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内部退养规定.doc
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内部退养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内部退养行为,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但以下人员除外: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年的员工。
2、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三、内部退养条件员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内部退养: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X年。
2、年龄达到X周岁及以上。
3、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经企业批准。
四、内部退养待遇1、内部退养员工在退养期间,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费。
退养生活费标准按照本企业平均工资的X%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内部退养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企业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员工本人承担。
3、内部退养员工不再享受企业的奖金、福利等待遇。
五、办理程序1、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内部退养书面申请,并填写《内部退养申请表》。
2、所在部门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企业领导审批。
4、经批准内部退养的员工,与企业签订《内部退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内部退养相关手续,调整员工的工作状态和薪酬待遇。
六、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1、内部退养员工不再参与企业的日常工作,但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企业定期对内部退养员工进行联系和关怀,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
3、内部退养员工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内部退养员工在退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部退养协议》自动终止,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内部退养员工在退养期间死亡的,《内部退养协议》自动终止,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企业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内部退养协议》的,应提前X个月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管理,保障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退养,是指公司在册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保留与社会保险相关的权益,并按约定领取内部退养生活费的一种安置方式。
第三条内部退养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享有合法权益,公司应尊重员工的意愿,合理解决内部退养事宜。
第二章内部退养条件第四条员工内部退养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员工年龄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二)员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三)员工本人自愿申请内部退养;(四)公司同意员工内部退养。
第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内部退养:(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其他不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情形。
第三章内部退养程序第六条员工申请内部退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内部退养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内部退养员工与公司签订内部退养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退养期间的生活费标准、社会保险待遇、工龄计算等。
第九条内部退养协议签订后,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并办理与社会保险相关的手续。
第四章内部退养待遇第十条内部退养期间,公司应按照约定为员工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内部退养期间,公司应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内部退养员工在协议约定的退养期限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法定退休待遇执行。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退养管理制度,确保内部退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第一条退养管理的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明确内部员工的退养管理制度,规范退养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退养管理事宜。
第三条退养条件1. 员工年满退休年龄,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或员工达到规定的退养年龄。
2. 员工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经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无法再从事已分配的工作。
3. 员工因工作或意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
4. 其他通过相关程序被确诊为需要退养的特殊情况。
第四条退养申请和审批程序1. 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退养申请。
2.所在部门根据员工的情况,将退养申请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如申请符合退养条件,则将申请转交给企业领导层进行终审。
4. 企业领导层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退养申请。
5. 企业领导层将退养申请的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第五条退养待遇和福利1. 符合退养条件的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退养金、养老金或者离休金待遇。
2. 企业将为退养员工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和心理辅导,以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3. 退养员工享受企业的相关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健康保险、休假等。
第六条退养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人力资源部门对全体员工的退养情况进行跟踪和统计,定期向企业领导层报告。
2. 企业领导层对退养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完善管理办法。
第七条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企业将定期向员工宣传和解释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并提供相关培训,以确保员工对退养管理制度的全面了解和正确应用。
第八条附则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企业领导层批准。
3.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企业领导层具体规定并实施。
以上是关于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的内容,该办法旨在规范内部员工的退养程序,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门内部退养规定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颁布后,对于规范企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有的企业在分流富余职工时,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强迫退出岗位休养(以下简称“内退”),剥夺甚至侵害了职工的正当劳动权利。
为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法规的严肃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二、企业对在改革中精减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该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以提供转业培训,在采取这些措施以后,对部分人员可以引向社会或作为企业内部待岗人员,但不能办理“内退”。
三、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对确实有困难并已足额交纳失业保险金的企业,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用失业保险金予以补贴。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转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养老金。
四、各地劳动部门对企业贯彻国发〔1993〕111号令要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做法。
今后,对企业的此类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完整版)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完整版)内部退养管理办法内部退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各级政府的劳动政策法规,为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建立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在确保公司和员工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内部退养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是员工内部退养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办理员工内部退养有关事宜。
第二章内部退养条件第四条男50周岁(含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内退申请,但须得到审批:(一)患病1、一年内二次患病住院,累计120天以上的。
2、患九种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肾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肺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久治不愈(持慢性病医疗本2年以上时间)。
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10级伤残的员工,没有年龄限制。
4、身体有其它不适,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和公司安排的其它岗位的。
(二)岗位技能老化,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
第五条公司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审批和办理程序第六条员工具备上述条件并自愿内退的,由本人提出内部退养书面申请,提供医院住院病历、医保中心报销明细单据、慢性病医疗本或劳动鉴定结果,递交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依据申请材料提出初核意见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第七条申请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须履行以下手续(一)填写《内部退养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
第四章内部退养待遇第八条内部退养人员每人每月退养费为800元,第九条内部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由公司按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准的最低缴费基数继续缴纳,同时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年金第十条内部退养人员的福利待遇与公司退休员工相同。
第十一条如遇公司调资, 内部退养人员退养金不随公司在岗职工调整。
第十二条内部退养人员在退养期间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第五章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内部退养人员在退养期间应当遵纪守法,保守企业秘密,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企业声誉的活动。
职工内部退养规定
职工内部退养规定职工内部退养规定一、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职工内部退养行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定。
二、退养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不分男女、年龄、工龄。
三、退养条件1. 年满60周岁的员工可以申请内部退养,但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
2. 未满60周岁但年龄在55至60周岁之间的员工,可根据工作需求和个人意愿申请退养。
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25年。
3. 退养申请需提前6个月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并经过审核。
四、退养待遇1. 内部退养员工享受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2. 内部退养员工可继续保留原有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福利,但需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3. 内部退养员工享受带薪年假,每年按照公司规定的年假天数给予。
4. 内部退养员工不具备再就业权和工作机会。
五、内部退养程序1. 内部退养员工需提前6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2. 人力资源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结果。
3. 审批通过的内部退养员工将与人力资源部签订退养合同,明确退养待遇和义务。
4. 内部退养员工需在公司正式退养前完成交接工作,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相关物品。
5. 内部退养员工正式退养后,享受退养待遇,不得再从事公司相关工作。
六、退养违约责任1. 内部退养员工如在退养后继续从事公司相关工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内部退养员工如私自离职后再次申请内部退养,将被视为故意逃避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规定对于退养员工的表彰、奖励等事宜,公司将特别设立奖励体系,在一定条件下予以嘉奖,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八、附则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职工内部退养规定的内容,旨在为公司员工提供一个完善的内部退养制度,保障员工的退养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鼓励员工在合适的时机选择内部退养,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幸福保驾护航。
内部退养管理制度
内部退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退养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离职管理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退养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通过本制度的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员工的离职权益,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内部退养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退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内部退养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内部退养的条件与程序第六条员工有权利申请内部退养,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职满一年以上;2. 无重大工作纠纷;3. 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七条员工提出内部退养申请后,需向所在部门的直接领导提交书面申请,注明内退原因和退养时间。
第八条部门领导收到员工的内部退养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员工和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经过审批通过后,将员工的内部退养申请交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内部退养的待遇与福利第十条内部退养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享有公司提供的基本退养福利,包括退养金和医疗保险等。
第十一条按照公司规定,内部退养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培训及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第十二条公司将为内部退养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其解决生活和就业问题。
第十三条公司将对内部退养员工进行相关福利待遇的咨询和指导,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将为内部退养员工提供相关的补偿和福利待遇,在其离职期间,公司将继续给予其必要的关心和关怀。
第四章内部退养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退养管理和监控系统,明确相关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全公司内部退养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第十七条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内部退养员工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将定期对内部退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公司将建立内部退养员工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退养员工离职调查机制,了解员工的真实离职原因和意见建议。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最新修订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最新修订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退养制度,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退养事宜,包括退休金申领、退休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三条退休申请1、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或者按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可以申请退休。
2、员工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退休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员工的退休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条退休金计算1、员工的退休金计算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和最后一次工资水平进行核算,具体计算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退休金计算机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条退休福利待遇1、公司应当为退休员工提供终身养老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交通补贴、节日福利等。
2、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退休员工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内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第六条退休金发放1、公司应当按月发放退休金给退休员工,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制定。
2、员工可以选择将退休金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或者领取实物支票,具体方式由员工自行选择。
第七条退休员工权利保障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退休员工权利保障机制,及时解决退休员工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公司应当为退休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过上幸福安康的退休生活。
第八条退休后工作1、退休员工可以申请继续在原公司工作,但是按临时工的身份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报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
2、公司鼓励退休员工在退休后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九条员工违规处理1、员工在退休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的,公司有权终止其退休资格,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员工在退休后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终止其继续工作的资格。
第十条其他规定1、凡本规章制度未能明确规定的事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及处理。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最新规定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最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退养行为,保障员工权益,加强组织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凡接受本单位委聘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内部退养是指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规定退休条件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正式工作,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一种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各类职工的内部退养行为。
第五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退养管理制度,明确内部退养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职工内部退养的行为。
第七条职工对于内部退养,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申请和审核,不得私自行动。
第八条职工申请内部退养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九条内部退养的申请条件包括:(一)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规定的退休条件;(二)工作表现符合单位要求,无不当行为;(三)能够保证日常生活有足够的经济支持;(四)同意遵守本单位相关规定。
第十条职工申请内部退养应当提前向单位提交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审核程序第十一条职工提交内部退养申请后,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查,审核职工的申请材料及符合条件情况。
第十二条审核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单位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单位领导应当在接到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四条内部退养的职工,在离开工作岗位后仍享有下列权利:(一)办理相关退休手续,领取应有的退休金;(二)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三)接受单位的关怀和帮助。
第十五条内部退养的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二)按时接受单位相关安排的体检等工作;(三)定期向单位报告个人情况,保持联系。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退养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内部退养职工的相关材料和资料。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内部退养的职工进行生活调查,了解职工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内部退养管理办法.doc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文件三峡人字 [ 2002 ] 208 号关于印发《中国三峡总公司机关员工内部退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经总公司研究同意,现将《中国三峡总公司机关员工内部退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中国三峡总公司机关员工内部退养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总公司内部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工程建设部和驻外机构原正式员工。
二、正常内退条件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男员工年满55岁,在管理岗位上的女员工年满50岁)或连续工龄满30年。
对有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员工,经总公司批准,可适当放宽内退年龄。
三、内部退养期间的待遇1、退养期间工资按本人退养前一个月的基础工资、年功工资、岗位工资(含浮动部分)之和发放。
工资调整按总公司当年同级人员人均工资增长率的50%调整。
2、属于正常内退的员工,各类奖金按同级在岗员工平均数30%发给;属于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放宽年龄内退的员工,各类奖金停发。
3、三峡工程建设工地补助按每月15 天的标准发放。
住房补贴、通讯费、降温费、取暖费等按在岗员工标准执行。
岗位津贴、地区补贴和劳动防护用品停发。
4、退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不变,缴费工资基数核定等按在岗员工办法执行,继续享受各项补充保险。
5、退养期间,住房公积金及各项费、税等扣发办法与在岗员工相同。
6、今年内办理退养手续的,其待遇与在岗相同,退养待遇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员工内部退养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三峡总公司机关员工内部退养审批表》(见附表),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二级部门正、副职、专业技术管理骨干及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员工内部退养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员工管理处负责办理。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退养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退养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条公司内部退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内部退养条件第四条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内部退养:(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二)工龄满30年以上。
第五条职工申请内部退养,应满足以下条件:(一)职工本人自愿;(二)企业领导同意;(三)劳动部门备案。
第三章内部退养待遇第六条内部退养期间,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给予职工生活费。
第七条内部退养期间,公司应继续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第八条内部退养期间,职工的医疗、福利等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退养程序第九条职工申请内部退养,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内部退养协议签订前,公司应与职工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二条内部退养协议签订后,公司应向劳动部门备案,并通知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第五章内部退养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退养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退养职工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四条内部退养期间,公司应关注职工的生活状况,及时解决职工遇到的困难。
第十五条内部退养期间,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健康体检,关心职工身心健康。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职工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偿。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汇编范本旨在为 companies 提供一套完整的内部退养管理方案,以确保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内部退养管理工作。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退养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退养管理。
第三条内部退养是指公司在员工工作时出现体力或精神方面不适,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的退休或调整工作状态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内部退养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内部退养制度。
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退养措施。
第七条公司将为内部退养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和援助。
第八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尊重公司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将为内部退养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帮助其适应退养后的生活。
第十条公司将对内部退养员工进行定期的调查和评估,以保证其退养生活的质量。
第二章内部退养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一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退养条件。
第十二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三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疗证明和工作证明。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内部退养员工的实际情况安排退养时间和方式。
第十五条内部退养员工如果需要转岗,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六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退养程序来办理退养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将为内部退养员工提供福利和安置服务。
第三章内部退养员工的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内部退养员工享有与正常工作员工相同的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内部退养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福利方案。
第二十条公司将为内部退养员工提供必要的援助服务,帮助其适应退养后的生活。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对内部退养员工进行定期的关怀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在内部退养员工需要医疗援助和帮助时提供相应的支持。
第四章内部退养员工的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三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尊重公司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调整,配合公司的安排。
第二十五条内部退养员工必须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和工作情况,不得隐瞒事实。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退养制度,规范内部退养管理工作,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退养条件1. 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无法为职工提供工作岗位的,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2. 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公司内部退养条件的,可以申请内部退养。
3. 职工本人自愿申请内部退养,且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第三条内部退养程序1. 职工向公司提出内部退养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退养意愿。
2. 公司对职工的内部退养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与职工协商确定内部退养相关事项。
3. 公司与职工签订内部退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公司为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包括停止职工的工作,但仍保留其劳动关系。
5. 公司按照约定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标准,为职工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内部退养生活费标准1. 内部退养生活费的标准,根据公司支付能力由公司与职工协商确定。
2. 内部退养生活费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内部退养期间,公司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五条内部退养期间的权益保障1. 内部退养期间,职工的工龄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2. 内部退养期间,职工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 内部退养期间,职工如需重新就业,应与公司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内部退养期间,职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六条违反规定的处理1. 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 公司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3. 职工在内部退养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一份内部退养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劳动部门内部退养规定
劳动部门内部退养规定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颁布后,对于规范企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有的企业在分流富余职工时,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强迫退出岗位休养(以下简称“内退”),剥夺甚至侵害了职工的正当劳动权利。
为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法规的严肃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二、企业对在改革中精减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该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以提供转业培训,在采取这些措施以后,对部分人员可以引向社会或作为企业内部待岗人员,但不能办理“内退”。
三、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对确实有困难并已足额交纳失业保险金的企业,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用失业保险金予以补贴。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转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养老金。
四、各地劳动部门对企业贯彻国发〔1993〕111号令要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做法。
今后,对企业的此类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内部退养规定
内部退养规定第一条为了缓解公司年龄偏大员工岗位胜任力与公司岗位要求之间的矛盾,同时为了照顾部分年龄偏大的员工,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员工,均适用于本规定:(一)截至2008年10月31日,工龄在20年以上的原事业单位(即指原公路局系统)转企业编制的老员工;(二)距法定退休年限不足5年的;(三)本人无法胜任岗位要求且提出内部退养申请的。
(四)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个人申请,公司领导研究,本条第一款可适当放宽2年。
第三条凡符合第二条之规定并自愿享受内部退养待遇的员工,应向本部门或站的主管填报《内部退养审批表》,待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条内部退养条件审批合格的员工,需于享受内部退养待遇之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
凡不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的员工,均不得享受内部退养待遇。
第五条享受内部退养待遇有效期限以《内部退养协议书》规定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内部退养期间,有关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一)自享受内部退养待遇之日起,公司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放内部退养生活费。
内部退养生活费按如下标准核定:1.距法定退休年限相差5年(含5年)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按本人原月工资标准总额的85%核定;2.距法定退休年限相差4年(含4年)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按本人原月工资标准总额的90%核定;3.距法定退休年限相差3年(含3年)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按本人原月工资标准总额的95%核定;4.距法定退休年限相差2年(含2年)及以下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按本人原月工资标准总额的100%核定。
(二)公司继续为享受内部退养待遇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凡属个人应担负的部分公司将从内部退养生活费中代扣代缴。
(三)内部退养期间继续计算工龄。
(四)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之后,在没有公司审批许可的条件下,员工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内部退养协议书》,否则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模板
内部退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退养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内部退养是指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自愿申请退出工作岗位,公司同意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本制度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经济补偿和生活关照。
第四条公司开展内部退养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内部退养条件第五条员工申请内部退养,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自愿申请内部退养,且公司同意。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内部退养:(一)劳动合同期届满的;(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三)处于试用期、哺乳期的女员工;(四)公司认为不适合内部退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内部退养程序第七条员工申请内部退养,应当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内部退养的原因和意愿。
第八条所在部门收到员工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内部退养名单,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第十条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部门与申请员工签订内部退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内部退养协议签订后,员工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按照本制度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和生活关照。
第四章经济补偿和生活关照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计算。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关照,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过渡性住房;(二)提供医疗保险;(三)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四)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关照。
第十四条员工在内部退养期间,公司有权终止提供生活关照,并要求员工搬离过渡性住房。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内部退养制度规定三篇.doc
公司内部退养制度规定三篇第1条公司内部退休制度规定公司内部退休制度规定,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政策和公司现状,为解决公司人力资源过剩问题,公司内部退休制度执行如下:1 、内部退休条件在法定退休年龄的两年(含两年)以内。
2 、内部离退休人员待遇(1)内部离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对于有内部离退休工资的员工,公司每月计算支付1300元内部离退休工资。
如果公司在员工退休期间提高工资,员工的内部退休工资可以根据公司的平均增长率提高。
(2)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符合内部退休养老金、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要求。
个人对个人部分负责。
公司的责任部分由公司汇出;在职人员节日费为50%。
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安全及其他评估奖励。
(3)其他员工在内部退休后不再上岗。
在内部退休期间,可以计算连续服务。
当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他们将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
3 、内部退休程序的处理1、如果员工符合内部退休条件,并且公司确实需要他留任,则需要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从XXXX 1月1日至XXXX 12月31日的内部退休期。
3、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员工,由企业管理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4、本规定的解释属于公司治理人力资源部。
附上1、员工内部退休审批表2、员工内部退休协议附件1员工内部退休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特殊工种名称特殊工种期限退休时间应处理人事部意见(盖章)日期1月总经理意见签字日期1月董事长意见签字日期董事会意见日期1月。
公司补贴费用1月日,其他补贴费用附件2内部退休协议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1 、乙方在内部退休期间享受甲方规定的各项退休福利(1)对于通过内部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办理内部退休的员工,公司每月支付1300元内部退休工资。
如果公司在员工退休期间提高工资,员工的内部退休工资可以根据公司的平均增长率提高。
(2)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符合内部退休养老金、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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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内部退养规定
劳动部门内部退养规定
根据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劳社部发[2003]21号等文件的规定:
(1)国务院第111号令规定了办理条件、待遇和程序。
条件是: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程序是: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待遇是: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下岗职工可以办理内退。
(3)劳社部发[2003]21号文件规定: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
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
退养人员范围
退养人员范围特指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前,本市部分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本部门规定,对一些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但又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征地养老人员),实行企业内退养办法。
退养的待遇
退养的待遇由单位按月发给生活费。
生活费调整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所需费用由单位承担。
企业实施内部退养的对策
1、企业实施内部退养工作,要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操作,要制定内部退养工作的实施方案。
内部退养实施方案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尤其要注意征求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意见,内部退养工作实施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企业实施内部退养工作,要坚持职工自愿申请的原则。
企业要通过制定较为优惠的内部退养政策,引导年龄较大的职工退出工作岗位。
同时,企业要认真地做好内部退养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靠硬性规定,强迫职
工退出工作岗位。
3、企业在实施内部退养工作期间,要参照国家退休费标准为内部退养职工发放生活费。
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发放生活费的标准也不应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企业不能不经协商单方面降低内部退养职工待遇。
4、要加强对企业实施内部退养工作的指导。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出台更加具体和明确的关于企业内部退养方面的规定,要加强对企业从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能够熟悉和掌握现行的劳动保障政策,使企业能够正确、规范性实施内部退养的各种操作。
企业实施内部退养的问题
1、内部退养实施范围扩大化。
按照国家规定在企业内部实施内部退养必须是企业富余职工,而且年龄应符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这一条件。
但许多企业将内部退养实施范围自行扩大,如:不论是富余职工还是在岗职工,一律实行内部退养,有的企业将实行内部退养的职工年龄确定为男职工年龄达到53周岁,女职工达到43周岁,有的企业甚至规定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就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2、硬性要求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国务院《办法》中规定,企业办理内部退养要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而有的企业则由企业行政单方面做出规定,不经职工本人同意和申请。
如:凡男职工年龄达到55周岁,女职在达到45周岁的,一律由企业为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退出工作岗位。
3、企业与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不规范。
内部退养本身是企业行为,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之后仍然与企业保留着劳动关系。
因此,企业应继续与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与职工签订内部退养协议或直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在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内部退养协议中,应对内部退养期间的有关待遇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有的企业不再与内部退养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与其签订内部退养协议,结果在内部退养期间经常出现劳动争议和职工上访。
4、内部退养职工所享受的待遇差别比较大。
在企业实施内部退养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为内部退养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和交纳社会保险费标准差别很大,如有的企业能够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即参照退休标准发给职工生活费,而有的企业仅按职工在岗时工资收入的50%发放,甚至更低。
在为内部退养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问题上,有的企业不按照规定标准或按最低缴纳标准为内部退养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直接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5、单位单方面降低内部退养职工待遇现象严重。
近几年来,我们在处理职工集体劳动争议过程中,遇到多起由于企业单方面降低内部退养职工待遇而引发的职工上访和劳动争议,如:企业领导更换或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企业行政则单方面降低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和福利待遇,因此引发职工
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