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建【2004】筑40号,龙岩市建设局关于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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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9.12•【字号】龙建建〔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龙建建〔2023〕10号各县(市、区)住建局,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房屋市政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各方主体责任1.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总牵头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定期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机械的进场、调配使用、维修保养、记录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理,将机械的监理要求纳入监理细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职责。

二、加强机械进出场管理4.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包含采购、报验、登记、使用、维修保养、检查、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等,并指派专人负责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5.进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必须从正规厂家购买,具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出厂合格材料,严禁非原厂出产或私自改装的小型电动运输机械进场。

6.当施工现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超过说明书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条件、性能不满足现场安全生产需求,或经监理单位确认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应对相关小型电动运输机械组织退场。

三、强化使用过程管理7.施工现场需使用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的,应在相应施工专项方案中明确使用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阶段计划使用的机械设备数量、型号、机械作业范围及作业场所、作业内容、安全风险、安全措施、维修保养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闽发改政策[2008]893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08〕893号)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发展改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我委制定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发展改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闽发改政策[2007]157号)第二章规定,并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第三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单位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的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将包含以下内容的招标事项一并报送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一)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招标、部分招标或者不招标);(二)项目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三)项目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

因特殊情况,项目单位在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前须先行开展招标工作的,或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未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将招标事项单独报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大学《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库及答案

大学《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库及答案
出具体规定。
收藏
A.
中标书
B.
协议条款
C.
合同条件
D.
协议书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C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是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 偿金,其中()是合同必备条款。
收藏
A.
赔偿金
B.
违约金和赔偿金都
C.
违约金
D.
违约金和赔偿金都不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C
自开标至定标的期限,除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之外,小型工程不得超过10天,
收藏
A.
代理人不可单方面辞去委托
B.
被代理人可单方面取消委托
C.
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D.
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B
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权力是由( )来确定的收藏
A.
设计合同
B.
设计委托书
C.
监理委托合同
D.
规划部门批示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C
在勘察设计合同执行中,若委托方不履行合同,则它()。
收藏
A.
概预算
B.
合同条款
C.
全过程
D.
招标工作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C
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后,被保险人实际受到的损害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收藏
A.
规定为工程一切险和人身保险赔偿的损失
B.
规定为除外责任内的损失
C.
在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
D.
全部损失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C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 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向建设单位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专用本)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_(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25•【字号】龙政综〔2006〕148号•【施行日期】200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文号:龙政综〔2006〕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也面临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的继续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努力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实现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引导、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放手发展民营建筑企业,加快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转变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实现我市建筑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一五”期间,力争以年平均增长率13%以上的速度,到201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增加值26亿元,全市建筑业利税总额11亿元,产值利税率11%左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建筑企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形成企业总量规模适宜,总承包、专业分包比例合理,以高等级企业为主体,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的建筑业企业结构体系;企业开拓市场能力不断增强,在省外、境外的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主要措施(一)完善建筑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1、进一步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9.08•【字号】龙建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恶意竞标和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选取招标代理1.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人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办理招标事宜,成立符合要求的项目组,同时遵守有关招标人的规定。

进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行政监督平台报备的该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代理单位项目组成员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时,需挂牌上岗,服从中心统一管理。

4.各县(市、区)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严格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招标代理行为实施评价。

二、完善招标文件备案程序1.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办理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工作。

招标人应对其上传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必须按要求全部施行电子化招投标,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相关招标投标活动。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场【2012】72号)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场【2012】72号)

深建市场…2012‟72号关于发布《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结合评定分离试行情况,我局对《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行评标定标分离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206号)进行了修订,决定继续试行评定分离等相关措施,并形成《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现予发布。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通知发布前已进行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备案的工程仍按备案文件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服务类招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一、实行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一)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只能进行一次施工总承包招标。

以下专业工程可单独招标:1.“三通一平”工程;2.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础等);3.幕墙工程;4.二级资质企业承接范围外的钢结构工程;5.二次装修工程。

(二)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工程等市政工程以及水务工程均应采用大标段总承包招标。

在工程建设规模过大时,招标人可根据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所具备的经济、技术、经营管理实力,合理地划分总承包标段,市政工程每个标段合同估价原则上不宜低于5亿元人民币,水务工程每个标段合同估价原则上不宜低于2亿元人民币。

低于上述规模的市政、水务工程应实行一次性施工总承包招标,不得再分标段、分专业多次招标,但桥梁和隧道工程,以及因征地拆迁等原因,不能同时开工需分开招标的或因技术原因必须划分标段的工程除外。

(三)若部分专业工程因图纸未齐全而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可设置“专业工程暂估价”项,暂估价部分可超过招标工程总价的15%,“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的结算价款应当依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按中标“净下浮率”下浮后确定。

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0]87号

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0]87号

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0〕87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保证大规模铁路建设顺利实施,自2010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铁路建设项目一律在施工图基础上进行施工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招标投标1.施工图招标条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图招标是指在审核后施工图以及核备(或批准)后施工图预算基础上进行的施工招标(简称施工图招标);任何单位不得用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也不得在未经核备(或未批准)施工图预算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招标。

2.施工图招标方式线路、枢纽工程按站前、站后分别招标,客站工程单独招标,控制工程、特殊工程经部批准可单独招标。

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向投标人提供招标范围内审核合格的全部施工图图纸,并以核备(或批准)施工图预算作为计算评标基价的依据。

3.其他相关工作工程监理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

“三电”管线迁改等工程(含征地拆迁协助工作)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迁改单位应尽快完成“三电”管线迁改并协助建设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

施工图审核在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施工图审核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组织下尽可能与施工图设计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2.10•【字号】闽建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下称“工程招标项目”)实际,有关通知如下:一、推行诚信承诺函制度(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下同)实行诚信承诺函制度。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6。

1.招标人及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在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在线监管平台)报备招标条件材料时,上传诚信承诺函。

未提交诚信承诺函的,行业监督部门予以重点监管。

2.评标专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函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

3.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

4.计价软件开发单位提供用于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计价软件的,应当签署诚信承诺函并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投标人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要求:1.对本单位投标行为负责,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培训,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严禁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不得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活动。

2.具备自主经营管理能力,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

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禁止与其他投标人共用办公设备,禁止使用虚拟机,禁止与他人共享投标文件内容。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风险 等级
防控措施 1 、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纪条规查办案件及相关制 度;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坚持集体研究, 领导负责的办案原则
2、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行政监察

1、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监督职责;2、严格遵 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严格按照效能督查工作机制,由联合督查组 成员共同开展工作;2、严格按照《福建省机关 工作人员效能问责规定》处理违规行为 1、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局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基准及配套办法进行违法案件处罚;2、 坚持集体研究,领导负责的办案原则
2、银行账户及现金管理

办公室
3、收入管理
1、收入(含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未纳入单 位核算管理,设置账外账;2、未经批准违规 收费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未及时缴入国 库;3、应收款项未及时入账

4、支出管理
1、费用开支不合规,超额发放绩效工资;2、 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违规支 付相关费用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科室(单位) 工作事项 1、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 廉政风险点 1、未按市政府集中采购要求采购;2、办公 用品未按公平竞价、择优采购 1、未经批准开设、变更银行账户;2、现金 收入未及时缴存银行;3、银行账户预留印鉴 由同一人保管 风险 等级 中 防控措施 1、健全申报、审批、建档机制;2、严格按要 求实施政府采购;3、完善物品进、出库登记 1、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按程 序履行审批手续; 2、 严格执行 《现金管理条例》 , 加强现金收支监管;3、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人员 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的私人印证由本人或授权 人员保管 1、完善监督机制,所有收支纳入单位账簿核算 管理;2、对直属单位收费项目进行梳理,严禁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 准按规定报批;3、由会计人员督促有关直属单 位及时催收应收账款到账 1、按照《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勤管理规 定》中《财务开支管理规定》 ,加强对费用开支 事前审核;2、根据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按计划 发放;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有关 规定 1、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2、 严格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 定,规范资产处置 严格按照评审文件标准把关,做好申报人信息 的保密工作 1、实行公平公正考核;2、建立局务会通报和 监督制度;3、严格按照规定公开考核结果

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

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

1.2招标投标法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主要规定按照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的要求,本书主要介绍中央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包括对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的综合性规定以及与招标投标密切相关的规定。

1.2.1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1)工程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与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相比,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比较复杂。

不同工程项目,对技术、设备、施工组织、投标人的资质以及管理经验的要求不同,差异很大。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就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一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发布,也有各部委单独制定发布仅适用于专业工程的专项规定。

主要有: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等七部委于2003年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领域最重要的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这部规章不仅细化了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和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而且还对施工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招标条件、邀请招标的特殊情形、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所承担的任务、联合体投标、评标、废标以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内容,做出了较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

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等八部委于2007年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领域的规章,是规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及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和使用的通用规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另外,为了贯彻落实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从四方面对贯彻实施标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龙政综〔2017〕142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龙政综〔2017〕142号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已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日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一条为加强龙岩市城市规划管理,统一技术审查标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龙岩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龙岩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

城市土地供应环节的土地用途分类,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规定;城市专项规划,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在规划编制中可采用专门标准,不受此类标准限制。

第四条建筑容量控制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指标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新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指标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同时应结合编制的总平面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合理取值。

有下列情形之一,宜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经论证并按程序报批后合理确定地块控制指标:1.城市重要地段、节点的建设项目,城市旧区改建项目;2.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3.建筑面积大于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4.含有建筑高度10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基本建设【发文字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1994.04.13【实施日期】1994.04.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外商投资有形资产鉴定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票管理办法>、<福建省旅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4月18日实施日期:2002年4月18日)废止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4月1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正、公平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大型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型建设项目和政府所在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八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3000至5000万元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九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福建省予以废止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合计145件)xls

福建省予以废止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合计145件)xls

制定机关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等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等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等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等 省建设厅等 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等 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等 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等 省交通厅等 省交通厅等 省交通厅等 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
关于印发漳州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 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漳州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业 人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指定漳州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媒介的通知 关于小规模工程施工实行简化招标的通知 关于转发龙文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补充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 关于建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业人员库 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转发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 办法的通知 印发县监察局、发改局《关于对漳浦县建设 项目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加强监管的意见》的 通知 转发县发改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县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进一步贯彻“大干150 天,打好八大攻坚战”重大战略决策实施高 效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转发县发改局监察局关于全县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实施高效服务补充措施的通知 转发县发改局监察局物价局关于加强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补充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业人员库 的通知 印发《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 进一步贯彻“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 ”重大战略决策实施高效服务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关于建筑行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管理规定 关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预选承包 商管理的规定 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并实行随机抽 取办法发包代理业务的规定 关于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名录库并实行随机抽 取办法发包咨询业务的规定 关于印发区咨询评审专家库和咨询评审专家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廉政准入规定 (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泉港区项目BT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 通知 关于印发《晋江市建筑行业诚信行为信息管 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狮市村集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狮市房屋拆除工程招投标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建立“石狮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造价 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企业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并实行随机抽取办法发包相应中介业务暂 行规定 德化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小规模项目实行 简化招标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获优质工程奖施工企业招标投标享受优惠鼓励政策

关于获优质工程奖施工企业招标投标享受优惠鼓励政策

关于获优质工程奖施工企业招标投标享受优惠鼓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建筑[2012]6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招标代理单位、施工企业、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龙岩市建筑市场活动中获优质工程奖施工企业享受优惠鼓励政策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建筑[2012]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请一并执行。

一、根据龙政建筑[2012]2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宜明确如下:1、对于本市对外援建项目,获国家、本省或援建所在省、本市或援建所在市优质工程奖的,视同本市项目享受优惠政策。

2、对于同一建筑小区的多幢工程分别获优质工程奖的,按同一项目的最高奖项计算,即只能计算为一个项目。

3、同一个项目获多级奖项,按最高级别享受优惠政策,已享受低级别的优惠鼓励政策的,则无论中标与否,相应扣除年度次数。

如:一个项目2011年获市优,2012年获省优,若2012已享受市优优惠(无论中标1500-3000万元项目与否),则只能在下一个年度享受一个年度的省优优惠。

4、当投标人少于10名时,已提交《优质工程优惠鼓励政策申请表》的企业均视为常规投标人全部进入评审,已提交申请的企业中标的,不计入享受优惠政策次数。

5、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当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多于3名时,随机抽取3名自然列入备选人。

未能抽取进入3名的,视为常规投标人,其中标项目不计入享受优惠政策次数。

二、享受优质工程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龙岩市招标投标网上实时公布、即时更新(格式见附件一)。

三、享受优惠鼓励政策的企业,在参与采取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的房建或市政项目的投标时,若需申请享受优惠鼓励政策的,应在该项目截止收标时间(开标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优质工程优惠鼓励政策申请书》(见附件二,单独提交,不密封),否则应视为放弃享受该项目的优惠鼓励政策。

企业已通过享受优惠鼓励政策获得中标人资格的(含公示期间),不得再提出享受优惠申请,一旦查实,视为弄虚作假,记录不良行为。

闽建筑[2004]80号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闽建筑[2004]80号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04]8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省厅组织制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省厅建筑业处反馈。

福建省建设厅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房屋建筑分部分项或专业工程可以单独发包:(一) 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1 4层(42米)以上高层建筑的桩基工程;(二) 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者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修工程;(三) 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工程;(四) 冷冻机组制冷量30万大卡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五) 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六) 工程项目前期“三通一平’’工程。

招标人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单独发包的,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和投标人报价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第三条施工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可自行组织施工。

第四条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有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歧视或者排斥联合体投标。

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的,允许有相应施工资质的设计中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主项资质与增项资质具有同等效力,招标人不得歧视或者排斥具有增项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五条所有应公开招标项目均实行资格后审。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岩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的通知-龙政综〔2017〕129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岩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的通知-龙政综〔2017〕129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岩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岩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的通知龙政综〔2017〕129号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自2011年11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龙岩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11〕418号)以来,部分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发生了变化。

为严格依法行政,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将调整后的龙岩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予以公布。

附件:龙岩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龙岩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3日附件龙岩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内容说明:未列入的条款及同一条款【】内的有关权限仍由各有关部门行使,不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4条至38条(国务院第101号令,1992年6月28日颁布,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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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补
充规定
文号:龙政建[2004]筑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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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补充规定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2004年6月份,我局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下发了龙政建(2004)筑20号文《龙岩市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若干意见》,对健全我市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近半年的实施情况并结合当前全省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现补充修改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完善招标公告内容,实行发售招标文件不记名制度。

1、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不记名,投标人不必提供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人统一出售招标文件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超过统一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愿意投标的投标人也可继续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得拒售。

3、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应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
名称的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纳证明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证明凭证向招标人补回完整的发票。

4、招标公告应明确集中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超过集中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招标公告还应明确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或综合评估法)。

6、招标公告除在国家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在龙岩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二、统一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活动形式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

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

2、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通过龙岩建设信息网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
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

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网上公布的内容与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公布的有关信息内容至少应当保留至该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规范资格审查活动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一律采取资格后审办法,本规定采用的资格后审办法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资格后审主要审查投标人资格,项目管理配备人员岗位资格投标保证金及企业信用情况等(资格后审合格条件附件1),除下列技术较复杂的招标项目可设臵类似工程业绩外,其他招标工程只要具备了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就可参加投标。

⑴国家、省重点项目。

⑵在我市未施工过,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公共建筑。

⑶按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为一类的工程项目。

⑷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⑸市政项目中具有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断面面积≥20平方米或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项目。

⑹无法划分工程类别的项目属于一级企业承包范围内的项目。

工程业绩应为投标申请人近五年来完成的工程类似业绩。

4、资格后审工作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后审评审委员会负责,并在开标后与评标工作分组同步单独进行,资格后审评委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不得参加评标工作。

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评委会应当适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资格后审结果。

5、投标人用于投标的准入资格、人员资格、业绩、信誉等有关数据若采用龙岩建设信息网登记公布的信用档案数据为准的,招标人应自行上网对投标人的各种资质、资格、业绩等条件进行审查,不再要求招标人提供资质、资格、业绩、信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和招标项目相符,招标人不得提出高于招标项目资质条件的要求。

四、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
1、建设工程造价按综合单价法计价,可以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

但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控股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2、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或控制价,不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应当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的工
程造价计算程序和省建设厅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计算。

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费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信息由企业自主确定。

投标报价由可竞争费用和不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以及国家(或省)规定为不可竞争的费用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费、暂定金,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投标文件中不可竞争费用必须单列,同时不得优惠。

4、未实行总价包干的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附有完整的预算书和主要材料、设备的报价表,中标单位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即作为工程的结算单价,并在施工合同中以固定单价形式予以明确。

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可按实调整。

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时,风险承包范围、市场价格变动时合同双方承包风险的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实行总价包干的招标项目,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目、缺项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提出。

若工程量清单中确实存在单项子目误差在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2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但估算价超过2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

6、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和招标文件同时发放,在招标文件报备的同时,应将工程量清单报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造价管理部门发现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较大的,应督促中介机构修改,中介机构应及时修正。

五、其他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保函方式或银行汇票方式。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投标保函或银行汇票,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应提供招标人查询的银行电话和质询人员,投标人应当将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投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招标人也相应提供同等额度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履约保证金额度一般在合同价的10-15%。

2、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申请书与投标文件分别装订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在开标活动中,不得强制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但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4、除按本规定可以设臵业绩条件的项目及电梯、空调、智能化等特殊专业招投标时可要求编制技术标外,其他项目一律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对技术标的评审只作出评审通过(合格)或评审不通过(不合格)的评定,不对技术标进行量化评分。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强制要求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项目的设计图纸。

6、在省、市未出台最低价中标法的实施办法前开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试点时,招标文件应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杜绝围标、恶意低价竞标现象。

7、本规定适用于龙岩市辖区范围内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龙岩市建设局以前有关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补充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本补充规定从2004年 12 月 1日起实行。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龙岩市建设局。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抄送:省建设厅,市府办、饶副市长、市计委、监察局、各建
筑业企业、局领导、局有关科室(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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