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学生权益,提供他们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支持,学校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案。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一部分是资助范围和标准。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要求,确定不同类型的资助项目和对应的标准。
这些资助项目可以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而标准则是基于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二部分是申请与评审程序。
明确学生在何时、如何申请资助,并规定了申请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
同时,制度还详细说明了评审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四、资助发放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三部分是资助发放和管理。
制度明确规定了资助金发放的时间、方式和流程,并要求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的各项材料。
此外,制度还对资助金的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学生资助金被合理、有效地使用。
五、监督和考核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四部分是监督和考核。
为确保学校的资助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制度明确了监督和考核的机制和责任。
例如,设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执行资助工作和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制度还规定了定期的考核和评估程序,以评估学校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宣传和信息公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五部分是宣传和信息公开。
制度要求学校及时向学生和教职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资助项目和申请流程,以确保他们对学生资助工作有清晰的了解。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相关的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的资助工作政策及资金支出情况。
七、违纪处罚措施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最后一部分是违纪处罚措施。
为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与规范,制度规定了学生在申请、评审、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违反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减少不正当行为,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包括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3.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资助资金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资助资金来源1. 国家财政资助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拨付给学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校自筹资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社会捐赠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者。
2.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分为一等、二等,分别按照相应标准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3)国家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4)学费减免: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5)临时困难补助:对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经济援助。
六、资助资金申请、审核及发放1.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 审核与认定:学院(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3. 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程序规范、资助资金安全。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学校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对我校学生进行资助,积极拓展资助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资助体系。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第六条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第七条资助条件如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无法承担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指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
(三)特殊困难学生:指因疾病、残疾、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第八条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第十条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勤工助学的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确定。
第十二条临时困难补助的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实际需求确定。
四、资助程序第十三条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如下:(一)申请:学生根据资助条件和标准,向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提出资助申请。
(二)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三)公示:资助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资助资金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给学生。
(五)监督:学校对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用于资助对象。
学生资助部门规章制度
学生资助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部门是学校的直属部门,负责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学生资助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等。
第四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
第五条学生资助部门要坚持政策导向,遵循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资助政策和办法,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资助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
第二章学生奖学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和积极进取。
第八条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不同级别,每年设置一定数量和金额的奖金。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途径申请奖学金,学生资助部门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审标准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方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学生奖学金的发放原则是公平、公正,奖金将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账户中。
第十二条学生奖学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学费、生活费、购买书籍、参加学术活动等支出,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三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使用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第十四条学生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助学金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途径申请助学金,学生资助部门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十七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来自农村、少数民族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根据个人情况确定。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生资助一直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学校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资源分配。
一、资助范围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明确了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政府相关政策,资助范围包括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奖学金等。
资助对象通常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进行评定。
二、申请程序为了使学生能够及时申请到资助资源,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定了明确的申请程序。
通常,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学习成绩单等。
申请材料将被委员会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申请规定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定标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对于资助的评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般地,评定标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个人特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这样既能够保证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需求,也能够兼顾学业表现和个人发展。
四、资助效果的跟踪与评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强调了对资助效果的跟踪与评估。
学校委员会将定期审核学生的资助情况,并对资助效果进行评估。
这有助于了解资助资源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为后续的资助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五、违规处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对于申请者和使用者的违规行为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旦发现学生存在虚报、骗取或滥用资助资源等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取消或暂停相应的资助资格。
六、监督与反馈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重视广大学生和家长对资助工作的监督与反馈。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咨询服务中心,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建议与投诉。
并定期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资助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满意度。
七、发展前景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为学生提供了强力保障,促进了潜力学生的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学生资助的发展前景将会更加广阔和可持续。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学生的经济条件和生活质量,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资助范围学生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奖助学金(1)设立各类奖项,包括学习成绩类奖励、科技创新类奖励、社会实践类奖励等,鼓励学生在学业、科研和社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2)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评审机构由学校设立的评审委员会组成。
(3)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评选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奖励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
2.助学贷款(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
(2)助学贷款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机构负责管理,借款人须签署助学贷款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还款。
(3)助学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3.勤工助学(1)学生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提供劳动力为学校或社会单位工作,获取相应的收入。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资标准,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工作。
三、申请与评定1.奖助学金的申请(1)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可以提出异议,经核实后作出最终决定。
2.助学贷款的申请(1)学生须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文件,经资助机构审核后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2)贷款发放后,学生需按时还款,确认的还款时间、金额等事项均需按照约定履行。
3.勤工助学的申请(1)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能力选择勤工助学岗位,填写申请表,经岗位负责人审核后安排工作。
(2)学生须履行劳动合同,按时履行工作职责,并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学生资助管理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资助项目的资金管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各类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校财务处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划拨、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学生资助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证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二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学习用品、医疗保健等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学生资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应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流程和管理的责任部门,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条学校财务处应定期对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资金划拨与监督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的划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保证资金的及时、安全、准确划拨到位。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定期对学生资助资金的划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学生资助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透明。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对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学生资助资金使用考核制度,对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有效。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财务处要及时发现并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各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的资助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各班级设立资助工作联络员,协助班级同学了解资助政策,收集资助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三章资助对象与条件第七条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八条资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三)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四)符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资助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十条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等级。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批后,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资助资金的发放手续。
第五章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十四条资助资金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生活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其他非学习性支出。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受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资助周期等,确保资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对资助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发放:根据评审结果发放资助。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及时更新学生资助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资助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冒领等现象。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资助对象包括: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学生;
(四)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标准。
第十二章:资助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资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价,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资助政策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关注国内外学生资助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第六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资助工作职责制度范本
学生资助工作职责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和学校对学生资助的政策,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职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
2. 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 组织各学院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4. 监督各学院有关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草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方案。
5. 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6. 负责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管理、协调及发放工作。
7. 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奖助资金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指导、岗位和酬金审核及协调管理工作。
9. 负责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
10. 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
11. 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12. 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13. 负责做好其他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第三条工作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资助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执行,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公开透明原则: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3. 注重效果原则:学生资助工作应注重实际效果,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益。
第四条工作流程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
2. 各学院负责收集和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金额,并将结果公示。
学校资助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助职责1.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资助政策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资助方式多样。
2.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3.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认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4. 落实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
5. 组织开展各类资助宣传活动,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6. 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管理制度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1)认定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认定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3)认定标准: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 资助资金管理制度(1)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
(2)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资助政策执行,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3)资金监管:学校设立资助资金监管小组,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资助宣传工作制度(1)宣传内容:国家、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定标准、申请流程等。
(2)宣传方式: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
4. 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制度(1)选拔标准: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2)培训内容:资助政策、认定标准、申请流程、业务技能等。
(3)考核评价:定期对资助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结语学校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环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力保障。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
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四) 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对学生资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项目第五条学生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第六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第十条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三章申请和认定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确保学生了解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学生申请资助时,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对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其信息录入资助管理系统,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资助资金。
第四章管理和使用第十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的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七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发挥实际效益。
第十八条受助学生应按照资助资金的使用规定,合理支配资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受助学生如发生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形,应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资助资金。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不歧视、不偏袒。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学生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五条学生申请资助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全部或部分学费、生活费等费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诚实守信,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资助信息。
第三章资助类型和标准第六条学生资助分为以下类型: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其他形式的社会资助。
第七条各类资助的具体标准和额度,依据学校财力、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并在每年度的资助政策中公布。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和流程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前公布。
第九条学生申请资助应提交以下材料:《学生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资助审批流程: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班主任;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类型;复审结果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资金或证书。
第五章资助资金使用与监管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三条对于虚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资金,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资助管理员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权归学校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制度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后生效。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一、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助力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原则:1.公平原则:学生资助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以学生家庭背景、种族、性别等因素为依据。
2.激励原则: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优胜略汰。
3.需求原则:根据学生经济情况和学习成绩,合理调配资助资源,确保最有需要的学生能够得到帮助。
4.审核原则:采取严格审核措施,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资格合法性。
5.反腐原则: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资助资源被滥用和侵占。
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1.高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3.高校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内部的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和实施。
(二)职责分工:1.高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制定和宣传,组织学生资助的申请和评审工作,以及资助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
2.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3.高校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内部的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和实施,收集学院内贫困学生的相关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资助政策,协助学生进行资助申请和评审。
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一)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申请和评审制度:1.制定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合法。
2.建立严格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确保公正评审,杜绝人情主义和随意性。
(二)健全奖助学金制度:1.全面调研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档次,保证奖助学金分配公平合理。
2.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提高奖学金的档次和金额,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三)建立助学贷款制度:1.设立统一的助学贷款专项管理部门,负责助学贷款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学校资助工作制度
学校资助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教育公平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本制度明确了学校资助工作的组织机构、资助对象、资助方式、资助程序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资助工作的重大决策、政策制定和监督实施。
2. 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协调沟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生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指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家庭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奖励在学术、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 特殊才能学生。
奖励具有特殊才能,并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
三、资助方式1. 奖学金。
对学习成绩优秀、特殊才能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
2. 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帮助其解决生活费用问题。
3. 学费减免。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费减免。
4. 勤工俭学。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其通过劳动解决生活费用问题。
5. 单项资助。
对学生在学术、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给予单项资助。
四、资助程序1. 申请。
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评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 公示。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 发放。
学校财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五、管理监督1. 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3. 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确保资助效果。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确保资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资助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建立资助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形式,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评审结果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资助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十五条学校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资助申请、评审、发放等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总结和反思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激励机制,对在资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水平。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制定资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资助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为优化资助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在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及时调整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金精准发放。
第七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七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受助学生毕业后跟踪调查制度,了解资助政策对学生成长的长远影响,为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七十三条学校应积极倡导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留学生等资助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生资助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学生资助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部门是学校为了帮助困难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保障其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机构。
第四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工作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民、便利。
第六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工作任务是:制定并完善学校的奖助学金制度,负责认定、审核、发放学生奖助学金,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政策解释等工作。
并开展一些帮助学生的工作,如勤工助学等。
第七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工作范围是:学生奖助学金认定、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贷款、助学贷款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协助管理;资助政策解释和宣传。
第八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
第九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书面、电子等媒体将本制度的内容向广大学生进行宣传。
第十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学校领导和学生资助部门负责人商定后执行,如有重大变化需上报学校领导。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资助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普通员工若干名。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部门主任由学校聘任,下设若干副主任和普通员工。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部门实行部门主任负责制。
学校派领导对学生资助部门开展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部门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好的政治觉悟,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伟大理论和伟大旗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在业务能力上具有较高水平,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六条学生资助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规范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资助部门严格保守学生资助信息,严禁私自泄露和乱用学生资助信息。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八条学生资助部门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学生奖助学金的认定和审核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在经济困难情况下提供相应的资助和帮助,并规范管理学生资助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程序。
第二章学生资助的范围和对象1. 学生资助的范围包括学费减免、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的资助措施。
2. 学生资助的对象为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章学生资助申请与评定1. 学生资助申请需由学生本人或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人提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
2. 学生资助评定委员会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出相应的资助决定。
第四章学费减免1.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比例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确定。
2. 学费减免的具体操作和审核流程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第五章奖学金管理1.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品德表现进行评选和发放。
2. 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定标准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第六章助学贷款1. 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助学贷款,以解决经济困难对学习产生的困扰。
2. 助学贷款的额度和还款方式由学校和银行等相关机构共同确定。
第七章勤工助学1. 学校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经济困难学生合理的报酬。
2.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交申请。
第八章资助工作监督与评估1. 学校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监督和评估结果将作为学生资助工作改进和调整的依据。
第九章违规处理对于利用学生资助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结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资助和帮助,促进其正常的学习和成长。
学校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学生资助工作,保证资助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旗县兴隆镇赵岗小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提高认识,工作到位。
2、落实校长负责。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3、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
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
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
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5、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6、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7、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8、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9、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学校资助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