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王老吉”商标之争解读商标权保护
王老吉商标之争给企业品牌战略带来的启示
王老吉商标之争给企业品牌战略带来的启示中国第一商标案“王老吉”红绿之争终于尘埃落定,“王老吉”商标争议,最主要的是对现有商标法关于使用者保护的制度提出了挑战,它可能拉开使用者利益保护讨论的序幕。
那么,透过这场红绿之争的背后,给我们国内企业带来哪些启示呢?启示一:商标还是自己的好“王老吉”商标争议,争议的背后在于商标的价值。
根源是在于“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加多宝不管如何向社会表现悲情和不甘,把王老吉商标从默默无闻做到年销售收入160亿,它只是取得了“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这是铁的一个事实。
商标的所有权是在广药方,即使加多宝拥有王老吉在港台及海外的商标注册权,但在国内也必须要依照我国的《商标法》。
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商标许可给加多宝,并通过第三次协议将许可使用期限延长到2020年,但第三次协议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因此只能按照第二次协议来确定“王老吉”商标的许可使用期限,即2010年5月2日为商标使用届满日。
而在使用期限届满后,作为商标权的所有方广药集团当然有权收回王老吉商标。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度,中国国际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论,是无可厚非的。
启示二:从商标到品牌,需要经营从2000年加多宝取得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后,在维系了几年一亿元不愠不火的销量僵局后,加多宝通过借助外脑实现快速突破。
在成美营销顾问的策划下,将王老吉定位为“饮品”,与原来“药味”完全脱离,并打出了“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词。
在精确广告+成功营销手段的助推下,加多宝旗下红罐王老吉销售业绩迅速飙升。
2003年销售额由2002年的1亿元跃至3亿元,由区域饮品跃升为全国性品牌。
2008年,红罐王老吉更是一举突破120亿元大关,2009、2010年,王老吉销量则维持在140亿元上下,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加多宝的红罐王老吉2011年的销售额为160亿~180亿元,无可争议成为“中国饮料第一品牌”。
而在多加宝租赁之前,2003年以前,王老吉只是一个区域性品牌,在广东、浙南地区有比较固定的消费群,销售额连续几年维持在1亿元左右,广药集团评估上千亿的王老吉的品牌价值完全是加多宝公司塑造和运营的,加多宝成就是王老吉品牌的含金量。
商标与商誉关系的再思考——由“王老吉”商标的法律纷争说起
商标与商誉关系的再思考——由“王老吉”商标的法律纷争说起商标与商誉关系的再思考——由“王老吉”商标的法律纷争说起近年来,商标纷争事件日益增多,引发了人们对商标与商誉关系的再思考。
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例,就是“王老吉”商标的法律纷争。
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商标保护的关注,也引发了对商标与商誉关系的深思。
王老吉是中国有名的老字号品牌,成立于1828年,主营凉茶。
凭借独特的秘方和独特的包装设计,王老吉凉茶在市场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信任。
然而,在2000年代初,一场法律纠纷打破了这一商誉。
2000年,一家名为广州王老吉饮料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了“王老吉”商标,并开始生产和销售与原王老吉凉茶相似的产品。
此举侵犯了原王老吉方对商标的所有权,引发了法律纠纷。
两家企业在法庭上展开激烈的辩论和争夺,引发了公众广泛的讨论。
面对舆论的压力,广州王老吉饮料有限公司最终决定更名。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商标与商誉关系的思考。
商标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保护企业的商誉和品牌形象。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财产,代表着企业的信誉和声誉。
当他人恶意注册或侵犯商标所有权时,不仅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对企业的形象和信任度造成严重影响。
商标与商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商标的存在和保护,能够为企业赢得顾客和市场的信任,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例如,王老吉作为老字号品牌,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品牌形象,使得消费者在选择凉茶时更倾向于选择王老吉。
这种品牌价值和商标之间的互动,为企业赢得了商誉和市场份额。
商标的保护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和有效执行。
在国内外,商标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保护手段。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商标侵权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现实中仍存在一些企业或个人恶意注册他人商标,或利用灰色地带规避商标法律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商标所有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商标纷争中,除了法律手段,还需要舆论和公众的关注。
从“王老吉”商标案看商标增值利益的归属与分配
从“王老吉”商标案看商标增值利益的归属与分配作者:段晓珊来源:《商场现代化》2013年第15期摘要:“王老吉”商标案商标许可使用中,对商标使用人利益的保护被许可使用商标因此获得增值的利益归属与分配引起了人们极大的争论,本文也旨在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王老吉商标许可商标增值一、“王老吉”商标案1995年,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益租给了鸿道集团下属的加多宝公司;1997年,香港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由其下属的加多宝公司使用;此时的“王老吉”仅是一个不被熟知的地方品牌,经过被许可人鸿道集团十多年的精心培育、巨额宣传,将其打造成一个家喻户晓的全国品牌。
2011年“王老吉”商标价值被评估为1080亿,鸿道集团自然功不可没。
在“王老吉”商标之争中,原许可合同终止而新许可合同又被判无效,鸿道集团丧失了对该商标的使用权,多年的努力付之一炬。
众人为鸿道集团婉惜不已。
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终止后,被许可使用人是否分配该商标增值的权利,以及如何对商标增值进行确定和分配,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二、商标增值利益归属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规定被许可商标的品牌价值增值部分的归属。
在本案中,对于商标增值利益的归属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观点。
第一种观点:商标的增值部分归属于商标所有权人所有。
有学者认为,本案当事人签订是普通许可合同,约定了明确的许可期限。
尽管对约定的许可使用期限存在争议,但是作为被许可使用人,鸿道集团到期应当依约返还商标使用权,这是其应尽的义务。
从商标保护的现状来看,商标权作为财产权得到确立,我国的《商标法》确立了商标权的财产权属性。
商标权的财产属性决定了商标持有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以换取财产上的对价,谋取财产利益。
因此,商标的增值部分作为商标的附加值自然也应归属商标所有权人。
第二种观点:根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对其利益进行分配不少学者认为,商标的价值是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不断地增值。
“王老吉”事件论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与解决..
摘要加多宝、王老吉纠纷事件使商标权与商号权之间所引起的冲突纠纷问题已经成为现今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性质、关系和冲突现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冲突情况:(1)登记他人商标为自己商号(2)注册他人商号为自己商标(3)他人商标和商号并非同一文字,登记他人商标为自己商号,并注册他人商号为自己商标),归纳出产生权利冲突的原因(法律制度的原因和经济利益的原因),并结合加多宝、王老吉纠纷事件分析两者冲突的现状和原因,进而提出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应遵循的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禁止混淆原则”及“知名化贡献原则”),并进一步提出解决两者冲突的一些途径建议(改革现行的行政管理模式、现行法律的修改及对企业进行商标权和商号权保护的建议),以期能有助于解决困扰司法实务界的两权冲突问题。
关键词:商标权商号权加多宝王老吉事件冲突解决建议目录前言 (4)一、商号与商标的概念 (4)(一)商标的概念 (4)(二)商号的概念 (4)二、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概念和法律性质及其关系 (5)(一)商标权的概念 (5)(二)商号权的概念 (5)(三)标权和商号权的法律性质及关系 (6)三、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的构成要件及冲突的表现形式 (7)(一)两者冲突的构成要件 (8)(二)两者冲突的原因 (9)(三)两者冲突的表现形式 (10)(四)商号权相对于商标权在司法保护中的弱势地位 (11)四、解决两者冲突所应遵循的原则 (12)(一)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12)(二)禁止混淆原则 (13)(三)“知名化贡献”原则 (13)五、解决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的具体措施 (14)(一)法律方面的具体措施 (14)(二)行政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 (15)……参考文献 (19)致谢 (19)前言2011年,轰动全国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两公司之间一触即发。
虽从2001年开始,商标跟商号的纠纷案屡见不鲜,但“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因其销量之巨大,覆盖面之广,而备受关注,从而使商标与商号之间的冲突问题再一次成为当今社会经济的热点问题。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2篇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第一篇:权衡商标争夺背后的利益商标争夺战是企业之间非常常见的竞争手段,它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利益。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堪称中国商界的经典案例之一。
在深入分析这场商标争夺战前,我们需要了解商标的重要性、企业的背景和商标注册的意义。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代表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价值观。
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对于王老吉来说,商标是他们长期建立的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们在市场上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
王老吉是中国的老字号企业,拥有广泛的消费基础和良好的知名度。
他们的产品,特别是王老吉凉茶,一直以来都被认为具有清热解毒、舒缓疲劳等功效。
然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许多企业开始模仿王老吉的产品,并采用类似的商标设计来获取消费者的认同。
在中国,商标注册是保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旦商标被注册,企业可以享有独占使用的权益,防止其他企业侵犯其商标权益。
因此,王老吉意识到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并于1991年将其商标“王老吉”注册成功。
然而,即使商标注册成功,仍然可能面临争议和争夺。
这就是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的起因。
一家名为乳业公司的企业于2000年提出申请,试图注册类似于王老吉商标的“王老”的商标。
这引发了王老吉方面的抗议和诉讼。
王老吉认为,乳业公司的商标设计明显借鉴了他们的品牌形象,可能造成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在商标争夺战中,背后涉及到巨大的利益。
对于乳业公司来说,如果他们能成功注册“王老”的商标,他们可以在市场上一举获取消费者的认同,并与王老吉争夺市场份额。
而对于王老吉来说,他们势必要维护自己多年来形成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
商标争夺战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之争,也凸显了中国商标制度的重要性。
第二篇:法律角力与王老吉商标的守护商标争夺战不仅仅是两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更是法律和法规的角力。
在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中,法律的力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王老吉”之争小议商标许可
摘要:在市场经济下,商标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利益,尤其知名商标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市场份额。
但是,近来商标权纠纷却频频发生,本文以“王老吉”商标权之争为例,浅析此案中所体现的商标许可相关法律问题,如何才能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商标许可中最大限度的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商标权商标许可王老吉加多宝0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企业之间商标之争也越演越烈,争论最激烈的莫过于红罐凉茶“王老吉”商标之争。
从法律上看,其实就是商标权人和商标使用权被许可人之间的争议,企业如何在现有《商标法》基础上合法、合理的维护本企业的合法利益。
1案情简介王老吉凉茶是中华老字号品牌,香港鸿道集团(以下简称“鸿道集团”)拥有王老吉凉茶的正宗配方,却被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于1987年抢先注册了“王老吉”商标。
而后双方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鸿道集团获得王老吉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生产销售的使用权。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将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至2010年,2002年至2003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11年广药以鸿道集团在签署补充协议时向广药高层行贿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
2012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4年12月11日,王老吉发布公告,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被法院强制执行。
2案例分析加多宝为何失败商标许可使用,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商标许可给他人在约定的产品、区域及时间范围内使用,并收取商标使用费得行为。
加多宝为何一次次续签合同,王老吉宁可放弃商标许可使用费而力争收回“王老吉”商标许可?主要因为“王老吉”不再是仅仅具备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商标,随着加多宝的辛勤经营,王老吉红罐凉茶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品牌价值大大提升。
由于加多宝只取得了商标许可的部分权力,因为对承租人来说,辛苦经营取得商标增值成果永远是商标权利人的,自己只能通过销售商品来取得利益。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这可算是商标界的一场“大戏”啊。
想当年,王老吉凉茶那是相当出名,红罐包装几乎成了它的标志。
后来加多宝开始运营王老吉品牌,把这牌子打得更响亮了。
但是呢,问题就出在商标授权到期之后。
加多宝继续使用和王老吉极为相似的红罐包装,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大家都习惯了那个红罐,猛地一换还真可能分不清。
就好比你一直管一个人叫张三,突然有一天另一个长得差不多的人也说自己是张三,这不得乱套啊?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具有独特性和识别性。
加多宝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似包装,很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这就侵犯了王老吉的商标权益。
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商标授权可得谨慎,到期之后该怎么处理得提前规划好,不然就容易引发这种大的纠纷。
二、“新百伦”与“纽巴伦”商标侵权案。
这名字听起来就很容易让人迷糊。
“新百伦”在市场上是挺火的运动鞋品牌,口碑不错。
可“纽巴伦”就有点“浑水摸鱼”的感觉。
“纽巴伦”这个品牌,它的商标和商品外观与“新百伦”有很多相似之处。
对于消费者来说,走进商场,看到两个名字这么像,鞋子款式也有点像的品牌,真的很难分得清。
就像你去参加一场双胞胎聚会,要准确认出谁是谁,可不容易。
在这个案子里,“纽巴伦”这种故意接近“新百伦”商标的行为,明显是想借着人家的知名度来给自己揽生意。
这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新百伦”的商标权。
这也提醒消费者,买东西的时候可得擦亮眼睛,别被那些山寨品牌给骗了。
同时,企业也要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防止这种类似的侵权者来捣乱。
三、“iPad”商标侵权案。
苹果公司的iPad那可是风靡全球的产品。
但是在中国,它却遇到了商标上的麻烦事儿。
原来啊,有个公司已经在中国注册了iPad这个商标。
苹果公司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就使用这个名字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这就好比你盖房子,那块地已经是别人的名字了,你却直接在上面盖,这肯定不行啊。
“王老吉”商标权争夺战的思考
学院:学号:姓名:日期:1.引言曾在2012年发生的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之争相信大家依旧记忆犹新。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做出终极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
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这也意味着广药集团将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全年,加多宝公司今后将彻底告别“红罐王老吉”。
“王老吉”商标权之争给了我们企业很多法律层面的思考。
通过对该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在争取企业合法权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方面可以给我们企业一些重要的启示。
2.企业应重视对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
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
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
企业注册的商标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外,还可通过转让、许可、继承、投资等方式来实现其价值。
广药集团正是将自己注册申请的“王老吉”商标授权许可香港鸿道集团使用来实现其价值。
但是,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应从长远考虑商标的价值,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2.1.在签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前,应该被许可方进行一些调查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尽管目前许可方拥有的商标其价值可能不是很大,但为了维持并进一步提高其商标价值,有必要对被许可方在该商标的使用,品牌的推广战略及策略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查,这样才能在签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时做到心中有数。
2.2.商标权使用许可的期限合同中应明确商标权使用许可的期限,以及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比如,合同到期后若需延长期限,是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还是自动延长,还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自动延长,延长多长时间。
从“王老吉”商标之争谈品牌战略吉与加多宝商标之争
从“王老吉”商标之争谈品牌战略吉与加多宝商标之争【关键词】品牌;商标;品牌战略202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至此,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之争尘埃落定,广药集团从鸿道集团旗下加多宝手中收回了王老吉商标租借权。
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争执“王老吉”的商标大战中,人们可以清晰的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
一、品牌与商标品牌是一种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劳务区别开来。
在产品的品种类别如此繁多的当今市场上,没有品牌是不可思议的。
不仅生产者无法吸引消费者购买自己的产品,消费者也无法根据自己的偏好,在市场上进行商品的选购。
所以“指名购买”已经成了当今市场上购买大多数商品的必要形式,品牌也就确定了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
在现实经营活动中,品牌和商标是有一定区别的,一般来说,品牌是一种泛指,凡是能够用以识别产品差异,并被市场所认识的任何名称和符号,都可称作品牌。
但真正能成为商标的,则必须是经过正式登记注册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品牌要素,包括特定的名称、图案、文字、标识等等。
二、品牌战略所谓品牌战略是指企业通过创立市场良好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知名度,并以知名度来开拓市场,吸引顾客,扩大市场占有率,取得丰厚利润回报,培养忠诚品牌消费者的一种战略选择。
品牌战略是现代企业市场营销的核心。
从品牌战略的功能来看,一个品牌不仅仅是一个产品的标志,更多的是产品的质量、性能、满足消费者效用的可靠程度的综合体现。
它凝结着企业的科学管理、市场信誉、追求完美的精神文化内涵,决定和影响着产品市场结构与服务定位。
因此,发挥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带给消费者信心,给予消费者以物质和精神的享受正是品牌战略的基本功能所在。
实践证明,良好品牌往往能给人以特别印象,在同等质量下可以索取较高价格。
有些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甚至还可以在不同国家逆周期、反季节制造产品,从而使成本与收益流量畅通。
王老吉为什么改名加多宝
王老吉为什么改名加多宝篇一:基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商标权启示基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商标权启示[提要] 自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以来,不少专家学者大都从企业危机公关、推广及重塑、营销策略等方面进行剖析,本文从商标权角度出发,阐述商标权对企业的重要性,并得出相应的启示。
关键词: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权一、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简介(一)王老吉渊源。
“怕上火,就喝王老吉”,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广告语,王老吉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便在中国凉茶市场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但王老吉此时却要更名加多宝,不仅使局外人产生很大疑问。
为了使大家更加清晰地认识王老吉,现将王老吉的历史渊源做一简要说明。
清朝道光年间,王泽邦初创王老吉凉茶;王家第二代在广州开设凉茶店,并从两广扩大到湖南等地,期间相继传入东南亚各国乃至美国;王家第三代将凉茶店开到了香港、澳门,并注册王老吉;1949年王老吉被一分为二,一部分广州王老吉凉茶被归入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另一部分香港王老吉依然由王泽邦家族后人把持经营。
(二)王老吉商标之争。
自从加多宝租入王老吉开始,就努力打造这个品牌,使其从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品牌成为家喻户晓的国内品牌,特别是在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单独联合第三方机构对王老吉的品牌价值进行评估,最终评估结果宣布此品牌为1,080.15亿元。
当王老吉年销售额达到180亿元时,而广药集团生产的绿盒王老吉年销售额却只有十几亿元,在此前合同期的10年内,鸿道集团向广药集团缴纳的商标使用费从最初的450多万元增加到500多万元。
但按照相关国际惯例,品牌的使用费一般应按照销售额的5%收取,但这一国际惯例并没有在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的合作中被采用。
广药集团认为“你赚了钱为什么不给我增加商标使用费”。
关于王老吉商标争夺的一场持久战争终于浮出水面。
20XX年5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且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从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看品牌维护【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分析】
从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看品牌维护【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分析】【摘要】最近广药和加多宝的商标争夺战引广泛关注,有支持王老吉的,也有支持加多宝的,但是还有很多人对这场战争抱着感性的思想来看待,尤其是关于无形资产商标的法律和纠纷问题。
而商标争夺的背后不仅仅是牵扯到两家公司的利益争夺,还有关于商标的一些实际问题,以及由于该纠纷对该商标将会造成的可能影响。
【关键词】广药;加多宝;王老吉;商标一、导火索最近网上炒得比较火热的是王老吉的商标争夺战,首先我们看看这两家公司发生纠纷的问题所在。
在问题出在了2002年到2003年之间,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上,这份协议将租赁时间延长到2020年,但是在2005年,参与签约的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因收受贿赂,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广药集团认为,李益民是受贿后才签订商标租赁时限延长协议的,因此认为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到期,红色、绿色两种包装的王老吉商标大战,就此引发。
广药集团称,王老吉品牌价值超千亿。
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第三方评估,广州药业旗下的“王老吉”商标评估品牌价值为1080.15亿元,成为中国目前第一品牌,并公开全球招募新合作伙伴。
二、关于商标权的法律规定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广药是占上风的,该商标本来就是属于广药的,加多宝是拥有该商标的使用权。
但是从利益的角度上来说,加多宝对该商标推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短短的十几年,是加多宝让王老吉从一个地方品牌,变成了一个全国的知名品牌。
从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看商标的本质
口文 /邢素 军
( 天 津商业大 学 天津 )
那 它 还 不 属 于 真 正 意 义 [ 提要] 一 个没有承 载商誉的符号 无 门 、穷途 末路 的绝境 。美 国著 名学者 的是 标 识 本 身 时 , o u i s A h m a n指 出“ 仅 因为 相 信 一 个 词 是 上 的商 标 。 因为 王 老 吉 可 能就 是某 个 人 的 只是形式意义的商标 , 不是 实质 意义上的 L
商标。 王老 吉商标之争 实质上是对王老 吉 商标 , 不足 以使其成为真正意义的商标。 ” 真 实姓名或是字 帖上偶然 凑到一起 的三 符号上承载的商誉之争。
关键词: 王老 吉 ; 商标权 ; 商 誉 中图 分 类 号 : D 9 2 3 . 4 3 文献 标 识 码 : A 商标 是 区 别商 品来 源 的标 识 。一 个 文 字 、 个汉字 , 这又何谈是商标 。如果称其为商 那 也只 算 是 形 式 意 义 上 的 商 标 。而 实 图形要成 为一个 商标 , 它必须和某种商 品 标 , 或 服务相 结合 , 并置 于市场 中, 该文 字 或 质 意 义 上 的 商 标 是 指 包 括 了外 部 表 现 形 使 用 的 商 品 以及 商 誉 这 三 个 要 素 的合 图形构成 的标 识只有在经过使用 后, 能够 式 、
广 药 与 加 多 宝 围绕 “ 王老吉 ” 展 开 的 方可 被 结。当王老 吉 罐” 包装 、 装 潢 的不 正当竞 争之诉等 一系
一
在使用过程 中商标成为 何权利 。 正如 日本著名知识产权专家 中山 商标权 使用权 诉争 的法槌刚 一落定 , “ 红 必不可少 的环 节。 “ 标识性法 律保护 商业 中 个信 息载体 , 信息 的内容是反映经营者 信 弘教授所言 : 结构性信息 ” 。这种结构性 使用 的标识, 但真正受到保护 的是标识所 列纠 纷又相继 而起 , 令人 目不 暇接 、 眼花 综合 品质的 “ 镜像 ” 信 代表 的商业信誉” 。 缭乱 。 王 老 吉 商 标 系 列 案 的前 因后 果 虽 曲 信 息的正面 内容被 映照 出来 的 “
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作者:王丽莎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06期摘要:加多宝和广药之争,从商标许可合同到配方问题,再由仲裁到法律诉讼,正方兴未艾,公众与社会舆论焦点已经被吸引过来,事情也逐渐从两企业的经济得失与法律是非,变为一个公众事件。
本文描述了事情的背景、发生的原因、背后的知识产权问题,给其他企业以启示。
关键词:王老吉加多宝知识产权商标虚假宣传一、事件历程回顾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由广州羊城药业股份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特区鸿道集团于1995年3月28日签订。
王老吉商标被王老吉分公司许可鸿道集团在协议签订时起至2003年1月使用,王老吉商标的红色纸盒包装清凉茶被允许在中国大陆进行生产经营。
第二份签订的许可协议,王老吉商标自1997年2月13日起被王老吉分公司许可鸿道集团及其投资企业独家使用用于生产红罐凉茶。
同年8月28日,王老吉商标被王老吉分公司转让给广药集团。
第三份许可协议,内容将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期限变更为2000年5月2日至2010年5月2日,由双方在合同起始日签订。
第四份为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将王老吉商标使用有效期延至2020年,由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于2002年11月27日签订。
许可协议中,除增加许可使用费用外,王老吉分公司与香港特区鸿道集团签订的协议内容被保留下来。
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李益民在2001-2003年间,多次被鸿道集团重要人物陈某贿赂,两次签下补充协议,以低费用将商标使用权延至2020年。
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于2002年11月27日签署的补充协议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于2012年5月裁决为无效,自此王老吉商标无法继续再被香港特区鸿道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
2012年5月12日,广药取得“王老吉”品牌所有权。
加多宝称“难以接受”。
二、双方争议的焦点法律问题1.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
“无效协议”即无效合同,指合同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被定为无效协议,这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
从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看商标的本质
从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看商标的本质[提要] 一个没有承载商誉的符号只是形式意义的商标,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商标。
王老吉商标之争实质上是对王老吉符号上承载的商誉之争。
关键词:王老吉;商标权;商誉广药与加多宝围绕“王老吉”展开的商标大战,至今尚未完全了结。
当王老吉商标权使用权诉争的法槌刚一落定,“红罐”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之诉等一系列纠纷又相继而起,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王老吉商标系列案的前因后果虽曲折复杂,但经媒体广为报道,已为众所周知,笔者不再做介绍,透过该案深入探究商标的本质是本文的目的。
一、王老吉商标是什么当加多宝被判失去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把“王老吉红罐”换成了“加多宝红罐”;又把“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改成了“怕上火,喝加多宝”。
以避开对王老吉商标的侵权。
这是不是意味着加多宝公司今后就不能再提及“王老吉”了呢?要知道,加多宝手上还有王老吉传人留下的凉茶配方,加多宝在憋不住时难免会讲那是正宗的王老吉凉茶配方;加多宝续写并发扬光大了王老吉凉茶的发展史,加多宝在耐不住时还可能会提起王老吉凉茶的那段曾经的辉煌,等等。
这些行为都会触及“王老吉”,这也属于侵犯商标权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明确什么是王老吉商标,或者说王老吉商标是什么?这似乎不成为问题,却又着实是一个不易说清的问题。
王老吉商标指的仅是“王、老、吉”这三个字或者说就是这个标识本身吗?显然不是。
不然,当王老吉商标依法被广药集团收回后,加多宝公司果真就会面临欲哭无门、穷途末路的绝境。
美国著名学者Louis Altman指出“仅因为相信一个词是商标,不足以使其成为真正意义的商标。
”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识。
一个文字、图形要成为一个商标,它必须和某种商品或服务相结合,并置于市场中,该文字或图形构成的标识只有在经过使用后,能够了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作用,该标识方可被称为商标。
商业性使用是一个标识成为商标所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使用过程中商标成为一个信息载体,信息的内容是反映经营者综合品质的“结构性信息”。
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利益之保护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利益纷争之思考
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利益之保护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利益纷争之思考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利益的保护问题,并以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商标利益纷争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不仅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更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力。
在商标许可使用过程中,如何保障使用者的利益,防止利益纷争的发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商标利益纷争,是近年来中国市场上备受关注的一起商标纠纷案例。
两家公司围绕“王老吉”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涉及到了商标的归属、许可使用费的分配、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多个方面。
这起纷争不仅给双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对整个商标许可使用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本文将从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的利益保护角度出发,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利益纷争的成因和影响,探讨如何完善商标许可使用制度,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还将结合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案例,对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利益的保护进行深入思考,以期为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商标许可合同的法律基础在探讨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商标利益纷争时,首先必须明确商标许可合同的法律基础。
商标许可合同,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合同,其法律基础主要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上。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明确了商标权的归属、使用、转让和许可等核心问题,也为商标许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提供了法律指导。
在商标许可合同中,许可人(通常是商标权所有者)和被许可人(即商标使用权获得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详细规定。
许可人需确保所提供的商标权合法、有效,无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而被许可人则需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商标,并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
合同中还通常会涉及商标的保护、侵权责任的承担、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关键内容。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纷争,正是基于双方在商标许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因此,在分析和解决这一纷争时,必须深入理解和应用商标许可合同的法律基础,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法、公正的保护。
《从“王老吉”案谈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法律保护》范文
《从“王老吉”案谈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法律保护》篇一一、引言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对于商标价值创造者的保护,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关乎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本文以“王老吉”商标案为例,探讨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法律保护问题,分析其重要性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权益。
二、案例背景“王老吉”商标案是一起涉及商标权归属的典型案例。
该案中,由于商标价值的巨大潜力,引发了企业间关于商标权归属的争议。
此案凸显了商标价值创造者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其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三、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法律保护(一)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对于商标价值创造者而言,首先应当重视商标的注册工作。
只有将商标进行注册,才能确保企业在法律上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从而有效保护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权益。
在“王老吉”案中,正是因为企业及时进行了商标注册,才得以在争议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这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可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保护商标价值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权益,应当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这包括加强商标的审查制度、完善商标的侵权认定标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同时,还应当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四、案例分析在“王老吉”案中,由于企业及时进行了商标注册,并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最终成功维护了其商标价值创造者的地位。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法律在保护商标价值创造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同时,该案也提醒企业应当重视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工作,以避免因商标权归属问题引发的纠纷。
五、结论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对于商标价值创造者的保护,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举措。
本文以“王老吉”案为例,分析了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法律保护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价值创造者的权益,应当加强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强执法力度。
基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商标权启示
基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商标权启示[提要] 自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以来,不少专家学者大都从企业危机公关、品牌推广及重塑、营销策略等方面进行剖析,本文从商标权角度出发,阐述商标权对企业的重要性,并得出相应的启示。
关键词: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权一、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简介(一)王老吉渊源。
“怕上火,就喝王老吉”,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广告语,王老吉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便在中国凉茶市场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但王老吉此时却要更名加多宝,不仅使局外人产生很大疑问。
为了使大家更加清晰地认识王老吉,现将王老吉的历史渊源做一简要说明。
清朝道光年间,王泽邦初创王老吉凉茶;王家第二代在广州开设凉茶店,并从两广扩大到湖南等地,期间相继传入东南亚各国乃至美国;王家第三代将凉茶店开到了香港、澳门,并注册王老吉;1949年王老吉被一分为二,一部分广州王老吉凉茶被归入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另一部分香港王老吉依然由王泽邦家族后人把持经营。
(二)王老吉商标之争。
自从加多宝租入王老吉开始,就努力打造这个品牌,使其从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品牌成为家喻户晓的国内品牌,特别是在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单独联合第三方机构对王老吉的品牌价值进行评估,最终评估结果宣布此品牌为1,080.15亿元。
当王老吉年销售额达到180亿元时,而广药集团生产的绿盒王老吉年销售额却只有十几亿元,在此前合同期的10年内,鸿道集团向广药集团缴纳的商标使用费从最初的450多万元增加到500多万元。
但按照相关国际惯例,品牌的使用费一般应按照销售额的5%收取,但这一国际惯例并没有在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的合作中被采用。
广药集团认为“你赚了钱为什么不给我增加商标使用费”。
关于王老吉商标争夺的一场持久战争终于浮出水面。
2012年5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且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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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之争“王老吉”商标之争解读商标权保护姓名:学号:院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日期:2015/6/24目录目录第1章王老吉红绿之争 (1)前因后果 (1)相关企业 (1)1.2.1 加多宝 (1)1.2.2 王老吉 (2)纷争始末 (2)第2章问题提出 (4)第3章原理分析 (5)一个企业应该如何做大做强自己的品牌 (5)3.1.1 品牌定义 (5)3.1.2 做大做强品牌 (5)在合作的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 (6)3.2.1 商标权、商标的许可权和标侵权 (6)3.2.2 学会保护商标权 (6)第4章对王老吉红绿之争的反思 (8)第1章王老吉红绿之争王老吉红绿之争,俗称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
随着“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公布,历经10余年将王老吉做成价值千亿的品牌的加多宝集团被裁定不能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
前因后果2001年后,看到凉茶市场蓬勃发展前景的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寻求再次续签协议,并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这个惊人的低价,与“红罐王老吉”市场上的红火,形成了强烈反差。
导火索:广药招募新合作伙伴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在“中国知识产权(驰名商标)高峰论坛暨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品牌价值,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1080.15亿元,成为目前全中国评估价值最高的品牌。
同时,广药集团还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公开招募新合作伙伴。
相关企业1.2.1 加多宝加多宝集团是“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简称,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是香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从事饮料、矿泉水生产及销售。
加多宝集团旗下产品包括红色罐装、瓶装、盒装"加多宝"凉茶饮料和"昆仑山雪山矿泉水"。
加多宝集团出品的凉茶依据传统配方,采用上等本草材料配制,秉承传统的蒸煮工艺,经由现代科技提取本草精华、调配而成;其内含菊花、甘草、仙草、金银花等具有预防上火作用的本草植物。
加多宝集团是一家以香港为基地的大型专业饮料生产及销售企业。
旗下产品包括红色罐装、瓶装、盒装"加多宝"和"昆仑山雪山矿泉水"。
集团于1996年推出了红色罐装凉茶。
1.2.2 王老吉王老吉凉茶创立于清道光年间(1828年),至今近两百年历史,被公认为凉茶始祖。
采用本草植物材料配制而成,有“凉茶王”之称。
在众多老字号凉茶中,又以王老吉最为著名。
产品形式经历了水碗凉茶——凉茶包——凉茶粉——凉茶饮料等载体变化,除了红罐王老吉、绿盒王老吉外,2012年10月份成功推出500毫升和1.5升瓶装王老吉凉茶,2012年12月27日王老吉凉茶家族再添“吉祥三宝”:固体凉茶、低糖凉茶和无糖凉茶,开创了凉茶产品新形态。
纷争始末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也就是绿盒王老吉。
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如今李益民早已因受贿罪被判刑,陈鸿道也早已保释外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
但王老吉商标却由此被贱租给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2011年,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增加56万元。
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也被评估为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
而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第2章问题提出这是一场中国特色的品牌近身肉搏。
两个企业在针锋相对中所经历血淋淋的搏斗:涉及额度大、时间跨度长、性质极为复杂,让中国的企业和消费者看到了品牌之争深刻的动因和力量。
那么作为一个企业应该如何做大做强自己的品牌,同时又在合作的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呢?第3章原理分析一个企业应该如何做大做强自己的品牌3.1.1 品牌定义品牌简单地讲是指消费者对产品及产品系列的认知程度。
品牌是人们对一个企业及其产品、售后服务、文化价值的一种评价和认知,是一种信任。
品牌已是一种商品综合品质的体现和代表,当人们想到某一品牌的同时总会和时尚、文化、价值联想到一起,企业在创品牌时不断地创造时尚,培育文化,随着企业的做强做大,不断从低附加值转向高附加值升级,向产品开发优势、产品质量优势、文化创新优势的高层次转变。
当品牌文化被市场认可并接受后,品牌才产生其市场价值。
品牌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标志。
它由名称、名词、符号、象征、设计或它们的组合构成。
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
品牌是产品或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是识别商品的分辨器,是质量和信誉的保证,是企业的“摇钱树”,可以使商品卖得更贵+卖得更多,驱动生意,也是区分对手的方式。
3.1.2 做大做强品牌(1)成功建立品牌的前提是企业本身拥有对市场和消费者有价值的特殊的能力,而品牌是把这种价值强调出来,并在消费者心中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
因此公司一定要根据自己所处的发展阶段、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态势、消费者的消费成熟度等相关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品牌建设方法。
(2)公司要建立品牌,关键在于突显产品差异,塑造更好的产品。
通过口碑营销做品牌。
口碑营销就是把口碑的概念应用于营销领域的过程,吸引消费者、媒体以及大众的自发注意,给予他们讨论产品和品牌的机会,并且在谈资的基础上,能够赢得消费者正面评价及产生推荐行为,使得产品在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中脱颖而出。
Google公司在短短数年之内,成为搜索引擎服务商甚至是“搜索”代名词,其强势品牌地位主要得益于其口碑营销的成功。
(3)借助渠道宣传做品牌。
借助于渠道(经销商、分销商、协作商甚至是竞争对手)小成本投入对现实消费者进行近距离宣传,直接影响或改变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很多大品牌在处于小公司阶段使用的都是这种模式做品牌。
比较典型的成功案例是“公牛插座”,公牛电器公司在没有一分钱的电视广告支出的情况下,通过渠道中商户的店面横幅和超市柜台上的横幅来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感受自己的产品更多的感性利益。
公司从初创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只用了短短的十年时间,虽然现在的“公牛插座”已经很具财力,在几个电视频道上投放广告了,但起初的借助渠道做宣传对公牛品牌建设起到了重大作用。
在合作的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3.2.1 商标权、商标的许可权和标侵权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
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
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
企业注册的商标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外,还可通过转让、许可、继承、投资等方式来实现其价值。
广药集团正是将自己注册申请的“王老吉”商标授权许可香港鸿道集团使用来实现其价值。
但是,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应从长远考虑商标的价值,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商标的许可权:商标属于财产权,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从中获得利益回报。
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商标法规定:一般是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转让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标侵权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或使用与他人相似的商标,可能使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的源上产生混淆的行为。
诸如未经许可,复制、假冒、模仿他人的商标都是侵权行为。
3.2.2 学会保护商标权“王老吉”商标被许可使用方加多宝公司的红罐王老吉销售收入已达到160——180亿元,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是销售额的2%——5%。
以红罐王老吉年销售160亿元来计,商标使用费按其销售额的2%来计算,加多宝公司应至少向广药集团交纳商标使用费3.2亿元。
然而,2000年至2011年,商标使用费年租金仅有400多万元,即使延续到2020年,也只有500多万元。
而相比广药集团租给其他合作伙伴如广粮集团等的商标使用费,则是销售额的2.3%——3%,即便是广药集团下属的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每年都要按销售额的2.1%缴纳商标使用费。
因此,可以说广药集团在“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费用上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作为商标权使用许可的被许可方,也应考虑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所获得的商标使用权的最大利益。
那么企业到底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呢?(1)对员工进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培训,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对商标的运作进行常年的实时监测,帮助企业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条件成熟时申请驰名商标,扩大商标保护的范围及力度。
(4)同时,企业还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市场的运作情况,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及时诉诸法律手段并采取必要措施,必要时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以至刑事责任。
对王老吉红绿之争的反思第4章对王老吉红绿之争的反思通过以上对“王老吉”商标纠纷事件进行多角度的法律剖析,我们充分认识到,企业应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这些具有战略价值的无形资产。
企业应注意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企业产品的包装设计。
这场商标纠纷,给所有的企业提了一个醒,就是在转让商标的时候,不要低估商标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