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通事故相关事项处理的时限大全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相关事项处理的时限大全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这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了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将不予处理,当事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2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中起诉案件的六大步骤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中起诉案件的六大步骤一、起诉的案件1、起诉状。
起诉状应记明的内容:①、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原告公章;当事人属公民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等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②、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③、纠纷的事实与诉讼的理由。
④、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明文件。
当事人属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经过关、停、并、转、歇业的,还应提交企业工商登记及相关文件证明),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提交真实有效并有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应经法院审查许可;律师代理的,必须提交律师所函件和经当年年检的律师执业证书(没有或持无效律师执业证书的,本院将拒绝其办案并通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例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本项资料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索取)。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
例如,属被告所在地管辖的案件,原告必须提交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住所证明材料(可以是被告的身份证、有效暂住证、户口本复印件或者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被告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书面证明)。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长期规划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一是争取政策抓项目。
严格按照《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招商引资办法(试行)》(通府办发〔2008〕34号)文件精神,积极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加快推进产业转移,鼓励更多的人员参与争取项目;二是联络感情抓项目。
主动到县、市甚至省级部门去衔接、去沟通、去汇报、去联络,要增进感情争取更多的项目;三是寻找机会争项目。
要采取多种形式,召开好本乡籍在外工作人员“叙乡情、建家乡、谋发展”会议,寻求支持。
二、争取项目,解决“四难”,推进兴隆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乡上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及村支两委责任人为成员的争取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结合本乡实际,找准发展路子,编制好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好产业发展政策;三要找准项目主攻方向,主要是在集镇建设和管理方面、解决民生民困方面、解“四难”方面、产业发展增收等方面做大做强文章。
三、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切实改变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我们要切实加强开会、办现场、请人来的工作力度,确保开会、办现场的质量、规格,提高兴隆的声望和知名度,从而为争取大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从内涵和层面两方面研究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机制,确保“把人请得来,把项目留得住”的工作目标;三是要把现有项目抓紧抓好抓落实,未完工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工期倒排、问责到人,已完工的要加强后期管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改善民生,帮助民困,促进社会协调和谐。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树立“视群众为衣食父母”的观点,增强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心中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才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也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二是认真执行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农业政策保险、农业良种补贴、计生奖励扶助、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的兑现及督查。
三是积极实施好城乡综合治理,彻底改变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管线乱拉的“五乱”现象,严管重罚,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四川通江官方称“满70岁申办寿宴”不科学 将尽快修改
成都8月6日电(苗志勇)记者今日从四川省通江县委宣传部获悉,经过民意抽查和多方反复论证,该县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中“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寿酒”的提法不科学,该县将组织民政局、法制办等部门,再次进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对《通知》个别提法不科学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
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工作正在全面推开,坚决刹住滥办酒宴的不良风气,以良好党风政风引导社会风气纯正。
8月4日,一则“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政府发文要求满70岁才准操办寿宴”的消息在网上曝出,引起多家媒体关注和社会各界的热议,褒贬不一。
该消息不断发酵,强大的舆论把通江县委、县政府推向了风尖浪口。
经了解,事件起因为,8月4日凌晨,通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该《通知》是由中共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7月23日联合发文,《通知》中对操办酒席规范力度很大,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只规定了可以操办的酒席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宴等三类,而办寿宴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申办一次,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则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8月5日凌晨,通江县委办、政府办对《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说明。
称近期各乡镇和城区酒席泛滥,不堪重负却又束手无策。
为杜绝不正之风,2014年,通江县空山乡引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让酒宴操办合情、合理、合规,各村(社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了规范酒宴操办的类型、范围、规模等相关内容,各村(社区)相继成立“红白理事会”,对操办酒宴进行监督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为推广空山乡创新《村规民约》的做法,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宴客敛财”之风,遏制不合理的“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县委办政府办出台了该通知。
姓名出生月学历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准考证号
8842113041006 8842113040926 8842113041205 8842113041307 8842113041317 8842113041507 8842113041714 8842113041902 8842113042101 8842113042319 8842113042625 8842113042814 8842113043411 8842113043120 884211304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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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2名,依职位编码按职位排名为序) 序 号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姓名
邓帆浩 任桁瑶 张家明 吴珂 黄倩 向磊 杨洲 蔡春容 康智明 童钰雯 周孟贤 杨静 鲜羽 冯婉婷 吴晓芳
性 出生年月 学历 别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1996.10 1984.09 1993.08 1988.08 1997.09 1993.09 1992.04 1987.03 1993.09 1993.08 1995.08 1991.10 1994.07 1997.02 1995.06
准考证号
8842113020617 8842113021114 8842113021426 8842113021503 8842113021706 8842113030910 8842113031022 8842113031206 8842113031303 8842113031515 8842113031723 8842113040108 8842113040411 8842113040529 8842113040824
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张斌、何艳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斌、何艳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5【案件字号】(2020)川行终5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牟琼王代伍刘洪峰【审理法官】牟琼王代伍刘洪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斌;何艳;通江县人民政府【当事人】张斌何艳通江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张斌何艳【当事人-公司】通江县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斌;何艳【被告】通江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通江县人民政府具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证明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通江县人民政府具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法定职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第七条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
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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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代理项目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近 3 年(2020-09~2023-08):
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 设管理中心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10.5 123.6 99.6 39.0
2022-10-21 2022-10-21 2022-08-25 2022-09-23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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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重点项目
(1)水利系统(7)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通江县水利局通江县 2022 年水土保 通江县水利局 持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 通江县唱歌镇朱家湾水库枢纽除险 通江县水利局 加固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通江县水利局
品(二次)
通江县水利局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 7 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 通江县水利局
室采购办公用品(二次)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87.0 134.0 130.7 127.8 119.0 15.9 15.9
2022-09-19 2022-11-29 2022-11-29 2022-11-24 2022-09-15 2022-11-02 2022-11-09
1.4 大额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20 记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4•【字号】巴府办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巴中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四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4日巴中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建立高效便捷、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群众满意的为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市民),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移动APP、信函和互联网渠道等方式,向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提出的非紧急类的各类政务服务请求等,原则上纳入巴中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以下简称“12345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和办理,并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12345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服务渠道。
全市政府非紧急类政务服务请求的接收渠道统一为12345服务平台,实行“一个平台进出”的服务模式。
(二)统一工作规程。
建设并实施全市相对统一的12345服务请求受理和办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程。
(三)统一数据管理。
加强集各类政务服务请求处理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统一组织、存储、管理和利用。
(四)统一管理监督。
对纳入12345服务平台的服务请求受理和办件情况实行过程管理、全面监察,加强时限监督、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运行实效。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31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正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为切实规范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随着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税收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由于重点建设项目具有实施主体多、时间跨度长、投资数额大和项目类型复杂、资金渠道多样等特点,税收征管难度也相应较大。
为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以票控税、强化监管”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工作。
二、明确管理范围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包括纳入市、县(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在我市境内的交通能源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建设、农林(田)水利建设及灾后重建等新开工、续建和改扩建的各类工程项目,从立项、征地、设计、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地方税收管理。
三、确保信息共享为实现信息共享,密切部门协作,提高行政效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落实专门人员定期将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传递给同级地税部门;各级地税部门也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并将从有关部门收集到的重点建设项目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及时传递到主管税务机关。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州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罗宏榆负责处理州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领导州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州政府政务督查、公车管理、对外联络和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协助常务副州长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分管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接待处)、州驻昆办、州驻京联络处和州政府督查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协助常务副州长分管州营商办。
联系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监委、州委机要和保密局。
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刘桢梅负责州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国家安全责任制、军民融合工作。
协助秘书长罗宏榆负责办公室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一科、人事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州政府总值班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和文秘、综合考评、全面深化改革、效能革命、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人才、统战、电子政务等工作,统筹其他科室的工作。
协助秘书长罗宏榆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室党组成员王立东主持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
兼职副秘书长,州发展改革委主任温洋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能源局)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康定县政府办公室和州发改委办公室公文办理重大失误的通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康定县政府办公室和州发改委办公室公文办理重大失误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6.01•【字号】甘办函〔2012〕100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康定县政府办公室和州发改委办公室公文办理重大失误的通报甘办函〔2012〕100号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级各部门办公室,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州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室:2012年5月14日,康定县政府办公室在办理上报州政府的州政府领导批示(0342 号)抄清件时,不仅出现标点和格式错误,人名也出现错误。
2012年5月15日,州发改委办公室在办理上报州政府的州政府领导批示(0470号)抄清件时,标点、人名也出现错误。
针对上述两起严重错误,州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严厉批评。
州政府秘书长王方霖要求:通报批评康定县政府办公室和州发改委办公室,严防此类失误在政府系统再次发生。
对此,州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州范围对康定县政府办公室和州发改委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
各级各部门要从这两起办理文件重大失误中汲取教训、加强人员教育管理、严格公文办理。
上述两起重大失误事件反映出个别单位办理公文不重视、校核文稿不规范、签发文件不细致,疏于对文秘、文印人员的管理,导致细节上出现重大失误,既影响了工作,又损害了单位形象。
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在细节上狠下工夫,用心做事、细心做事,在公文办理中要注重细节讲规范、严格审核讲规矩,特别要加强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公文质量。
一要严把起草关。
公文起草人要对起草的文稿认真审阅,做到体例正确、格式规范、文字简洁,语法符合逻辑,报批手续完备等。
二是严把审核关。
各县、各部门办公室要对拟制发公文的文种是否适当、发送范围是否恰当、主题词是否准确、密级和紧急程度是否恰当、标引是否正确、层次是否清楚和文稿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认真审核。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模版(3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模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__文件精神,根据《___农业机械化促进法》、《___省农业厅___省财政厅___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___》(云农(计财)字〔〕___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___届___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目标,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现状和农民实际需求,以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特色产业机械化、以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设施农业及节水灌溉管理模式;规范程序操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一)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优化农机种类结构,拓宽农机服务范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山区半山区农机化发展。
(四)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装备水平;推动畜牧水产养殖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初加工水平,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机服务___的发展,提高农机化经营效益。
(五)实施“以机代牛”,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规划、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特色,优先保证抗旱机械补贴,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
通府办发200821号
通府办发〔2008〕21号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各部门:《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二○○八年五月十五日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三、制定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气象管理条例》、《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四川省抗旱条例》、《四川省防汛抗旱纪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通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
第二章指挥体系及职责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电子政务
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5.05.31
•【字号】甘办发〔2005〕67号
•【施行日期】2005.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电子政务外网建
设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甘办发〔2005〕6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府各部门,州电信分公司,州经济信息中心: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甘孜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省政府批准下达的电子政务总体方案、年度计划的要求,做好州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站、门户网站(互联网站)的建设、应用、运行维护和各县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办公业务资源网站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完成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负责制定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
案,负责州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将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致民州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王方霖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雪峰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高天富州发改委主任
刘华州财政局局长
朱俊杰州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杨润文州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李言明州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科长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日常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负责。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通用6篇)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通用6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1根据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江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某某〕22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查边整改,轻重缓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
以用作经营性的农村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工作任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以建制调整后的村为单位,统筹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包片(村)领导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建、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安办等站所人员作为排查主体,结合脱贫攻坚已有数据,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辖区行政村内所有房屋基本情况。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认定。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认定同步开展。
1.排查的对象。
一是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20某某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范围。
对辖区内所有未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
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
关于政务新媒体账号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关于政务新媒体账号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XXX政府办公室:我镇自xx年以来,以“XXX”为名,先后创办有2个政务新媒体,分别是:“XXX”新浪微博、“XXX”微信公众号,截止目前,2个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行正常。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通江县人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XXX函〔2019〕15号)要求,文件要求,XXX围绕政务微博管理运营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微博、微信公众号虽能正常登陆,但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等情况。
(二)微博、微信等主要政务新媒体平台工作不具创新性,宣传力度不够,普及人员太少。
(二)严谨细致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审查每一篇稿件、图片、影像资料,严把上传关,确保不出现错别字、图文不相符、以及其他政治性问题。
(三)利用好户外显示屏、LED显示屏、制作宣传海报、展板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将新媒体覆盖到家家户户。
(一)进一步深化网络问政理念“互联网+政务服务”早已成为政务公开、群众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明确功能定位、落实内容保障,做好整合后政务微博内容的及时更新和运营的完善,把平台打造为公开政务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收集民众诉求、展示部门形象等的网络平台。
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主要政务新媒体平台问政,探索管理和服务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以每月更新发布量、原创量、回应及时性等为主要考评指标,将微博运维目标任务细化。
在工作例会上对微博运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加强和县网信办的沟通联系,不定期邀请微博运营专家,对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进行新媒体传播规律、政府网上公关等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我镇微博、微信等主要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不断提升微博影响力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创新驱动等为主线,加强我镇原创内容的挖掘,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组织内容、图文、简洁精炼、接地气。
遇到前车遗撒,遗落事故处理流程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遇到前车遗撒,遗落事故处理流程遇到前车遗撒、遗落事故处理流程1、安全停车/设立警告标志这步是非常重要的,在发生事故后一定要在安全的距离设立警告标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角牌),这相当于有一个警察在你车后时时刻刻给你疏导交通,让后方车辆远离你行驶,提高你的安全系数。
特别提示:在立完警告标志之后要撤到安全地带,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2、拍照/以及对方车辆驾驶员信息不同于一般追尾事故,由于前车遗撒/落物导致的事故一定要拍下砸到车的物品与遗撒车和被砸车在一起的图片方便日后理赔。
此外,请一定要照一张肇事车辆驾驶员的驾驶本照片和行驶本照片,以留作档案。
3、填写快速处理单据/报警/报案这种事故的责任很好判定,一定是遗撒车的全责,这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里是明文说清的,如对方承认责任,那就可以填写快速处理单且向你的保险公司报案登记之后就可以离开修车了。
但如果对方不承认自己是事故的全责方,那就不要多费口舌,直接报警,让警察来给出责任判定,最后拿到警察的事故责任判定书去修车。
这里还要说明,无论是走快速处理的方式解决还是通过警察判定责任都要先给你的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虽然肯定是对方全责且应该由对方给你维修,但向你的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可以做到有备无患,具体原因下面会谈到。
遇到遗撒、遗落造成的事故不要“私了”在我遇到的这起事故中,遗撒的事故车曾经和我商讨私了,并提出给我1000元的补偿,不过要我自己通过我车辆的保险维修,但被我拒绝了。
这里要特别说明,如果遇到这种因前车遗撒造成的事故最好不要“私了”,而且不要贪图金钱的补偿,请一定要去4S店进行车损鉴定后由肇事方的保险或他自己赔付您的维修费。
不让您“私了”有两个原因:第一,如果“私了”的话,那肇事方给您的补偿如果不足以赔付您的车辆维修费那您不就亏了;第二,如果“私了”且用自己的保险修车,那么在第二年您的车险保费可能就不会有打折甚至还有可能提高保费。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2017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2017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要24小时内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还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等进行询问等。
交通警察要根据规定时限处理交通事故,那么这些时限是多长?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第二、24小时内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第三、1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四、2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3日内(3日前)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
关于政务新媒体账号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_政务中心自查自纠
关于政务新媒体账号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_政务中心自查自纠关于政务新媒体账号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1XXX政府办公室:我镇自20XX年以来,以“XXX”为名,先后创办有2个政务新媒体,分别是:“XXX”新浪微博、“XXX”微信公众号,截止目前,2个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行正常。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XXX函〔20XX〕15 号)要求,文件要求,XXX围绕政务微博管理运营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一)微博、微信公众号虽能正常登陆,但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等情况。
(二)微博、微信等主要政务新媒体平台工作不具创新性,宣传力度不够,普及人员太少。
二、整改措施(一)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培训,主动向做得较好的单位进行请教学习,积极收集、上传各部门的动态信息、办事流程、政策等相关信息,丰富可以公开的形式、内容。
(二)严谨细致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审查每一篇稿件、图片、影像资料,严把上传关,确保不出现错别字、图文不相符、以及其他政治性问题。
(三)利用好户外显示屏、LED显示屏、制作宣传海报、展板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将新媒体覆盖到家家户户。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一)进一步深化网络问政理念“互联网+政务服务”早已成为政务公开、群众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明确功能定位、落实内容保障,做好整合后政务微博内容的及时更新和运营制度的完善,把平台打造为公开政务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收集民众诉求、展示部门形象等的网络平台。
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主要政务新媒体平台问政,探索管理和服务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以每月更新发布量、原创量、回应及时性等为主要考评指标,将微博运维目标任务细化。
在工作例会上对微博运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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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府办函…2009‟172号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我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管护效果,现将《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县级检查验收办法》、《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员管理办法》、《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1、《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2、《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县级检查验收办法(试行)》;3、《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4、《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员管理办法》;5、《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九月十日附件1: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省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省级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与经营管理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级生态公益林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的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四条省级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依法依规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原则;依法保护、严格管护、科学经营、责权利一致、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省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工作,实行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财政部门负责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拨付和兑现,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实行部门负责制。
第六条对省级生态公益林实行生态效益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2元,补偿对象为被区划界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并因禁止采伐林木而导致经济收入减少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
补偿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支付管护人员工资、添制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
第七条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的规定,做好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
公益林必须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权属和地界清楚,经营主体明确。
第八条对已完成区划界定的省级生态公益林,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公益林林权所有人签定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协议书,并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布。
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应在公益林林区周边如山口、路口、河流交叉点等设立标识标牌进行公示,确认公益林的范围、面积、权属、位臵及相关情况,并标明保护等级、范围、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社林权所有人、县林业局与国有林场分别签定《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明确其保护管理公益林的责权利,履行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职责,并按合同规定给予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公益林分布特点、保护等级和管护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按一定面积划定管护责任区,确定公益林管护人员,议定考核办法及报酬,并与之签定《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
公益林管护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公益林权属为集体的,原则上由村社干部担任管护人员,村社干部不愿担任的可通过村民会议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聘。
国有林场管护人员应优先选择责任意识强、熟悉林业法律法规且身体素质好的职工担任,并与之签定《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
第十一条管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在划定的管护责任区内,进行日常的巡山管护,努力做到封山育林,无森林火灾、无乱砍滥伐,积极预防、发现和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协助做好有关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业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第十二条省级生态公益林应按照生态区位、功能等级实行分类管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应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封、造、补、抚、管相结合,以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把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树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
(一)各管护责任单位应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公益林建设要求组织林权所有者对生态公益林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进行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对生态保护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低效林分进行补植和封育改造,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保护功能。
(二)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进行有损于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确需采挖林木、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采脂、葬墓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三)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
除以下情形外,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活动1、对林分过密、衰老、生态保护功能衰退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进行更新、抚育或卫生性质的采伐;2、竹类生态公益林允许适度采伐,但竹林中的散生林木不得采伐;3、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的生态公益林,视其受灾情况,可采取必要的采伐方式和强度进行更新或抚育;4、为提高生态功能而对低效林分实施的改造。
以上情形的采伐管理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
﹙四﹚严格控制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
确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占用的按征占用多少就要增补相同数量、质量的生态公益林,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签订新的区划界定书后,再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用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并按标准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有林场应加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防火工作。
要组建护林防火专业队伍,强化护林员的防火责任,并在重点公益林分布区和外围设臵生态公益林标识标牌和森林防火宣传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林火阻隔道,形成较完整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体系,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有林场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实行森林病虫害目标管理。
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定期对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报,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森林病虫害监测率达到90%以上。
有效防治率达到90%,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
第十五条森林公安机关应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安全防范,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预防,把生态公益林的安全臵于整个林区治安防范网络。
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六条在不影响主导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对生态公益林进行适度利用,但必须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一)积极鼓励与生态公益林主导功能关系密切的利用方式,如科学研究、生态旅游、种质标本采集、自然遗产保存等;(二)努力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各种管护模式,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降低农民对森林的经济依赖性,调动农民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以发展促保护;第十六条充分发挥乡镇林业服务站在保护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第十七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
监测本辖区内公益林生态功能发展趋势、资源变化和消长动态,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益林建设绩效。
第十八条建立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有林场负责组织对本辖区一年来生态公益林资源和有关管护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情况,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保护管理各项指标及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档案、数据库的建设情况;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管护合同的执行情况等,并将自查结果报县林业主管部门。
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各乡镇和林场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兑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依据。
第十九条对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按年度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兑现管护报酬和下一年度签定《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条加强省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县、乡、村必须逐级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档案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图表卡和文字材料齐全,确保档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档案内容包括专职管护人员、管护制度与责任、资金使用、经营活动、资源变化等与公益林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组织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林业或财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调减直至取消当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一)生态公益林管护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的;(二)挪用、挤占、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三)对森林火灾、病虫害防治不力,对盗伐滥伐和乱征滥占林地打击不力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生态公益林资源减少、质量下降的;(四)对火烧迹地、病虫害危害迹地、采伐迹地未及时更新的;(五)在生态公益林区内出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第二十二条林业、财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致使生态公益林受到严重破坏或导致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遭受严重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县级检查验收办法(试行)为确保省级公益林管护效果,对其管护质量进行正确评价,保障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和管护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各乡镇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验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四川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试行)》、《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4、《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二、检查对象纳入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范围的各乡镇和国有林场。
三、检查验收内容1、生态公益林认定情况,包括小班面积、地类、权属认定是否准确无误;2、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3、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定情况;4、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情况;5、生态公益林面积变化、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生态公益林破坏等发生情况;6、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建立生态公益林标识标牌、补植补造、管护形式、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