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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劳务分包行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基本要求1. 甲乙双方应具备合法的资质条件,乙方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

2.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等。

3. 合同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签订,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合同审批1. 合同草案须提交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2. 合同经审查合格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

3.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送给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第五条质量与安全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 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支付与结算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务报酬。

2. 乙方完成工作后,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结算申请。

3. 甲方应在核实无误后,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结算。

第四章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第七条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金的计算和赔偿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法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影响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约定的工程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承揽工程过程中进行劳务分包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分包前的资质审查、监管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分包劳务内容,确保分包后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质量。

第二部分分包前的资质审查(一)建设单位在选择分包劳务单位前,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注册资质、施工能力、安全生产条件、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分包劳务单位准入管理制度,对分包劳务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在资质审查中,建设单位应重点考察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体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分包过程中的监管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当对分包劳务单位的劳务合同、技术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并严格监督分包单位的操作过程。

(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分包单位整改或者取消分包合同。

第四部分绩效考核(一)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分包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价。

(二)绩效考核应当结合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管管理情况,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环保措施等因素。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单位的绩效情况,对其进行奖惩激励,对绩效合格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分包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劳务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务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质量符合要求,安全保障得到有效落实,成本控制合理,合同履行顺利。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五条劳务分包工程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承包,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程标准和施工进度进行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合理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符合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施工需要的发展变化。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体系,确保劳务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运作流程,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责任,确保工程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工程管理会议,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劳务分包工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章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工程开始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序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篇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及项目部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第二条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劳务队伍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条项目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监督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监督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执行情况。

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第五条项目部工作职责(1)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对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第六条部门职责分工(一)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确保劳务分包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修装饰、园林绿化等项目。

第三条劳务分包指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将工程中的某些工种、某些施工任务以合同方式由第三方分包给特定的劳务分包单位,由该单位负责组织管理相应的工程施工活动。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分包合作方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和信誉,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和进度,最大程度降低项目风险。

第五条公司将建设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劳务分包合作方的绩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合作关系。

第六条公司将严格监督劳务分包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按合同要求按时完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保障现场安全,加强施工管理经验的积累。

第七条公司对劳务分包合作方发放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相关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分包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项目的资质证书、合同文件、施工计划、进度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九条公司将对劳务分包项目制定详细的工程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和质量可控。

第十条公司将对劳务分包合作方进行资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施工能力、信誉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合作方。

第十一条公司将与劳务分包合作方签订书面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质保期、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当经过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后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劳务公司分包的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分包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劳务分包。

2. 公开透明:劳务分包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权益。

3. 质量优先: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4. 效率提升: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劳务分包范围、工程量、工期等;2. 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设备等;3. 劳务分包价格、付款方式、结算办法等;4.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5.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以下审核:1. 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核;2. 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设备审核;3. 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审核。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进行以下备案:1.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2. 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设备备案。

第三章劳务分包人员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3. 身体健康,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劳务分包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九条劳务分包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合同履行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劳务分包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奖惩措施如下:1. 考核优秀的劳务分包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2. 考核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劳务分包资格。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者全部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劳务分包商的选定第五条劳务分包商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三)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设备等物质条件;(四)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第六条劳务分包商的选定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直接发包。

第七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中标公示。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中标候选人。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务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二)劳务分包工程的工期;(三)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四)劳务分包工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五)劳务分包企业的责任及义务;(六)建设单位的责任及义务;(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分包价款,不得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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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管理依据 (2)二、劳务管理目的 (2)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3)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3)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3)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 (4)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6)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7)六、劳务队伍的管理 (8)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8)2、劳务用工管理 (9)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9)2.2、劳务用工权益保护 (10)七、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0)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项目部为了更好的遵照执行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劳务队伍随时受控于项目部管理之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工程劳务分包的严肃性、可控性。

项目部特成立劳务分包领导组织机构,并制定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项目总工成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质检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室。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1)、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

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

(2)、项目书记: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部分内容。

(4)、工程技术部:4.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4.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4.3、为劳务队伍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4、组织对劳务队伍的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计划合约部:5.1、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5.2、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5.3、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5.4、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5.5、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5.6、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5.7、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5.8、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

(6)、物资设备部6.1、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

6.2、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6.3、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

(7)、质检部7.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7.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8)、安全环保部8.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8.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8.3、负责和劳务队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8.4、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8.5、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9)、财务部9.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9.2、负责劳务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9.3、根据劳务队伍提供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1、项目部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选择原则,及时向上级上报拟定劳务队伍资质,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先注册审批,不注册决不使用原则,待注册完毕审批后,由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结果传公司工程部评审,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2、凡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以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必要时可组织进行二次报价。

为防止劳务队伍围标,竞标时应合理确定标底,竞标报价在标底+1%~-5%范围以外的为废标。

3、保证同一竞标内容不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劳务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制约。

4、劳务队伍的招标选择确定工作,坚持在公司公布的名单中选择的原则,确因诸多因素选择确定的队伍不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单内,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5、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

对长期合作,实力强、信誉好的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

6、鼓励使用以企业自有职工为框架,吸收部分劳务工组成的“架子队”。

7、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工序或单位工程,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应有备选方案。

8、在公司授权委托下的工程劳务分包,由项目部组织其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加,对施工队伍进行考察。

在招标过程中,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质检部、安全部、财务部是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组织机构的主要成员。

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由项目部发出邀请函或公开招标书,提供载有工程的主要条件,主要合同条款以及开标日期、评标、定标的程序文件。

在主要合同条款起草过程中,要全面充分考虑,计划合约部应予以指导和把关。

并征求主管领导意见,以提高合同条款履约能力。

9、工程承包单位应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及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提交领导小组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0、对投标单位需进行业绩实地考查时,由项目部召集其所属机构主要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进行考查、评定,并整理考查资料。

11、项目部将各项资料整理完毕,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评标会议,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确定中标单位。

项目部填写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记录。

12、严禁使用被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年鉴不合格的劳务队伍。

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1、合同价款的确定必须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等为参考,不得突破基准价。

2、合同谈判前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并做好谈判策划。

3、合同条款应在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的基础上修改形成。

4、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

5、正常情况下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严禁无合同进场施工,增减工程应及时补充签订合同,工程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须经公司工程部审核后,方能签订。

7、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公司上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信息资料。

8、合同履行过程中,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合同约定。

六、劳务队伍的管理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1)、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按劳务费总额的10%向项目部缴纳履约保证金。

(2)、劳务队伍进场后,项目部各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劳务队伍进入项目的资源必须与承诺一致。

如有变化,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3)、凡交由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的工程,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严禁劳务分包队伍将工程再分包。

(4)、劳务分包队伍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工程承担全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管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劳务分包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

(6)、根据施工现场需求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并与劳务工依法签订固定期限或以完成某项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等制度的落实;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制度清晰、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安全交底、检查制度,填写项目部要求的表格和记录;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8)、施工中严格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按要求填写施工日志、检验资料和检查记录;配备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质量责任清晰,落实到人;操作人员清楚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9)、针对项目实际要求和施工任务制定旬、月、季度计划;按照业主要求,千方百计完成施工计划。

(10)、劳务工应编成专业班组,由技术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职工担任班组长,采取小工种、工序承包、工作量包干等方式从事施工生产作业。

(11)、项目部劳务分包后施工过程中严禁以包代管。

项目经理是代表处履行合同的具体责任人,也是对工程实行项目目标管理的第一执行人和责任人,对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效益负全面责任。

(12)、劳务队伍在工程终结后,项目部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安全生产、施工质量、工程实际完成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2、劳务用工管理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1)、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2)、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在各队备案。

(3)、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对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作业证件、从业经历进行详细核查,核对身份证件、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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