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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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选拔与聘用1. 进修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持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3)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4)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进修工作。

2. 进修人员选拔程序:(1)由所在单位推荐,提交进修申请材料;(2)医院医务科组织评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修人员名单;(4)医院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

三、进修人员职责与义务1. 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积极参加科室各项活动。

2. 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科室查房、病例讨论、学术活动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临床技能。

3. 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4. 进修人员应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树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5. 进修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四、进修人员管理1. 医院医务科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1)制定进修人员管理制度;(2)审核进修人员资格;(3)组织进修人员岗前培训;(4)安排进修人员临床实践;(5)监督进修人员学习情况;(6)定期组织进修人员考核。

2. 科室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制定进修人员学习计划;(2)安排进修人员跟师学习;(3)组织进修人员参加科室活动;(4)监督进修人员遵守医院规章制度;(5)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进修人员情况。

五、进修人员考核与评价1. 进修人员考核分为阶段性考核和结业考核。

2. 阶段性考核由科室负责,主要考核进修人员的学习态度、业务技能、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3. 结业考核由医务科负责,主要考核进修人员的临床技能、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等情况。

4. 考核结果作为进修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4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4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管理,提高医院进修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是医务人员通过其他医院、科研机构等学习,提高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方式。

进修分为短期进修和长期进修。

第三条医院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医院将根据进修计划确定进修人员名额和资金支持,同时对进修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进修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进修申请、进修资格审查、进修计划制定、进修费用支持、进修期间管理、进修结束报告等。

第五条进修费用应从医疗费用中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和流程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进修期间,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提高专业技能,为医院的发展和社会的健康服务。

第七条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修人员的岗位聘用和晋升。

第二章进修申请第八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提出进修申请。

进修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进修目的和计划、预计进修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第九条进修申请需经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各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医院进修计划和人员安排,合理分配进修名额。

第十条进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进修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进修计划制定第十一条进修计划应包括进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详细学习目标和要求等。

第十二条进修计划需经进修人员的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医院进修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四章进修费用支持第十三条医院将根据进修计划和人员安排,确定进修费用支持金额。

第十四条进修费用支持申请应提交进修计划和相关经济证明材料,医院进修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进修费用支持资金应由医院财务部门拨付。

第五章进修期间管理第十六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课程安排,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

第十七条进修期间,医院将组织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医院外派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外派进修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医院与国内外知名医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派进修生(以下简称进修生)的选拔、培养、管理及考核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进修生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充分发挥自身潜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二章进修生选拔与培养第四条进修生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4. 符合进修专业方向和医院发展需求。

第五条进修生选拔程序:1. 各科室根据选拔条件,推荐具备进修资格的医务人员;2. 人力资源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进修名单;3. 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正式下达进修通知。

第六条进修生培养:1. 进修生应按照进修计划,参加国内外知名医院的进修学习;2. 进修期间,医院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生活保障;3. 进修生需定期向科室和人力资源部汇报进修情况。

第三章进修生管理第七条进修生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进修生的选拔、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2. 各科室负责进修生的推荐、考核及工作安排;3. 进修生本人负责遵守进修纪律,努力学习,提高自身能力。

第八条进修生纪律要求:1.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2. 认真学习,虚心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医疗技术水平;3.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纪律,不得泄露医院机密。

第四章进修生考核与奖励第九条进修生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生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小组,对进修生进行考核;3. 考核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绩、临床实践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

第十条进修生奖励:1. 对考核优秀的进修生,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进修期间取得显著成绩的进修生,优先考虑晋升、职称评定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提高进修质量,确保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在岗的进修人员。

三、进修人员外出管理1.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科教科审核同意。

2.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有进修需求;(3)进修期间能保证完成医院及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3. 科教科根据医院专业发展需要,结合进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进修计划。

4.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遵守以下规定:(1)进修期间,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并及时向医院汇报;(3)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4)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5)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5. 进修人员返院后,需在1个月内向医院或科室作学术汇报、专题讲座,完成此项工作后方可报销进修费用。

6. 进修人员返院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进修总结报告,总结进修期间的收获和体会。

四、监督管理1. 科教科负责进修人员外出进修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2.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进修人员在外期间的工作质量。

3. 医院定期对进修人员外出进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三、进修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临床实践经验。

3.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初级职称且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

4. 拥有进修意愿,愿意接受进修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四、进修申请与审批1. 申请人需填写《医院外出进修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审核后,报医务科审批。

2. 医务科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申请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3. 经审批同意的外出进修人员,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学习。

2. 进修期间,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期间,如需请假,须提前向进修单位申请,并经医务科批准。

4. 进修期间,医院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5. 进修期间,如有违反进修单位规定或出现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将取消进修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进修期满及考核1. 进修期满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所在科室和科教科进行考核。

2. 考核合格者,由医务科颁发结业证书。

3. 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进修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三)推荐信和介绍信;(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

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____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____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____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规范进修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活动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充分学习、实践和交流。

第二章进修条件及要求第五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新成立的科室,因工作人员少,专业开展需要,进修不受职称限制。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第六条进修人员选拔标准:(一)品德优良,工作积极,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学习计划,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有科室和医院的推荐,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七条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人员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培训部推荐进修人员。

第八条医院审批:培训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确定进修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审批结果,由培训部协助进修人员确定进修单位。

第十条办理进修手续:进修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到进修单位办理进修手续。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暂行)

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暂行)

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暂行)1、进修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获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科室除外(如口腔、皮肤、美容、性病等)。

2、进修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来我院联系,在约定时间内来我院医务科报到,报到时应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由选送单位盖章的进修表及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如为我院协作单位,则须提供对外合作部出具的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的进修通知。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由选送单位事先与医务科联系。

3、来我院进修人员需自带口罩、帽子、工作服、听诊器等生活学习用品。

4、进修期从报到之日算起,到期即办理离院手续。

无特殊或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延长进修时间。

若要申请延长进修时间,必须由其所在医院在进修结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我院。

5、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及产假,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

不接待进修者家属来院。

事假:三天内由进修科室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三天以上由原单位证明,科主任签署意见后,医务科批准。

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假满未消者,按超假论。

病、事假累计一月以上者停止其进修。

因公请假,应出示选送单位院长批准的证明,经与医务科联系并同意后方可获准,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7、进修人员进修费用按医院规定缴纳(暂定为:120元/月,如为我院协作单位则按相关协议办理减免手续),务必于报到时一次付清。

如需在我院住宿则缴纳住宿费(暂定为:100元/月)。

因各种原因中途停止进修者,其进修费及住宿费一律不予退还。

8、按申请计划进修,进修临床科室时间最低为半年,医技科室为三个月至六个月,其中在各临床科室的轮转进修日程,须服从医务科的统一安排。

9、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爱护公物。

对犯有错误,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者停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0、积极参加我院政治与业务学习,加强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严防差错事故。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4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4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管理工作,提高进修水平,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进修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进修人员专业素质提升。

第四条进修管理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进修人员的个人意愿和专业特长,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进修人员制定不同的进修计划。

第二章进修的范围与类型第五条医院进修范围包括国内、国际进修,可以是学历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

第六条医院进修类型包括学术研修、临床实践、科研项目、职业发展等多个方向。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可根据个人需要和岗位要求,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进修类型和学习内容。

第八条医院将根据进修类型和范围,在医院内和外设立合作机构,提供进修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进修计划编制与执行第九条医院应根据进修人员的晋级晋职计划、科研项目进展、临床工作需求等因素,制定进修计划。

第十条进修计划应明确进修目标、进修内容、进修时间等具体要求,由进修人员本人和其上级领导共同制定。

第十一条进修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进修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职业发展需求,确保进修内容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第十二条进修计划的执行应按照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规定,并完成所制定的进修任务。

第四章进修资金与费用第十三条医院将按照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修人员提供进修经费和补贴。

第十四条进修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应符合医院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经过专业审核和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需要自付部分费用的,应在进修计划中明确,并按照规定时间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进修人员在获得进修资格后不得私自挪用进修经费,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进修成果评价与奖励第十七条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所获得的学历证书、职称评定结果、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优秀进修人员将获得荣誉表彰,包括技术能力提升奖、学术研究创新奖等。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推动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确保外出进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选派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选派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循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以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选派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1. 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实践经验,工作表现优秀;3.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4. 持续关注医学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有强烈的求知欲望;5.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6. 科室及医院认为其他应选派进修的条件。

第三章选派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人员选派程序如下: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科室需求,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建议;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选派进修人员名单;4. 对选派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5.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进修。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持与科室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促进科室业务发展;4. 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5. 进修期满后,按时返回医院,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扎实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院外出进修人员。

第二条:外出进修必须以本院技术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为原则。

第三条:外出进修由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登记,最后由院委会审批。

院方可根据业务需要,直接选送相关人员外出进修。

第四条:进修人员签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院方医务科应加强监管不定期抽查进修纪律落实情况。

第五条:进修期间每月应向所在科室主任汇报学习情况。

第六条:外出进修人员医院发放全额档案工资。

第七条:进修期间产生的进修费用,经医务科审核同意,由院方、所在科室、进修个人三方平均承担。

第八条:进修期满必须参加医务科组织相关理论、能力、综合考核。

考核总分值为300分,考核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并且理论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1.回院入科前,进行理论考核。

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测试占70分,向院方汇报进修收获和成果占30分。

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通过。

2.回院入科后1个月后,进行能力考核。

采用随机抽查或现场演练业务技能的形式进行考核,评定结果为熟练掌握100分,基本掌握60分,部分掌握30分,未掌握0分。

3.回院入科满3个月,进行综合考核。

包括科室测评,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主任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40分、合格25分、基本合格15分、差0分;分管领导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

第九条:理论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立即停发室奖励绩效1个月,次月进行补考。

第十条:考核总成绩低于200分的,停发科室奖励绩效3个月。

第十一条:进修期满考核合格的,无违犯本办法进修期间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报销个人承担进修期间产生的费用。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派参加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派进修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为目标;(二)以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为宗旨;(三)以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为方向。

第二章外派进修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进修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具备进修条件的人员;(二)个人申请: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可向医院提出申请;(三)医院选拔:医院根据科室推荐和个人申请,结合医院发展需要,选拔合适人员。

第五条外派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二)业务水平较高,具备进修所需的业务技能;(三)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年龄、学历等符合医院要求。

第六条外派进修人员派遣程序:(一)科室推荐或个人申请;(二)医院审核通过;(三)签订进修协议;(四)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外派进修人员管理第七条外派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二)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积极参与进修单位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四)保持与医院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

第八条外派进修人员应定期向医院汇报进修情况,包括:(一)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外派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带动科室整体业务水平提升。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进修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奖励:(一)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三)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派进修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处罚:(一)通报批评;(二)取消进修资格;(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包括外派人员选派、进修过程、考核评价、返回医院等工作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派人员进修管理,确保进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为医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派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派原则:1. 优先考虑业务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2. 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科室需求,合理选派进修人员;3.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进修,拓宽医务人员知识面。

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派程序:1. 各科室根据进修需求,提出进修人员名单;2. 人力资源部门对进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3. 组织评审小组对进修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最终选派名单;4. 经医院领导批准后,通知外派人员。

第三章进修过程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参加进修单位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加强与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进修期间,医院与进修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进修人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九条进修结束前,进修人员应向医院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等。

第十条医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综合素质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延长进修期限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返回医院第十二条进修结束后,医院应安排进修人员回到原工作岗位,结合进修所学,开展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第十三条返回医院后,医院应组织进修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医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对进修人员进行管理的规定和流程。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录取:医院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进修人员的选拔标准,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估,最终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2. 进修人员的合同与档案:医院与进修人员应签订进修合同,并建立个人档案,记录进修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

3. 进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医院应根据进修人员的专业需求和学习目标,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等。

4. 进修人员的考核评价:医院应定期进行进修人员的考核评价,评估其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5. 进修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为进修人员提供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包括薪资、福利待遇、伙食和住宿等。

6. 进修人员的纪律要求:医院应对进修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明确处罚措施,确保进修人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并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

7. 进修人员的安全保障:医院应为进修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如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工作环境,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

8. 进修人员的职业发展:医院应为进修人员提供进修期满后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规划,根据其所学专业和能力水平,合理安排其工作岗位和职位晋升。

以上是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增加或调整相应的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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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
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科室和科教部(护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团结互助,不得在宿舍内留客和使用电炉,不得将特殊部门(ICU、手术室等)的工作服穿回宿舍。

住宿自理者,中途需申请宿舍者,医院视宿舍当时的入住情况,尽量给予安排。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护理及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同类级别),并由科室指派的医护人员负责带教。

2、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3、进修人员入科前经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岗前培训,并予以考核,合格者上岗。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老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我院受国家教委委托或与国外、院外的学术团体合作,每年要举办很多类型的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

五、进修人员的考勤和考核
科室有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考勤、考核。

进修结束时,由科室进行全面考核,科室负责人填写进修人员考核考评表内,经科教部审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进修人员参与临床工作规定
1、进修医生
⑴、病房工作
●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进修期间,各个级别的医生均授予本院“住院医生”的权限。

●经科教部审核后授予处方权/医嘱权。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手术/操作,原则上不独立完成手术/操
作,各级手术、操作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审批备案。

●进入住院HIS系统开具医嘱,必须有上级医师的授权、审核,由授权的上级
医师负责其所有的医疗问题。

●终止授权:进修医师进修结束应办理离院手续,由科教部通知信息科、保卫
科等相关部门中止授权,以保障医疗安全。

⑵、门急诊工作
●资格认定:门诊:医学院毕业两年以上;急诊:医学院毕业三年以上,来院
3个月以上;完成病房及相关科室的基础培训部分,经相关科室考核能够胜任门急诊工作,在老师带教下坐诊。

●到门急诊办公室申请医保标识码、领取病历处方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签
名留样。

●按诊疗常规要求进行诊疗工作。

●遵守会诊制度,有问题及时向本院医生请教。

●按门诊病历处方要求做好病历和处方书写,病例合格率100%,处方合格率
100%,三次确诊率98%。

●熟悉并掌握门诊常用药物,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非治疗用药不得入方,控制
处方单价在允许范围内。

自费药物及自费器械需向家长讲明并取得其同意。

●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对病人认真、负责,服务态度亲切、和蔼。

●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接待医药代表,杜绝收受药品回扣。

●及时填写传报卡,漏报率为零。

2、进修护士
⑴、进修护士在本院所进行的护理操作需严格遵守上海市及本院制订的护理常规。

⑵、为确保临床工作的安全性,进修护士在专科带教人员的指导和示范下,进行操作,评价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方可独立执行护理操作。

(专科带教人员为具备带教资质的护理人员承担;专科导师为护士长、总带教或主管及以上护理人员承担)
⑶、进修护士在专科能力未得到确认前不得独立承担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需经护士长及总带教确认其专科能力达到独立操作的资格方可进行,如:身体评估、医嘱处理、给药、手术配合以及急诊病人处理等。

ICU进修护士由护理组组长带领;病房、手术室、急诊科进修护士由本院护士带领下方可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⑷、进修期间轮转科室2周以内者,只可进行临床观察;1个月以内者,不可独立当班。

⑸、进修科室护士长应告知进修人员,本院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如PALS、PBLS等课程并鼓励参加。

如有中夜班,由护士长安排调整班别使其尽量能够参加。

⑹、进修期间有突发事情,及时与护士长及总带教汇报与沟通。

⑺、评价反馈:
定期反馈:每2周与进修单位总带教或护士长进行沟通,每2个月与总带教反馈进修内容,科室有书面记录反馈,护理部组织进修护士座谈进行中期及终末反馈。

3、其他专科进修人员
⑴、专科进修人员指除医生、护士外的参与医技工作的进修人员。

如:麻醉师、药师、营养师等。

⑵、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⑶、进修人员应在本院相关人员的指导下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⑷、专业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备案。

七、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
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经科室推荐,科教部认可,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⑵、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发给奖状及物质鼓励,并通报原单位。

⑶、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苗子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⑴、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者,科室给予批评、教育。

⑵、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值班擅自离岗位,经教育后再犯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通报原单位,并限期改正。

⑶、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者,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⑷、进修半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15天或进修壹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者,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⑸、无故旷工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或在医疗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者,除全院通报批评及通报原单位外,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⑹、在医疗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酿成严重差错或事故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⑺、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制度,不得收受红包、药品和器材的商业回扣,一旦发现进修人员有违规行为,即与进修人员单位纪委通报,并终止其进修。

如数目巨大,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置。

七、进修人员的待遇:
1、每位进修生每月有80元的伙食补贴费(免费进修者除外),由科教部负责每月制定发放名单,保障部(膳食)于每月10日晚上将80元的伙食补贴费加入饭卡中。

2、科教部购买一些专业书籍,发给相关专业的进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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