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超期未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业务其进项税如何处理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出口货物退免税成为了减轻企业税负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准确无误地进行退免税的会计核算,企业需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本文将探讨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的应注意事项,以及其中涉及到的核算处理过程。
一、政策规定在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前,企业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
根据中国的相关税务政策,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退税和关税免税的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海关、国税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在办理退免税手续时,企业需要提供出口货物的发票、报关单、报检单等相关单证,以证明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内部控制为了确保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准确无误,在企业内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责任分工,设定明确的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每一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交易都要进行准确的记录和归档,方便后续的审计和核对工作。
此外,企业还需要加强对涉及退免税的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减少出错的可能性。
三、核算处理过程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处理过程包括了多个环节,各个环节都需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 销售环节在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先与海外客户签订出口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同时,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制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是出口货物。
发票应包含清晰的货物信息、金额、税率等内容,以便后续的退税核算。
2. 报关环节在报关环节,企业需要按照海关的规定填制报关单,并按照海关要求申报相应的关税和进出口增值税。
同时,企业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制报检单,申报出口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等信息。
3. 退税环节在办理退税手续时,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的退税申请材料,包括出口货物的发票、报关单、报检单等。
企业需要按照海关和国税局的要求,将退税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出口货物免税不退税的规定
出口货物免税不退税的规定
出口货物免税不退税的规定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个人理解:因为出口享受免税,即出口免征增值税,那么进项税金也不可以抵扣,不征不抵,但是对所得税有影响)
一、下列企业的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但对规定列举的12类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个人理解:小规模有关的,除特殊规定外只可免税不退税,因为小规模不涉及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疑问是,2、里面如果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从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退税呢)
二、下列出口货物,免税不退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出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
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
农业产品、饲料、农膜等
免税产品不得抵扣进项税。
单证逾期,出口转内销账务如何处理以及免抵退税系统中如何操作
单证逾期,出口转内销账务如何处理以及免抵退税系统中如何操作阅读原文 - 发给好友 - 收藏取消加标签 | 更多作者:纪|来自:纪单证逾期,出口转内销账务如何处理以及免抵退税系统中如何操作四叶草根据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之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现就单证逾期,出口转内销账务如何处理以及免抵退税系统中如何操作共同探讨如下: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逾期没有收齐相关单证的,须视同内销征税。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一、本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
1、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注意事项: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该类货物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相对应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二、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1、已办理退免税款的首先追回税款,再补交税款(1)追回退税款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出口退税)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出口退税)(2)补交税款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同时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2、未办理退免税款的,直接补交税款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同时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三、单证逾期,出口转内销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以下要求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将视同内销征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三栏“开具普通发票”的“应税货物”部分“17%税率销售额”或“13%税率销售额”中填列。
出口退免税的完整会计分录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补贴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补贴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及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
下面举例说明: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 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贷:银行存款58500002. 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借:应收账款 24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3. 产品内销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35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4. 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出口企业“免、抵、退”税务如何处理
出⼝企业“免、抵、退”税务如何处理出⼝企业与⼀般国内⽣产销售相⽐,有增值税及消费税免税的基本规定、关税部分免税等税收优惠。
为确保出⼝企业合理利⽤相关税收优惠,防⽌⾮出⼝企业钻漏洞多享受优惠,海关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了复杂的出⼝程序,企业需要报送的数据多且繁琐。
笔-者根据多年从事出⼝企业税务咨询⼯作的经验以及对出⼝企业税务政策的研究,就企业货物出⼝的相关税务处理进⾏探讨。
出⼝类型较多,依据出⼝类型不同⼤致可将出⼝企业出⼝分为⽣产型出⼝企业和外贸型出⼝企业;依据出⼝⽅式不同,⼜可分为⾃营出⼝和委托代理出⼝。
⽣产型⾃营出⼝企业⼀般采⽤增值税“免、抵、退”税务处理,本⽂仅就具有代表性的⽣产型企业⾃营出⼝的增值税“免、抵、退”业务税务处理相关事项从以下⼏个⽅⾯进⾏探讨。
1.免、抵、退税办法的含义⽣产型⾃营出⼝的企业使⽤“免、抵、退”税这种简易征收的计算办法,⾃1994年制定到现在不断修订更新。
但主导思想并未改变:“免、抵、退”税办法包含免税、抵税、退税三个⽅⾯。
具体含义可以从以下三个⽅⾯理解:免:“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产企业出⼝⾃产及视同销售⾃产货物,免征本企业⽣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对上述企业,出⼝⾃产货物时直接体现为出⼝销售环节的销项税为0。
如:甲⽣产性企业⽣产销售电⼦元器件,货物全部出⼝,此货物在出⼝时不征收增值税。
抵:“免、抵、退”税办法的“抵”税,是指⽣产企业出⼝购买⽤于⾃产及视同⾃产出⼝货物所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等承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退:“免、抵、退”税办法的“退”税,是指对⽣产企业出⼝⾃产及视同销售货物,在当⽉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于应纳税额时,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按规定予以退税。
企业⼀般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进⾏处理:⾸先不区分采购材料⽤于国内还是国外商品⽣产,全部予以抵扣进项税;其次再根据“免、抵、退”管理办法将不得抵扣部分进项税额予以转出;最后将不能抵顶完部分申报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1. 引言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出口货物退免税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贸易政策。
出口货物退免税指的是在出口货物时可以免除或退还部分或全部的进口税、关税、增值税等税款。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流程和注意事项。
2.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流程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出口销售记账首先,在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之前,需要按照一般的销售流程对出口货物进行销售记账。
这包括记录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销售费用等信息。
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应该按照出口合同的约定来确认,销售成本应包括货物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关税等相关成本,销售费用应包括与出口销售相关的费用,如保险费用、运杂费等。
2.2 关税缴纳及税费结算在完成出口货物的销售记账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关税,以确保货物的出口顺利进行。
关税的计算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关税。
完成关税的缴纳后,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
退免税的具体操作一般涉及到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等。
企业需要仔细核对相关文件,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3 退免税款核算一旦申请通过,退免税款就会返还给企业。
企业需要对退免税款进行核算,包括确认退免税款的金额和计入财务会计系统中。
退免税款应该作为其他收入项目确认,并对应到相关的会计科目中,如应收账款、现金等。
3.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注意事项在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的事项:•准确把握相关法规和政策: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规和政策,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保留相关文件和凭证:企业需要保留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凭证,以备后续的审计和检查。
【老会计经验】出口退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老会计经验】出口退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增值税方面。
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
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
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的进项税如何处理对于外贸企业来说,用于出口退税的进项发票不能“一票两用”,即不能即用于抵扣又用于退税。
政策如下:1、原财税字(1995)92号(已废止)第八条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帐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帐,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帐转入内销库存帐。
征税机关可凭该批货物的专用发票或退税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抵扣。
2、财税(2012)39号: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外贸企业的进项发票,无外乎如下几种处理:1、采购时就分清出口和内销了,则开进发票时分别开具,用于内销的认证后直接抵扣,用于出口的认证后不抵扣;2、采购时不能分清或者虽然分清,但开进发票时未分开开具,即内外销的进货开在一张发票,则认证后暂时计入出口库存并不得抵扣,待出口后,再把内销部分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来进行抵扣3、用于出口,取得发票时认证未抵扣,待出口后发现种种原因不但不能退税而且要视同内销,则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进行抵扣4、取得费用发票,如内陆运费、港杂费、报关费、海运费等专用发票。
如果出口业务是可退税或免税不退税的,其进项不能抵扣,发票认证后不需要抵扣;如果出口业务是视同内销征税的,其进项可以抵扣,发票认证后直接抵扣即可。
(注意:生产企业出口业务在退税或视同内销时,其所有进项都可以抵扣,免税时不能抵扣)外贸企业进项税额的填列方法:用于出口退税的货物进项税在附表二的26、27、28栏显示。
根据国税函2008 1075号:“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本期认证相符,但因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企业购进供出口的货物“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只能作为出口退税凭证或应列入成本、资产等项目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和退税的账务处理问题有哪些
出⼝应税消费品免税和退税的账务处理问题有哪些出⼝应税消费品免税和退税的账务处理问题出⼝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不同情况进⾏会计处理:(1)⽣产企业直接出⼝应税消费品时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因此,⽆需进⾏消费税账务处理。
(2)⽆进出⼝权的企业,通过外贸企业出⼝,如按规定实⾏先税后退的办法,应按通过外贸企业出⼝的不同⽅式,进⾏不同的账务处理。
①⽣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
⽣产企业采⽤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式的,应由⽣产企业先交消费税,待外贸企业办理报关出⼝后再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所退税款应由外贸企业退还给⽣产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的⽣产企业,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贷记“应交税⾦——应交消费税”科⽬,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应交消费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税⾦时,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应收账款”科⽬。
发⽣退关、退货、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代理出⼝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收到税务部门退回⽣产企业交纳的消费税时,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应付账款”科⽬。
将此项税⾦退还⽣产企业时,借记“应付账款”科⽬,贷记“银⾏存款”科⽬。
发⽣退关、退货⽽补交已退的消费税时,借记“应收账款——应收⽣产企业消费税”科⽬,贷记“银⾏存款”科⽬,收到⽣产企业退还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烟,计销售收⼊为500000元,适⽤消费税税率45%,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225000元。
则⽣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时应作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725000贷:主营业务收⼊500000应交税⾦——应交消费税255000⽣产企业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应作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应交消费税255000贷:银⾏存款255000依上例,受托外贸企业收到税务部门退回企业的消费税255000元,退还给该⽣产企业。
外贸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的消费税时:借:银⾏存款255000贷:应付账款255000⽀付给⽣产企业的税款:借:应付账款255000贷:银⾏存款255000⽣产企业收到退款时:借:银⾏存款255000贷:应收账款255000例若上项业务,发⽣了100000元退货,应补缴已退货的消费税45000元。
[最新知识]出口免税处理的进项税怎么转出
出口免税处理的进项税怎么转出出口免税处理的进项税怎么转出,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进项税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出口免税处理的进项税怎么转出1 免税商品正常是不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不存在转出问题,转出行为大多是涉及到将商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2 如果存在你所说的这种行为,那这个商品不会去认证进项就可,做帐时直接做:借:存货 (根据实际情况进相应科目)贷:应付帐款3 如果又收到了专用发票,又给认证了的话,做帐时做:借:存货(根据实际情况进相应科目)贷: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如何做账务处理?答:我们了解到,5月1日以后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不可退税部分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出口退税部分记为其他应收款: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或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如何做账务处理?举个例子,原出口销售收入因为认为是免税,实际开发票的所有金额都确认为收入了,假设为x,现在转内销,其中含17%的销项税要转出借:主营业务收入 x贷:主营业务收入 x/(1+1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x/(1+17%)同时,冲回原出口时,转出的不予抵扣和退税的进项税部分,假设金额为b=x*(17%-退税率):借:主营业务成本 -b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b出口业务免税的话进项税如何处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有三种税收政策:免税、退税、征税。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享受退税(免抵退)或征税时,其进项税直接抵扣:符合免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问题
出口退税业务中的进项税发票不能“一票两用”,不能即用于抵扣又用于退税。
所以外贸企业的进项发票,无外乎如下几种处理:
1、采购时就分清出口和内销了,开进发票时分别开具,用于内销的认证后直接抵扣,用于出口的认证后不抵扣;
2、采购时不能分清,内外销的进货开在一张发票,则认证后暂时计入出口库存,待出口后,再把内销部分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来进行抵扣
3、用于出口,取得发票时认证未抵扣,待出口后发现种种原因不但不能退税而且要视同内销,则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进行抵扣
4、取得的费用发票,如果出口业务是可退税或免税不退税的,其进项不能抵扣;如果出口业务是视同内销征税的,其进项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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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处理出口货物免、退税是对报关出口的货物免征或退还其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零税率的实质是,货物在出口时,其整体税负为零,不仅在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应该退还其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的税款。
出口免、退税的货物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已报关离境,并且已做出口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出口货物免、退税类型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出口货物免、退税有三种类型。
(一)既免又退既免又退,是指对已征过的税予以退还,未征过的税,予以免征。
主要适用以下两种情况:1.企业自营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会计上作销售实现后,凭有关凭证退还、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特准退、免税。
下列企业,不论有无出口经营权,均可在货物出口后,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①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②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③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⑤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二)只免不退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办理退税:①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产品出口不退税;②避孕药具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出口均免税;③出口卷烟。
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
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要照章纳税,出口一律不退税;④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⑤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出口,不办理退税。
(三)不免不退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下列出口货物,既不免税,也不退税。
不免税是指不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退税是指不退还出口货物从购进原材料到产成品销售各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在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外贸企业已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又改为出口免税该如何处理?
外贸企业已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又改为出口免税该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
一、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将不退税的数据删除。
具体操作步骤:(1)进入当时退税申报的所属期,进入-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撤销本次申报数据;(2)进入-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认可申报按钮-选择“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3)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删除按钮;(4)进入-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删除按钮;(5)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处理-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删除按钮。
二、账务处理①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退税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免税收入②该笔出口退税转成免税的出口销售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外贸企业出口免税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出口企业申报出口免税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因此在出口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不需进行免税明细录入。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处“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填写该笔出口对应的进项税额的负数,将该笔出口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免税货物用”,且填写免税销售额。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应怎样处理【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会计实务优秀获奖文档首发!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应怎样处理【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和确有特殊原因: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②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③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明确,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
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企业须按照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
或计算应纳税额。
案例解析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调整后的财税处理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第2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对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计税依据、申报时限、会计处理以及凭证资料等内容作了部分调整。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如下。
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免退税政策根据通知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实行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的政策,即出口免退税。
消费税实行退还购进出口货物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即出口退税。
以上两类方法统称为出口免退税。
按照政策分类,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免退税分为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和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出口两种形式。
1.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
一是外购货物出口,以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税金额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为依据,申报出口免退税。
二是委托加工出口,外贸企业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申报出口免退税。
2.出口货物劳务消费税退税。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外贸企业出口免退税申报外贸企业出口免退税申报时,通常分为确认外销收入时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单证收齐时的出口免退税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确认外销收入根据公告规定,外贸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需要注意的是,其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当为出口离岸价并换算为人民币的价格,如果外贸企业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扣除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之后,再确认出口货物销售额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出口企业不按期申报退(免)税是否要征税
出口企业不按期申报退(免)税是否要征税杨海强【摘要】问:我公司听一些客户反映,货物在出口后要抓紧申报退税,否则就要征税.有这回事吗?我公司去年出口一批货物,因单证不齐没有申报退税.本来不能退税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税务机关还要求纳税,这符合规定吗?我们出口产品报关后,在没有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能否办理退税?如果出口货物应该在货物报关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210天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我公司以远期收汇方式结算货款,造成了单证无法按期收齐,应如何办理出口退税?【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0(000)009【总页数】2页(P25-26)【关键词】出口企业;申报;征税;出口收汇核销单;主管税务机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退税;出口货物【作者】杨海强【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52.62问:我公司听一些客户反映,货物在出口后要抓紧申报退税,否则就要征税。
有这回事吗?我公司去年出口一批货物,因单证不齐没有申报退税。
本来不能退税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税务机关还要求纳税,这符合规定吗?我们出口产品报关后,在没有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能否办理退税?如果出口货物应该在货物报关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210天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我公司以远期收汇方式结算货款,造成了单证无法按期收齐,应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政策还规定了生产企业收购非视同自产产品,逾期未收齐出口单证、取消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及出口免税货物逾期未核销等出口业务也应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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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未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业务其进项税如何处理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对于因超期未申请退
税而导致的改为免税的出口业务,其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外贸企业
依据财税[2012]39号及国税公告2012年第24号,外贸企业采用免退办法办
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因此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其进项税没有参与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在实务操作中,外贸企业出口业务的进项税由两种处理模式:
进项发票认证或勾选确认后,直接填列在附表二第26、27、28栏不参与抵扣。
进项发票认证或勾选确认后直接填列在附表二第1、2栏参与抵扣,同时在附
表二14列做进项转出(上海一般采用该填列方式,如出口企业向采用该填列方式,一定要先征求主管税局同意)
不论是上面哪种方式申报进项税,在做免税申报时都不需要再做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