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
2020年最新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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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 —— —— ——
—— —— —— —— —— —— 食标秘发〔2019〕27号征求意见稿
新版拟实施日期 ——
暂未公布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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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杯(含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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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国标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136 137 包材标准
食安国标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
13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13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1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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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食安国标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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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国标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31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32 通用标准
食安限量
拟新发布/征求意见版本 ——
4月24日召开修订工作会 (田世宏任组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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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8-20190717
征求意见稿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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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7修改版 /国家食药总局令第17号
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食品安全标准文件
《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食品安全标准文件》摘要:责人启用日期00年春监管人员说明体系件主要用食品营单位日常规化管理食品营单位使用体系件应严格按照体系件相关要做要记录要及记录且记录保存限两年不得随涂改,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蔬汁现榨、水拼盘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品制作、面制作、裱花、烧烤、食品再加热、餐饮器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详细要,组长(食品安全管理员)付晓粉副组长刘晓丽成员刘分良王建梅二、职责()组长组织制定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并责全面落实00年食品安全管理件单位 XX学责人启用日期00年春监管人员说明体系件主要用食品营单位日常规化管理食品营单位使用体系件应严格按照体系件相关要做要记录要及记录且记录保存限两年不得随涂改并由专人责管理体系件当监督人员检应出具体系件方便监督人员对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目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 3、从业人员人卫生管理制、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 5、晨检制 6、加工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 7、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证票、进货验和台账记录制 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9、留样制 0、加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贮存管理制 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 5、食品留样管理制 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 8、食品安全检管理制 9、品添加剂管理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规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制定管理制、凡单位从事直接顾客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应遵守管理制二、新参加或临参加工作人员应健康检取得健康证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次健康检必要接受临检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治愈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对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机构进行健康检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理要随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保存以备检食品营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规食品营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制定管理制、餐饮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餐饮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职培训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四、培训方式以集讲授与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再上岗五、建立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培训容、考核结记录归档以备验从业人员人卫生管理制规从业人员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制定管理制、从业人员应保持良人卫生操作应穿戴清洁工作、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应洗手、处理食物前;、上厕所;3、处理生食物;、处理弄污设备或饮食用具;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6、处理动物或废物;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应洗手、开始工作前;、上厕所;3、处理弄污设备或饮食用具;、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5、处理动物或废物;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五、专操作人员进入专应再次更换专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应适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工作衣帽从事与专操作无关工作六、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七、不得食品处理区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行八、进入食品处理区非加工操作人员应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规餐饮从业人员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制定管理制、所有从业人员上班必须统着单位配发工作人不得擅改变工作式样二、工作(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制作专工作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三、工作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工作应每天更换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食品处理区脱工作五、待清洗工作应远离食品处理区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2套工作从业人员晨检制、每天早晨工作人员上班由晨检人员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检容如下、观察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疲劳和病态;、观察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可能); 3、观察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可能);、观察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 6、观察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人卫生是否合要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晨检表并晨检表上签名晨检表要真实、准确三、如检发现别工作人员不合卫生要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工作前脱下;、对指甲长人卫生不合要责令其搞人卫生上班; 3、对患有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工作人员及管理责人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或治愈方可重新上岗--6加工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规餐饮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制定管理制、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进入、原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操作产生交叉污染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维修和清洁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眼孔径6防鼠金属隔栅或罩;距地面高可设置灭蝇设施四、配置方便使用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动关闭开关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通风及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六、用加工、贮存食品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和设备应当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工艺要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清理清洗必要消毒确保正常运和使用九、用食品加工操作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用途进货验记录管理制规食品采购证票、进货验和采购记录行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制定管理制、指定培训合格专(兼)职人员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证票、进货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食品安全基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食品生产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取、留存有供货方盖(或签)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容长期定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容采购供应合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应当验、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或签)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流通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应当验并留存加盖有公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或签)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五、从流通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采购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或签)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六、从农贸市场采购应当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营户出具加盖公(或签)购物凭证;从体工商户采购应当验并留存供应者盖(或签)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七、从食品流通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应当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应当取并留存供货方盖(或签)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八、采购乳制品应当验、取并留存供货方盖(或签)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件复印件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批次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十、采购集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应当验、取并留存集消毒企业盖(或签)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十、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提供者应当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顺序整理、妥善保管取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年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蔬汁现榨、水拼盘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品制作、面制作、裱花、烧烤、食品再加热、餐饮器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详细要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合国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有关要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营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食用农产品(二)采购应取购货凭据并做采购记录便溯;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还应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三)购置、使用集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应当验其营质取消毒合格凭证(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应进行登记作记录运输操作规程要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运输程受到污染运输冷藏或热藏条件食品应分别配备合条件冷藏或保温设施贮存操作规程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人生活用品(二)食品原、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0以上并定期检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变质和期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清理销毁(三)冷藏、冷冻温应分别合冷藏和冷冻温围要.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室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对冷藏、冷冻柜(库)部温监测.冷藏、冷冻柜(库)贮存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3.冷藏、冷冻柜(库)贮存应确保食品心温达到冷藏或冷冻温要.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达到要并保持卫生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加工前应认真检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和使用(二)食品原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植物性食品原、水产品原应分池清洗禽蛋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消毒处理(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常温下存放加工应及使用或冷藏(四)切配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五)切配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规定使用(六)已盛装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除外.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不易积垢并易清洗采用化学消毒至少设有3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和数量应能满足要.采用动清洗消毒设备设备上应有温、显示和清洗消毒剂动添加装置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餐用具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清洁烹调操作规程要()烹调前应认真检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二)不得将回收食品烹调加工再次销售(三)要熟制加工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食品心温应不低70℃有国际或发达国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心温略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四)加工成品应与半成品、原分开存放(五)要冷藏熟制品应清洁操作区90分钟冷却至0℃以下或四冷却至5℃以下再冷藏并加贴标签(六)用烹饪调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七)菜用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备餐专操作应合下列要加工前应认真检待加工原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进行加工饮品制作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应洗净并专用保洁设施存放3 生豆浆烧煮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再以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制含酒精饮品所使用原应合有关要(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不得供应(三)操作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用具应消毒(五)用菜肴装饰原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六)烹饪至食用前要较长(超)存放食品应当高60℃或低0℃条件下存放面制作操作规程要()加工前应认真检各种食品原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进行加工(二)进行热加工应按下列要进行操作要熟制加工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食品心温应不低70℃有国际或发达国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心温略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三)用完心馅、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规定存放期限使用(四)奶油类原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含奶、蛋心应当0℃以下或60℃以上温条件下贮存食品再加热操作规程要()无适当保存条件(温低60℃、高0℃)存放超食品再次利用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变质(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冻充分加热方可食用(三)加热心温应合下列规定不合加热标准食品不得食用要熟制加工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食品心温应不低70℃有国际或发达国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心温略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食品添加剂使用操作规程要食品添加剂使用应合GB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场所(或橱柜)应标示“食品添加剂”样并有专人保管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餐饮器具使用应及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餐饮器具应贮存专用保洁设施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规定洗净并消毒(详见规附件2)(三)应定期检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良状态采用化学消毒应定测量有效消毒浓(四)消毒餐饮具应合GB93《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五)不得重复使用次性餐饮具(六)已消毒和消毒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七)餐具摆台超当次就餐尚使用应收回保洁(八)盛放调味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活动餐饮和超00人聚餐餐饮提供者提供食品应留样(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清洗消毒密闭专用容器冷藏条件下存放8以上每品种留样量不少00g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原采购验收、加工操作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及投诉情况、处理结、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等应予以记录(二)各项记录应有执行人员和检人员签名(三)各岗位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进行记录并每天检记录有关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常检相关记录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年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餐饮提供者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对消费者提出口头或面见与投诉应立即追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二)餐饮提供者接顾客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应及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类食品进行检食品留样管理制规餐饮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制定管理制、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活动餐饮和超00人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必要检验二、留样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责配备消毒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物品三、留样食品样品应采集操作程或加工终止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提供者行定留样品种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清洗消毒密闭专用容器防止样品污染;冷藏条件下存放8以上每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要不少00g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放入专用冷藏箱并做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七、旦发生食物毒或疑似食物毒事故应及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调处理工作加工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法定义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责管理二、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样密闭容器存放集处理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人应回收给取得合法格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用途并取回收方营业执照等合法质证明材四、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规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预案、领导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责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食品监督是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那么对于这个环节,我们了解的有多少呢?下面跟随橙子的脚步来看一下吧!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监督食品安全,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进行有计划的抽样、检验,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组织、规划和指导国家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监督抽检工作。
第四条监督抽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抽检分离、利益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实施监督抽检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抽检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阻碍、拒绝监督抽检工作。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发布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检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的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检年度计划,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专门机构作为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秘书处,负责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国家监督抽检方案,承担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编制食品监督抽检报告,指导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和备案,承担监督抽检的其他具体工作。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发布时间:2020-05-10导语: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我们去关心,下面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解读,欢迎阅读!解读: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
除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1项是对场所的要求。
主要有三个:一是场所的大小和布局应当与其生产经营的规模相适应,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该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二是场所应当整洁。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干净整洁。
三是场所应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证食品安全。
第2项是对设备、设施的要求。
主要有两个:一是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的要求,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与设施。
二是应该配备其他保证制品安全的设备或者设施,如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第3项是对人员和制度的要求。
要求:一是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二是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既可以是企业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其他员工。
三是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通过规章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安全。
第4项是对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布局和工艺应当合理,避免引起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
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固定,并有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
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应当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有专人管理,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的物品,保证食品安全。
第5项是对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使用前,对餐具和、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互相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31日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商品交易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在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生产的食品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
第七条鼓励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组建行业协会或者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作用。
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版)的解读
随着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许可核查技术与法律法规的建设日趋完善。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共规定了8章61条内容,比2017年11月7日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8章63条少了2条内容,其中删除了原“办法”中的第二十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3个条款,增加了新“办法”中的第十八条和第四十八条2个条款,对其他条款作了相应的修改,新“办法”更适合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为了适应新“办法”实施后能顺利开展茶叶生产许可工作,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版)的规定,本文针对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在技术上、法规上把关茶叶生产的许可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对新“办法”中有关茶叶生产许可发生变化的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以供茶叶生产企业参考。
一、增加的条款新增了第十八条:“申请人申请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由申请人按照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联合审查。
”本条款对于既生产茶叶又生产其他类别食品的申报主体,规定可以从1个受理部门进行申请,受理部门由申报主体单位自行选择,为企业提供了方便。
新增了第四十八条:“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核查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此条款保护了生产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对许可过程中各环节的保密要求进行了规定。
二、删除的条款删除了原“办法”中第三十条:“日常监管人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版)的解读金寿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310008摘要: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版)对食品生产许可要求发生变化的主要内容,结合茶叶生产许可及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了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对茶叶生产许可要求发生的变化及其对许可工作过程产生的影响,并对茶叶生产许可过程中变化较大的内容和关键性问题进行了解读,供茶叶生产企业参考。
新食品安全法 2020年12月1号实行_规章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2020年12月1号实行_规章制度新食品安全法2020年12月1号实行发布时间:2020-05-10导语:今年食品安全问题一直被投诉,下面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欢迎阅读!餐饮具消毒行业门槛较低,卫生问题屡屡遭消费者投诉。
如今,选择外出就餐的人数越来越多,因此,消毒餐具行业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届时,消毒餐具企业为顺应市场需求,必将进行相关设备的改造升级,每个市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华璟洗碗机厂家的设备在其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初看起来,似乎餐具和食品安全没有多大关系,但科学常识告诉人们:常见的肝炎、痢疾、肠道等传染病70%是由于不洁餐具和不卫生食品等导致的;乙肝病毒在120℃高温下还能存活,普通消毒根本无效;残留的油污和清洁剂对人体危害巨大。
也正因此,有专家称,“一次性消毒餐具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最大的潜在危险因素之一”。
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对餐饮单位提供的消毒餐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餐饮单位所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如果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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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16年9月1日施行)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0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城市管理、公安,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
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7月31日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商品交易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在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生产的食品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2020年12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操纵食品安全风险,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危害,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国食品安全工作,拟定国家食品安全战略,提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分析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谐处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家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形,对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形进行评议考核,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负属地治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治理体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技术支撑等落实到位,对发生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由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确定。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能够依照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监管对象等情形,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执法协助、宣传教育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派出机构依法开展监督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等队伍,协助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养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强化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2020食品安全条例word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前言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10章86条。
目录第一章《条例》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第二章总则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四章食品安全标准第五章食品生产经营第六章食品检验第七章食品进出口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条例》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监管实践中一些有效做法也需要总结、上升为法律规范。
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决实践中仍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条例》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补充规定了随机监督检查、异地监督检查等监管手段,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条例》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明确企业标准的备案范围,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
《条例》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规范食品的贮存、运输,禁止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并完善了特殊食品的管理制度。
《条例》完善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对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情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并对新增的义务性规定相应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全文)
20xx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全文)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大事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城市管理、公安,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帮忙执法、宣扬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帮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识的宣扬培训。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学识的公益宣扬,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
有关食品安全的宣扬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食品德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与旧版区别
新增最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2020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与旧版区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7号
备注(原16号令修订为37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
2020年1月2日
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与《食品安全法》表述一致,新增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2020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监管职责第三章政府监管措施第一节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第二节食品检验第三节日常监管第四节应急管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第一节内部监督第二节集中交易监督第三节行业协会监督第五章社会监督及其他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质量保障和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技术支持等落实到位。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食品安全自我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鼓励市民、社会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等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相关法规初探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十)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相关法规初探宋歌,韩宏,张新叶(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北京100007)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10月11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10章86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监管实践中一些有效做法也需要总结、上升为法律规范。
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决实践中仍存在的问题,启动了《条例》相关修订工作。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创新,全面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明晰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义务和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化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2020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版
2020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版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下文仅供参考!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销售,酒类、食盐的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调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职责。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确定或者调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具体职责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对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0年最新食品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认证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341-2009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7号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77号
(发布:2010-10-20,实施:2010-12-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食药监食监〔2016〕103号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9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4号
(发布:2010-7-22,实施:2012-3-1)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92号
(发布:2017-11-14,实施:2018-01-0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主席令第十六号
(发布/实施:2018-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主席令第七号
201012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类别编号名称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食药监食监2016103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9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烘焙食品工厂良好作业规范gb89572016糕点面包卫生规范通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认证标准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73412009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7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的公告原料辅料标准gbt13542009大米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t3172018白砂糖gb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3061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1519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油脂制品gbt13551986小麦粉gbt86081988低筋小麦粉gbt156802009棕榈油类别编号名称gb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t88852017食用玉米淀粉gb188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gb188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gb18867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gb255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二氢二钠gb18861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香兰素gb316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gbt208862007食品加工用酵母gbt54612016食用盐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包材标准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65442008瓦楞纸板gbt213022007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t275902011纸杯含第1号修改单gb48067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820
2020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版_条例_
2020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版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下文仅供参考!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销售,酒类、食盐的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调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职责。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确定或者调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具体职责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对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食品监督是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那么对于这个环节,我们了解的有多少呢?下面跟随橙子的脚步来看一下吧!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监督食品安全,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进行有计划的抽样、检验,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组织、规划和指导国家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监督抽检工作。
第四条监督抽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抽检分离、利益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实施监督抽检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抽检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阻碍、拒绝监督抽检工作。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发布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检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的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检年度计划,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专门机构作为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秘书处,负责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国家监督抽检方案,承担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编制食品监督抽检报告,指导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和备案,承担监督抽检的其他具体工作。
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解读
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解读8月2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解读2019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高票审议通过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订前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于2019年11月30日公布,是我国第一部食品安全地方立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等新情况出现,为贯彻落实上位法,解决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问题,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省人大从2019年2月开始启动条例修订工作。
新修订的条例共六章80条。
条例立足本省实际,突出广东特色和可操作性,如尊重广东传统饮食文化习惯,收集、整理并公布地方特色餐饮食品传统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细化《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小餐饮、小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的行政许可与监督管理参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巩固社会共治格局,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应当给予特殊奖励;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向市场开办者或者管理者申请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状况、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级分类或者积分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加强管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等。
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四个最严”,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办法》对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是怎样规定的?(一)规定市场准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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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020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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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问题是大家都关注的,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其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生违法行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同样担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的,将被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违法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将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这是近日经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新《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中的规定。
新条例规定了第三方平台、食品销售者、食品制作者的法律责任,提高了违法成本,填补了网络食品监管和追责的法律空白,打破了食品网络食品销售无证、无监管、难追责的怪圈。
一、食品网店实行实名制和资质审查
一直以来,网络食品销售处于监管的盲区、处罚的边缘地带,但却是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基于电商平台的迅猛发展,网购已经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由衣物饰品,到电子电器,再到如今的生食、熟食。
新条例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销售产品页面的显著位置公开其许可证或者备案信息。
新条例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要求其在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备案凭证登载的信息;平台提供者应当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不得向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食品的,新条例也作了严格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食品的,应当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者食用时间提示、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二、建立进货查验制可追溯食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