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缘何高薪?又该如何杜绝萝卜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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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出“萝卜招聘”背后的“大萝卜”

拔出“萝卜招聘”背后的“大萝卜”

拔出“萝卜招聘”背后的“大萝卜”2015年08月26日08:2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一旦查出有“萝卜招聘”的事实后,就要问责到底、追责到人有媒体报道:在湖北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市人社局涉嫌为下属市人才服务中心“萝卜招聘”:名义上向社会公开招聘的3个岗位(其中一个岗位招两人),实际上是为内部4名工作人员量身定做。

“萝卜招聘”从表面上看,多数程序合法,但即使是一般社会公众,也能发现个中端倪。

比如上述武汉人社局所招聘的3个岗位,年龄要求为不很常见的标准:40岁。

当招聘结果公示时,果然拟聘人员中最大年龄者为39岁。

更有细心人发现,公示中的拟聘用人员,居然全都是已在招聘单位工作的人!“萝卜招聘”这种事多了,不仅会让没有门路的寒门学子彻底寒心、国家的人才选拔达不到预期目的,更重要的是有损社会公平正义,使人们对公务员考录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丧失信心,进而质疑用人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绝不能等闲视之。

要根治“萝卜招聘”,制度上的设计与完善必不可少。

比如不能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设置奇葩条件。

如确有需要,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其次是减少面试的权重,甚至只设“合格”与“不合格”两个选项。

因为近年来揭示出来的考录及招聘工作的弊端表明,面试环节的暗箱操作很难防范。

遴选机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又不是选演员,在短短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时间内,考官能看出什么能力和水平?不过是给打“人情分”提供方便。

但最重要的是,一旦查出有“萝卜招聘”的事实后,就要问责到底、追责到人。

以往即便查出有“萝卜招聘”事实,顶多把板子打在个别具体经办人员身上,用重新招聘等做法蒙混过关,没听说哪个部门或单位“一把手”因“萝卜招聘”而丢官,甚至被牵扯出腐败问题受到法办,因此才使许多搞“萝卜招聘”者有恃无恐。

要知道,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权往往掌握在“一把手”手里。

无论是谁要制造花样、搞“萝卜招聘”,没有主管人事的领导点头批准,绝不可能得到实施。

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萝卜招聘”现象的法律规制

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萝卜招聘”现象的法律规制

考权 的私利化 形态,是一种 人情 与权 力相 勾结的权
变现象 。
二、 “ 萝l 、 招聘” 与法治 的抵牾 : 对权利 和价值 的
冲 击
会过渡背景下产生 的一种权变主义 ,与我 国法治建
设背道而驰 , 是一种不具有正义性和持续力的现象 。
・ 46 ・

“ 萝卜 招聘” 是我 国社会转 型背景下 的产物 , 是
“ 萝 卜 招聘”其实是一种 比喻的说法 , 主要 是指 在 公职考 录过程 中 “ 量身定制” 招聘条件或职位 , 为
程 中, 个别公职人员 为了实现亲友 的不正 当利益 , 通
过职位便利公然设计入职条件和 门槛 。这 是一种借 助招考便利谋取私人利益 的行为,是一种 公务员招
关 系户成 功入职 提供便利的行 为 。 萝卜 招考 ’ , 表
在一个 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 的构建在 一定程 度上是为 了实现公正 , 公务员的制度设计亦应如此。 我 国的公务员制度经过数十年 的演进 ,在吸收借鉴 古今 中外经验教训 的基础之上 ,愈加趋 向于对公正 的追求。例 如,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 ( 以下简 称《 公务员法》 ) 第 5条规定: “ 公务员的管理, 坚持公 开、 平等、 竞争、 择优的原则 , 依照法定的权限、 条件、
面 上看 是公开面 向社会 招录 , 程序 按部就班进行 , 体 现 了公开、 公平 、 公正 , 但实际上是借公开招考之形 式, 大行个人贪赃 枉法 的实质 。 ” “ ‘ 萝 卜 招聘” 现象的 表 现形式主要有: “ 奇怪 的招考 岗位条件设定 、 任意 的考生资格复核、 因人评分的面试环节、 弄虚作假的 体能测试” 。 “ 其 本质是我 国由熟人社会 向陌生人社

公务员面试热点精析:萝卜招聘

公务员面试热点精析:萝卜招聘

(一)背景链接某人事局局长2010年12月25日为其儿子安排了一份工作,而其子却要到2011年7月才毕业。

之后“萝卜招聘”开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011年9月以来,媒体陆续曝光了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嫌照顾“官二代”的事件,使“权力就业”腐败成为舆论拷问的焦点。

官员子女就业被特殊照顾成为官场“潜规则”,这种就业领域权力腐败和社会不公,亟需引起重视。

(二)怎么看1.就业腐败的表现形式第一,量身定做。

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实行公开招聘,在形式上貌似公开而规范,但在具体的环节和操作上设置了条条框框,为照顾“官二代”就业“量身定做”。

第二,内定安排。

有的地方为照顾某些领导,特意为其子女“内定”了就业指标。

第三,内部特招。

有的领导不通过公开考试等形式,直接安排子女到自己管辖的单位就业。

第四,近亲繁殖。

有的地方领导利用职权替亲属安排职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2.就业腐败的成因第一,“一把手”权力集中。

部分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名正言顺地安排子女进入自己所在的单位,或者通过其广阔的人脉关系安排子女进入其他好的单位并获得相应编制,充分利用“隐性”的特权和“潜规则”,以多种方式帮助自己的子女发展。

第二,外部监督流于形式。

虽然中央早已明确提出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但这一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外界很难了解具体情况。

第三,执法执纪不严。

在中国,父母安排子女工作被视为一种“人之常情”,即使对其中一些不公平、不透明的暗箱操作心存不满,也很少有人去举报揭发;甚至当腐败暴露时,有关单位往往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以罚代法。

第四,制度设计有漏洞。

在某些地方一些党政机关,按照公务员人数的10%到15%配备后勤服务人员,对于这些工勤编制人员的招聘,人事部门没有任何限制和要求,各个单位的招聘条件、考试成绩以及面试等环节,大多由本单位自行确定,这是很多“官爸爸”们能够轻易把自己的子女安排到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聘任制公务员高薪零淘汰

聘任制公务员高薪零淘汰

聘任制公务员高薪零淘汰近日,浙江省义乌市首批5名聘任制公务员即将走马上任,他们将按照合同实行协议工资,各岗位的指导年薪不低于税后30万元,最高者甚至达到60万元。

这是“打破铁饭碗”的制度创新,还是“换汤不换药”乃至增加腐败机会?公务员话题原本就惹人眼球,这次加上令人咋舌的高薪标签,更是炒得沸反盈天。

旧尝试,新关注区别于考任制、委任制和选任制,公务员聘任制是一种通过签订聘任合同,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进行管理的人事制度。

其实践可以一直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为了解决原有干部人事制度不能从农村直接招收干部,以致乡镇干部来源不足的问题,许多乡镇开始实行干部聘任制。

早在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2002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就提到了公务员聘任制,但都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办法。

直到2006年起实行的《公务员法》第十六章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并详细说明了公务员聘任的适用范围、聘任方式、管理方式以及纠纷解决机制,这项制度才算终于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法条虽然确立,这项制度安排却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直到2010年才重新火热――深圳市决定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

如今,深圳市已有逾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占四万人总队伍的8%。

究其优势,首先在于政府吸纳社会优秀人才的新方式。

例如义乌市此次招聘,吸引了海内外177人报名,经过层层筛选,拟聘5人,其中2人为博士学历、1人海归硕士学历、1人曾挂职副县长、1人本科生,岗位分布于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物流办、商务局、规划局的技术层。

义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蔡祝贤表示,义乌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为70万本地人口所配置的公务行政资源,却要承担200万人的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专业性、技术性的人才比较紧缺,此次招聘就是为了填补缺口。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公务员进行选拔、任用和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中国公务员聘任制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聘、培训、聘用和退出等环节。

目前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

公务员选拔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公务员招聘主要依靠公开考试,而忽视了其他选拔方式,如面试、综合评价等。

这种单一的选拔方式容易造成人才评价体系不完善,不能全面评估人才素质和能力,导致选拔结果不够理想。

应该探索多元化的公务员选拔方式,充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公务员聘用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

一方面,公务员考试存在泛滥的应试教育和攀比心态,优秀人才可能因为一两分差而无缘公务员职位,这不利于人才流动和公务员队伍的建设。

招录程序中的人脉关系和其他非专业因素的介入,也容易导致公正性问题。

应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聘用机制,重视岗位适应性和综合素质评价,确保选拔的公务员具备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

公务员培训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是以岗位培训为主,缺乏系统性的专业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

这导致了培训内容单一,无法满足公务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应对复杂工作任务的需求。

应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

现行公务员制度对于落马官员或工作不胜任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容易造成人员流失和制度漏洞。

应建立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官员,及时进行补救和处理,避免对系统的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改革公务员选拔方式,探索多元化的选拔方式,充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聘用机制,重视岗位适应性和综合素质评价。

三、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建立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官员,及时进行补救和处理。

如何杜绝“萝卜招聘”?

如何杜绝“萝卜招聘”?
着 一个 发 生 。
和原则 ,公众质疑不断 ,严重影响政府人事部 门的公信
党 员 干部 要 “ 无病 一 身 轻 ”
文/ 单 敬 东
、 I /前 ,在各 级 党 员干部 身上还 不 同程 度地 存 在 着 = I “ 八病一症 ”现象 ,即软 骨病 、冷 漠病 、漂浮病 、
梗阻病 、富贵病、懒散病 、庸俗病 、阿斗病和健忘症 , 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使 广大党员干部做 到多自省 、多学习、多实干,达 到祛除病症的 目的。 多自省 通过多自省 ,找到 自身的 “ 病症 ” ,求医问 药也好 ,高人指点也好 。强身健体 增强 自愈能力也 好 。 早 日祛除病 根 ,达到 “ 无 病一身轻 ” ;自省应是 常态 。 是每 日必做之事 ,省的是我们做人忠不忠 ,诚不诚 ,信 不信 ,实不实。 自省做事是否尽职尽责 、尽心尽力 ,是
公务员考试舞弊、 “ 萝卜 招聘”事 件 要厘清两 个问题 ,一是 问责 的范 围 如何确定 ;二是惩处 的力度如何确定 。 每一 起 “ 萝 卜 招 聘 ”事件 都会有好 几 个部 门牵涉其 中 ,是 问责一 个主要 责 任人 ,还是 问责所有涉及 人员?对违
纪招 聘 的责 任人要 追 究其 法律 责任 , 严重 的要 追究刑事 责任 ,而不 是仅仅 给予党纪 、政纪处 分 了事 ,惩 处力度
之 “ 钙”的效果 ;达到增长知识和经验 ,克服 “ 本领恐 慌” ,增强 为群众办实事能力的效果 ;达到 当群众 的学 生 ,同群众交心交朋友 ,多向群众请教 ,更进一步建立
与群 众血 肉联 系的 目的。 多 实 干 习 近 平 总 书记 一 再 强 调 “ 空 谈 误 国 、实 干 兴 邦 ” 的道 理 ,作 为一 名党 员干 部 ,要认 识 到 自己 肩上

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落后企业培训 “萝卜招聘”乱象频发

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落后企业培训 “萝卜招聘”乱象频发

自2006年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施以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选人用人机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却接连出现了以“萝卜招聘”为主要特点的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萝卜招聘”现象为何屡禁不止?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究竟为何?如何遏制和防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不正之风?这些问题,人们关心,更期待破解。
为什么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沦为违规进人的“重灾区”?为什么最近几年一些地方似乎“萝卜招聘”进入了“高发期”?很多人纳闷:哪来这么多“倔强的萝卜”?
在不少地方,具有普遍性的现象是,因为国有企业数量有限,且用人早已与市场接轨,具有“公家”性质的单位无非两大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进入党政机关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且“凡进必考”,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完善,这个被誉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的选拔模式,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年度“大考”,其公平公正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这在客观上也成为违规者最大的障碍。
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事情很快败露。经三亚市委、市政府调查组调查核实,有关部门迅速取消了包括温某在内的8人的考试成绩,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浅析聘任制公务员的优点

浅析聘任制公务员的优点

浅析聘任制公务员的优点2月1日起,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正式引入“淘汰机制”,公务员出现“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或“旷工连续超15天”等情形,将被解聘。

看到这个报道才真正感觉到,公务员这个职业已经不那么稳定了,因为公务员聘任制是大势所趋,以后聘任制公务员会越来越多。

聘任制最大的好处就是打破了“铁饭碗”,以前公务员只要不犯法,基本就能干一辈子,聘任制后就不行了,干的不好,不按要求上下班,都可能丢掉工作,而且是说丢就丢,很容易操作。

“铁饭碗”打破之后,各种好处便纷至沓来。

聘任制公务员好用。

很多聘任制公务员都是根据岗位需要聘任的,既不需要考试,也不需要特别麻烦的程序,只要你有能力做好这个工作,你就可以来干,而且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决定权,不像公招公务员那样,完全由考试部门来操作,对一些专业性要求很强的岗位,往往招不到人或者只能招到不合适的人,很多人一考进来就借调出去,根本不从事本专业的工作。

这些造成了用人的不合理,聘任制则能解决这些问题,让新人更好用。

聘任制公务员好管。

这是与“铁饭碗”公务员相比较而言,就拿这次深圳市的做法来说,如此严厉的规定,用在其他公务员身上是不大可能的,首先反对的声音会很大,最主要的是根本无法执行,因为在旧的公务员体系中,大家约定俗成的都是相互照顾、掩护甚至是包庇,就算违法违纪,说不定也不会处理得很严厉。

如此严厉的规定,有哪个单位会真正地去执行?就拿考核来说,只要你不违法基本都能拿到合格等次,更别说进一步的解聘了。

这就造成了公务员难管的问题,聘任制后则就能按照市场化的优胜劣汰进行管理,难管的问题就会消失。

聘任制公务员好处理。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很多时候机关单位出了什么事件,被媒体曝光,出于保护干部和减少影响的考虑,往往都会将责任归咎于临聘人员身上,这种做法虽然应该指责,却能给人启示——其实聘任制公务员就相当于临聘人员,只要你出了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会有什么顾忌。

从这个角度来说,聘任制公务员自己就多了很多的顾虑,逼着他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工作。

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逾20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2)

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逾20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2)

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逾20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2)媒体点评人民日报:释放聘任制的“鲇鱼效应”从2006年公务员法对聘任制作出规定,到2011年《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出台,再到今年《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印发,公务员聘任制已走过10多年历程。

时至今日,公务员聘任制更专业、更灵活、更规范,对公务员选任制度形成了重要补充,如同鲇鱼激活了公务员选任的“一池春水”,推动着公务员队伍建设朝更加高素质、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10多年来,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在“变”与“不变”之间拿捏分寸,在大胆探索与小心求证之间平衡前行。

从“不变”的视角来看,灵活不代表放任,制度创新不是任意发挥,聘任制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在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制度创新。

无论是对聘任过程的依法监督,还是对被聘用人员的履职管理,无不确保聘任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无不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可以说,正是在制度框架下,聘任制的制度创新释放出了更多“鲇鱼效应”。

“鲇鱼效应”之一,是更好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目标。

随着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传统的公务员选任制度无法完全满足人才专业化的需求,聘任制则提供了“另辟蹊径”的解决方案。

就像这次新疆等地发布的招聘公告,专业门槛高是普遍特点,大数据产业、船舶检验师、生物医药发展……向社会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能够为公务员队伍补充高层次专业人才,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鲇鱼效应”之二,是让人才获得更多施展才华的渠道。

多年来,编制问题卡住了党政机关向专业人才伸出的“橄榄枝”,也成了许多专业人才过不了的“独木桥”。

如今,更为灵活的聘任制规定引入了市场机制,为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机关开辟了新渠道。

“合同管理”“平等协商”“聘期明确”,这一系列与市场接轨的用人办法,打破“编制”束缚、穿越“身份”障碍,让人才在党政机关与社会之间充分流动,让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务员聘任制成为了广泛关注的议题之一。

在许多人看来,公务员聘任制存在诸多问题,如权力寻租、任人唯亲、公平竞争机会不足等。

研究和探讨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找出解决对策,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来分析目前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招录程序不够公开、公平、透明,存在着权力寻租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公务员招录中,存在明显的非理性用人,极大地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能。

公务员职位的竞争机会不足,许多有能力的人才无法获得公平机会,导致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敷。

公务员聘任制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能。

那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呢?应该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公务员招录程序。

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规范公务员招录流程,使其成为一个合理、公平、公正的程序。

注重技能和能力的选拔,增加公务员招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杜绝权力寻租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应该加强公务员聘任制度的改革,提高公务员职位的竞争机会。

对于公务员职位的竞争机会,应该实行公平竞争机制,确保每个有能力的人才都能有公平的机会。

也应该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加入公务员队伍,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

应该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现和纠正用人上的偏差,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能。

也应该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对公务员进行绩效测评,引导和激励公务员队伍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采取合理的对策,就能有效应对这些问题。

在加强公务员聘任制度和管理的也能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能,为国家和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个问题,加强相关制度和管理,推动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改革和完善。

谈聘任制公务员的“鲶鱼效应”

谈聘任制公务员的“鲶鱼效应”

谈聘任制公务员的“鲶鱼效应”作者:邓雨薇来源:《管理观察》2014年第27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公务员制度也日趋完善。

为了提高政府公务员队伍的行政效率,打破人们对公务员“铁饭碗”的看法,全国各地纷纷进行公务员聘任制的试水。

本文就聘任制公务员的产生、发展、内涵以及它所带来的鲶鱼效应进行了分析,并为其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聘任制公务员鲶鱼效应效率提起“公务员”,大多数人脑海当中会马上浮现另外三个字——“铁饭碗”。

这也是我们对公务员这一职业一直以来的看法——工作稳定,社会地位高,福利待遇好,一旦通过竞争激烈的“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2013年国考竞争最激烈职位聘用率为6319:1),进入公务员体制之内便可以如水箱之中的沙丁鱼一样无忧无虑的生存。

8月20日在《重庆晨报》上刊登的一则题为“被逼的…公务员考试‟有何意义?” 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24岁的重庆女生冯可在两年内被父母逼着考了5次公务员,相关记者对其父亲进行了采访,当谈到为什么让女儿一定要考公务员时,冯先生直言不讳的说:“我们家里做啥子的都有,就是没有当官的,说出去是政府的人,都要有面子些!”由此可见,人们对于公务员这一职业“官本位”、“铁饭碗”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但是就国家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2006年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责任与义务来看(见《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公务员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应该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己任;在考核中应该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并以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队伍的依据(见《公务员法》第五章)。

法律的规定与现实的情况是有差距的,如何改变体制之外的人们冲破脑袋想进入“安稳”的体制之内的想法,如何使公务员从所谓的“主人”成为真正的“公仆”,如何有效地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效率,都是我们政府应该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主要管理和服务人员,他们的聘任与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机构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作为重要的管理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聘任程序不规范、选才标准不清晰、职权不明确等。

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应该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的问题1. 聘任程序不规范目前,我国公务员聘任程序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

一些单位在聘任公务员时,往往存在程序简化、程序不透明等问题,使得聘任过程缺乏公正公平,容易引发腐败行为。

2. 选才标准不清晰在实际聘任过程中,一些单位往往没有明确的选才标准,导致聘任决策主观性强,容易盲目跟从,而忽视了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素质的匹配程度。

3. 职权不明确在一些地方,管理层和人事部门对于公务员聘任的职权边界不清晰,导致一些公务员的聘任决策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不利于保障公务员聘任的公正公平。

1. 规范聘任程序为了解决聘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规定聘任程序、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等方式,规范聘任程序,确保聘任过程公正公平。

2. 明确选才标准对于选才标准不清晰的问题,可以建立起科学的选拔考评机制,明确公务员聘任的标准和程序,强化选拔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选才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确定职权边界为了解决职权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建立起健全的职权管理机制,明确管理层和人事部门的职权边界,规范公务员聘任的程序和权限,防止滥用职权的情况的发生。

4. 提升公务员聘任的专业化水平为了提升公务员聘任的质量,可以加强公务员聘任的专业化培训,提高人事部门和管理层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使其对人才的选择更加科学和成熟。

5. 鼓励公务员自主学习和提升公务员应当鼓励自主学习和提升,加强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使其具备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的能力,促进聘任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遏制“萝卜招聘”,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

遏制“萝卜招聘”,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

遏制“萝卜招聘”,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作者:陆伟来源:《广东教育·职教版》2012年第07期摘要:本文针对事业单位出现的“萝卜招聘”不良现象,探讨了如何遏制“萝卜招聘”现象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事业单位;“萝卜招聘”现象;措施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国家建立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然而,近几年来,以“萝卜招聘”等方式为代表的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却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净化事业单位招聘环境,着力营造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工作氛围,必须采取措施,竭力遏制“萝卜招聘”等现象,彻底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

一、“萝卜招聘”现象简介“萝卜招聘”是指通过量身定做设定招聘岗位条件,使某个岗位的招聘仅仅局限于满足某个人或某一小部分人能够报名,从而限制了大部分人报名参加招聘的一种招聘形式。

它的实质是通过采取合法程序实行不当行为,是一种变相暗箱操作行为。

这种招聘,影响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质量,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原则,扰乱正常的招聘秩序,对招聘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萝卜招聘”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1)招聘岗位的诱惑力强。

(2)设置行为的隐蔽性高。

(3)招聘意图不透明。

不透明的招聘意图为“萝卜招聘”的预留了空间。

三、遏制“萝卜招聘”的积极意义(1)有效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环境,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工作氛围,使每一个有能力的人都享有同等的机会,实现公平竞争;(2)有效选拔优秀人才,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3)有效粉碎特权阶层以权谋私意图,限制公权私用行为,切实纠正招聘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4)有效构筑社会诚信体系,提高公共管理行为的公信力,保持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四、遏制“萝卜招聘”,规范我省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有效遏制“萝卜招聘”现象,主要措施有:(一)加强宣传,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通过广泛传达、贯彻有关政策,使招聘工作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增强各单位做好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萝卜招聘”看我国公务员录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剖析

从“萝卜招聘”看我国公务员录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剖析

论文题目:从“萝卜招聘”看我国公务员录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姓名: 仇玉娟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专业: 行政管理学号: 2015109033 课程:公务员管理理论2016年 2月 23日从“萝卜招聘”看我国公务员录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摘要:近年来,“萝卜招聘”现象在各地被接二连三地曝出来,反映出我国目前人事管理中的某些漏洞,它不仅影响到本单位的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而且会损害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不利于社会人才的合理流动,影响到社会和谐。

而我们都知道,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是由国家及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公开招考的公务员职位的任职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是公民参与公务员考试与录用过程的“门槛”。

公务员报考资格设置便是对报考公务员的最低资格条件的设立及确定过程,是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及整个考录程序的起始环节,不仅直接决定了国家人才选拔的范围大小,而且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政府机关形象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在宪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相关法规中对报考我国公务员的资格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从而将各招考机关或用人单位的报考资格设置行为纳入了法律的约束范围。

然而众多歧视性事件的频频出现,折射出我国公务员报考资格设置的现状依然不让人满意。

这种现状是由我国在相关方面不够完善、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造成的:相关法规不尽完善,用人单位自主权难以界定,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某些资格条件的设置存在歧视嫌疑,针对报考者的法律救济机制缺位等等。

本文采用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的思路对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索研究,以此促进我国公务员招聘工作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萝卜招聘、公务员录用、政府公信力、对策一、“萝卜招聘”及其危害近年来,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爆出诸多怪象,例如“被贫血”、“被陪榜”、“被不及格”等等的“萝卜招聘”现象让人“瞠目结舌”。

年薪几十万的聘任制公务员为何率先辞职

年薪几十万的聘任制公务员为何率先辞职

年薪几十万的聘任制公务员为何率先辞职?浙江义乌试点聘任制公务员的消息,这几天可是火了,其讨论的核心无非是年薪30万合理不合理?报考过程会不会滋生新的腐败?五年的任期到了怎么办等问题,其实大家有所不知,聘任制公务员这事,许多沿海发达地区早几年就已经试点,而且主要聘用的是专业类的人才,因此收入待遇均较高,比义乌这个有高的也有略低的,但比同档次的公务员收入均要多很多。

我认识的一位聘任制公务员,还不是普通岗位的公务员,而是担任某技术性部门领导职务的处级聘任制公务员,博士出身,聘任前就在某外资公司担任中层领导,但任期未满便挂冠而去,到一个民营企业担任职业经理人去了,年薪七八十万,有人说还要更多。

由于是在前几年公务员岗位正火的时候,而且大家没有看到公务员辞职的,就更别说是处级领导干部了,于是他的辞职在本地引起了广泛的轰动。

不过这位领导具体因何辞职,大家就不知道了。

出于工作关系,我和这位领导打过多次交道,人很谦和,业务能力也很强,有技术上的真本事,但实事求是地讲,他不太适合官场的氛围,管理能力不够强,自己也没有了在外资或民营企业一言九鼎的感觉,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公务员的待遇也不够高,于是他辞职也就顺理成章了。

现在公务员已经陆续有极少量的人辞职了,但当时公务员辞职却属于罕见的现象,其实在某种程度也引起了大家的羡慕,因为他到新岗位的正常收入比公务员多好几倍。

现在公务员辞职的少,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作比较稳定,而且很多人是丢掉了本职从事管理工作,时间一长就缺乏在市场博击的能力了,人家外资或民企也不太缺管理人员,这才是主要原因。

前几年招录聘任制公务员的事情均是试点,而且大多是专业技术岗位,录取的人数较少,因此比较规范。

至于将来把辅助性的岗位也放开,一般的岗位也放开,招录的标准、待遇和公平、公正性均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希望能够做得好一些,免得成为新的“特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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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如何使公务员聘任制发挥价值?-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如何使公务员聘任制发挥价值?课件 9如何使公务员聘任制发挥价值?日前,陕西西安以“年薪不少于20万或25万”的条件,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消息一出,就引发网友热议。

近年来,全国多地“试水”聘任制公务员,那么,招聘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如何确定?聘任制公务员如何杜绝“萝卜招聘”?公务员聘任制早已不是新鲜事,之所以受到关注,大多集中在所谓的打破了公务员“铁饭碗”。

聘任制带来的变化,是将公务员刚性身份保障转化为弹性绩效评估,让公务员真正成为一种人力资源,这是践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重要举措。

关于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的问题,早在201X年就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试点。

经过几年的摸索,截至目前,至少有21个省份已经逐步实施起了这项人才使用机制。

从推广情况来看,公务员聘任制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用人格局,这给激活人才队伍的“一池春水”增添了不少动力。

聘任制公务员少了“身份”的障碍,但也有其角色的“尴尬”,如何让通过聘任方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才,能在岗位上真正发挥出聪明才智、起到重要作用,是这项制度能否长久执行的核心。

深化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关键就是要构建完善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科学合理公正的考核管理机制,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让每一名聘任的公务员都能踏实干事、干净干事、干好每一件事。

而广大聘任公务员,也应当矢志不渝、不忘初心,自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努力增长服务群众、做好工作的本领和才干,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作出积极贡献。

当前各地在明确改革探索方向的前提下,必须要牢牢抓住“怎么选”“如何用”“怎样留”这三个关键点,以此找到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公务员聘任制模式!课件 9。

公务员聘任制的优势与风险分析

公务员聘任制的优势与风险分析

公务员聘任制的优势与风险分析作者:赵凤敏来源:《人民论坛》2013年第05期【摘要】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创新,也是形成开放管理系统的重要举措,更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

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是公务员管理发展的客观需要,实施聘任制的过程既有优势也有风险,需要认真把握,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关键词】聘任制公务员激励机制优势风险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社会上众说纷纭,炒得沸沸扬扬,例如,聘任制公务员是二等公民、实行聘任制就打破了公务员的铁饭碗、官帽被摘、鲶鱼效应等等,说法很多、概念很乱、相差很远。

因此,有必要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含义加以重申,使人们正确理解聘任制公务员在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正确认识聘任制公务员实施的优势与风险。

聘任制公务员的含义和特点聘任制的含义。

聘任制公务员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专属概念,《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我国准备对公务员中部分岗位实施聘任制,最根本的原因是现实行政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

今天的行政管理对岗位的专业性要求很高,特别是一些高精尖技术岗位,对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是过去管理实践中没有遇到的情况,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

职位聘任的特点。

一是合同管理①。

对聘任制公务员,机关要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在合同中要对聘用期限、聘用岗位、该岗位要履行的职责,以及所享受的工资待遇、保险待遇、福利待遇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因此,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除了依据《公务员法》以外,还要依据聘用合同。

二是平等协商。

在签订聘任合同的过程中,机关和应聘人员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

在签订合同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变成隶属关系,但所聘公务员和机关之间仍可以通过沟通交流、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工作上的从属性并不否定合同双方法律上的平等性。

三是协议工资。

协议工资只有在聘任制公务员中才可以实行,这一制度正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所在岗位的胜任特征和岗位的重要性,经双方协商,确定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等待遇。

萝卜招聘需要公平

萝卜招聘需要公平

严惩萝卜招聘,营造公平的环境“萝卜招聘”(比喻“量身定制”招聘)一词在网络上渐渐流行起来。

由于公务员“逢进必考”被执行得比较到位,事业单位就成了部分有权有势者安排子女和亲属的后花园。

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专业测试操作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打“人情分”的现象。

“萝卜招聘”也指为有关系的候选人量身定制的招聘条件或者职位,来达到让关系户成功应聘的目的尽管“萝卜招聘”的手段和用意全社会人人心知肚明,但是当事单位解释和回应起来都还是“理直气壮”,不是巧合就是程序合法。

还有的因为“人才匮乏,急需人才”,甚至当地收入低很多人不愿来也成了理由。

这里连“解决夫妻孩子两地分居”也搬了出来。

“萝卜招聘”丑闻接二连三地爆了出来,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更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如今“萝卜招聘”不仅呈现了倔强的势头,甚至有点疯狂。

这个“萝卜”为什么这么倔强?就是因为要让一个青年顺顺当当地成为公务员太不容易了。

过去,只要有“门路”,官员的孩子只要进厂或当兵,以后再把身份转掉,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当干部”了。

而按照国家规定,不仅是公务员,就是一般事业性的单位,要进人都必须要进行严格的考试。

对整个社会来说这是一种公平和正义。

而对那些一心想通过捷径把子女培养成“接班人”的官员来说,这种公平就是他们一道难以逾越的坎。

这道坎更是能决定子女们的一生。

既要公开招聘,又要让子女顺利过关。

“萝卜招聘”也就是最佳的选择了。

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倔强的萝卜”,甚至被网友揭出后还强词夺理,就是因为他们压根没有把国家的人才选拔当成一种社会公共资源,而是当成了自己可以世袭的一种私有资源。

而让自己的子女通过这种捷径走上仕途,为的更不是地方“人才匮乏,急需人才”,而就是冲着稳定的收入优厚的待遇去的。

而这些通过歪门邪道踏上仕途的“人才”,即便成为坑里的“倔强萝卜”,也不会有益于社会和国家。

两任县委书记被免,15名失职渎职人员被追责,另有7名县级领导干部受处分——时隔4个多月,被曝7名县领导亲属违规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湖南省江永县,再次进入舆论视野。

如何避免事业单位的萝卜招聘

如何避免事业单位的萝卜招聘

如何避免事业单位的萝卜招聘如何避免事业单位的“萝卜招聘”史全增• 2012-05-14 17:06:39 来源:《新产经》2011年第12期当前,正是应届毕业生求职高峰期,有关招聘就业中的不公正问题再次受到关注,比如众所周知的“萝卜招聘”。

“萝卜招聘”乃是网友对事业单位“量身定制”招录内部人子弟的一种形象比喻。

由于事业单位招聘制度中的诸多漏洞,使得一些人可以通过暗箱操作手段左右考试的过程和结果,特别是某些招聘单位利用对回避制度的不当解读,虽然举行了看似符合法律或政策规定的考试,实质上却成了其掩盖违规进人的形式。

在公务员考试日趋公正的同时,事业单位也就成了某些领导安置亲戚、子弟就业的保留地。

令人郁闷的是,“萝卜招聘”被曝光之后,招考单位往往会显得理直气壮,甚至会以“中国是个重人情的社会”、“举报人损害了某省、某单位的声誉”等借口来为自己开脱。

要克服这种不正当的操作,必须强调招聘全程的回避制度,其关键在于对回避对象的正确判断。

所谓回避,是指在从事某项公共活动时,为了防止出现单方接触、考虑不应当考虑因素或对公共利益有不正当影响等情况,凡是具有利益关联性的人员都应该避免参与该活动。

对此,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原则下的回避制度,并不仅仅指李某作为招聘单位中层领导的父亲是否在面试中进行了回避,而在于其对面试考核的参与人是否有影响,其是否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而影响考核结果,凡是可能影响到的考官就应当回避。

其次,《说明》声称按照《某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的面试评委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员、相关专业和人力资源专家组成”,因而该单位“面试评委完全按此要求,由院内专家和上级部门外派专家组成。

”但是李某的父亲基于其职务原因,是完全可以熟识院内专家的,并且可能会对院内专家具有实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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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收入也不低,由此给予比选任制、委任制公务员更高的薪资待遇,亦符合社会招聘的用工原则。

不过,聘任制公务员薪资待遇高一截,就意味着责任更大,需要承担更大的压力,业绩考核也会更严格,要达到人尽其才的效果,方能凸显其价值所在,乃是将钱花在刀刃上,而非随意设置工作岗位、浪费公帑。

因此,需要采取监管前置,牢牢把住招聘审核关口,严格依照岗位标准招人,不要轻易放低门槛,要以市场标准来评估,宁缺毋滥。

而社会各界对聘任制公务员存在“萝卜招聘”的隐忧,也说明大家思维中还存在“萝卜招聘”,由于个别官员的贪污腐败,造成人们对公务员用人制度的不信任,而今难免会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希望能够严格把关,不要搞暗箱操作。

因此,聘任制公务员需要足够的公开透明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应将相关岗位要求、用人标准、薪资待遇、候选名单等全部公诸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鼓励民众积极举报问题线索,以防范弄虚作假、利益交易等行为。

公务员聘任制度实施时日有限,仍处于“试水”探索阶段,缺乏完善的规则,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因此,各地在“试水”聘任制公务员时,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招聘方案,招揽合适的人才,以实用、够用为基本原则。

同时,对于“试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应及时总结
经验教训,尽快完善规则,弥补漏洞,使得聘任制成为选拔公务员人才的一大利器,以更好的聚集人才,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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