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采购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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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采购制度创新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科技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促使经济社会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政府采购制度要进行创新是电子政务的必然要求。通过对采购理念的重新认识,对采购机构的创设,对采购程序的设计,创造一个服务公共管理、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公信力的采购体系,从而适应日新月异的现代生活。
【关键词】电子政务政府采购创新
电子政务最早是由美国在1993年倡导,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事物的出现催生了它的产生。电子政务是政府部门、机构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实现高效、透明,规范的电子化内部办公,协同办公和对外服务的政府运作模式。与传统政府的公共服务相比,电子政务除了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如广泛性、公开性、非排他性等本质属性外,还具有直接性、便捷性、低成本性以及更好的平等性等特征。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是对政府采购系统的完善。通过改善政府采购的心态,丰富采购方式,创新采购模式等多种方法,摒弃部门采购的传统观念,建立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以高效能为宗旨的政府采购制度,实现预算采购、集中采购的采购形态,并配套完善采购审计与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并不是简单的组织再造和重组,而是对政府采购理念、原则、程序在电子政务技术基础上的改革,以提高采购的性价比和效率。
一、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基本内容
在物质飞速发展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水平与信息获取手段极度发展和丰富的时代,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程序、模式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知情
权、监督权的意识越来越强。政府采购存在程序偏差、方式扭曲,甚至权力寻租时,政府公信力会严重受到影响。因此,我们要通过政府采购的制度创新,提高政府采购的可接受性和可信度。电子政务是一种新型的公共管理载体,在提高行政效率、扩大公民参与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电子政务对于政府采购信息的获取与披露、扩大公民参与等有着重要意义。电子政务与政府采购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物理赋予,而是有机的融合,即对政府采购的程序、模式创新甚至机构的创设,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巨大作用,电子政务是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和手段来替代传统政府采购系统。寻求一种新的思维模式和一系列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采购原则,这是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关键。
(一)政府采购理念更新
政府采购应以公众利益为导向,在提高行政效能的前提下,确立一套先进的理念。一方面,基于电子政务的简单便捷,政府采购应实现高效化,采购程序简单化。第一,电子政务的实施增加了公众通过网络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加强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度与透明度,使社会能够全方位地对政府采购进行评价、监督和考核,这种开放公开效应要求政府采购必须迅速响应社会的需求,用“顾客”的概念取代传统价值的“公众”概念,转向市场契约下的供需理念。充分运用电子政务平台支持,实现最大化的公民政府采购的参与度;第二,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打造优质的媒介,建立“单一窗口”,为政府采购提供从项目需求、项目招标到价款拨付的全套服务体系,并在这一过程中尽可能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人财物的合理配置。网络缩短服务提供者(供货商)与服务接受者(政府)的距离, ,政府利用网络获取各种商品价格及质量信息,供货商可以通过政务网上公开,及时获取政府采购信息, 实现他们之间的有机互动方式。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电子政务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在《政府采购法》、《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立法工作的基础上完善数据电文的效力、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网上申诉机制等电子政务的相关法律,这对我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健康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使政府电子采购行为有法可依;二是建立政府采购网站建设统一标准。我国电子政务比较落后,各地政府采购网站建设标准和规范不统一,不能发挥电子采购的功能。摆脱政府采购电子政务所处的只有信息发布功能的颈瓶,实现正真的政府网上采购。同时,处理好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避免法律间的内耗,达到一致且统一。
(二)政府采购专门机构的创设
电子政务是一种全新的政府管理方式。它的实质是指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超越时
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制约,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在政府采购方面体现在,创设统一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为电子政务提供最终的执行平台,是电子政务信息的处理集中化。这种集约化经营大幅度提高采购效率和效能的同时,也可以避免政府采购主体的多元化,使采购权力分散化,但同时使采购过程的孤立化。同时,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的专业披露机构。一方面,这拓展行政机关之间有效监督政府采购的途径,使采购机关和使用机关分离,这样二者在电子政务的平台上存在监督关系,可有效避免权力寻租、行政采购效能低下等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专业采购信息与使用机构公开信息对比,第三方机构可以实现有效监督,使政府采购真正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三)政府采购程序合理化
电子政务是新事物,与传统采购程序的嫁接是不现实的,必须建立规范化、合理化的采购程序。首先,实行严格的政府采购预算机制,为电子政务的展开奠定基调。在政府工作年会上决策本年度政府项目,并以规划的方式执行。这种政府采购决策预算化,为政府电子化提供工作依据及工作指导;其次,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应交由专门采购机构执行。其一,电子政务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其所具有的复杂性及本身的科技特质,要求政府采购的电子化必须交由专业机构执行实行集中采购。其二,这符合推行电子政务的初衷,可以大幅度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性价比,对政府采购形成有效监督;最后,实行严格的审计制度,一方面通过网络手段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避免“权钱交易”现象,为公众网络监督提高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加强对政府采购效能的考核,避免资源的浪费,实行网上效能评价。综合使用机关、采购机关、和公众的意见,对政府采购进行评价。使采购真正做到合理化、规范化。
二、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策略
电子化是在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基础上,以一种全新的方法和程序去完成原有的采购行为。将政府采购电子化融入到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中去,是一种战略考量,关系到政府采购各个环节质的问题,必须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一)加强公民参与
加强公民参与,是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目的,也是政府采购的需要。传统政府采购以本机构需要甚至是本机构负责人喜好为中心,就采购来说,很少和公众交流。加强公众参与应从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着手,使广大民众把参与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