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规制研究
政府规制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在危 机前 、 危机后 两个 时期 , 存款 与总资产 比值受 到逾 期贷款与贷款和应 收账款总额 比值 、 间接成本 以及外汇敞 口 头寸的显著影响。而另一方 面 , 逾期贷款 和间接成本 的系数 在 全 球 危 机后 变 为 正 向 , 外 汇 敞 口头 寸 的 系数 在 两 个 时 期 都
是正 向。
构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 表 明在这一 时期 , 外资银 行和私人 银 行 的净 利 差 都 比国 有银 行 低 。 净利差在全球危机前受 到通 货膨胀的正 向影 响。同时 , 政 策 利 率 在 全 球危 机后 表 现 出 了显 著 的 正 向 影 响 , 表 明 这 一 时期 的紧缩性货币政策提高了净利 息收入与总资产 的比值。
在1 9 7 0年 以 前 , 政 府 规 制 的 研 究 侧 重 于 公 共 事 业 的 定
派有公共利益规制理论 、 规制 俘虏 理论 、 放 松规 制理论 以及 激励性规制理论等等。
1 、 公 共 利 益规 制 理 论
价和进入的控 制 , 即政 府对公共事 业的规 制。1 9 7 0年 以来 , 政府管制的更 多 的转 向环境 保护 、 产 品安 全 和工 作场 所安
表的有公共利益规 制理 论、 规 制俘 虏理论 、 放松 规制 理论 以
及 激 励 性 规 制 理论 等 。
关键词 : 政府规制理论 ; 中国 ; 启 示
我国政府规制理论研究
我国政府规制理论研究
作者:魏婧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6期
摘要:政府规制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手段,在制定和实施中会较多地受到一个国家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的影响,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制度性安排。因此对我国政府规制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势在必行。
关键词:政府规制;理论
中图分类号:D6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1
一、政府规制理论
政府规制,又称政府管制、政府监管,即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调控。政府监管指的是政府对市场与社会的监管,即政府的外部监管,也就是广义上的政府监管,而不包括政府对于自身的监管,它的手段包括经济性监管和社会性监管。政府规制按目的分,政府规制可以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按内容分,政府规制可以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政府规制与宏观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宏观调控是间接的、总量上的调控,它借助财政、货币政策等工具直接作用于市场,通过市场参数的改变,间接影响企业行为。而规制则是直接的、个量上的,它借助有关法律和规章直接作用于企业,规范约束和限制企业行为,属于微观范畴。可见,政府规制不具有宏观调控的一般性,而是个量的差别管理,是一般中的特殊,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的过程。
二、我国政府规制的挑战
1.在竞争领域面临的问题多于垄断领域
就中国的经济规制问题而言,竞争领域的问题比垄断领域要多。垄断行业多为国有企业,信誉较好,管理较严格,产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比垄断竞争行业和竞争行业少。垄断行业的问题主要是垄断高价和垄断利润等,竞争行业和垄断竞争行业主要是产品质量安全、健康卫生和市场运营等问题。
中国电力产业政府规制改革研究PPT课件( 29页)
三、发达国家电力产业政府规制改革的经 验借鉴
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肇始于英国和美国的世界电力改革浪潮, 就其改革模式而言,不存在普遍适用性多 样化是其特征。自1992年在美国通过了 《国家能源法》(放弃了以往在外国电力 资产中公用事业方面投资的严格限制)至 今已过去了十余年,而我国自己的相关改 革也已走到了半山腰,世界各国对电力工 业进行的形形色色之改革,尤可为我借鉴 的经验和教训何在?
(二)、美国电力体制改革
美国电力体制改革美国是政府多部门分工管电体制。美国能源部主要分 工负责管理核能、水、火电等;农业部农电管理局则负责农村电力工业。 联邦政府电力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电力工业法规并实行监督。各州 县政府设有相应管电机构和人员。联邦和州设有电力管制机构。其职能 与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有严格划分。
美国电力工业开始于80年代末。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①发电端放开,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允许公用电力公司以外的投资者
投资建厂,这一政策使非电力公司拥有的独立发电厂迅速发展。 ②公用电力公司相应改变发、输、配电垂直管理模式,组建一批控股的
子公司,实行输电子系统分开管理,输电和配电分开结算。 ③鼓励发电环节竞争。各独立电厂上网电价按市场价与电力公司电厂竞
政府规制的理论演进 1、公共利益理论 2、规制俘虏理论 3、规制经济理论 4、可竞争市场理论 5、寻租理论 6、激励性规制理论 7、国内学者对规制改革的研究
中国食品安全及政府规制研究
样 是大陆生 产的食品 , 在两处却有截 然不 同的现 象? 当食品安全 一次次 食物 安全政 策, 向食物及卫生 局局长提供 意见, 以及 监察该政策 的实施 挑 战了公众 的底线 , 以 致使消 费者开始 变得麻木 之时 , 麻木竞 变成了一 情况 , 等 等。 种 无奈的选 择 。 有时我们 不该仅仅抱怨与责备 企业诚 信道德 的缺失 , 至 从 以上我们可以 看出, 我国现行 的食品安全监 管体制, 仍然 采用的 少我们能从 供港澳食 品中看到未 来食品安 全的希望 。 我们从不期望食品 是 多部 门协同分工的模式 , 本质上仍然 是以分段监 督为主 , 品种 管理 为 百分之百安 全 , 但我们 需要 有一种 保证食 品安 全 的综合机制 , 从社 会各 辅 的监 管体制 , 对食品实行多头监 管的格局并未 因此而 打破 。 虽然 明确 个角度与方面 , 及时 发现并杜 绝潜在 的隐患 , 让我们一 日 三餐吃 的踏实 了卫 生行政部 门的协调地位 , 将共地位 提升至其 他部门之上 , 负责 食品 放心 。 但究竟 为什 么食 品安 全 问题 屡禁 不止 、 屡见不鲜 ? 为什 么我们 的 安 全风 险评 估、 食品安 全标 准制定 、 食品安全 信息公布、 食 品检 验机 构 机 制无法保 证我们食 品的 安全? 如 何改善 当前食 品安 全问题 , 让公众不 的 资质认 定条件和 检验规 范的制定 , 组织查 处食品安全 重大事 故, 但由 再谈 “ 吃” 色变? 笔者试 图对 比与港 澳食 品监 管体制异同, 从政 府规制 、 于在我 国行政体制 中, 卫生部 与农业部 、 工商行政部 门同属一个 级别 , 非政府 组织与公众 参与两个角度 , 具体分 析食 品安 全问题产生 原因 , 并 不存在 行政 上的 隶属关 系 , 这为部 门之 间具体 的沟通 与协调增加 了困 提出应对未 来食品安 全问题 的建 议。 难。 食品安 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 的议事机构 , 在具体 的监管 过程 中与卫 生 行政部 门的监 管职责可能 会存在交 叉权力, 界定仍然模 糊 , 从 而增加 了监 管的交 易成 本。 规制 经济学认为 , 公共机构的 多头重复监管 肯定会 1 . 政府规制含义 增 加监管成 本, 精 简监 管机构 , 将其原有 的相关职能 和职权进行 整合, 政府 规制即政 府运 用公共 权力, 通 过制定一定规 则, 对个人 和组织 在一定程 度上会 降低 多部 门监 管导 致的机会主 义行为 , 压缩其 中可能存
加入WTO后我国政府规制变革研究
件、 关税税率 、 减让表等 , 它相 当于一 个贸易协定 , 规定 了
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个新加入 国家所承担的 WT O各项义务 以及可采取 的各
种灵活措施 。报告书和议定 书经部长会 议无异 议通过后
进入表决和 申请国签字的程序。这是 正式 接纳 W O新成 T 员的决定性步骤。如果部长会 议交付表 决得到缔 约 国全
程度上保证这套机制的完整 、 有效。应该说 , 对违 反 WT O
规则的政府规制的解决机制所 具有 的这 种准 司法性和诉 讼性质从根本上保证了该机 制的公平 、 公正和实效。 二 、 O规则下我国政府 规制的主要变革措施 WT 1促进政府规制决 策的科学 化和 民主化。规制 决策 . 程序应 当有利 于广泛汲 取被规制 者和其他 利害关 系人及 公众的意见。规制决策 程序还应 加强规制 者的行政 说明 责任。政 府规制应 当纳入司法审查 的范围 , 许公民 、 允 企
政 府规 制的 内容 。工作组 审议 备忘 录之后 , 请各 缔约 国
提 出疑难问题 并 汇总 , 由申请 国对这些 问题 作 出 口头 或
1 WT . O对政 府规 制的规制具 有一定程 度 的强制性 , 这也是很多其 他国际组织所不具有 的。对违反 WT O规 则 的政府规制 的解决 机制 的基本 法律 文件 是《 于争端 解 关
政府规制的理论与实践 8 案例 中国新医改的破冰
• 除点数法外,有的新医保支付方式不再执着于数明细,而是采用一口 价。由于医疗效劳种类很多,一口价的制定方式也很多。如果按照医 疗机构所管理的参保者人数制定一口价,这就是按人头付费,这种付 费方式适用于普通门诊。如果按照病种制定一口价,这就是按病种付 费,国际通行的学术术语是“按疾病诊断组付费〞,简称DRGs。当 然,一种更加简单的方法是医保机构对医疗机构实施年度费用包干制, 这就是总额预算制或总额预付制。这些支付方式,俗称“打包付费〞, 只不过打包的依据不同而已。
• 打包付费的核心原理很简单,即医疗机构超支自理、结余归己。采用 打包付费的要领在于,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付费协议〔契约〕, 明确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以及供方医疗效劳的品质。在此之后,医 保机构的工作重心放在监测医疗机构是否依照合约将参保者的健康管 理和医疗效劳搞定。在打包付费的支付体系中,医疗机构显然不再有 过度医疗的积极性。
价格规制:中国新医改的破冰之举
新医改和中国医疗保健体系建设
• 1、医疗效劳的商品特征 • 2、怎样提供医疗效劳 • 3、政府能做什么
中国到目前为止的医疗领域的难题和顽疾
• 表象: • 看病难 看病贵 药价虚高 医患矛盾突出
我国垄断行业的政府规制研究
21 0 0年第 1 期 2
我 国垄 断 行业 的政 府 规制 研 究
田 甜 ( 南财 经政 法 大 学 , 北 武 汉 4 0 7) 中 湖 3 0 4 摘 要 : 我 国 垄 断 行 业 的 政 府 规 制 现 状 进 行 了分 析 , 出规 范 垄 断 行 业 规 制 的 必要 性 , 后 提 出 了规 范 政 府 规 制 的 对 指 最
应 该 积极 规 范 政 府 规 制 : 2 1 有 利 于整 个 垄 断 行 业乃 至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 垄 断 行 业 多 数 为 有 关 国计 民 生 的 行 业 , 石 油 、 路 以 如 铁 及烟草等 行业 , 些 行 业 的兴 衰与 否 , 业 效 率 的高低 , 这 行 直 接 与 民众 的 生 活 相 关 ,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起 关 键 作 用 。 但 对 当前 的 政 府 规 制 , 未 改 变 垄 断 行 业 的运 行 效 率 , 而 导 致 并 反 了低效率 因此 , 规范垄断行 业 的政 府规 制 , 引入必 要 的竞 争 , 行 有 效 的激 励 机 制 , 以 促 进 垄 断 行 业 正 常 发 展 的 效 实 可 率 , 利 于 垄 断 行 业 的 稳 定 发 展 , 给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带 来 有 也
环境规制对中国产业升级的影响研究
环境规制对中国产业升级的影响研究
随着全球的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热点话题。中国作为
世界上最大的制造业生产国之一,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加大了环境监管力度,对企业和产业实行了一系列的环境规制政策。这些环境规
制政策对中国产业升级的影响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旨在对环境规制对中国产业升级的
影响进行研究和分析。
环境规制政策对中国产业升级的促进作用
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对于中国的产业升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
迫使企业提升对环保设施的投入。企业在购置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都需要进
行大量投资,从而推动了企业技术的升级和更新换代。环境规制政策也促使企业转变发展
方式,加快了产业结构的升级。为了遵守环境规制政策,企业需要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和
节能环保装备的应用,这就促使了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产业转型。环境规制政
策的实施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通过加大环保投入,企业可以提升其品牌形象和社
会责任感,从而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消费者认可和支持。
环境规制政策也对中国的产业升级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环境规制政策增加了企业
的成本压力。在遵守环境规制政策的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这无疑增加
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能会面临生存压力。环境规制政策也可能
导致企业的关停淘汰。一些技术和设备滞后、无法达到环境排放标准的企业可能会因此被
淘汰出局,这对一些传统产业而言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冲击。环境规制政策也有可能导致一
些企业的转移出境。面对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一些企业可能会选择将其生产环节转移到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背景和意义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具有多样、多渠道的特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收益、准特殊性收益等。这一收入构成的比例已经逐年增加,
但是收入来源和使用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制却远不如税收收入规范。
本研究旨在围绕政府非税收入的现状、管理与监管问题,通过对中
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案例的分析,构建适合
我国国情的非税收入法律规制框架,以保障政府非税收入的公开、透明
和合理使用,为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分类及管理模式的研究。对于政府非税收
入的准确定义及归属分类,对各种非税收入的管理模式及其特点进行分析,并比较不同模式的优缺点。
2.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建设。深入探讨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现行
法律政策体系的不足和漏洞,对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
收入的法律规制进行分析和梳理,提出完善建议。
3.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机制的研究。在对非税收入法律规制建设的
基础上,分析和探讨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机制的现状、不足与改进方向,包括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等。
4.政府非税收入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研究。调研政府非税收
入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剖析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分析政府公开政府非
税收入的利弊,为完善非税收入的公开、透明和合法使用机制探索更多
的途径。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以全面、深入地研究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问题。
四、预期成果
1.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框架。通过对政府非税收入的不同
基于拓展SCP框架下的我国电信行业政府规制研究
出了规制需求理论 , 他认为 由于各个利益集团都要 求政府出台能够给他们各 自带来利益的政策举措 , 因此社会对政府规制存在需求 和供给 , 整个 经济体 中应该存在政府规制。 J 【承接规制需求理论 ,ekr 4 B ce 从利益集团竞争的角度 , 构建了贝克尔模型 , 认为能 够改善社会福利的政府规制政策更 有利于实施 , 依
信行业 长久 以来的 自 然垄断属性 导致 电信 市场各类有 违公平竞 争的价格 、 互联 互通 等矛盾 日益尖锐 , 政府规 制迫
在 眉 睫 。首 先 阐述 政 府 规制 对我 国 电信 行 业 的 必要 性 和 适 用 性 , 次从 S P框 架入 手 , 其 进 行 了适 当的 拓 展 , 其 C 对 分
析 了我 国电信行业政府规制问题 。最后就今后如何对我 国电信行业进 行有效政府规制提 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 电信行 业 ; 场 结 构 ; 市 市场 行 为 ; 市场 绩 效 ; 府 规 制 政
中图分类号 : 6 6 1 F 2 .
文 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0 7 24 2 1 )4 0 0—0 10 —3 6 (0 00 —0 4 5
・4 ・ 1
此提 出 了 利 益 集 团 理 论 。 2 J0世 纪 8 0年 代 初 期 , Bu l amo等人 和 李 立 威 又 分 别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提 出 了
中国特殊制度禀赋约束下规制困境与规制治理结构的重构
中国特殊制度禀赋约束下规制困境与规制治理结构
的重构
政府规制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是政府经济职能的内在组成部分。政府规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一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制度禀赋,制度禀赋的差异往往决定了政府规制模式和治理结构的差异,并最终影响到规制绩效。因此,在中国现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制度禀赋约束下,探索规制及其改革所具有的独特性,重构符合中国国情的完善的规制治理结构,从而为政府规制政策的有效性提供最终制度保障。
一、中国政府规制改革面临的特殊制度禀赋约束
制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互动的约束,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也就是说,制度是一系列对人的行为施加约束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制度禀赋则是决定这一规则的内在要素。按照诺斯等人的观点,一个国家的制度禀赋主要包括五个要素:立法和行政制度;司法制度;习俗和其他非正式的但被广泛公认的规范;社会中标志竞争的社会利益和它们之间的平衡的符号,包括意识形态的作用;国家行政能力。制度禀赋的差异形成了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同制度环境,影响并决定制度安排的性质、范围和进程。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政府规制同样受到一国特定的制度禀赋约束,制度禀赋决定了规制形式以及解决规制问题的选择范围、规制治理的制度现实等等。现代意义的政府规制起源于西方,是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制度下的产物。而中国真
1政府规制的基础理论 11政府规制概念、特点和分类 111政府规制
1政府规制的基础理论
1.1政府规制概念、特点和分类
1.1.1政府规制概念
政府规制(government regulation),也有称为政府管制或政府调节等,但“管制”常有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市场主体决策之意,“调节”一词也常有经常变动之意,“规制”有以规则、规章、法规、管理等,从市场主体外部进行规范和控制之意,因此用“规制”更为贴切。所以,本研究采用“政府规制”一词。
国外学者对政府规制的定义:维斯卡西等学者认为,政府规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史普博认为,政府规制是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政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日本学者金泽民雄认为,政府规制是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内在的问题为目的,政府干预和干涉经济主体活动的行为。梅尔认为,政府规制是指政府控制公民、公司或下级政府行为的尝试,在某种意义上,是指政府对社会范围内公民选择的限制。这些定义都表明政府规制就是政府通过规制政策,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特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出现市场失灵,市场需要政府干预和管理经济,以纠正市场失灵,提高市场效率。政府管理市场有两种手段:即宏观调控和政府规制。可见,政府规制是“看得见的手”(即政府干预经济或管理经济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是指政府以宏观经济政策调节或调控宏观经济,其目标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宏观调控政策对纠正宏观市场失灵和防止国际市场对国内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宏观调控的对象是经济总量,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和法律手段为辅,宏观调控有易变性、相机抉择性和间接引导性。
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创新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政治体制较为集中的国家中,地方政府的规制往往对企业创新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内的
权力机构,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推动企业的创新行为。例如,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可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同时,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等载体,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创新。
然而,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一方面,地方政府过度
干预市场,过多地干预企业创新活动,可能会扼杀企业的创新动力。这种干预往往表现为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导致企业不敢冒险尝试新的创新项目。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规制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官僚主义作风,也使得企业创新流程变得繁琐、缓慢。政府审批和行政审批等程序的繁重,使得企业在新产品和技术推广过程中遭遇阻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地方政府的规制力度与企业的创新需求,是一个亟待
解决的问题。首先,地方政府应当在制定政策时更加注重实际效果,深入了解企业的创新需求,积极倾听企业的声音。政府的政策应该更加灵活多样,以适应不同企业的需求。其次,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方面应该简化程序,优化效率。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协同配合,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为企业的创新提供更加便利的环境。
我国政府规制改革研究
21 0 1年 7月
理 论 学刊
Th o y J u n l e r o r a
J 12 l u . 01
N O 7 Se . O 2 . r N . 09
第 7期
总第 2 9期 0
我 国政 府 规 制 改革 研究 米
张蕴 萍
( 中共山 东省委 党校校刊部 , 东 济南 2 00 ) 山 5 13
( ) 国规 制体 制的 形成及 演 变 二 我
中国的规 制改 革 与建基 于 市场经 济充 分发 展 的 西方 规制 不 同 , 在市 场化 改革过 程 中 , 是 旧体制 逐渐 消 亡 、 体制 逐渐 生长 的条 件下 建立 的 。 新
( ) 一 西方政 府规 制的 形成 和发展
与市 场经 济发 达 国家主要 在 自由竞 争 的基础 一 I 二 形成 的市 场垄 断不 同 , 国现 存 的垄 断 主要 是 住 K 我
( 摘
要] 中国的政府规制 改革与建基 于市场经 济充分发展 的 西方规制 不 同, 伴 随着 中国的市场化 改革 , 是 在
计划经 济体制 向市场 经济转轨过程 中, 逐渐建立并发展 完善 的。本文通过 对我 国政 府规制 改革 的基本路 径 以及 效 果分析 , 总结分析 出我 国下一步规制改革的趋 势依 然是放松计 划规制 、 立与 市场 经济相适应 的政府规制 制度 。 建
中国特殊制度禀赋约束下的政府规制改革研究
( 1 . 山东 财 经大 学 公 共 管理 学院 , 济南 2 5 0 0 1 4 ; 2 . 山东财 经 大学 国际经 贸学 院 , 济南 2 5 0 0 1 4 )
摘 要 : 政府 规制 作为 一种 治理 方 式 和 制度 安 排 , 受到 一 国特 定 制度 禀赋 的约 束 。 本 文 首先 从 经济 、 政 治 与法律 、 社 会几 个 层 面 剖析 了中 国政府 规 制 所 面 临 的特 殊 制度 禀 赋 约 束 , 进 而分析 了特 殊 制度禀 赋 约束 下 的规 制 改革 的 阶段性 、 特 征 与 困境 , 在 此基 础 上提 出解决 规 制 困境 的 目标 整合模 式及 最 优规 制模 式 。
关 键词 : 特 殊 制度 禀赋 ; 规制 改革 ; 规 制治 理
中图分 类号 : C 9 1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9 — 1 5 0 5 ( 2 0 1 3 ) O 卜0 0 0 9 — 0 4
一
、
中 国政 府 规 制 改革 面 临 的 特 殊 制 度 禀 赋 约 束
按 照诺斯 等人 的 观点 , 一 个 国家 的制 度禀 赋 主要包 括 五个要 素 : 立 法 和行 政 制度 ; 司法 制度 ; 习俗
和其 他非 正式 的但 被广 泛公 认 的规范 ; 社 会 中标 志 竞 争 的 社 会 利 益 和 它 们 之 间 的 平 衡 的 符 号 , 包 括 意
中国转轨时期的政府规制质量
06
提高政府规制质量的对策建议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制定和完善与转轨时期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规制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为政府规制提供法律依据 。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
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决策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等,确保政府规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
借鉴先进经验
政府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 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我国政府规制的制度和
机制,提高我国政府规制的质量和水平。
07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总结
01 政府规制质量在转轨时期得到显著提升
02 政府规制质量对经济增长和转型具有积极 影响
03
政府规制质量的提升主要得益于市场化改 革和法治建设的推进
评价指标的选择与确定
经济发展指标
01
包括经济增长、就业、投资等经济指标,反映政府规制对经济
发展的影响。
社会公平指标
02
包括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等社会指标,反映政府规制对社会
公平的影响。
环境保护指标
03
包括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环境指标,反映政府规
制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评价方法的介绍与应用
专家评价法
数据处理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和分 析,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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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规制研究
【摘要】:对教育的管理职能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民办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对民办高等教育实施政府规制有着正当的法理基础。但是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其属性要求学校必须拥有办学自主权,如果政府过多干预,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和效果。中国目前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政府规制过于严格,某种程度上侵犯到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这种过度规制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民办高等教育有自身的特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应有别于对公办高等教育的管理,不应把民办教育公办化管理。另一方面的问题是,中国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政府规制法律体系不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些规定没有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平等地位难以实现,制约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根本区别仅仅是投资主体的不同,政府在法律和政策制定上要保证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史来看,政府是决定民办高校能否生存与发展的最关键因素。对民办高等教育而言,政府提供的公平政策和良好的制度、法律环境有着决定性的意义。造成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规制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利益驱动的影响。政府规制机构有自身的私利,由于自身利益的驱动导致规制的越位和缺位。有利可图的规制事项大家都抢着做,无利可图则互相推诿。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膨胀是中国政府规制错位的深层次原因。第二个主要原因是政府长期以来规制手段单一,简单地采取直接行政管理的方式造成规
制越位;政府规制需要成本,政府财政投入过少造成规制缺位。政府规制的目的应有两个方面,规范管理和鼓励扶持。中国的规制实践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只讲规范管理,鼓励扶持停留在宏观政策层面,没有得到切实的落实。中国政府规制采取的是传统的简单的“禁止”、“审批”、”处罚”等命令控制式的直接行政管理手段,与现代意义上的政府规制差距甚大。现代意义上的政府规制不仅仅意味着“管理”,更意味着“服务”;不仅仅采用强制措施,也包含激励、资助、扶持等软性措施,采取激励的方式间接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达到政府想要的效果,而不是直接行政干预。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规制应借鉴美国、同本,减少强制性的直接管理方式,采取财政资助、税收优惠、信息服务等激励性的方式。针对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改革的思路是政府规制的简化和优化。政府规制的简化即放松规制,建设有限政府,发展社会自治能力。简化的关键是依法控制政府权力,把本来应由社会承担的事物归还给社会,政府规制的边界只在平衡市场的失灵,以及那些市场不愿管、不能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放权给市场和社会。所谓“优化”是指改变政府规制“越位”、“缺位”、“错位”并存的尴尬局面,制定科学的规制政策。放松规制是为了更有效地规制,绝不是取消规制,也不意味着在任何方面都要放松规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规制的优化。中国的政府规制改革需要对现行的规制体系进行优化设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在不同的领域分别采取放松规制、加强规制以及重新规制。【关键词】:政府规制民办高等教育服务型政府宪政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G648.7
【目录】:摘要6-8Abstract8-15第一章导论15-39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15-19二、研究思路19-20三、核心概念20-32四、国内外研究现状32-36五、研究方法、创新和不足之处36-39第二章政府规制的一般理论分析39-56一、政府规制基础理论39-43二、政府规制的内容43-46三、政府规制的必要性46-52四、政府规制的有限性52-54五、政府规制在本质上以服务为中心54-56第三章、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规制的发展及问题56-78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曲折发展和规制历程56-61二、中国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过度规制侵犯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61-70三、中国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政府规制法治化程度不足70-73(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规制法律体系不完善70-72(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遇到瓶颈72-73四、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平等地位难以实现73-75(一)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与公办学校不同73-74(二)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教师身份不同74-75五、资产过户等矛盾焦点问题突出75-78(一)资产过户诸多关键问题无法可依,民办高校出资者有抵触情绪75-77(二)政府规制方式有简单粗暴之嫌77-78第四章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规制问题的原因分析78-120一、利益驱动的影响78-100(一)政府规制具有利益分配的性质79-83(二)在政治学意义上,政府规制是一种平衡各方利益的政治活动
83-88(三)特殊利益集团对政府规制的影响88-94(四)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膨胀是中国政府规制问题的深层次原因94-100二、政府规制手段单一,简单地采取直接行政管理的方式造成规制错位100-107(一)政府规制以直接行政干预为主,权力的扩张性造成规制越位100-101(二)政府财政投入过少造成规制缺位101-107三、法律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公民权利的保护尚不到位107-112(一)宪法中的政府权力:全能还是有限?107-109(二)行政法中的政府权力:控制和规范不足109-110(三)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与限制110-112四、教育中介组织不发达112-114(一)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缺乏独立性112-113(二)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权力范围模糊113-114五、政府规制中传统的”管理”而非”服务”思维占主导114-120(一)”管理”意识强烈,对规制只适用于市场失灵认识不够118(二)”服务”意识差,对规制的最终目的是服务认识不深118-120第五章美国、日本私立高等教育政府规制实践的启示120-134一、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政府规制120-126(一)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120-124(二)美国对私立高等教育政府规制的特征124-1261、美国法律给予私立大学高度的办学自主权1242、美国政府利用财政资助促进私立高等教育的繁荣124-1253、美国政府利用税收优惠促进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125-126二、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政府规制126-132(一)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126-129(二)日本对私立高等教育政府规制的特征129-1321、日本私立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完善1292、日本政府对私立大学由严格规制到给予高度的办学自主权129-1313、政府给予财政资助是日本私立高等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