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篇之民法
民法知识点总结考研
民法知识点总结考研一、民法概述民法是以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规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一门法律学科。
民法是国家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国家政权权利和公民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了广泛的规定。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民事主体平等原则民法规定了公民和法人的基本权利义务,保障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公民的民事权利,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契约自愿原则在民法中,契约的成立和履行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其内容和形式也应当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3、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在民法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重点,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
4、民法的基本特点1、普遍适用性民法适用范围很广,适用于国民经济领域、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各个方面。
2、特殊法律性民法是为了完善、细化特殊法律的一种基本法律,它是特殊法的基础和依据。
3、强制执行性民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履行规定义务。
4、综合性民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它不仅规定了国民经济领域、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各个方面的民事权利义务,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法律制度。
5、民法的基本分类1、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人的基本尊严和尊重,包括自由、平等、尊严、姓名、名称等权利。
2、财产权财产权包括财产的支配权、收益权和返还权利等。
3、婚姻家庭权婚姻家庭权包括夫妻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以及子女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等。
4、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继承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利。
6、民法的基本内容1、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能力。
民事主体是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民事主体的行为、权利和义务是民法的主要内容。
2、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合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程序下所做的行为。
民法规定了法律行为的设立、效力和变更等规定,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民法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民法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民法导言法律基本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应社会。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民法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以帮助读者对民法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民法的定义民法是一门适用于个人和私人事务的法律分支。
它主要关注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人们在合同、财产、婚姻、继承等方面的行为和关系。
民法的最大特点是其适用于私人关系,而不同于刑法和行政法等适用于公共利益和国家权力的法律。
二、民法的内容1. 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规定了个人之间订立、履行和解除合同的规则和原则。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约定,它保障了合同各方的权益,促进了经济交流和社会发展。
2. 财产法财产法是民法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以及财产之间的关系。
比如,财产继承、房地产买卖、借贷合同等都属于财产法的范畴。
3. 婚姻和家庭法婚姻和家庭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结婚登记、离婚、子女抚养、婚前财产约定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个人的婚姻和家庭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4. 继承法继承法是规定个人财产继承和遗嘱处理的法律规则。
它规定了个人的财产在死后如何分配以及继承人的权益和义务。
继承法旨在保障个人财产的合理继承,并解决继承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和争议。
三、民法的作用1. 维护个人权益民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个人的权益和合法利益。
通过明确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民法确保了个人在交往和合作过程中的公平和公正。
它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和其他私人权益纠纷。
2. 促进社会发展民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商业和社会交往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基础。
合同法的存在使经济活动变得更加稳定和可预测,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合作的进行。
同时,民法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一种安全感,鼓励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
结论民法是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框架,它涉及合同、财产、婚姻、继承等多个领域,具有保障个人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第一章绪论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指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总和。
二、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私法;2.民法是任意法;3.民法是人法;4.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
具体来说,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四、民法的渊源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六、现代民法的发展1)概述2)民法形式的发展3)民法内容的发展1.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3.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4.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5.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的侵权责任。
6.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
7.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8.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包括公民、法人和国家;客体要素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内容要素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行使、保护及其和民事义务的关系1.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它具体包括:1)权利主体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主体可以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民法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具有保护受害者、制裁不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等重要 功能。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 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
损害事实
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实际的 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 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 侵权行为所导致。
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这些请求权均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
物权保护的程序
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其中,诉讼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 之一,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程序。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结婚与离婚
01
02
03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条件, 经过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法 律规定,即可领取结婚证 书。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夫妻感情破裂,协商或诉 讼离婚,经过法院判决或 调解,解除夫妻关系。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夫妻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等。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扶 养、抚养和赡养等。
主观过错意和过
失。
特殊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侵权行为人没有 主观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 但根据公平原则,应当由当事人分担相应 的责任,如动物致人损害、见义勇为等。
民法课件ppt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享有税收优惠等政策。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民事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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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词:民事权益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根据不同的标准,民事权益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总结词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保护,包括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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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详细描写
民事法律关系
02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自愿性和合法性,其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益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具有强制性,由法律规定的。
届满后,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益。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03
对债权人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只是丧失胜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债权要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缔约过失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民法课件
CONTENTS
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益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概述
01
总结词
民法的定义和特点
详细描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点:平等性、自愿性、公平性、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基本概念大全
民法基本概念大全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的基本概念包括但不限于:
1.民事主体: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
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包括
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3.民事义务: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4.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5.代理:指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法律规定,以被代理
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6.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
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7.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
果的法律制度。
以上是民法的基本概念,了解这些概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民法的具体规定和实践应用。
民法-第一章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之一,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义更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2、含义2.1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范;2.2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
2.3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3、性质3.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3.2民法为文明法;3.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3.4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民法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为私法的全部;3.5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因此是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3.6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因此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3.7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因此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别法。
4、分类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民法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之分。
4.1实质意义的民法实质意义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
实质意义的民法又有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之分。
4.1.1广义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
因此,凡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不论其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均属于民法的范畴。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一、引言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民法的基础知识,包括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责任以及民法的适用等方面,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二、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组织。
我国民法规定,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公民年满十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限制民事权利能力;精神病人和其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除了个人,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是指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公司、社团等;非法人组织则是指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能够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法律行为的组织,如家庭、社区等。
三、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活动。
根据民法规定,民事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事行为可以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
有偿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为了取得财产利益,在相互勾销的基础上实现价值交换;无偿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基于义务、亲情等非经济利益的考虑进行的行为。
民事行为应当具备合法目的、合法形式,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应当负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规定,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无因管理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履行或者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因管理责任是指对他人的财产进行管理、监护等行为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对于民事责任的认定和赔偿,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
五、民法的适用民法的适用是指根据民法规定,确定适用哪个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
在适用民法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实施地、合同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等因素进行判断。
此外,在涉及涉外民事关系时,还需要考虑国际民事法律和双边、多边条约的适用。
民法考点知识点总结
民法考点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概念1. 民法的含义民法是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它对人的民事关系进行了法律的规范,以保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2.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利用自己的行为权利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其基本构成要素包括客体、主体、意思表示和法律效力。
3. 民法关系民法关系是指在民法律益保护的范围内,人们因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相互关系。
这些民事法律行为是国家法律所允许或者禁止的,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4.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能够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或者是法律对象的各种自然人和法人。
5. 法律意思表示法律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言词、书面、行为等方式向他人表示其意志,从而产生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2. 公平合理3. 有偿合同优先原则4. 保护当事人意志自由三、合同法的基本知识点1. 合同的种类2. 合同的订立3. 合同的效力和履行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5. 合同的解除和权利义务6. 合同的违约和赔偿四、侵权责任1. 侵权行为的构成2. 侵权责任的种类3. 侵权责任的承担4. 侵权责任的权利保护五、财产法的基本知识点1. 财产的性质和内容2. 物权的取得与转让3. 物权的限制和保护4. 不动产登记制度5. 动产的交付和返还六、继承法的基本知识点1. 继承的法律规定2. 继承的方式3. 继承的承担与放弃4. 遗嘱的制订与效力5. 继承财产的分割和处理七、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点1. 婚姻的法律要素2. 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3. 离婚和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4. 子女的抚养和继承问题总结:以上就是民法的一些基础知识点,希望以上的知识点总结能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民法课程,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
同时,也希望学生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能够深入理解民法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法名词解释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平等主体是指参与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在法律上的资格平等。
3、私权神圣,是指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不受任何人及权力的侵犯,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限制或剥夺。
4、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借以表现的各种形式。
5、逻辑解释也称论理解释,即超越法条文字,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结合立法目的、法律原则、法律体系、司法宗旨等,最大限度地探明法律规范之真意,达到准确适用法律之目的。
6、民法的基本原则——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7、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
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互不隶属,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8、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进行民事活动的准则。
它是私法自治理念的核心。
9、约定优先。
指民法规范对民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没有规定而当事人有约定,或民法有规定但又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约定的条款优先于法定条款适用。
10、自己责任。
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后果自己承担,自负其责。
11、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
12、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
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
13、公序良俗原则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
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14、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渊源,即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以及法理。
3、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6、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8、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9、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0、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1、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
12、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16、合伙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17、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权利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18、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9、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法律常识大全-民法篇
一、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私法;2.民法是任意法;3.民法是人法;4.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财产权与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3)绝对权与相对权;(4)主权利和从权利。
主要应掌握第(2)种,即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所做的区分:支配权是对于作为权利客体的事物直接支配、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是特定人(请求权人)对于特定他人(义务人)能够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形成权是依照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
三、民事主体(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平等性;(2)内容的完全性和广泛性;(3)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统一性;(4)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5)权利能力的不可转让性。
(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特征:(1)由国家法律确认;(2)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相联系;(3)非依法定条件的程序,他人不得限制和取消。
(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企业法人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从批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特征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也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在法人存续期间始终存在。
两者同时发生,同时消灭。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其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其不同于单个自然人意思的团体意思为前提,是由其机关或代表来实现的。
四、债权债的不履行状态的具体解释:1.拒绝履行,指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却表示不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
最新民法ppt课件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等。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计为10年。
07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类型
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院的主持下,以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它是一种 司法制度,也是国家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
包括法律行为、法律文书、继承、建造等非法律行为。
物权的保护
物权保护方式
侵害物权的责任承担
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 消除危险请求权等。
侵害物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 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善意取得制度
遗失物的拾得与归还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受让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制度。
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 等。
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 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作者生前及死后一定时间内。
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的定义
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他申 请人依法向国家申请并在一定期
民事诉讼的特殊制度
调解制度
调解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法院可以通过调 解来解决纠纷。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并 生效执行。
保全制度
为了保障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民事诉讼中还设有保全制度 ,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多种措施。
执行制度
判决生效后,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可以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封、扣押、拍卖等多 种方式来强制执行判决。
律考民法知识点总结
律考民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 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是指关于民事关系的制度秩序和规范体系的总称。
它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责任等内容。
2. 民法的分类民法包括家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其中,家法主要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物权法规定人对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规定;侵权责任法主要规定了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二、民事主体1. 民事主体的种类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中,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民事主体,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是指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一般来说,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年龄以下的人可能不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是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自然人一般都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的人可能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而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都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3. 民事行为的基本要素民事行为的基本要素包括客体、目的、形式和意思。
其中,客体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标的物,目的是指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形式是指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的形式要求,意思是指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三、民事权利和义务1. 民事权利的内容和保护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利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拥有权等;其他权利主要包括合同权利、侵权权利等。
民事权利的保护主要通过依法行使、维护和救济来实现。
2. 民事义务的种类和效力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财产义务、非财产义务等。
民法的定义名词解释
民法的定义名词解释民法,亦称“私法”,是指调整私人法律关系的法律制度。
它是法律的一大门类,主要以调整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
一、民法的基本特征民法是以平衡和保护个体的私人权益为出发点的法律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个体的自由和平等是核心价值。
民法强调私人自治的原则,鼓励个体自由地进行法律行为,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他人订立合同、享有财产权等权利。
二、民法的法律关系民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合同权利、婚姻家庭关系和侵权责任等。
这些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受到民事法律制度的约束和保护。
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民法调整的重要领域之一。
它指的是个体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人格权等。
民法明确规定了对这些权利的保护和限制,例如对人身自由的保护、对精神和身体的自主权的保护等。
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民法调整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个体对自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民法规定了财产权的产生、变动和终止的条件,以及对财产权的保护和限制。
3. 合同权利合同权利是民法调整的重要领域之一。
合同是个体之间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形式。
民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旨在保护个体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侵犯。
4. 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家庭关系是民法调整的重要领域之一。
它涉及到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其他血亲和婚姻关系。
民法规定了婚姻的成立、维持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对家庭财产、子女抚养和离婚协议等的调整。
5.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民法调整的重要领域之一。
它涉及到个体之间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民法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权利主体、侵权责任的形成和承担、损害的赔偿等内容,以平衡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民法的发展与变革民法作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民法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 加强财产权利保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财产权利的保护日益重要。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一, 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ꎮ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1, 同等原则: 身份同等, 没有公权力的介入2, 自愿原则: 不肯定也不能违法3, 公允原则: 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同等ꎻ4, 诚恳信用原则☆: (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 要守信5, 公序良俗原则: 良好的秩序, 和善的风俗6, 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运用权利, 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第二节民事主体一, 自然人概述自然人, 是依自然规律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是及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ꎮ(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资格。
ꎮ1, 开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始于诞生, 诞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 没有户籍证明的, 以医院出具的诞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 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ꎮ2, 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最终死亡, 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ꎮ(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ꎮ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类型包括:1, 完全的民事行为实力(完人)(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ꎻ(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ꎮ2, 限制民事行为实力(限人)(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ꎻ(2) 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ꎻ(3) 只能实施及他的年龄,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 比如赠送), 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ꎮ比如: 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
民法专硕知识点总结
民法专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概念1.1 民法的内涵和特征民法是指规范公民和法人在民事关系中行为的一部法律。
它以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调整社会关系为任务,对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平等自由协商进行调节。
1.2 民法的体系结构民法包括民法总则和民法各分册。
民法分册包括: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继承等。
1.3 民法的法律适用民法适用于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民法的适用具有生效性、普遍性和排他性三个特点。
二、民法总则2.1 民法总则的作用和地位民法总则是民法的灵魂和核心,它是对所有民法分册进行统一规范的基础。
民法总则对法学、司法和社会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2 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有偿原则、保护原则等。
这些原则贯穿于民法的各项规定中,体现了我国的法治精神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立法导向。
2.3 民法总则的适用在适用上,民法总则适用于所有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在与特别法冲突时,特别法的规定应当适用。
三、物权3.1 物权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物权是指对物的直接支配和利用。
根据物权的性质和内容,物权可以分为绝对物权和相对物权。
绝对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相对物权主要是指担保物权。
3.2 所有权所有权是指对物的最充分支配权,它是最高的物权。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依法取得、依约取得和依律取得。
3.3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的物的使用享有权。
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建筑物、用益物权、其它用益物权。
3.4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了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而设定的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
四、合同4.1 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合同是确定或者者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
合同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内容等。
4.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要素包括要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法律条文解读民法篇
法律条文解读民法篇民法是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和谐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普通民众常常难以理解其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因此,本文将以法律条文解读的方式,针对民法篇中的几个典型法律条文进行解析和分析。
第一章: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法人是民法中最基本的主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承担直接影响着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按照我国民法中的规定,自然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而法人则是依法设立、依法享有相应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编第1章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般自出生时起至死亡时终止。
这意味着自然人从出生到去世期间,都享有平等地参与民事事务的权利。
而法人则根据第1编第1章第4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在依法设立之日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这使得法人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并与自然人一起参与民事活动。
此外,民法中还规定了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第1编第1章第6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具备满足法定年龄要求以及判断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基础上成立。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根据第1编第1章第10条的规定,在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机构进行负责的前提下进行。
第二章: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权利与义务是民事关系的核心,具体规定了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所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根据第1编第2章第18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同时履行民事义务。
其中,民事权利包括民事权益和权益行使的权利。
民事义务则包括民事债务和债务履行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针对不同的主体和事务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效力。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编第2章第20条规定了公民的通用权利和自然人的特殊权利,其中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人格权利等多个方面。
而法人则享有相应的法人权利和义务,根据法人的不同性质和组织结构可能具有的权益进行具体规定。
民法知识点大全.
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指一定社会调整特定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主要内容包括: 财产关系方面:权利的种类归属行使救济途径人身关系方面: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人格;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及身份关系;民事主体的行为(法律行为;民事主体违反义务时的法律责任等。
民法的地位:是国民生活的基本法。
2、民法的起源(二民法的特征(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是民事关系(属私法民事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为私利而实施的生产、生活、处分权利、履行义务等活动所引发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民事:即私事,是与国事无关的私人事务。
如,投资、合伙、劳动力的雇佣,订立遗嘱、签订合同,婚姻的结合与离异,亲属间的扶养,遗产的继承等等。
国事:即国家公共事务。
如,国家机关的设置对市场的干预。
2、民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在法律上,财产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这两类。
财产关系财产所有关系是指因占有和支配物质资料或精神财富而产生的经济关系。
如,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占有使用处分权等等。
财产流转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交换劳动成果或其他财产而发生的财产由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经济关系,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如,因转移所有权而发生的财产流转:买卖、赠与。
因转移财产的使用权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出租物品、借贷。
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具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
如,姓名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
对财产所有关系的调整包括四个方面。
确定所有权的内容;确定所有权的归属;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确定所有权的保护方法对财产流转关系的调整,主要是设立债的制度。
对人身权的调整包括三个方面。
规定人身权及其保护范围;确定对他人人身权应当遵守的义务,规定保护的方法。
3、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双方或多方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平等的人。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如,买卖、借贷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简述民法的主要内容
简述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是指规范个人和法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合同权、侵权责任等方面。
人格权是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人格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与生命、健康、姓名、荣誉、自由等密切相关的权利。
在民法中,人格权被视为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个人的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当他人侵犯了个人的人格权时,个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财产权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财产权是指个人或法人对于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利和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在民法中,财产权被视为个人和法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保障个人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财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个人的所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当他人侵犯了个人的财产权时,个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权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合同权是指个人和法人通过自愿达成的协议,在法律规定下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民法中,合同权被视为个人和法人自由意志的体现,是维护交易双方权益平衡的重要法律依据。
合同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
当他人违反合同约定时,个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侵权责任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侵权责任是指个人或法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民法中,侵权责任被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原则,是保护个人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包括侵权行为的判定、损害赔偿的计算和实施等方面。
当个人或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合同权和侵权责任等方面。
它规范了个人和法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了解并遵守民法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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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民事行为
1、概念
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 力的民事行为。
2、种类
(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2)因受欺诈、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以欺诈、胁迫手段而订立的合同,因此损害 国家利益时才属绝对无效,否则属于可变更、可 撤消的合同。
(3)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消的 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对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对另一方当事人 有重大不利的民事行为。如:借高利贷。 对于这些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消的
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即为无效。
无效的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
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CD )
A.合同行为 C.遗嘱行为 B.甲约乙赴宴行为 D.拾得遗失物归还失主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A 具有法律效力 B 受到法律保护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外在的表达与内心的想法一致, (2)意思表示真实;
言行一致才能产生法律后果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依照法定的形式
A
)
B.亚辉承担 D.亚辉和亚明连带承担
(四)民事权利制度
1. 物 权 民 事 权 利 4. 继承权
2. 债 权
3. 知识产权
5. 人格权
6. 身份权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民法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 益。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 权两大类。
思考
A.一个犯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是否还有民事权利?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贯穿人 的一生,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死亡 宣告死亡
始于出生(公民的出生指胎儿与母体完全分 离并能独立呼吸)
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但我国继承 为保护胎儿将来的利益,规定分割遗产时应保留 胎儿的份额。
2)
2.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核心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滥用权利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私法中的“帝王条款”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出于善 意,以诚相待,防止各种恶意行为。
1.不为欺诈行为; 2.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 3.不规避法律、曲解合同条款; 4.不为不正当竞争。
8. 某甲现年17岁,父母早逝,主要靠自己 外出做工维持生活,应视其为( C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
9.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活动要具有 法律效力,应( C ) A.与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B.通过委托代理人 C.通过法定代理人 D.通过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而处于平 等地位 的当事人。
平等主体意味着主体地位是 平等的;意思表示自主自愿; 等价有偿。
民法区别于其他某些法律部门如行政法、刑法等 重要标志之一。
2、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1)
财产关系 ——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 过程中形成的以财产为直接内容的经济关系,包括财 产占有关系和财产流转(交换)关系。 人身关系——与特定的人格或身份不可分离而没有直 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因公民的生命、健康、姓 名、名誉、 肖像和法人的名称、名誉等产生的权利。 身份权—因血缘、婚姻的身份所发生的扶养、抚 养、赡养、法定监护、法定继承等而产生的权利。
思考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任何公民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
行为能力。法律规定,只有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法律后 果,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判断能力的人,才有民事行为 能力。
案例
何永清在15岁生日时开办 一家电脑公司,大半年即获利5 万元。 何永清属于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对否?为什么?
思考
每个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 未成年人 精神病人 但是并非每个人都有民事行为能 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如 何实现?
10 .中学生亚武,13岁,不慎将12岁的学生亚平致 伤,花去医疗、交通等费用1200元,亚武本人有稿费600 元,对亚平的损失( D ) A.由亚武的监护人完全赔偿 B.先用亚武的600百元稿费赔偿,剩余的待亚武以后 有收入时赔偿 C.由亚武所在的学校赔偿 D.先用亚武的600百元稿费赔偿,剩余的由亚武的监 护人赔偿
2、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
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
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民事行为部分有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案例
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一 套房子。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后发展 在一起姘居。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某于2005年年初 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 登记手续。 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
3. 代 理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 (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 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 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 代 理
(2)代理的种类
代 理 的
法 指 委
定 定 托
代 代 代
理 理 理
种
类
案 例 委托代理
甲
乙
丙
被代理人
(委托人/本人)
第八章 法律篇之民法
1986年4月12日六 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1987年1月1日 起施行。
她是我国基本法律 之一。
(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特征: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 关系。 2.民法调整的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 债权关系 和物权关系 人格权关系 和身份权关系
KEY
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 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 会公序良俗原则。 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 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 为无效,将房屋收回。
2、宣告死亡
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 请,由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件为满2年) 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与他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 关系归于消灭,被宣告死亡人财产作为遗产处 理,婚姻关系终止。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 事法律行为有效。
2. 法 人
A 概念: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 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 包括——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 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和个人合伙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
(1)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确知他的下落,
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
消对他的失踪宣告。
原来由代管人代管的财产视具体情况依法进行
处理。
(2)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
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 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 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是
公民在商业活动中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形式,他 们的法律地位在《民法通则》中得到确认,并且 明确规定了他们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三)民事行为制度
1.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3.代理
1.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的合法行为。
①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们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 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C.无民事行 为 能 力 人
①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 1、纯获利益的行为并不因其无行为能力而无效。 2、无行为能力人处分零花钱的行为或简单民事 生活行为一般亦有效,如一个9周岁儿童花3元 钱买一冰淇淋的合同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可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1、概念
依照法律规定,可由行为人请求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