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a7f1355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83.png)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鲁政办字〔2023〕81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11日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提出措施如下:一、更大力度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一)着力扩大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出口规模。
组织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产品出口潜力企业通过“前展后仓”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一企一策”制定国际市场开拓方案。
推动汽车整车、橡胶轮胎等优势行业企业在东盟、上合组织国家、中东等市场,依托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分支机构、零售网点,健全国际营销渠道。
完善山东省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交易撮合功能,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挖掘成套设备行业客户“小而美”项目出口潜力,支持成套设备“链主”出口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带动我省企业“抱团出海”。
(省商务厅牵头,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配合)(二)加快促进大宗商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建立鼓励进口大宗资源性产品目录,完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保障市场需求。
建设国际矿产品保税混兑分拨中心,推广“边卸边混”“多国别、多矿种”监管模式,强化与国际知名矿产品分拨商合作联系,扩大保税混兑矿产品进口规模。
调整优化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
广东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汇总
![广东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d1dfb86bf5335a8102d220f8.png)
珠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广东省跨市客运标志牌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广州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的决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外机构b股席位管理规则》的通知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方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广州市招牌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取消19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减免私人非营运小汽车收费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省工业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港口收费规则》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客运班车入城进站停放管理的通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深圳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广东省物价局、财政部关于降低社会福利生产管理费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定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征收范围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广州市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广州市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洋综合开发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我省民办学校教育储备金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广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衔牌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生猪购销税费实行统一征收项目和控制计征标准问题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区活动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广州市财政计划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深圳经济特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击利用直通港澳车辆进行走私活动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深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通知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深圳市住宅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政府文件印制管理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深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的通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属基金管理公司领导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我市居民收养子女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归口管理调整重组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企业关闭破产转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政府资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因公赴港澳的审批、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关于征收2000年度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告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的通知广东省顺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水利产业政策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员进行普查登记的通知广东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修正)印发广东省2000年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广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粮改政策措施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处理规则(修订稿)》的通知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印发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通知关于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高林业三大效益的决定关于废止《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省人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及各部门审批核准事项清理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若干意见》、《境外加工贸易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认真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无牌无证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转发省公安厅关于烟花爆竹厂、打火机厂停产或关闭后成品、半成品和生产原材料处理问题请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关闭破产煤矿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转发省经贸委、公安厅关于加强我省民爆器材经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发展私营外经贸企业的通知印发《关于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红包”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广州市经营市场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法人股协议转让工作程序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关于2001年第一季度上市公司转配股上市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增资发行有关公告上网披露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关于印发《广州市粮油供应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制发《广州市各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厂矿企业防暑降温工作的若干规定颁发《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惩戒工作的暂行规定》通知关于市属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党派、团体使用的公用公房统一由房管局收租修缮和管理的规定关于市区珠江沿岸交通秩序规定的通告广州市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关于贯彻执行省革委会[1978]193号文的通知转发市经委、财政局《关于在花县、从化的市属工厂实行职工生活补贴暂行规定的报告》关于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的通告广东省关于处理偷渡外逃的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关于《火车与其它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批转市工农教育办公室、教育局《关于加强对社会上各类补习班(夜校)管理的意见》关于颁发《广州市用电防火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征收契税问题的复函广东省城市建设局关于城镇私房买卖问题的通知关于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问题的报告广东省统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果树权属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贩毒、吸毒的暂行规定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转发市房管局《关于适当提高工商企业用房租金标准的方案》关于批转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房租补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实行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的试行办法广东省城市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加强保护鸟类的通告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关于加强奖金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入境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印发《广州市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几项工作制度批转市文化局《关于涉外工作中,防止发生不良现象的几项措施》印发《关于房管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批转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行公民义务献血制度的报告》转市工农教育办公室《关于健全农村工农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制造、私藏枪支和其他凶器的规定广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畜禽运输兽医检疫规则批转市经委《关于加速我市工业锅炉改造的报告》对《关于适当提高工商企业用房租金标准的方案》的补充通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控告和检举犯罪问题的决定关于禁止捕食穿山甲的通告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优待烈属、军属、残废军人试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条例批转市经委、劳动局《关于实行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工艺工种津贴的报告》的通知广东省发展小水电暂行办法印发《广州市属单位部分高级知识分子用车暂行办法》的通知印发《关于处理一九八二年以前非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偷渡外流人员收容遣送具体办法关于加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调处山林纠纷的若干规定批转市房管局《关于落实私房租金政策问题的报告》批转市房管局《关于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的通告关于印发《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的通知批转市劳动局、税务局《关于广州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统筹职工退休费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保密细则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3]64号文的通知广州市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印发《广州市国营企业扭转亏损责任制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转发计委《关于加强对废钢铁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钢村市场管理打击倒卖钢材活动的报告》广东省气象台站观测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涉外经济合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关于农用柴油计划管理的通知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区补贴出售给无房户住宅试行办法》的通知批转市规划局《关于部份改革建筑报建审批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就业暂行规定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市经委《关于疏理流通渠道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市区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张挂标语的规定关于简化出国和赴港澳考察审批手续的通知印发市人防办、财政局《关于平时使用人防工事收取维护管理费的规定》的通知广东省进口木材验收及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印以《广州市建设项目控制新污染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技术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暂行规定广东省农村五保户工作暂行规定转发省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派遣临时出国和赴港澳团、组人员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广东省关于干部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布告印发《关于集体所有制工交企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生产经营自主权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城区集体的有制工业企业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广州市华侨、港澳同胞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印发《关于试行外汇和人民币综合补偿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印发《广东省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就业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办公厅《关于外地单位在广州市设立办事机构问题的意见》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政府自行决定调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决定转发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关于干部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州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实施办法印发《广州市引进项目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市煤炭总公司《关于加强小煤矿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报告》广东省华侨、港澳同胞捐办公益事业支援家乡建设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归难侨职工及其子女安置问题的若干规定联络官工作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的补充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征收房产税的通知广东省二轻集体所有制工业若干政策问题施行细则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关于从国外引进技术享受减免税证明问题的通知》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税收实施(试行)办法颁发《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公布保护广州市古树名木的通知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转发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减免地方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的意见》的通知转发对外经贸部《关于严格控制赴港澳地区经济贸易小组的通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试行办法发布《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等七个规章的通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关于实施《广州市跨江桥征收过桥费办法》的通知批转市外事办公室《关于做好对外国专家的接待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制定各类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请示》广东省农村缺水地区食用水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广州市物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东省测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批转《市文化局关于发放〈营业演出许可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布告关于加强我市兽医防疫工作的通知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外国、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外汇留成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征集现役军人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省人民政府粤府[1985]133号文的通知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广州市改革招工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印发《广州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对流浪乞讨、暗娼、精神病患者等盲流人员的收容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片改造旧城的企业免税范围的复函印发《广州市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关于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广州市审批和签发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暂行办法各区绿化分和范围试行办法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对经营港澳航线运输业务的船舶公司和船舶的管理意见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订经济合同的通知广州市汽车交通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广东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涉外企业会计管理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广州市有偿使用排水设施暂行办法广州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内电话初装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草拟地方性法规和制订行政规章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木材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管理和城市建设等收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广州市社会商业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音像制品和录像放映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两旁的建设和管理的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区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房产抵押贷款登记、拍卖等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城郊地区租赁房屋暂行管理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镇近郊个人和集体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东省营业性桌球场(室)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汕头市计划委员会、汕头市建设委员会、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关于加强对营建商品房管理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农村用电及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执行《广州市铺面房屋租金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生产性旧金属购销管理的通告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广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广州市铺面房屋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沙面地区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广东省个体医生和联合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进出口货物起运点、装卸点管理补充规定广州市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商品房屋办理产权登记领证和交易手续的通知关于我省城市、农村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关于外地单位在广州市设立办事机构的补充通知广州市国营农口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外国和港澳企业在我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聘用工作人员办法的通告广东省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广州市吸收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广东省科学技术拨款管理办法广东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驻外企业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州市开办各类学校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广州市临时招用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关于广州市核牟『防治管理意见广东省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广东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关于颁布劳动制度改革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集体所有制的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及住宅开发公司不能享受三年免征所得税照顾的通知广州市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东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缴纳垦复基金办法广东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广东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管理条例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的实施办法关于整顿我市法律服务机构的意见关于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具体意见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视共用天线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质审查的通知广州市旅游宾馆酒店闭路电视管理规定广州市市区内街小巷交通管理规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佛山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佛山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2b8e35e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e5.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佛山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29•【字号】佛府[2003]11号•【施行日期】2003.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佛山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佛府[2003]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佛山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关于进一步优化佛山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动广东第三大城市建设,掀起新一轮发展高潮,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一、以整合资源和完善各项配套设施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载体作用(一)大力扶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带动其他园区发展1、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的原则,提升国家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平。
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展延伸,实行一区多园,发挥其辐射功能和作用。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引进和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设备、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中心,与其他工业园区功能互补。
2、对各区、镇分散的工业园区进行优化整合,做实做强做大重点工业园区。
抓好区、镇、村现有工业园区的整合,促进工业园区上规模上档次。
大力扶持市、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各区在办好重点工业园区的同时,对现有镇、村级园区进行调整改造,逐步将村级工业园撤并入区、镇级园区。
今后,凡新建工业项目均应进入市和各区、镇级工业园区,形成招商引资的聚集效应。
3、完善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园区投资环境。
重点搞好园区内的“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和生产区、居住区、商业区以及文化教育设施建设,做好“园中村”改造,创建一流的园区环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813ab4e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2c4b573.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9•【字号】浙政办发〔2022〕4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9日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在落实好我省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在人员出入境、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政策举措。
一、保障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落实外贸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引导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开设商务人士服务专窗,实行“一对一”、24小时服务,实现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
落实外籍人员来华邀请政策,优化办理外国客商来华签证邀请函,为来浙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境外人员提供停留居留便利。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外办。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组织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畅通商务人员出入境通道加大对境外参展、海外营销、来浙采购、境外投资等商务人员出入境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商务包机,推动增加定期航班航线和班次,加强对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省机场集团)三、鼓励企业以“代参展”等新模式开拓市场出台新一批省级重点类展会目录,重点支持境外专业展会不少于50场,支持企业以“代参展”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抓住国际展会回暖机遇,实现应展尽展、全力促展。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四、加大国际海运物流纾困力度通过“四港”云平台,面向省内中小微外贸企业直接投放不少于5万个标箱的平价舱位,积极化解订舱难、运费高等问题。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发展综述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发展综述](https://img.taocdn.com/s3/m/7620fd22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e3.png)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发展综述文章综述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的发展,把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发展分为政策萌芽期(2004-2007年)、政策发展期(2008-2012年)、政策爆发期(2013至今)三个阶段。
政策萌芽期的政策侧重于规范行业,初步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政策发展期的政策呈点状分布,侧重支持引导;政策爆发期的政策呈面状铺开,向实施层面推进。
标签: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监管方式;电子商务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发展经历了政策萌芽期(2004-2007年)、政策发展期2008-2012年)、政策爆发期(2013至今)三个阶段。
一、政策萌芽期政策萌芽期(2004-2007年)主要有《电子签名法》《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三项政策,初步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政策侧重于规范行业。
《电子签名法》由国务院发文,主要针对经营者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发文,属于综合大法,建议出台对电子商务贸易链条以及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发展的法规。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由商务部发文,对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网上交易做了规定。
二、政策发展期政策发展期(2008-2012年)主要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涉及监管、支付结算等方面,政策呈点状分布,侧重支持引导。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业务范围、运作方式、试点企业的选择、清算渠道的选择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由商务部发文,主要目的为扶持传统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网上市场,培育一批专业网络购物企业和网上批发交易企业。
抢抓机遇蓄势待发
![抢抓机遇蓄势待发](https://img.taocdn.com/s3/m/5b529776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0c.png)
抢抓机遇蓄势待发广东高明迈入发展快车道作者:陈赞亮谭杰才来源:《中国报道》2024年第05期进入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迎来多重发展利好。
从佛山西进计划出台实施,到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将动工建设,再到“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走深走实,佛山市高明区迎来全域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期。
在佛山《关于实施西进计划支持高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到,佛山将围绕加快建设佛山西部现代化产业高地、坚持科技创新驱动赋能高质量发展、建设珠江西岸交通枢纽新门户、建设高品质山水田园城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5个方面推出16项具体举措,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建设佛山西部经济新中心,为佛山创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改革创新實验区提供坚实支撑。
该计划以高明为重点,围绕打造机场空铁经济带、建设佛山西部经济新中心,从市级层面推动更多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产业布局高明。
乘着政策红利的春风,当前,高明正加快构建“机场空港+国铁城际+城市轨道+高快速路+港口航运”多层次立体化交通体系,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将于今年动工建设,将至少汇集广湛高铁、珠肇高铁、深南高铁三条高铁。
随着“水陆空铁”交通体系逐步成型,高明的区位优势将更加凸显,从而加速人流、物流、资金、信息和各类项目要素汇聚。
多重新利好的叠加,以及原有的产业基础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正助推高明迈入发展快车道。
搭平台是推动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要务。
高明将全力推进园区环境品质综合整治提升和“两湾一区”建设,大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全面提升园区发展能级。
其中“两湾”之一的总部经济湾便是位于西江新城三期综合开发范围内,规划占地面积4068亩,包括区域总部集聚区、综合配套区、文化赋能区。
作为高明未来城市的核心区域以及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战略平台,西江产业新城牢牢把握机遇,通过规划总部经济湾、加快推进交通对接、深耕产城人文融合等,实现产业的迅速崛起、交通的显著提速、城市品质的提升,不断释放城市发展潜力。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号](https://img.taocdn.com/s3/m/558217f3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0f.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6日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融资专项资金)。
为规范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专项资金主要是指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授信条件的企业(涉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项目等除外)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
在满足短期周转资金需求和做好风险管控的情况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扩大融资专项资金的用途,将部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其他用途,有关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扶持对象指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并诚信经营和具备持续发展能力(产销正常、产品服务有市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的企业。
具有企业性质的涉农组织,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授信条件,且银行同意为企业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和承诺保证融资专项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安排第四条融资专项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4比例共同出资设立。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ffac369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bd.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16•【字号】佛府函〔2016〕123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6〕1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现将《佛山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16日佛山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6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298号)精神,根据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从加快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完善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流通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入手,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内贸流通对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支撑服务和引导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创新发展(一)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推动传统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居民生活服务、休闲娱乐、旅游、金融等领域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推广“网订店取”和“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培育或引进线上电子商务平台或企业的线下服务实体,鼓励提供多元化的商业服务。
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完善电子会计凭证管理配套措施。
支持鼓励生产厂家对消费者(M2C)、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等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促进生产厂家加快供给侧结构改革。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9〕20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9〕20号](https://img.taocdn.com/s3/m/76086a9c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0d.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9〕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日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8号),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构建现代化货运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铁水、公铁、空铁、江河海联运和“一单制”联运服务的相关要求,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的基本原则,通过促进基础设施畅通衔接、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服务水平、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等工作,尽快提升跨运输方式快速转运能力,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推动更多公路货物运输尤其是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和水运转移,形成运输结构调整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输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格局。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集中攻坚,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至2020年,全市铁路货物发送量达182万吨,较2017年增长9%;水路货物运输量达到5448万吨,较2017年增长20%。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a2f6fa0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1c.png)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03•【字号】怀政办发〔2024〕24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3日怀化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
对外贸企业为拓展外贸业务在产品研发、设备购置、技改升级、货物仓储等领域产生的实际费用,根据其对地方经济贡献情况、海关、外汇信用管理等级情况,分类分档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第二条支持开拓海外市场。
对企业为开拓海外市场以参展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或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的展位费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企业以采购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开展国际采购且签订采购合同的,对发生的实际人员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
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对参会企业(专业观众或采购商)按照1000元/次/人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单次展会支持不超过3人;对参展企业(参展商)的展位费、特装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单次展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对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境外经贸考察对接活动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由牵头单位同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238a53e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e5.png)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19•【字号】粤办函〔2023〕45号•【施行日期】2023.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9日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招商引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有效投资,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一)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招商,定期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要组织带队招商、参与重大项目洽谈、推动项目落地,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关心招商、支持招商、服务招商、参与招商的强大合力。
省、市、县(区)领导同志要牵头联系1个以上招商引资大项目,深入开展挂点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招商服务意识,加强招商引资宣传,形成良好的全社会招商氛围和工作局面。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港澳办、台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侨联、贸促会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分管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省商务厅作为牵头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港澳办、台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侨联、贸促会等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0ee7c46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c0.png)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18•【字号】黄政办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2月18日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
对年自营出口额突破一定规模,且满足相应增速的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
设立企业出口成长奖,对年自营出口额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分别再一次性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支持企业扩大进口规模。
对年自营进口额突破一定规模,且满足相应增速的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
对年自营进口设备或技术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给予贴息。
对年自营进口额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分别再一次性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扶持。
对新招引落地的大型供应链、区域性总部、跨境电商等平台类企业,在我市招商引资政策总体框架内,按“一企一策”给予扶持。
(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
对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商务洽谈活动产生的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人员差旅费等,补贴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27号)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及其现状分析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及其现状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60d8eee3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cd.png)
2019年,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此规划纲要对于今后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产业布局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纲要》提出了近期和远期规划,近期规划指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世界一流湾区和国际级城市群框架;远期发展至2035年,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大湾区特色经济体系,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发挥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带动能力,成为国家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以下简称九市二区),是我国经济最开放、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之一。
粤港澳大湾区的土地面积达5.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七千万,地区经济总量(GDP)在2018年达到近11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 总量的百分之十二,粤港澳大湾区与美国旧金山湾区、纽约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并称为世界四大湾区。
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政策及相关法律分析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特别是培育了一批社会公共平台、外贸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鼓励国内相关企业和海外电子商务企业实现强强联合。
201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广州、深圳、上海、天津等十二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国际贸易发展提供新支撑。
2018年8月31日,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也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该法第26、71至73条提到了跨境电子商务。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及其现状分析李维国(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州510970)摘要:国务院于2019年2月正式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研究制订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将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880a6b5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35.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2•【字号】浙政办发〔2024〕30号•【施行日期】2024.10.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3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2日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内外贸一体化对稳定企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推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出如下措施:一、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一)推动内外贸法规制度完善。
推动完善相关地方立法,为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设区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制定出台《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配套规定,对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实施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二)促进内外贸监管机制衔接。
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专项整治,探索建立对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机制。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推动建立急需紧缺医药物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快速响应机制,在国家确定的可紧急使用的医疗器械名单内,允许在突发、紧急情况下采购国外药品、医疗器械。
(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杭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简化食药物资进口程序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贯和企业服务指导;争取监管方式成熟、国内需求旺盛的进口展品通过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展会在浙江省内销售。
(省商务厅、省药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接。
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
![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https://img.taocdn.com/s3/m/e0643848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66.png)
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导语】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佛山市南海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南海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
以下为具体内容:一、产业发展类1.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推进总投资100亿元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聚焦智能制造、新能源装备等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2.新材料产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总投资50亿元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以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性材料为重点,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3.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南海区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加快总投资30亿元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
二、基础设施类1.交通基础设施:启动总投资200亿元的南海区轨道交通工程,加快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
2.水利基础设施:推进总投资50亿元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民生保障类1.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2.医疗卫生事业:总投资30亿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住房保障:实施总投资50亿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公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四、生态环保类1.生态环境保护:总投资20亿元,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加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总投资10亿元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广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技术,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五、科技创新类1.科技创新平台:总投资15亿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广东省肇庆市2023届高中毕业班第一次教学质量检测政治含答案
![广东省肇庆市2023届高中毕业班第一次教学质量检测政治含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acc07b0e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19.png)
★开封前注意保密肇庆市2023届高中毕业班第一次教学质量检测思想政治本试题共6页,考试时间75分钟,满分100分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信息填写清楚、准确,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
2.请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卡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3.答题时请按要求用笔,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弄皱,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试题及答题卡交回。
一、选择题男本题共16小题。
每题3分。
共48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2年8月,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中检)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两家央企所属检验检测企业实施专业化整合,并同步开展中国中检股权多元化改革。
这意味着中国中检进一步巩固了国内第一的位置,成为全球排名第九的综合质量服务机构。
这一整合①通过企业联合形成聚集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②激发了企业的生机活力,提升了行业的综合竞争力③提高了国有经济抗风险能力,降低了国企投资风险④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实现市场地位平等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2.2022年上半年,某地各部门在资金支持、用工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各种扶持政策形成合力,缓解企业资金困难,用政策的"活水"滋润市场主体"长青"。
若不考虑其他因素,相关扶持政策的传导路径正确的是①落地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增加税费减免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企业市场信心②发放稳岗返还和留工培训补助→增加劳动者收人→刺激劳动者消费→优化企业产品结构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建设品牌→扩大企业投资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④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增加企业创新和研发投人→转换企业发展动能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3.2022年,某省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冷链物流和农村电商,强化产业链条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把农业农村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8ad0424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ad.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2•【字号】佛府[2005]5号•【施行日期】2005.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佛府[2005]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旅游业在推动对内对外开放,带动相关行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经济、环境的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第三产业中的先导产业。
市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大城市的宏伟目标,并作出了“发展现代旅游业”的部署。
为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的要求,整合全市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粤府〔2004〕4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一)旅游业是当今世界极具发展前景和发展效益的一大新兴产业。
它关联范围广,市场扩张能力强,投资效益高,创造就业机会多,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带动作用强,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加快旅游业发展,是发展现代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提高城市知名度,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需要。
(二)开发旅游资源,加快发展旅游业,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一项重要工程。
我市要以广东文化大省建设和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为动力,创新旅游业发展思路,推进旅游资源的整合,拓宽旅游业发展的空间,提升旅游业的品位,通过大力发展现代理念的旅游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功能,使旅游业成为我市第三产业的一大支柱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754207b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cd.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6•【字号】佛府〔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现将《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6日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出佛山贡献,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创新体制机制,按照“市统筹、区建设”思路和“三专、三不变”原则(搭建专门架构、打造专业队伍、专注建设发展,保持行政区划、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发展主体责任不变),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亿元建设引导资金,集聚全市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将“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打造成为对接广深港澳的门户枢纽、创新发展核心、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城市建设标杆。
[责任单位: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二)经认定为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每家500万元资助并享受省级孵化器相关优惠政策;落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或基地内孵化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获奖企业,市财政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0c86f61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a0.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旅游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建立健全促进佛山市全域旅游发展的激励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结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5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旅游企业做强做大。
对新增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通过当年评定性复核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对创建放心消费旅游景区成功的景区每个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对新增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通过当年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得全国“百强旅行社”、广东省“百强旅行社”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同时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称号的旅行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扶持。
第三条鼓励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对建成营运并达到《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1381-2015)》一级、二级、三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准的,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佛府办函[2014]410号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22
【实施日期】2014.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4]4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335 0029)。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佛山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27号),缓解我市外贸进出口下行压力,应对复杂多变的外贸形势,确保完成全年外贸进出口增长6.5%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总体实现平稳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积极扩大进口
(一)充分发挥进口贴息对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进口的促进作用。
加强贴息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指导帮助企业做好贴息资金的申报,力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率达到100%。
积极把握省扩大进口贴息范围和覆盖面的良好机遇,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将一批有助于我市产业发展及企业技术提升的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紧缺资源性产品目录纳入贴息支持范围。
大力培育、扶持本市招标代理机构,为本地企业开展进口招标业务提供服务。
(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
(二)适度增加一般性消费品及用于企业生产的再生资源产品进口。
支持我市企业加大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培育一批国外品牌代理商。
规范固体废物等再生资源进口管理,引导、督促再生资源经营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与守法经营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其帮扶力度,促进我市大宗再生资源进口恢复增长。
(市商务局、环境保护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加强进口载体及服务平台建设。
密切关注我省进口商品交易中心的规划与建设,支持我市建材、家具等重要商品交易市场向内外一体化市场过渡,逐步增大市场的商品进口功能。
指导企业做好重点培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的申报工作,帮助获得认定的交易中心申报设立进口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
积极搭建进口服务平台,发挥佛山邻近广交会举办地的地缘优势以及内外贸融合的集成优势,广泛组织有进口需求的我市企
业到广交会进口展区洽谈、采购。
支持行业协会抱团开展进口采购活动。
(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负责)
二、推动出口平稳增长
(四)加大重点出口市场开拓力度。
深度开拓欧洲、北美市场,积极拓展东盟、中亚、中东、南美和非洲等新兴市场,重点组织企业参加美国迈阿密商品展、美国夏季国际服装服饰展、土耳其国际LED照明技术展、中国商品(巴西圣保罗)展览会、印尼机械展等多场国际展会。
巩固、扩大已举办的德国、以色列、土耳其、塞尔维亚等经贸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我市与当地商协会建立的合作机制作用,不断扩大佛山制造在海外市场的份额。
(市商务局、财政局,市贸促会负责)
(五)支持企业抢抓订单。
配合省做好跨国公司总部行活动,支持我市粤500强企业增资扩产,争取将更多的订单和资金投放我市,确保重点企业进出口增长。
支持总部基地在本市、生产基地在外地的企业将订单回流至本市总部。
鼓励企业深挖潜力扩大出口,大胆使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避险工具,争取更多“边缘性”订单。
(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六)扩大重点产品出口。
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国际化经营,提高一般贸易项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和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
(市商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