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政府寻租行为的合理规制
国有资产出租规定(通用6篇)
国有资产出租规定(通用6篇)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通用6篇)第一篇: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各市属国有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国资发〔2013〕7号)的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适用范围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发生资产租赁行为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二、资产租赁的原则(一)企业在进行资产出租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等要求。
(2)企业资产租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采用公开租赁的方式。
公开租赁时,企业可以根据租赁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承租人的资格条件,包括主体资格和管理能力。
但不得有导向明确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三)企业整体资产或者影响企业主业生产的资产租赁的,应当做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四)已纳入拆迁安置、改制重组、清算破产计划的企业资产,或上级投资者有明确处置意见的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临时租赁的,需与承租人就如何处理相关事宜作出特别约定。
(五)对专业市场、商场、写字楼等,企业可以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制定租赁管理办法,由市属国有企业审议同意后实施。
(六)对出租给本企业职工的宿舍,企业可以自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在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有关出租操作规范,由市属国有企业审议同意后实施。
(七)对列入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市级招商引资项目的资产租赁,可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办理。
三、资产租赁的一般程序要求(一)选择招租方式。
国有企业中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和对策
国有企业中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和对策作者:张红岩来源:《科技与企业》2014年第20期【摘要】我国公司治理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在企业中广泛存在权力寻租的现象。
本文以国有企业为切入点,分析了权力寻租现象的危害、产生的原因以及治理对策。
【关键词】权力寻租;危害;成因;对策权力寻租又称“权力设租”,指国家工作人员以手中握有的公共权力作为筹码,向企业或个人出租权力,索取高额回扣,获得暴利。
它具体表现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在国有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也存在权力寻租的现象。
权力寻租行为不仅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也损害了企业的形象,扰乱了企业的日常经营。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权利寻租行为的原因和治理进行初步探讨。
一、权力寻租的危害从企业内部来看,权利寻租行为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国有企业造成损害。
1、权力寻租行为在企业内部产生既得利益集团,成为企业自我完善和变革的巨大阻力。
所谓既得利益集团是指利益受到现存体制保护的群体,他们往往掌握着企业的权力和关键资源。
尤其在国有企业,通过权力寻租,获得超额收益是扣,采购质次价高的商品。
在产品销售中,收取贿赂,低价销售优质商品都属于这方面的例子。
权力寻租行为存在的基础主要有两点:一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二是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所以,一方面既得利益集团为了获得更多的寻租收益,倾向于在制度中制造更多漏洞,为自己未来的寻租行为创造条件,并厌恶任何形式的监督和制约。
另一方面寻租者为了垄断租金收入,不仅排斥新的寻租者进入,而且反对任何既得利益集团之外的人分享权力。
从而阻塞了基层员工上升的通道。
特别是当企业希望通过变革自我完善时,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持寻租行为,往往会自动结成同盟,反对企业改革、机制调整和制度完善,阻碍监督与反腐败,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2、在人事管理方面,权力寻租行为扭曲了企业的激勵机制,降低了企业管理体系的效率。
企业激励机制设置的目的在于将员工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统一起来,引导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公平竞争,为企业创造效益。
对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思考与分析
结 算 中心 与 供 应 商 之 间 的 寻 租行 为 : 是 政 府 采 购 主 管 部 门 三 与供应商之间的寻租行为 : 四是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与 供 应 商 之 间
的 寻租 行 为 。
经 济 学 概 念 在 历 史 上 最 初 表 现 为农 场 主 为 使 用 土地 而 支 付
采 购指 标 。
二 、 府 采购 中寻 租 行 为 产 生 的 原 因分 析 政
( ) 政 府 采 购 中 形 成 的 委 托 一 代 理 关 系 是 产 一 生 寻 租 行 为 的 根 源 所 在
1 励 不相 容 问题 政 府采 购 的采 购 方 一般 是 以公 有 产 . 激 权代 理 人 身 份 来 行 使 职 权 的 . 们 的权 力 范 围十 分 广 泛 但 却 他 缺 乏 有 效 的 法 律 制 约 所 以 . 些 职 权 带 来 了巨 大 的 租 金来 这
高 的领 域 之 一 3设 租 政 府 采 购 中的设 租是 指 采 购 方 利用 权 力 对 采 购 .
2信 息 不对 称 代 理人 . 般 是政 府 官 员 . 政 府 采 购方 . 一 是 案 的提 出 者 . 有 比委 托 人 更 多 的 私 人 信 息 委 托 人 要 获得 拥 相 应 的信 息 . 要 付 出 更 高 的成 本 。 就 因此 . 府 采 购 中委 托人 政 的决 策 往 往 受 制 于 代 理 人 . 就 为 代 理 人 偏 离 委 托 人 的 委托 这
2寻 租 。 济 学 界认 为 , 租 f n- e kn . 经 寻 r I se ig1 e 是人 类 寻 求 直
源 . 这对 承包 商 和 供 货 商 来 说 具 有 极 大 的 诱 惑 力 。 由 于政 而 府 官 员 是 全 民 资 产 的代 理 人 而 不 是所 者 . 们 对 资 产 不能 他
政府规制与放松规制——公共事业改革中政策工具的优化选择
政府规制与放松规制
——公共事业改革中政策工具的优化选择
□王平
“政府规制俘虏理论”。它 本文通过对规制与放松规制两种手段进行了
的结果。政府规制俘虏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反政府规制的,政
较 为深 入的剖 析,并 指出 两种手 段在 现阶段 公共 事业 改
(三)新的制度安排是保证放松规制的关键要素。 如果说技术创新为放松规制创造了物质条件,使放松规制 成为可能,但能否把放松规制落到实处,以及规制改革的快慢还 取决于政府的制度选择与制度安排。规制是政府的一种重要职 能,也是分配财富的一种机制。特定的规制之下决定了特定的 利益格局。政府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生产力和保护消费者利 益的大局出发,通过新的制度安排来推动规制改革,这种新的制 度安排是保证放松规制的关键因素。 此外,由于一些公共事业部门如铁路、电力、自来水、煤气等 产业的沉淀成本较高,如果不对这些产业实施进入规制,那么重 复建设将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对自然垄断产业实施 严格的完全规制则又会造成规制失灵,从而产生诸多如寻租、低 效率等问题。因此,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不是放弃规制, 而是放松规制。在完全规制和完全不规制之间寻找均衡点,从 而实现有效规制,使之既能获得规模经济的优势,又能利用竞争 提高其效率。 在放松规制取得进展的同时,政府还必须相应地制定一些 配套的规范与规则,使其能够规制这种竞争的进入。这就意味 着,竞争本身需要一些重要的新的制度性补充来保证。更确切 地说,在引入竞争的同时,政府实际上应该加强规制制度的建 设,以规制的方法来放松规制,这就是规制重建。引入竞争后, 政府对基础部门的规制内容往往不是减少,而是更多。放松规 制是为了更好的规制。
府规制俘虏理论意味着政府规制存在失灵的可能。
革 中的 选择问 题,得出不 仅要 放松规 制,还 要重建 规制 , 使 二者 有 机结 合。 关键词 规制 放松规制 重建规制 优化组合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国有企业房产租赁2024年度工作思路
国有企业房产租赁2024年度工作思路一、引言国有企业房产租赁业务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企业收入来源、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2024年度国有企业房产租赁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篇文档将围绕市场调研与预测、租赁策略制定、租金定价与调整、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租户关系维护、租赁平台优化、政策法规应对、团队建设与培训以及绩效评估与改进等方面展开讨论。
二、市场调研与预测1.对当前房产租赁市场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市场需求、竞争态势及行业发展趋势。
2.分析历年市场数据,预测未来市场变化,为制定租赁策略提供依据。
3.关注政策法规、经济形势等外部因素,及时调整市场预测。
三、租赁策略制定1.根据市场调研与预测结果,制定符合企业战略目标的租赁策略。
2.明确目标客户群体,优化租赁方案,提高市场竞争力。
3.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租赁业务风险可控。
四、租金定价与调整1.基于市场调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租金价格。
2.定期对租金进行评估与调整,确保租金水平与市场变化保持一致。
3.建立租金优惠政策机制,吸引优质租户。
五、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1.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规。
2.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3.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六、租户关系维护1.建立租户档案,定期更新租户信息,了解租户需求与反馈。
2.积极解决租户在租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租户满意度。
3.定期组织租户活动,增进租户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七、租赁平台优化1.对现有租赁平台进行评估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引入先进技术,优化平台功能,提高用户体验和操作便捷性。
3.加强平台安全管理,保障租户和企业的信息安全。
八、政策法规应对1.关注政策法规动态,及时调整租赁业务策略。
2.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优惠政策支持。
公司设租寻租管理制度
公司设租寻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租赁业务管理,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租赁业务相关工作。
三、责任分工1. 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租赁业务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
2.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租赁业务的财务管理,包括租金收付的审核和核对,以及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
3.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租赁物业进行管理和维护,保障物业的安全和整洁。
4. 租赁部门:负责公司租赁业务的具体操作,包括寻找租赁物业、谈判租赁合同、签订合同等工作。
四、租赁物业寻租程序1. 确定需求:公司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提出对租赁物业的要求。
2. 搜集信息:租赁部门搜集符合需求的物业信息,包括物业类型、面积、地理位置等。
3. 联系业主:租赁部门与物业业主进行联系,了解物业情况、租金等信息。
4. 实地考察:对符合需求的物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周边环境、交通情况等。
5. 谈判合同:与业主进行谈判,就租金、租期等事项达成一致后签订租赁合同。
6. 监管执行:物业管理部门对租赁物业进行监管,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五、租金收付管理1. 租金确定:租赁部门与财务部门确定每月租金金额,并告知租户。
2. 收款方式:公司规定租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
3. 收款核对:财务部门对租金收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收款准确无误。
4. 欠租处理:对有欠租情况的租户进行催告,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5. 逾期罚款:对逾期未支付租金的租户按合同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六、租赁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租赁部门负责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确保各项条款明确。
2. 合同备案: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备案,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同变更:对于合同中涉及到的租金、租期等内容的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变更协议。
4. 合同终止:如需终止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合同的解除。
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国资委企〔2011〕35号各出资企业、市各有关部门:为了规范国有企业房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房产出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印发《南京市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九日南京市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房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房产出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国有企业(包括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市国资委委托监管企业、市有关主管部门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拥有、管理或受托管理的房产,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房产出租是指南京市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以下简称出租企业)将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生产)性用房、仓储性用房、居住性用房及构筑物等在一定时期内以有偿方式让渡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行为。
职工住宅类资产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房产出租应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公开招租的方式有:招投标、竞投、协议租赁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市国资委、市各主管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负责督促检查本办法执行情况。
第七条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市国资委委托监管企业、市各主管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督促所属企业加强对房产出租的管理,建立健全房产管理台帐制度并对房产出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应将本部及所属企业房产出租统计汇总表按月度上报市国资委;市各主管部门监管企业应将本部及所属企业房产出租统计汇总表按月度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第八条出租企业作为租赁合同的主体,在企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以公开方式选择承租对象后,负责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招租结束后15天内,将招租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随同租房协议复印件按照归口系统上报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市国资委委托监管企业、市主管部门监管企业备案。
国有资产租金收取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租金收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租金收取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资产的租金收取管理工作。
三、租金收取主体国有资产的租金收取主体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的单位或个人。
四、租金收取标准1. 国有土地租金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收取超出规定范围的租金。
2. 国有房屋、设备、资源的租金收取标准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确定,并公布在相关渠道,不得私自调整或收取超出规定范围的租金。
3. 租金收取标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市场竞争力。
五、租金收取流程1. 租金收取前,需将相关租赁合同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收取。
2. 租金收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方式,不得进行私自收取或变相收取。
3. 租金收取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租金入账到指定的国有资产管理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4. 租金收取流程必须经过严格的制度监督和审计核查,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和透明。
六、租金收取监督1.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具有对租金收取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可随时对租金收取流程进行检查和核实。
2. 监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对违规行为需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3.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租金使用管理1. 国有资产租金的使用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资金。
2. 租金使用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和报销,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3. 租金使用需做好相应的财务报表和资金流向的记录和归档,以备审计和查询。
八、制度责任1.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试论权力寻租行为及其防治
试论权力寻租行为及其防治【摘要】权力寻租行为是造成官员腐败、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的源头。
寻租腐败的问题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日益突出。
本文将通过分析权力寻租行为的含义、原因、危害以及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字】权力寻租;防治;制约机制0.引言权力寻租行为是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阻碍。
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的监督体系中,存在着许多缺陷。
如果没有规范的监督机制,会造成政府部门在调控经济的过程中的权力寻租行为的泛滥,削弱了政府调控对经济的积极因素。
1.权力寻租行为的含义以及危害1.1 权力寻租行为的含义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
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1]。
这一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安·克鲁格提出。
资源的优化配置要以有效控制作为发展条件,产权的归属决定了交易成本的水平。
权利的结构和制度的规则会决定产权的归属。
人类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有两种:有一种是就像企业等经济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的对利润的追求,通过正当的生产性活动增进自己的福利。
另一种是如政府部门用自己的特权,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的方式,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是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获得利益的行为。
官员通过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企业贿赂官员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
类似这样的寻租行为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对既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不合理的活动[2]。
政府公职人员在寻租时并不是被动接受,往往是主动谋求各种利益,寻租的腐败是寻租双方的经济个体利用体制漏洞获益的过程。
寻租行为往往会使政府的决策或运作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
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的。
权力寻租行为往往是造成官员腐败、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的源头。
1.2 权力寻租行为的危害对权力寻租行为的管理不规范造成了国内经济丑闻频发。
它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对社会导向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我国企业参与公共事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我国企业参与公共事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者:赵晓倩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8年第4期文/赵晓倩企业参与公共事业能够有效弥补政府投资不足和效率低下的不足,打破政府对于公共事业的垄断,大大降低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
我国在大力推广PPP服务以来,公共事业民营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企业参与公共事业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比如政府责任缺失,企业公益性不强,企业运营公共事业存在经营性风险而影响公共事业的稳定性等问题。
本文根据我国国情,对于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公共事业是依靠分工与和合作推动起来的。
无论是政府主导,还是民间自发,经济因素都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
企业参与公共事业不仅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降低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打破政府垄断性经营所带来的弊端,还能给企业自身带来良好的信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提升了产品竞争力,优化企业运行效率,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责任感,有利于企业健康运行。
我国推动企业参与公共事业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政府责任缺失,面对企业供给可能存在的风险缺乏有效控制,另一方面企业公益性不强,过于注重盈利,可能会降低公共事业的服务质量。
一、国外企业参与公共事业的经验(一)国外企业早期参与公共事业的历史实际上,私有化资本参加公共事业并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事。
早在1492年,哥伦布就是利用西班牙女王的资助和政府展开合作开展海外事业。
而后推动西班牙殖民统治的皮萨罗等人都是以个人探险家的身份被政府授予总督的权力,尤其是皮萨罗在追求个人财富的同时,为西班牙政府掠夺了巨大的资源,这些资源使西班牙王国不仅在伊比利亚半岛驱逐阿拉伯人,对葡萄牙人占据统治地位,也开启了全球化时代。
实际上,民营资本参与公共事业比公司的建立还要早,现代公司建立以后,推动公共事业发展的都是以企业为主。
最典型的代表就是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代替英国政府进行殖民统治,作为印度的实际统治者东印度公司创造了诸多政府不能实现的奇迹。
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对外出租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三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资产包括不动产、设备、车辆等,出租方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对出租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第四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应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确定租赁方式,确保租金合理,租赁期限明确。
第五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手续和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出租行为合法有效。
第六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资产监管和风险防范。
第七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承租方的信用评估,确保租赁合同履约风险可控。
第八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出租资产进行跟踪监管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二章出租资产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资产应建档立卡,建立详细档案,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使用状况、价值评估等信息。
第十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不动产资产应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租金标准。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设备、车辆等动产资产应加强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资产应及时维修、更新、淘汰,确保资产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不得擅自出租或挪用。
第三章出租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应制定标准化租赁合同范本,明确出租资产、租金、租赁期限、责任条款等内容。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租赁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加盖公章,保留备案。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提前中止合同。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承租方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租赁合同到期前应提前做好续租或退租的工作,确保资产管理顺利。
寻租理论述评及对中国的启示
寻租理论述评及对中国的启示寻租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其核心观点是在一个存在不完善市场的环境中,经济利益的争夺不再是基于强制力和互惠原则,而是基于寻求特殊有利地位的竞争。
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企业和政府都会出现“寻租”行为,通过政治、法律等手段获取一定的收益。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寻租行为存在两种类型:一种是利用市场结构的制度性漏洞以非正常的方式获得收益,比如滥用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另一种是利用政府职权选择性地对某些人团体开放市场,从而获得额外的收益,比如政府招标时对某个公司给予优先权。
不同于一些经济学理论推崇市场的自我调节和资源配置能力,寻租理论关注由于制度变革不足和缺陷,市场模式不完善,因而导致市场偏离公平、公正、高效的理想状态。
对于中国而言,寻租行为是相当平常的现象。
事实上,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事务的不断深化,中国市场当中寻租行为数量远远超过其他领域,这种行为的恶劣性对中国经济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首先是对经济发展的损害。
中国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市场失灵,市场机制规范体系建设不完善。
政策性扶持、各种自由度和管制不足,导致了一些“野蛮生长”的行业和企业。
长期以来,由于寻租机制的腐蚀和行业自身难以自我调节,我们看到了许多行业的思维固化、创新缺乏、成本不透明等问题。
所以,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和法律约束将会影响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
其次,是对社会公平公正的威胁。
寻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资源的不合理流动,导致了少数人获取了大量资源财富。
这不仅不符合中国政府“共享发展”的公平公正理念,而且也会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寻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因此,如何加强国家和市场的法律与制度建设是当前中国必须要面对的严重问题。
最后,是对国家治理和稳定的威胁。
实践证明,寻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成长,从而影响到政府的治理和稳定。
因为这会使政府本身的公信力受到挑战,并对人民的对政府的信任及依赖产生负面影响。
企业向政府寻租行为的合理规制
1进行制度创新 ,从 根源上消除削 弱租金存在的基础。杜绝 . 政府被动或主动创租 ,明确政府经济管理权 限的边界 ,对经济进
行 适 度 、合 理 、 有 效干 预 ,取 消 经 济 主 体 不 公 平 市 场 经 济 待 遇 ,
二 、企业寻租行为的影 响
1正 面 影 响 .
() 1 企业寻租活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实现政府 的宏观调控 目标 如 双 轨 制 、垄 断 、优 惠待 遇 、特权 等 ;加 大 行 政 过程 透 明 度 ,通 和 经 济 发 展 目标 ,促 进 政 府部 门 有效 运 转 。政 府 可 以将 优 惠 政 策 过 招 标 竞 标 和 拍 卖 等 方 式 ,在 公 开 的 产 权 交 易市 场 将 寻 租 过 程 公
() 3企业寻租活动的存在可以引发人们对一些社会消极现象、 制度 会成本 ,在一定程度的上约束 了其设租和收取额外租金 行为 。 4 建立 完备 的法 律 体 系 ,加 强 社 会 各方 面 对 政 府 的 监 督 。加 . 缺陷 等方 面进 行积 极思 考 ,客 观要 求政 府更 好地 对 待企 业的 寻租 活
商 视
企 业 向政 府 寻 租 行 为 的 合 理 规 制
李 珍 徐 柳
( 四川大 学经济学院 ,四川 成都 6 0 5 1 6) 0
摘要 : 文针对企业频繁 的寻租 活动 ,从正反 两方面说 明寻租活动 的影响 ,指 出寻租活动与政府腐败的内在联系 ,进而 本
对具有 负外部性 的企业寻租 活动提 出合理 的规制措 施。
经济 腐败 、税收流失行性 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 支出性腐败 ,还 成 为政 府 干 预 的 理 由和 寻租 活 动 产 生 的制 度 背 景 。寻租 没 有增 加 有垄 断行业腐败 、金融业腐败、资本外逃腐败等 ,各种腐败损失 每年 累计 占到 GD P的 1 %以上 ,其中寻租性腐败占据较 大的比 0 产 品 和劳 务 总 量 , 而 是 对社 会 财 富 的 重 新 分 配 。
浅析权力寻租及治理
力缺失, 力的行 使就容 易丧 失理 性和超越制度规范 , 权 使权 力成为换取
金钱满足个人私利和小 团体利 益的手段 , 终导致“ 力寻租 ” 最 权 行为的
发生。
由此可见, 公共选择 学派 的视野里 ,权 力寻租 ” 在 “ 是指政府的各级 官员或企业的高层领 导利用 手中的权力, 避开各种控制 、 法规、 审查, 以 权力来换取个人及小团体的利益,从而达 到寻求 或维护 既得利益的~ 种活动。因此, 权力寻租 ” “ 实际上就是政治生活 中“ 钱权 交易” 的学术范
・ 学术论坛
浅析权力寻租及治理
施 玲
摘 要 :寻租” “ 从最初的经济学含 义扩展到政治领域 , 与政治权 力结合 的“ 权力寻租 ” 为腐败的代名词 。 成 本文从权力寻租的 内涵和危 害及其治理对
策方面作 了 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 权力寻租 内涵及危 害 治理对策
一
“ 权力寻租” 的内涵
现男女就业平 等, 在需要进行社会观念 的变 革外, 最终还 是取决于女性 主体意识的觉醒和 自身素质 的提 高
故此, 在这个科技发达及 信息革 命的年代 , 女性不应 处于被动, 相
当然 , 要真正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从观念上改变对女性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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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 。人们 在寻租过程
新时期我国寻租现象及其治理_肖宏
第23卷第110期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V ol 123N o 11102007年12月Journal of Hunan F inancial and Econo m ic CollegeDec 12007新时期我国寻租现象及其治理肖 宏(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摘 要】寻租是一种直接的非生产性的寻求利益的活动。
新时期我国寻租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制度缺失、法制松弛、经济主体投机动机增加等。
治理新时期的寻租现象要完善经济体制以弥补制度缺陷,加大对寻租者的惩罚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发挥道德的制约作用。
【关 键 词】寻租;创租;政府干预【中图分类号】F06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48(2007)06-0029-02・收稿日期:2007-10-20作者简介:肖 宏(1983- ),男,湖南怀化人,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寻租理论概述寻租是一种直接的非生产性的寻求利益的活动[1]。
“直接的”是指利润直接产生于权力而不是生产过程。
“非生产性”是指这些活动生产的收益不能创造社会财富、也不能带来社会总福利的增加,是一种通过寻求政府控制特权,形成的垄断租金,是一种额外利润的转移。
寻租的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去取得占有租金的特权。
在寻租过程中,政府不仅是一个被“捕获”的对象,还具有创租的动力。
租金的来源可分为三类:1、创租的无意性。
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采取的种种措施,甚至颁布法规来干预市场,客观上形成了租金。
2、创租的被动性。
也就是说,政府创租不是出于本意,而是因为受控某些利益集团,不得不制定一些政策和法规为这些利益集团服务,其行为完全是被动的。
3、创租的主动性。
政府管员不是总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在实际活动中,他们往往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向企业“主动出击”,进行“创租”。
二、新时期我国寻租现象产生的原因1、制度缺失。
国有企业房产租赁政策
国有企业房产租赁政策为了规范和促进国有企业房产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国有企业房产的利用效率,加强对房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以下政策。
一、政策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国有企业所有房产租赁活动,包括厂房、办公楼、商业用房等各类房产的租赁行为。
二、租赁申请与审核1. 租赁申请:国有企业决定将闲置房产进行租赁时,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租赁申请,说明租赁房产的基本情况、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相关信息。
2. 租赁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租赁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租金确定与支付1. 租金确定:国有企业可根据市场行情和房产实际情况确定租金标准,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2. 租金支付:租赁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租金支付,不得擅自变更支付方式或逾期付款。
四、租赁合同签订与履行1. 租赁合同签订: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后,应当及时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备案。
2. 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违约。
五、租赁管理与监督1. 租赁管理: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房产租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管理措施,做好房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租赁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房产租赁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租赁行为合法合规。
六、闲置房产处置1. 闲置房产说明:国有企业应当对闲置房产进行清查和定期报告,明确闲置原因和可利用性,尽快进行合理利用或处置。
2. 处置方式:国有企业闲置房产的处置方式包括出租、转让、租赁等方式,需依法依规进行合法处置。
七、补充条款在实施本政策过程中,如有其他需要,国有企业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具体执行办法。
八、政策宣传与培训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房产租赁政策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依法依规租赁意识和能力。
九、政策效果评估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房产租赁政策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和改进。
寻租
寻租摘要: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制,妨碍了市场竞争的作用,从而创造了少数有特权者取得超额收入的机会。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J.布坎南和A.克鲁格(Anne.Krueger)的论述,这种超额收入被称为“租金”(rent),谋求这种权力以获得租金的活动,被称作“寻租活动”,俗称“寻租”。
租金的根源来自对该种生产要素的需求提高而供给却因种种因素难于增加而产生的差价。
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
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
关键字:寻租、损失、补救措施一、简介布坎南(James M.Buchanan)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
” 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一个人在寻租,说明了这个人在某事上进行了投资,被投资的这种事情实际上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产率,但却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或垄断权利而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
因此,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
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
在现代国际贸易和公共选择理论中,租金仍然指由于缺乏供给弹性产生的差价收入。
这里是政府的干预和管制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从而形成的差价收入。
比如某政府为了某个项目而预支大笔款项,实际上用于项目的钱少之又少,大部分被官员中饱私囊。
政府官员的腐败大部分由此产生。
事实上,企业管理中由于企业的用人问题也可以产生寻租,比如利用财务的特殊性要求其他部门给予回扣,构成财务部门的小金库。
寻租(rent-seeking)就是寻求经济租金的简称,又称为竞租,是为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垄断租金)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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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政府寻租行为的合理规制
摘要:本文针对企业频繁的寻租活动,从正反两方面说明寻租活动的影响,指出寻租活动与政府腐败的内在联系,进而对具有负外部性的企业寻租活动提出合理的规制措施。
关键词:寻租;影响;对策一、企业寻租理论概述
寻租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克鲁格在1974年《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提出来,后来巴格瓦蒂又提出了“直接非生产性寻利(DUP)活动”的一般概念。
现代寻租理论将利用权力来获取租金等额外效用的行为都被称为寻租活动。
寻租目的是获得政府力量庇护或政策倾斜或特许垄断性的使
用紧缺物资或垄断市场。
根本上来说,租金是制度不完善的产物。
纯公共物品、具有正外部效应的公共物品、自然垄断、信息不完善往往导致市场失灵,成为政府干预的理由和寻租活动产生的制度背景。
寻租没有增加产品和劳务总量,而是对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
企业寻租,指企业通过对超经济权力的追求而获取经济利益,即寻求非生产性利润的行为。
寻租方式主要是游说和对政府租金支出两种。
一些政府部门增加干预经济的权力,频繁设租,而一些企业试图从外部寻找某种途径来减少成本或增加盈利,这样就容易形成企业寻租与政府腐败。
二、企业寻租行为的影响
1.正面影响
(1)企业寻租活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实现政府的宏观调
控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政府部门有效运转。
政府可以将优惠政策或稀缺资源分配给寻租企业,更好的指导、监督企业按照政府预订目标行事,有效率的贯彻政府既定政策来调控市场。
另外,张维迎等经济学家提出“适度腐败有利论”,指出政府获取租金可能是帕累托改进,实现次优条件下最优的资源配置,还可能会降低政府监督成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
(2)寻租活动实现了企业对稀缺资源的占有,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获得激励提高经济效益。
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在通过寻租活动获得资源后,利用既得资源进行技术创新,力图改善经营管理来借机壮大企业。
(3)企业寻租活动的存在可以引发人们对一些社会消极
现象、制度缺陷等方面进行积极思考,客观要求政府更好地对待企业的寻租活动,维护政府形象,完善市场制度,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面影响
虽然寻租活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积极影响,但主流经
济学家普遍认为其负面影响要大的多。
(1)要“企业寻租活动会使稀缺资源配置错位,减少社会财富。
企业将有限的资源不是用于扩大生产,而是去寻求非生产性利润。
寻租活动自身不会创造价值,反而会伴随着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等寻租成本,挤压社会生产资本,减少社会整体福利。
(2)企业的寻租活动会导致政府权腐败,损坏政府公众形象和威信。
企业以财物、不合法的福利去行贿官员,作为给租者的行政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予寻租者以特权和资源使用权,寻租活动就滋生了腐败。
扩大的租金规模会加剧寻租活动,腐败现象可能更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3)企业寻租活动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使投资环境恶化,阻碍经济发展。
寻租活动破坏市场游戏规则,人为设置垄断,降低市场均衡水平,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即哈伯格三角。
寻租活动会使得政府调控经济的手段失灵,混乱经济秩序,扭曲经济政策的运作。
(4)企业寻租活动会使得收入分配不尽合理,在贫困人群中产生马太效应。
寻租活动会游说政府制定保护某些集团利益的政策,这样就要剥夺了公共资产,挤压穷人福利空间。
三、我国企业寻租行为现状和有效的规制措施
经济转型时期,中国主要有四种腐败――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行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
腐败,还有垄断行业腐败、金融业腐败、资本外逃腐败等,各种腐败损失每年累计占到GDP的10%以上,其中寻租性腐败占据较大的比例,不得不引人深思。
双轨差价、平等竞争规则缺失或不完善等是出现企业寻租和政府设租的现实
原因。
针对负外部效应较强的企业寻租活动,我们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规制,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1.进行制度创新,从根源上消除削弱租金存在的基础。
杜绝政府被动或主动创租,明确政府经济管理权限的边界,对经济进行适度、合理、有效干预,取消经济主体不公平市场经济待遇,如双轨制、垄断、优惠待遇、特权等;加大行政过程透明度,通过招标竞标和拍卖等方式,在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将寻租过程公开化、市场化,将租金国有化。
2.减少政府经济管制,提高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竞争和危机意识。
实证研究表明,官员对经济的管制权限越大,寻租活动越活跃,滋生腐败的可能性越大。
所以,要简约政府权力,权人聘用要公开竞争,权人用权要加强规范性,在出现问题是要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处罚。
3.加强对官员的激励,高薪养廉来减少设租和榨租的可能性。
我国长期以来公务员薪资偏低,这导致公务员外部寻找补贴几率增加。
给予官员合理的经济收益会提高由于受贿而失去工作的机会成本,在一定程度的上约束了其设租和收
取额外租金行为。
4.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加强社会各方面对政府的监督。
加强司法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和独立性,从严打击非法寻租现象,增加寻租心理成本和经济损失。
同时,完善反垄断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特权。
社会团体、群众和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腐败和反腐败信息披露,重塑社会价值体系。
5.规范企业行为,克服企业寻租行为的不经济性。
提高寻租成本,包括游说费用、行贿支付、时间精力等直接成本,还包括心理成本、违法而招致的惩罚等间接成本。
引导企业理性的获取利润,使企业利益在社会利益保持一致前提下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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