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租金常见问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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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从农民手中转让给农业企业或个人使用。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农民权益保护意识薄弱,一些地方政府和农业企业往往以低价收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导致农民收入低廉,难以维持生计。

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支付方式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流失和农民的不满,可能引发农村社会稳定问题。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存在资源利用不均衡的问题。

由于农民流转土地的动力主要来自贫困和就业压力,大部分流转土地的农民是缺乏技术和资金支持的贫困农民。

这些农民对土地的再利用能力有限,可能会导致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再次,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土地承包关系不清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理好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被侵犯或无法得到保障。

这种情况将引发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抵触情绪,影响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首先,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加强对农村土地市场信息的搜集和发布,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价格的透明度。

进一步加强农民的权益保护,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

其次,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和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登记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保护。

合理规划和管理农村土地资源,避免因土地流转导致的资源闲置和浪费。

再次,加强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推广农业技术,提高农民的土地管理和利用能力,增强其参与土地流转的能力和主动性。

最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和参与意愿。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只有加强监管和管理,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的技术和资金支持水平,才能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土地政策是指国家制定的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政策也受到了关注和调整。

然而,农村土地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地区土地使用权流转困难。

由于部分地区土地承包合同时间较短和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困难,导致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农业生产效益低下。

2.农村土地规划不合理。

在农村土地规划中,存在部分地区农业用地过度开垦,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问题;部分地区将农村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3.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退耕还林、土地扶贫等政策矛盾。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部分农民因受到退耕还林、土地扶贫等政策束缚,导致土地流转难度加大。

二、应对策略1.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和流转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增加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降低流转成本,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民收益的提高。

2.优化农村土地规划。

加强农村土地规划,合理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和重要农业生态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农村空间规划,保障农村发展的空间。

3.解决政策矛盾,落实贫困地区土地流转政策。

通过制定区域内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细则,明确流转价格、保障流转资金到位等问题,解决政策矛盾和落实贫困地区土地流转政策。

4.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大农户、家庭农场等各种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村现代化经济发展程度。

农村土地政策要紧密结合农村现代化经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农民收益的提高,落实好政策,加强管理和监管,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利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迅猛发展。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为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

与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风险难以控制等。

本文将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农村地区存在流转土地流转价格过低的情况,农民无法得到合理的补偿;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时存在价格过高、甚至是高额租金的情况,造成了农民的租金负担过重。

2. 流转程序不规范在一些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的程序不够规范。

一些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流转土地时,缺乏必要的合同约定和法律手续,导致了流转土地权益不清晰、易产生矛盾的问题。

3. 流转风险难以控制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后,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技术不过关等原因,导致了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加大,甚至出现了土地荒芜、贫困致富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也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解决措施1. 完善土地流转政策针对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的问题,应当加强对土地流转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补偿机制。

在制定土地流转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农民的利益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承受能力,确保流转价格能够合理反映土地的价值,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对于流转土地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应当加强对流转土地程序的管理与监督。

一方面,应当建立流转土地的登记备案制度,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出现流转权益不清晰的问题;应当加强行政部门对流转土地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流转程序的合法合规。

国有农场土地租赁承包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国有农场土地租赁承包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国有农场土地租赁承包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篇一: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阐述了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土地承包管理实际,提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对策继“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之后,党的十七大再次提出“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土地承包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这是党中央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承诺,是党取信于民的具体体现[1]。

随着新一轮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实施,需要对一些不符合土地承包政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问题进行认真梳理。

1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1)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强。

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意义、立法目的和基本规范的学习不深入或不理解,对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总认为自己拥有对集体土地的处置权,不依法办事,随意调整、收回承包土地,干涉土地流转,随意截、扣流转收益,干涉农民土地自主经营权等。

(2)为增加村级收入而收回农户承包地。

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各项不合理负担的清理及村级财务管理的逐步规范,村级收入较改革之前大大减少。

在别无出路的情况下,部分农村干部在土地上动脑筋,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再高价发包,甚至将农民的承包土地变成抵债田或为公益事业建设筹集资金。

(3)民营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增加,是导致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现实原因。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导致对土地需求的增加。

由于受利益驱使,少数农村干部在发展民营经济时,不惜牺牲土地承包者的利益,往往给予招商引资项目以优惠的政策,价格低廉甚至零地价,而农村集体又没有资金给予补偿。

对于这种形式的土地占用,手续不合法、不规范,且补偿标准过低,直接影响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4)机动地及“四荒地”承包不公开。

202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

202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

202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一、纠纷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因素:土地权属不明确:在一些地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土地管理不规范,导致土地权属不明确,容易引起争议。

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但有时合同内容不规范,或者口头协议较多,导致合同内容难以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就难以解决。

利益冲突:随着土地价值的提升,土地承包带来的利益也越来越大,导致一些纠纷的出现。

政策和法律变化:政策和法律的变化可能导致土地承包关系的变动,从而引发纠纷。

土地利用冲突:例如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冲突,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引发纠纷。

二、解决对策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土地权属: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登记和确权工作,明确每一块土地的权属,减少纠纷的发生。

规范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尽可能明确,包括承包期限、承包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减少争议。

利益平衡:在制定和执行土地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从而减少违法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建立调解机制:建立有效的调解机制,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及时介入调解,避免事态扩大。

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诉讼、仲裁等。

加强监管: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纠纷的发生。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不断深化和改革,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

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加强协作配合: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

总的来说,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农村土地价格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农村土地价格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农村土地价格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已成为许多地区关注的焦点。

土地作为农村的重要资源,其价格评估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农村土地价格评估存在着种种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土地的正常流转和开发利用,也给乡村经济和社会建设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农村土地价格评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 客观条件限制在农村地区,由于农业用地的多种用途,土地资源的利用不够集约,土地的品质和开发程度参差不齐,这使得农村土地价格评估面临着客观条件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土地的真实价值,导致土地价格评估结果不够准确和真实。

2. 评估标准不统一当前土地价格评估中存在着多种评估标准和方法,不同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导致了土地价格的差异化,使得土地流转和开发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很难保证土地价格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3. 评估主体缺乏独立性二、对策研究1. 完善评估标准和方法针对农村土地价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完善评估标准和方法,建立起一套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方法。

这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的共同努力,通过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方法,保证土地价格评估结果的准确和真实。

2. 认真核实土地信息在进行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时,应该认真核实土地的信息,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品质等情况,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和合理。

为了保证农村土地价格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独立的评估主体。

这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土地价格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并对这些机构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4. 加强法律和制度保障5. 注重农民的利益保障在进行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时,应该注重保障农民的利益。

这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部门重视农民的利益,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在评估过程中加强对农民的沟通和协商,确保评估结果符合农民的利益和实际需求。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农村土地托管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将土地托管给个人或单位进行经营管理,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农村土地托管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特点和问题,因此需要合理的解决方案。

一、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1.经济效益明显:农村土地托管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2.利益分配不均:土地托管中存在着承包地和流转地的不平等情况,承包地的农民收益较高,而流转地的农民收益较低。

3.土地托管租金较低:由于托管者需要支付较低的土地租金,所以土地托管的成本较低。

4.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土地托管,可以促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地利用,提高土地的产出。

二、农村土地托管的问题1.土地资源碎片化:在土地托管过程中,由于承包地和流转地分散,使得土地资源碎片化,不利于规模经营。

2.土地资源过度利用:由于托管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能会导致土地的资源过度利用,对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3.土地资源保护不足:在土地托管中,由于缺乏监管机制,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不足,可能导致土地资源受到破坏。

4.土地流转不透明:土地托管的流转过程可能不够透明,托管者和土地经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5.农民权益受损:在土地托管过程中,由于土地托管的权益分配不公平,农民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6.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土地托管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长期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土地托管的解决方案1.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托管流转程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土地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和保护,减少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

3.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4.完善土地托管政策:建立健全的土地托管政策体系,提高土地托管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5.加强土地托管监管:加强对土地托管的监督管理,防止土地托管乱象的发生。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小规模经营已经不能在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大环境,城市工业、服务业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这也加快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因此,可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产物。

一、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1.流转形式单一,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目前,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还集中在转让、互换、转包、出租等形式上,这种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由于流转范围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规模化经营问题,需要发展新型流转形式尤其是入股这种形式。

而在现阶段,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无法通过市场机制使农民在流转中获得更多权益,使入股等对市场机制要求较高的流转形式难以推进。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一般商品交易相比,其运行过程较为复杂,涉及信息发布、估价、谈判、签约、鉴证、登记等众多环节,这些事宜仅靠农户通信独立完成,需要有完善的流转市场体系。

当前,由于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滞后,流转市场机制不够健全,使得流转双方供求信息不畅,土地流转没有合理的定价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2.土地流转的配套措施滞后,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我国优先发展城镇居民的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农民而言,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提高了其覆盖面,但存在给付率低、实施力度小等缺陷,土地依然是农民医疗、养老、教育等的保障。

从实际情况来看,城市虽然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由于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等原因,农民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但稳定性较差,而且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强,对土地流转的意愿较小。

3.土地流转规模较小、收益少、范围较窄,难以形成规模首先,是土地流转的供给相对不足。

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群众恋土情绪较为严重,“守地”思想根深蒂固,加之缺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和意义的认识。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土地流转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经济需求。

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已成为农村迫切等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土地适度规模化集中,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对机械化、产业化生产要求的实现。

一、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土地纠纷存隐患由于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土地流转部分采取口头协议,没有通过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不明确等问题;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致使存在许多纠纷隐患:一是经营户不与农户签定流转合同,多数是与村社签定;二是流转合同标的不明,没有流转期限和违约补偿办法;三是对承包户、经营户、村集体三方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和矛盾,调解缺乏依据;四是擅自改变土地农用性质。

这些都是产生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隐患,甚至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侵害农民权益和利益的现象。

(二)土地流转租金遭拖欠,流转收益难保障农民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目前尚未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等制度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收益。

致使土地流转租金交付不稳定,流转收益难保障等主要原因有:一是土地产权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土地的流转和利益的保护。

二是缺乏有效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三是缺乏统一的合同格式、内容和效力,不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

这一系列政策制度的缺失,保障方案也难以落实,群众们为保护自身利益,会产生矛盾纠纷等冲突,造成农户的权益和收益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伤害,进而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造成阻碍且难以开展调解工作。

(三)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交易规模小和信息不对称目前尚未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土地流转工作。

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一是缺乏专业人才和专门的管理机构,土地流转的信息基本依靠亲朋好友以及村组织干部的交流。

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土地问题与整改措施

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土地问题与整改措施

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土地问题与整改措施一、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土地问题1.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短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0年,在某些地区甚至更短。

这种较短的合同期限导致了土地流转困难,阻碍了农民对土地的有效利用和规模经营。

2. 土地闲置和荒芜另一个影响农村发展的土地问题是部分土地闲置和荒芜。

由于种植结构调整、劳动力外流等原因,一些农村土地处于长期闲置状态或只进行低效利用。

这不仅浪费了宝贵资源,也限制了乡村经济的发展。

3. 农民对土地权益保护意识淡薄社会对农村土地权益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导致一些非法现象频繁出现。

诸如违反合同约定私自转让、租赁土地、恶意欺骗等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4. 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由于乡村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缺乏有效的参与主体和规范化操作。

这限制了农民寻求合作发展和增加收入的机会。

二、整改措施1. 延长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了解决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短导致的问题,可以适当延长土地承包合同期限。

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规定,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延长到50年甚至更长。

这有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充分流转和高效利用。

2. 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土地为了解决土地闲置和荒芜问题,需要鼓励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机制。

政府可以制定政策激励和支持农户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他们与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形成联合经营模式,并促进流转后实现规模经营、科技创新和高效生产。

3. 加强土地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为了提高农民对土地权益保护的认知和意识,需要加强相关教育宣传工作。

借助媒体、乡村干部等渠道,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让他们清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增强维权意识,并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土地转让和欺骗行为。

4.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常见问题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常见问题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常见问题及解决途径摘要:为了保障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党和国家不断推出一系列惠农政策,优化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

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各级乡镇政府也应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敦促落实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相关政策,加强土地管理,收回多占的土地,实行公平分配,缓解土地使用的矛盾,稳定农村经济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问题;解决途径我国作为一个农业泱泱大国,农村群众为了实现稳定发展,需要拥有充足的土地,而当前土地承包权发生了一定变化,这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提出新的考验,如果管理不当将容易产生各种问题,损害农村群众自身利益。

所以,本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中常见问题,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途径,具体内容如下。

1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中常见问题1.1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和跟进有待提高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乡村产业化的发展,各乡(镇)、村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呈现出迸发状态,由于相关部门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主动介入和及时跟进不太及时,导致已进行流转的土地,其经营权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

久而久之地任其发展,致使农户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甚至有个别地方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有一部分土地承包商在进行流转农户土地经营权时,没有和当地乡(镇)政府进行沟通协调,也没有跟农户沟通协调,没有采纳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只和某一农户协商后,让这一农户在本村进行引导农户土地的使用权流转工作,而这一指定农户基本没有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或者是采纳农户的意见,致使农户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处于不信任状态。

基于此,需加大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按照一定的规范程序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工作。

1.2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性缺失农村土地流转规范与否,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从当前农民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反馈的问题来看,土地流转缺乏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例如,土地流转脱离了土地资源的原则、主体的规范性缺失、土地流转的相应手续不够完善等问题,群众反映比较突出,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极不利于农村土地进行有效流转。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户之间进行转让或租赁的行为。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土地承包权流转难、土地流转规模小,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流转农户权益难以保障,以及流转土地管控不严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建设。

当前,由于土地承包权流转难,许多农村土地闲置不用,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因此,应加强对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的立法和实施,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简化流转手续,鼓励和支持农户将闲置的土地流转出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加大土地流转规模。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很多农户只将部分土地流转出去,无法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了生产效率。

因此,应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意愿,鼓励他们将更多的土地流转出去,实现规模化经营。

第三,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既不符合土地实际价值,也不符合市场需求。

因此,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壤肥力、水资源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使土地流转价格能够真正体现土地的价值。

第四,加强农户权益保障。

当前,流转农户的权益保障存在问题,许多农户担心流转后无地可耕种,生活无着。

为了保障农户的权益,应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监管机制,确保流转农户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监管,确保土地的合法性和流转农户的权益。

第五,加强流转土地管控。

目前,流转土地的管控较为松散,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一些非法流转的情况出现。

为了加强土地流转的管控,应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确保流转土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同时,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监测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流转行为。

第六,加强土地流转的技术支持。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许多农户缺乏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无法进行高效的农业生产。

因此,应通过加强农技培训、推广科学种植技术等方式,为流转农户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益。

农地租赁中的租金支付和调整规定

农地租赁中的租金支付和调整规定

农地租赁中的租金支付和调整规定在农地租赁中,租金的支付和调整是一项重要的规定。

租金支付是指农地承租人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土地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租金的调整则是指根据市场情况、土地质量、农作物价格等因素,对农地租金进行适当的调整。

以下将对农地租金的支付和调整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一、租金支付规定1. 租金支付方式农地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按年支付租金,即承租人每年向土地出租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租金。

另一种方式是按季度支付租金,这种方式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农作物种植季节的需求。

2. 租金支付时间租金的支付时间应在农作物种植季节之前,以确保土地出租人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租金。

一般来说,租金的支付时间可以在农作物种植之前的一个月内,具体时间由双方约定。

3. 外币租金支付如果农地租赁涉及外币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间应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调整,以确保租金的合法和合规性。

同时,双方应明确外币汇率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谁来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租金调整规定1. 租金调整原则农地租金的调整原则应依据市场情况、土地质量和农作物价格等因素进行。

一般来说,租金的调整可以根据土地的评估结果进行,以确保租金与土地价值相符。

同时,土地出租人和承租人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租金调整的公平合理。

2. 租金调整方式租金的调整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定期调整租金,例如每三年进行一次租金调整。

另一种方式是根据农作物价格进行调整,即农作物价格上涨时租金也相应上涨。

3. 租金调整程序租金调整的具体程序可以由土地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商定并写入合同。

一般来说,土地出租人应提前通知承租人需要进行租金调整,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资料支持。

双方应在租金调整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三、其他相关规定1. 租金支付方式的记录租金支付方式的记录可以通过租赁合同或相关书面文件进行。

双方应妥善保存支付凭证,确保租金支付的确凿性和合法性。

农业租赁的注意事项为你的农场保驾护航

农业租赁的注意事项为你的农场保驾护航

农业租赁的注意事项为你的农场保驾护航农业租赁是农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合作模式,为农场主提供了灵活的经营方式,同时也能为租赁方提供稳定的农产品供应。

然而,正因为其涉及到双方共同利益,农业租赁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农场的顺利经营。

本文将探讨农业租赁的一些注意事项,为你的农场保驾护航。

一、明确租赁双方权益在农业租赁合作中,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公平合理的合作关系。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的土地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农场主在租赁期间对土地进行基本维护,租赁方应及时缴纳租金并按照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等。

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可以减少合作中的纠纷,保证农场的顺利运营。

二、考虑土地肥力和水资源在选择进行农业租赁时,租赁方需要考虑土地的肥力和水资源。

了解土地的肥力情况可以帮助租赁方合理安排作物的种植和施肥计划,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同时,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农场经营的关键因素之一。

租赁方可以与农场主协商,明确水资源的供应和使用情况,确保在作物生长过程中有足够的水源供应。

三、了解所租土地的合法性在进行农业租赁时,租赁方需要查明所租土地的合法性。

首先,需要核实农场主是否是土地的合法所有者,以确保所租土地的产权清晰。

其次,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土地的用途规划和相关限制,避免因土地使用问题导致纠纷。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赁方还可以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土地调查,确保土地的可靠性。

四、协商农产品交易方式和价格农业租赁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租赁方提供农产品供应。

租赁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和价格。

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农产品的销售方式,如直接销售给批发商、零售商或者与合作社合作销售等。

同时,还应合理确定农产品的价格,考虑市场行情和生产成本等因素,以确保双方的合作互利共赢。

五、确保农业租赁风险管理农业生产中存在一定的风险,租赁双方需要共同管理这些风险,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和农场的正常经营。

农业租赁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农业租赁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农业租赁的优势与劣势分析农业租赁是指农业资产所有者将农业用地、农机具等资产租借给农户或农业企业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一种模式。

它作为一种灵活的农业经营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劣势。

下面将从经济效益、风险控制、土地利用和生产力提升等方面对农业租赁的优势与劣势进行分析。

一、经济效益1. 优势:农业租赁可以有效提升农资利用率,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

通过租赁,农业资产所有者可以将闲置的农地和农机具进行有效配置,实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生产效益。

同时,租赁将农地进行规模经营,节约了资金投入和人力成本,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

2. 劣势:农业租赁存在租金支付问题。

租金支付往往是农户或农业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成本,如果租金过高,可能增加了农业经营的负担,降低了经济效益。

同时,租金支付也存在违约风险,一些农户可能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导致农业资产所有者的经济损失。

二、风险控制1. 优势:农业租赁可以有效分散农业经营风险。

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农业资产所有者通过租赁将风险分摊给农户或农业企业,从而有效降低了自身的经营风险。

如果遭受灾害或产量下降,农业资产所有者的损失较小。

2. 劣势:农业租赁可能面临合同纠纷和农业经营失控等风险。

因为农业租赁涉及双方的利益,如果当事人之间出现分歧或合同纠纷,将会导致双方产生经济损失。

此外,农业资产所有者对农户或农业企业的操作和管理控制比较困难,存在一定的经营失控风险。

三、土地利用1. 优势:农业租赁可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

农地所有者将农地租给专业的农户或农业企业,可实现农业用地的专属利用,避免了农地的荒废和不当使用。

同时,农业租赁还可以促进农地的流转和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2. 劣势:农业租赁可能导致土地的长期租赁和确权问题。

一些农户可能将土地租给农业企业长期使用,限制了农地的再流转和农户的发展。

同时,长期租赁也可能引发土地纠纷和确权问题,导致农地使用权的不确定性,影响农民的利益。

拖欠土地承包合同租金检查

拖欠土地承包合同租金检查

拖欠土地承包合同租金问题检查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土地承包过程中,租金拖欠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为了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需要对拖欠土地承包合同租金问题进行深入检查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拖欠土地承包合同租金的原因1. 承包方经营困难:由于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原因,承包方经营出现困难,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2. 承包方恶意拖欠:部分承包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故意拖欠租金,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

3. 合同约定不明确:部分土地承包合同中,租金支付时间、金额、方式等约定不明确,为拖欠租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4. 监管不到位: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承包方滥用权利,拖欠租金。

5. 农民权益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对土地承包合同租金权益的认识不足,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检查拖欠土地承包合同租金的方法1. 查阅合同:检查合同中租金支付相关条款的明确程度,是否存在约定不明确、不合理的情况。

2. 调查经营状况:了解承包方的经营状况,是否存在经营困难、恶意拖欠等现象。

3. 查阅财务报表:检查承包方的财务报表,核实租金支付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4. 访谈农民:了解农民对租金拖欠问题的知晓程度,收集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5. 监管力度评估:评估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监管力度,查找监管漏洞。

三、解决拖欠土地承包合同租金的措施1. 完善合同约定:明确土地承包合同中租金支付的时间、金额、方式等条款,防止纠纷发生。

2.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承包方的监管力度,确保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

3. 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租金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租金拖欠问题。

4. 提高农民权益意识: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教育,提高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土地租赁注意事项和租金调整机制

土地租赁注意事项和租金调整机制

土地租赁注意事项和租金调整机制一、引言土地租赁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并且在许多行业中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并确保租赁过程顺利进行,租赁双方需了解和遵守土地租赁的一些注意事项。

此外,在租赁期限内,租金的调整也是一个重要话题。

本文将针对土地租赁注意事项和租金调整机制进行讨论。

二、土地租赁注意事项1.明确租赁目的和用途在土地租赁合同中,租赁目的和用途的明确非常重要。

租赁方应清楚知道自己使用土地的目的,并确保该用途符合当地法规和规定。

此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也应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

2.明确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土地租赁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之一。

双方需明确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并确保在租赁到期前及时进行续租或退租的谈判。

如果需要续租,应提前协商好新的租金和其他相关条款。

3.约定土地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租金可以按年、按季或按月支付。

租金的支付时间和途径也需要明确,例如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等。

4.明确土地使用和管理责任土地租赁合同中,需明确约定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责任。

出租方需要保证土地的完好和可用性,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承租方则需要遵守当地法规,负责土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5.合理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为了应对租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或争议,租赁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例如,可以约定违约方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并明确争议解决途径,如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三、租金调整机制1.约定租金调整的基准和周期租金调整是长期土地租赁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金调整的基准和周期。

常见的基准可以是按照市场价格指数调整或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价格调整。

2.协商确定租金调整的方式和比例在租金调整时,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调整方式和比例。

可以是按照固定百分比进行调整,或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进行调整。

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3.租金调整的通知和时间为了确保租金调整的顺利进行,双方需提前约定租金调整的通知方式和时间。

租地常见问题

租地常见问题

租地常见问题一、租地注意事项在租用土地时,租方需要遵循一些常见的注意事项,以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值得考虑的问题:1. 租期:确定租赁土地的期限,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双方需要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以避免争议。

2. 土地用途:确定租赁土地的具体用途。

例如,如果租赁用于农业目的,则需了解有关农业规定并符合相关要求。

3. 租金和支付方式:约定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的数额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

4. 土地状况和维护责任:租方应确保了解所租土地的状况,并协商确定双方对土地的维护责任。

5. 租赁合同: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必要的条款,如租期、租金、用途、违约责任等。

二、常见问题解答1. 是否可以转租?在租赁土地时,租方是否有权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需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租赁合同规定了是否允许转租。

2. 如何解决土地糾紛?如果在租赁期间发生土地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 是否需要缴纳土地税?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租方可能需要为租赁土地缴纳相应的土地税。

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4. 租期结束后如何处理?租期结束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交接工作。

例如,租方需退还土地,并清算可能存在的损坏或剩余问题。

5. 如何防止土地被侵占?租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定期巡视土地、加强安全防范等,以防止土地被侵占。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三、关于租地合同的样本租地合同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土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期:从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租金:每年______________其他条款:1.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土地状况和维护责任:__________________3.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租赁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租赁合同双方确认以上内容无误,并同意遵守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合同租金有失公平

土地承包合同租金有失公平

土地承包合同租金失公平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土地承包合同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实践中,土地承包合同租金失公平的问题日益显现,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租金定价、租金支付、租金调整等方面分析土地承包合同租金失公平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租金定价失公平1.市场供需关系失衡。

在一些地区,土地承包市场供需关系失衡,承包需求大于供给,导致租金价格恶性竞争,土地承包价格远远高于市场合理水平。

2.信息不对称。

土地承包双方在信息获取、处理和利用上存在不对称,承包方往往掌握不了土地的真实价值,难以作出理性的租金定价。

3.租金定价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土地承包租金定价机制尚不完善,缺乏科学合理的定价依据和标准,导致租金定价失公平。

二、租金支付失公平1.租金支付方式单一。

大多数土地承包合同采取一次性付清租金的方式,对于部分承包方来说,这种支付方式加重了资金压力,导致承包方在谈判过程中处于劣势。

2.租金支付期限不合理。

部分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租金支付期限过短,承包方在租赁期内压力较大,容易导致租金支付失公平。

三、租金调整失公平1.租金调整机制不明确。

许多土地承包合同中缺乏明确的租金调整机制,导致在租赁期内,租金无法根据市场行情和土地实际使用情况作出合理调整。

2.租金调整主体不明确。

租金调整主体应当是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一方主导,另一方被动接受,导致租金调整失公平。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1.完善土地承包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市场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引导市场合理定价,提高土地承包租金的公平性。

2.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

充分考虑土地价值、市场行情、供需关系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租金定价标准,确保租金定价的公平性。

3.创新租金支付方式。

探索多样化租金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按年度支付等,减轻承包方资金压力,提高租金支付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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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会计 --土地租金热点问题汇编代开土地租金发票。

财税字〔1994〕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那我公司现在要去税局代开租金发票,如果营业税是免征的,那还要交其他税么?税率是多少?;如营业税免于征收,相应附加税费一并免征。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税率万分之五。

土地租金应入什么科目?请问在农业企业中,支付的土地租金应记入管理费用还是农业生产成本?农业企业的土地租金如果是一次性支付若干年份的,则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受益原则分年度计入农业生产成本,在一个经营年度分期支付的,你可以按月依照合同规定进行计提分配;如果农业企业的生产产品是多年生的生物资产,则按照生产周期进行归集分配.如果租赁土地的生产在一个经营年度内分季节生产时,土地租金则应当按照特定季节的产品归集租金.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地租”,每月摊销:支付租金借:长期待摊费用-地租贷:银行存款、现金等摊销租金(注:若土地作为厂房生产用则计入制造费用)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长期待摊费用-地租我们公司租农民的土地进行生产试验,协议是和每个村民签订的,有签字。

但是农民肯定不能提供发票,这种情况怎么办?用租地协议可以做帐么?如果不可以,那怎么才能取得发票?让农民去税务局代开也不太现实,他们不愿意去。

有人说,以租赁合同的协议、及收据入账就可以了,是可以直接作费用吗?有没有依据?还有租金在1000元以下不用交营业税,800元以下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或者准则之类的?解答:1、凭合同、付款方证明可以到当地的地税分局(所)开具发票。

租金在1000元以下不用交营业税,800元以下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2、凭合同和收据虽然可以入账,但不能作为费用税前扣除。

补充:1、会计制度上没有对入账的资料做很严格的要求,所以合同、收据也可以;但征管法对入账的资料是要求合法凭证,而合法的标准是是发票。

2、“租金在1000元以下不用交营业税,800元以下不用交个人所得税”是我们这边的地方规定,政策性问题以地方税务局答复为准。

土地租金怎样如何代开发票?可以到主管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的流程和资料要求: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2.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贵公司)对土地的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租赁合同。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办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务,即,一个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事项。

综合税负率,大约在8%左右,各地不一。

我们公司租了一块土地,租期30年,在这快土地上盖了房子,又垫地基,又圈围栏,产生了许多费用,应该怎样作帐?房子能做固定资产吗?土地租赁费120000元作在哪个科目下,这块土地是用于做存来料的仓库.那这些费用能进生产成本吗?1、在租赁土地上建房,对于建房发生的费用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房屋建成后转入“固定资产”。

(1)发生的垫地基、圈围栏、材料费、人工费等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材料费、应付工资等相关科目。

(2)完工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房屋贷:在建工程2、土地租赁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科目,按合同期限摊销转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某企业租赁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定有租赁合同,每亩按当年当地1月1日1000斤大米的市场价确定租金,企业向村民支付土地租金时,由村委会开具了收据。

请问企业可否据此入账?若不可以,应如何取得发票,由谁向地税局申请开具?土地租赁,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的征税范围,应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应由出租土地方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相应发票。

租赁农民土地支付的一年租金怎么入账? 没发票怎么办?只有租赁协议书!如果你能分清受益对象、期间,凭发票,且支付了租金,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挂“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

借: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然后根据受益对象,分期摊销。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贷:借: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

如果不能分清受益对象、期间,凭发票一次计入管理费用在交所得税时候把这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为不能做为所得税抵减项目.但好象个别的税务局,虽然你调增了还会对你进行罚款. 他只是为了保证他的税收.你想想看,如果地主没给你开发票,说明他的收入是没有交税的.你帮助你的地主逃税,自然要罚款了.我公司从个人手里租赁的土地依据什么入账?因为金额较大所以比较着急,已经和个人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有村委会盖章,我是财务请问需要什么单据才可入账?租赁的土地不能入账。

只能将租赁费入帐。

记帐依据是出租方开具的收到租赁费的发票(可以让他们到税务局代开)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会计分录借:长期待摊费用-土地租赁费贷:银行存款(现金)分期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土地租赁费贷:长期待摊费用-土地租赁费你们支付租赁费,需要对方给你们提供发票,对方有租赁行为,需要到地方税务局开具租赁发票给你们公司,你们据以入账即可。

合同协议之类的,只能做为交易存在的证据,不能做为财务入账的原始凭证。

租赁土地不用入帐,只付租赁费就可以,租赁费记入管理费用。

出租土地给对方,租金收入需要交税吗?交什么税?我们是承租方,把土地租给对方种树,对方是农业免税户,我们收到租金需要给对方开收据还是发票,我们需要交税吗?应该开发票给对方的,如果您是公司的话,会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我司向村委会承包一块地,期限2年,那村委会可以开收据给我们吗?还是村委会得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并交税?村委会取得土地租金应开具税务机关监制发票。

如已领购《厦门市服务业通用发票》的单位,可自行开具发票。

未领购的,请到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单位土地出租应缴纳营业税(5%)及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

我们是农林科技公司,注册地在写字楼。

然后在农村租了块土地进行苗木培植,但是农民没办法提供土地租赁发票也没有任何凭证,这样要怎么入账?如果土地租赁费用直接略掉不入账的话,收到的一些化肥、营养液、大棚的一些进项费用还有苗木出售等相关的东西能不能记账?去当地税务代开发票,村委会盖章。

这个去当地税务咨询,也可打电话去当地税务咨询一下。

是开得到发票的。

我知道可以代开,就是农民很难讲话,除了收钱,什么身份证什么使用证明一律不管。

做合同,复印他的身份证,签字画押,是村民个人要他在合同上面签字画押,复印他的身份证,村集体的就和村委会签合同。

然后去税局代开--票。

最好问税局一下.企业租农民的土地用来种植苗木销售,开具土地租赁发票,营业税是否免税?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其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即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而对“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进一步明确,从1994年1月1日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只要受让者是农业生产者且受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就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免征营业税。

这是保护耕地、守住18亿亩耕地底线的一道税收屏障。

土地租赁费用是统一收据,汇算清缴出问题了(非农业企业)单位的用地是向村里租赁的(集体土地),期限50年(厂房为自建)。

每年的租赁为36万,出租方:XX村委会里面一直是用财政局统一收据作为收款凭证交给我单位做账。

今年汇算清缴税务局专管员提出必须开具营业税发票,或者让村里出具由税务局开出的统一收据才能税前列支。

要不然就要补税。

我们是农林科技公司,注册地在写字楼。

然后在农村租了块土地进行苗木培植,但是农民没办法提供土地租赁发票也没有任何凭证,这样要怎么入账?如果土地租赁费用直接略掉不入账的话,收到的一些化肥、营养液、大棚的一些进项费用还有苗木出售等相关的东西能不能记账?去当地税务代开发票,村委会盖章。

这个去当地税务咨询,也可打电话去当地税务咨询一下。

是开得到发票的。

我知道可以代开,就是农民很难讲话,除了收钱,什么身份证什么使用证明一律不管。

做合同,复印他的身份证,签字画押,是村民个人要他在合同上面签字画押,复印他的身份证,村集体的就和村委会签合同。

然后去税局代开--票。

最好问税局一下.我现审计一家农业生产企业,该企业向村集体租用土地500亩,多年租金一次支付600万,但对方表明无法开具发票,请问这种情况该企业可以根据银行划款单据与合同入账吗?税务风险有哪些?村集体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吗?如果代开发票除了营业税,还要交其他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三、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 1998-2-10海南省财政税务厅:你厅《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请示》(琼财税政字[1997]44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2号,以下简称002号文件)第三条“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的规定,你省一些农村、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可比照2号文件的规定免征营业税。

94和98年的东西和现在不太符合了。

98年修订土地管理法,07年物权法发布,情况变化了,农民自己没法去的土地使用权,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上这是2个东西。

农村集体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如果要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先由国家征收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后,才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就是集体不能自己转让土地使用权。

农业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有点类似小产权房,税务风险比较大,就看当地税务局怎么掌握了村委会取得的农业土地租金需要缴纳土地所得税吗村委会取得的农业土地租金需要缴纳土地所得税吗?我公司是一间农业企业,在中山的一个村承包了几百亩的农业土地,用于养殖及种植用途,现在在地税开租金发票,之前就问过要不要缴税,他们说农业土地是免税的,但是现在又说村委会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

如当地税务不清楚,可咨询上一级税务部门问清楚,应该是免营业税的。

我公司为房开企业,一次性付给村民土地50年租金,用于房开生态园建设。

我企业租金可以按照50年进行摊销吗?由于用于农业类,所以村里不用交营业税,不能提供发票给我公司,请问我公司在费用上可以列支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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