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秋季安全第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8.27•【字号】闽教安[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4〕21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今年上半年,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多次组织暗访检查组,深入我省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学校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三防”建设不规范,校门口及周边治安状况复杂,安全隐患未消除,发生校外人员暴力伤害师生及学生打架斗殴案(事)件等突出问题。
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严防校园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近几年下发的一系列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控文件精神,结合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要加强“人防”力量配备。
完善安全保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
严格落实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闽公综〔2013〕95号),确保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5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保安人员1名。
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经常性地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围墙、闲置用房和基建工地等设施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全面加固实体防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灯光疏散指示标识和安全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表彰福建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表彰福建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09.05•【字号】闽教人[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表彰福建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闽教人〔2008〕119号)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以来,我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敬业奉献,充分体现了人民教师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高尚情操,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涌现出了一大批师德高尚的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的高尚师德,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决定授予胡孝栋等99名同志“福建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追授曹云露同志“福建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厦门大学化学本科教学团队等40个单位“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为榜样,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断提高师德素养,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附件:2008年福建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9•【字号】闽政办[2011]83号•【施行日期】201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8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为了认真贯彻《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九日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省教育厅二〇一一年四月)根据《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开展教育改革试点的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推进教育改革。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着力点,解放思想,大胆突破,激发活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
(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着力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努力解决深层次矛盾,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需要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统筹谋划,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推进。
加强总体设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力求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所突破,又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导语】为进⼀步健全完善我省中⼩学幼⼉园教师补充机制,吸引并选拔更多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才从教,提⾼新任教师队伍质量,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民政府关于全⾯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等⽂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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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教职⼯编制供给,提⾼编制使⽤效益 (⼀)依标⾜额核定教职⼯编制。
我省中⼩学教职⼯编制标准仍按闽政办〔2015〕155号⽂件执⾏,各地要依标⾜额核定教职⼯编制。
要充分考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培养的教育体系、⾼考综合改⾰、⼩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等附加增编因素,结合实际科学合理核定编制,继续做好中⼩学教职⼯编制结构优化、动态调整⼯作,不断完善资源配置,更好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统筹使⽤教职⼯编制。
推动中⼩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各级编制部门要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学教职⼯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城乡⼈⼝流动、学⽣规模变化等,做好本区域内学校之间、学段之间编制和师资⼒量的统筹配置。
省市县有调剂下达中⼩学教职⼯编制的地区,要加快推进编制使⽤,统筹⽤好⽤⾜⽤活编制。
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任何单位占⽤或变相占⽤中⼩学教职⼯编制。
⼆、科学谋划师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三)摸清教师岗位需求。
各地要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学幼⼉园教师队伍状况,结合⼈⼝规模和变化情况,摸清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科学预测教师需求的数量和学段、学科、区域、年龄等结构,注重将教师需求与教师培养、补充有效衔接,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教师补充计划和中长期教师补充规划,切实提升教师补充⼯作的精准性。
省教育厅将适时建⽴师资需求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全省师范⽣培养和各市、县(区)师资情况。
(四)加快配齐配⾜紧缺师资。
各地要坚持⽴德树⼈、五育并举,有针对性地加强紧缺学科教师补充,着⼒解决学科结构性⽭盾。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3•【字号】闽政办[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2〕1号)、省政府《关于研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2011〕1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190号)有关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部署,以及省政府召开的校车安全工作座谈会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一)2012年起,全省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县(市、区)全面开通农村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周末学生班车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
(二)2012年起,用三年时间,逐步对现有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购置的未达国标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
(三)到2012年底,所有学校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车辆都要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接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加强监管。
二、具体任务(一)全面开通农村寄宿学生周末班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在全省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县(市、区)全部开通学生周末上学、放学接送班车,班线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最大限度解决农村学生周末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村寄宿学生周末班车的开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闽教师〔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21〕57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切实推进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各地各校要加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和我省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各地各校要将负面清单和处理办法纳入教师聘任、聘用合同中,让每位教师知准则、有敬畏、守底线。
要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的第一标准。
要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强县、对县督导、文明校园、高中校达标晋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体系。
二、健全监督查处机制各地各校要对照实施细则,深入排查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结合全省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畅通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
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会议记录
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会议记录
时间:2012年6月19日
会议名称: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专题会议
主持人:庄志育
记录人:林文化
参加会议人员:全校教师
会议内容:
一、学习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闽教安〔2012〕11号
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0日—11月20日,网上学习和答题时间为8:00—21:00。
网上答题以提交答案日期为准。
二、布置
1.竞赛分为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
2.各班主任通过中国•习网的福建省竞赛活动网页(/)或者福建省教育厅官网(/)的链接登陆竞赛活动网页,以班级为单位注册,填写班级信息,根据竞赛页面提示一次性生成网络竞赛账号和密码,再将账号和密码打印后分发到班级。
班主任建班参赛步骤:
(1)班主任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专题网站注册;
(2)填写参赛班级信息;
(3)生成学生参赛账号;
(4)打印账号和密码分发给学生;
(5)组织学生参赛。
3.各班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学生参赛。
方式一: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组织学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参加竞赛。
方式二:学生也可以在放学后,利用业余时间或周末在家中和家长共同上网参加竞赛。
方式三:科任老师自己注册帐号并自己选择班级参赛。
4.学生进入中国•习网福建省竞赛活动专题页面,根据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先学习、后练习、再竞赛。
系统会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闽教综〔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学校):现将《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3月7日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紧扣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聚焦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要使命,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教育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落实《福建省高等学校“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
举办第九季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
2.谋划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研制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
推动巩固部省会商战略合作机制。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建设两岸教育融合发展示范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1.24•【字号】闽教基〔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22〕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2017年起我省全面开展了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各地各校积极参与,取得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简称“学校”)教研互动,巩固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搭建学校交流联动平台,共享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优化课程实施,关注基础教育阶段教与学方式变革前沿,深化育人方式关键环节改革,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高中学段围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等方面设计主题;义务教育阶段围绕“双减”政策落实、提升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质量、考试评价改革、创新课后服务形式等方面设计主题;学前教育围绕游戏化课程建设等方面设计主题;特殊教育围绕课标落实医教结合、融合教育、自闭症教育送教上门等方面设计主题。
鼓励从科学实施幼小衔接、小学科学学科教学、加强实验教学、中小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等方面设计主题。
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三科”教材铸魂育人、科学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式学习、优秀教学成果推广等专题教学开放活动。
二、活动形式(一)课堂教学观摩研讨。
围绕活动主题,在全面开放课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推荐一定数量的观摩课、研讨课,并安排课堂教学互动式研讨,开展交流。
(二)专题讲座。
围绕活动主题,开设引领教育教学的理论专题、反映学校先进管理理念和优质教育教学方法的实践经验等讲座,并开展互动交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闽政办[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6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全省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指有集中食宿条件的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实践基地的管理水平,促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实践基地是学生劳动锻炼和养成教育的重要场所,具有其他教育资源不可替代的育人作用。
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课程改革要求,实现课内外有效衔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集中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书本知识与实践知识紧密结合、动脑与动手紧密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在社会实践中相互渗透,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防范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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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各省市的少儿编程教育政策
少儿编程教育国家及各省市政策众多发达国家早已把少儿编程纳入考试系统,截止今日,全球24个国家已经开始少儿编程教育。
世界第一强国-美国的少儿编程渗透率高达67.8%、历史上的日不落帝国,英国于2014年正式宣布将编程列入5-16岁中小学必修课程,已经全面覆盖英国中小学生、2016年澳大利亚正式将coding编程引入全国必修课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少儿编程重视,其渗透率也远远超过中国少儿编程教育大约1.5%的数字。
追溯国内少儿编程热潮,最早掀起这股风波的应该还是要从2014年9月浙江省开始的,当时浙江省提出《深化高考改革试点方案》,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包括编程)正式纳入高考引起了不少热议,因为这意味着少儿编程不仅仅是课外兴趣班,并且还直接和孩子们的升学挂钩。
少儿编程不再是纸上谈兵,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省市都已经开始颁布一系列政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中央政策▍2019年2019年3月,教育部印发《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容透露,今年将启动中小学生信息素质测评,并推动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
同时,推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深入应用。
▍2018年2018年1月教育部公布高中新课程、编程、计算思维为必修内容,以少儿编程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学科被纳入高中必修科目,编程地位直线上升。
2018年2月11日,教育部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文件指出:「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开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新型教学组织模式的研究,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 教育)、创客教育等教育教学新模式中的应用,逐步形成创新课程体系(责任单位:基教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
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完善编程课程的相关要求。
▍2017年2017年1月教育部正式印发了《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标准规定将小学科学课提前到一年级,每周课时不少于一节。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残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教办学[2016]1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8.23
【实施日期】2016.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
紧急通知
(闽教办学〔2016〕1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省属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财〔2016〕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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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溺水工作总结(5篇)
幼儿园防溺水工作总结(精选5篇)幼儿园防溺水工作总结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我园结合教育实际,围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主题在园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全体师幼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现将阶段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总结如下:一、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会议本次防溺水专项活动时期较长,我园针对防溺水活动专门召开了商讨会议。
由园长传达文件精神,宣传文件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本园实际情况,详细安排防溺水活动的具体内容,将防溺水的活动主题、内容贯彻到每个班级、落实到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幼儿身上。
二、针对幼儿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活动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
我园始终坚持把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幼儿园教育的全过程,并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达到人人积极参与的氛围中来,并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以“安全在我心”为主题,生动形象地告诉小朋友防溺水的重要性。
通过这种形式提高了老师和小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安全和预防溺水事故的意识,并宣布了“幼儿园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正式启动。
(二)防溺水教学观摩。
安全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石,是幼儿幸福成长的起点。
根据上级部门“防幼儿溺水事故”的文件指导精神,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我园以年段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幼儿防溺水事故教育周活动。
各年段除常规的安全教育之外,根据年段防溺水主题开展了相关的学习活动,各班教师认真的参与了学习活动,通过教案设计、教学观摩、撰写体会等各项主题活动,提高了教师、幼儿对防溺水重要性的认识,理解并谨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三)大班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开展绘画比赛。
在老师前期的教育引导后,大班幼儿围绕主题,挥动画笔,以奇妙的构思,独特的想象,描绘出溺水的紧张与援救画面。
通过绘画的表达方式,使大班幼儿表达自己对预防溺水,珍爱生命的理解。
更进一步使他们了解应怎样珍惜生命,远离溺水。
“2024年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方案
“2024年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方案清晨的阳光洒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新学期的钟声已经敲响。
在这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时刻,我们迎来了“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
这不仅仅是一堂课,更是一次对孩子们生命安全的全面呵护,是对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投资。
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决定在新学期之初,开展“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
二、活动目标1.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校园安全规定。
2.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冷静应对。
3.增强家校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安全成长。
三、活动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天,我们邀请交警叔叔来到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通过生动的案例,让孩子们了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还会组织孩子们进行交通安全演练,模拟过马路、骑自行车等场景,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会自我保护。
2.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
我们将邀请消防员叔叔为孩子们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教授他们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在火灾中逃生。
还会组织消防演练,让孩子们在紧张的氛围中学会冷静应对。
3.网络安全教育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我们将邀请网络安全专家,为孩子们讲解网络安全知识,教育他们如何正确使用网络,避免上网成瘾和网络诈骗。
4.校园暴力预防校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们将邀请心理专家,通过讲座和小组讨论的形式,教育孩子们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预防校园暴力。
5.地震逃生演练为了提高孩子们的地震逃生能力,我们将组织一次地震逃生演练。
在模拟地震发生的情景下,让孩子们学会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逃离教室,到达安全地带。
四、活动安排1.前期准备提前一周,学校将组织教师进行活动培训,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熟练掌握活动内容和流程。
同时,学校还会制作宣传海报,在校内外进行广泛宣传。
2.活动当天3.后续跟进五、活动效果评估1.学生反馈:通过问卷调查或书面反馈,了解学生对活动的满意度及收获。
2024年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专题活动总结范本(二篇)
2024年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专题活动总结范本自____年秋季开学以来,我校积极开展了以“安全第一课”为主题的专题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我们全面推动了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增强了学生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理能力。
现将该专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如下:一、活动宣传策划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提前进行了详细的宣传策划。
活动宣传内容包括拟定主题活动口号、制作海报、制作宣传短片以及开展校园安全知识竞赛等。
通过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短片和开展竞赛等方式,使全校师生对活动的关注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二、开展主题教育讲座我们请来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警察同志为学生们进行主题教育讲座,内容涵盖了校园安全知识、网络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等方面。
通过生动的讲解和案例分析,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模拟演练活动为了让学生们在实际情况中掌握应急处理的方法和技巧,我们组织了一系列模拟演练活动。
如火灾逃生演练、地震应急演练、校车疏散演练等。
通过这些演练活动,学生们真实地体验到了危险情境,并学会了正确的自救和互救方式,提高了应急处理能力。
四、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为了增强学生们的安全知识储备,我们开展了安全知识培训。
通过课堂讲解、安全知识宣传册的发放、安全知识测验等方式,让学生们学习并掌握了校园生活中常见的安全知识,如火灾的起因和防范措施、交通事故的防范、网络安全等。
这些知识培训为学生们提供了保护自己的基本工具。
五、建立安全管理机制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可持续发展,我们建立了安全管理机制。
制定了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增加了安全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形成了学校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的工作氛围。
六、活动效果评估通过活动后的调查问卷和意见反馈收集,我们对活动效果进行了评估。
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学生对活动的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表达了高度认可和满意。
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升,校园的安全氛围显著改善。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7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结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7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结算的通知【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发文字号】闽财教指[2018]38号【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8.06.28【实施日期】2018.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7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结算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3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教育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及预拨2016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5〕8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5〕172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金结算的通知》(闽财教〔2016〕2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预拨2017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10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学前幼儿资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161号)文件,现对你市、县(区)2016-2017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进行结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结算资金以“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中2016年、2017年春季、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数为依据,按照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标准一类困难幼儿1000元/学期、二类困难幼儿500元/学期及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级分档补助比例进行,同时追加(追减)下达部分县(市、区)2016-2017年资金,款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具体安排情况见附件)。
二、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指导督促所辖幼儿园做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在收到省下达的专项资助资金后,应连同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下达给幼儿园。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社会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11]59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社会活动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社会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11〕59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属中学、福建师大附属小学:近日,我省个别地方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典礼迎送活动,受到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与质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创设中小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就中小学校加强学生校外活动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重申如下:一、坚持规范办学,增强依法治教意识。
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他们的学习和活动安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教体艺〔2007〕16号)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对此都有明确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精神,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严禁擅自停课或随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迎送或“礼仪”活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校外活动的管理。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要严格按规定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对于教育主题不明确、方案组织不严密、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校外活动申请,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审批。
学校有权拒绝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凡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要追究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闽教安[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0〕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3月22日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增强校园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克服麻痹松懈,保持高度警觉,做到警钟长鸣。
校长(园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人员和教职工要履职尽责,心系学生,共同抓好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落实,严防不法之徒侵入校园伤害师生。
二、要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制度建设。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迅即对现有涉及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和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要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下决心调整有关责任人。
要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仓库以及管钱、管物的部门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由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一次,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由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一次校园消防安全。
要加强对教学楼、图书资料室、实验室的管理,重点部门、关键部位要安装报警器、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将监控网络直接接到当地公安部门,严防校园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秋季安全第一课教育方案(1)
建立长效机制
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 和管理中,形成长效机制 ,确保师生安全意识的持 续提升。
02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及 措施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介绍
学校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安全职 责,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
安全教育制度
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等事故。
校园监控
确保校园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 校园内的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1 2
应急预案制定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 火灾、地震、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在遇到突 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通道畅通等。
家庭防火
03
教育家庭成员如何正确使用电器、燃气,以及如何进行家庭火
灾隐患自查。
灭火器使用方法讲解
灭火器种类
介绍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常见灭火器的特点和使用范围。
使用步骤
详细讲解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包括拔掉保险销、握住喷管、 对准火源等步骤。
注意事项
强调使用灭火器时的安全距离、喷射角度和持续时间等注意事项 。
规律作息与锻炼
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和免疫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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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付款后不发货或发送劣质商品。识别方法包括选择正规购物平台
、查看卖家信誉和评价、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等。
03
投资理财诈骗
诈骗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受害人投资虚假的理财项目或平台,
最终造成经济损失。识别方法包括了解投资风险和收益、不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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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秋季安全第一课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教安[2016]2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8.30
【实施日期】2016.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秋季安全第一课专题教育”
活动的通知
(闽教安〔2016〕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厅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为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增强学生家长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经研究,我厅决定在“福建省安全教育平台”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秋季安全第一课”专题教育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防范意识,构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及家长。
三、开展形式
观看学校安全教育视频短片。
四、开展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