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包括知识产权许可、转让、 投资等,并规范知识产权运营行为。
知识产权的保密和泄露应对
建立保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和 保密责任,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管理。
泄露应对措施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知识产权泄露,并 制定应对预案,一旦发生泄露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
结项
按照项目计划和目标,进行项目结项的申请、评审和总结, 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研究过程的管理
项目管理
01
建立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及时解决项目中
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进度管理
02
制定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监控项目进度,及时调整计划并采
取相应措施。
质量管理
03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项目质量标准,对项目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评估程序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按照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评 估委员会根据评估标准进行现场考察和审核,最终形成评估 结论。
监督的形式和责任
监督形式
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定期评估、抽查和专项调查等,以全面了解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水平。
监督责任
明确监督主体和职责,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对监督结果进行处 理和反馈,以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VS
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上述工作,并 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计划。
人员聘用与考核
中心应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对研究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 和评价,以确保研究质量。
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研究人员积极申请高级 别项目和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并对不符合要求的研究人员 进行适当的处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9.12
•【字号】豫科〔2024〕120号
•【施行日期】2024.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豫科〔2024〕120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规范、提升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制定了《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暂行)
2024年9月12日。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设工程中心,旨在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主要依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和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与****等合作单位紧密联系,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二章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四条根据*****产品发展需要,针对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科技含量、高增值效益的系列产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
第五条培训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六条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市、行业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条运用工程化研讨开辟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辈技术、提高产物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八条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与国内外学术界、科技界的广泛交流与联络,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第九条工程中心以****为归口办理部门,行政上接受其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工程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工程中心聘请顾问若干。
XXX的职责是审定工程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审查工程中心的财务开支,协调工程中心的管理、人事工作,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增强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完善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高等学校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决定启动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下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做好我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立项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结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以应用开发研究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目标,以提高研发平台的工程化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主要依托省内高等院校,联合企业,实施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三)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省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和行业信息服务,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五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的科研实体,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内涵。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与《河南省技术进步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决定》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下列简称工程中心),是指根据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与产业技术政策,以增强优势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与进展后劲、培养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为目标,以具有技术及综合优势的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为依托在我省组建的研究开发机构。
工程中心是我省创新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我省创新能力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工程中心的建设宗旨是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与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养、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与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与优势产业进展。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要紧任务是:(一)根据我省产业进展的需求,研究开发产业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二)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进展趋势,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与系统集成;(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与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与装备;(四)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汲取再创新、集成创新与国际合作交流,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五)提供工程技术验证与咨询服务;(六)为行业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等。
第五条工程中心的责任与义务:(一)工程中心应根据我省行业进展需要,与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与成果工程化目标;(二)工程中心要具有协作性与开放性,主动组织、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三)工程中心有责任承担国家、省与行业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并根据任务合同按时完成任务;(四)工程中心有义务将承担国家、省与行业任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向行业转移与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充分发挥市工程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参照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市工程中心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市工程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工程中心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企业类,主要依托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二是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和重点领域提供共性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制、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技术应用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
第四条企业类市工程中心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参与制定和执行本单位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建立完善研究开发和知识产权制度。
(二)针对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研成果开展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为规模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技术装备和技术标准,不断推出有技术含量、有经济效益的新产品,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鼓励技术输出成果进行技术交易合同登记。
(三)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注重产学研结合,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科技人才培育,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为科研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第五条公益类市工程中心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研发新技术,并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实行开放服务,承担国家、省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参与技术和重要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学管理,提高科研效益和技术创新能力,保障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制定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研究项目,保障科研条件,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发展科研人员和激励科研创新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和工程技术研究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
第五条主任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承担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人员按照研究项目的需要进行划分,分别负责不同的科研方向,实施研究工作。
第八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合作单位或团队,加强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
第三章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第九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制定研究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和任务,并汇总形成研究项目。
第十条研究项目根据研究方向和任务进行划分,确定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并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
第十一条研究项目的实施要求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科研进展和成果。
第十二条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科研条件保障第十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备,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科研设备,并及时更新和升级科研设备,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建立科研文献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科研成果的保存和共享。
第五章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第十六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交流,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积极申请科研成果的专利和著作权,保护科研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科技企业或技术推广机构,拓宽科研成果的转化渠道。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是依托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主要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第三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应突出产业特色,聚焦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企业研发实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中心设立理事会,作为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企业、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中心章程;(二)确定中心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大科研项目;(三)审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四)监督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五)决定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心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
执行委员会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等组成。
第八条执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中心章程和理事会决议;(二)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三)组织研发活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四)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六)负责中心的人事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第三章研发与成果转化第九条中心应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十条中心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中心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十二条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激励第十三条中心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研发团队的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中心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五条中心应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提升个人能力和中心整体水平。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一、总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依托我国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面向国家和行业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工程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为了加强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突出科技创新,强化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
3.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布局,加强产学研合作。
4. 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人才素质,促进人才成长。
5.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中心高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中心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中心的重大事项决策。
2. 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中心的学术指导机构,负责中心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成果评价等学术事务。
3. 中心设立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是中心的执行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行、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
4. 中心设立实验室,实验室是中心的研究实体,负责具体科研项目的研究实施。
三、运行机制1. 中心实行开放运行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2. 中心实行项目驱动机制,以科研项目为纽带,组织科研团队开展研究。
3. 中心实行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4. 中心实行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科研项目、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科研项目与成果1. 中心科研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企业合作项目四个层次。
2. 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政策和发展战略,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
3. 中心科技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为中心研究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支持。
4. 中心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的保护和推广,提高科研成果的市场竞争力。
五、人才培养与交流1. 中心应根据科研项目需求,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科研领军人才。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规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运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本规范。
二、中心性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科研机构,依托单位可以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
三、中心任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展前沿、核心技术研究,提供技术支撑和解决方案;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创新;3.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4.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
四、中心组织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般设立主任、副主任、研究员、工程师等职务。
中心通常设置办公室、科研部、人事部、财务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
五、中心管理制度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中心的整体工作负责;2.设立科研委员会,负责中心的科研项目的审批和管理;3.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立项、组织、执行和结题等程序和要求;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分享机制;5.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六、中心运行机制1.实施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成果评价;2.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加强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3.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合规;4.建立评价机制,评估中心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七、中心考核评估1.建立中心绩效考核制度,对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量化评估;2.定期组织各项考核活动,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3.评估结果作为中心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上报依托单位,并作为决策依据。
八、中心发展规划1.制定三年、五年、十年中心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2.根据中心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目标分解,加强工作跟踪和督导。
九、中心宣传推广1.加强中心品牌宣传,提升中心知名度和信誉度;2.加强与媒体合作,扩大中心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3.建立品牌推广机制,提高中心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汇编.doc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汇编4********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版本号:1.0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汇编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根据《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意见,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面向全国开放的科研机构,挂靠在********公司,并作为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
二、管理体制1.实行学术委员会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2.工程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术委员会聘任,任期3年。
工程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中心主任对工程研究中心的日常术活动和行政管理、梯队建设、资源管理等工程全面负责。
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某个方面的工作。
3.工程研究中心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中心日常行政事物,负责科研项目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任命。
4.工程研究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功能性果蔬食品领域的专家、者和河南省科技厅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技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技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人。
5.工程研究中心下设若干研究室,研究室是研究中心的基层研究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专职和客座研究人员开展科研究和其他术活动,管理并维护实验设施。
研究室设正、副主任一名,由研究中心主任遴选任命。
三、建设与研究经费1.在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在3年的建设期内共投入250万元购置设备。
2.工程研究中心设立开放基金。
3.工程研究中心积极鼓励研究人员申请其它专项研究经费,并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
4.工程研究中心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由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本研究中心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心名称:依托单位:(签章)推荐部门:(签章)所属领域:□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填报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洛阳市科学技术局编制一、建设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和意义1.本技术领域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建设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必要性;3.建设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可行性;4.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行业进步的带动作用;二、国内外发展趋势及国内、省内需求状况1.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与差距2.市内需求状况3.市内需求状况4.本技术领域的成果及分布状况5.国内从事本技术领域研究、开发和设计等的优势单位及水平比较三、依托单位已具备的基本条件1.依托单位基本概况企业规模(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在行业的位次;市场占有率;单位占地面积等等;)企业特质(企业获得的称号;通过的认证)企业主导产品和装备水平(国内外比较)2.科研成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在研项目情况3.科研队伍情况(所有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各自所占的比例)4.科研条件平台建设(科研基地面积、中试基地面积、仪器总值、中试生产线等)5.科研投入和经济实力(总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6.主要合作单位情况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1.总体目标2.近期目标科研开发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交流与合作目标科研条件平台建设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3.远期目标4.主要任务计划要开展的研发项目科研成果转化及转让取得的效益人才队伍建设交流与合作五、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总体设计和结构布局1.中心的运行机制组织建设(工程技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等)研发机制财务运作机制(中心与依托单位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管理制度(人才、奖励、财务等)工程技术管理委员会人员情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人员情况:2.机构设置(机构框图)3.人员配备情况工程中心人员配置情况: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2—3人)4.已有仪器设备清单及总值六、建设方案1.实施方案概述2.规划和计划3.工作班子及实施方案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职称)4.新增仪器设备清单及经费概算七、资金计划。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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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章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章制度
1.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结构,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2. 人员管理:制定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制度,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3. 项目管理:制定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和验收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项目能够高效、有序进行。
4. 财务管理:制定财务预算、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财务安全和规范运作。
5. 知识产权管理:制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转化等方面的制度,保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技成果得到充分的利用和保护。
6.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安全稳定运行。
以上规章制度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日常运作中必不可少的管理规定,能够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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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作者------------------------------------------日期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作者 ❒☐☐♦ ∙点击数 ∙评论共 条 收藏此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的主体之一。
为促进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其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 、旨在探索建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缩短成果转化的周期;∙∙∙∙∙∙ 、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发挥其辐射与扩散作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面向重点和优势行业,以加速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为目标,有重点地支持一批科技水平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之成为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第三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按照❽统筹规划、突出优势、制度创新、支撑发展❾的原则,主要依托我市支柱产业、优势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核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等,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❽开放、流动、联合、竞争❾的科研开发实体。
∙∙∙∙∙∙ 第四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适应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新产品。
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洛政〔2006〕200号)精神,规范我市企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的管理,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建立“研发中心”,旨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加速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技术支撑和优化的运行机制。
本办法仅指除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外的企业研发中心机构。
第二条“研发中心”是企业中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是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一)收集与调研与企业相关的国内外行业技术发展的信息,制定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发展战略;(二)组织科技人员对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攻关研究,为企业不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三)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的传统工艺进行改造提升,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同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对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五)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开展学术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有效保护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七)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相关研究开发、试验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条“研发中心”应具备的条件:(一)企业重视“研发中心”工作,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能为“研发中心”建设提供研发场所、资金、设备等必要的条件;(二)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经济效益良好,重视科技投入,研究开发经费来源有保障,所需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要占企业年销售额的1%以上;(三)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先进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研究或实验室面积须达人均(技术研究设计人员)8平方米以上,用于技术研发的各种仪器设备的总值在100万元以上;(四)具有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和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专业从事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五)“研发中心”组织体系较为完善,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第四条“研发中心”的组建与认定程序:(一)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特点的建设方式自行组建“研发中心”;(二)对符合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认定“研发中心”.须填写《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研发机构设置的有效证件、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要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等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三)市科技局对申请认定“研发中心"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四)通过验收的“研发中心”,由市科技局认定为“洛阳市企业研发中心”,并颁发牌匾。
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9、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类型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
是否在省定产业集聚区内
□是□否
产业集聚区名称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地址
银行信用等级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职工总数
研发人员
副高级技术人员
注册资金
资产负债率
上年度销售收入
研发投入
研发场地面积
研发设备价值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人员配置情况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一、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二、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三实施方案
五、新增仪器设备清单及经费概算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数量
主要用途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添置方式
经费概算
经费合计
添置方式为:国内引进、国内购置、自行研制
六、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万元):
来源
预算金额
(万元)
比例
(%)
市拨款
银行贷款
自
筹
部门
县区
依托单位
其它
合计
依托单位意见
依托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推荐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市科技局归口专业科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意见
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请书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签章)
推荐部门:洛阳高新区(签章)
所属领域:□工业□农业□社会发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目的:为使研究中心人事管理科学、合理,根据国家规定及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行为规范一、中心员工应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严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公益性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富有爱心,主动关心社会,关爱他人;要富有正义感,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二、中心员工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和技术,按规定积极参加中心的政治、文化、技术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素质,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三、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对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或临时交办的任务,必须无条件、坚决地服从。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反映,也可以保留意见;重大问题和紧急问题,必须立即反映,必要时可以越级反映。
四、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原则,做好交接工作,按时报到。
五、不得从事与本中心生产、经营有关的第二职业。
有知情人不得隐瞒,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举报,也可直接向中心主任反映。
六、集中精力,专心致志,以“主人翁”思想认真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
七、严格执行“技术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制度”,高度树立质量是中心生命的意识。
八、按时上下班;病假、事假、补休等,必须提前办理批准手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九、上班做到不串岗,不闲谈,不大声喧哗,不进行无组织的文体活动,上班前不喝酒,不在中心区域吸烟,不随地吐痰;下班前整理好文件资料,放置好材料工具,打扫好工作场所,擦洗好工具、设备,关好门窗、电脑并切断电源。
十、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谈吐文明,举止大方,尊重领导,团结同仁,进入中心必须佩戴上岗证。
按规定穿戴着装,严禁赤膊、穿背心、短裤和拖鞋等上班。
十一、接待外部宾客或与中心业务相关的外部人员,使用礼貌用语,守信、守时,不卑、不亢、不损人格。
第二条:招聘制度一、中心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行政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行政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二、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行政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行政部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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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07/7/17 11:51:47 作者:root 点击数:4464 评论共:0条收藏此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的主体之一。
为促进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其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
1、旨在探索建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缩短成果转化的周期;
2、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发挥其辐射与扩散作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3、面向重点和优势行业,以加速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为目标,有重点地支持一批科技水平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之成为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突出优势、制度创新、支撑发展”的原则,主要依托我市支柱产业、优势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核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等,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
1、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适应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新产品。
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2、培训行业领域需要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3、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实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运用其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五条洛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托单位应是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独立的科研机构或企业,也可以是多个科研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组合起来的群体。
联合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依托单位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2、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进步奖,在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3、有健全的企业科技开发机构,至少拥有7人以上的专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的人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究或实验室面积人均(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8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5、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
匹配资金的落实;
6、拥有一支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应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围绕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择优选点,采取“成熟一个、论证一个、审批一个”的方法建设,分期分批组建。
第八条凡符合第六条条件的单位,均可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科技局。
第九条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论证或评估,并进行现场考察,对论证通过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正式批复,正式授予“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制作并悬挂统一牌匾。
第十条对竞争性强,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项目,市科技局将采取招投标的形式组织立项,具体按照省、市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组织成立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领导小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接受其统一领导,受其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取边组建、边完善、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其应逐步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运营一年以上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由依托单位自行管理,经济上实行单独核算,业务上受市科技局指导。
鼓励有条件的申报单位直接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权负责中心的工作。
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和解聘,报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备案。
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不宜变动。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成立主要由依托单位、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主管部门领导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有关发展方向,监督审查财物预决算,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间的关系等。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设立由依托单位和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的技术(学术)委员会,它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指导中心确定研究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组织研究成果评价。
技术(学术)委员会由5名以上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成员由建设单位提名,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由依托单位颁发聘书。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每年应针对本行业、本领域急需的新材料、新工艺等关键技术问题,提出年度创新计划,提交技术委员会审议。
第十六条依托单位必须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固定的编制,稳定的技术队伍,除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研究开发、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及高、中级技术工人等固定人员外,应积极创造条件,吸收国内外相关流动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实施成果转化、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试验。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经常与本行业或领域内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开展技术交流与研讨。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等科研成果均应署中心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及申报奖励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中心建设及运行期间所需经费筹集采取“单位自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的原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充分利用依托单位现有的科研、人才等综合优势和基础条件,依托单位应成为其科研后盾,并为其提供行政保障和后勤支撑等。
第十九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实行“开放、流动”的运行
机制,主要通过其自身面向市内外相关行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合同),实行有偿服务,并逐步实现科研—开发—产品—市场的良性循环。
所取得的经济收益,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的更新、开展工程技术研究等自身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条中心建设运行所需的财政拨款,应专款专用。
主要用于购置必需的仪器设备、中心的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人员培训以及收集技术资料和学术交流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
新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实行统一管理,并纳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共享。
第五章评估及考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于每年的一月底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本年度工作计划、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有关调查统计报表,作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的主要依据,市科技局将对中心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
第二十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
市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每年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及绩效参照《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见附表)进行评估。
评估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
对评估优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科技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安排中心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省、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对评估不合格者,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者,撤销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资格并摘牌,并酌情收回国家有关投资或调出有关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