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名单
西城 区 后 广平 胡同39号
58575990 党卫星
丰台 区 光 彩北 路10号
87280754
高春利
12
北京市卫生系列(内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13
北京市卫生系列(外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14
北京市卫生系列(药护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15
北京市卫生系列(公共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16
北京市卫生系列(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卫生局
北三 环 中 路37 号
82083208 林绍海
17
北京市卫生系列(全科医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18
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教委
海淀 区 北 四环 中路267号北京 奥运大厦
66074788
陈静
4
北京市技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西城 区 永 定门 西街5号
63167915 康英
市人力社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西直门外南路2 号
68354531 王敬波
6
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科委
海淀 区 四 季青 路7号院2号楼
66153440
唐爱雯
66184965
7
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利代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知识产权局
西城 区 德 胜门 东大街8号
19 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26•【字号】京卫组字[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卫组字〔2010〕39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市中医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海外引才计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2010年5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和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2010年人才引进专项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卫生局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就做好北京市卫生局系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密结合北京市卫生局系统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作用,为推动首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2010年人才引进专项工作计划》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寻访人才、引进人才,力争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31名。
具体引进计划见附件3。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来英为组长的北京市卫生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北京市卫生局系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组织处、人事处、科教处、财务处、宣传处及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中医管理局的有关部门组成。
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农业技术
高级农艺师
高级畜牧师
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
北京市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农学
蔬菜
畜牧兽医
林果
气象
环保
园林绿化
农田水利
水产
北京市从事农业技术及与农业技术紧密相关的部分工程技术的人员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6
图书资料
副研究馆员
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药学
中药学
北京市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药学专业人员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8
卫生技术
副主任法医师
北京市卫生技术系列(法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法医病理
法医物证
北京市司法系统专业人员
北京市公安局
19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环保
电子信息
天文
群众文化
在北京市艺术馆、文化馆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
北京市文化局
29
档案
副研究馆员
北京市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档案
北京市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
北京市档案局
30
文物博物
副研究馆员
北京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文物
博物
北京市从事陈列、考古、保管、鉴定工作的人员
北京市文物局
广播电视艺术
北京市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人员
北京广播影视集团
38
艺术
艺术一级
艺术二级
北京市艺术系列(话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关于批转《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批转《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6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山西省卫生厅拟定的关于〘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安排意见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卫生厅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全省各类型医疗卫生单位中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包括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仍继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全民事业单位中,实行评聘分离和申报评审第二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本单位允许设臵的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0年8月31日,已年满法定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3)各类非公有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定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4)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及职业道德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勤奋学习,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科研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
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一)申报范围: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位工作且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经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
卫生管理研究包括22个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按《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301号)执行。
留学回国人员首次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研究能力和业绩成果,经单位推荐同意,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
(四)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申报程序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京卫人字[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9〕28号)各区县卫生局,各直属单位,中央在京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为了确保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质量,北京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将分专业组建2009年至2011年“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家库的专业设置专家库的专业设置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卫生科研等专业。
各专业名称见《北京市卫生评审专家库专业分类》(附件1)。
二、专家库的组成专家库由主任委员库、专业答辩评议组组长库和成员库等三部分组成。
三、专家库候选人的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医德医风好,学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衷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审工作职责;2、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3、在本专业学术领域中有一定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答辩、评审工作。
(二)其他条件1、主任委员库遴选条件在卫生技术、卫生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为某专业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
或在实践中以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发挥管理科学的作用,取得众所公认的成就,在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者。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京卫发[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卫发〔2010〕20号)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管理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中央和北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要求,结合北京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2010年5月31日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大力推进首都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央和北京市人才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北京市卫生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北京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围绕首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坚持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首都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确定总体目标为:建设一支在国内外卫生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支能够满足首都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支能够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战略思维、领导水平高的卫生管理人才队伍,逐步形成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层次合理、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卫生人才队伍。
2019年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导语】⽆忧考从北京卫⽣⼈才获悉,2019年北京市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区卫⽣健康委,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2019〕7号)⽂件精神,现将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上申报问题 为了使报名⼯作更加⽅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计算机络申报⽅式。
申报⼈即⽇起可登陆北京卫⽣⼈才()进⾏上申报,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致,各单位⼈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我中⼼。
⼆、答辩与评审 卫⽣管理专业考试合格,经单位推荐委员会在结构⽐例内推荐,申报初、中级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员,经北京市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卫⽣管理专业考试合格,经单位推荐委员会在结构⽐例内推荐,申报副⾼、正⾼级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员,先参加卫⽣管理研究专业答辩评议组的答辩评议,再经北京市卫⽣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答辩主要围绕申报⼈的管理研究⼯作的研究⽅向、业绩、课题、成果、论⽂等内容,由专家提出相关的问题,答辩时间⼀般为25-30分钟。
三、报送材料 (⼀)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市卫⽣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区卫⽣健康委提交区职改(⼈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
2.申报⼈员的公⽰情况。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
(⼆)个⼈需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份(申报系统⾃动⽣成)。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4.21•【字号】京卫医字[2010]85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85号)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为加强对执业医师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北京市卫生局第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地区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市行政区域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办法。
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
第七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医师协会,负责本市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对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并上报领导小组。
医学管理人才职称改革及现实问题探索
摘要: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是医疗机构发展软科学两个支柱。
技术决定了医院行业水准的高度,而管理决定了医院发展质量的深度。
如何有序规划专科发展、配置资源,如何扶持高精尖技术的研究、集中优势力量打造专科精品,医学人力资源配置、医学装备的配置规模和倾向等,都涉及到综合管理知识的运用。
因此医院管理是方向性、战略性的组织活动。
需要由专业、专职、专技的人才进行总体设计和实施。
但现行主流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序列仍然停留在医药护技的技术路线模式中,缺乏战略性的管理视野,和对发展趋势、技术前沿的前瞻性地谋划。
本文旨在探索医院管理专业职称的改革问题,进一步提升医院卫生管理水平和质量。
关键词:卫生管理;职称改革;制度创新;组织激励赵 兵 张 洋◆ 医学管理人才职称改革及现实问题探索专业技术职称是医院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和衡量指标。
目前医药护技都有完善的技术职称体系和晋升路径。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决定了科研、技术、资金、晋升等资源的配置方向,涉及从业人员切身权益。
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人员综合素质,具有正向引导作用。
但职能部门管理岗位无适用专业技术职称制度设计,游走在医学职称系列之外,在非医学职称中寻求机会,适用性、导向性都不能契合管理现实。
一、医院职称体系现状和医学管理人员职称困境缺乏政策依据和制度安排,未在医学类职称的覆盖之下,卫生管理作为医院运行发展的重要一环,产生了一系列现实问题和困境。
(一)产生逆向激励和职业倦怠,不利于专业技术发展。
医药护技管中前4类人员有完善的职称考评晋升体系,资格条件、晋升途径清晰。
而管理系列无相关职称可评,无法量化贡献大小、工作优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具备组织激励的作用。
管理系列转考评非医学职称系列,如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政工师、研究员等系列。
出现不聘、低聘,同工不同酬,待遇有差别,易出现职业倦怠,影响专业技术提升。
(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低,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
管理人员在医院人员占比较小,是关键少数,体现医院管理水平层次。
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朝阳区卫生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字[2010]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网上申报申报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与个人离线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申报人可登陆网站(; ;北京卫生人才网.cn;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cn)在网上申报或下载离线录入工具(有关网上申报和离线录入的说明请关注北京卫生人才网申报人须知)。
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人资料后务请按规定时间上报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申报人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与报送的相应纸质材料一致。
二、需明确的几点政策(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
1根据人保部和卫生部有关职称文件精神,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二)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6号)执行。
(三)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四)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执行。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1.29•【字号】京卫人字[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10〕3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委、办、局、总公司,各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地区201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09〕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设置专业2010年设置卫生科研(中级)、放射卫生防护技术(中级)、心电图技术(初级师)、眼科技术(初级师、中级)等4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北京地区201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09〕208号)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三、考评方式和考试科目(一)新参加工作的相应专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时,可初次认定以上4个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初级士晋升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心电图技术、眼科技术)的人员,需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4个科目考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三)初级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卫生科研、眼科技术、放射卫生防护技术)的人员,需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1门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合格且符合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者,由北京市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即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证书管理通过以上方式取得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8.23•【字号】京卫疾控字[2010]95号•【施行日期】2010.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0〕95号)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研究院所: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2010年下半年考试工作将于今年9月份进行。
现就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考试专业设置(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放射防护)(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五)职业病诊断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或登陆首都之窗 北京卫生局网页专题栏目职卫机构管理下载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考;请将报名表交到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公室。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7--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2、报名地点: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114房间(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3、联系人:张丽英王竞梅;联系电话:64407058。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于2010年9月20日后关注北京卫生信息网,届时进行网上公布。
附件: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卫人字[2010]27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0.09.14【实施日期】2010.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10〕27号)各直属三级医院: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80号),今年市卫生局在本着积极试点、稳步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直属三级医院试点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一)申报范围:各直属三级医院管理岗位中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经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
(二)申报条件:按《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80号)执行。
鉴于今年首次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点工作,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长期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考试报名前填写《破格审批表》(可在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并附有关业绩材料报送市卫生局人事处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经单位推荐同意,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关于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执行。
鉴于今年首次试点开展此项工作,职称外语可“先评后考”,评审通过者,待职称外语通过后,再行办理职称备案、发证以及聘用手续。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丰台考点考场地址及乘车路线
请各位考生注意:各考场周边不方便停车,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
一、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丽泽中学(初中部)[图中绿色标记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2号(丽泽中学西门)
乘车路线:310、335、340、351、354、480、604、657、689、694、736、740、913、937路支、944路支、959、967、967、... 981、996、998、特7、运通115 叉路口站下车
二、首都铁路卫生学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07号
公交车:300、368、691、692、698、927(专)957支968、971、973、977、988、993、特8、运通103、108、483、631、
654、324在三环夏家胡同下车
49、351、67纪家庙下车
咨询电话:83600182
三、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
公交车:937(专线到羊访的)719 736 67 804 744 952 353 917 952路到四合庄下车,路北即是。
咨询电话:63788257 63738051。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意见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2.07.08•【字号】京卫人字[2002]36号•【施行日期】200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意见(京卫人字[2002]36号)各区、县卫生局、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1)97号)和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北京地区(军队系统除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北京地区(军队系统除外)经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
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北京市卫生高级职评条件(全文)
北京市卫生高级职评条件(全文)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1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的实际,现将2010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需明确的几点政策(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101号)执行。
(二)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31号)执行。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37号)以及《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111号)执行。
(四)关于对2010年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38号)精神,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10]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
对无故拒绝到社区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
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2024年北京市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
一、选择题1.卫生管理决策中,以下哪项是评估卫生项目效果时最常用的定量分析方法?A.德尔菲法B.层次分析法C.成本效益分析D.头脑风暴法2.在医院管理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是:A.加强医疗设备采购B.提升医护人员专业技能C.扩大医院规模D.增加广告宣传投入3.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共卫生管理的基本职能?A.疾病预防与控制B.医疗服务提供C.健康教育促进D.环境卫生监督4.在卫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用于存储、处理和分析医疗数据的核心软件是:A.财务管理软件B.医院信息系统(HIS)C.办公自动化系统(OA)D.人力资源管理软件5.卫生管理研究中,常用的χ²检验主要用于检验:A.两个样本均数的差异B.观察频数与理论频数的符合程度C.变量间的相关性D.数据的正态性6.美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公共卫生革命强调的核心是:A.增加医疗投入B.改变不良生活方式C.扩大医疗保险覆盖D.提高医疗技术水平7.医院门诊工作常提到的“三多一短”特点中,“一短”指的是:A.挂号时间短B.候诊时间短C.诊疗时间短D.缴费时间短8.在卫生资源配置中,以下哪项原则强调根据人群健康需要和卫生服务需求来分配资源?A.公平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效益最大化原则D.供需平衡原则9.健康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将:A.健康知识转变为健康信念B.健康信念转变为健康行为C.健康行为转变为健康习惯D.健康习惯转变为健康生活方式10.下列哪项是卫生管理研究中,评价卫生政策效果时常用的定性研究方法?A.问卷调查B.深度访谈C.随机对照试验D.回归分析。
北京市卫生管理职称考试培训
北京市卫生管理职称考试培训一、培训背景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卫生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北京市卫生管理部门决定举办卫生管理职称考试培训,为广大卫生管理人员提供一个系统学习和提升的平台。
二、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卫生管理人员掌握卫生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提高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具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卫生管理人才。
三、培训内容1.卫生管理基本理论:卫生政策、法规、伦理等基础知识;2.卫生资源配置与管理:医疗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等的配置与管理;3.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质量评估、持续改进等方面的知识;4.公共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5.卫生组织管理与创新:组织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四、培训形式1.线上课程:利用网络平台,提供视频教程、在线讲座等形式的学习资源;2.线下实践:组织学员参与实地考察、案例分析等活动,提高实践能力;3.专题讲座:邀请卫生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分享行业经验与见解;4.小组讨论:鼓励学员分组讨论,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五、培训师资本次培训邀请了卫生管理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学术背景,能够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六、培训评估与证书1.培训评估:学员需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结业证书;2.证书:完成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将获得北京市卫生管理职称考试培训结业证书。
七、总结北京市卫生管理职称考试培训是一个旨在提高卫生管理人员专业水平的重要平台。
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学员将全面提升自己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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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卫人字[2010]2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0.09.14
【实施日期】2010.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
(京卫人字〔2010〕27号)
各直属三级医院: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80号),今年市卫生局在本着积极试点、稳步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直属三级医院试点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各直属三级医院管理岗位中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申
报条件者,经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
(二)申报条件:按《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80号)执行。
鉴于今年首次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点工作,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长期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考试报名前填写《破格审批表》(可在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并附有关业绩材料报送市卫生局人事处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经单位推荐同意,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关于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执行。
鉴于今年首次试点开展此项工作,职称外语可“先评后考”,评审通过者,待职称外语通过后,再行办理职称备案、发证以及聘用手续。
(四)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3〕37号)以及《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0〕111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考试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可通过北京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1门卫生管理专业考试。
2、考试级别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等4个级别。
3、考试内容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卫生事业管理(约占40%)、医院管理(约占30%)、卫生经济(约占30%)等。
参考用书如下:
《卫生事业管理学》,郭岩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
《医院管理学》,周子君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
《卫生经济学》,吴明主编,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
考试大纲可到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暂不组织考试培训。
4、成绩管理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通过者,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由市卫生局颁发考试合格证书,并作为申报相应级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材料之一。
5、考务管理
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二)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根据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岗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