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用水法律精神的创新性研究——评比较法专著《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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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适用

《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适用

!"!!年#月$%&'!"!!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123+14560+)-)17,+89*:3+5::;+3<5&:3=7!>)63,->635+65?83=3)+"第@A 卷第!期B )-'@ACD )'!8)3!E"'@AFA G H I 3::+'EFJ!K "LAM'!"!!'"!'""!收稿日期!!"!EK"AK EL C 基金项目!!"EA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EAcR $EJ""#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C 作者简介!宋才发!EAL@&"'湖北省武穴市人%法学博士'二级教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法学研究)C 本文引用格式!宋才发I -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适用*(+I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A !!",EJN !FI )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适用宋才发!贵州民族大学C 法学院'贵阳CLL""!L "摘要!*民法典+是一部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以绿色原则为基本指引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已成为中国!E 世纪的时代主题'确立绿色原则体系是民法典的使命担当#绿色原则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点#确立了新时代的价值判断准则#为私益与公益奠立了双重保护原则'绿色原则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了民法依据#规范了义务约定和强制使用路径#绿色法定义务是对合同制度的创新与调整#侵权责任为生态环境损害拓展了权利救济空间'*民法典+绿色原则保护生态环境的路径是)绿色原则为生态环境诉讼提供制度基础#为侵权责任制度全面实施提供法治保障#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供损害赔偿依据#是推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的司法保障'关键词!民法典(绿色原则(生态环境(司法适用(损害赔偿(权利救济中图分类号!R A!@CCC 文献标志码!$CCC 文章编号!EFJ!K "LAM "!"!!#"!K ""EJK E"-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一部以绿色原则为指引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E +的基础性法律)推行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已成为!E 世纪中国的时代主题)-民法典.作为公民(社会组织权利保障与行为方式塑造的基本法'把绿色条款载入其中使之成为#绿色原则$'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发展)把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不仅在我国民法立法史上是首次'在世界民事立法史上也是首创)一 民法典 关于绿色原则的基本内涵"一#确立绿色原则体系是民法典的使命担当传统民法理论是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它始终坚持#人是万物的尺度$的理念'存在着人与自然关系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第@A卷紧张的内在缺陷'是导致现代生态环境危机的理论根源和制度根源)要创制契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的绿色原则'就必须摆脱有碍于生态文明建设条条框框的束缚'从思想观念上克服传统民法理论的内生性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在#序言$中强调'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在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凸显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意义)-民法典.依据-宪法.规定'不仅把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作为基本价值追求'而且把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和人格利益属性纳入民法保护体系的范畴)新时代#绿色发展$理念所指的#自然$'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自然'构成了人与自然之间互融互通的生命共同体)-民法典.采纳和延续了-民法总则.这一和谐共生的理念和立法原则)如果单纯从#全面节约资源$ #社会成本最小化社会财富最大化$的视角理解和适用绿色原则*@+'是有违或背离立法初衷的过度解读) -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实质上从立法上明确了#绿色原则$是民事活动领域的基本原则'是公民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有利于构建生态文明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严格来说'-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并不存在#两个原则$抑或#双重面向$的解释空间)因为这里所论及的#资源$'理应理解为生态系统构成要素'具有直接环境意义上的自然资源的意蕴)-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体系'既是-民法典.在新时代的使命担当'也体现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承担的历史使命)-民法典.绿色原则体系'从法律上确立了人与自然新的价值判断标准'蕴含着科学完整的生态价值理念)它强调要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安全的关系'从#节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两个方面确立民事领域#私益$和#公益$双重保护机制)-民法典.绿色原则体系和功能机制为我国新时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框定了环境权益的民法保护范围'为民生领域实现#节约利用资源$#物尽其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民法依据)二 绿色原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绿色原则是贯穿-民法典.始终的一条主线)-民法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是对现实经济社会生活的真实记载和科学表达'承载着厚重而深刻的时代烙印)作为母法和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为-民法典.绿色原则确立了根本遵循和立法依据)-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是贯彻落实-宪法.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是具有法律约束力(价值判断性的义务性规范)我国是一个有超E#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得好'人人都是受益者%保护得不好'人人都是受害者%漠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抑或放松警觉'也可能成为意料不到的危害者)为了维护生态环境公益免受人为的损害'广大民众有权力(有责任以公民个人名义或组织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诉讼$请求)从诉讼分类来说'生态环境诉讼是一种典型的公益诉讼)我国诉讼程序法规定'#原告能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取决于原告能否找到支撑这些诉讼请求的请求权规范)如果没有请求权规范'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当然也就无法得到法官的赞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L+这条规定实质上构成了绿色适用规则的基础'绿色原则因之而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点)绿色原则是一条贯穿于-民法典.始终的主线'使-环境保护法.条款与-民法典.绿色条款相辅相成'直接体现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和规则)三 绿色原则确立了新时代的价值判断准则在-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中'第五百零九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L+-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把绿色义务单列为第三第!期宋才发)*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适用款'从合同法体系看'它实质上是履行合同的绿色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在性质上为法定义务*F+)必须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合同编的绿色条款'并没有触及合同法的核心制度'不管是绿色附随义务(旧物回收义务还是绿色包装义务'在合同法中都仅具有附属性甚至边缘性地位'而合同效力规则(合同解释规则等相对更核心的合同法制度中并未体现绿色原则的要求'与合同法绿色化的制度设想仍有差距)$*J+-民法典.绿色附随义务'是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进一步扩展'其扩展范围适用于与资源环境有关的合同'体现了绿色原则对合同履行活动的约束'是新时代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导向'从事实上确立了新时代的价值判断准则*M+)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是经济活动过于频繁(对有限资源过度利用的#副产品$'这种严重后果#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下难以完全消除'只能进行利益衡量'不能走向两个极端'既不能过于强调1环境优先2'也不能过于强调1经济优先2$*A+)民法典以宪法规定为根本遵循(以绿色原则为具体指引'以相关环境资源法律为配套'构建民法典绿色条款规则和价值判断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说'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各种民事行为(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的根本准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绿色原则是具有法律约束力(价值性判断的指导性和义务性规范$*E"+'它能够从法律源头上规范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坚守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四 绿色原则为私益与公益奠立双重保护原则-民法典.#物权编$的绿色制度'具有直接保护环境私益和间接保障环境公益的双重功能)对前者来说'-民法典.从法律制度和立法原则上为环境私益提供了多层次的法律保护)#对后者来说'-民法典.通过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重申和用益物权行使的环保约束'为环境公益保障提供正(反两方面激励*EE+$)在环境私益法律保障方面'-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八十八至二百九十六条'对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用水(排水(通风(采光(日照以及污染物质排放等相邻关系做出规定'确立了保护居民生活环境的底线*E!+)在环境公益法律保障方面'-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二百二十四条和二百二十五条等'#确认并扩展了宪法有关国有资源的范围'把重要环境要素纳入国有资源范畴'并重申1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2'为从全民利益(公众需要角度分配(管理和保护这些重要资源奠定了根基$*E@+)-民法典.从保护稀缺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原则出发'在尊重民事主体契约自由的前提下'对某些合同行为进行必要的#绿色干预$)这种#绿色干预$完全是基于环境公共利益考量的'即使是合同自由和契约自由'也要受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制约)相对于民法体系中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这些体现个人本位和价值追求的基本原则而言' -民法典.绿色原则在本质上是一个超越个人本位'从社会本位出发的(兼顾公益和私益双重保护的法律原则)它从立法上明晰了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指引-民法典.各分则以专门法的方式确立了环境生态领域特殊侵权行为规则和侵权行为制度的内涵)譬如'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农村土地!主要指耕地"既是发展农业生产(#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极为重要的稀缺资源'也是农民群众修建住宅和其他生活设施不可或缺的土地资源'必须像爱护眼珠子一样珍惜每一寸土地)所以'-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L+-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了业主修建建筑物应当节约使用土地资源(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以及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土地利用人不得违反-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法律规定'擅自把用于种粮的承包土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依法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必须合理使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严格履行节约使用土地资源(自觉保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第@A卷护生态环境的法定义务%政府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征用土地'不得违背绿色原则规定侵害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基层法院的司法审判实践中'#法官要准确把握物尽其用与绿色使用的关系)不仅需要通过各种物权制度充分实现物的效用'促进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还要保证物的利用符合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避免在物的利用过程中损害自然资源利益(生态环境利益和他人生态环境权益)$*E#+二 民法典 绿色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一 绿色原则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民法依据#原则$与#规则$在基本涵义上是有根本区别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原则$蕴含着某种或多种价值取向)譬如'民事法律上的基本原则具有价值宣示(补充说理和规范补充三大基本功能)#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其司法适用的实效性主要体现在功能实效性上)$*EL+在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的公益性既体现为受益主体的公共性'又体现为诉讼目的的公益性'因而往往成为阻挠和#排除原告利益$的理由)*EF+这种从基层法院暴露和反映出来的观点与做法'严格来说'其做法是欠妥当的'其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排除原告利益$的做法'在本质上会动摇人们对其自身权利基础的正确认识)*#+-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规定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了民法依据)要确保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良性运行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就需要构建对原告必要和合理的诉讼支持制度)比如'诉讼费用可以一部分由国家负担'另一部分由社会分担)即'诉讼费用的主要部分由国家公共财政负担'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社会保险分担当事人的费用'同时依法免除原告的诉讼负担并分散诉讼风险)*#+建立和完善私人原告胜诉奖励机制'包括公益诉讼基金与保险制度(费用减免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是保障和维护生态环境公益得以实现的有效举措)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保护环境公共利益'需要从立法上设置相关的精神表彰和物质奖励制度)-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EJ+-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单行环境保护法律也在各自的法律文本中做出了相类似的激励规定)当下迫切需要把这些散落在各种法律文本中的奖励制度和实施机制延伸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当中去'同时还需要从制度保障和法律体系上设置和健全侵害责任追究机制'凡属于私人起诉主体遭受被告方打击报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救济)二 绿色原则规范义务约定和强制使用路径在节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双重任务下'-民法典.对合同关系的规范要求和法律约束力主要是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来实现的'这就需要把强制性规定引入合同领域)有关合同绿色义务'既可以经过当事人约定而成为约定义务'也可以通过法定义务方式来实现)以约定方式促进合同绿色义务的实现'符合合同法的未来发展方向'约定绿色义务是当事人合作以保护环境(落实民法绿色原则的具体途径)对合同绿色义务的约定可以排除司法裁量'直接确定履行标准以及违反的责任)*EM+民法上当事人的合同绿色义务规范'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的强制性体现出来)由于裁判机关是以行为规范作为其裁判标准的'故行为规范在逻辑上同时为裁判规范)*EA+合同绿色条款尽管没有直接规定当事人义务的内容'但可以在具体情形中经过合理性权衡'使之成为可操作的义务*M+)实现物尽其用既是-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的宗旨'也是法律对物的使用者的义务约定)-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第!期宋才发)*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适用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L+在法律缺乏相应具体规范的时候'人民法院和法官在穷尽规则的前提下'才能把-民法典.规定的#绿色原则$在审判中直接类推适用'即'-民法典.规定的绿色原则'只能作为法官裁判说理的补充依据'而不能单独作为司法审判依据予以适用)三 绿色法定义务是对合同制度的创新与调整-民法典.#合同编$有关绿色条款的规定'事实上带来了绿色硬约束和尊重意思自治之间的冲突)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彼此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它强调和突出的是民事主体的契约自由'坚持和体现私法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而-民法典.的绿色条款突出和体现的是公法价值'对因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合同'从法律效力上予以否定性的价值评价)譬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指出,#当事人约定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内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应依法认定合同无效)$*!"+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违反绿色规定的合同一概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L+该法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绿色法定义务'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体现绿色环保的包装方式)当合同执行进入终止阶段后'还必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交易习惯履行旧物回收等义务*L+)-民法典.的这条法律规定'正是基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对传统合同制度做出的创新与调整'以法律规定的硬约束方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在合同#附随义务$方面'-民法典.增加了#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L+的规定)绿色#附随义务$规定'实际上突破了传统合同的相对性'不再只是限定于履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凡参与其中的民事主体只要违反了绿色规定的'就要承担恢复生态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四 侵权责任为生态环境损害拓展了权利救济空间新中国成立以来陆续出台的法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生态环境损害概念做出规范的界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所使用的定义'即#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被(动物(微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E+-民法典.把生态环境损害纳入民法救济范畴'通过立法的方式促使环境公共利益成为我国-民法典.的保护对象'这是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体法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绿色制度规定'#在权利救济的范围(程度和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具体体现为,引入生态破坏责任以扩张权利救济范围%增设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拓深权利救济程度%创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机制'为1绿色诉讼2确立请求权基础'通过规定衔接条款以拓展权利救济方式)$*!!+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L+受害人还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实行#修复优先$的环境治理理念'可以说#生态环境损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第@A卷害修复$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民法典的新亮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L+这里所论及的#惩罚性赔偿$'#是指行为人恶意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对该行为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受害人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民法典.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利用私法机制实现本应由公法担当惩罚与威慑目的的特殊惩罚制度'是一种旨在惩罚准犯罪行为的私法制度$)*!L+其目的和功能指向公法'实施方式和实施程序又偏向于私法*!F+)这既是对传统侵权法理的更新和制度创新'又是对绿色原则要求的严格落实'具有实现大规模生态环境侵权救济的功能)-民法典.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现了!E世纪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成果'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创造性的法律制度*!!+)三 民法典 绿色原则保护生态环境的路径一 绿色原则为生态环境诉讼提供制度基础-民法典.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出发'旗帜鲜明地把绿色原则规定为民法基本原则)绿色原则具有明确的社会导向性和倾向性)绿色原则扩展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民法典绿色原则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法奠定了制度基础'完善了环境私益侵权责任和环境公益侵权责任的责任体系)由于生态环境损害属于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往往不容易认定哪个人或哪些人就是#被侵权人$'故需要由相应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行使请求权)归纳起来'在我国能够行使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权的主体有四大类,一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所列法律规定的机关*!J+%二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所列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J+%三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人民检察院*!J+%四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机构'受国务院委托代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M+为了遏制对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民法典.提高了对环境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代价'以列第七章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专章形式'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实行#零容忍$*!!+)-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作为环境侵权的具体类型'规定了侵权行为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扩大了环境侵权责任的规制类型与范围'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制度基础*!A+)从法律区分的视角看'有关民法典基本原则类型的划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区别,一是#一般法律思想$与#概括条款$之间的区别*@"+%二是#体制原则$与#限制原则$之间的区别*@E+)从法律适用的视角看'#体制原则$与#限制原则$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规范作用的方式和规范作用的范围上)绿色原则属于体制限制性原则'从体制原则视角看'#体制性原则是民法的立身之本'体现民法的永恒追求'对所宣示价值的保障和实现没有止境'其功能从使违反者遭受不利后果的1反面禁止2到使遵守者获得倾斜保护的1正向激励2'是一种1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的设计)在法律作用范围上'几乎适用于一切民事领域'具有所谓1效力贯彻始终性2)$*@"+从环境司法实践视角看'在当下和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一、前言 (3)1.1 研究背景 (3)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4)1.3 研究范围与方法 (5)1.4 报告结构安排 (7)二、项目背景与现状分析 (8)2.1 水环境问题概述 (9)2.2 项目区水环境现状调查 (10)2.3 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10)2.4 治理需求分析 (12)三、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与任务 (13)3.1 总体目标 (14)3.2 分阶段目标 (15)3.3 主要治理任务 (16)四、治理方案设计 (17)4.1 污染源控制 (18)4.2 沉淀处理 (20)4.3 生物处理 (21)4.4 深度处理 (22)4.5 废水处理与回用 (24)4.6 河湖生态修复 (26)五、技术路线与工艺选择 (27)5.1 技术路线 (28)5.2 工艺选择原则 (30)5.3 典型工艺介绍 (31)5.4 技术难点与解决方案 (32)六、项目实施计划与投资估算 (33)七、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35)7.1 风险因素识别 (36)7.2 风险等级评估 (38)7.3 风险防范措施 (39)7.4 应急预案制定 (40)八、项目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 (42)8.1 社会效益分析 (44)8.2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45)8.3 敏感性分析 (46)8.4 不确定性分析 (48)8.5 经济评价结论 (48)九、结论与建议 (49)9.1 结论总结 (51)9.2 建议提出 (52)9.3 后续工作展望 (54)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工业化发展,我国的水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水质污染、水资源短缺和水生态系统破坏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生态环境的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了响应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本项目旨在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对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构建策略研究

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构建策略研究

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构建策略研究目录一、内容概括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3)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4)1.4 论文结构安排 (6)二、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理论基础 (7)2.1 生态环境监测与监控技术 (8)2.2 智慧执法相关理论 (10)2.3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政策 (11)三、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构建框架 (12)3.1 总体架构设计 (13)3.2 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 (15)3.3 执法流程优化与协同机制 (16)3.4 评估与反馈机制 (17)四、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实施策略 (18)4.1 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 (19)4.2 数据整合与共享机制 (20)4.3 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21)4.4 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完善 (22)4.5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23)五、典型案例分析 (24)5.1 国内外生态环境智慧执法案例介绍 (25)5.2 案例分析与经验借鉴 (27)5.3 改进与优化建议 (28)六、结论与展望 (29)6.1 研究成果总结 (30)6.2 存在问题与挑战分析 (31)6.3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32)一、内容概括本研究旨在构建一套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通过对现有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的梳理和分析,总结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后续改进提供了理论依据。

从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探讨了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的构建策略,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结合实际案例,验证了所提出的策略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为我国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智慧化、数字化成为各行各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径。

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构建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不仅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的必然选择。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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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8.07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4〕23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司信达、裘东升
电话:(010)65645472、65645458
邮箱:***************.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王恩瑞
电话:(010)84915302
邮箱:13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7日。

环境资源法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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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是指关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它是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

本文将介绍几本与环境资源法相关的书籍,供读者参考。

1.《环境资源法学》
该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明清主编,是一本系统介绍环境资源法理论和实践的教材。

书中涵盖了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理、制度设计、实践案例等内容,是一本较全面、深入的环境资源法学教材。

2.《环境资源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该书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是一本介绍环境资源法律适用问题的专著。

书中对环境资源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适用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于理解环境资源法的运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环境资源法律实务》
该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卫东主编,是一本介绍环境资源法律实务的专著。

书中以实际案例为主要分析对象,介绍了环境资源法律实践中的问题、难点和解决方法,适合律师、法官、环保人员等从业者参考。

4.《国际环境资源法》
该书由世界法律出版社出版,是一本介绍国际环境资源法的专著。

书中系统介绍了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机制、实践案例等内容,对于了解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发展趋势和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环境资源法的学习和实践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以上几本相关书籍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环境资源法的相关内容和实践应用。

环境法必读书目

环境法必读书目

环境法必读书目环境法是一门涉及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学科。

学习环境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环境法规的制定、实施和执行过程,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和监管机制。

以下是一些关于环境法的必读书目,希望对大家学习和研究环境法有所帮助。

一、《环境法概论》这本书是环境法学的入门教材,主要介绍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体系结构。

它系统地阐述了环境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环境法的历史发展、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的基本框架、环境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等内容。

通过学习这本书,可以对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环境法律法规选编》这本书是环境法的法规选编,收录了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到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

三、《环境法学》这本书是环境法学的专业教材,主要介绍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实践。

它系统地讲解了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学科发展动态,包括环境法学的学科体系、法律规范的解释和适用、环境权利的保护等内容。

通过学习这本书,可以深入了解环境法学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提高环境法学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环境法与政策》这本书主要介绍环境法与政策的关系和互动。

它分析了环境法与环境政策的相互作用,包括环境法的制定与环境政策的制定、环境法的执行与环境政策的实施、环境法的监督与环境政策的评估等内容。

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环境法与环境政策的相互关系,提高环境管理和决策的能力。

五、《环境法的实践与创新》这本书主要介绍环境法的实践与创新。

它分析了环境法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包括环境法的执行与效果评估、环境法的司法保护与纠纷解决、环境法的修订与创新等内容。

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环境法实践中的一些案例和经验,提高环境法律实施和改进的能力。

学习环境法需要掌握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这些必读书目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环境法的基本原理、法规和实践,提高环境法学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2032-2022)《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22〕50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2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22)《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22〕130号)《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6号)《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22)《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T/CAEPI11-202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22〕16号)《土地整治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45/T1055-2022)《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1056-2022)《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2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17号)《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19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桂环规范〔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22〕52号)《广西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桂林营发〔2007〕42号)《尾砂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第78号令,2022年7月1日施行)《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HJ/T129-200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环函〔2022〕195号)《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22)《封山(沙)育林技术规定》(GB/T15163-2022)《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2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2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22)《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2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2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2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验收规程》(GB/T18337.4-200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2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2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2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2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GB50433-202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22)《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GB/T50769-2022)《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2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22)《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6000-199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22-20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9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701-2022)《危岩防治工程技术规范》(DB45/T1696-202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22〕115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22)《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20-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22)《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2004)《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22)《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22)《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892-202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22)《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22)《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2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2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1342-2007)《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试行)》(T/CAGHP006-2022)《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011-2022)《崩塌防治工程设计规范》(试行)(T/CAGHP032-2022)《房屋裂缝检测与处理技术规程》(CECS293-2022)《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办湿字〔2022〕191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22〕133号)上列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其修订的最新版本。

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与污染防治分区理论及实践

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与污染防治分区理论及实践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与污染防治分区理论及实践》精彩摘录 在《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与污染防治分区理论及实践》这本书中,我们不仅 可以看到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的全面阐述,还有对污染防治分区的深入探讨。以 下是一些精彩摘录,这些摘录为我们揭示了地下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 在实践中运用科学理论。
阅读感受
在实践方面,书中列举了多个国内外成功的地下水环境调查和污染防治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工业区、农业区、城市区域等多个领域,通过这些案例的分析,我 深刻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只有深入了解地下水环境的实际情况, 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调查评估方案和污染防治措施。
阅读感受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地下水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在当前城市化、工 业化的进程中,许多地区的地下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我们需要进一 步加强地下水环境的调查评估工作,明确污染来源和程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 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公众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 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目录分析
在引言部分,本书首先阐述了地下水环境的重要性,以及进行地下水环境调 查、评估和污染防治分区的必要性。这一部分为后续的详细讨论设定了背景和前 提。
目录分析
在这一章节,本书详细介绍了地下水环境调查的方法、技术和程序。涵盖了 从调查方案的设计、采样点的选择,到数据收集和处理的全过程。还讨论了如何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与污染防 治分区理论及实践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污染

《环境资源法》网上作业参考答案

《环境资源法》网上作业参考答案

《环境资源法》作业讲评与自测第一章绪论一.单选1.环境科学以()为研究对象AA.人类B.动物C.植物D.微生物2.以下哪个属于世界现代史上的“八大公害事件”之一()DA.我国中东部地区的雾霾现象B.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C.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D.马斯河谷烟雾事件3.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列举了()种环境因素()CA.13B.14C.15D.164.以下哪个属于次生或者第二类环境问题()BA.地震B.环境污染C.火山爆发D.海啸5.新《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环境因素中比1989年12月26日发布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因素增加了()这一环境因素。

DA.大气B.水C.海洋D.湿地6.我国四大海区中,()水质最差()CA.渤海B.黄海C.东海D.南海二.多选1.以下哪些是人为环境()CDA.大气环境B.水环境C.城市D.乡村2.从人类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或者环境的功能,可将环境分为()ABA.生活环境B.生态环境C. 自然环境D.人为环境3.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即环境条件。

包括()ABCDA.气候条件B.土壤条件C.生物条件和地理条件D.人为条件4.以下哪些是自然形成的环境()ABCDA.地质环境B.生物环境C.土壤环境D.大气环境5.以下那些属于环境破坏现象()ABCDA.毁林开荒B.过量放牧C.掠夺性捕捞D.乱猎滥采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CDA.环境污染B.环境破坏C.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D.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7.环境保护的基本手段包括()ABCDA.行政、经济B.科学技术C.宣传教育D.法律三.判断1.从生态学的环境定义可知,其范围要比环境科学的环境定义广泛的多。

()2. 从生态学的环境定义可知,其范围要比环境科学的环境定义狭窄的多。

()×3.新《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属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工作是( )。

A.优化空间布局B.提高用水效率C.调整产业结构D.推进循环发展【答案】 B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溃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化和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

A.生长激素B.转基因植物C.生物生长激素D.植物生长激素【答案】 D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B.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C.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生态环境用水,并兼顾工业、农业、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D.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答案】 C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查批准。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地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A5、根据《环境保护法》,下列关于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编制有关战略发展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B.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C.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制订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答案】 C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

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

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是指在国家层面上,识别和表彰在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或个人。

这项评选活动旨在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效,减少浪费,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然而,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日益紧缺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解决水资源问题,各国纷纷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措施,推动水效的提升。

在中国,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被制定出来,旨在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提供示范和引领。

在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中,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较高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即在单位产值或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水资源较少。

其次,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备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能够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使用。

再次,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应有显著贡献,能够通过减少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等方式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为社会创造积极的影响。

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的发布和实施,将有效地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鼓励各单位和个人在节水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同时,这也是一项崇高的荣誉和社会责任,得到这一殊荣的单位或个人将成为全国范围内的典范和榜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机会。

因此,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的实施对推动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效、减少浪费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希望通过这项评选活动,能够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的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贡献力量。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整篇文章的组织框架,它是确保文章逻辑清晰、易读易懂的重要因素。

在本文中,文章结构按照大纲中的三个部分来划分,分别为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Introduction)是文章的开篇,旨在引起读者的兴趣并说明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方法(试行)》,见附件)。

请根据《评价方法(试行)》,组织开展水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

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内容组织各地根据《评价方法(试行)》,开展市、县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

二、工作要求(一)2020年11月底前,根据2019年水质监测数据,完成市、县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编制《XX市2019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

(二)2021年3月底前,选用2020年水质监测数据,完成市、县域水环境承载力状况评价,编制报告。

相关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三、成果应用将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作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基础材料,根据不同承载状态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联系人:姜珊、信达电话:(010)65645453、65645457传真:(010)65645454邮箱:*******************.cn(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高红杰电话:(010)84918164邮箱:***************附件: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7日——结束——。

水环境影响评价

水环境影响评价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旳废水,必须符合国家 有关放射防护旳要求和原则。
第三十五条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该采用措施,确 保水体旳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原则,预防热污染危害。
第三十六条 排放含病原体旳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符合国家有关原则后,方准排放。
第五章 预防地下水污染
第四十四条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地下 勘探、采矿等活动,应该采用保护性措 施,预防地下水污染。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旳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 染物旳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旳要求。
建设项目旳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 产生旳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旳影响作出评价,要求防治 旳措施,按照要求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在运 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该经过有 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能够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 护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别为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 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能够划定一定旳水域和 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能够 划定一定旳水域和陆域为其他等级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该有明 确旳地理界线。
共同构成水体
第一节 水环境影响评价常使用方法规与 原则
一 水环境常使用方法 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1,2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旳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 水体以及地下水体旳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另由法律要求,不合用本法。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2016-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应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A.国防林B.风景林C.环境保护林D.成熟的用材林【答案】 D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保护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B.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C.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生态环境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D.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求,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答案】 C3、2018-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下列措施中,属于企业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的是()。

A.为提高产品质量改造生产工艺B.为提高矿石开采量引进先进采矿工艺C.为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采用替代能源D.为大幅度增加产品产量调整产品生产工序【答案】 C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农业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少用或者不用化肥B.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C.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答案】 A5、2016-80.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的原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B.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C.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D.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答案】 C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下列资源中,称为“能源”的是()。

四川农业大学22春“环境工程”《环境资源法(本科)》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4

四川农业大学22春“环境工程”《环境资源法(本科)》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4

四川农业大学22春“环境工程”《环境资源法(本科)》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原则的是()。

A.以《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有关法规为根据B.以国家有关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为指导C.坚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D.制定全国统一的征收标准参考答案:D2.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适用于()。

A.内水B.领海C.毗连区D.大陆架参考答案:ABCD3.()应当指导、帮助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

A.国务院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考答案:D4.保护环境是国家的()。

A.基本国策B.政策C.法规D.方针5.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而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A.多种B.特殊C.有效D.综合参考答案:A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7.《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A.城市管理B.环境保护C.规划D.建设参考答案:B8.下列不属于环境行政责任形式的是()A.环境行政处分B.环境行政处罚C.环境行政赔偿D.环境行政强制参考答案:A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0.我国的《农业管理条例》对农药的生产、经营作出了规定,但未对农药的使用作出规定。

()T.对F.错参考答案:F11.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A.引入外来物种B.营造单一纯林C.过量施洒农药D.科学考察参考答案:ABC12.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随着人口和工业的不断增长,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地球上有限的水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致力于研究和应用水污染治理技术。

本文将探讨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水污染治理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以解决和预防水资源受到污染的问题。

一、水污染的影响和挑战水污染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水污染导致水源不可饮用、水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还会增加水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威胁。

此外,水污染还会引起传染病的传播,危及人类的身体健康。

因此,解决水污染问题迫在眉睫。

二、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角色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具备研究和应用水污染治理技术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他们致力于理解水污染的成因、分析水质情况,并开发和改进水污染治理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水污染治理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科学分析和技术创新,为污染水体的净化提供有效的措施。

三、水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1.物理处理技术物理处理技术是一种通过物理方法去除水中污染物质的技术。

例如,沉淀是一种常用的物理处理技术,通过重力将固体颗粒从水中分离出来。

此外,还有过滤、气浮等物理处理技术,它们能够有效去除悬浮物和浮性物质。

2.化学处理技术化学处理技术以化学反应为基础,通过添加化学试剂来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质。

常见的化学处理技术包括氧化还原、酸碱中和、沉淀等。

例如,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化学处理技术,可以去除水中的有机污染物。

3.生物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利用微生物的活性来分解和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质。

生物处理技术包括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两种方式。

通过优化微生物的生长环境,可以提高水质的处理效果。

四、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案例1.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是一种集中处理和净化城市污水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技术,能够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达到环境排放标准。

2.水生态修复项目水生态修复项目通过调整水体的水文、水生态和水动力条件,恢复和改善水生态系统的功能。

02水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

02水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

水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O O C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O O C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 O CO O C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O O 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 O C中国大学M OO C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OOC中国大学M OOC 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OO C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目录CONTENTS1水环境保护法规2水环境保护标准O O C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O O C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 O CO O C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O O 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 O C中国大学M OOC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OOC中国大学M OOC 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OO C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O COO C 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O C(一)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二)自然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三)灾害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水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水环境保护法规O O C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 O O C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中国大学M O O CO O C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O O C中国大学MOOC 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 O CO O C 中国大学MO O C 中国大学M O O C 中国大学M OO COOC中国大学M OOC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OO C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OO C 中国大学M OO C 中国大学M OO C中国大学M OO C(二)污水排放标准1、国家排放标准(1)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行业排放标准(1)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2)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3、地方排放标准(1)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北京省地方标准)(一)水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 OOC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C 中国大学M OOC 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 OOC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 OOC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 OOC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 OOC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 OOCOOC中国大学MOOC中国大学MOO C中国大学M OO C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划分为5类: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梭饵场等;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娱乐用水区;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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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法研 究生 态环境 用水 法理这 一 创 新性 的领 域 。该 书研 究方 法 的科 学性 、 合 理性 以及研 究 背景 的 广泛 性, 再加 上作 者严谨 的治 学 态度 和 交叉学科知 识 的娴 熟运 用 , 使 这本 著作成 为推动 我 国科 学立 法 、 完善我
国可持 续发展 法律 法规 的一项有 益 而成 功 的尝试 。
[ 作者简介 ] 方 印( 1 9 6 9 一) , 男, 贵州瓮 安人 , 贵州大学教授 , 研究方 向为 民商法 、 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 、 防灾减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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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选择 了国 际法和 涵 盖六 大 洲 的 2 4个 国家 或地
料表 明 , 研究环境资源利用 、 管 理 与 保 护 问题 , 将 法律 性制 度规 范与 政策 性 制度 规 范 结合 在 一起 进 行探 讨是 不 可或缺 的 。该 书将 法 律 与政 策 一并 介 绍, 有助 于读 者 全 面 理 解 有 关 国家 与地 区 的生 态 环 境用水 法 律 制 度 的真 正 意 图 、 全方 位 图 景 以及 施 行状 态 , 这显 示 出该 书 阐 释 和 总 结 不 同 法 律 制 度 的正 确理 念 与高超 技巧 。 这种 背景 、 政 策 与法 律 制度 之 间 的联 系 , 不仅 其 本 身体现 着 法 的外 在 和 形 式精 神 , 而 且 也 是 各 国法 之所 以具 有其 自身特 点 或者 特 色 的原 因。法 国著 名 比较 法 学家 勒 内?罗埃 迪 指 出 : “ 不应 该把 脱 离 历史 的 和文 化 背景 的 、 孤 立 的法 规 来 进 行 比 较, 应 该把 它 们 重 新 放 到 它 们 所 属 的法 律 整 体 中
家战 略任 务 。党 的 十 八 大 报 告 提 出 建 设 美 丽 中 国、 幸福 中国 、 和谐 中国 的 “ 强 国梦 ” , 将 生 态 文 明 Nhomakorabea、
比较 方法 : 阐释和 领 悟法 的根 本精 神 的最
佳 路径
建设 提 升 到 国 民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重 大 战 略 高 度 。这体 现 了 中华 民族 对 人 类 、 对 后 代 负 责 的高
[ 关键 词 ] 书评 ; 环境 法 ; 法理
[ 中图分类号] D 9 2 2 . 6 6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 0 0 8— 5 7 9 3 ( 2 0 1 3 ) 0 2 — 0 0 5 6 — 0 5
之 繁荣 。

生态文 明建 设是我 国今后 十分 重要 的一项 国
第2 7卷 第 2期 2 0 1 3年 4月
河南财政税务 高等专科 学校 学报
J o u na r l o f He n a n C o l l e g e o f F i n a n c e& T a x a t i o n
V o 1 . 2 7 . No . 2
字, 作者 是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和博 士 生 导
师、 丝绸 之路 国际 法 与 比较 法 研 究 所 副所 长 胡德 胜 博士 。 阅读 数 页 , 便不可收拾 , 以致 花 费 了 近 4 个 月 的时 间认 真 阅 读 , 细 细 品味 , 深感 受 益 匪 浅 。
尚精 神 和 品德 。众 多 资 料 表 明 , 在 我 国各 种 环 境 资 源危机 中 , 水 资 源危 机 表 现 得 尤 为 严 重 。最 近
在古 罗 马 , 法学 已经被 阐释 为 “ 关 于正 义 和非 正义 的科 学 ” _ 1 _ 5 。现 代 学 者认 识 到 “ 法 学 和 哲 学
重。这折射出环境与资源危机是我 国迈向小康社
会、 实 现“ 强 国梦 ” 必 须 要解 决 好 的全 局 性 战 略 问
题。
在 十八大 召 开期 问 , 笔 者 得 到 西安 交 通 大 学
出版社 2 0 1 0年 1 1月 出版 的一 本 学 术 专 著 《 生 态
环境 用 水 法 理 创 新 和 应 用 研 究 》 。该 书 5 0多 万
些 许感 受 , 略作 整 理 , 与 同仁 分 享 , 以期 有 助 于 促 进 比较 法学 和环境 与资 源 保 护法 学两 个 学科 学 术
[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2—1 6
域, 难 免 以偏 概全 , 是 不科 学 的 比较研 究 。在著 作 中, 胡德胜 教授基 于一 定 的客 观 指标 , 经 过 审慎 考
间有着某种共同的精神 ; 第二 , 正如 比较法学名著 《 比较法总论》 中所指 出的, “ 任何一种科学都不能 够仅仅依 靠在 本 国国境之 内产 生 的知识 ” [ 3 1 2 1 。研
究任何 一个 新 的或 者创 新性 的法学 领 域 或法 学 问 题, 不 二 的抉 择 只能是 在 大范 围 内进行 比较 研究 。 就此 而 言 , 胡 德胜 教 授 选 择 2 5个 法 域 , 运 用 比较 研究 的方法研 究生 态环 境 用水 法 理这 一创 新 性 的
或者 自然 科 学 一 样 是 世 界 性 的 ” [ 2 1 3 。在 笔 者 看
来, 这至 少有 两 重 含 义 , 第一 , 不 同 国 家 的法 律 之
的有 关报 道 显示 , 我 国 不仅 北 方存 在 严 重 的沙 漠 化 问题 , 而且南 方 的石漠 化 、 沙漠 化 问题也 比较严
Ap r . 2 01 3
生 态 环 境 用 水 法 律 精 神 的 创 新 性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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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较 法专著《 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 究》
方 印 万 P
( 贵州大 学 法 学 院 , 贵州 贵 阳 5 5 0 0 2 5 )
[ 摘
要] 胡德胜教授 的著作《 生 态环境 用水 法理 创新 和应 用研 究》 选择 2 5个 法域 , 运 用 比较 研 究 的
领域 , 无 疑是 正确 的选择 。 进 行 比较 研 究 , 第 一 步必 然 是 根 据 科 学 而合
理 的标 准 , 选 择用 于进行 比较 的法 域 , 它 奠定 了研 究是 否科 学 的基 础 _ l 。研 究 者如 果 根 据 自己 的喜 恶来 选 择 甚 至 随 意选 择 用 于进 行 比较 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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