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方案
豫人社职称〔2011〕11号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1〕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国家人社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稳步推进,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进一步畅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聘通道,更好地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精神,现就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职业资格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内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及聘任职务见附件。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和职称外语应符合我省有关要求。
三、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计算。
今后,国家如有新的职业资格及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照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程序
2011年职称工作的有关说明一、申报评审工作的调整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与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相结合。
事业单位实行先定岗位后评职称。
已经完成岗位设臵的事业单位,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未完成岗位设臵的事业单位暂缓职称申报。
已经完成岗位设臵的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必须先由其所在单位职改部门向市职改办上报相关表格,高级由市职改办向省职改办申请,由省职改办审批职称职数;中级由市职改办审批职称职数。
报表和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市里通知规定的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各区县(市)和市直各事业单位向市职改办提交申报表和专项报告申请职称职数的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16日;报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报送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3月21日)事业单位如何申报职称职数呢?申报高级职称职数的由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各单位依据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改革完成以后由编制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审核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填报《201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2011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表》以及《2011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急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和《2011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退多补少”高级职称申报表》将这些报表报市职改办初审后,然后由市职改办汇总上报省职改办审批;。
申报中级职称职数的填报《2011年度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2011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表》、《2011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急需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表》和《2011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退多补少”中级职称申报表》报市职改办审批。
然后各单位根据省、市职改办核定的高、中级职称职数,在符合本岗位(专业)条件(即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推荐申报。
2011年初中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程序
2011年初中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程序符合豫人职 [2008]19 号《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晋升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书面向学校办公室申请晋升高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说明符合评审条件和业绩条件的第几条〕,同时报送评审条件中的学历、任职年限、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原件、获奖证书文件编号及文件复印件。
1、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应在2006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聘任;2011年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聘任。
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按文件依次类推。
2、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的认证: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
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进行网上认证,也可到郑州市河南报业大厦23层(农业路28号),去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本科学籍表)、教师资格证。
3、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的检索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
提交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检索页一同附上﹙学校经检验无误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程序(一)、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按照德、勤、能、绩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职改部门批准可初定为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
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方案(二篇)
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方案一、评审、认定资格条件(一)评审资格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学二级教师任期满___年(任期内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满___年),可报评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满___年(任期内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满___年),可报评中学高级教师。
3、继续教育学时达到人社部门要求,参评年上溯___年内,总学时达到___个学时;其中专业学时达到___个学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
供需科目仅针对参加评审教师。
4、___岁以下教师报评中学高级教师,须按规定完成支教工作任务(驻点支教一年,或兼职支教满___个学时)。
(二)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1、与任教学科专业相吻合的研究生学历。
2、___年或以上从教经历。
3、继续教育学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本要求。
注:评审、认定中学二级教师条件,参照市人社局、教育__文件执行。
二、教育教学条件及评分标准1、工作量(基准分___分),以任期内每个学年度实际工作量与学科标准满工作量课时数之比的平均数为任期平均工作量。
计算公式为(任期起始年实际工作量/学科标准满工作量课时数+…+评审当年实际工作量/学科标准满工作量课时数)÷任期年限_10。
校级领导以每周___课时、中层干部以每周___课时为满工作量标准。
2、教龄:一年___分,累加得分。
3、校龄:一年___分,累加得分。
4、教案:符合学校管理规定,教案总体评价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合格、优秀分别加2、___分赋分。
5、听课笔记:符合学校管理规定,听课节数达到规定标准,记录完整、规范,按照规定节数以上每超___节加___分赋分。
6、班主任或管理工作年限:一年___分,累加得分。
其中管理工作是指由学校认可的,在已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满工作量的基础上所承担的学校行政管理、工勤或教辅岗位工作。
三、教育教学成绩条件及评分标准1、任期内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班主任或其他由校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可的专业类荣誉的,按照市、省、国家每次1、3、___分赋分。
诸职改办[2011]19号评审文件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绍市人社职[2011]26号、27号、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条件。
按国家《试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工程类见附件一、二)。
工程类人员从2011年起,对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非公企业人员申报中级专业资格可继续享受原优惠政策,对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一律按国家《试行条例》执行。
2、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并在新岗位聘用一年以上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由国家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到企事业单位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水平能力、工作业绩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3、任职年限截止时间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二、计算机、外语和继续教育1、计算机要求:根据省人事厅浙人发[2008]99号文件精神,年龄在44周岁(含44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外语要求: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7]80号文件精神,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
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人社部和上海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华师人[2006] 84号文),为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为核心,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按需设岗、优化结构、公开招聘、宁缺勿滥、聘约管理”的原则,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教学科研岗位应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实现内部晋升和外部招聘相结合,完善竞争机制。
新聘用教师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优秀博士比例要逐年提高,原则上不直接从本单位应届毕业生中聘用教师。
(三)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在坚持学术标准的前提下,要充分体现人才培养、教学效果和成果,探索建立学生评价新机制。
新聘高级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应逐年提高。
(四)学术评议中要坚持教授会评议制度,重视校外同行专家在教师职务聘任中的学术评价。
(五)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考核,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激励机制。
(六)按照学校分级管理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逐步下放副高职务评审权。
(七)各级评聘组织在评聘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规范聘任管理,严格掌握聘任标准,积极稳妥地做好聘任工作。
二、岗位设置原则(一)按照人事部、教育部对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结构控制比例要求,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二)为实现学校“十二五”等重点建设计划所确定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
(三)结合各单位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任务以及现有教师队伍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队伍的现状。
(四)加强教师教育和实验支撑队伍建设。
(五)学校增设正高机动岗位,在坚持学术标准的前提下,支持在本科教学做出突出贡献、学生评价优异、并获得公认的教师竞聘。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85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技工学校: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省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组织举办的技工学校中,从事技工教学、教育研究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
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1年7月15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3)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总的指导原则是以适应履行岗位职责需要为基础,突出专业水平和能力。
1、品德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专心致志于技工教学和教育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承担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现把《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申报评审工作。
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或对申报资格条件不清楚的员工,公司机关员工请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各基层单位员工请与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员联系。
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大家抓紧时间准备资料按时申报,各级别申报交资料时间为: 正高、副高:2011年8月22日---25日中级、初级:2010年9月19日---23日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8月10日附: 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庆建工集团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渝职改办 [2011]128号)的文件精神,为坚持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确保2011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原则认真执行集团2010-2014年人才战略规划和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以用为本”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以诚信、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严格规范申报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由本人对岗申报,单位在考核基础上进行推荐。
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注意符合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的技术人员进行申报;但同时也要注重工作实绩,要积极为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专业技术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符合市职改办破格申报评审要求的可按照关于破格申报评审的相关文件精神,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1年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要求职称评定
2011年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要求职称评定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要求职称评定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批准授权的高等学校组织进行。
资格评审应坚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依据,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师师德、学风建设,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是高等学校教师承担教学、科学研究等相应工作岗位的任务所必须具有的资格,是聘任所对应级别高校教师职务的基础。
在本省所属各类高等学校应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凡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或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人员,实行师德、学风“一票否决制”。
(二)申报者须在所应聘的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现任职务的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符合本校学科建设或专业发展需要。
近3年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合格以上。
(三)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学。
为本、专科生授课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是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在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中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一视同仁。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教高教〔2007〕33号)要求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并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各高等学校应每年(学年)对在编的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教师进行一次年度(学年)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论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的重要依据;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最近三年(学年)中,其中二年(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关于开展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天工职改字[2011]2号《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评聘规定,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申报。
要具备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职称英语考试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量等基本条件,不得擅自降低申报标准。
三、为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加大职称资格的审查力度,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1、各单位报送《中冶天工职称评审上报花名册》、《中冶天工初聘人员上报花名册》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人员个人材料:见评审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上报时审查原件。
五、时间要求:1、申报教授级高工、经济系列高级、政工系列高级、会计系列高级等参加中冶集团评审的人员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前。
2、工程系列高、中、初级,政工系列中、初级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前。
3、各单位初聘人员的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前。
六、其他要求:1、凡申报材料不规范、或材料不齐、或申报程序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者,公司将不予接收其材料。
2、2011年职称评审参评要求有所变动,请重新下载附件(职称表格)。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1、评审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5、综合材料;6、推荐书;7、论文评语;8、中冶天工职称评审上报花名册;9。
重师发[2011]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文件重师发…2011‟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促进学校的发展,学校对原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经学校同意,现将•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师范大学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202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4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5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的组建一、校级机构(一)领导小组学校设立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和人事处处长组成,全面领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任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学校组建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等学校实验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等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评审委员会。
各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审定和推荐等工作。
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职务评审委员会均由正高级专家组成;其余评审委员会正高级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各评审委员会中,中青年专家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01•【字号】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根据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和201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2011年度评审工作安排计划,切实加强宏观管理1、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按照评审时间安排有序进行。
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按《山西省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计划》(附件一)确定的评审时间,抓紧拟订具体的年度评审安排意见,做好评审材料收受、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评审时间的,须提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对召开评审会议条件暂不成熟的系列(专业)可视情况推迟评审,但对相关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
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审批工作能在年内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 11 月 15 日前结束。
2、进一步加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管理。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要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切实加强对所主管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
对所主管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制订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条件、程序和纪律,并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至少三个月下发有关用人单位,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邮编:030072,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1号楼626房间,联系电话:************、7676050)。
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一、评审条件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一、年限的计算(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
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
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黑龙江省2011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普通本科学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普通本科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普通本科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农学、医学、中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中文、历史、外语、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普通本科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普通本科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讲师、副教授、教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一、外语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执业资格要求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一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对本门学科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能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动态。
2011年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具体问题通知
附件: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具体问题的通知黑教职改办字〔2011〕2号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发[2011]29号)和省教育厅(黑教职改字[2011]3号)文件要求,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含成人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九月对普通和成人高校教师、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五大系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呈报评审材料要求(一)单位呈报的材料1.《关于申报部分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请示》(一式一份)。
中央部委直属高校须提交主管部委和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通过的委托评审函。
2.按学科先后顺序打印(不必分页)的拟评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3.拟评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数据库(数据库已更新,增加身份证号字段,请登录黑龙江教育信息网下载)。
4.按学科分页打印的《拟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见附件2)。
(二)个人呈报的材料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在其中一份封面右上角注明“主表”字样)。
2.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
4.任现职以来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书(项目申报审批单)、成果鉴定书和获奖证书等。
5.外语考试成绩单或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外语免试条件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7)有效证件(如出国批件和护照,国家发放的BFT合格证书,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毕业证书,身份证等)。
6.计算机考试成绩单或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及有效证件(如毕业证书等)。
7.同级改职人员填报《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8),夹到《评审表》“主表”封底前。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卜庄镇教育办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根据昌邑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会议精神,参照2011年《昌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赋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卜庄镇教育办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1、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3、在同等情况下,先教学一线,后教学辅助人员的原则。
4、坚持“先设岗、后聘任”的原则,以岗位设置为基础,严格按照标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及空缺岗位的职称推荐评审。
二、晋升、竞聘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在我镇中小学校中的教师岗位,参加晋升、竞聘人员必须是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借调、交流人员参加评聘按照编制所在单位的级别进行。
三、晋升、竞聘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中规定的相应学校的教师资格,具备《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中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任职条件;需要推荐评审资格的人员要符合《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任职和评审条件。
3、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按国家规定正常出勤。
5、任现职内继续教育达标。
6、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本学年上学期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四、晋升、聘任程序及操作方法:1、成立本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
组长:宋雪梅副组长:韩启业成员:陆建刚、冯义祥、赵同洲、孙建斌、孙会波。
2、成立本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由7人组成组长:韩启业副组长:陆建刚成员:冯义祥、赵同洲、柳秀芳、赵广治、闫小霞。
3、由本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制定本镇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暂行规定
南阳市白河橡胶坝管理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暂行规定为体现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推荐、考核、考评相结合,实行基层推荐、业绩评定、评委计分和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评审办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为体现公正、公平、择优原则,采取推荐、考核、考评相结合,严防弄虚作假。
实行个人申请、基层考核推荐,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考评。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计分。
其中:业绩成果满分占50分,评审委员会计分占30分。
在前两项评分结果基础上差额推荐至评审领导小组,由小组权衡全处的专业技术结构,专业技术水平和我处长期发展的需要,综合分析评分,即综合分,该部分满分20分。
根据三项总计评分的高低,确定最终的申报名单。
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三)申报职称应具备相应职称级的最低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四)在专业技术职务相应岗位上,并具有履行参评相应职称级别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符合我省职称外语考试的政策规定。
三、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技术水平评定办法任现职以来(即从任现职聘任之日至申报之日),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评定参照中、高级评审条件中专业理论与业务技能、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和受到各级表彰及组织协调能力等五个方面,突出业绩成果的评定。
该部分总分50分。
(一)专业理论与业务技能,满分5分。
1、能够熟练掌握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1分.2、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1分3、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1分4、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工作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2011年职称通知
关于201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沈经信发[2011]53号),为做好2011年度工程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员工必须是在集团公司中从事技术工作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一)高级工程师1、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2、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二)工程师1、大专或本科毕业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博士研究生毕业。
(三)助理工程师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以上学历均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毕业学历。
对学历等级相符但专业不同的人员,可通过继续教育等学习达到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级别的学识水平后方可申报。
对于人员跨专业申报职称,不予受理。
三、其他相关要求(一)论文1、工程师:在市以上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如论文数量不足,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工艺方案、研发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技术鉴定报告等可代替论文。
2、高级工程师:在省以上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如论文数量不足,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工艺方案、研发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技术鉴定报告等可代替论文。
(二)计算机评聘高级工程师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需选择其中两个模块;评聘工程师可选择其中一个模块参加考试;高级两个模块不能重复,同时要区别工程师考试模块。
男、女满45周岁计算机可免试,提供申报材料时,需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计算机考试需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计算机考试进行报名,考试由省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时间每月一次,报名网址:/jsj/webregister/index.aspx。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22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22号)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中专学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5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我省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与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教师以及在我省中等专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在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5〕35号)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可通过现聘用单位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评价,不作为提高退休费及福利待遇等的依据。
对申报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据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方案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方案一、目的为了强化和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确保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成立学校推荐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分管领导、审核领导:职称专干、审核经办人:四、评审对象全校在编在岗符合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超时未提出申请视为弃权。
五、评审程序1、学校召开校班子会,确定推荐委员会。
2、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制订评审方案,方案通过后,向参评对象征求意见。
3、召开参评教师会,公布评审条件及要求。
参评对象自评。
4、参评对象上交最高学历文凭、任现职期间的评优证书、论文证书、教师个人各种比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各种证书只上交最高级别,如同级有三次以上的一并上交)及相关证明和自评分表。
逾期视为放弃。
如弄虚作假取消二年参评资格。
5、召开推荐委员会议,按方案评分排序。
6、参评对象核对认可签字。
7、学校推荐委员会根据参评者最后校评各种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即上报评审材料。
8、参评人员不进入推荐评分审核领导小组进行计分。
六、评审办法以县教体局的《进贤县教体系统教师职称评聘评分标准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结合我校实际作适当增加、细化。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一)、资历1、教龄:每满一年计1分,男性30年以上(不含30年)、女性25年以上(不含25年)的教龄部分每年计3分(教龄以工资档案认定的教龄为准;对全日制正规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学习时间可与参加教学工龄时间合并计算)。
2、工龄:在任教前有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的每满一年计0.2分。
3、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的每年计5分,未聘任的每年计1分。
4、女54周岁、男59周岁,在条件具备情况下优先解决。
(二)、学历研究生毕业6分;本科毕业5分;大专毕业4分;中师、中专、高中毕业3分;其它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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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字〔2011〕39号签发人:李志强焦作市人民中学2011年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选推荐方案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焦作市教育局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焦教发〔2011〕116号)有关要求,贯彻〘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师德和贡献为重点的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政策导向作用,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焦作市人民中学2011年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选推荐方案。
一、竞聘范围和原则1、竞聘范围:○1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的人选。
○2通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选。
2、竞聘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坚持班主任优先原则;坚持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坚持临近退休坚持工作人员优先原则。
二、参评基本条件1.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参评中级的有一次优秀等次,参评高级的有二次优秀等次,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能够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3.完成〘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
4.教师学科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规定条件免考的除外)。
5、完成符合晋升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规定的学习时间,经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6、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符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求条件。
三、考评项目考评项目设职业道德、讲课答辩、工作量、教学成绩、资历荣誉、民主测评等六项(具体考评项目及计分参考标准见附件)。
四、考评办法职业道德以近三年情况综合评议;工作量和教学成绩以近三年平均得分计分;班主任工作以取得任职资格以来年限计分;讲课答辩和民主测评以竞聘时得分计分;资历荣誉以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最高等级项目计分。
所有项目各子项目得分分值不能突破该子项目最高计分分值。
1.职业道德由考评小组评议打分。
2.讲课答辩由考评小组聘请评委根据教师讲课和答辩情况打分。
竞聘教师公开讲课和答辩,时间每人不得低于20分钟,应分学科进行,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课堂实际授课的方式进行考评。
3.工作量由考评小组对照工作量要求和教师工作完成情况评议打分。
4.资历荣誉由教师个人申报,考评小组组织审查后,依据教师的有关资历、学历、获奖、荣誉、成果等证件材料评议打分。
5.教学成绩依据全市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计分。
没有列入市级质量监测的科目用学校监测数据,由学校教务处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考评办法。
6.班主任工作由学校德育处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其它兼职工作有办公室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考评办法。
7.民主测评由考评小组组织全校教职工、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等对照竞聘教师德、能、勤、绩等综合表现进行评议表决,根据得票情况计分。
五、竞聘步骤1.制定评审人选推荐方案,上报审批。
2.学校组建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代表10人和管理人员5人组成,校长任组长,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并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公布竞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学校考评小组在有效时间内,公布空缺岗位、数额和条件。
4.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员向学校考评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件材料。
学校考评小组对竞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
5.考评。
按照本校制定的考评评价计分标准细则逐项考评计分。
6.推荐人选。
考评小组依据竞聘人员的得分,按各级别空岗评审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经学校班子研究决定后公示,办理手续。
7.报送与备案。
学校将考评结果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在学校公示五天,公示内容包括资历、学历、业绩奖励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计分结果等。
设立举报电话8788005,8788001,8788002,8788020,对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的人选,取消推荐资格。
8.办理推荐评审手续。
六、有关规定1.从事现专业教学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得参与竞聘。
由于工作需要学校安排改任非本专业学科教学人员,视同本专业任职,学校安排的兼任班主任工作人员视同专业任职,均可参加竞聘。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当年竞聘资格: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任期内因违反政策尚在处分期的等。
3.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三年内评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参加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竞聘申请和相关材料,未按规定上报的,视为放弃。
七、本方案由焦作市人民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1年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考评项目及计分参考标准细则一、考评项目及计分权重二、职业道德考评计分参考标准(10分)(一)具备下列条件得10分(二)有下列情况的从满分10分中扣除,最多扣10分。
1.查看近一个年度的考勤记录,迟到6——10次的每次扣0.1分,11——20次的每次扣0.15分,21次以上的每次扣0.2,各段扣分累计扣除。
早退被举报或管理部门查处的每次扣0.15分。
旷工被举报或管理部门查处的扣1分,每天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
请病假每天扣0.015分,请事假的每天扣0.02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各年级组、处室提出每项活动扣1分。
3. 缺少爱心,对学生冷酷、粗暴,有○1体罚、○2殴打、○3污辱学生人格行为的,师生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分。
4.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0分。
5. ○1歧视、○2排斥学困生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5分。
6.有赶撵学生行为或因其他言行致使学生辍学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0分。
7.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的,经查实扣10分。
8.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经查实扣10分。
9.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学生搞有偿家教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0分。
(教务处)10.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节日送红包等行为的,收受家长钱物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0分。
11.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扣10分。
12.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经查实扣10分。
13.有其它不良行为的,经查实扣10分。
三、讲课答辩考评计分参考标准(15分)四、工作量考评计分参考标准(15分)工作量考评说明:(一)教学工作量部分(10分)教师任课标准:各年级按所开设课程设岗,教师按规定课时上课,遵照河南省教育厅豫教人字(1986)40号文件精神,各学科工作量标准如下:语文、英语、数学学科每周10节课;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学科每周12节课;信息技术、劳动技术、音乐、美术学科每周14节课;健康教育、省情、心理、书法等地方性课程每周14节课。
(二)班主任工作量部分(5分)1、近三年内,每担任班主任满一年,计1分,最高计3分;任现职以来至08年9月之前任班主任的年限作为参考积分,满一年计0.2分,最高计0.5分。
2、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近三年德育处关于各班德育工作完成情况的统计结果积分。
每学期能按要求完成全部德育工作的,计1.5分;每学期有2项工作以下未按要求完成的,计1分;每学期有3——5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计0.6分;每学期有5项以上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得分。
最终取各学期平均值为此项得分。
(三)教师、行管兼职部分(5分)以近三年来兼职计分:1、行管兼教学工作达到专业教师年均工作量1/2的,中层正职每年计1分,满分3分;管理人员每年计0.5分,满分1.5分。
2、满工作量教师兼任行管工作的,兼任中层副职和年级组长的每年计0.5分,满分1.5分;兼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的每年计0.3分,满分1分。
五、教学成绩考评计分参考标准(40分)(一)教学成绩——学科教学部分满分35分教学成绩考评说明:第一类:中招及质量检测科目教学成绩考评标准1、绝对位次为任课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在本年级同一位次班级中的学科排名。
平均分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优秀率第一档2分,第二档1.5分,第三档1分;及格率第一档2分,第二档1.5分,第三档1分。
学科备课组成员六人以上(含六人)取三档,学科备课组成员3—4人取两档,学科备课组成员只有两人的取一档。
学科备课组成员有一人的,本项不计分。
2、进退幅度为任课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在本备课组中和成绩第一名教师的差值。
将本次期末(中招)的差值和上次期末(中招)考试的差值进行对比。
平均分第一档4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优秀率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及格率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
学科备课组成员只有两人的,只取第一档。
学科备课组成员有一人的,本项不计分。
3、市直对比为任课教师所在备课组在全市学业水平测试中,与市直初中平均成绩三率中对比。
高五个百分点(含5%)以上为第一档,高三个百分点(3%)到五个百分点为第二档,高出三个百分点以内为第三档。
平均分第一档8分,第二档6分,第三档4分;优秀率第一档5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及格率第一档5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
如果三率中某项高出市直初中平均成绩十个百分点以上的学科,额外奖励3分。
市直对比三项的总分最高计18分。
学科备课组成员只有一人的,教学成绩的40分按比例分配到市直对比栏目,三率仍按以上的百分点分出三档,每一档按比例增分,如果三率中某项高出市直初中平均成绩十个百分点以上的学科,额外奖励3分。
但教学成绩最高计40分。
第二类:非考试科目及行政考评标准1、从组织教学、出勤、组织完成学校有关学科活动行政服务等方面对非考试科目教师及行政教师进行日常考评。
组织教学以学生评教为主,占日常考评的30%;上课完成规定节数情况占30%,以教务处统计为准;组织完成学校有关学科活动情况占40%,以活动材料记录和教务处考核为准。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即第一档可得当年参评(或参聘)考试科目教师的得分的平均值。
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师即第二档得到当年参评(或参聘)考试科目教师得分总值的三分之一。
2、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活动的酌情加分,综合得分不得高于考试科目教师的最高得分。
(二)教学成绩——班级综合成绩满分5分主要考核班级综合成绩的绝对位次和进退幅度,满分5分。
依据考教务处教学成绩考核结果,年级排名第一的计5分,年级排名第二的计4分,年级排名第三的计3分,年级排名第四的计2分,年级排名第五的计1分,。
(一)荣誉(3分)积分按258号文件说明执行,各项荣誉不累计,同类荣誉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