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例——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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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偷税案例分析

稽查偷税案例分析

稽查偷税案例分析偷税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纳税人应纳税而实际没有缴纳或者减少应缴税款的行为。

稽查偷税案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的账目、资料进行核对和检查,发现其有未缴税、少缴税或者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

本文将对稽查偷税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背景介绍:案例分析:该公司存在以下几个偷税行为:1.虚报成本:该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通过虚报成本将实际利润进行减少,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例如,对于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进行赛球。

2.虚开发票:该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通过与其他企业合谋,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发票,虚增开支,减少营业收入。

从而降低应纳税额。

3.擅自私分利润:该企业在行业合作过程中,将企业利润擅自私分,并未进行合法纳税。

例如,将部分业务所得以个人名义下账,规避了企业所得税。

4.走私行为:该企业在采购建材时,有过走私行为。

通过走私的方式降低了进项税额,从而减少了应纳税额。

5.不按规定计税:该企业在计算税务申报过程中,不按照规定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例如,对于可以免税的收入项目不进行申报,或者将应税收入计入不免税的项目。

以上行为都是企业为了减少税负而采取的违法违规手段,这些行为对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也违背了公平税收的原则。

案例解决方案:1.稽查工作的加强: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稽查工作,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通过大数据分析、税源管理等手段,能够更加全面、快速地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2.提高纳税人意识: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法纳税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人关于偷税行为的警示和教育。

3.加强合作与监督: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合作,加大对企业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加强对税务部门自身的监督,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提高税务管理的公信力。

4.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国家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对偷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通过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能够更好地遏制企业偷税行为的发生。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如何规避税务稽查风险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如何规避税务稽查风险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如何规避税务稽查风险近年来,税务稽查在我国税收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确保纳税人履行税务义务,维护税收秩序。

然而,对于企业而言,税务稽查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风险与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税务稽查案例,探讨如何规避税务稽查风险。

一、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在避免税务稽查风险上,企业首先需要进行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

通过对企业财务、税务等相关流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合规问题,从而减少税务稽查可能带来的风险。

同时,对于企业在特定行业或地区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健全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是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项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掌握税务政策的变化。

同时,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三、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税务稽查中,企业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企业应当全面了解国家、地方针对特定行业或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其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申报税收优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最后,企业还应当及时跟踪税务变化,避免因政策法规调整而导致的风险。

四、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手段税收筹划是企业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的重要策略之一。

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有效降低税费负担,实现合法避税。

然而,在运用税收筹划手段时,企业应当依法合规进行,避免违反法律法规,以免触犯相关税收规定,导致税务稽查风险的加大。

案例一:某公司逃税案某公司在销售商品时,故意将销售发票上的商品价格减少,以降低应纳税额。

税务部门进行稽查后发现该公司的行为,认定其存在逃税行为,并处以巨额罚款。

该公司由于没有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与法规,以及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无法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最终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避免类似的案例发生,企业应当加强对税收政策与法规的学习与了解,确保在销售过程中合理申报与缴纳税费。

某建筑公司挂靠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

某建筑公司挂靠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

某建筑公司挂靠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罗华国母德春一、案件背景情况㈠、案件来源2011年5月15日,某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税源管理机关提供的征管资料进行选案分析得知,某建筑公司自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在本县城区及周边乡镇承接了12处建筑工程,未足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稽查局决定对该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专案稽查。

㈡、纳税人基本情况某建筑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某,经营范围以市政建设、房屋建筑施工为主。

公司本身不参与建筑施工,也不核算工程的收入和成本,主要收入来源于挂靠人按一定比例上交的管理费。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㈠、检查预案经过仔细研究,检查组确定了详细的检查预案。

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收集和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关的行业情况。

⒉该公司所有工程业务收入均未入账,取证难度高,要求必须做到快速高效。

根据企业的核算特点,决定对公司本部和八个项目经理人进行同时突击调账检查,不给企业以从容准备的机会,保证财务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果检查人手不够,可在稽查局内调整充实,增加稽查力量。

⒊鉴于本案主要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建筑工程及挂靠经营的特点,决定组织力量对建设部门报建资料以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拨款证据进行固定。

㈡、检查具体方法2011年5月17日,经税务局长审批,检查人员按照预案迅速调取了该建筑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簿资料。

根据对该公司调取的账簿资料来看,账面仅有三个项目承包人上交的管理费。

为进一步核实收入情况,检查组立即与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取得联系,在他们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该建筑公司从成立之初到现在的所有详细报批报建资料,检查人员立即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进行询问,核实具体细节。

初步核实的结果为:该公司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在该县承接了12处建筑施工项目,但都全额转包给了项目经理人,公司只收取了管理费用,工程收入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拨付给了项目经理,部分管理费用也未进行账务处理,属于账外账。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税款、税收减免、退税等情况进行审查的一种监督管理活动。

税务稽查案例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导致税务风险。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

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行为,导致偷逃税款。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展开了税务稽查,并最终确认了其偷逃税款的事实。

在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依法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查阅了其财务报表、进销项发票、纳税申报等资料,最终查实了其偷逃税款的行为。

公司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涉嫌逃避税款。

某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中虚报减免、隐瞒收入等行为,导致逃避税款。

税务机关对该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查阅其银行流水、销售收入、进项发票等资料,最终确认了其逃避税款的事实。

个体工商户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三,跨境电商企业涉嫌偷逃关税。

某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存在虚报价值、漏报商品等行为,导致偷逃关税。

海关对该企业进行了关税稽查,通过查阅其进口清单、商品价格、报关单等资料,最终确认了其偷逃关税的事实。

企业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关税及滞纳金。

以上案例仅为税务稽查中的一部分,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主要依靠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等方式来确认纳税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作为纳税人,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因为不当行为而引发税务风险。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导致税务风险。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税务法规的学习,提高纳税意识,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

关于偷税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偷税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A企业已成为该市房地产市场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18年,A企业因涉嫌偷税被当地税务局稽查局立案调查。

根据调查,A企业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隐瞒收入等方式,累计偷逃国家税款达数千万元。

稽查局依法对A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对其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

二、偷税行为分析1. 虚构业务:A企业通过虚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将虚构的业务金额纳入账面,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通过与不法分子勾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发票金额纳入账面,以减少应纳税额。

3. 隐瞒收入:A企业将部分销售收入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或关联公司账户,未在账面上体现,从而隐瞒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二)虚开、伪造、非法购买、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的;(三)骗取出口退税的;(四)其他违法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该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构业务、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缴纳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四、税务处理决定1. 追缴税款:稽查局依法对A企业偷逃的税款进行了追缴,共计数千万元。

2. 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稽查局依法对A企业加收了滞纳金。

3. 行政处罚:稽查局依法对A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4. 刑事责任追究:由于A企业涉嫌偷税数额巨大,稽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税务稽查执法案例分析

税务稽查执法案例分析

所得税稽查
20
审理定性难
(政策多,乱,冲突…见所得税执法问题分析)
【审理内容】对部分案件进行实地复核、审理 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 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证据的合法性。 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得当;

15、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 ,莫如 树木; 终身之 计,莫 如树人 。2021年6月上 午5时16分21.6.1305:16June 13, 2021

16、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更 重要。 因为解 决问题 也许仅 是一个 数学上 或实验 上的技 能而已 ,而提 出新的 问题, 却需要 有创造 性的想 像力, 而且标 志着科 学的真 正进步 。2021年6月13日星期 日5时16分27秒05:16:2713 June 2021
稽查局在无法查到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根据纳税人口供, 对高某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
高某不服上述决定,将稽查局起诉至法院。在法庭上,高 某以稽查局对其补税罚款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国税局 稽查局的行政决定。其主要理由,一是该企业是其父亲开办的, 他只帮着管理;二是稽查局补税的依据不足,该企业没有那么 多的销售额。
金牛公司 (一般)
了解生产工艺
支付浆纱费,对 于浆坏的纱要 扣款
浆纱厂 (小规模)
化工厂 (一般)
购浆纱用淀粉, 石蜡,平滑剂等, 发票开给金牛
【本案启示】123
稽查程序及风险防范
【启示1】关于证据。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笔录等 【证据认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
税务稽查执法案例分析培训提纲资料一稽查执法难点分析二二纳税争议协调与沟通资料资料三所得税稽查案例分析资料一稽查执法难点分析稽查取证难审理定性难3稽查执法问题分析审理定性难移送定罪难稽查取证难税务稽查权限的制约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1995226号稽查形式

[税务规划]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案例-加工制造业稽查案例(DOC 63页).doc

[税务规划]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案例-加工制造业稽查案例(DOC 63页).doc

税务稽查案例二00八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2007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决定在全国国税、地税机关征集税务稽查案例,并组织人员进行编写,形成税务稽查系列培训教材,主要适用于税务稽查人员培训使用。

本书以行业为主线分十一章,共收集稽查案例61个,案例主要选自全国各地税务稽查机关2005年以来实际办理的兼具典型性和普遍性,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稽查实例。

希望通过学习案例,给税务检查人员的稽查实践带来一定裨益。

作为培训教材,本书首先满足于操作的实用性,其次总结各地积累的办案经验,作为个案突破,有指导的针对性,同时作为三本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又与其他两本书的构成有机联系。

《税务稽查案例》是对《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对《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基本方法、取证方法、行业方法的具体实践。

例如本书分章以行业归类编写有一定的特色,这与方法篇的行业检查构成一定关联,又如:在稽查执法权限、法律适用等方面又与管理篇相关联,在案例分析部分反映出“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重点、焦点问题,这与管理篇的稽查成果运用相呼应。

为更好地为一线检查人员服务,本书编写选用及编写案例侧重介绍案件查处过程和方法,同时兼顾税收法律法规适用问题。

案例的基本体例分为四个部分,同时对特殊案例,比如涉及复议、诉讼等法律适用方面案例在体例方面作出必要的特殊调整。

案例的基本体例为:案件背景情况、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案件分析四个部分,此外又附加三部分内容:本案特点、思考题、考试练习题。

―“本案特点”主要是编者对办案机关查办案件的可取之处的理解把握。

―“案件背景情况”主要介绍与查办案件相关的案件来源和纳税人基本情况。

―“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检查预案、检查具体方法和检查中遇到的困难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三部分。

―“违法事实及处理”主要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以及税务机关对此的处理结果。

建筑工程公司偷税案例

建筑工程公司偷税案例

建筑工程公司偷税案例一、基本案情(一)纳税人基本情况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属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1800万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业务。

1999年实现工程结算收入4760万元,利润104万元。

根据检查计划,检查人员于2000年6月对该公司1999年1—12月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调账检查。

在检查中,税务人员采取逆查与抽查、查账与账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账簿、纳税申报、有关纳税资料及其与纳税有关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主要违法事实(1)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承揽的某厂两栋家属楼于1999年8月竣工决算,竣工决算额与同期同类楼房申报的营业额明显偏低,经询问及到厂方进行账外调查,查清了此两栋家属楼所使用的钢材等建筑材料1065000元由厂方提供,而该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未将其计人应纳税营业额,造成少计营业税31950元、城建税2236.5元、教育费附加1118.25元。

(2)检查人员在对“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往来科目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999年3-12月预收某工程款150万元,未结转工程结算收入,而“应收账款第三施工队某工程款”年终借方累计余额138万元未结转工程施工成本,经与建筑安装合同、施工进度表核对及现场实地勘查,该工程按形象进度应结转工程结算收入146力兀,其对应的工程结算成本为135万元。

由于该企业未按规定结转收入,从而造成少缴营业税43800元、城建税3066元、教育费附加1573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6300元。

(三)定性处理结果(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公司未将材料价值1065000元计人应纳税营业额中,应补缴营业税3195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该公司未按工程形象进度结转收入,应补缴营业税43800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7%的税率计算缴纳。

税务稽查案例——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分析

税务稽查案例——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分析

税务稽查案例——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分析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分析本案特点:本案税务检查机关在查处建筑公司异地承包寺庙工程偷税案过程中~案情把握全面~检查预案考虑周密~检查实施环节方法得当~取证环节认真细致~并能够主动争取公安机关配合~使案件查处迅速得到突破~对纳税检查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 案件来源2004年3月25日~某市地税局税源管理部门向市地税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提供信息:某建筑公司自199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在城市周边地区承接了6座寺庙的建筑工程~未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和施工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稽查局决定对该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专案稽查。

,二, 纳税人基本情况某建筑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原由所在地佛教协会出资开办~集体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为81万元~主管部门是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施某。

自1994年至1996年期间~佛教协会陆续从该公司撤出了81万元资本金。

2000年6月~该公司办理了转制手续~企业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也增加为258万元~法定代表人仍为施某~股东为施某及其爱人。

该公司在经营上延续了原公司的范围~办理了变更登记。

公司主要从事古建筑、园林等工程业务。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鉴于本案跨地域经营~涉及宗教政策等实际性的问题~稽查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组织精干力量查处~经研究讨论后~初步确定了以下检查预案:1.该公司在某市周边地区的工程业务收入均未入账~属于账外账~取证难度高~要求必须做到快速高效~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取得基本证据。

如果检查人手不够~可在稽查局内调整充实~增加稽查力量。

2.在调取账簿时~特别要注意其他书面资料的收集~如工程合同、账外记载的资料等等~这些关键的证据往往最容易被转移或销毁~所以要通过调账来及时保全证据。

3.如果不能及时、完整地取得账外账资料~调查取证的重点必将是工程发包方~即以寺院实际支付工程款的账面记录为重要证据~所以对6座寺庙的取证工作也应同时进行。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资料、税款缴纳情况等进行审查和核实的一种税收监督管理措施。

通过税务稽查,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税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秩序。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分析税务稽查的过程和相关问题。

某公司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存在了一些问题,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

在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公司在纳税申报中存在虚假报税行为。

公司为了减少税负,故意隐瞒了部分收入,虚报了部分费用,导致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

其次,公司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发现公司存在未申报的收入和偷漏税款的情况,这严重损害了税收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存在逃避税收监管的行为。

税务机关在稽查中还发现,公司存在多次变更账户、隐匿财产等行为,企图逃避税收监管,这严重影响了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针对以上问题,税务机关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对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追缴了偷逃的税款,并对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次,对公司进行了税收风险评估,加强了对其纳税申报的监管力度。

另外,还对公司进行了税收诚信教育,引导其依法诚信纳税。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税务稽查在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发现了纳税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税收秩序,保障了税收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了纳税人要依法诚信纳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同时,纳税人也要增强税收法律法规意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促进税收的健康发展。

税务稽查不仅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监督管理手段,更是对税收秩序的维护和促进税收合法权益的保障。

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税务稽查的过程和作用,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分析

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分析

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分析近年来,偷税案件在各行业中频繁出现,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本文将针对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进行分析,探讨其主要原因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偷税的定义。

偷税即企业为逃避缴纳应纳税款,通过虚假账务、虚构销售等手段,故意隐瞒或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

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偷税的案件,在相关调查中揭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漏洞税收管理漏洞是偷税案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

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可能通过利用税务部门在监管上的不完善和缺乏有效手段,为其偷税提供了便利。

长期以来,该公司可能存在虚开发票、刻意普通发票为专用发票等违规行为,藉此逃避纳税义务。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也是偷税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对于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可能存在内部人员对企业财务管理控制不力、审核流程不严谨等问题。

这为企业员工钻空子、设置隐蔽通道提供了机会,让偷税行为得以实施。

三、税务执法不严厉税务执法力度不够是我们要关注的另一个问题。

某市税务部门在监管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时,可能存在监督执法不到位、对企业的检查频率较低等情况。

这使得企业有了逃避检查的机会,进一步助长其偷税行为。

对于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影响,无疑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对国家财政的损失某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偷税行为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减少,给国家财政带来直接的损失。

这将对国家实施公共服务、提高民生福利等方面造成限制,影响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二、损害税收公平性偷税行为的存在会加剧税收公平性的问题。

对于纳税人来说,若有企业偷税逃避纳税责任,其负担可能会加大,损害公平纳税的概念和原则。

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偷税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企业竞争的公平性。

如果一些企业通过偷税逃避纳税义务,将获得税费成本的优势,这将给诚实纳税的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的情况,从而扭曲市场经济的规则。

对某建筑工程公司营业税的稽查案例分析

对某建筑工程公司营业税的稽查案例分析

对某建筑工程公司营业税的稽查案例分析某建筑工程公司营业税的稽查案例分析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建筑公司税收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结合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稽查案例,对其营业税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案例描述:某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以承接市政工程为主的大型企业,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和施工经验。

然而,在营业税的申报上,该公司存在一些问题。

税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稽查,并发现以下几点问题:1. 虚开发票问题:该建筑工程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通过与其他公司合谋,伪造工程项目及材料的需求,虚开发票用以获得虚假的成本支出,从而减少纳税额。

该行为对税收正常征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2. 税收抵扣问题:该公司在营业税的申报中,存在多次重复使用已申报过的发票进行抵扣的情况。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税收秩序,损害了税收的公平性。

3. 营业范围问题:该公司在营业税的征收中,存在虚报业务范围的问题。

公司实际开展市政工程,但在税务申报中将其标注为民用建筑工程,以逃避相应的税收征收。

这种行为既是对国家税收制度的挑战,也是对市场竞争的破坏。

针对上述问题,税务部门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税收重计算等,以确保税收秩序的正常运作。

同时,为了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税务部门还对该企业进行了税务培训,加强了对其稽查工作的监督。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进行如下思考和讨论:1. 建立严格的税收监管体系: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应建立严格的税收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稽查力度,提高稽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2. 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很多税收问题是因为对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不够了解而导致的。

因此,税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帮助企业依法纳税。

3. 加强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税收问题的发生不仅需要税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也需要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力量。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法规(3篇)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经济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偷税漏税案例的剖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探讨偷税漏税的成因、危害及法律责任。

二、偷税漏税案例剖析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私营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生产与销售。

企业老板为逃避税收,采取了一系列偷税漏税手段。

案例经过:1. 隐瞒收入。

企业老板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方式,隐瞒实际销售收入。

例如,企业对外销售服装,实际收入100万元,但通过虚开发票,将收入减少至50万元。

2. 伪造凭证。

企业老板伪造进项发票,以虚抵税款。

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实际支付50万元,但伪造进项发票,将支付金额虚报为100万元。

3. 避免申报。

企业老板在税务申报时,故意漏报应税收入,以减少应纳税款。

如企业应纳税款为20万元,但老板只申报了10万元。

案例结果: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作出了如下处理:1. 责令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0万元。

2. 对企业老板处以罚款10万元。

3. 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等。

三、偷税漏税的成因及危害1. 成因(1)企业老板法制观念淡薄。

部分企业老板对税收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认为偷税漏税是“家常便饭”,导致偷税漏税行为屡禁不止。

(2)监管不力。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部分企业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使得企业有机可乘。

(3)税收政策不完善。

部分税收政策存在漏洞,使得企业可以利用政策漏洞进行偷税漏税。

2. 危害(1)损害国家利益。

偷税漏税行为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经济发展。

(2)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偷税漏税行为使得企业处于不公平竞争地位,损害守法企业的利益。

(3)影响社会公平。

偷税漏税行为使得部分企业承担更多税负,加剧社会贫富差距。

四、法律法规探讨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工程施工企业逃税案例(3篇)

工程施工企业逃税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逃税等违法行为,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建筑施工企业逃税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建筑行业的税务风险。

案例背景:某市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业务。

近年来,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公司财务状况却逐渐恶化。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逃税行为。

案例经过:1. 虚假发票:该公司在对外开具发票时,故意虚增工程造价,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采购原材料、支付工程款等环节,该公司也通过虚假发票虚列支出,以达到逃税目的。

2. 阴阳合同:该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即在公开合同中故意降低工程造价,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实际造价进行结算。

通过这种方式,该公司逃避了大量税款。

3. 虚假申报:该公司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实际收入,虚报成本费用,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4. 偷税手段多样化:该公司不仅采用上述手段,还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多种手段,进行偷逃税款。

案例分析:1. 建筑行业逃税风险较高:建筑行业涉及多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为企业逃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2. 逃税手段多样化:建筑施工企业逃税手段层出不穷,既有传统的虚假发票、阴阳合同等手段,也有通过虚构业务、虚报成本等手段。

3. 监管难度较大:建筑行业企业众多,监管难度较大。

部分企业为逃避监管,采取隐蔽性较强的逃税手段。

4. 法律责任严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逃税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对于逃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启示:1.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建筑施工公司典型涉税风险案例

建筑施工公司典型涉税风险案例

建筑施工公司典型涉税风险案例一、虚开发票的“大坑”咱就说有这么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叫老A建筑公司吧。

这公司呢,为了多弄点成本来少交税,就打起了虚开发票的歪主意。

有个小项目经理,叫小李,为了让公司账面好看点,就找了一家所谓的“材料供应商”,其实就是个空壳公司。

这个空壳公司呢,开了一大堆建筑材料的发票给老A 公司,金额可不小,有个几百万呢。

老A公司就把这些发票都入账做成本了。

结果呢,税务局可不是吃素的。

他们在税务检查的时候,发现老A公司的材料采购量和实际工程用量严重不符。

比如说,按照工程规模,顶多就用100吨水泥,可发票上显示买了500吨。

这明显有问题啊。

老A公司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被处以巨额罚款。

这就好比本来想走个捷径,结果直接掉进了大坑里,摔得鼻青脸肿的。

二、混淆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

还有个建筑施工公司B,他们接了个项目,一部分工程是老项目,按规定可以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比较低。

另一部分是新项目,得用一般计税方法。

公司的会计小王呢,可能是业务不太熟练,也可能是一时迷糊。

他在核算的时候,把两个项目的成本和收入都混在一起计算税款了。

本来简易计税的那部分工程,按照3%的征收率就行,结果被他算到一般计税里,按照9%来交税了。

这多交了不少冤枉钱。

同时呢,对于一般计税的项目,由于成本核算混乱,有些不该抵扣的进项税他也给抵扣了。

比如说,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一些设备租赁费用的进项税,他也拿来抵扣一般计税项目的销项税。

税务局检查的时候,发现这个问题,又让公司补缴税款,还交了滞纳金。

这就像本来可以走两条不同的路轻松到达目的地,结果非要把两条路搅和在一起,最后迷路了还得交“迷路费”。

三、工资薪金的涉税风险。

C建筑公司是个大公司,手底下工人众多。

他们在发工资的时候,为了少交点税,就玩起了花样。

公司的财务老张,他把一些临时工的工资做高,超过了正常水平。

比如说,一个小工正常一天工资300元,他给做到500元,而且人数还虚报了一些。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3篇)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故意隐瞒应纳税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扰乱了税收秩序。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偷税漏税案例,探讨相关法律法规,以警示纳税人遵守税法,维护税收公平。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崭露头角,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其偷税漏税行为也日益严重。

三、案例经过1. 隐瞒收入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故意隐瞒销售收入。

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在2015年虚列支出500万元,2016年虚列支出800万元,2017年虚列支出1000万元。

2. 虚列成本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虚列原材料采购成本、虚列运输费用等手段,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在2015年虚列成本300万元,2016年虚列成本400万元,2017年虚列成本500万元。

3. 逃避税款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累计少缴税款1200万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处理1.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2. 追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追缴该公司偷逃的税款1200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3. 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处以偷逃税款50%的罚款,即600万元。

4. 刑事责任由于该公司偷税漏税行为涉及金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五、案例分析1. 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该公司因偷税漏税行为,不仅被追缴了偷逃的税款,还被处以罚款,法定代表人还受到了刑事处罚。

这充分说明了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

法律案例偷税漏税(3篇)

法律案例偷税漏税(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行使职能的基础。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破坏了经济秩序。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分析偷税漏税的行为,探讨其法律责任,以期为我国税收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逃避国家税收,采取了一系列偷税漏税手段。

具体表现为:1. 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 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

3. 在土地交易中,采取虚假土地交易价格,少计土地增值税。

4. 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关联公司降低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案例分析1. 虚假发票、虚开发票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发票。

”甲公司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2. 虚列支出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甲公司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3. 少计收入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甲公司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4. 少计土地增值税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个人未办理工商登记异地销售货物稽查案例

个人未办理工商登记异地销售货物稽查案例

个人未办理工商登记异地销售货物稽查案例
异地经营未办登记涉嫌违法接受调查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朱xx杨XX日期:2008-06-20字号[ 大中小]
目前,四川省某建设集团公司因涉嫌偷税正在接受西藏拉萨市税务机关的调查。

前不久,拉萨市国税局稽查局对房地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在审核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某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时,稽查人员发现除了两张由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外,其余原始凭证均为现金收据。

在进一步调查现金收据过程中,稽查人员得知该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建设项目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注册地为四川的某建设集团公司,工程已完工。

经调查,该建设集团公司在拉萨市从事建筑业务无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拉萨市的税务机关也未报验登记,累计经营日期超过180天,未在拉萨市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未申报纳税。

经调查,四川某建设集团公司承包房地产有限公司某开发项目取得建筑劳务1377万元,以现金结算,其中806万元由房地产公司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入账,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金及附加26.6万元,剩余税金由于资金原因分期扣缴。

此外,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现金2141余万元,交由四川某建设集团公司购买开发项目建筑所需材料,往来凭证为现金收据,未反映相关税金。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因此,四川某建设集团公司代开发项目所购买的材料款,应并入营业额,缴纳70.6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

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四川某建设集团公司偷税事实成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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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例——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分析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分析本案特点:本案税务检查机关在查处建筑公司异地承包寺庙工程偷税案过程中~案情把握全面~检查预案考虑周密~检查实施环节方法得当~取证环节认真细致~并能够主动争取公安机关配合~使案件查处迅速得到突破~对纳税检查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 案件来源2004年3月25日~某市地税局税源管理部门向市地税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提供信息:某建筑公司自199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在城市周边地区承接了6座寺庙的建筑工程~未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和施工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稽查局决定对该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专案稽查。

,二, 纳税人基本情况某建筑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原由所在地佛教协会出资开办~集体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为81万元~主管部门是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施某。

自1994年至1996年期间~佛教协会陆续从该公司撤出了81万元资本金。

2000年6月~该公司办理了转制手续~企业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也增加为258万元~法定代表人仍为施某~股东为施某及其爱人。

该公司在经营上延续了原公司的范围~办理了变更登记。

公司主要从事古建筑、园林等工程业务。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鉴于本案跨地域经营~涉及宗教政策等实际性的问题~稽查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组织精干力量查处~经研究讨论后~初步确定了以下检查预案:1.该公司在某市周边地区的工程业务收入均未入账~属于账外账~取证难度高~要求必须做到快速高效~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取得基本证据。

如果检查人手不够~可在稽查局内调整充实~增加稽查力量。

2.在调取账簿时~特别要注意其他书面资料的收集~如工程合同、账外记载的资料等等~这些关键的证据往往最容易被转移或销毁~所以要通过调账来及时保全证据。

3.如果不能及时、完整地取得账外账资料~调查取证的重点必将是工程发包方~即以寺院实际支付工程款的账面记录为重要证据~所以对6座寺庙的取证工作也应同时进行。

鉴于宗教事务的敏感性和特殊性~检查人员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及时了解、熟悉有关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和佛门戒律~确保整个取证过程做到依法行政~避免发生冲突,二是在进入寺院前~应先与当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争取由其出面联系寺院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税源管理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该案件可能涉税金额度较大~在取得4.了初步证据后~如偷税额达到了偷税罪移送标准~要及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以利于案件突破。

,二, 检查具体方法1(调账取证2004年3月29日~经税务局长审批~检查人员按照预案迅速调取了该建筑公司199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31日期间的账簿资料。

根据对该公司调取的账簿资料来看~账面并无寺庙工程纪录。

但是~从取得的部分寺庙工程合同及一本由该公司出纳记录的账外流水账本中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隐匿工程收入行为~但具体的数据无法核实~只能从寺庙处调查取得。

于是~在调账工作完成后~检查组立即与某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在得到了完全的理解与支持后~检查人员分六路~同时奔赴6座寺院进行调查取证。

在顺利取得寺院的账面记录第一手证据后~检查人员立即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施某进行询问~核实具体细节。

初步核实的结果为:该公司1996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在某区承接了6座寺庙的所有建筑及修缮工程~总工程金额为1400万元左右~已结算工程额及预收工程款金额为1100万元左右~均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该公司未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外出经营管理税收证明~未在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事后也未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充申报纳税。

以上工程业务收入均未列入公司公开账簿~属于账外账。

据此~检查组确认该公司偷税行为成立。

经初步测算~偷税金额巨大~偷税比例也已超过年度应纳税额的30%~已涉嫌构成偷税罪。

根据有关规定及该案具体情况~稽查局及时提请公安部门介入。

2(联合深入调查公安部门对本案非常重视~随即安排干警与税务检查人员联合调查~直接参与了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施某的询问。

在进一步确认了涉嫌偷税罪成立后~公安部门当即立案~对当事人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

2004年3月31~税警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为进一步证实了该公司存在的偷税行为~调查组同时取得了该公司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等直接证据。

由于建筑公司在各寺院承建的具体工程项目较多~时间跨度长达8年~有许多属于跨年度项目~根据该公司“平时预支、竣工后结算价款”的工程款结算方式~联合调查组确定按工程完工所属年度来认定收入实现的时间~并以此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因此~税警联合调查组又再次分别到各寺院进一步了解各工程完工程度及实际投入使用情况~并取得了各寺院住持的书面证明。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该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某不得不承认了偷税行为~但却提出:该公司是2000年6月才办理的转制手续~而偷税行为中有部分是属于2000年6月之前的~所以原单位投资人即所在地佛教协会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为慎重起见~联合调查组再次赶赴该公司所在地~在与当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及所在地佛教协会联系后~进行了补充调查取证。

调查组了解到~该公司自1994年开始经营后至1996年期间~当地佛教协会陆续从该公司撤出了81万元资本金。

2000年6月~该公司办理转制手续时~与当地佛教协会就改制前的一切经济事务早已结清~原债权、债务,包括应交税金,、人员物资、设备等均由改制之后的企业承担~当地佛教协会当即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

至此~所有调查工作全部完成。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1. 调查取证工作有难度由于该建筑公司账面记录不完整~大部分工程收入及成本、费用均未入账~其准确的成本、费用发生依据已无法提供~所以~检查人员只能从寺院方面来查找证据。

而寺院的账薄一直以来均无明确的记录及规范保管~只是简单的流水账。

对于寺院来说~历年来账薄基本上从来没有向外界公开的先例~税务部门上门查账取证更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另外~根据外围调查信息来看~施某与各寺院住持长期合作~私人感情很好~所以寺院是否会认真配合将很难预计。

如果寺院住持拒不配合~势必很难取证~稽查工作将难以继续~所以~如何争取寺院的配合成为本案的关键。

稽查人员严格按照稽查预案谨慎操作~最终得到了各寺院住持的认可与支持~为取证工作扫除了障碍~规避了矛盾。

由于多数寺院地处深山~账薄也不允许借调。

为了避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其他的变故~检查人员在首次得到取证允许后~决定一次性快速完整取证。

为此~检查人员准备了手提式复印机到现场复印~加班加点至深夜~终于在一天内一次性地完成了所有6座寺庙工程的基础取证工作。

2.偷税主体及偷税定性确认有难度在稽查过程中~该建筑公司提出:工程是属于个人名义承接的~与公司无关~不属公司偷税。

即使是公司承接的工程~由于该公司没有在营业地税务机关注册登记~营业地税务机关也未就寺庙工程“通知”公司纳税申报~所以也不能构成偷税。

为此~检查人员做了大量调查分析工作。

,1,工程建设主体的确认。

稽查人员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确认:一是承包主体为某建筑公司。

根据已取得的部分合同来分析~承包方单位极大多数为“某建筑公司”。

二是寺院证明工程是某建筑公司承包。

检查人员逐一走访各寺院住持~询问工程承包主体事项。

各住持也明确表示这是以某建筑公司名义承接的~虽然因操作不够规范原因导致有部分合同落款只签了个人名字~但是这些项目在寺院向佛教界上级管理层汇报时均是“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

为此~各寺院提供了书面证明材料。

三是收取款项人为某建筑公司。

根据从寺院账薄中取得的由施某提供的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鉴章来看~均是“某建筑公司”的公章~收取款项的主体不是个人。

,2,偷税认定。

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该建筑公司已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领取了税务登记证~法律上视为税务机关已经履行了“通知申报”义务。

虽然寺庙工程是异地经营~但纳税主体始终是同一个单位~税务机关并无义务多次重复通知~法律法规也无此规定。

二是根据对该公司出纳吴某,与施某是夫妻关系,的笔录来看~吴某直接负责申报纳税~负责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在多年来的经营中~也曾确实多次办理过外出经营税收手续。

因此~该公司寺庙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明知故犯的行为。

三是某市地方税务局曾专门就该公司的纳税地点发函~明确该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凭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已及时将该文件转发给了该建筑公司。

该公司完全清楚应如何依法纳税~但却未依法办理。

四是该建筑公司寺庙工程收入及成本均未记入公司对外账簿~属于在账簿不列、少列收入行为。

根据上述分析理由~确认所有这些寺庙工程都是由该建筑公司承接并实际施工的~纳税主体为该建筑公司。

且税务机关已履行了告知义务~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

3.计算税款有难度由于寺院的账簿一直以来均无明确的记录及规范保管~只是简单的流水账~工程款支付形式基本上是现金~工程结束后也无造价审核资料~有的寺院账簿保管不全~且该建筑公司的工程收入及成本、费用均未入账~其准确的成本、费用依据已无法提供~所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只能分不同年度分别采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核定企业所得税。

4 .税款入库有难度该建筑公司工程业务追溯年度较多~应补税款及滞纳金额度较大~一次性全额纳税也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该公司开户银行账户中根本没有存款~办公地房屋等资产也基本上是属于个人所有。

所以~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也有难度~但检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始终将组织追缴税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克服困难~最终使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得以按期入库。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一, 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经过税警人员的共同努力~查明某建筑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该公司自1998年8月至2004年1月期间~在账簿上少列承建6座寺庙的建筑工程收入12009301元~未按规定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手续~工程收入及成本、费用均未入账~不能准确的提供相应的成本、费用~公司既未在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也未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收。

,二, 处理结果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五、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以及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缴该建筑公司少缴的营业税360279.0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013.95元~教育费附加14411.16元,企业所得税190094.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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