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实施办法g.介绍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本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处罚,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三违”指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三违”行为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罚。
对于严重的“三违”行为,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分类第六条“三违”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一)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二)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七条具体的“三违”行为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和原则第八条对于涉嫌“三违”的员工,应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准确。
第九条调查核实应当采取听证、调查取证等方式,保证被处罚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对于“三违”行为,应当公正、公开、公正地进行处理,不得偏私。
第十一条对于同一“三违”行为,可以由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但最终的处罚决定应经过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四章处罚的措施和效果第十二条对于“三违”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停职(四)降职(五)开除第十三条对于不同情节的“三违”行为,应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依法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四条对于被处罚员工,应当记录其违纪事实、处理措施和效果,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宣传教育和预防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应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管机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三违”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并在公司内部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是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其中,“三违”通常指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军事纪律。
针对这三类违规行为,一般有以下的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降低评级、吊销证照等处罚措施。
2. 劳动纪律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解雇等处罚措施。
3. 军事纪律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军事纪律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降职、开除军籍等处罚措施,并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可能会因各地区、不同行业以及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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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办法
三违处罚办法三违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或是生产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是法律法规行为,企业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违处罚办法主要是为了落实企业法制建设和文明管理。
本文将会介绍三违处罚办法的定义、分类、原则及实施方法。
一、定义三违指企业内部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是指员工在工作贡献,企业生活中违反了组织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分类三违行为可以分为3大类,具体如下:1、轻微三违行为指员工在工作生产中触犯的轻微管理规定,如下列举的具体事项:•擅自离岗,打牌、睡觉、逗留等;•对工具、设备、环境进行污染、破坏、乱搭乱建等;•工作时间内谈天说地、出门逛街、看电影、在社交等。
2、一般三违行为指员工在工作生产中触犯的管理规定比较严重,并且带来了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损失,如下列举的具体事项:•以不正当手段办理加班费、津贴等等;•督促他人违反工作流程,或者是打乱扰乱工作秩序;•违反公司机密行为,或者是职业操守不佳等。
3、责任三违行为指员工在工作生产中触犯的管理规定非常严重,多次行为,使企业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如下列举的具体事项:•以承诺向上面行贿等非法方式取得某种特权而让企业遭受损失;•吸毒、赌博,窃取、侵占公司、客户资金等犯罪行为。
三、原则三违处罚的原则主要有以下4点:1、依据有力三违处罚必须依据相关的规定进行执行,包括去哪条法律法规的条款,以及有关公司规定的内容。
2、公平公正三违处罚必须按照严格的公平公正制度来执行,且没有任何针对性或者是歧视性。
3、适度惩戒三违处罚不应过于严苛,应根据具体行为轻重来进行适度惩戒。
4、预防为主三违处罚不应仅仅是惩戒行为,它更多的应该是预防措施。
企业可以通过制度创建、培训等方式来加强员工的文明素质,从而避免三违的产生。
四、实施方法三违处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执行:1、口头警告针对员工的轻微三违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的方式来进行执行。
2、书面通报在员工的三违行为较为严重,但还能得到纠正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通报的方式来进行执行。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处罚,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三违”指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三违”行为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罚。
对于严重的“三违”行为,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分类第六条“三违”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一)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二)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七条具体的“三违”行为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和原则第八条对于涉嫌“三违”的员工,应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准确。
第九条调查核实应当采取听证、调查取证等方式,保证被处罚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对于“三违”行为,应当公正、公开、公正地进行处理,不得偏私。
第十一条对于同一“三违”行为,可以由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但最终的处罚决定应经过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四章处罚的措施和效果第十二条对于“三违”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停职(四)降职(五)开除第十三条对于不同情节的“三违”行为,应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依法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四条对于被处罚员工,应当记录其违纪事实、处理措施和效果,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宣传教育和预防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应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管机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三违”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并在公司内部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
三违管理办法及细则[1]2
三违管理办法及细则[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三违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界定第四条违章指挥是指管理人员或有指挥权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指令员工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
第五条违章操作是指员工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使用不安全的操作方式进行作业的行为。
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不遵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规定,影响生产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预防与教育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三违行为。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安全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十条对于发现的三违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进行现场教育。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一条对于三违行为的处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积极预防和纠正三违行为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对本办法及细则的修改和补充,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及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单位的具体要求和法律法规。
“三违”处罚细则(4篇)
“三违”处罚细则《三违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对待工作、生活、安全、纪律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三违”行为是指职工在单位、工作、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作风纪律、职业操守等行为。
第三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应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和处罚标准第五条三违行为的分类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操作设备不符合规程等行为。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失职、懒散、敷衍塞责,迟到早退,旷工,违规借调私用单位资源等行为。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指职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尊重他人权益,对上级领导和同事不礼貌,散布谣言,造谣传谣等行为。
第六条对不同的三违行为,处罚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轻微者警告,并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道歉;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章违纪处理程序第七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处理程序如下:1. 通知:单位应当及时向违纪人通知其违纪行为,并约定时间进行听证。
2. 听证:违纪人有权申请听证,单位应当组织听证会,听取违纪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处理决定:单位应当结合听证会情况,依据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并向违纪人送达处理决定书。
4. 不服申诉:违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组织提出申诉。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对“三违”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人不得有“三违”行为。
第二章处罚规定第五条违章指挥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违章操作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七条违反劳动纪律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八条对于重复违章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处罚:1. 第二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2. 第三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3. 第四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九条对于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阻碍、干扰违章查处的行为,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罚。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的处罚,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人,并说明理由。
三违整治实施方案
三违整治实施方案三违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三违是指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破坏秩序的行为。
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整治,提升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整治目标1·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频率和程度。
2·提高员工、学生和居民的法律法规意识。
3·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4·建立健全的预防机制,降低三违风险。
三、组织机构1·成立三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2·各部门、单位设立三违整治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巡查、记录和处理三违行为。
3·聘请法务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评估。
四、工作流程1·三违巡查:a·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频次和范围。
b·巡查过程中记录发现的三违行为和相关信息。
c·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巡查情况,督促整改和处理。
2·三违处理:a·对发现的三违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
b·依法对三违行为当事人进行惩罚和纠正措施。
c·对情节严重的三违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法律责任。
3·法律教育:a·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提高员工、学生和居民的法律意识。
b·制作法律宣传资料,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五、宣传与奖惩1·制作宣传横幅和海报,宣传三违整治的重要性和意义。
2·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增强整治的社会影响力。
3·对积极参与三违整治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评估与改进1·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实施方案,提升整治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注明附件名称)法律名词及注释:1·三违:指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破坏秩序的行为。
2·巡查: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和区域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三违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
第四条三违行为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两类。
第五条一般三违是指员工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但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行为。
第六条严重三违是指员工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三违行为,企业将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引导员工遵纪守法。
第二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对于一般三违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规章制度。
2.书面警告:对于多次或者较大的违法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提醒员工认识错误,警示员工以后要遵纪守法。
3.扣除绩效奖金: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将扣除员工的绩效奖金,提醒员工责任意识。
4.暂停晋升:对于持续不改的违法行为,将暂停员工的晋升机会,促使员工进行深刻反思。
5.降低岗位工资: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降低员工的岗位工资,惩罚员工经济利益。
6.停职调查: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停职调查,直至调查结果出来并进行处罚。
第九条对于严重三违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组织调查: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组织调查,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2.停职检查:对于涉嫌违法行为,将停职检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完整性。
3.辞退:对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给予辞退处分,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
4.移交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行为,将会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违章处理程序第十条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应当经过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收集证据:企业应当收集员工的违章行为证据,包括相关的监控录像、现场照片等。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三违处罚“三违”范围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强化作业过程控制,明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行为,界定惩处尺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的原则是:统一标准,明确范围;以过定处,屡错重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输公司全部从业人员。
第二章范围界定第四条违章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省地方铁路局、上级单位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的行为。
第五条违纪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反企业规定的工作、生产、作业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指挥是指负责人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第七条“三违”分类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
第三章分析处理权限第八条“三违”行为的分析处理权限(一)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检查人员有当场停止其工作的权力。
(二)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做如下处理: 1、分公司领导及机关各部门发现的一般“三违”,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将分析情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由分公司进行处理。
严重“三违”及带有共性和特殊性的“三违”由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分析处理。
2、各车站、车间自行检查发现的一般“三违”,由各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处理,分析处理情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并做好“三违”人员分析处理记录工作,如实填记好整改帮扶档案,以备公司检查分析和统计。
第四章处罚第九条“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一)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给予次要责任人处罚300元;(二)发生一般“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第十条对三个月内发生两次严重“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在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的基础上,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对三个月内发生三次严重“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给予行政留用查看或开除处分。
三违 实施方案
三违实施方案三违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三违定义。
三违是指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的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二、三违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防止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风险。
2.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形成管理合力。
3.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形成震慑效应。
三、三违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三违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5.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惩罚处理。
四、三违管理的落实。
1.各级管理人员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言传身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三违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三违管理的效果评估。
1.定期对三违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
2.对三违管理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和督促。
六、总结。
三违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以上就是三违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
7、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五标素质工程、女工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8、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第三条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
HSE
一、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10-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30吨以上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三违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实施办法1 目的为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杜绝和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建设单位。
3 术语定义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 职责4.1安监部门负责本规定中的经济处罚。
4.2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负责本规定中的行政处分。
5 管理要求5.1“三违”行为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
5.2 对“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
5.2.1对所有“三违”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定期公布,凡是有“三违”行为的,取消评先资格。
5.2.2对一般“三违”人员采取帮教、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为50-400元。
5.2.3对严重“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3-12个月。
5.2.4对造成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6-24个月。
5.2.4.1对造成轻伤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3-6个月。
5.2.4.2对造成重伤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6-12月。
5.2.4.3对造成死亡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9-24个月。
5.2.5凡出现群体违章的,群体违章人员强制培训学习时间7-15天。
5.3强制培训期间的待遇。
5.3.1强制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按沛县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3.2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5.3.3对强制培训人员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5.4对“三违”人员除给予帮教、经济处罚、强制培训外,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分。
5.5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行政处分,并处1万元以下经济处罚。
5.5.1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5.5.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5.5.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5.5.4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违”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风城油田作业区员工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预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新疆油田公司员工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处罚办法》,制定“三违”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施细则适用于合作开发采油作业区(以下简称“作业区”)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分级第三条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程度、生产场所(区域)等因素,将“三违”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种。
严重违章行为:可能危及操作者和他人生命安全或者造成作业区财产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行为。
一般违章行为:可能导致操作者受到一定伤害或给作业区造成一定财产损失或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严重违章行为:一、违章操作行为(一)共性违章操作行为1、进入阀池、容器内等有限空间场所作业时,违反“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2、在高处(2米以上)作业,未采用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3、在天然气间等0区防爆场所,未采取措施情况下使用非防爆工具;4、不按规定储存、放置汽油、轻质油等易燃易爆液体;5、给储运车辆装卸原油、轻烃等易燃品,不按规定作业;6、开关井口、工艺管线上的带压闸门、收球筒盲板等,未站在侧面的;7、需要泄压后方可实施的操作,没有泄压就拆卸、紧固、调整带压管道、容器上的附件等行为;8、不办理作业票就进行动火、电气、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或对特殊作业的施工监督不到位;9、违反电气规程进行电气作业;10、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从事锅炉、电工、电气焊特种作业;11、不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未对班组人员就当天工作进行安全交底就进行操作;12、材料或物品随意堆放而堵塞消防逃生通道,随意挪用消防设施,随意拆除消防装置;13、随意跨越高温高压管线;14、交叉作业没有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5、交接班时不按要求进行交接;16、不按周期保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未定期校验;17、三相设备有接零(地)要求的,使用两孔插座。
“三违”处罚办法
“三违”处罚办法“三违”处罚办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和反违反劳动纪律考核处罚实施办法(暂行)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党群宣传部门和商情信息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三违实施方案
三违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整治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三违实施方案,以期达到预防事故、减少伤亡、降低损失的目的。
一、三违行为的界定。
三违行为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三违分别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1. 违章指挥,指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工艺、操作程序,违章指挥作业等行为。
2. 违章作业,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章操作设备、机器,违章作业等行为。
3. 违章操作,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操作设备、机器,违章操作等行为。
二、三违实施方案。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标语宣传等形式,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规意识。
2.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职责和权限,加强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3. 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对生产现场的巡查力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存在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4. 加强技术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操作行为的发生。
5.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安全生产设施的齐全,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三违实施方案的效果评估。
通过三违实施方案的落实,能够有效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违章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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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集团五建公司矿业分公司南阳坡项目部“三违”处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杜绝和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违”行为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
第三条对“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
1、对所有“三违”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定期公布,凡是有“三违”行为的,取消评先资格。
2、对一般“三违”人员采取帮教、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为50-400元。
3、对严重“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3-12个月。
4、对造成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6-24个月。
(1)对造成轻伤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3-6个月。
(2)对造成重伤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6-12月。
(3)对造成死亡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9-24个月。
5、凡出现群体违章的,群体违章人员强制培训学习时间7-15天。
第四条强制培训期间的待遇。
1、强制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按沛县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对强制培训人员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第五条对“三违”人员除给予帮教、经济处罚、强制培训外,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合同的行政处分。
第六条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行政处分,并处1万元以下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第七条违章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的,责令违章人员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界定标准附件:严重“三违”及一般“三违”界定标准一、采煤专业“三违”行为界定(一)严重“三违”行为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
2、违章进入采空区。
3、爆破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
4、煤机、刮板运输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
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
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
7、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或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
(二)一般“三违”行为1、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运输机。
2、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
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
4、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
5、煤层倾角大于25度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
6、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
7、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
8、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
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臵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倒拉。
10、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完全卸载。
11、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
12、机械回料时不使用绳头。
13、推溜时脱节或急弯。
14、拆卸、安装挡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
1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
16、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臵。
17、三用阀松动造成事故。
18、违章到采空区借柱。
19、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
20、工作面上下端头双楔梁使用不合格、缺楔或长钢梁一梁少于三柱。
21、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
22、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
23、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料滞后超过规定。
24、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
25、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
26、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
27、工作面缺棚、缺柱、缺料或连续两棚空顶未接实。
28、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板。
29、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
30、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
31、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
32、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
33、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运输机。
34、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挡。
35、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按规定由下而上由采空区向煤壁。
36、用刮板运输机牵引设备或回料。
37、无措施使用爆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
38、综采工作面无措施爆破或不按措施执行。
39、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
40、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
41、煤机运输时滚筒5米内有人工作或逗留。
42、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
43、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钩头。
44、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
45、倾角大于25度和采高大于是1.6米的炮、普采工作面不使用刚性能拉钩及未扶倾斜架棚。
二、掘进专业“三违”行为界定(一)严重“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
2、高瓦斯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使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
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
4、三、四岔门无专业设计、无专门措施施工。
(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石,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
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
3、架棚间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
4、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
5、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拦、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夹板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
6、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臵不可靠或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
7、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
8、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索)或钢带上。
9、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架棚起吊或牵引物料。
10、耙装机钢丝绳插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
11、架棚支护巷道接顶不实。
12、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时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
13、巷道三、四岔门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
14、架棚巷道棚腿失角;用爆破方法崩棚腿窝。
15、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
16、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
17、倾角大于25度上山巷道施工未将运输道与人行道分开。
18、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
19、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
20、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索)未及时处理。
21、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
22、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
23、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
24、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方或附近有人。
25、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没有记录牌板。
26、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臵躲避峒室或安全设臵不全。
27、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
28、人员违章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
29、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终止工作。
30、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施工。
31、倾斜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逗留。
32、耙装机作业时无照明。
33、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
34、综掘机作业或检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逗留。
35、综掘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电源开关。
36、综掘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
37、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锚索排距超过规定。
38、锚杆支护巷道螺母扭距达不到规定要求。
39、斜巷施工耙装机没有防止下滑措施。
40、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
41、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圈;对锚杆螺母未进行二次紧固。
42、耙装机结构不完整。
43、套打残炮眼。
44、有冲击地压煤层巷道采用刚性支架支护。
三、机电专业“三违”行为界定(一)严重“三违”行为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将保护装臵甩掉不用。
3、强行送电或约时、约定信号停送电。
4、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
5、开关塞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6、不停机、不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
7、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擅自启动机电设备。
8、特种设备检修、检验不合格,强行使用。
(二)一般“三违”行为1、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检修皮带时未将停止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
2、没有避开输送机主副滚筒剁皮带接头。
3、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辊。
4、煤电钻、照明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使用绝缘用具。
6、检修机械设备时没将停止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
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和监护复审制。
9、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极。
10、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臂下方或重物移动前方有人。
11、配制强酸、强碱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带防护用具。
12、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
13、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采煤机、掘进机、电缆车除外)。
14、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后未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
15、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不设保险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系绳。
16、立井提升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或记录不规范。
17、手持式电气设备不采用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或安全电压或隔离变压器或保护用具。
四、运输专业“三违”行为界定(一)严重“三违”行为1、爬皮带、爬车、跳车、蹬钩头、乘刮板输送机。
2、斜巷轨道行车时行人或行人时行车。
3、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运输机运送物料。
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
5、主要运输斜巷挡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不完善的。
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
7、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架线下装卸料未停电;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
8、斜巷绞车不带电送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
9、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
10、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他人员同坐一趟人行车。
11、人行车无跟车工。
12、主要运输斜巷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
(二)一般“三违”行为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
2、刮板输送机头、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得不合格。
3、电瓶车未经同意进入架空线巷道。
4、绞车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
5、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
6、斜巷和耙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仍然使用。
7、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
8、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
9、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
10、电机(瓶)车无照明开车或超速开车。
11、电机(瓶)车停运时不刹闸、不开大灯。
12、电机(瓶)车灯、铃、闸、棚、撒砂等装臵不齐全或不完好开车。
13、电机(瓶)车连接销子不标准。
14、司机或乘车人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将头、手、工具等伸出车外。
15、用铁丝等裸露导体作为电车弓子引线或引线没有做线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