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汇总表精编版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环境监测【发文字号】粤环[2016]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6.01.15【实施日期】2016.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环〔2016〕5号)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五部门《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加强环境监管,规范环境信息公开,督促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切实做好2016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组织辖区内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于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企业自评,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情况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审核汇总情况及辅助证明材料上报我厅。
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企业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汇总情况上报我厅,并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含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下同)。
《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源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请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核对该名单有关信息,如发现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不正确的应抓紧核实更正,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1月15日附件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
2010年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诚信企业(绿牌)
17
广州市
广州珠江电厂
绿牌
18
广州市
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绿牌
19
广州市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绿牌
20
广州市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绿牌
21
广州市
广州西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绿牌
22
广州市
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
绿牌
23
广州市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
绿牌
24
广州市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绿牌
绿牌
68
珠海市
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南区水质净化厂
绿牌
69
珠海市
珠海威立雅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绿牌
70
珠海市
珠海市名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绿牌
71
珠海市
珠海威立雅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北区一期)
绿牌
72
汕头市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绿牌
73
汕头市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绿牌
74
汕头市
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
惠东县平山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绿牌
153
惠州市
龙门县城污水处理厂
绿牌
154
汕尾市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绿牌
155
东莞市
东பைடு நூலகம்市强安造纸有限公司
绿牌
156
东莞市
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
绿牌
157
东莞市
东莞市大步纸业有限公司
绿牌
158
东莞市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穗府函〔2015〕13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穗府函〔2015〕1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国土规划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城管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广州港务局,广州海事局:为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国家、省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结合各区工作特点和地域差异,市政府向各区政府分别下达了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将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治理、噪声污染防治、辐射与固体废物管理、农业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环境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分解到各区推进落实。
2014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注重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全面实施各项污染防治举措,努力推动环境质量和城乡环境面貌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保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和《广州市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优秀单位共3个,依次是:南沙区、越秀区、天河区政府。
良好单位共8个,依次是:从化区、荔湾区、海珠区、番禺区、原萝岗区、原黄埔区、增城区、花都区政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8.06•【字号】粤环[2012]58号•【施行日期】2012.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环〔2012〕5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十一五”期间,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全面推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为持续改善全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进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在建设生态文明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评选表彰一批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全省镇(乡)以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者。
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县处级干部的整体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评选条件(一)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我省环保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2.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协调组织环境保护地方政策、政府规章、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为推动本地区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做出显著成绩,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本地区、本单位在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中带头和示范作用明显,在推动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
环境保护检查考核表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段:
施工单位名称:
序号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 方法
扣分标准
环境管理 目标(5
分)
1.制定项目环保方针、目标和不低于合同约定的 环保控制指标。
1.未制定项目环保方针、目标,扣5分。
查资料、 文件
2.制定的项目环保方针、目标不具体,未以文件形式正 式发布,视情节扣1-2分。 3.制定的环保控制指标低于合同约定的环保控制指标,
2
环保合规 性管理 (15分)
环境评价 落实情况 (10分)
1.项目公司应依法组织环评、水土保持文件的报
批/审核,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环保设
施验收后投产。
2.落实环评、水土保持文件及批复和地方法规要
求。 3.确保取土场、弃土(渣)场、采石场
、采沙场、生活营地、拌合站、预制场等临时用
地手续合法、健全,环保手续先批后建,环保设
环境监测 2.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 查资料、 2.实行排污管理的单位未自行开展监测,未保存原始监
(5分) 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 文件 测记录,视情况扣1-3分。
始监测记录。
3.未对监测报告综合分析,未采取措施纠正超标监测指
3.综合分析监测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纠正超
施先验后投。
4.取、弃土场按
规定要求设置在环评规定位置,变更等手续及时
、合法。
5.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恢复原状,
对施工区域内植被、地貌进行改善性恢复。
查资料、 文件
1.环评、水土保持文件未批先建,未执行环保设施“三 同时”要求,环保设施未验先投,扣10分。 2.未按环评、水土保持文件及批复和地方法规要求落实 环保工作,视情况扣1-5分。 2.临时用地手续不全,环保手续未批先建,环保设施未 验先投,视情况扣5-10分。 3.弃土场等未按规定设置在环评规定位置,未落实变更 手续或手续不及时,视情况扣5-10分。 4.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未按要求及时恢复,施工区域 内植被、地貌等未开展改善型恢复工作,视情况扣1-5 分。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应得分 检查记录 加减分
1
制度建 立与执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建立
(2分)
未制定相关岗位安全、环水保工作职责 (本项1分,每 缺一项扣0.5分)
相关工作制度缺项(13项基本制度)(本项1分,每缺 一项扣0.5分)
2
行(5
按经理部下发制度及参建单位制定的工作制度、岗位
2
(15
项)
14
分)
施工环境 (2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和作业条件(本项2分,施工 作业现场脏、乱、差扣1分/处;现场通风、照明、扬 尘处治不足,积水扣1分/处)
2
图表上墙,现场超前地质预报信息公示、危险源公示
15
标志图表 、安全告知、安全规程等标志、图表设置(本项1 (1分) 分,基本信息设置不全扣1分;未进行信息维护扣1
安全管
查 开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2分/项;交底内容针对
5
理工作 (5分) 性、指导性不足扣1分/项;无影像资料扣1分/项,未
开展情
建立台账扣1分)
况(35 分)
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的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本项2 分,开工前未组织措施验收并形成记录扣1分/项)
按规范、标准、方案开展工作情况(本项6分,未落实 方案中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要求扣4分/隧;隧道施工安 全步距超标扣2分/单洞;桥梁施工通道未按方案落实 扣2分/处;存在违规(章)作业行为扣2分/处 (人))
3
点(项目)管理工作扣1分/次)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本项4分,未建立作业 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台账扣2分;未经培训合格上岗 扣1分/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广东省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广东省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0.06.07
•【字号】粤环办[2010]77号
•【施行日期】2010.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广东省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粤环办〔2010〕77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2010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粤环办〔2010〕51号)的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公布我省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取得更大的成绩。
希望全省环保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一○年六月七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洁卿************)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粤府[2012]149号•【施行日期】2012.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粤府〔2012〕14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紧密结合,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全省环境质量总体趋稳向好,珠三角建成全国首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50个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处长简鉴阳等100名同志“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创造新的更大业绩,继续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表率。
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奋发进取,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5日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50家)广州市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天河区环境保护局番禺区环境保护局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环境保护局香洲区环境保护局汕头市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金平区鮀莲街道新辽社区居民委员会佛山市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韶关市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河源市河源市环境监测站东源县环境保护局梅州市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和循环经济科蕉岭县环境保护局惠州市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汕尾市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东莞市东莞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大朗分局中山市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小榄镇人民政府江门市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台山市环境保护局阳江市阳江市环境监测站阳春市环境监察大队湛江市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湛江市统计局社会贸易科遂溪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茂名市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肇庆市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高要市环境保护局清远市清远市环境监测站清远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潮州市潮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揭阳市揭阳市环境监测站普宁市环境保护局云浮市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顺德区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直、中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省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广东省粤电集团战略发展部二、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100名)广州市简鉴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处长吴荣生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陈煜辉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监测室主任邱瑞贞从化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朱国宏海珠区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科长丘焱伦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深圳市薛云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污染减排处处长郑芸菲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厉红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主任科员汪劲松深圳市水务局水污染治理处副处长叶金明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环保科科长卓秋峰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规划减排科科长珠海市麦驱海珠海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减排科科长张渊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排水管理科科长王玲万山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汕头市陈树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科长韩楚源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四科主任科员张青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场长助理余远科南澳县深澳镇后花园村党支部书记佛山市赵颖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辐射放射监管科科长张志军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陆振江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谭玉华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生态与总量控制科副科长韶关市谭启源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欧劼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监测室主任沈步亮南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河源市陈婷婷河源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科员陈志坚龙川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黄少波连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梅州市黄建国梅州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凌挥明梅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黄伟文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程占清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惠州市朱燕含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许志怀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张丽玲博罗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监督股副股长颜明光惠城区三栋镇人民政府镇长汕尾市林填陆丰市环境保护局人秘股股长辛海洪海丰县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股长杨翔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安健环分部主任东莞市戴松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田新会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科长刘晓超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副队长吴对林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黎三槐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大岭山分局局长中山市杜敏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谭文喜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三乡分局局长马道建中山市统计局能源统计办公室主任程寅科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中队长江门市何宇珩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苏仕根新会区双水镇城镇建设管理和环保局副局长徐炎水恩平市环境保护局污控生态股股长梁柱乐鹤山市环境保护局监控中心副主任阳江市林良开阳江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办副主任叶少华阳西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许炳旋阳东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湛江市王海湛江市环境监测站站长洪伟欣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能源科副科长颜斌湛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英华廉江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茂名市廖文青电白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曾天志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总量控制科科长陈有华茂名市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杨健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安全环保处业务主管肇庆市谢茹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总量科科长丁学军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理冼业海德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军祥四会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股股长清远市蔡发明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黄继煌英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冯志锋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潮州市陈锐洪潮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杨榜强潮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根饶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揭阳市陈师贤揭阳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科技科科长王小杰揭东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股股长柯木青普宁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股股长吴昊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师云浮市董卓流云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林小锋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顺德区黄锐强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科长省直、中直单位陈立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副处长陈营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正处级副主任王远林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主任科员罗娟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主任科员黄国锋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魏鹏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主任科员陈春贻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钟奇振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宣传部主任王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主任科员赵孟绪省水利厅省水文局副科级干部陈位超省农业厅环保能源总站科长甘日华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麦少芝省林业厅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叶四化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干部李向群环境保护部华南督查中心主任科员曾凡棠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主任刘富华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小燕广东粤华发电有限公司化学环保主任工程师社会团体李苑彬广东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秘书长。
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附件6: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表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表
单位名称(盖章):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历
所学专业
所在专业
技术岗位
技术职称
毕业院校及 毕业时间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事环境污染治理业务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起止
时间
承担工作内容
完成项目的单位及资质等级
证明人及电话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上关于我本人的基本信息及业绩如有虚假,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字:
注:1、申报单位必须对此材料真实性负责;
2、此表附在附件材料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0年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18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0年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0年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180号)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2010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考核范围和依据(一)考核范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处级以下(含处级)非领导干部公务员、各直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考核依据: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行;处级以下(含处级)非领导干部公务员的考核按照《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
二、时间安排2011年1月4日开始,至1月23日结束(详见附表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请于2011年1月18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名单》送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环境保护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内部测评表》、《省环境保护厅处级领导干部内部测评表》和《省环境保护厅部门互评表》请于2011年1月15日前统一投入投票箱。
三、年度考核的等次标准(一)对各处室(直属单位)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类别设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思想政治建设:主要指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以及贯彻落实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
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计分表
5
未完成年度环境保护技改计划,扣 5分;
环境保护宣传培训情况
12
1、未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扣 6 分;
2、未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培训工作,扣 6 分。
环境保护统计监测情况
10
1、未按规范及标准,开展污染物排放统计监测工作,扣 6 分;
2、未建立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扣 4 分;
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计分表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10
未根据xx公司相关文件,设立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及岗位,扣 8分。
未配备管理人员,扣 2 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4
1、未建立并执行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扣 4分;
2、未建立并执行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扣 5 分;
3、未建立并执行单位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扣 5 分
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和措施落实情况
14
1、未按年度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到下属分部(工区)、作业队、班组等,扣 4 分;2、未对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扣 4 分; 3、未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专项措施,
扣6 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8
未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扣 18 分;
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8
1、未开展年度环境保护资金预算,扣4 分;
2、年度环境保护资金使用不合理,扣 4 分;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9
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扣 9 分;
100
注:根据单位施工特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单位不扣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先进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
考核先进集体的通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2009]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2
【实施日期】2009.0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
责任考核先进集体的通报
(粤府〔2009〕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增创环境新优势,有力地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等25个单位“2003-200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先进集体”称号,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穗府函〔2016〕10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穗府函〔2016〕1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城管委: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和《广州市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区政府考核结果优秀单位(3个):按得分高低排名依次是从化区、天河区、南沙区政府。
合格单位(8个):按得分高低排名依次是番禺区、黄埔区、增城区、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荔湾区、白云区政府。
二、市职能部门考核结果被考核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城管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未设优秀档次。
三、负责人考核结果各区政府、市职能部门考核结果等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考核结果。
现对获得优秀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希望再接再厉,争取再创佳绩。
其他单位要向获得优秀的单位学习,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并切实整改,重点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附件:广州市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广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30日——结束——。
整理环境保护牌
环境保护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粤环〔2016〕5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广东省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厅组织对纳入2015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1209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015年环境行为进行了评价。
现将广东省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如下:经评定,1209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除106家企业因为关停、全年停产、资产重组等原因不参评外,1103个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最终确认1067个参加评价(即有59个经合并后为23个),其中,“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21个,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1.97%;“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110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10.31%、“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858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80.41%;“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78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7.31%,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请你单位将此文转送各有关企业,并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规定,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进行失信惩戒,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进行引导改进,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请你单位指导完成整改的“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按照《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5〕947号)有关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我厅申请环境信用修复。
附件:1.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不良企业(红牌)2.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警示企业(黄牌)3.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良好企业(蓝牌)4.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诚信企业(绿牌)5.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不参评企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27日附件1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不良企业(红牌)附件2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警示企业(黄牌)附件3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良好企业(蓝牌)附件4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诚信企业(绿牌)附件5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不参评企业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环保厅第9批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广东省环保厅第9批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来电)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6年12月19日
受理编号
交办情况查处情况公开情况举报主要内容标* 调处情况
处理
进度
是否
属实
追责
情况
处理处
罚情况
责任单位
上报
时间
公开
方式
公开时
间
9 反映我省环保执
法人员不够、车
辆装备不够充足
已开展调查核实(详
见报告)
已办
结
是无无无
2016
年12
月20
日
主动
公开
2016
年12
月20
日
填报人:签发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调处情况”主要是:现场情况及调查核实情况。
2、追责情况是指是否对公职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检察机关等处理,主要是针对公职人员(含承担公共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3、处理处罚情况是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改正),立案处罚(治安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改(整治);查封扣押、登记保存等,停业、关停、取缔、拆除等,立案侦查,刑事强制措施等,填写应与附件2中处理情况表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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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汇总表
2008年度
市环保局(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基本信息统计表
2008年度
基本信息统计表
市环保局(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报表(附表1)
2008年度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报表(附表2)
2008年度
市环保局(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报表(附表3)
2008年度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报表(附表4)
2008年度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报表(附表5)
2008年度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注:1、最后一行录入清洁对照点数据,除有专门规定外,此点数值不参加平均值计算; 2、表中季均值系指季日平均值。
填表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填表人: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可吸入颗粒物监测结果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注:1、最后一行录入清洁对照点数据,除有专门规定外,此点数值不参加平均值计算;2、表中季均值系指季日平均值。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二氧化硫监测结果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二氧化氮监测结果表Array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注:1、最后一行录入清洁对照点数据,除有专门规定外,此点数值不参加平均值计算;2、表中季均值系指季日平均值。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二氧化氮监测结果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表(地表水)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表(地表水)Array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水源地名称:水厂名称:
上年度取水量:吨上年度达标水量:吨
本年度取水量:吨本年度达标水量: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表(地下水)Array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水源地名称:汇水区水厂名称: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表(地下水)Array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水源地名称:汇水区水厂名称:
上年度取水量:吨上年度达标水量:吨
本年度取水量:吨本年度达标水量: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汇总结果表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监测结果表Array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注:1、地表水监测点位名称分别按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的顺序逐一录入。
2、若监测点位较多,可自行加页,续录之。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填表人: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汇总结果表Array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Array
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监测结果表
注:若监测点位较多,可自行加页,续录之。
填表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填表人: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注:若入海河口监测断面较多,可自行加页,续录之。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年度总量减排计划完成率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核定的指标增减量”以每年省环境保护局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为准;“当年下达任务量”以每年省环境保护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达各地级
以上市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工程任务的文件为准。
2、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计划完成率=核定的化学需氧量增减量/年度化学需氧量计划任务量*100%
3、二氧化硫年度减排计划减排完成率=核定的二氧化硫增减量/年度二氧化硫计划任务量*100%
4、总量减排计划完成率指标分为: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计划完成率、二氧化硫年度减排计划完成率两项,各20分,共计40分;按满分60%以上为通
过考核为原则,最低分数线为24分,总得分值未达24分的,视为未通过该项指标考核。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考核项目内容以每年省环境保护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工程任务的文件为准。
2、实行扣分制,其中污水处理工程未完成的扣X分,扣完15分为止,即,X=15/n(n为省下达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个数);关停小火电项目扣未完成的扣Y分,扣完8分为止,即,Y=8/m(m为省下达的关停小火电项目个数);其它类减排项目未完成的扣Z分,扣完7分为止,即,Z=15/p (p为省下达的其他类减排项目个数)。
“总扣分值”为各单项扣分值加和数,总得分值=总分值-总扣分值。
3、按满分60%以上为通过考核为原则,总分值为30分,总得分值未达18分的,则视为未通过最低分数线,即未通过该项指标考核。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Array 2008年度
“三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该项指标计算为扣分制,满足扣分条件的按相应要求进行分值扣减,不满足扣分条件的“单项扣分处”填“0”。
“总扣分值”为各单项扣分值加和数,总得分值=总分值-总扣分值。
2、按满分60%以上为通过考核为原则,最低分数线为30分,总得分值未达18分的,则视为未通过最低分数线,即未通过该项指标考核。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情况统计表Array
编报单位:(公章)
本年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万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总量: 万吨% 上年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万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万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统计表Array
编报单位:(公章)污水处理厂名称:处理方法: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Array
编报单位:(公章)
本年城市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万吨本年城市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万吨本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上年城市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万吨上年城市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万吨上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漏液监测结果统计表Array
编报单位:(公章)垃圾处理场名称:渗滤液处理方法: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情况统计表
编报单位:(公章)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统计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统计表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环境保护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情况统计表
编报单位:(公章 )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环境执法与环境安全情况统计表
编报单位:(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放射源安全监管情况统计表Array
编报单位:(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市环保局(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明细表
2008年度
编报单位:(公章)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