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8年第75号公告--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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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8年第75号公告--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标 签】商品归类决定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2008年第75号公告
【发文日期】2008-10-13
【实施时间】2008-10-1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进出口物品监管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附件中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