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治理理论_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_陈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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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一、多中心治理的概念多中心治理是指由多个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市场机制等多个中心共同参与决策和执行的治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没有一个中心能够完全掌控所有的资源和权力,而是通过各个中心之间的合作、竞争、协调等方式来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

二、多中心治理的特点1、权力分散:多中心治理中的不同中心拥有不同程度的权力,没有一个中心能够独自掌握所有权力。

2、资源共享:各个中心之间存在资源共享的情况,通过共享资源来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

3、合作竞争:因为各个中心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但也需要合作来实现共同的目标,因此合作与竞争并存是多中心治理的特点之一。

4、信息透明:多中心治理要求各方之间信息的透明和共享,以便更好地进行决策和管理。

三、多中心治理的优缺点1、多中心治理的优点(1)权力分散,可以有效避免权力集中带来的滥用和腐败问题;(2)各个中心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竞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3)多中心治理能够充分发挥各个中心的专业优势,提高治理的效率和效果;(4)多中心治理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增加了治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2、多中心治理的缺点(1)多中心治理可能导致决策过程复杂化,增加了协调成本和决策周期;(2)各个中心之间的竞争关系可能导致合作的困难,影响共同治理目标的实现;(3)信息共享和权责明确方面可能存在困难,影响治理的效率和效果;(4)多中心治理可能使治理过程缺乏有效的领导和协调,导致决策的混乱和不确定性。

四、多中心治理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多中心治理在行政管理中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一些复杂的社会问题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分别从社会问题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两个方面来说明。

1、社会问题治理在社会问题治理中,多中心治理可以通过各个中心的资源和权力共享来共同解决一些复杂的社会问题,例如环境污染、城市治安等。

在这些问题治理过程中,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等多个中心都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合作、竞争、协调等方式来共同解决问题。

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摘要:多中心治理理论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治理组织来解决公共政策和管理挑战。

本文探讨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并对其在解决复杂公共管理问题上的优势和挑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治理组织、优势、挑战1.引言在全球化和复杂化的社会环境中,公共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传统的集中式行政管理模式已经难以应对多元化的公共问题和利益冲突。

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治理组织来解决公共政策和管理挑战。

本文将探讨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并对其在解决复杂公共管理问题上的优势和挑战进行分析。

2.多中心治理理论概述多中心治理理论源于政治学和公共管理领域,旨在通过多样化的治理组织来实现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的协调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了跨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和公民治理的重要性,提倡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引入各种利益相关者,以便更好地解决公共问题和实现公共利益。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在公共管理中采用分散式的权力结构和多种治理组织形式,以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多中心治理理论包括了多种治理组织形式,如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跨国公司、社区组织等,这些组织形成了一个复杂的治理网络,共同协调管理公共事务。

多中心治理理论提倡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引入多种利益相关者,以便更好地协调管理公共事务,提高公共政策的效果和公民参与度。

3.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包括了多种实践形式,如公共合作、社会参与、网络治理、政府合作、民间组织参与等。

这些实践形式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帮助政府更好地解决公共问题和实现公共利益。

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为公共管理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和可能性,为解决复杂的公共管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合作与协调。

浅析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治理思想(1)

浅析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治理思想(1)

浅析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治理思想摘要: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凭借她自己的公共治理思想中的自主治理理论于200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这是历史上第一位女性荣获这一奖项。

传统的关于公共事务治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明显的困境。

从霍布斯的主权思想,到斯密的市场理论,都是仅从其中一方面对公共事务进行治理,但历史上不断发生的悲剧向我们证明,这都是不够的。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从中展开研究提出她公共治理理论中的最重要的自主治理理论,运用实地调查的方法验证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从中找到脱离政府和市场的“第三只手”从而为实现公共事务良治有着极大意义。

为世界各国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公共治理;公共事务;自主治理一、绪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是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之一,她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在全世界引起广泛关注。

以1991年英国布里克斯汉姆港过度开采为例,引出关于对公共资源过度开发的思考以及对比三种常用的解决公共事物问题的模型提出不同意见并引发深度思考。

对于当今的中国来讲,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治理采取了多种不同手段,从政府到市场都进行了相应的政策手段支持,但效果并不明显。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单单依靠政府或者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都无法对公共事务起到很好的治理作用。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治理思想给中国带来了新鲜的思想,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公共池塘自主治理理论作为她最为出名的理论,以此引出对她整个公共治理理论的学习。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治理思想的来源背景;第二部分,集中介绍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治理思想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将主要论述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治理思想的启示,研究其思想理论对中国当代的影响及借鉴价值以及各方面的学术研究;第四部分,结束全文,论述个人观点。

最新 国内对多中心治理理论应用的研究综述-精品

最新 国内对多中心治理理论应用的研究综述-精品

国内对多中心治理理论应用的研究综述多中心治理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诺姆提出的,这一理论主张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多赢”,即网络结构中每个参与者都能够获取各自的利益所得[1]33。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我国的应用领域(一)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问题多中心治理理论最初引入我国是用于解决教育问题,曲正伟指出多中心治理体制在我国义务教育治理中具有适用的合法性,提出了保持各中心之间均衡和突出政府责任主要性的多中心治理体制[2]9。

付小倩等从建设主体、建设路线、制度创新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现代体系建设的多中心思路,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优化、深化提供了有益借鉴[3]106。

(二)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我国环境问题刘芳雄最早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环境问题中,对于温州企业忽视环境保护责任的现状,提出了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指引,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解决温州环境问题[4]139。

对于我国城市地区的雾霾问题,刘菲提出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健全社会的参与机制,实现由传统到“绿色”的环境治理模式转变[5]1-2。

(三)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我国农村事务治理问题对于农村公共物品在供给总量、供给结构上存在的问题,李莹莹提出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指导,改革农村公共物品单一的供给主体,构建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组织三位一体的多元化供给主体[6]1。

张海涛以多中心治理为视角,探寻乡村治理的新模式,提出了发挥第三部门、农村民间组织和行业协会在政府治理中的补充作用,形成多个中心相互协作治理局面,形成村级治理的“善治”局面[7]1。

(四)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解决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问题对于我国社区居委会一支独大格局的负面影响,刘伟红提出了发展其他社区组织,提升社区组织发展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形成多中心的公益物品供给格局,以打破社区居委会的绝对优势状态[8]88。

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论多中⼼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性2019-10-13摘要:多中⼼治理理论不仅具有极⾼的理论研究价值,⽽且在实证研究领域中也对各国的治道变⾰有指导作⽤,其核⼼理念是在纯粹的市场化与单⼀的政府主导之间存在⼀种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中⼼的治理模式。

本⽂对多中⼼理论进⾏简单介绍,并结合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公民社会的发展、社会资本存量的分析初步研究了多中⼼理论对于我国的适⽤性,同时指出要结合我国,审慎地借鉴多中⼼理论,建⽴有我国特⾊的治理模式。

关键词:多中⼼治理理论适⽤性服务型政府社会资本⼀、多中⼼治理理论简介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多中⼼治理理论,其核⼼观点就是在政府的指令管制与完全市场化之间,存在许多其他有效的治理⽅式。

(⼀)多中⼼要求主体的多元化。

多中⼼通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产与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在公共治理过程中形成⼀种竞争机制,使得各主体之间相互竞争,降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产成本与提供成本,提⾼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以确保公众能够在不同主体之间进⾏选择,使得政府提⾼对公众的回应性,以及公共意愿得以表达。

(⼆)多中⼼要求政府与市场通⼒合作的共治。

多中⼼理论指出,单纯的政府管制与市场化不能够满⾜公共治理的要求。

政府的权⼒扩张会导致垄断与腐败,再加上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缺乏动⼒,使得公共产品供给不⾜。

⽽⼀味地市场化只会追求效率,⽽不能满⾜公平的要求。

因此,多中⼼理论提倡⼆者共治,⽽不是政府与市场⾮此即彼。

(三)多中⼼要求政府转变⾓⾊和职能。

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存在“⽣产者、消费者和中介者”三种,政府应该转变⾓⾊,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作为市场与社会之间的中介,在公共产品的⽣产与提供过程中制定法律和规则来保证正常的秩序,⽽不是进⾏垄断。

⼆、多中⼼治理在中国的适⽤性(⼀)多中⼼治理理论对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

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由来已久,取得了许多成绩,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问责制等。

但随着公民参与度的提⾼,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加,公众期望的升⾼,政府服务质量有待提⾼、“服务型政府”⼝号流于形式等问题出现,我国公共治理模式需要进⾏进⼀步的改⾰。

多中心治理

多中心治理

多中心治理多中心治理的含义是:以自主治理为基础,允许多个权力中心或服务中心并存,通过相互合作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权和更好的服务,减少了“搭便车”行为,避免“公共的悲剧”和“集体行动的困境”,扩展了治理的公共性。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 多中心治理的主体是复合主体,包括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社会组织等。

二. 多中心治理的结构是网络型的。

三. 多中心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和满足公民多样化的需求。

四. 多中心治理的方式是符合“合作—竞争-合作”。

多中心治理过程中最重要是寻求一定的秩序,也要遵循一定的秩序。

而在市场与国家以外发现了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并在这一思路下寻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正是多中心秩序理论的最大意义所在。

在奥斯特罗姆多中心理论体系中,关于社会秩序的理念是贯穿其理论始终的主旋轴,而这一主旋轴的核心意涵又集中体现在多中心秩序的概念中,正是围绕这一概念的归纳与演绎,多中心理论形成了自己独具本色的理论体系。

何谓多中心秩序?在此,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借用了波兰尼(Michael Polanyi ?)首先使用的“多中心”一词及对多中心秩序的理解,并继承了其初始涵义。

波兰尼在《自由逻辑》一书中区分了社会的二种秩序,一是指挥的秩序,一是多中心的秩序。

指挥秩序又可称为设计的秩序,这种秩序凭借终极权威,并通过一体化的上级指挥与下级服从的长长链条维系着自身的“协调”与运转,实现着自身的分化与整合,波兰尼称这种秩序为一元化的单中心秩序。

在波兰尼看来,多中心秩序是与指挥秩序相对而言的,在这种秩序中,许多行为单位既相互独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又能相互调适,受特定规则的制约,并在社会的一般规则体系中找到各自的定位以实现相互关系的整合。

在这里,一般规则体系显然成为多中心有序关系的总体框架。

还有,在波兰尼的观点中,“多中心的”与“自发的”基本同义,因此,自发性属性可以理解成多中心的内涵性属性,亦即,多中心在产生与发展有序关系方面是“自生的”与“自发的”。

多中心治理名词解释

多中心治理名词解释

多中心治理名词解释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产生于深刻的理论分析与丰富的实证分析。

对真实世界里发生的各类自组织模式的广泛考察,使得她具备超越一般经济学家的视野,承接英国社会学家波兰尼的“社会秩序理论”,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

其核心就是,在私有化和国有化两个极端之间,存在其他多种可能的治理方式,并且能有效率的运行。

奥氏的研究证明:与政府强加各项规章以及纯粹的市场化方式相比,当地社区可以独自更好地管理森林、湖泊和渔场等公共资源。

一群相互依赖的个体“有可能将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续的共同收益。

”“多中心”一词现已成为一种思维方式和理论框架,更成为公共物品的生产与公共事务的治理模式之一。

首先,多中心意味着公共物品的多个生产者,公共事务的多个处理主体。

作为一种治理思路,多中心治理首先意味着在公共物品生产、公共服务提供和公共事务处理方面存在着多个供给主体。

试图在保持公共事务公共性的同时,通过多种参与者提供性质相似、特征相近的物品,从而在传统中由单一部门垄断的公共事务上建立一种竞争或准竞争机制。

通过各个生产主体之间的竞争,来迫使各生产者自我约束,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增强回应性。

并且,公民还可根据各生产者的相对优势,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各个生产者之间进行选择。

其次,多中心治理意味着政府、市场的共同参与和多种治理手段的应用。

不论是政府垄断还是纯粹的市场提供,都没有跳出“政府vs.市场”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从其本质上讲,都是一种单中心的治理思路,因而,也各有缺陷。

政府垄断公共事务会造成公共物品提供的单一,无法满足多种偏好,而且会导致政府扩大、效率的丧失以及寻租腐败等一系列问题。

由于市场是以“成本—效益”为核心的处理思路,因此“私有化”策略在公共事务的处理方面,会导致公共性的缺失和公共利益的不足。

而多中心的治理模式则跳出了传统的非此即彼的思维局限,主张政府和市场既是公共事务处理的主体,又是公共物品配置的两种不同的手段和机制,主张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中,既充分保证政府公共性、集中性的优势,又利用市场的回应性强、效率高的特点,综合两个主体、两种手段的优势,从而提供了一种合作共治的公共事务治理新范式。

多中心治理研究文献综述

多中心治理研究文献综述

国内多中心治理研究文献综述摘要: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在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的理论,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治理革命”的产物,它是以自主治理为基础,以多个权力中心或服务中心并存为特征的理论形态。

尽管多中心治理理论引入我国的时间还不长,还存在不足之处,但许多学者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为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我国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自主治理;文献综述自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出现了一股政府改革浪潮,掀起了所谓的“治理革命”,后来又逐渐波及世界其他地区,与全球化、现代性重建和公民社会复兴一样,都是当今人类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

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治理革命”的重要理论基石,是当前学术界一个热点,也是在理论上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诸多学者都做出了积极探索,本文就多中心治理理论诞生以来,国内学者们所做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做简要的回顾,以期描述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我国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

一、对多中心治理内涵的概述多中心治理是个复合概念,由于提出时间有先后之分,而就其本质而言,多中心和治理也具有各自不同的内涵,所以对它们分别进行解释。

(一)多中心的内涵“多中心”(Polycentrity)概念,最早是由迈克尔·博兰尼1951年在《自由的逻辑》(The Logic of Liberty)一书中提出来的,此后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

博兰尼区分了社会的两种秩序:一是指挥的秩序,一是多中心的秩序。

他引进“多中心”一词是为了证明自发秩序的合理性以及阐明社会管理可能性的限度。

“多中心性”在博兰尼的文章中是“负重(六边形)框架上各顶点的相互移动”,这样的相互适应移动状态即形成了“多中心秩序”(polycentric order)。

将若干要素排列为多中心的任务就叫多中心任务(polycentric task)。

在博兰尼那里,“多中心”只是描述他所发现社会秩序的特征的一个词汇,而经过奥斯特洛姆等人的阐述和发展。

《2024年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研究》范文

《2024年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研究》范文

《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传统的环境治理模式多以政府主导为主,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单一主体治理模式的局限性逐渐凸显。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多中心治理理论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深入探讨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的研究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概述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政府、市场、社区、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治理,通过多层次的协商与沟通,形成网络状的治理结构。

这一理论强调主体间的平等性、多元性及协同性,以实现公共事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研究(一)多中心环境治理模式的优势1. 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多中心治理模式鼓励公民参与环境治理,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 促进信息共享与交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可以促进行政信息的有效传播与共享,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 增强治理效率:多元主体协同工作,可以形成互补优势,提高环境治理的效率。

(二)多中心环境治理模式的实践应用1. 跨区域环境治理:通过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实现不同地区间的资源共享与经验交流,共同应对跨区域环境问题。

2. 社区环境治理: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环境治理,通过社区自治、居民议事会等方式,实现社区环境的持续改善。

3. 环保社会组织参与:鼓励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发挥其在政策宣传、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四、当前多中心环境治理模式的挑战与对策(一)挑战1. 多元主体间协调困难: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协调困难。

2. 政策执行难度大: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资源分配不均、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

3. 公民参与度不高:部分地区公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意识仍需提高。

(二)对策1. 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环境治理。

2. 完善沟通机制:建立多元主体间的沟通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与交流。

多中心治理名词解释

多中心治理名词解释

多中心治理名词解释多中心治理是指在国际社会中,不再由单一中心或国家主导,而是由多个中心共同参与和协调,实现全球事务的治理。

多中心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多元化和包容性。

它认为世界上拥有不同历史、文化、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国家应该在共同的规则框架下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国际事务。

多中心治理试图打破西方国际体系主导的局面,提出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参与者,应该在国际事务中具有平等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多中心治理的出现是因为全球化和国际关系的发展。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

传统的国家主导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全球性问题,比如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等。

因此,多中心治理成为应对全球挑战的一种新模式。

多中心治理可以体现在各个领域。

经济领域是最明显的例子之一。

在国际贸易和金融领域,由于各国利益不同,不存在单一的全球治理机构,如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

相反,国际组织变得分散、多样化,如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

这些机构的诞生打破了以往西方主导的格局,展现了多中心治理的特点。

在安全领域,多中心治理也有其特点。

传统的国际安全模式是由少数大国瓜分全球安全事务的控制,比如联合国安理会由五个常任理事国决策。

而现在,国际组织的安全决策变得更加多元化。

例如,上海合作组织、非盟等国际和地区组织致力于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安全合作和对话,给各国都提供了参与安全事务的平台。

多中心治理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是引人关注的。

它可以增加不同文化、不同利益背景的参与者之间的对话和协商,提高决策的可接受性和可执行性。

同时,多中心治理也可以减少大国之间的相互猜忌和对抗,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空间。

然而,多中心治理也面临挑战。

由于各国利益差异较大,协调和合作仍然是困难的。

此外,由于多中心治理缺乏统一的法律和监管机制,导致不同参与者之间的行为标准和争端解决方式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协调和监管机制,成为多中心治理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2024年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研究》范文

《2024年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研究》范文

《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的环境治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

多中心理论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理理论,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本文旨在研究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以期为环境治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多中心理论概述多中心理论是一种强调多元主体参与、权力分散、自主治理的治理理论。

在环境治理中,多中心理论强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和互动,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实现环境治理的协同效应。

三、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和互动,构建多层次的治理结构和机制。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政府在环境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提供财政支持和技术支持。

同时,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也应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2. 建立多层次的治理结构建立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的治理结构,形成环境治理的合力。

在治理结构中,各主体应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权利,形成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机制。

3. 强化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促进多元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

通过信息共享和沟通,可以及时了解环境治理的进展和问题,及时调整治理策略和措施。

4. 推动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为环境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实证研究以某城市的环境治理为例,该城市采用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环境治理。

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形成环境治理的合力。

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推动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该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环境治理效果显著。

五、结论与展望基于多中心理论的环境治理模式,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和互动,构建多层次的治理结构和机制,是一种有效的环境治理模式。

《公共管理学》陈振明版完美考研笔记

《公共管理学》陈振明版完美考研笔记
较灵活。 (2) 缺点:相对松散,集体行动难度大。
7、公共组织的一般结构形式:直线结构、职能结构、直线-职能结构、矩阵结构、旁系结构
8、我国政府组织的结构 (1)纵向结构:宏观――中央层次;地方行政组织的层次
微观――行政组织内部的工作层次关系 (2)横向结构:决策部门、执行部门、反馈部门、监督部门
9、行政组织体制的基本类型 A、根据行政组织中最高决策权所属人数可分为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1)首长制:又称为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归一个行政首长执掌的组织体制。
4.“治理”与“善治” ①治理泛指任何一种活动的协调方式,有最小国家的治理,公司治理,新公共管理,善治,社会——控制系统及自 组织网络六种用法。 ②90 年代后,世界银行提出“善治”口号,合法、法治、负责、透明、有效的政府成为善治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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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管理学范式的兴起 三次重大范式变换: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
B、官僚模型:其基础是马克斯.韦伯创立的官僚理论。理性――合法权威。认为组织靠非人格化的规则来管理, 理性意味着效率。
特点:①基于职能专业化的劳动分工。 ②有明确的职权等级制。 ③有与任职者和职责相关的规章制度。 ④有处理工作的程序系统。 ⑤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非人格化。 ⑥雇员的选择与提升以其技术能力为基础。
B、半强制型公共组织: 更多依靠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其强制性是可对抗的,当事人可拒绝裁决。如, 仲裁委员会――起诉;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各种行业协会等。
C、非强制性公共组织:非强制性与服务性。如,各种院校、社区学校、研究所、基金会、医疗保健机构、文 化和科学技术团体、各种咨询服务机构。
(3)按权威与等(2)欧洲或莱茵模式
(3)东亚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模式的变迁方向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模式的变迁方向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模式的变迁方向分析传统的以政府为唯一中心的公共政策执行模式囿于自身发展的困境,越来越显现出笨拙性、僵化性和不适应性。

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公共政策执行模式的变迁指明了方向,即一种多元主体的合作互动模式。

一方面要重视非政府公共组织对我国公共政策执行模式变迁的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又要在政府组织内部建立民主的合作型体制,既要在政府内部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分工,也要在基层政府外引进社会力量的制约,归根到底是要进行民主选举。

标签:多中心治理;公共政策执行模式;变迁;合作互动一、“治理”理论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兴起自1989年世界银行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后,“治理”便被广泛地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特别是被用来描述后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状况。

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治理”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了挑战,它认为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

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它表明,在现代社会,国家正在把原先由它独自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公民社会,即各种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性团体,后者正在承担越来越多的原先由国家承担的责任。

治理的各个参与者最终将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这一自主的网络在某个特定的领域中拥有发号施令的权威,它与政府在特定的领域中进行合作,分担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责任。

随着治理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以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又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的概念。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打破政府作为唯一管理主体和单一权力中心的现状,实现管理主体和权力中心的多元化,形成多中心的治理模式。

多中心治理理论_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_陈艳敏

多中心治理理论_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_陈艳敏
) ,提出了“ Commons》 公地悲剧 ” 的模型 。在一个对

一方选择畜牧数大于 L /2,另一方控制在 L /2 之内 , 则一人获得十一个单位的利润 , 另一方获得负一个 单位的利润 。这是一种非合作博弈 , 即对局人不能 相互交流 ,因而双方都会进行理性选择 , 即背叛 , 选 择“ 最佳的 ” 个人策略的均衡并不是帕累托意义上
⑩ 的最优选择 。
奥尔森 (M ancur O lson )在 《 集体行动的逻辑 》 一 书中对只要存在着一种与群体有关的利益 , 就足以 激发群体行动去获取这一利益的假设提出挑战 。奥 尔森指出 :“ 除非在集团成员同意分担实现集团目 标所需成本的情况下给予他们不同于共同或集团利 益的独立激励 , 或者除非强迫他们这么做 , 不然的 话 ,如果一个大集团中的成员有理性地寻求使他们 的自我利益最大化 , 他们不会采取行动以增进他们
“ 所有人开放 ” 的牧场 , 每个牧羊人都是理性的 , 每 个放牧人都从自己的牲畜中得到直接的收益 , 在过 度放牧时只承担损失中的一份 ,因此 ,每个放牧人都 有增 加 越 来 越 多 的 牲 畜 的 动 力 。加 勒 特 ・哈 丁
( Garrett Hardin ) 的结论是 :“ 这是一个悲剧 。每个
⑥ 言。 多中心理论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大潮中的主
rity) 一词最早是由迈克尔 ・博兰尼在《 自由的逻
辑》 中使用的 。作为“ 朝圣山学会 ” 的代表人物 , 迈 克尔 ・ 博兰尼引进“ 多中心 ” 一词是为了证明自发 秩序的合理性以及阐明社会管理可能性的限度 , 他
要代表 ,其基本理论假设包括 : ⑦ ( 1 ) 城市公益物品 和服务在其生产函数和同时受到影响的人数两个方
● 公共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治理理论Vol.33No.3M ar.2012第33卷第3期2012年3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多中心作为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词语,是理解该理论的逻辑起点。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对多中心的解释应是最权威而完整的:大城市地区地方管辖单位的多样化可以理解为一种“多中心政治体制”,意味着有许多在形式上相互独立的决策中心,它们在竞争关系中相互重视对方的存在,相互签订各种各样的合约,从事合作性的活动,或者利用核心机制来解决冲突,在这一意义上大城市地区各种各样的政治管辖单位可以以连续的、可预见的互动行为模式前后一致地运作[1]。

在他的《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一书中,始终贯穿了多中心治道的思想理念。

他和他的妻子都是多中心治理的积极推广者。

他们的目的就是使得人类更加对对多中心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使得多中心更加深如我们的生活,让人类理解多中心的实质的内涵就是多个权力中心和组织集体对公共事物就行管理,为人类提供服务。

多中心其实是相对于单中心提出的,它强调多主体在公共事务中的参与。

虽然“多中心”可以简练精确的概括该理论,而“多中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治理,所以“治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词语。

它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被社会科学家赋予了新的涵义和内容,并开始广泛应用于政治科学研究领域。

“治理”是人类政治生活变革的产物,这一变革使人类政治生活的重心正在从强权统治走向积极治理[2]。

治理理论从一个新的高度上强调了公民参与政府治理的重要性,主张用善治代替强权统治,以治理机制应对市场的失灵和政府的失败,认为治理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和市场在协调和调控过程中的某些不足[3]。

治理是一个完整连续的过程,是个人与组织、国家与公民治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和手段的总和。

在多中心治理理论出现之前,主要存在着亚当·私密的市场理论(强调市场在公共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及托马斯·霍布斯的国家主权理论(强调政府的绝对主导作用)两种社会秩序观。

多中心治理_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

多中心治理_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

收稿日期:20040918作者简介:王兴伦(1969) ),男,湖北人,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师、管理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

2005年第1期总第19期江苏行政学院学报Journa l of Jiangsu ad m inistrati on i nstitute No .1,2005Genera lNo .19#行政学研究#多中心治理: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王兴伦(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广州 510631)摘要:多中心治理以自主治理为基础,允许多个权力中心或服务中心并存,通过竞争和协作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权和更好的服务,减少了搭便车行为,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

从研究方法看,多中心是将诸种社会科学方法有机融入到公共事务治理问题的分析中,将宏观现象与微观基础连接起来;重视物品(或资源)属性和社群(或人)的属性对治理绩效的影响;提供了操作、集体和立宪三个层次的制度分析框架。

多中心治理为公共事务提出了不同于官僚行政理论的治理逻辑。

关键词:多中心;自主治理;官僚制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05)01009605多中心治理理论是在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的理论,其理论的创立者是以奥斯特罗姆夫妇(V incent Ostro m and E li n or Ostro m)为核心的一批研究者。

该理论传入我国的时间较短,与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有较大区别。

虽然多中心研究者的专题性著作和文章很多,但却缺乏系统阐述这一理论及其相关背景的文字。

文章试图对这一理论进行系统梳理,阐释和讨论它的涵义、基本假设、理论基础以及理论特色和意义。

一、涵义和基本假设多中心治理理论有自己独特的治理逻辑,体现在基本涵义、基本假设、治理机制等方面。

多中心的涵义是理解多中心理论的基础。

多中心是指多个权力中心和组织体制治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

多中心实际上是一个/有点麻烦0的词[1](P7),它涉及到广泛的公共领域,例如市场体制的多中心、司法决策的多中心、宪政的多中心、政治领导选择和政治联盟组织的多中心、公共服务经济的多中心等,在公共治理中主要指生产的多中心和治理体制的多中心。

公共事物治理:中国国情下的制度与科层结构——评《中国水权评价》

公共事物治理:中国国情下的制度与科层结构——评《中国水权评价》

公共事物治理:中国国情下的制度与科层结构——评《中国
水权评价》
何理
【期刊名称】《《公共管理评论》》
【年(卷),期】2017(000)003
【摘要】水资源治理问题是典型的公共事物治理问题。

《中国水权评价》一书将中国国情纳入治水结构和水权结构的分析之中,提出了中国水资源治理的科层结构理论,系统地考察了中国的水权结构及其历史演进。

该书不仅为中国的公共事物治理问题研究做出了理论贡献,也提供了实证依据。

在理论上,该书构造了'水治理结构选择模型'和'水权科层概念模型',也探讨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水权科层结构中引入市场的动力机制问题。

在实证研究方面,该书以黄河流域的水权结构为分析对象,分析了古代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水权结构变迁规律,也对当代中国水权市场的6个典型案例进行了比较分析。

【总页数】12页(P137-148)
【作者】何理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多中心治理理论: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 [J], 陈艳敏
2.公共事物的治理困境及路径探索——《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
进》读书报告 [J],
3.农村公共事物治理中的制度供给与农民参与——对螺百社区“一事一议”制度实施的思考 [J], 徐理响
4.中国国情下的土地权利——评《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J], 杜玫娟
5.公共事物治理:中国国情下的制度与科层结构——评《中国水权评价》 [J], 何理;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多中心治理

多中心治理

7.多中心治理的优势和局限性
优势:1)选择的多样性,多中心治理结构为公民提供多种机会 2)可以克服搭便车行为 3)形成合理的决策机制
局限:1)陷入“无中心”的倾向:奥斯特罗姆夫妇预设建立有效的多中心应该 具备三个条件:制度供给、可信承诺、相互监督,假如这三个问题没有得到解 决的话,多中心治理很容易陷入“无中心”的倾向 2)适用制度环境有限:民主是多中心治理模式运作前提,公民精神 3)操作难度较大:参与治理的个体间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避免搭便车;参与个 体对公共资源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参与治理的个体有互惠共识

第一,多中心治理结构意味存在民间的和公民的自治、自主管理的秩序与力量作 为独立的决策主体参与公共问题的解决 第二,多中心治理模式必然强烈要求公民的参与和社群的自治,将公民参与和自 治作为基本的策略 第三,多元独立决策主体的利益同样是多元的 第四,多中心还表现为不同性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可以通过多种制度选择来 提供
3.特点



权利配置:每个主体即为一个中心,民主协商、独立决策,不 再是传统公共行政听命于政府 权利行使主体:包括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国 际组织、社会组织等 权利行使方式:权利分散、交叠管辖 目标:善治
4.理论假设(奥斯特罗姆夫妇)
1)城市公益物品间异质性强,往往要求消费者的协作生产 2)益物品偏好类似的人容易聚居在一起 3)服务于多个管辖单位的居民较了解不同单位的绩效 4)差异性管辖单位的存在使居民方便表达偏好与迁移 5)多管辖单位易使受益者分担成本 6)许多潜在生产者的有效选择会约束低效行为 7)竞争刺激规模经营、团队生产与协作,促进绩效
5.实现途径——合作治理
1)合作的价值形态,公共服务至上 2)合作组织形态:以公共问题分中心,根据公共问题和公共产品性质而确 定.既有独立组织的实践形态,也有合作共治的网络形态 3)合作的政策形态——构成性政策领域发展。多中心的治理推动了构成性政策 的发展,二是促使与公共服务有关的政策领域进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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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中心治理是“ 市场模式 ” 。一旦获得这一
O strom )教授共同创立的多中心理论 ,是多元社会中
② ①
区分了社会的两种秩序 : 一种秩序是指挥的秩序 。 凭借终极权威 ,并通过一体化的上级指挥与下级服 从的长链条维系着自身的“ 协调 ” 与运转 , 实现自身 的分化与整合 。另一种秩序是多中心的秩序 。行为 单位既相互独立 ,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 ,又能相互 调适 ,受特定规则的制约 ,并在社会的一般规则体系 中找到各自的定位 , 以实现相互关系的整合 。文森 特・ 奥斯特罗姆的“ 多中心 ” 理论继承了迈克尔 ・ 博兰尼的社会秩序理论 , 更加强调参与者的互动过 程和能动创立治理规则 、 治理形态 。 “ ‘ 多中心 ’ 意 味着有许多在形式上相互独立的决策中心 …… 它们 在竞争性关系中相互重视对方的存在 , 相互签订各 种各样的合约 ,并从事合作性的活动 ,或者利用核心 机制来解决冲突 ,在这一意义上大城市地区各种各 样的政治管辖单位可以以连续的 、 可预见的互动行
人都被锁定进一个系统 。这个系统迫使他在一个有 限的世界上无节制地增加他自己的牲畜 。在一个信 奉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 , 每个人追求他自己的最 佳利益 ,毁灭是所有的人趋之若鹜的目的地 。 ”

加勒特 ・ 哈丁的“ 公地悲剧 ” 理论模式常常被 形式化为“ 囚犯困境 ” 博弈 。假设 , 使用一块公共放 牧草地的放牧人为博弈对局中的对局人 , 双方都拥 有完全信息 : 畜牧数量上限为 L , 两种选择 : 畜牧数
L /2 或者大于 L /2。 “ 合作 ” 策略是双方都选择 L /2,
双方将各获得十个单位的利润 ;“ 背叛 ” 策略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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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和经验研究两方面相结合 、 以自主治理和自主组 织为多中心治理的核心内容对公共事物治理进行了 研究 ,提出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公共事物治理理 论的一种替代方案 。 制度分析集中于物品 、 服务 、 个人 、 制度安排 ,以 及这些因素怎样相互联系导致某些行为而不是其他 行为 。埃莉诺 ・ 奥斯特罗姆从公共资源的特性出 发 ,分析得出理性个人可能引发资源过度使用与退 化问题的结论 。在解决如何通过组织与公共选择途 径阻止问题再现的问题上 , 解决取向是社群自身如 何才能组织起来以实现新制度供给 、 可信承诺与相
● 公共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 :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
陈艳敏
摘 要 作为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 , 强调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多元化 , 强调公共 部门 、 私人部门 、 社区组织均可成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 ,从而把多元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来 。多中 心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自主治理和自主组织 。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问题是 ,一群相互依存的人们如何把自己组 织起来 ,进行自主性治理 ,并通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 搭便车 ” 现象 、 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诱惑 , 以取得持久性共同 利益的实现 。 关键词 多中心治理 自主治理 公共事物治理
⑩ 的最优选择 。
奥尔森 (M ancur O lson )在 《 集体行动的逻辑 》 一 书中对只要存在着一种与群体有关的利益 , 就足以 激发群体行动去获取这一利益的假设提出挑战 。奥 尔森指出 :“ 除非在集团成员同意分担实现集团目 标所需成本的情况下给予他们不同于共同或集团利 益的独立激励 , 或者除非强迫他们这么做 , 不然的 话 ,如果一个大集团中的成员有理性地寻求使他们 的自我利益最大化 , 他们不会采取行动以增进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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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差异都甚大 。 ( 2 )在公益物品和服务方面具有偏 好相对类似 (但总是在逐渐变化 ) 的人倾向于聚居 在一起 。 ( 3)在为多个管辖单位服务的城市地区中 生活的公民通过观察或者听说其他管辖单位如何解 决问题方面比较了解任一管辖单位的绩效 。 ( 4 ) 具 有不同组织范围和规模的多个管辖单位使得公民较 有效地选择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一揽子服务 , 使公 民较有效地表达其偏好和忧虑 ,如果必要的话 ,还较 有效地选择向其他地区移居 。 ( 5 ) 多个管辖单位有 利于实现财政平衡 (O lson, 1969 年 ) , 使受益者承担 成本 。再分配最好由州或者全国政府等非常大的政 府单位负责 。 ( 6 )大城市地区可能存在大量的城市 公益物品和服务的潜在生产者 , 使得选任官员为其 公民有效地选择生产者 , 并通过与其他生产者签约 来约束绩效低的生产者 。 ( 7 ) 努力争取续约的生产 者将较可能寻求创新性的技术 , 在接近最优的生产 规模上经营 ,并鼓励有效的团队生产和协作生产 ,以 提高其绩效 。 二、 公共事物治理的理论模型及其解决方案 对公共事物集体行动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 , 亚 里士多德就提出过这样的论断 :“ 凡是属于最多数 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 , 人们关 怀着自己的所有 ,而忽视公共的事物 ; 对于公共的一 切 ,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 事物 。 ”三个经常用于公共事物治理的理论模式 为 : 加勒特 ・ 哈丁 ( Garrett Hardin ) 的“ 公地悲剧 ” 、 “ 囚犯困境 ” 博弈模型和奥尔森的“ 集体行动的逻 辑” 。 加勒特 ・哈丁 ( Garrett Hardin ) 1968 年在《科 学》 杂志 上发 表《公 地悲 剧 》( 《 The Tragedy of the
自由社会靠的是一个精心的安排结构 , 它符合 两项基本规则 : 一是古老的道德格言 :“ 己所不欲 , 勿施于人 。 ” 这一格言可以发展为一种规范研究的 方法 ,在此 ,人们考虑其他人 ,不因自爱而偏心 ,努力 做到公平 。另外一个规则就是 W. R. 阿什比得多样 化法则 : 为了实现特定的效应 ,有效的策略也要像现 有的条件那样具有多样性 。因而 , 简单的制度安 排对于复杂的世界来说是不够的 。埃莉诺 ・ 奥斯特 罗姆 ( E. O strom ) 教授和文森特 ・奥斯特罗姆 ( V.
λ 互监督问题 。 既有理论与实践的差异 , 为研究提供 ω
这些原则既包含对制度供给问题的解决 , 也包含对 可信承诺与相互监督问题的解决 。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自主治理和自主 组织 。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问题是 , 一群相互依存 的人们如何把自己组织起来 ,进行自主性治理 ,并通 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 搭便车 ” 现象 、 回避责任或机 会主义诱惑 ,以取得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 。在这 样一种立宪秩序内 ,个体组成公司生产私益物品 ,并 参加无数的团体以生产公益物品以及管理其公共池 塘资源 ; 政府权威在各种层面上都是有重要作用的 ,
λ 所有作用在本质上都序下最重要的作用 , 是以一种符合社会公正 标准的方式去协助地方管辖单位解决他们之间的利 益冲突 。 四、 对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质疑及其辩解 多中心治理理论在对这一思想持怀疑态度的学 者那里激起了反应 。最坚定的反应者是把这一取向 看作是“ 市场模式 ” , 而根据经济理论 , 市场在向个 人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务方面是失败的 ; 另一反应是 把奥斯特罗姆 、 蒂伯特和瓦伦的设想看作是使现状 合理化或者为现状辩护 ; 最大的怀疑来自于对多中 心体制的有效性考察 。针对以上三种质疑 , 多中心 治理理论的学者们也作出了相应的辩解 。
④ 为模式前后一致地运作 。 ” 多中心治理体制以自主
公共事物的治理理论 ,包含了相应的分析单位 、 分析 框架 、 经验研究方法等一系列知识 ; 多中心治理提供 了操作 、 集体和立宪三个层次的制度分析框架 ,发现 了公共领域的“ 看不见的手 ” ; 多中心的制度安排打 破了单中心制度中最高权威只有一个的权力格局 , 形成了一个由多个权力中心组成的治理网络 , 以承 担一国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责 。作为公 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 , 强 调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多元化 ,强调公共部门 、 私人 部门 、 社区组织均可成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 ,从而把 多元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来 。 一、 多中心的概念以及基本假设 多中心作为一个概念 ,包含着一种审视政治 、 经
) ,提出了“ Commons》 公地悲剧 ” 的模型 。在一个对

一方选择畜牧数大于 L /2,另一方控制在 L /2 之内 , 则一人获得十一个单位的利润 , 另一方获得负一个 单位的利润 。这是一种非合作博弈 , 即对局人不能 相互交流 ,因而双方都会进行理性选择 , 即背叛 , 选 择“ 最佳的 ” 个人策略的均衡并不是帕累托意义上
⑥ 言。 多中心理论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大潮中的主
rity) 一词最早是由迈克尔 ・博兰尼在《 自由的逻
辑》 中使用的 。作为“ 朝圣山学会 ” 的代表人物 , 迈 克尔 ・ 博兰尼引进“ 多中心 ” 一词是为了证明自发 秩序的合理性以及阐明社会管理可能性的限度 , 他
要代表 ,其基本理论假设包括 : ⑦ ( 1 ) 城市公益物品 和服务在其生产函数和同时受到影响的人数两个方
ϖ λ 的共同目标或集团目标 。
基于以上三种理论模型 , 当前的政策方案提供 了公共池塘资源占用者集体行动困境的“ 两条道 路” ,即以利维坦方案为“ 唯一 ” 方案和以私有化方 案为“ 唯一 ” 方案 。这两种方案都进行了这样的预 设 : 共同拥有公共池塘资源的人们不可避免地跌入 陷阱 ,并只能通过一种外部力量 — — — 国家或企业对 公共池塘资源占用 ,进行组织和管理 ,才能克服集体 行动的困境 , 实现对公共池塘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利维坦方案是指由中央政府决定谁能够使用公共池 塘资源 ,他们能够在什么时候使用这些资源 ,怎样使 用这些资源 ,并且由中央政府对他们进行监督 ,对违 规者进行惩罚 。私有化方案主要是指通过创立一种 私有财产制度来终止公共池塘资源的公共财产制 度 ,由私人企业对公共池塘资源进行占有 、 使用和管 理 ,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对公共池塘资源的可持续 利用 。 奥斯特罗姆认为 , 利维坦方案和私有化方案的 理论模型 — — — 集体行动理论既不充分 ,又难以理解 。 不充分是指这些理论以“ 囚犯困境 ” 为唯一结构 , 且 分析只着力于操作层面 , 并没有完全考虑自主组织 的内部变量和外部关键变量的影响 ; 难以理解则指 已为人们熟知的集体行动理论没有为公共事物治理 提供明确的公共政策建议 。这些理论模型的不足在 于没有反映制度变迁的渐进性和自主转化的本质 ; 在分析内部变量如何影响规则的集体供给时 , 没有 考虑宪法层次的影响 ; 没有包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 本等限定性因素 。 三、 多中心治理理论 — — — 公共事物治理的一种 替代方案 由于现有的集体行动理论模型与公共事物治理 的解决方案存在着种种问题 , 奥斯特罗姆从制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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