发卡争先 因持 卡人将信用卡挂失而使其失去效用等。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按有关规定信用卡只限于合法持卡人自己使用。

冒充合法持卡人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就是信用卡诈骗。

(4)恶意透支。

所谓“透支”,在银行业务中,一般指在客户帐上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帐上资金数额支用款项。

按信用卡使用规定,大多数信用卡都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额度(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内透支使用信用卡,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欠款及利息。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以孙某信用卡诈骗案为例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以孙某信用卡诈骗案为例
霍。
信用 卡 诈骗罪 的 构成 要件如 下 : 1 . 本 罪侵 犯 的客体 是信 用 卡管理制 度 和公私 财产 所有
权。
2 . 本罪 客观 方面 表现 为行 为人采 用虚 构事 实或者 隐 瞒真相 的方 法 , 利用 信用 卡骗取 公 私财 物的行 为 。 3 . 本 罪 的主体 是一 般主 体 , 自然人 可成 为本罪 的犯 罪主 体 。 4 . 本 罪 的主观 方面 是故 意 , 而且 是直接 故意 , 行为 人主 观上 客观 方面 具体表 现 为 以下几 种行 为 : ( 1 ) 伪 造信 用卡 是指 模仿 的纹 理 , 模板 , 图案 和信 用卡 的密 冒, 骗取 他人 财物 的 行为 。包括 使用 伪造 的信用 卡购 买商 品 , 使 用提 取现金 的以及使 用 伪造 的信用 卡是 在各种 服 务等接 受 。 ( 2 ) 使用 作废 的信 用 卡。作 废 的信用 卡, 是指 法律规 定 不能 继续使 用的过 期 的信用 卡, 或者 是被依 法宣告 无效 的信 用卡和 持
处罚 金人 民 币 1 O万 元 。 二、 解说
理信用 卡 的机会 , 2 0 0 7 年1 2月 1日用 宋某某 的身 份证 办理 5 0 0 0 非法 占有 为 目的 , 冒用 他人 信用卡 , 进 行诈 骗活动 , 数额较 大 , 其 2 0 0 8年 2月 4日其再 次用 宋某 某的 身份证 办理 4 万 元 的中 国农 告人 孙某 无前科 劣迹 , 在 审理 中 自愿认罪 , 可 以酌情从 轻 处罚 。
被 告人 孙 某又 从 自己持 有 的中 国农业 银行 信用 卡 中将 3 8 0 0 0元 条 的规定 , 判 决如 下 :
3 3 0 0 0元 , 其余 5 0 0 0元被 其挥霍 。案发 后 , 赃款 全部 追返 事主 。 被 告人 孙某 在 开庭审 理 中对公 诉机 关指控 表 示无 异议 。 ( 二) 一 审事 实和 证据

论新形势下的信用卡诈骗罪

论新形势下的信用卡诈骗罪

论新形势下的信用卡诈骗罪于千涛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兴的经济类犯罪。

信用卡诈骗罪就是出现在金融领域的一种犯罪形式。

在当代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越来越多的金融犯罪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金融性犯罪以其隐蔽性大,受害人损失严重成为影响和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文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构成条件、具体表现、认定、处罚等几方面进行细致的阐述,让大家能够认识此罪的危害,对理论和实务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和构成条件学界和刑法都有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我们以刑法条文的规定为准。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是银行发行的允许用户先消费后还款的一种信贷支付卡片,它的发放对象是具有一定信用的客户,给予用户一定信用额度,用户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凭证。

信用卡凭借其便捷的特点得到广泛的应用。

根据我国刑法的定义,我们对恶意透支做如下解释: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按照传统犯罪学理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主体要件。

首先要界定持有信用卡的主体,即持卡人的地位。

一般来说,办理信用卡的人即为持卡人。

我国目前各大银行发行信用卡都实行实名审核制。

银行要求办卡人具有一定的收入,收入要满足银行的最低要求,体现信用至上的原则。

同时必须本人办理,本人使用。

实践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信用卡,比如盗窃、抢劫等方式持有信用卡的,视为非法持有人。

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是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持卡人的财产。

这种故意明知欺骗他人财产犯罪仍然努力而为之,属于直接故意,主观恶意强。

一般来说,主观过失很难构成本罪,因为犯罪人实施本罪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不存在过失的说法。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

信用卡诈骗案件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件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件分析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的使用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用卡诈骗案件也愈发增多,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本文将对信用卡诈骗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该类案件的特点和应对方法。

一、案件概述信用卡诈骗案件是指利用虚假信息或欺诈手段,以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信用卡信息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用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案件数量呈现出持续增加趋势。

这些案件涉及面广,损失巨大,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不安全感。

二、案件原因分析1. 技术手段的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和隐蔽化,给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2. 信息泄露问题:个人信息的泄露成为信用卡诈骗案件不断增多的重要原因。

泄露途径多样,包括网络购物平台、金融机构、社交网络等。

3. 盗刷技术的进步: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掌握了信用卡的刷卡、磁条读取等操作技术,使得信用卡安全难以保障。

三、案件类型1. 盗刷信用卡:通过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盗刷信用卡进行各类消费,给持卡人造成经济损失。

2. 虚假购物网站:不法分子建立虚假购物网站,引诱用户输入信用卡信息,从而获取信用卡信息,进而进行诈骗行为。

3. 电话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电话进行诈骗,冒充银行或其他有关单位,以各种借口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

四、案件对策1. 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减少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

2.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使用信用卡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并及时查看信用卡账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3. 网络安全技术的提升: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的投入,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对信用卡信息的保护。

4.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法律层面对该类犯罪进行有效制裁。

五、个案研究以某信用卡诈骗案件为例,该案件发生在某虚假购物网站。

论信用卡诈骗罪

论信用卡诈骗罪

论信用卡诈骗罪摘要:1997 年新刑法中将信用卡诈骗罪纳入刑法典中,信用卡诈骗罪从传统的诈骗罪中分离出来,被单独列为一个新的罪名,这个改变足以体现我国司法对此犯罪行为的重视,也是我国刑法在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体现。

本文将对信用卡诈骗罪在法律实践中几个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信用卡;金融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依据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在犯罪构成上需要具有如下特征:(一)主体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行动目的,即行为人明知道利用信用卡去侵占他人财物是非法的行为而故意去做的。

刑法条文中没有明确写出本罪的故意目的性,但是比照诈骗犯罪的本质属性和该罪侵犯的客体来看,应该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所以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案例名称: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一、案件简介本案是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接到甲某报案,称其信用卡被他人盗刷,涉及金额20000元,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调查,警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是乙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本文将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对该案进行分析。

二、案件事实甲某是某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拥有一张信用卡。

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甲某发现自己的卡片被他人盗刷,并经与银行联络后,基本确认是由乙某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

警方立案调查后,在乙某租住的公寓内搜查到了用于盗刷信用卡的设备。

乙某对其盗刷信用卡的行为供认不讳。

三、法律问题信用卡盗刷行为涉及民事和刑事责任。

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本案存在以下法律问题:1. 乙某盗刷信用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 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法律分析1. 乙某盗刷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乙某盗刷了甲某信用卡上的2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

经调查,确定乙某实施了盗窃行为,故可以认定乙某盗窃信用卡的行为构成盗窃犯罪。

2. 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违约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银行应当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信用卡交易明确标明出了卡片丢失、盗刷等风险由银行承担。

在本案中,甲某信用卡被乙某盗刷,说明银行未能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乙某盗刷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

五、结论根据上述法律分析,乙某的盗刷行为构成盗窃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

同时,银行未能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甲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违约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第32号六、个人观点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信用卡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类型与防范措施

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类型与防范措施

2011年2月(总第267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2,2011(Cumulatively,NO.267)[摘要]信用卡诈骗是伴随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而滋生的一种犯罪。

本文通过总结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行为类型,分析其风险特点,从而提示相关机构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范。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行为类型;防范措施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近几年来,笔者亲自办理以及了解到多起信用卡诈骗案。

从银行卡业务角度为“冒用他人信用卡案件”,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主要涉嫌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等等。

一、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行为类型及案例(一)冒用他人信用卡2010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黎某来到某ATM机前取钱。

当他把卡插入ATM机自动吞卡口时,发现ATM机上还有一张银行卡,且密码已经输入。

黎某取走了卡内4000元现金。

失主发现存款不翼而飞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很快找到了黎某,黎某到案后立即上缴了4000元赃款。

(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2009年10月17日,一男子江某准备买车,他向银行申请购车贷款时发现自己拖欠银行5700元的信用卡欠款。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江某离职前向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之后信用卡寄到了他离职前的公司。

而他以前的同事韦某和谢某冒领了信用卡并获取江某的身份证信息开卡消费。

(三)使用作废的信用卡2006年12月12日上午8时30分,邵某在乘坐公交车时钱包被窃,除现金外,钱包内还有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

待邵某发现卡失窃去挂失,由于计算机、通信等信用卡管理系统不完备,从银行传递银行卡挂失申请,到特约商户接到止付令,需要两三天的时间。

犯罪嫌疑人利用这一“时间差”盗刷了4万余元。

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适用——以“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为切入点

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适用——以“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为切入点

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适用——以“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为切入点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广泛应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其中“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成为了近几年来备受关注的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那么,对于这类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法律该如何适用呢?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发卡银行同意,预知或者应当知道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透支信用卡或者信用卡账户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在“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中,宋某某的行为符合此罪名的构成要素。

其次,案件中出现的“套现”行为也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经常采用的手段之一。

所谓“套现”,是指将信用卡额度套取现金,从而达到欺诈的目的。

近年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出现“套现”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少行骗者使用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骗取信任。

最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量刑也是该罪名判决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适量加重量刑力度,使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达到预防和惩治的目的。

总之,“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等案例的发生,提醒我们在利用信用卡时要保持警惕,避免成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受害者。

与此同时,相关法律规定也敦促公民切实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除了“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我们还可以看到其他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

第一个案例是“张某某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案”。

2019年9月,程某被破获一系列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案件,警方调查发现,程某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共计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60余次,共计套取40余万元。

法院以恶意透支银行费用罪,对其进行了有期徒刑七年。

第二个案例是“李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案”。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提 供理 论 支 持 就具 有 特 别 重要 的意 义 。


信 用卡 诈骗 罪 的 构 成
但 是 卡 、 意透 支的 方 法进 行 诈 骗 活 动 。信 用 卡 在 该罪 中是 犯 罪 工 具, 恶 而不 效 . 涂 改 是 在 作 废 的 真 实信 用 卡上 涂 改有 关 信息 的 伪 造 行 为 , 信 而 是 犯 罪 对象 。 因此 , 用 卡 诈骗 罪 , 言 之 就 是 利用 信 用 卡体 现 的信 用 卡 绝 对 无效 的原 因 。 作废 信 用 卡 是 真 实信 用 卡 因 为 法定 原 因 归 于 信 简 无 效 , 非 自始无 效 。 所 以 , 并 使用 涂 改 卡 应 属 于“ 用 伪 造 的信 用 卡 ” 使 。 用 所 实 施 的诈 骗 犯 罪活 动 。 3冒用他 人 的信 用 卡 . 根据 2 0 0 4年 l 2月 2 日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常委 会 第 十 三次 会 议 通 9 所谓“ 冒用 他 人 的 信 用 卡 ” 即指 , 持 卡人 未 经 持 卡 人 同 意 或 者授 非 过的《 于( 关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刑法 ) 关 信 用 卡规 定 的解 释 》 定 : 法 有 规 刑 消 规定的“ 信用 卡 ” 是指 由商 业 银行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发 行 的具 有 消 费 支 权 .擅 自以持 卡人 的 名 义 使用 信用 卡 ,进 行 信用 卡 业 务 内的 购 物 、 ,
1 用 伪 造 的 信 用 卡 . 使
使 用伪 造 的 信 用 卡 是信 用 卡 诈 骗 罪 的重 要 表 现形 式 。 造 信 用卡 伪 相 结 合所 产 生 的新 智 能 型 犯 罪 。 与传 统 犯 罪相 比 , 具 有 犯 罪 作 案 跨 它 越 性 大 、 机性 强 、 能 化 程 度 高 、 案 手 段 隐 蔽 , 通 常 为 团 伙 犯 罪 主要 有 这 么几 种 表 现 形 式 :() 全 模 仿 真 实信 用 卡 的质 地 、模 式 、 随 智 作 且 1完 版 图 (在 2 如 等 犯 罪学 特 点 , 时 , 又 具 有 复杂 的 刑 法 学特 点 。 同 它 由于 信 用 卡犯 罪 直 块 、 样 以 及磁 条 密 码 等 ; ) 真 实 信 用 卡基 础 上 进 行 伪 造 , 在 空 白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之文献综述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之文献综述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之文献综述【摘要】自1997年新刑法中将信用卡诈骗罪纳入刑法典中,信用卡诈骗罪从传统的诈骗罪中分离出来,被单独列为一个新的罪名,这个改变足以体现我国司法对此犯罪行为的重视,也是我国刑法在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体现。

同时,由于信用卡的不断发展,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识也不断突破原有理论,到目前为止,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在认定上的方方面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

因此笔者通过查阅近几年有关信用卡诈骗罪之认定的相关著作并加以分析,比较各学者观点的法理依据,并提出自己观点。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罪;犯罪客体;司法实践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它是一种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或犯罪手段的智能型犯罪。

目前随着信用卡的广泛应用,信用卡诈骗罪也日益猖獗起来,严重威胁我们的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的利益。

国家先后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对它进行规制,如刑法第196条,刑法修正案(五)等。

同时由于信用卡的不断发展,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识也不断突破原有理论,到目前为止,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在认定上的方方面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

因此笔者将学者们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罪与非罪之界限、盗划信用卡行为之定性以及盗窃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之定性的不同意见加以整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信用卡诈骗罪之认定的主要成果之概括信用卡诈骗犯罪在我国并不是一个古老的罪名,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做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笔者根据学着对不同情况的分析,做出如下概括:(一)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信用卡诈骗罪,首先应注意区分的就是罪与非罪的界限。

鲜铁可认为区分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罪与非罪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把握。

第一,根据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他提出:“行为人不知是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或者误用他人信用卡,或者经过持卡人同意而使用信用卡的,不能认定为犯罪。

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

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

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信用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和使用量的增加,信用卡风险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信用卡风险的成因、影响和应对措施,旨在为信用卡用户和金融机构提供参考。

一、信用卡风险的成因信用卡风险的成因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个人因素是信用卡风险的主要成因之一。

一些信用卡用户由于不良的消费习惯或者缺乏理性消费的意识,导致信用卡透支或无法按时还款,从而增加了信用卡风险的发生概率。

其次,技术因素也是信用卡风险的重要成因。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用卡信息的泄露和盗用问题日益突出,黑客攻击和网络犯罪给信用卡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再次,经济因素也是信用卡风险的重要来源。

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等因素会导致信用卡用户的还款能力下降,从而增加了信用卡违约的风险。

二、信用卡风险的影响信用卡风险对个人和金融机构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对于个人而言,信用卡风险可能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受损,从而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评级和贷款申请。

同时,信用卡风险还可能导致个人陷入经济困境,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用卡风险可能导致不良资产的增加,从而对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信用卡风险还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严重冲击。

三、应对信用卡风险的措施为了有效应对信用卡风险,个人和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对于个人而言,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过度依赖信用卡消费。

其次,个人应该合理规划自己的消费和还款计划,确保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罚息和滞纳金。

此外,个人还可以通过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及时发现并纠正信用记录中的错误。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首先应该加强对信用卡用户的风险评估,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提前识别高风险用户。

其次,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信用卡交易的监控和防范,及时发现并阻止异常交易。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打击信用卡诈骗和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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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以相关信用卡犯罪案例为视角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用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卡作为新的结算工具,不仅用于人们日常的生活购物,还可用于企业之间的工程或者货款的对账结算。

信用卡在我国使用的历程不久,面对越来越多的信用卡犯罪,我国的法律滞后于现实的发展步伐,在信用卡犯罪相关的立法上存在不足,许多犯罪分子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不仅危害了持卡人或者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更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一种严重的破坏,因此从现实中的相关信用卡犯罪案例出发,通过案例分析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实践与立法,并比较其与相似犯罪形态,明晰其独特之处,提出相应的防范信用卡犯罪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行为
目录
引言 (3)
一、信用卡诈骗罪概述 (3)
(一)刑法意义上信用卡的内涵 (3)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4)
二、信用卡诈骗罪与近似犯罪的辨析 (5)
(一)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 (5)
(二)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 (6)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行为分析 (7)
(一)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定性 (7)
(二)恶意透支行为分析 (7)
四、完善我国信用卡犯罪治理的思考 (8)
(一)完善信用卡犯罪相关刑事立法 (8)
(二)加强公民的防范意识 (8)
结语 (9)
参考文献: (9)
引言
信用卡诈骗罪是以信用卡为手段与工具,通过信用卡这一支付工具实施的犯罪行为。

信用卡作为一种国际性的货币结算方式,不仅改变货币结算方式,还为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金融犯罪提供了可能性。

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不仅侵害了持卡人与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还侵害国家对于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因此其侵犯的是双重法益,必须要通过法律对其予以严厉的打击。

信用卡犯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我国使用信用卡的时间不长,面对这一新兴的金融犯罪,我国的刑法必须要对其进行规范,将其纳入刑法的体系当中。

我国刑法自1997年的修正案将信用卡诈骗罪纳入刑法的体系,正式以刑法规范这一金融犯罪形式,不仅是对新的社会犯罪现象的打击,也是我国刑法体系完善的表现。

此后经过几次的修订,其主旨都是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完善该金融犯罪的行为与量刑。

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修订频繁从一方面说明我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视在不断的提高,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及时的对法律条文进行完善,另一个方面也说明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是比较复杂多变的,许多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难以用现有的刑法进行分析,在司法实践及学理上都存在诸多的分歧,信用卡犯罪与普通的诈骗罪存在区别,因此研究其犯罪构成并区分其与其他相似犯罪的差别,从而提出治理信用卡诈骗罪的对策建议。

一、信用卡诈骗罪概述
(一)刑法意义上信用卡的内涵
信用卡一词最先出现在我国的刑法是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该决定的第14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1997年的刑法第196条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于1995年的决定没有出入。

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4年刑法做出的相关解释中对信用卡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1
由此可见,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将信用卡的概念进行扩大化处理,将借记卡也规定在信用卡的范畴内,因为借记卡符合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具有消费支付、转账结算的功能。

因此,刑法的相关规定与金融机构的关于信用卡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出入,金融机构定义的信用卡是以是否具有透支功能为区分标准,认为借记卡
1秦婷婷.信用卡诈骗罪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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