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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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应提供的资料

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应提供的资料

跨境应税服务项目免税备案应提供的资料一、下列应税服务项目免税备案应提供的资料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专业技术服务。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技术除外)。

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备案时应提供的资料(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附件1);(二)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下列应税服务项目免税备案应提供的资料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备案时应提供的资料(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附件1);(二)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国际运输服务免税备案应提供的资料(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附件1);(二)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四)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七)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 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具有持《道路运 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台湾 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 证》,或者未具有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的船舶 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 未具有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的船舶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 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或者在香港、澳门、 台湾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 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 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
三、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服务,如果租赁 的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不适 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零税率。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财税[2013]37号 附件4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
v 零税率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免抵退 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 *外贸企业兼营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免退税 *放弃适用零税率: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 (七)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但不符合第二条第二
款规定条件的港澳台运输服务。
跨境服务增《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
七、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办税指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办税指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一、事项名称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否➢适用层级:省、市、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的,该项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原签订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变化后仍属于免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合同,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规定的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条件的,在合同到期前可以继续享受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

已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的,不再重新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未办理免税备案手续但已进行免税申报的,按照现行规定补办备案手续。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是指纳税人在境外现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

为参加在境外举办的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文化演出、文化比赛、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税务办理流程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税务办理流程

4.2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4.2.1—127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事项名称】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办理材料】提供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和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以外的跨境应税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申请免征增值税的。

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复印件1份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1份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的说明1份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1份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1份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应税行为《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2份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1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

财税[2016]36号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一)下列服务: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4.鉴证咨询服务。

5.专业技术服务。

6.商务辅助服务。

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8.无形资产。

(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增值税与跨境服务贸易应纳税款计算及申报要点

增值税与跨境服务贸易应纳税款计算及申报要点

增值税与跨境服务贸易应纳税款计算及申报要点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跨境贸易的增加,跨境服务贸易的税收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消费税种,对于跨境服务贸易的纳税要求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与跨境服务贸易的应纳税款计算及申报要点。

一、增值税与跨境服务贸易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征的间接税,在跨境服务贸易中具有重要的应用意义。

跨境服务贸易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提供劳务、技术、知识或资讯等服务的贸易活动。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跨境服务贸易属于应税劳务范畴,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二、跨境服务贸易增值税的计算方法跨境服务贸易的增值税计算方法根据具体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计算方法:1. 单纯劳务输出的增值税计算单纯劳务输出是指境内企业向境外提供劳务的情况。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单纯劳务输出应按照3%的税率进行计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劳务收入 × 3%。

2. 劳务和货物同时交付的增值税计算在一些情况下,境内企业向境外提供劳务的同时可能还提供相关的货物。

此时,增值税的计算根据货物和劳务的性质分别进行。

货物的增值税按照货物本身的税率计算,劳务的增值税按照3%的税率计算。

3. 劳务输出给非居民个人的增值税计算当境内企业向境外非居民个人提供劳务时,增值税的计算按照20%的税率进行。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劳务收入 × 20%。

三、跨境服务贸易增值税申报要点跨境服务贸易的增值税申报是企业纳税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几个申报要点:1. 填写申报表格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格,并填写相应的财务信息和纳税金额。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企业的纳税责任和交易情况的真实性。

3. 定期申报增值税的申报一般按照月份进行,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递交给税务机关。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一、前言增值税是一种按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和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的一种流转税。

在一定情况下,政府会对特定企业或特定商品的增值税进行减免,以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减轻企业的负担。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

二、增值税减免政策增值税减免政策通常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制定。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增值税减免政策:1.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并且无需开具发票。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减轻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2.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为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减按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或者按照出口退(免)税的方式处理。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创新。

3. 农产品销售税收优惠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政府对农产品的增值税征收和其他销售税收进行了优惠。

这些政策包括对农产品进行减按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或者实施免税政策。

通过减免税收,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民收入。

4. 对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减免针对特定商品的进口,政府可以对其增值税进行减免。

这一政策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进口业务的发展,减少关税对商品成本的影响,提高竞争力。

三、增值税减免申请流程在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之前,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以确保其符合减免条件。

以下是一般的增值税减免申请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财务报表等。

这些材料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身份和财务状况。

2.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表格,企业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减免政策类别、申请期限等。

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并在申请表格上签字。

3. 递交申请材料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递交给相关税务机关。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跨境服务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促进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少国家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包括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文将对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政策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二、政策背景增值税是国别间贸易中常见的一种税种,但在跨境服务贸易中存在一些特殊性和困难。

由于服务本身具有无形性和可移动性,难以准确计算和征收增值税。

此外,跨境服务可能存在多次征税的问题,给经营活动带来额外成本和负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国家通过制定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实现对该类贸易的特殊管理和减税优惠。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

三、政策内容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免税范围政策明确了哪些跨境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

通常情况下,这些服务包括国内企业提供给境外客户的服务,或者境外企业提供给国内客户的服务。

具体涵盖的领域可能包括咨询、技术支持、培训、广告等。

2. 征免管理该政策还规定了相关的征免管理措施,包括申报材料的准备、核验和审批程序等。

征免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免税政策的有效实施,并防止滥用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3. 税收监管政策要求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监管义务。

这包括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 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期限免税政策一般适用于特定的跨境服务行业,并且具有一定的期限。

政策往往会规定一个固定的有效期,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四、政策影响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台将对相关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该政策降低了跨境服务的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减免增值税,企业可以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增强了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

其次,免税政策有助于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国际合作。

免税政策的出台鼓励了跨境服务的需求和供应,扩大了服务贸易的规模和范围。

旅行社出境游免税申报流程

旅行社出境游免税申报流程

旅行社出境游免税申报流程出境游是指人们离开本国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的一种形式。

对于大多数旅行者来说,购买免税商品是旅行的一项重要活动。

然而,免税申报流程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会比较复杂和困惑。

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出境游的免税申报流程,以帮助旅行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免税购物过程。

首先,旅行者需要了解何为免税商品。

免税商品是指在旅行者购买商品时不需要支付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商品。

通常,旅行者可以在机场、港口、边境口岸等地方购买免税商品。

免税商品种类繁多,包括香烟、酒类、化妆品、腕表、珠宝、电子产品等。

购物结束后,旅行者可以选择立即退税或在离境前退税。

对于立即退税的方式,旅行者需要持免税申报单和购物小票前往退税柜台办理退税手续。

退税柜台一般设立在机场或港口的离境大厅,旅行者需要提前留出足够的时间办理退税手续。

退税柜台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免税申报单和购物小票,并退还旅行者购物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退税款项。

退税款项可以按现金或银行卡的方式进行退还。

对于在离境前退税的方式,旅行者需要自行将免税申报单和购物小票寄至相关机构进行退税申请。

退税申请需要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退税相关机构会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并将退税款项退还给旅行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免税申报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些国家和地区可能对退税金额设有限制,并要求旅行者在一定时间内离境才能获得退税。

因此,旅行者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具体免税政策和要求,以免耽误退税事宜。

总之,出境旅行的免税申报流程对于旅行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旅行者应提前了解免税商品种类和购买方式,认真核对免税申报单上的信息,选择合适的退税方式,并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退税政策和要求。

通过详细了解免税申报流程,旅行者可以更好地享受免税购物的便利和优惠。

跨境服务免税四大条件

跨境服务免税四大条件
跨境服务免税四大条件
制作/老老老牛 声明/尊重知识,尊重版权。请勿商业使用! By EpubSTAR lite 3.2.0.51025 2016-04-16T20:45:31
1.封面 2.扉页 3.目录 4.
Landmarks
1.扉页 2.目录 3.Start of Content 4.封底 纳税人提供的跨境服务享受免税,需要符合四大条件:1)必须有书面合同。跨境服务,必须与 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2)全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入境外取得。向境外单位有 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3)单独核算跨境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必须按规定备案。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的,应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提交相关资料。
书名/跨境服务免税四大条件
制作声明/尊重知识,尊重版权。请勿商业使用! 排版制作/老老老牛 排版样式/老牛样式 7.0 (2015-09-14) 制作版本/1.0 制作时间/2016年4月16日 更新时间/2016-04-16T20:45:31 制作软件/EpubSTAR lite 3.2.0.51025

境外参展免税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境外参展免税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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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办税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办税
(2)该项应税行为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理→办结
监督投诉方式
1.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各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备注
报送资料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纳税人发生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以外的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的需提供:
(1)《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一式两份
(2)发生除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和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以外的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报送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报送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3)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除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的还需提供:
(1)已向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增值税的跨境征收规则与税务处理

增值税的跨境征收规则与税务处理

增值税的跨境征收规则与税务处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跨境交易也越来越频繁。

在这个背景下,增值税的跨境征收规则与税务处理成为了各国政府、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增值税的跨境征收规则和税务处理进行深入探讨。

一、增值税的跨境征收规则跨境征收增值税的基本原则是:增值税在提供应税服务或销售货物的国家征收,而不是在消费者所在的国家征收。

根据国际上的惯例,增值税的跨境征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1. 出口免税:在出口过程中,由于货物将离开国家的境内,因此出口货物可以免征增值税。

这种方式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降低了出口企业的税负。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出口免税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轻松逃避纳税义务,需要企业履行相关的手续,并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才能享受免税政策。

2. 进口征税:与出口免税相对应的是进口征税。

当国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货物时,需要向海关申报并缴纳进口增值税。

此后,国内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抵扣该笔进口增值税,避免重复征税。

以上两种跨境征收增值税的方式虽然相对简单明了,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细节和问题,比如如何准确判断货物是否属于出口货物,如何合理计算和抵扣进口增值税等。

因此,各国政府都会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以提高增值税的跨境征收效率和准确性。

二、跨境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在跨境业务中,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跨境退税: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其他国家时,可以申请跨境退税。

这是一种促进出口的政策措施,可以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提高其竞争力。

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海关提供出口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以便获得退税。

2. 跨境抵扣:企业在进行进口业务时,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实际支付的进口增值税。

抵扣的方式可以是即时抵扣或者改期抵扣,具体应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政府的政策规定而定。

3. 税收协定:不同国家之间可以通过签订税收协定来规范跨境税收事务。

税收协定可以规定纳税义务的分配、避免双重征税、加强税收信息交流等。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 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 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
境外单位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经停我国机场、码头、车 站、领空、内河、海域时,纳税人向上述境外单位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
❖ 财税[2013]37号 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 规定 》
❖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 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第3号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 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及前期试点期 间税款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
跨境服务增值税相关管理规定
❖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财税【2013】37号 附件4)
❖ 零税率:国际运输、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暂行)〉的公告》 ❖ 免税:不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其他应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 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不属于在境外提 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征免税证明申请

征免税证明申请

征免税证明申请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确定需要申请免税的商品或服务:首先需要明确哪些商品或服务需要申请免税证明。

这通常涉及到出口商品、进口商品、捐赠等特定情况。

2.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申请免税证明之前,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税法、海关规定等。

确保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免税条件。

3. 准备相关资料: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

例如,出口商品需要提供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文件;进口商品需要提供进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文件。

确保所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提交申请:将所有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例如海关、税务部门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现场提交或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

5. 等待审核: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所有资料符合要求,并确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审核时间因情况而异,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6. 获得免税证明:如果申请被批准,将获得免税证明。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将此证明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当地政府部门。

企业办理跨境应税服务流程

企业办理跨境应税服务流程

企业办理跨境应税服务流程⼀、可以办理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跨境服务有哪些?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4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以下跨境服务可以办理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

1、⼯程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程项⽬在境外的⼯程监理服务。

3、⼯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6、标的物在境外使⽤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在境外提供的⼴播影视节⽬(作品)的播映服务。

8、在境外提供的⽂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9、为出⼝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10、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

11、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

12、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13、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

14、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专业技术服务。

15、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

15、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

16、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告服务。

17、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形资产(技术除外)。

18、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融通及其他⾦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形资产和不动产⽆关。

19、国际运输服务⼆、办理跨境应税服务设⽴流程1、设⽴公司2、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3、办理电⼦⼝岸key4、办理外汇局备案5、银⾏开⽴外币结算账户三、办理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流程1、实名登录电⼦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税收减免优惠备案】填写相关信息。

2、实名登录电⼦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跨境应税⾏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填写相关信息。

企业跨境服务贸易税务指南

企业跨境服务贸易税务指南

企业跨境服务贸易税务指南
一、免征增值税的跨境服务包括:
(1)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发行、播映服务。

(2)提供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但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者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二、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的,是否需要办理相关免税备案手续?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免征增值税。

三、纳税人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是按照一个合同备案,还是按照一项业务备案?
纳税人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应按照一个合同办理一个备案:如果一个合同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跨境服务业务的,也应按照一个合同
办理一个备案。

四、纳税人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时具体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

2、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跨境服务接受方(以下称接受方)出具的服务地点在境外的书面证明,并由接受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由接受方单位盖章。

4、跨境服务提供方(以下称提供方)涉及人员出境提供服务的,提交由公安边检机关或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供方主要业务人员(1-3人)出境提供服务期间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接受方是境外单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如果接受方是境外个人的,则不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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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
2012年1月,上海闸北区A公司与关联方美国B公司、法国C公司分别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A公司应按照服务接受方指令,从服务接受方利益出发提供技术、商务咨询,协助服务接受方在中国市场与客户、供应商签署项目合同。


案例背景:
2012年1月,上海闸北区A公司与关联方美国B公司、法国C公司分别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A公司应按照服务接受方指令,从服务接受方利益出发提供技术、商务咨询,协助服务接受方在中国市场与客户、供应商签署项目合同。

”企业认为该合同为咨询服务合同,可向税务局申请跨境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免税。

在税务局的“白名单”中,咨询服务包括业务流程咨询服务、法务、财务、人事等专业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仅仅是字面上的咨询合同,申请免税可能会被税务局拒绝。

铂略提示一般税务局比较容易接受“白名单”上的咨询服务合同。

税务机关的质疑:
合同中对服务的描述过于笼统,需要提供确切的描述并附上服务成果报告以证实服务的真实性;
若有涉及提供服务时货物实体在境内的鉴证咨询服务,不属于可以免税的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
对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服务收入需明确划分并提供划分依据;
对于A公司之前获取的营改增财政扶持,会影响申请退税的金额。

(指上海当地对实行营改增之后税负率提高问题的财政返还。


处理方法:
修改合同并对服务内容进行细化,搜集服务成果报告并草拟情况说明详述工作流程;
铂略建议合同修改必须与法务部一起,结合营运部门的实际情况而进行。

很多时候服务本身是满足免税条件的,但是在合同的描述用词中不符合现在营改增的要求,会导致申请失败。

企业将服务内容进行细化,对所有符合营改增5大类的咨询服务进行详细拆分,将运营部门的工作成果、工作流程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详细描述,把不属于的单独罗列。

铂略提示对于不属于免税范围的服务必须注明具体金额,否则税务局可能因为部分服务不属于免税范围而导致全部金额难以享受免税。

根据服务实质将涉及到境内标的物的质检服务独立于其他跨境应税服务;
根据提供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划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服务收入;
根据提供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划分将不符合免税服务的收入单独划分,按照免税和不免税的比例进行了收入拆分。

最后税务局接受了此划分。

及时与税务局人员沟通,根据应税收入比例分摊营改增扶持基金以抵减退税金额。

本案结果:
除质检服务以外的咨询服务合同内获得免税批复,成功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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