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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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 年度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晋政文〔2018〕239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 年度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晋政文〔2018〕239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 年度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度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晋政文〔2018〕23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直各单位:为做好 2018 年度涉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8 〕 47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 2018 〕63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 2018 〕 92 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对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现行有效的以晋江市人民政府及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共取消证明事项 22 项。

取消的证明事项,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晋江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21日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序号取消的证明事项名称申报人在我市缴纳社保及个税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人在相关金融机构任职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申请对困难企业担保奖励 , 须提供困难企业所在镇街的证明4申请兑现购买我市企业生产的设备奖励,需提供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设备证明5双方对公账户往来资金证明6申请机构设立培育奖励,须提供业务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7申报后备企业,须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8成功挂牌上市资金奖励,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市前三年及上市当年完税证明9场外市场挂牌资金奖励,须税务部门出具挂牌前一年及挂牌当年完税证明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追加奖励,须提供成功进入创新层证明文件1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追加奖励,需提供定向增发再融资证明文件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追加奖励,须提供政策兑现当年度及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13后备企业纳税补助,须提交对应项缴税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14兼并重组奖励,被收购海外企业提供所在国证明文件15兼并重组奖励,收购海外企业,需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汇款证明兼并重组奖励,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和股权证明文件17股权投资企业奖励,须提供每季度银行开具的资金托管证明材料18企业营业执照及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19银行出具并经银监部门核定的日均托管金额证明20转制变更登记意见(转制证明)21转制证明22转外就医核对表——结束——。

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第一村民小组等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上诉案

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第一村民小组等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上诉案

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第一村民小组等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2【案件字号】(2019)闽行终110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爱钦陈生奇黄吉明【审理法官】林爱钦陈生奇黄吉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第一村民小组;泉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第一村民小组泉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第一村民小组泉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刘金区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李后兵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金区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李后兵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金区李后兵【代理律所】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晋江市人民政府【被告】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第一村民小组;泉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复议机关质证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1989年3月15日,晋江县金井镇丙州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丙洲村委会)与加排盐场签订一份《境界与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载明:经协议双方代表和土地调查境界调绘组同志三方实地踏查确认加排盐场与丙洲村的土地权属界线。

该协议同时约定由双方分别报送乡、县人民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局保管存档。

晋江县土地调查办公室权属界线调绘组两名工作人员在该协议书上签字。

该协议书同时附有一份《行政使用界线调绘记录表》。

2005年3月31日,丙洲村委会在《权属界线使用协议书》签章,确认丙洲村与原加排盐场的权属界线。

《权属界线使用协议书》及所附的权属界线示意图和权属界线调绘记录表,均只有丙洲村委会的签章,无加排盐场的签章。

晋江农业局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基本情况表

晋江农业局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基本情况表
2
农村一二三产1个农业观光旅游项目
已完成中部山地马拉松线路的规划设计,根据市委5.3会议纪要,正进行招商建设。
3
绿道试验段建设
包括北部山海绿道、都市绿道、中部马拉松绿道、南部滨海绿道的试验段建设。
开展试验段建设
4
乡村风景林建设
对村(社区)主干道实施苗木种植,种植品种以花化苗木为主,打造不同色调的乡村色带,提升绿化景观效果。
第一季度规划设计;第二、三季度具体实施单位开展建设;第四季度项目管护。
5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总造林3000亩,其中:沙岸林带修复造林1000亩,滩涂造红树林2000亩;基干林带租转征300亩,高速森林通道租转征500亩。
第一季度规划设计;第二、三季度具体实施单位开展建设;第四季度项目管护。
6
裸露山体及矿山修复
第一、二季度基本完成青少年体验中心、办公楼、管理用房主体建设;第三、四季度完成马舍、运动场建设。
10
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项目
片区内的土地流转、安征迁工作、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季度完成拓展区涉及西园街道辖区内的临时搭盖拆除,启动拓展区一期土地整理;第二季度完成一期土地整理、启动二期土地整理及一期的规划建设;第三季度完成二期土地整理,启动三期土地整理及二期的规划建设;第四季度完成一期规划建设及三期土地整理,启动三期规划建设。
8
山体林分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
总造林25000亩,其中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10000亩,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15000亩。
第一季度规划设计;第二、三季度具体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第四季度做好项目管护。
9
国家级晋江马保护区建设项目
用地200亩,建设标准化马舍15幢、办公楼、兽医室、消毒室、育种舍等,完善牧草基地、灌溉设施。

莆田市农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田市农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田市农业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总结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网传〔〕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报告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荔城中大道机关大院号楼,邮编:,电话:,传真:)。

一、概述年,莆田市农业局紧紧围绕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条:其中,累计主动公开文件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文件条,全文电子化率,作为依申请公开文件条,不予公开文件条。

(二)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年,市农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网传〔〕号)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制定了《莆田市农业局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年莆田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及时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提高思想认识。

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思想;严格考核制度,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局内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18〕108号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18〕108号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18〕108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有关处(站):为深入贯彻品牌强农战略,现将《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福州市农业局2018年4月17日附件:2018年福州市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推动我市品牌农业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品牌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拉动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为依托,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强化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创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与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农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确保农业品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

做好农业品牌建设总体设计和工作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对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努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创造有利于品牌培育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企业主体。

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注重品牌创建,加强品牌推广,提升企业农产品品牌价值。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的批复-晋政文〔2018〕26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的批复-晋政文〔2018〕26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的批复晋政文〔2018〕268号市水利局、城乡规划局:你单位报送的《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第 43 次常务会及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治水规划》)《治水规划》现状调研分析较为深入详实,符合有关上位规范及《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 2030 )修编》要求,功能定位准确,目标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规划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会审纪要有关要求,能够对我市近、远期的治水工作起到较强的指导、控制作用。

(一)同意综合治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晋江流域、九十九溪、湖漏溪等 21 条流域。

规划现状年为 2016 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 2020 年,规划远期水平年为 2025 年。

(二)同意综合治水总体目标。

营造“生态绿城、水韵晋江”的优美水环境,基本实现“水系通畅、水体清洁、水质优良、水景美丽、供水保障、防洪安全、机制灵活、管养到位”的目标,推进我市水治理体系和水管理能力走在全省前列。

(三)同意综合治水规划内容。

从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水景观与水文化、保障机制等5 个方面,提出防洪排涝及河道生态配水、生态水利工程、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水景观提升打造、治水节水理念与创新等 6 大规划体系。

二、《治水规划》的实施《治水规划》是系统解决我市水问题,保障水资源供给和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打造水景观和水文化的纲领性规划。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将综合治水规划成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为指导镇村规划、片区规划的纲领性文件。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18〕32号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18〕32号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正文:----------------------------------------------------------------------------------------------------------------------------------------------------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18〕32号各县(市)农业局、福州市种子管理站:为贯彻落实《种子法》,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规范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确保我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 1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用种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福州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抽查计划和分工(闽农综明传[2018] 16号)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种子管理站负责本辖区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检验样品的扦取和农作物种子的外包装标识的监督抽查工作。

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对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种子检验样品的扦取,并负责对所有检验样品进行检验。

根据省农业厅的闽农综明传[2018] 16号文件要求,分春、秋两次进行种子市场抽查活动。

按照双随机抽查原则,制定年度随机抽查方案,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时间等。

全市计划共抽查8~15家(次)种子经营主体,40个种子批样(详见附件1)。

二、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内容与依据1、种子实物质量:种子实物质量主要检测种子的水分、净度和发芽率三项,由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19.04.02•【字号】扬农〔2019〕37号•【施行日期】201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了推进全市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按时按质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3月中、下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3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6个县(市、区)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汇报及督查组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项目建设的组织推进措施有力、实施进度较快、工程质量较高、管理严格规范。

截止3月31日,全市各类项目建设的进度分别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完成70%,产业化补助项目完成95%,丘陵山区项目完成60%,高沙土治理项目完成30%。

总体来看,高邮、仪征等地各类项目进度较快。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各地的主要做法有:(一)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年度项目的建设,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矛盾协调,进一步明确项目乡镇和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的履约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以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宝应、高邮、仪征等地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年度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宝应、高邮、江都等地专门发文,明确乡镇的主体责任地位,并加强对乡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查考核。

(二)活动推进。

各地分别组织召开了项目开工动员会、推进会、观摩会,开展调研座谈等活动,观摩项目现场,交流建设情况;坚持领导分工挂钩制度,重点项目专人挂钩、有人负责,并对重点和难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各地还采取包干、巡查、例会、约谈等措施,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高邮、江都、广陵等地坚持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程进度交流会,每月召开一次项目现场推进会,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试论晋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试论晋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8 年第 7 期(下半月)Nong Min Zhi Fu Zhi You 农民致富之友11财经◎农业经济1 晋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现状1.1 强化制度建设出台《晋江市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晋江市村级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实施细则》《晋江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晋江市村(社区)专用收款票据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重要保障。

1.2 紧抓业务培训举办多期由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主任、代理会计、村级报账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5年来共培训2450多人次;组织5期全市村级干部财务管理培训班,培训1960人次;主动参与各镇(街道)举办的村主干、村级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参加的业务培训会议30多场次,以会代训2352人次。

通过培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知识,深化监督指导,促进规范管理、指导履行民主决策处置农村集体资产。

1.3 坚持例会推动每月召开代理会议办公例会,抽取一个村(社区)的会计凭证供参加会议的代理会计查阅,探讨交流会计记账和审核的经验做法。

截止目前已举办3期,通过现场讨论解决业务问题12个,2018年3月首次以市农业局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答复各镇(街道)提出的财务处置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为全市统一村级财务核算口径提供核算依据。

先后参与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全市392个村务(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培训会议;陈埭镇、东石镇、梅岭街道村主干、报账员、村务监督委会主任参加的财务管理培训会议,累计5场培训1078人次。

1.4 实施重点审计筛选确定20个重点村(社区),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过程履行规范程序,注重会计资料真实性审查,客观评价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征求被审计单位修改意见后,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在村(社区)财务公开栏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对群众信访涉及村财部分的重点收支,依法依规进行清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就反映村财部分形成信访答复书,向信访人答复。

胡萝卜高产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措施

胡萝卜高产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措施

庄亚荣(晋江市农业局,福建 晋江 362200)摘 要:福建省晋江市气候条件优越,尤其在冬春季节,特有的“倒春寒”天气,昼夜温差大,特别适合胡萝卜的生长,晋江市已逐渐成为全国胡萝卜最大供应地。

然而,随着晋江市大量种植胡萝卜,胡萝卜病虫害问题的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基于此,本文就晋江市胡萝卜高产栽培技术及病虫害治理措施进行深入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胡萝卜;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胡萝卜的栽培历史可以追溯到13世纪,由伊朗引入我国。

在元朝时期,李时珍曾在《本草纲目》中记载,胡萝卜为伞形科植物,植物呈红色或黄色,长圆锥形。

胡萝卜原产于中亚和亚洲西部地区,胡萝卜于元朝传入我国,那时胡萝卜被称为甘荀,是野胡萝卜的变种。

由于颜色鲜艳、香甜可口、嫩脆多汁而受到人们的欢迎,常被人们成为丁香萝卜,最初在我国北部地区种植,后来黄河流域和南方地区也开始种植胡萝卜。

胡萝卜味美,富含多种维生素和钙铁等人体所需的多种营养元素,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和保健功能,素有“小人参”的称号[1]。

长期食用胡萝卜,可降低血液中胆固醇的含量,还能有效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

胡萝卜适宜生长于空气相对干燥、土壤肥沃、昼夜温差大且干湿适宜的环境中,如北方地区比较适宜栽种胡萝卜。

福建省晋江市地处低纬度地区,东临海峡,气候条件优越,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为18~20 ℃,尤其在冬春季节,晋江市特有的“倒春寒”天气,昼夜温差大,特别适合胡萝卜的生长,晋江市已逐渐成为全国胡萝卜最大供应地。

目前,晋江市常年种植胡萝卜0.133万~0.200万hm2,晋江市已建成全国最大出口种植基地。

随着晋江市大量种植胡萝卜,胡萝卜病虫害问题的治理也刻不容缓。

一、胡萝卜的营养价值与药用价值维生素富含胡萝卜素、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以及钙铁等多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

胡萝卜素在人体中经过酶的作用,有将近一半的胡萝卜素会生成维生素A,起到保护肝脏、治疗夜盲症的作用[2]。

另一部分α-胡萝卜素有抑制癌细胞生长的作用,而部分β-胡萝卜素可以预防皮肤过敏症状。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审核;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审定;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劳动集体合同审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审核;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社会保险费征收;企业职工在职转退休办理;企业年金备案;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商务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解散、清算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文化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及变更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及变更许可,内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核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印刷企业设立;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财政所
14
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社会事务办
15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经济发展办
16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晋政办〔 2018 〕 138 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8 〕138 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现将《晋江市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8 月24 日晋江市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 健康中国” 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切实解决基层卫生服务两个“ 最后一公里” 问题,让广大群众能够在社区享有就近便捷、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实现“ 以疾病治疗为中心” 的医疗服务供给向“ 健康管理为主” 的服务模式转变,“ 坐堂行医,坐等病人” 向“ 主动服务、上门服务” 方式转变的工作目标,按照“ 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突出公益、立足社区,保障重点、试点先行” 的总体思路,在我市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安排框架下,突出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公益性,立足构建社区基础服务平台和网络,集中人力物力,突出优先保障老年人、孕产妇、新生儿、高血压和糖尿病为主的慢性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计生特殊家庭、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人群,选择部份村(社区)开展为期 2 年( 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的居民健康社区化服务综合试点,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村级卫生所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等社区健康服务工作,为居民健康社区化服务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经验和树立标杆。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8〕9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8〕9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确保粮食安全,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8〕3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213万亩、总产72万吨以上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抓好粮食生产;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坚决防止抛荒现象;要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乡、到村、到户。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泉州市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6〕20号),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二、多措并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生产用地,加快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59.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

继续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生产,对流转100亩以上抛荒山垄田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对承租20亩以上山垄田复耕种粮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给予奖励。

福建省晋江市:以“信息化”做大管好集体经济“蛋糕”

福建省晋江市:以“信息化”做大管好集体经济“蛋糕”

晋江市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辖13个镇、6个街道,共有397个村(社区)。

2020年,全市村均集体收入突破100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4.63万元。

近年来,晋江市把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严把卡口,建章立制,实现了管理队伍职业化、财务处理电算化、运作程序规范化、管理监督制度化。

一、三级联动拓宽“入口”晋江市坚持党建引领,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形成市、镇、村三级齐抓村集体经济创收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造血”功能。

从2013年起,晋江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英林镇正西埔村协商民主议事会4农村财务会计 2021.11村集体创收项目,推进实施农村土地三项改革,推动一批村(社区)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办法,变“资源”为“资产”。

全市共有28宗167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175万元。

引入“共享”理念,探索实施“乡村共享驿站”建设,推动村企合作,全市现有63个村(社区)与107家企业结对共建,合作意向资金达9.5亿元。

二是动员“外力”助推。

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村集体“想干事、能干事”。

在此基础上,村集体充分动员乡村贤达通过社会捐赠的方式支持乡村建设。

晋江籍企业家许健康通过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定向捐资1亿元助力安海镇溪边村美丽乡村建设,内坑镇旅港莲潭同乡会捐资1000万元作为潭头村旧村改造项目的启动资金。

三是加大“兜底”保障。

晋江市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市财政每年安排近10亿元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环卫保洁、治安巡逻、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等,并从2018年起划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2020年,市财政共拨补村(社区)干部报酬近6000万元、环卫保洁经费7000多万元。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15•【字号】晋政办〔 2018 〕 129 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8 〕129 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8 月15 日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和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落实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 批而未供土地与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 > 的通知》(闽国土资综〔 2018 〕423 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泉委办发〔 2016 〕 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批而未供土地根据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 1999 年—2017 年批而未供土地清单,逐宗调查核实批而未供土地情况,分析批而未供成因,分别拟定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至少完成清理批而未供土地面积 60% 以上。

(二)闲置土地根椐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推进会要求,认真对照闲置土地清单(市政府原已下发的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清单按原方案要求进行整改),调查核实闲置土地情况,逐宗分析原因,逐宗采取针对性措施,逐宗处置到位,确保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201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晋政地〔2018〕47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201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晋政地〔2018〕47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201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的批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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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201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晋政地〔2018〕471号
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 2018 年度第一批次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请示》(晋安政〔 2018 〕 150 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镇辖区内的集体农用地 0.0480 公顷(果园 0.0240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219 公顷、农村道路 0.0021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 2018 年度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地类及面积具体为:桐林村果园 0.0120 公顷;瑶前村设施农用地 0.0219 公顷、农村道路 0.0021 公顷;社坛村果园 0.0120 公顷。

三、涉及补偿安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该批次申请对象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3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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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经济发展验收方案

庭院经济发展验收方案

庭院经济发展验收方案根据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17年发展庭院经济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市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关于2018年全市庭院经济验收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对全乡2018年庭院经济进行验收,并进行资金补贴,特制订如下验收方案: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

“八类户”除外。

每平方米补贴3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瓜菜、林果、葵花、红干椒、中草药等特色作物,原则上一村一品。

林果、菌类等由林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瓜菜、红干椒、中草药等由农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

1、验收时间。

7月13日-7月30日2、验收人员组成。

实地验收组由乡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成员5-7人组成,逐户实拉实测,对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确认,并逐户登记造册。

填写乡2018年庭院经济验收单及2018年庭院经济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并将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进行公示7天。

农业站、林业站、扶贫办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3、验收结果上报。

各村将公示无异议验收结果做好存档并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负责汇总后上报市扶贫办、财政局进行审核备案。

4、补贴资金发放。

乡财政所收到市扶贫办、财政局拨付的庭院经济补贴资金后,组织各村统计种植户存折账号,由财政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转账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继续组织两周一次的专题学习沙龙和互动式评课沙龙,结合教研活动的主题组织好教师学习、交流。

听展示课的教师对听课内容进行精心、系统的评点,写成评课稿,在两周一次的互动式教学研讨沙龙中进行交流、探讨。

与往年不同的是,在保证互动评课活动开展同时,不影响正常教学,本学期安排8次集体评课活动,其他评课通过qq群来交流、研讨。

指导思想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抓手,更新教育理念,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努力实现教学创新,改革教学和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学校的内涵性发展。

同时,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在全面实施新课程过程中,加大教研、教改力度,深化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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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晋江市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进行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7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晋江市农业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新华街177号,邮编:362200),联系电话:8562216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我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建设服务型机关单位。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及时登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
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

建立信息员制度,各科室明确一名干部,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撰写,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增强公开信息的规范性。

凡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办文规定,落实信息审核流程,各科室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保障信息素材的准确性,并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核稿审查,提高公开信息的规范性。

四是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动态的信息报道和“三农”相关文件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晋江三农”微信公众号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的解答服务和所需帮助。

积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充分利用信息员队伍和其他媒体资源,积极进行信息开发和收集,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2018年,我局共制作政府文件信息38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作为依申请公开文件8条,不予公开文件331条。

通过“晋江三农”公众微信号发布政务信息资讯2214条。

(二)信息公开类别
1、强农惠农政策。

含晋江市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最美乡村创建扶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造林绿化、农业“五新”技术推广、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要点等政策性文件及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情况。

含重点项目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最美乡村创建、精准扶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各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3、政策兑现情况。

含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造林绿化等涉农林牧业扶持项目兑现公示及公开。

4、依法行政信息。

含涉农行政审批办理项目、行政执法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主要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说明及办理流程。

5、工作动态信息。

含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及机关建设等方面动态。

(三)公开形式
1、晋江市政务网。

通过“中国晋江”网站中的“三农信息”窗口,可以查阅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

2、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等方面信息。

3、工作简报。

主要包括农业简报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简报,通过简报形式,发布了市农业重大事项,各项会议精神以及新农
村建设工作等信息,并提供农业林业生产技术服务。

4、“晋江三农”公众微信号。

通过微信号发布各项农业工作动态、品牌推广、重大涉农事项等。

5、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子屏幕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6、科技三下乡:通过科技下乡发放操作手册、解读政策,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延伸政策的宣读、宣讲。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8次,涉及农业补贴发放信息,属可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已按规定向申请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在信息公开越来越精细化的情况下,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网上受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还需进一步健全。

为此,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强化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2、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3、加强基础性工作。

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4、丰富形式,查漏补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整合资源数据共享,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深度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晋江市农业局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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